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4
回覆列表
  • 1 # King曬

    財務內控制度1

    一、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職責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採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定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稽核。稽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稽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稽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稽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准。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代辦移交。

    二、會計處理程式

    (一)採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稽核原始憑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稽核----財務主管稽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餘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並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髮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髮票的填寫餘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製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塗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專案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稽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並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託,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華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於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並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註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後,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並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並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託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於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影印件或複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並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影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餘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於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於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於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貨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託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採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採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採購、收發、登記。並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採購、驗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採購必須貫徹“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採購人員對採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採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採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採購計劃——主任稽核批准——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採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採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稽核後報主主任批准。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採購原則。對屬於路局規定的招標採購範圍和達到批次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採購。對不具備招標採購條件的物資採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採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籤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准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採購許可權;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採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採購物資到達後,採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籤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後,採購部門應稽核簽字。並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稽核以下內容:

    1、稽核物資採購是否按照經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稽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稽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並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採購業務、不得辦理採購結算,並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採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迴圈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於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於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於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並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籤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登出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並編制物品登出記錄,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登出,登出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於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准許可權規定辦理。屬於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複登出。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並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鑑定,填製材質鑑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並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於同—時日。

    五、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在專案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式:

    (1)建設專案的程式是:專案申請----可行性研究----稽核批准立項---下達計劃---設計並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專案的程式是:上報建議計劃----稽核批准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准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p#副標題#e#

    (5)預算經批准後,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並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專案、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後,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餘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後,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專案,完工後,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籤認後,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後,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許可權必須按《南昌鐵路局<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xxxx]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檔案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並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裝置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並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餘額與明細分類帳餘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餘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後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裝置)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裝置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裝置大修、中修計劃。

    (三)固定資產報廢: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

    2、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分清任責任。在未經批准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後,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理由書”(財固—10),待批准後列帳。

    3、固資損失審批許可權:單位成立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鑑定,經單位長審查,“編制固定資產拆除、報廢申請單”(財固—8),報路局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裝置,下同)毀損、盤虧、報廢,2萬元以下的機械動力裝置,由單位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稽核,單位長審批,損失自行列銷,報國資辦備案。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裝置,下同)毀損、盤虧報廢,及時萬元以上的機械動力裝置,報業務主管部門、國資辦審批。

    5、清理結束後,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裝置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六、債權債務管理

    (一)為了確保債權的及時收回和債務的按時償還,避免壞帳損失的發生。維護資金的正常運轉,必須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債權債務清理責任制度,實行債權債務追究制度。

    (二)明確責任:財務室是債權債務的核算部門,債權債務清理的責任部門為主辦該項經濟往來事項的部門,主要是指直接與對方聯絡、洽談、簽約等、並向財會部門辦理收、付款業務的部門。責任部門的直接經辦人為主要責任人,是清理債權債務的直接責任人員。

    第3條相互配合:在債權債務的清理中,各相關部要相互配合,對債權債務管理進行職責分工,財會部門、物資採購部門、有關業務部門、合同督理部門應各司其責、相互協調。

    1、財會部門的職責:必須專負責債權債務稽核、核算、清理、籤認,財會主管人員負責控制、審查債權債務發生的合理性,監督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

    2、物資採購部門職責:根據生產計劃編制物資採購計劃,採購物資必須簽訂購貨合同,並將購銷合同送達財會部門,對採購物資約價格、質量、交貨期、相關服務全過程負責、嚴禁盲目採購。加強對物資採購環節的管理與監督。

    3、有關業務部門職責:對本部門涉及的相關工程、勞務專案要確保技術.質量符合要求,又要確保工程專案按期完成。在業務發生前必須簽訂相應的合同並抄財會部門。

    4、合同管理部門職責:對每個所籤合同文字進行嚴格稽核,確保購銷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經濟糾紛。

    (四)在簽訂合同同時必須向財會、計劃、內部審計、法律等有關部門諮詢,對所簽訂合同的各項條款要認真審查,尤其在確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違約條約時,應當考慮縮短債權期限、促進債權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能以單位名義對外提供擔保。

    (六)任何部門或人員不能將本單位資金拆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七)個人借款只限於因公事項、其他事項不得借款。財會部門應堅持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嚴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堅持單位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對個人借支、預支等款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專案完成後,必須及時辦理報銷,同時將餘款全額繳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專案完成後三個月內仍未辦理相關報銷手續的,財會部門必須將其名單書面報告單位長,並從工資或資金中扣還。

