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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頭翁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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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邱老闆68210918
如果六樓的業主跌落在一樓業主家前面的草坪上,直接死亡,那請問六樓業主家需要賠償嗎?因為晦氣啊,甚至影響房子兒子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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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八睡
先找10個志願者,從六樓跳下來,看是不是都活著,如果都活著,那說明硬化路面是直接原因,不然,向英國法院起訴牛頓,為什麼要有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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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齊老師中高考課堂
這個事件的關鍵在於墜落地點是屬於私人空間還是公共空間,具體責任劃分還要看墜亡人員工作是否佩戴安全繩及其他安全設施,是否有安全繩質量問題,一樓是不是違建等,但是不管怎樣,一樓承擔責任不會超過50%,因為層高在那擺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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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r.l꧂
如果一樓小院是業主的那一樓沒有責任,如果一樓侵佔綠地,你不僅可以起訴一樓業主,順帶可以起訴物業、居委會、街道和綜合執法科,具體的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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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99932
現在有些人,真的不知道應該這麼說它,就像大同礦區的驢鼠羊這種人,借錢不還還理直氣壯的用它那練了幾十年的鐵拳莫名其妙的打傷借錢給他的人,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多次傳喚它都置之不理(多次成功的從警察叔叔的眼皮底下溜跑),始終不渝的堅信自己憑本事借來的錢不可能會還。。。不但不會還錢,他還讓他們家人集體住院來訛詐借錢給他的人幾十倍的錢,說他們家人集體住院是借錢給他的人向他要錢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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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qzuser204294997
首先,我需要說的我不是專業的律師,回答可能不完全精確,請見諒。1:6樓的住戶墜樓身亡本是一件不幸的事已經夠可憐了。2:1樓的業主認為墜落至自家花園不吉利索取賠償本不值得說三道四,但個人認為死者為大不提倡。3:1樓業主的私家花園在法律意義上沒有這個說法,私家花園(不論是電梯公寓還是別墅社群)均是佔用小區公共綠化,業主可以到規劃局查詢任何小區都有一個硬性指標綠地率,很多一樓客戶有私家花園屬於開發商為了房子好賣違法圈佔,而且違規的開發商也會在購房合同中明確寫明私家花園嚴禁硬化。4:墜亡業主與硬化地面沒有因果關係但是墜亡家屬是可以起訴1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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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月夜8292
你這個標題後半部分改為“墜樓家屬需要向一樓業主支付精神賠償嗎?”,那將會看到完全不一樣的回答。大部分人只看標題不看內容就下結論。一樓業主索要錢財才允許運遺體的行為我覺得不近人情,人家都付出生命的代價了,又不是故意的,雖然挺晦氣的,自認倒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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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4623794521877
不用。要不然每次槍擊案,造手槍的還不都得賠錢。每一次車禍,我也沒見你是汽車製造商賠錢。我還要告他呢,他把我寧化的第一面砸他了。我就記得我見過一個自殺的從六樓跳下去,一腦袋扎到了樓底下賣胡辣湯的鍋裡,賣胡辣湯的不願意了。那家人陪了一口新鍋又賠了500塊錢。這件事情才聊。但是從那以後我再也不在那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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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時事評論與創作
從六樓墜落一樓必死無疑,就是掉落在一樓的席夢思床墊上也難逃一劫,緑化帶既使不硬化,花花草草也難擋成人高處墜落的巨大的衝擊力,能保留全屍都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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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元芳有看法
