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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武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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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李274430123
這個問題得分開分析,如果房子是父母的,而且在父母名下,無論你大姐結婚多少年都應有她的份,她不要是另一會事,如果想要就應該分得。如果房子是你重建的,而且房產證在你名字之下,就是老房翻新,她也分不得。男女平等也應有法律衣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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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俞牙石
兩弟弟都沒結婚,不能讓著點?而且農村的拆遷能給多少錢。家庭條件如果不錯,父母沒有一碗水端平,你可以來爭一爭。現在是生存問題還沒解決,爭什麼,沒有一點道德和親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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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羅召均律師
如有一定的法定依據,外嫁女當然可以主張屬於自己的拆遷份額,與嫁出去多長時間無關,與弟弟是否成家也無關。
農村的外嫁女問題,一直是個困擾著很多人的問題,很多爭議,剪不斷,理還亂。但其實有時我們把它細細地拆分開來看,也並不是那麼複雜。
從法律上,看外嫁女是否還享有權益,看兩點:戶口與權利。
如果外嫁女在結婚之後,就把自己的戶口遷出去的,那其已經不是本村的居民,本村的拆遷自然不會再算她一份;
如果外嫁女在結婚之後,並沒有遷出戶口的,且還有在村裡面行使權利的,比如選舉權等,那麼就還有本村居民的身份,拆遷補償款計算的時候就應該將其計算在內。
看評論,有網友說怎麼可能結婚二十多年了還沒有遷出戶口?這個還真的可能。羅律所經辦的案件中就遇上過這樣的事情:夫妻雙方結婚十多年了,但是女方老家的拆遷事宜一直沒有落實,也就沒有遷出戶口,這麼多年以來小孩讀書、買房等全是用的男方的名字,女方的戶口遷不遷對其家庭而言沒有什麼影響。
所以,只要外嫁女有依據爭取權益的,那就應該將屬於她的那一份給她。
從情理上,拆遷補償款也應該分配給外嫁的女兒。
女兒雖然是外嫁了,但是其義務並沒有減少,同樣的還是需要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在享受權利的時候怎麼能少得了呢?
而弟弟成家與否並不是扣減女兒補償款的理由,弟弟會有自己的生活,父母對弟弟的義務也已經全部完成了,不再虧欠他們,姐姐更加不虧欠他們。
綜上,外嫁女如果確實是對拆遷款享有權利的,那麼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情理上都不應該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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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3766664260
我說一下我的同事家的情況:我同事(男)的愛人己60多歲結婚38年了,她有二弟弟,家裡父母九十年代修房時是作三份修的,即子女各一份,去年撤遷補償了450萬,因為父母前年都己去世,所以二位弟弟都決定三姐弟每人分150萬,姐姐說撤遷款分文不要,因為自己己嫁出38年,父母臨終弟弟們照顧的多些,自己遠嫁照顧又要帶孫兒就照顧的少,特別是父親腦梗患者成植物人癱在床上三四年。但管錢的二弟說,按父母當年意願還是三分,錢打姐帳上,姐自己處理。姐姐收到錢後馬上平分給二位弟弟,所以各位的條件、情況、心境不同,做出的決定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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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智叟
本著權力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女兒應該得到她的那份拆遷款。但她必須盡到孝敬贍養父母的義務。相反,如果把拆遷款只給他們的兩個兒子,那就讓他們兩個兒子養老送終好了。這是符合法律規範的。不要總講習俗,不要助長兒子得財產,女兒養老的不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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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眼觀世界a
我認為,你大姐如果是你的親姐姐我看你就馬上徹回,不要在網上議了,親情比什麼都重要。
在此我順便說幾句,供你參考,我要沒猜錯的話,你家房子是老房子,也就是說你姐沒出嫁前老房子,肯定不是她出嫁後你蓋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認為你對這件事做的就欠妥,首先房子拆遷款到位後,你就應該第一時間通知你大姐,如果她的日子比較富裕,人又開明,興許她不和你爭呢。我覺得她可能是要的這口氣,祖上,父輩留下來的東西,應該有她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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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活掃描器
我先說說我吧,我的父親有一套房產名字寫的我的,父親過世了,那房子我母親都不想給我,說是出嫁的女兒分不著!應該是我兩個弟弟的!我也沒怎麼懟我媽,怕惹她不高興氣壞了身體。但房產證寫我的名字那房子就是我的,我可以分成4分,我媽兩個弟弟加上我共四人每人均攤一分,我不獨吞。中國的重男輕女的壞傳統很是害人!自己的女兒養大了該嫁人了幹嘛用潑出去這個詞?這不是傻逼嗎?自己的女人必須潑嗎?女兒出嫁和兒子結婚都是一個道理,怎麼到了老年人嘴裡都變味了呢?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我的弟弟和母親都不願意讓我享用四分之一更何況是遠嫁24年呢?房子是父母的那分房產更是難了,按法律講出嫁的女兒也應該是有份的,但就是不知道她的家人到底是什麼的人了,父母都不在了分的機率幾乎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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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京徐劍
