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哈米吉多頓大戰1

    孫楊砸血瓶後,沒辦法檢測了,只有頂格處罰。 但是,如果不砸血瓶,孫楊就全完了。這麼算其實孫楊大獲全勝了!

    孫楊砸血瓶,又洩露他們三個的個人資訊,是犯罪行為。如果他們告到司法機關,司法機關會依法處理的。

    至於孫楊說的上訴,這是仲裁,就沒有上訴一說。就算孫楊跑到瑞士最高聯邦法院,也是白忙活一場。

  • 2 # 鳳凰亂飛

    張起淮表示,這是因為案件了結,過了“解密期”可以公開,“沒有必要指責孫楊這個問題。”

    騰訊體育:為什麼現在不打碼了?

    “所謂的‘保密’,有個概念叫‘降密’,從絕密、到機密、再到秘密。也就是說,隨著時間和檔案的擴大,‘保密’的等級是可以降的。第二,因為這次是公開開庭,這個影片是證據,是向法庭提交了的,本來在庭上也是當場就要出示的。現在已經裁決了,裁決書都出了,這就叫‘解密期’過了。沒有必要指責孫楊這個問題。”

  • 3 # 無瘋

    孫楊這個嘴臉是越來越難看了。先是用水軍忽悠網民,把愛孫楊與愛國劃等號,現在又攻擊官方機構,接下來只怕還要攻擊人民日報。這種人就是素質教育失敗的典型案例,給他榮譽給他錢,都捧著他,看起來還像個人,一旦誰讓他不痛快了,他就把醜陋的一面拿出來了。

  • 4 # 螞蚱35022960

    3月1日起,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的《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明確,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路暴力、人肉搜尋、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應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釋出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不良資訊等。

  • 5 # chenyongning

    三位取樣人員只是正常履職採集血樣和尿樣,孫楊故意將三位取樣人員詳細資訊公佈與網路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也涉嫌違法侵犯三位隱私權。

  • 6 # moonhh

    肯定違法,像孫楊這種名人,號召力很強,操縱網路暴力已經對檢查官造成了很大傷害。

    但是不建議起訴,因為普通人是打不贏有錢有勢的奧運冠軍的。如果起訴,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羊肉沒吃上飯惹一身騷。費時費神毫無意義。

    還有另一個可能,起訴孫楊還會引來孫楊粉絲的瘋狂攻擊

  • 7 # 豆子jikx

    從目前的新聞上看,這件事孫楊的確做的有點過份了。他要人家尿檢官說自己是個沒有培訓過的建築工。人家怕孫報復,就做了偽證說自己不合格。結果法院查明,其實這人是經過培訓的,參加過十幾次尿檢的合格的尿檢官。雖然就是一個建築工,但是規則本來就是允許兼職的,很多時候都是志願者完成。

    法院查出來了。孫楊氣急了,把人家的資訊抖了出來。這個真不道德,人家都屈服於你了,是法官發現建築工參加過培訓是合格的,你為啥還拿人家撒氣?

    所以,我覺得可以起訴孫楊的,但是我認為他不會起訴,這個人應該沒那麼愛出風頭,屬於能屈服,能少一事是一事的。除非有人利用他,慫恿他,在背後指使他去打官司,否則這個人不會打的。

  • 8 # 小螞蟻體育

    孫楊被體育國際仲裁法庭判決禁賽八年之後,孫楊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了自己的不滿,並將當時和藥檢官簽署的說明檔案公佈於眾,其中就含有藥檢官身份證號的個人資訊。無論是孫楊是否被冤枉,孫楊公佈人家的個人隱私都已經構成違法行為,雖然孫楊之後將其刪除,不過在孫楊釋出期間,還是有4.5萬餘人轉發,6萬餘人評論。可以說孫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

    孫楊公佈藥檢官個人資訊參考規定如下;1,《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十款規定:“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釋出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資訊: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2,《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3,《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公開他人個人資訊”。孫楊公佈藥檢官個人資訊的後果;

    如果藥檢官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名譽權,那麼孫楊幾乎沒有反駁的餘地,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孫楊應該對藥檢官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甚至藥檢官還可以起訴孫楊進行精神損失賠償。孫楊作為公共人物,其一言一行就應該深思熟慮,即使對藥檢官的證詞不滿,孫楊也應該用法律的手段維護權益,而並非公開人家的個人資訊,來博取網民的支援,一切都需要用證據說話。

    關於孫楊事件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判斷,在真相沒有大白於天下之前,我覺得我們都沒有必要評價誰對誰錯。但是藥檢官秉公辦事我覺得沒有問題,如果孫楊真的做出不符合藥檢流程的事,就應該受到處罰。藥檢官雖然是中國人,但是藥檢官更是反興奮劑機構的工作人員,而且我國打擊興奮劑的力度比任何一個國家都要嚴格。至於說藥檢官另外兩人不具備資質問題,我覺得孫楊可以投訴,但是不可以以資質問題不提供樣本。

