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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言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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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ATA說
董事長、總裁和CEO的權力詳解
自從資訊產業興起以來,尤其是網路股泡沫產生以來,“CEO”在中國驟然成為一個流行詞彙。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執行長”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遊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執行長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執行長,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
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僱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係。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比如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的李嘉誠,他們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職務,但對於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像英國女王一樣,擁有無比尊榮的地位,卻從來不說有分量的話。尤其是資產特別巨大、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車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東及行政人員的關係非常複雜,Chairman只是一個德高望重、用來維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權力(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許說錯了——準確的說還是有一點權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於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兒子——小約翰•D•洛克菲勒就發動過一次非常著名的宮廷政變,那是在20世紀初期,他是一家鐵礦公司的董事長,總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與小洛克菲勒產生了嚴重的衝突,最後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來審議罷免總裁議案。當時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遠沒有到達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羅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東的心,最終以壓倒優勢罷免了桀驁不馴的總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這樣下臺的,對於一位資深經理人來說,被自己的董事長髮動股東趕下臺無疑是最悲慘的事情。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範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E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EO”。對於一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一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範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一個下級軍官、一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一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佔有很少的股份,一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一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裡——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股票而被一腳踢出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一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一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裡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執行長”,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執行長”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執行長”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執行長,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看到這裡,大部分讀者恐怕會有點頭昏腦漲,連我自己都昏了頭——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一個人,那麼為什麼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複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一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範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範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麼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一人,那麼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麼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係雖然錯綜複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僱員的範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裡,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執行長”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複雜,必須一一分析)。
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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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業哈人一陣哈哈一頓
中國最通俗的講法就是老闆,或者說叫實際控制人,這才是最高職位。總裁、董事長、CEO可能是老闆,但老闆不一定其中之一。法律上講,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闆,也不一定是其中三個之一,但是最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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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映生活
現代公司制度起源於英美,公司的組織也類似於他們的政體,說的通俗一點吧: 董事長相當於國王/女王,CEO相當於首相,董事會就相當於國會,董事就相當於議員,總裁/副總裁相當於各部門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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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遠方的遠方
董事長是股東,是老大;CEO是最高階打工仔,負責經營管理;總裁是CEO的大弟子,負責具體運營。
董事長》CEO》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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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師撩股票
董事長是股東大會的領導,而公司是股東的,所以董事長權力最大。總裁只是董事會委託的職業管理人的最高級別代表,跟公司不存在股本關係,總裁如果做的不好,董事會可以直接掃地出門。CEO是執行長,也屬於職業經理人範疇,位置比總裁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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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己一言
董事長職務最高(出資方/公司所有者/法人單位代表)
CEO~負責公司發展規劃和下轄企業各項專業職能事務管理(技術/財務/人力資源/總務後勤等等)。如果設有首席營運官<常務執行總經理/行政總裁>,則不必再設總裁。