外嫁女的保護。《土地承包法》第六條規定,婦女與男子權利平等。具體判斷:大姐出嫁時,人口數是否包括在內,如果包括在內,再考察另一要素,她在其夫處有沒有取得承包地,如果沒有,她應分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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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吉祥如意好
家裡的老大最辛苦,對整個家庭貢獻最大,她的付出應該得到認可!她提出的要求是有道理的,即便是她已經嫁出去,但還是一家人,你們的血緣是沒有辦法改變的。即便是有公序良俗,多多少少的應該分她一些。是多是少,大家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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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失憶瞬間863
哪裡規定說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分財產?只是當女兒的、當姐姐的沒有爭謙讓而已,當弟弟的就覺得理所當然沒有她的份,並且理直氣壯了?那父母養老、三病兩痛就不要麻煩姐姐了,姐姐只用看看就行了。做人不要太過於,要有感恩的心。要記住你從父母處所得的,都是有人默默的為你付出的。財產姐可以不要,但你必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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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白鷗逐笑
不給!你怎麼不先拉個老人住你家?看到錢說男女平等?家產平分。晚了!養老時你怎麼不說平分?你出嫁的那天是你的東西你都拉有了,沒帶走的只有一個她養你小,你養她老的白髮爹孃!你怎麼不帶走留給兄弟幹嘛?房子拆了有錢了你要的理直氣壯!人家翻新房子時欠了十幾萬,你是不是又權利還?老人在你家住過嗎?你真正做到老人一人養一個了嗎?幾十年了一直跟著兒子住,你家飯吃不上,水喝不上,你沒接走過一天,輪不到你來分家產!養老時說有兒子的兒子養,你跑的快……分家產的跑出來喊男女一樣,那你把老人拉你家住幾年,在跑來跟兄弟說公平!平分!這種人拆一個億也跟你沒關係!看到錢了舔著b臉叫著你有權利,權利你媽!平等你妹!這種人什麼都不給!要是平時照顧老人確實做到一人養一個,給你毫無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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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生快樂137136555
中國的繼承法先兒子後女兒,沒有兒子的女兒繼承,有兒子的,嫁出去的姑娘哪有權力分孃家財財,跟本不存在,接父母到你家住過三年五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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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龔愛民516
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單就這個家出嫁二十多年的大姐為父母房子拆遷款事大鬧非要分拆遷款事不妥,何況家中還有二個弟弟未成家。世上事無非情和理,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樣有繼承權和瞻養父母老年生活的義務,象這個大姐靠強勢鬧硬要拆遷款,不顧及年邁父母和二個弟弟未成家的實際困難,於情於理都欠缺不妥。我也感到大女兒出嫁都二十四年了怎麼二個弟弟仍未成家?父母只有67歲?題主的問題不能令人清明,有否差錯?我也不同意有人說:女兒出嫁了就是潑出去的水,這是一句老話,但不符合當今的是非觀和婚姻法,不應該還有存在的價值。為拆遷款應該一家人好好協商,如果強勢硬爭即使對薄公堂也要,那未這個大姐拿了折遷款也失去了親情和社會的看輕,所以這樣的事情處理要合理也要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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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機使用者83997376774
應該分,男女都一樣,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又有分家產的權利,社會的發展向著文明的道路前進,重男輕女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希望人們的觀念不要停留在10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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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手機使用者66803717713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因為贍養老人而導致生活困難的情況越來越少,女兒女婿對父母承擔贍養義務的情況越來越普遍,這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有的老人去世後會留下較多遺產。在這種情況下,女兒適當獲得孃家的財產應當被大眾接受。當然,具體個例也需看家庭實際情況,"最好不要因為錢財而疏遠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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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仝海南市天氣