  • 9 # 大是大非123

    如果是有錯又想逃避。可以學wada的三個僱員。隱身。當然透過訴訟可以讓隱身的浮出水面。對誰都一樣。可以合併案件的

  • 10 # 中華達人心

    這個比抗檢嚴重多了!抗檢是違規,最多被禁賽,退出國際組織!公開他人隱私是違法,觸犯法律,由此而帶給當事人工作和生活的影響,孫楊得付法律責任!不過孫楊幸虧在中國,中國人普遍對隱私權不太強調,在西方孫楊就慘了,很慘!尿檢官是中國人,也知道國內情況,告孫楊不存在法律上的問題,但由此帶來的對個人影響,比如受到孫楊粉絲網暴,這不是一個沒權沒勢的建築工人承受得了的,所以尿檢官幾乎不會告孫楊!當然,如果形勢惡化,被粉絲攻擊到無法工作生活,也是有可能告的!

    法律底線不容觸犯,適可而止吧!

  • 11 # 沈克明

    對孫揚進行飛行抽檢的“藥檢官”,正確的稱呼應該是“主檢人”。

    孫揚公開主檢人的私人資訊,屬於不道德的違規行為。

    主檢人受聘於反興奮機構,屬於該公司的僱員,其行為舉止,受機構程式檔案,規範條例的約束。

    根據對該機構的瞭解,主檢人不會對孫揚進行追訴。

    希望平臺媒體,平臺觀眾,對孫揚亊件的評述也應該適當“降降溫”。

    給主檢人一個適當的,平靜的生活環境。

  • 12 # 可愛迷人的反派角色6

    幼稚!可笑!無知!諷刺!

    被公佈的三位男的工地工人被臨時叫過來看著你尿檢,兩個護士,監督檢測人員檢測過程,況且還是支援孫楊的

  • 13 # 錦鯉籃球

    孫楊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特別是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宣判對孫楊進行禁賽八年處罰後,輿論風暴更是達到了頂點!國人從剛開始的堅信不疑,到後來的將信將疑,再到如今的充滿疑慮,各種風評導向也逐漸呈現對孫楊不利的趨勢。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禁賽八年的處罰後,孫楊直接在個人社交媒體上曬出了一系列證據,其中包括了藥檢現場影片,兩個血液採集瓶,主檢測官的手寫承諾書,還有尿檢監督人員的手寫說明。然而孫楊在社交媒體公開曬出藥檢官個人承諾書的舉動卻構成了涉嫌違法的事實,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孫楊在公佈“證據”時,並沒有將藥檢官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打碼處理,而是直接公佈在了社交平臺上。這個做到涉嫌違法,哪怕是最後孫楊匆匆刪除了這些“證據”,但已經有大量網友進行了轉發,所以對當事人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構成。如果藥檢官較真,完全可以實事求是對孫楊提起訴訟。那麼如果藥檢官祈求孫楊會有怎麼的後果呢?那麼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孫楊應該對藥檢官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因為孫楊的做法已經讓藥檢官的名譽權受到了侵害。當然如果進一步追究責任,藥檢官還可以讓孫楊對自己的精神損失上進行經濟賠償。不管如何,只要藥檢官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名譽,孫楊絕對會因此遭受一定損失。作為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對社會有著或積極或反面的影響。現在國家對網路暴力人肉搜尋這一塊抓的尤其嚴格,孫楊上傳的“證據”也許是想維護自己的利益,但卻對別人的名譽權隱私權都構成了侵犯,這種做法是法律絕不允許的事情。這也是為何孫楊會主動在社交媒體上刪除這些資訊的原因之一。最後我覺得不管孫楊事件的結果如何,都要從中吸取教訓,做事不要太過沖動,遇事不冷靜往往會犯下很多錯誤,而有些錯誤有可能永遠挽回不了。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一起討論。

  • 14 # 日慕鄉關

    這事沒什麼好洗的,孫楊是中國人,檢驗員也是中國人,既然都是同胞,就要一碗水端平,如果因為孫楊曾經為國爭光,就區別對待,那就是勢利眼,就是不公平,就是不要臉。

    不要臉不犯法,但如果法庭認定行為觸犯法律,就老老實實立正捱打。怎麼判,法律說了算。

    如果你認為國際法庭沒有資格審判孫楊,那參加國際比賽獲獎也不能算作為國爭光,講道理的講究一致性,否則光再多,也治不好你的智商。

    拋開法律,用正常人的腦袋想想也明白,孫楊故意洩露檢驗員的身份資訊是想達到什麼目的,認為是善意提醒的不是腦殘就是五毛。

    最後說一句,我們已經過了靠體育明星為國爭光的階段,尤其是商業明星,和娛樂明星沒啥兩樣,如果你認為葛優是戲子,那孫楊還不如他。

  • 15 # 小破魚與驢

    自從孫楊被裁決禁賽8年之後一系列的新聞來看,孫楊方面一直在為自己鳴冤。這是值得我們國人理解的,畢竟先不管事實如何,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8年裁決是否公允,任何人都會認為自己是清白的。孫楊也不例外,做為深入國人內心的世界冠軍,形象基本上是高大的,這個時候他都力挺自己的清白。