總裁~負責公司的日常業務經營和下轄各分支主業<事業部>經理及各級業務片區經理。
總裁與CEO平級。前者負責經營主業,後者領導各專業職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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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困
總裁和總經理: 一般法律意義上是一樣的,在《公司法》裡都是“經理”;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 / 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範圍在公司法裡都有,
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董事長
1、一般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承擔主席、主持、召集人等職能,但在中國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長的法定權力其實和其他董事差不多是一樣的,在董事會的表決中只有一票。
2、由於董事長有召集董事會等程式上的權力——這種程式上的權力是其權力超出一般董事的地方。
3、當公司沒有董事會,只有一名執行董事的時候,這名執行董事通常在名片上也印製成董事長。這裡的董事長,其實是以一人而行使董事會的權力。
4、董事長的權力其實往往不在於這個職銜本身,而在於其常常為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
董事長與總經理的區別:
1、董事長是在董事會的層面發揮作用,職權更務虛,一般是參與制定公司的戰略,作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強勢的董事長也常常會“越權”,一竿子插到底。 具體職權如何,根據公司法和章程及議事規則來確定。
董事長如果能控制董事會,那麼就有能力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麼總經理的權力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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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狂狷古體
他們說的太複雜,我簡單說,董事長(財主)股份最多最不幹事的,總裁(掌櫃)根據金主要求做統籌規劃,CEO具體安排實事(主廚)。
董事才是老闆,總裁CEO是高階打工仔。當然不乏有能力的董事去做後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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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歡樂銅
董事會和大大小小的股東都是老闆,他們是資產所有者。但有錢並不一定會經營企業。他們出錢聘請專業人士擔當CEO或總裁,負責處理企業的正常運轉。所以CE0或總裁實際上是高階打工者。有些董事有經營才華的話,自己也可兼任CEO或總裁,既是老闆之一又是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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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詼諧斯基
簡單點說吧,一般來說,CEO類似於集團公司總經理一職。很多時候,總裁都是兼任CEO,所以甚至可以說,總裁跟CEO差不多的事,但是總體來說,總裁掌管和決定公司戰略方針,CEO負責公司常務運營和貫徹執行公司政策。
董事長這個位子比較特殊,在大部分公司裡屬於權力最大的職位,因為絕大多數公司的董事長在公司裡股份最多。但是,有的公司裡董事長卻不是大股東,假如總裁是大股東,那麼董事長實際上就是傀儡皇帝,只當個法人代表履行虛職,公司實際掌控在總裁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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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創史人
1.董事長
企業所有權的代表。要麼,他是企業的老闆;要麼,他是企業最大的股東,是全體股東推舉出來的代表。一般,他負責決策重要事務,不參與經營管理活動。
2.CEO與總裁
前者是西方國家的稱謂,後者是我國的稱謂,就是企業的最高行政長官。一般而言,這2種稱呼只會出現在集團公司,且不會並存,因為他們的職責差不多,只是稱謂不同而已。但是也有少數公司2者都有,但一般是1個人兼著;如果是2個人的話,CEO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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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逍遙津4
一般情況下,最大的“股東”被推舉為“董事長”。因為,公司的“利益”與“最大的股東”關係最為密切。
“總裁”是受股東聘請來打理公司的人,也可以稱之為“經理”、“總經理”。總裁是否持有公司的股份並不重要,其地位是受聘而為股東“打工”。
“CEO”是總裁的英文縮寫。
他們之間的區別是,對於公司的“責任”、以及“責任範圍”不同,不是簡單的“哪個職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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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星哥在杭州
簡單說一下
基本上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設立的。
董事長行使所有權,代表所有股東行使所有權。
總裁和CEO基本上是一樣的,由董事會任命,行使行政權。
還有一個監督權,是由監事會負責的,行使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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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孫洪鶴
董事長,公司的戰略大拿,只要管公司戰略方向,大事掌握者;
CEO,具體事務的總操作者,專案的總形象代言人,團隊的老大;
總裁,各公司情況不同,一般而言是相當於大內總管的,但是有的公司總裁大於CEO,比如總公司所屬的子專案,子專案或是分公司的CEO,就要向總裁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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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而孤獨秦始皇
我說……你們還不如知乎的朋友專業
所以,得看是國企還是私企。國企總經理權力更大,民營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大股東)一般擔任董事長,所以董事長大。按照上圖所說就是董事長的權力其實往往不在於這個職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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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烏石圓夢農業
原因上職位從高到底為:董事長、CEO、總裁。
可以講所有的董事長都是股東,而CEO和總裁只有部分是公司的創始人和股東,很多CEO是外部公司空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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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全中看傳媒
董事長是董事會的最高負責人,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從本質上講,董事長一般由大股東指派,主要代表大股東的利益。
CEO是執行長的簡稱,是公司的最高行政長官,由董事會任命,一般是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其既代表股東利益也代表公司員工利益。
總裁一般指的是公司的行政事務的領導。如果公司沒有單獨設立CEO,其有可能成為董事,如果設立CEO,其基本上不擔任董事。
從本質上講,董事長、CEO和總裁都代表大股東的利益,但是董事長的活動主要限定在董事會層面,主要負責公司的最大決策;而CEO和總裁的活動主要限定在公司的具體經營活動。
因此,從本質上講,如果一個公司的董事長、CEO和總裁是分設的,則董事長的權力大於CEO,CEO的權力大於總裁。但是在實際運作中,有的公司的董事長同時兼任CEO和總裁職務,有的公司不設立CEO或總裁,或者CEO兼任總裁。
當然,雖然本質上董事長的權力大於CEO,但是實際運作中,如果CEO或總裁更能得到大股東認可,或者股權太分散,就可能產生“內部人控制”現象,CEO或總裁的實際權力大於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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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路上行攝
看了大家的回覆,都說了很多關於三者的定義、區別、歷史由來等等。但總感覺太過書面語,不少讀者看了,可能還是一頭霧水。
這裡,我就不想作太多的文字解釋,只想走簡單路線,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話來稍微解釋一下。
董事長 chairman of the board首先,既然有董事長,那就是有董事局麻,裡面大大小小的股東成員。
正所謂“國不可一日無君”。
董事局這個“國”就需要推選任命一位代表作為大家的發言人,以方便對各位股東成員的管理等。
假如有召開董事會,那就是董事長有權利了。
但是,這個董事長的工作得做好啊,畢竟各位董事成員都看著呢,得好好表現。因此,董事長的直接上司就是董事會。可謂是“一會之下,萬人之上”!