    (八)對跨年度的債權、財會部門在每年年底前開具對帳單或籤認單,與欠債人員或單位對帳。

    七、運輸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條(一)實行科目負責制:

    1、運輸成本含維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完成的外單位委託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勞資處審批的工費比例計提工資,必須承擔外委工資的工資附加費、除內部供應外,外委工作必須按外委收入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必須承擔路局規定的招待費、間管費,並完成外季利潤。

    3、財會部門負責成本費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編制維修成本費用計劃(不含大修、外委),並將成本費用計劃分解、落實到科目負責人。大修專案誰施工誰負責,外委工程誰承攬誰負責。

    5、科目負責人對所分管的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負責。

    (二)明確費用審批許可權

    費用的發生必須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屬於科目負責人費用計劃及費用專案之內的費用,由科目負責人批准。屬於超出科目負責人審批許可權的費用,費用發生之前,必須報經單位主任審批,並讓科目負責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財務室要每季度完成決算後,牽頭召開成本分析會,各科目負責人書面分析工作完成進度、費用支出情況、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節超原因。降低成本費用的途徑和措施,分析中應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加強管理的對策和措施、並落實到有關部門或人員。財務室分析運輸成本總體支出情況、投資專案總體支出情況、外委總體支出情況,同主任對全單位費用進行餘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單位年度經濟指標。

    八、票據管理

    (一)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發票,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指定專人管理。票據專管人員填寫票證內部領取單、向票證保管人員票證。票證保管人員應建立票證領用登記簿.詳細記錄票證的領用人、時間、種類、領用數量、起止號碼、收回時間。領用票證應在票證登記簿上簽字或蓋章。

    (二)票證領用人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開具票據時,應按照票證內容逐次、逐攔、全部聯次一次填寫,必須填寫齊全,字跡必須清晰,不得塗改。對金額填寫有差錯的,應當重開,開出的票證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三)票據領用人員必須做到:

    1、不得轉借、轉讓和代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具收據、發票。

    2、不得塗改收據、發票。

    3、不得單聯填開或開具上下(正副)聯金額、內容不一致的收據、發票。

    4、不得擴大專用收據、發票的開具範圍。

    5、不得未經批准拆本使用收據、發票。

    6、不得虛構經營業務活動、虛開收據、發票。

    財務內控制度2

    1、合法性原則,就是指企業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在國家的規章制度範圍內,制定本企業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

    2、整體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充分涉及到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注重企業的短期目標,還要與企業的其他內控制度相互協調。

    3、針對性原則,是指內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企業切實有效的內控制度,將各個環節和細節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4、一貫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

    5、適應性原則,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應根據企業變化了的情況及財務會計專業的發展及社會發展狀況及時補充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

    6、經濟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也就是說企業財務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強,要切實可行。

    7、發展性原則,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要充分考慮宏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洞察競爭者的動向,制定出具有發展性或未來著眼點的規章制度。

  • 2 # 小榮吖

    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為了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對法律法規的遵守由治理層和其他人員設計與執行的政策及程式,內部控制就是公司裡的規章制度。對公司內部控制不斷的進行調整約束規劃評價以及控制便可以合理的保證經營的效率及效果以及對法律法規的遵守,但是要合理保證以上內容還需要公司的治理層和管理層以及其他人員一起來設計實施和維護才能夠使內部控制發揮作用。

  • 3 # 板擦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創業公司的財務內控,就是要建立一套規範化的流程和制度。

    財務內控的說法其實並不準確,就好像這套規則只適用於財務部門。其實,財務部門是為整個公司服務的,它的流程和規則是需要公司上下協調與配合的。所以財務的內控要延伸到業務端,從業務端開始搭建企業的內控框架。這個框架中,財務是核心和落腳點。因為財務報表是最終呈現給股東和監管機構的“答卷”,而財務報表的生成是建立在一套規範的內控基礎上的。

    不管是創業公司還是成熟公司,內控的目標始終是保證財務資料準確,只是在成熟公司中,搭建內控框架還需要考慮成本與效益原則。在創業公司,寧肯多付出點時間與代價,也要把內控的基礎打好。所以,創業公司從一開始就要建立一套嚴格的內控體系,否則一旦某個不好的行為成為習慣後再去糾正就特別難了。就跟小孩教育一樣,小的時候就要好好管,糾正不良習慣,等長大了再去教育就不容易了。

    但是內控的規則也不能建立的太早。業務還沒開展,就匆忙設想內控的規則,這隻能是閉門造車,不切實際。就像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則一樣,都是比較滯後的,滯後也是合理的,正是由於沒有那麼多限制,社會才有了發展,然後再透過立法把發展過程中不合理的部分規範掉。