    但有些時候,很多人會在力爭自己清白的情況下,言行都會走偏了。很不幸從目前各方的新聞報道來看,孫楊的言行竟也開始偏離正常軌道。有新聞報道稱,孫楊在自己被禁賽8年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在各種渠道,包括社交媒體等公共平臺表達不滿,一度將藥檢官的個人資訊公開了出來。被孫楊公開出來的資訊包括簽署各種檔案,藥檢官的身份資訊。

    很明顯,孫楊已經從藥檢風波,到被裁決違規,如今公開藥檢人員的個人資訊,已經從違規到違法了。這是本質的轉變,也不知孫楊是力爭自己清白過了頭而忽視了這點,還是本身是法盲,竟冒犯了最不該犯的法律。在這一事件上,孫楊公開藥檢官的個人資訊這一違法事實如果讓該藥檢官訴之法庭的話,孫楊必會受法律的懲罰而且沒有任何勝算的餘地。孫楊需要向藥檢官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補償精神損失費。這還都是輕的,最主要的是孫楊的名譽會受到致命打擊,原本被禁賽8年的裁決也會在國人的心中變得不值得同情起來,世界冠軍的光輝形象將會受損,未來發展道路會受挫……總而言之,孫楊公佈藥檢官的個人資訊簡直不可理喻。

  • 16 # 學海無涯八寶做粥

    ABC中文網認為,孫楊一案從來不像看起來那樣簡單。那次抗檢是孫楊2周內接受的第9次興奮劑檢測。事實上,他在亞運會期間,每天都要接受興奮劑檢測。如果算到一年之中,孫楊平均10-12天就會檢測一次(每年至少檢測30次)。因此,孫楊之前的金牌,都是在接受興奮劑檢測之後的合理合法所得,並不是“嗑藥騙子”。

  • 17 # 小鵪鶉0721

    雖然我不瞭解事件真相,但從孫楊所在的澳大利亞教練團隊成員解除合同離隊,並不支援孫楊上訴的行為基本可以判斷這個事孫楊不佔理

  • 18 # 一江秋8848

    很納悶!此前,網民一邊倒支援孫揚,罵藥檢官為“漢奸”;現在,網民一邊支援藥撿官,罵孫揚“混蛋”。且不管誰對誰錯,別被人當“傻子”一樣玩來玩去!

  • 19 # AT籃球說

    孫楊事件愈演愈烈,輿論風口也開始慢慢轉變了方向,起初有很多人站在孫楊這一邊,支援他上訴維護權益,現如今越來越多的聲音開始批評孫楊,導火索在於孫楊曝光了三名檢測官的身份。

    孫楊這件事情還沒有真正的查個水落石出,我們也相信孫楊絕對不是嗑藥的騙子,三名檢測人員的資格證的確不夠健全,孫楊也有權維護自己的權益。只可惜他選擇了很糟糕的一種方式,砸毀血樣品有些讓事情摸不著頭腦,更糟糕的是孫楊在網上曝光了三名檢測人員的身份資訊,這直接導致了大家對孫楊的看法。

    透過在影片當中的錄影可以看到孫楊和三名檢測人員都相繼寫下了所謂的保證書,並且他們各自約定不會暴露個人資訊。不曾想孫楊直接在網上曝光了他們的姓名,身份證號,還有護士號碼。國家又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禁止網路人肉搜尋,準確來說,孫楊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違反了相關的約定,並且對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

    孫楊團隊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迅速採取了補救措施,將所釋出的訊息撤了回來。本來孫楊方面還準備對三名檢測官進行起訴,如今卻面臨著被他們起訴的結果,倘若藥檢官真的起訴孫楊,那等待孫楊的結果可就真的說不清了。好在目前藥檢官並沒有發表什麼訊息,雙方也沒有必要進行魚死網破。

  • 20 # 真帥爸

    當然違法啊!可孫楊不怕啊,他代表中國啊。如果藥檢官員起訴他,那就是乳滑,不等官方表態,無腦粉絲就能把原告滅了。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孫楊有恃無恐,藥檢官無可奈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開車自駕遊,可以嗎?該注意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