但這和所謂的“君主專制”不一樣,這裡是董事會成員有權利罷免董事長,而不會讓你專制。當然,一般董事長的股份佔比也比較大,有些權利什麼的處理特別好。
體現的是行政權力!
因此,威懾力也很大。負責整個公司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戰略!不過,董事長的權利什麼的都在董事會範圍之內,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個人。
有時候也會兼任CEO。
一句話:這個公司,董事長直接上司是董事會,以下都是他的下屬。
執行長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簡單來說,就是公司的日常事務、所有執行工作,就是CEO說了算。體現的是執行力!
董事會有什麼重大決議、對外有什麼戰略性簽署等,都是CEO來完成,全權代表公司執行。但董事會不會對CEO作什麼罷免、行政動作。
因為,CEO的罷免得看董事長的臉色!
總裁 president總裁,有些人說總是裁人,所以叫總裁!
我也只能一笑而過了!
總裁,有點像某個大事業部的負責人。對CEO負責,屬於CEO的直接下屬!
其實和CEO沒有太大的區別,不管是工作內容還是權利,兩者差不多。
而且,兩者都是由董事長來負責的!
不過,往往是CEO兼總裁。
因此,董事長是公司最高領導人(對董事會負責),是老大;CEO和總裁同屬董事長下屬但總裁是來幫助CEO處理更詳細的事務,兩者由董事長經過舉行董事會來任免! -
20 # 任你敢想
CEO執行長 是一個公司的最高負責人 董事長是公司股東且有公司經營權 總裁也差不多就是主管,就是沒有以上的那些職務大 如果該公司沒有設立以上機構職務那麼總裁就最大 總經理也是一樣的道理! 區別在於 公司的大小 一般大公司才會有總裁和CEO 具體請了解國家有關公司制度的法規!謝謝!
具體:
董事長、總裁、總經理的關係
執行長(CEO):
公司董事會的代理人.執行董事會授予的部分經營管理權利.是公司政策執行機構的最高負責人.通常由董事長兼任.
總裁:
僅次於CEO的公司第二號行政負責人.是行政負責人,所以總是裁人.一般由CEO兼任.
總經理、首席營業官(COO):
CEO的助手,公司的第三號人物.負責公司的日常營業.不是行政,所以他不裁人.
董事長:
公司董事會主席,直接領導公司裡的董事會,以及附設的執行委員會、任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一些專門委員會.是公司的老大.