    因此創業公司制定內控規則,不要操之過急,一邊發展業務,一邊作內控調整,根據業務去制定規則。規則首先要適應業務的需求,不能束縛業務。

    具體來說,創業公司的財務內控,可以先從收款和付款入手。圍繞著這兩塊內容,分別做一套收款和付款的流程與規則。就是看看公司的業務性質,如何收款,怎麼付款,有哪些風險。同時要知道,這個流程和規範不是給財務人員看的,而是給業務人員作參考的。他們瞭解這個規則後,就知道如何跟客戶談判。所以,這套規則要簡單明瞭,容易理解。

    其次,再做一些延伸的內控規範,比如發票管理、資金管理等。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內控規則:財務對賬。創業公司一定要把賬記清楚,資料一定要核對清除。透過不斷的核對資料,找出流程中的缺陷。這也是對流程的一個反饋。完善的流程和規則能保證資料的準確,如果資料不準確,那麼檢查一下流程和規則是否不合理。財務對賬,一般是以資金對賬為主,以銀行等第三方資金機構的資金資料為依據,核對業務資料,看看兩者是否能核對一致。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 4 # 企業智囊專家

    財務控制是指對企業的資金投入及收益過程和結果進行衡量與校正,目的是確保企業目標以及為達到此目標所制定的財務計劃得以實現。

    中小企業由於經營規模較小,資本實力較差,發展時間一般不長,受自身體制和外部環境影響大,財務控制方面往往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財務控制制度不健全、現金管理不當等。

    完善的財務控制制度有利於提高單位經營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資產的安全性、經濟資訊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目的。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可以從以下四個方向入手:

    建立財務控制制度

    現金流量預算控制

    應收賬款控制

    財務風險控制

  • 5 # 商道謝智李奕廷

    一個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資金流,對於小微企業來講做好資金進出的管理至關重要甚至影響生存;多年的管理經驗及十年創業經歷感悟分享如下:

    1,管好收,應收盡收;小企業儘量不做有帳期的生意,除非客戶相當優質;寧願讓利給客戶(如收銀行承兌)都不欠帳。

    2,嚴控支,能省則省;小微企業活下來是第一要務,一定要量入為出,付款要嚴格按照急重緩輕的順序,把保業務執行放在首位。

    3,作好財務日報,日結日清,監督有序;窮人的米是有顆數的,當家人要清楚業務進行狀況,明白家底,穩妥出手。

  • 6 # 藍色釦子

    就“財務內控”這個問題而言,其實專業上來講稱之為“財務內控”還是比較片面的,但為為何出現這樣的叫法,個人認為可能源於企業內部控制工作往往由財務部門牽頭、發起到最終落實,另一方面從內部控制的歷史發展的經歷來看也是從財務域逐漸發展而來的,與因而把“內控”冠以“財務”之名也就無可厚非了,接下我先“內控”由來,再談“內控”是啥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談一下”內部控制”發展的前世今生

         “內控”的出現,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而產生的,內控活動可以追溯到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列如古羅馬採取的“雙人記賬制度”和中國西周時的周禮審計制度。

    “內部控制”理論正式形成的第一階段內部牽制階段(1905-1936):L.R.Dicksee最早提出內部牽制;1930年George E .Bennett 於1930年給內部牽制制度下了完整定義,這一階段主要以保護現金和資產安全及賬簿記錄準確性為主要目標;

    “內部控制”理論正式形成的第二階段內部控制階段(1949-1958):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CICPA)首次提出內部控制定義,增加了管理控制以提高經營效率,這個階段內部控制就從財務部門向整個管理層級延伸出來了,隨後1988年,CICPA頒佈《審計準則公告第55號》融入了控制環境及控制程式,確立力內部控制結構

     “內部控制”當前概念就是源於1997年,CICPA釋出的《審計準則公告第78號》,形成了COSO框架,增加了遵從性目標

    接下來,我來談“內部控制”是啥:這裡採用COSO的定義,內部控制是由一個主體的懂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人員實施的,旨在針對實現以下型別的目標提供合理保證的一個過程:1、經營有效性和效率2、財務報告可靠性、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

    此框架可歸納為五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監督等,

    內部控制框架在不同的國家和市場也有不盡相同的描述,內控引入中國,財政部在2010年在此基礎上也出臺了企業內部控制規範

    當然要充分理解“內部控制”這個概念還是需要一定的專業基礎,作為一般瞭解應該是就夠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三歲的孩子太叛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