在某些人眼裡親情就是個屁,我們隊裡就有現成的例子,姐弟倆個,父母的房子都是弟弟的,姐姐沒有份,但是爺爺奶奶有三間瓦房,姐姐很多年前結婚就住在爺爺奶奶最東頭的那間,在爺爺奶奶去世前寫了一份遺囑,最東頭那間就給姐姐,其餘兩間給弟弟,幾年後拆遷弟弟不給,遺囑也不認。當時弄的是雞飛狗跳。什麼難聽的話都罵出來了,包括一些隱私的話。也不想想幾十年前都是一個肚皮裡出來的。其實說到底,品行差!人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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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緣來3685393086576
我覺得現在這個時代,既要講金錢也要講親情,事情才好辦,總不能出錢就讓女兒出,有好處就沒有給女兒一點,於情於理都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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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江馳也
你大姐出嫁50年,也是你父母的女兒,按照現在法律法規定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中國有"嫁出門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的風俗習慣,在古代有它實際意義的,一但嫁為人妻,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孃家"天塌下來"她都作不了主,一切婆家說了算,只有婆家可以"休妻",女人要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現在是男女平等,父母生病了,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得出錢,不然父母可以到法院告他們,女兒到人家也不是以前那樣沒地位了,有的真的成了"姑奶奶",孃家所有人都成了婆家的"貴客",不敢待慢,"小舅子"比一母同生的兄弟都親,再提以前的風俗習慣也不適宜了,不過現在大多數家庭出嫁的姑娘,很少與自己"哥兄"爭孃家財產的,主要原因是:1女人找婆家,基本上條件都比孃家好;2一般情況下,條件好的父母都會考慮適當貼補一下女兒,必定"手心手背,都是肉"。回孃家爭財產的,主要原因是:1姑嫂關係不好的;2兄弟不孝順父母,為父母爭的;3孃家突然暴富的。最後這三條適合你對照一下,看看屬於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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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細雨紛飛吧
好女不爭嫁妝衣,要是我,就是不給!你在孃家又哭又鬧把錢拿到手了,你還有孃家嗎?還能進孃家門嗎?幾千年來都是女兒出嫁,去婆家和女婿對公婆盡贍養義務,哪個對自己的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雖然法律規定是平等,但事實不一樣。閃就是尋思覓活要拆遷款,逼著父親下跪,不給就不行。父親一再壓迫威逼我,讓我拿出三百萬塊錢給了最小的,結果,還有兩個沒有分到錢,心裡不平衡,都跟孃家斷親了。
拆遷款,嫁出去的女兒你別爭,父母也不是看不到你,給你多少你就要多少,不給就不要。畢竟還有兩個弟弟沒有成家,需要很大一筆錢結婚。孃家人都過的幸福,嫁出去的女兒才能放心,安心過自己的日子。嫁出去的女兒爭孃家拆遷款,你老公是吃軟飯的嗎?養不起老婆孩子,還需要丈母孃家幫你養!你們兩口子要是想吃雙份,除非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要不然你的大小姑子一樣回來和你平分家產,到時候,嘿嘿,那可熱鬧了。
奉勸一句那些爭孃家拆遷款的,你們眼睛裡只看到了錢,從來沒有看到父母,把爭拆遷的本事用來孝順父母,那才是王道!錢,你們要走了,跟孃家一絲一毫算楚了,那麼還有一筆賬,你沒有算,那就是母親十月懷胎,房錢你給了嗎?你一輩子能還嗎?二十多年養育之恩,你能還得了嗎?
去年家裡拆遷,已經在1996年就出嫁的大姐回來家裡爭拆遷款了,說男女平等,也必須分一份。家裡還有兩個弟弟沒成家,父母覺得已經嫁出去那麼多年的閨女就不要爭了,而且父母已經67歲,沒有能力再管弟弟們了,就沒給她,結果她大鬧家裡。大家覺得該給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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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她的戶籍沒有遷出,那麼她就有權享有她的那份補償面積和安置費用。當然,如果政策上沒有她的份,那麼她想雨露均霑就得看家長們是怎麼想的了。
如題所述,有一戶四口之家,夫婦倆有一兒一女,女兒甲是姐姐,兒子乙是弟弟。姐姐長大成人後,很快就嫁做人妻離開家裡,而兒子沒有另立門戶。姐姐嫁人24年以後,家裡土地和宅基地住宅都被徵收,獲得大筆拆遷補償款。姐姐得知以後,心急火燎地趕回家裡,要求父母給她一點拆遷款。姐姐義正辭嚴地打起男女平等的大旗,要求父母一碗水端平。那麼,姐姐要求是否應當得到支援呢?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涉及三項基本補償:土地、房屋的補償;安置補償;面積補償。如果姐姐戶口仍然沒有遷出,那麼相應的她名下的土地補償和麵積補償是屬於她的,她提出返還要求的則父母應當予以返還。當然,如果姐姐戶口早在嫁人時就遷出去了,那麼她就不能獲得相應補償。
因此,如果姐姐依法不能獲得補償的,她找父母要求給錢的,給不給就看父母的想法了。如果父母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必要再給她,姐姐就不能強行索取,並且不能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當然,如果父母認為現代社會還是要男女平等,從自己那份補償款中拿一部分給姐姐的,那也無可厚非,弟弟不能更加干涉,更不能以此要挾不履行贍養義務。
綜上所述,戶口還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面臨拆遷時相當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