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執行長"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遊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執行長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執行長,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僱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怎樣設定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以及如何界定他們的職責許可權,是一個在實際上和法律上都還沒有公認標準的問題。從公司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美國的情況來看,也並沒有一個公認的聯邦標準。美國絕大多數州規定上市企業至少要有三名行政官員:總裁(President),董事會秘書(Secretary)和財務主管(Treasure)。除此之外,企業的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Bylaw)任命任何數量的其他行政官員,包括CEO,COO職位,但並非法定必設。
換言之,企業的行政長官的職權劃分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是因企業不同而不同。兩位同樣具有CEO頭銜的行政長官的實際權力可能相去甚遠。這是因為企業的法定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而董事長的實際權力在不同企業之間相差很大。從美國實際來看,CEO,董事長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或不可以代表企業,有很大差異。1973年美國American Express vs.Lopez 案例中,法院判決意見指出“董事長一職在其演化過程中在不同企業出現了不同的走向。在有的企業,董事長一職由執行長兼任,他可能把日常事務都交付給了一位年輕的經理,但仍然執掌大權;在其它企業,董事長由資深、退休的執行長擔任,但實際只起諮詢參謀作用。在另外一些企業,董事長和執行長則成為權力大體平等的“雙首腦制度”。還有的企業則設“CEO辦公室“,由幾個高階行政長官共同執行企業權力。
因此,美國法律中對企業行政首腦(不管頭銜是總裁,還是執行長或其它職稱)的“明顯權力”(Apparent authority)和“實際權力”(Actual Authority)有很詳細的討論。一般來說,在處理企業的一般業務時,企業首長被認為可以代表企業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而對於特別業務(Extraordinary Business),如出售企業的重大資產,收購兼併其它企業,重大捐贈,或為其它企業擔保債務等等,則不能代表企業,而需由董事會決議。
因此,從實踐來看,是否需要同時設CEO,總裁,COO,要根據企業的規模、業務種類、總裁更替計劃的需要來定。美國企業的通常實踐是CEO作為一把手,而把總裁和COO作為培養一把手接班人的過渡性崗位。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同時設這三個崗位。美國管理最好的企業,通用電氣就只設CEO,而不設C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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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球最具價值CEO排行榜,馬雲和任正非都沒有上榜,然後很多讀者就問為什麼?
其實很簡單,因為馬雲現在只是阿里巴巴集團的董事長,而不是阿里巴巴的CEO,所以不參與排名。
創始人
英文稱Founder,創始人是一個企業,社團,基金、組織,網站等的發起和創立人。任正非是華為的創始人。如果公司一開始就有多個人就叫聯合創始人。比如騰訊有馬化騰張志東等5位聯合創始人,阿里巴巴則有馬雲、張英等18羅漢作為聯合創始人。
董事長
英文稱chairman,日韓稱會長。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是企業所有權的代表,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的權利。一般來說,要麼就是企業最大的股東,董事長要麼是企業的老闆。董事長負責重要事務的決策,一般不負責具體業務。
比如馬雲就是阿里巴巴集團的董事長,他只負責集團中重要事項決策,他給集團及下屬子公司都任命了CEO來負責經營管理活動。阿里巴巴的CEO是張勇,支付寶的CEO是彭蕾。前段時間支付寶“圈子社交”出現爭議,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時,馬雲就決策支援彭蕾果斷道歉,錯了就是錯了。
CEO
英文稱Chief Executive Officer,簡稱CEO。CEO是打工者的最高形態,是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管理的最高行政官員。CEO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一般也是董事會成員的其中之一。馬化騰既是騰訊的董事會主席,也是騰訊的CEO,負責一些騰訊的經營管理。
總裁
英文稱President,是僅次於執行長的行政長官,也是負責管理企業的具體事務。一般會由CEO兼任或空缺。如果公司業務太大,CEO一個人管理不過來,董事會就會聘請一個總裁甚至外加多個副總裁來幫忙。騰訊公司CEO是馬化騰,因為騰訊業務特別多。除了總裁是劉熾平,同時還有張小龍、湯道生等十二位副總裁。
所以基本關係是董事長是公司的老闆,CEO和總裁都由董事會任命,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理論上董事長可以隨時罷免CEO和總裁。而創始人一般都會是董事長或者董事會成員,有時候會兼任CEO。有時候創始人也是公司的精神領袖,最典型的就是華為的任正非和阿里巴巴的馬雲。不過也有些創始人由於融資時對資本進入失控而被掃地出門的,比如蘋果的喬布斯。
所以,一般來說董事長 CEO 總裁。華為是一個例外,華為的董事長是孫亞芳,任正非是華為的總裁和副董事長,華為的CEO是輪值的,但是大家都認為任正非才是華為的老大,因為任正非是華為的創始人和精神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