攤上這麼個鄰居,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如果這種賠償還成立的話,那麼以後殯儀館的車從你家門口經過時是不也要賠償啊?你們單元裡以後死個人是不都可以要求賠償啊?另外你還得上老天要賠償,沒有經你同意就下雨刮風影響了你生活。這要是二樓掉下來一個美女,你是不還得沒收啊?為了點錢連良心都不要了,可恥。
都是同一個小區單元住的鄰居,人家出了這樣的事本身就已經很悲傷了,你們居然還要人家所謂的精神賠償費,不給不讓抬走遺體,做人還是得講點良心的,不然你死在家裡估計都沒人幫你往外抬。
對於這種賠償,法律是不會支援的,死亡屬於意外死亡,沒有主觀意願。如果說,是死者跳樓自殺,跳到別人家院子裡,那麼要點賠償可能還情有可原,但像這種意外失足摔死的,根本需要負責任,你們就是起訴於法院,一樓也得不到支援。
另外,我認為這個六樓還應當起訴一樓,擅自將就原本屬於小區綠化的位置剷掉,進而用水泥進行了硬化,六樓完全可以拿出這個正當的理由,水泥硬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死亡的力度,掉在綠化叢中和掉在水泥地面能一樣嗎?如果摔下來時有綠化叢,可能還有生還的希望呢。既然一樓不仁,那麼六樓就公事公辦好了,讓法律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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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白班的打更人
首先死者為大,向死者默哀。
說個案例吧,好比你在全封閉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時時速120公里行進,突然鑽出一個人你把他撞死了,拋開道德層面的賠償不說。可能你這一輩子開車都有陰影甚至不敢開車了。
那麼在這個事故里面,一樓業主索取精神損失費是佔理的,畢竟是在自家門口死了人,他們的心理陰影也需要花很長時間才能消化掉。然後一樓業主私自違規佔用小區綠化作為自己使用,這個應該接受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但並不能和死人混為一談,這是兩個獨立的事件。除非是因為一樓業主比如私自改裝了外牆材料造成了工人攀爬不穩等導致了事故才應該接受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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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孫赫律師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一樓業主硬化綠化帶的這是事情,一樓業主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小區綠化帶是小區業主共有產權的,一樓業主無權對綠化帶進行硬化。
其次,6樓業主的死亡需要對一樓業主的責任進行判定,由於一樓業主的違法行為雖然不是直接導致6樓業主的死因,6樓業主的失誤也是其死亡的起因,如果六樓家屬起訴一樓業主的話,法官判決的話應該會讓一樓業主也承擔一部分責任。
六樓業主應該將物業公司也作為被告,因為如果一樓業主硬化綠化帶發生很長時間了,那麼物業公司有義務要求一樓業主恢復綠化帶或者物業公司自己恢復綠化帶然後跟一樓業主追償。
由於物業公司沒有進到自己的義務,所以物業公司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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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明潤順福
土地硬化,絕對是高層墜物的殺手,軟碰硬必死。再舉個例子,高樓砸個花盆下來,碰到人死的機率很大,高空丟下一張紙頭會砸人死嗎?所以這個土地硬化改變了物體對物體的衝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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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逢源
此事很簡單,如同你隨意停車(不是規定的停車場),發生交通事故的出現責任,違停車主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也許很多人不知道似的。
同樣,如果只是小區公共的區域或綠化帶,不屬於違建,更不是一樓業主私自圈地改造的私家區域,就沒有責任。如果是違建的私自圈建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就像酒駕一樣,你撞了酒駕車輛,責任就在酒駕車輛那,如果對方不是酒駕等不是違法行為,你撞別人車了,就是你的責任。
個人理解比較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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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法海一粟
2、一樓業主向六樓業主的家屬索要精神補償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六樓業主墜樓而亡的事實是否給一樓業主造成精神損害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其次,一樓業主索要精神補償,其依據無非是侵權責任法。但是,就本案而言,六樓業主墜入一樓綠化帶死亡,對一樓業主並未達到侵權的程度。換句話說,六樓業主墜樓而亡,對一樓業主並未構成侵權。因此,一樓業主不能要求六樓業主的家屬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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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陸來行
一一首先,咱們分析一下:一樓本是綠化帶,有厚厚的植被、土壤富有彈性,人從樓上不幸摔下,有很好的緩衝力,人有可能重傷,但死不了;其次,一樓住戶違規,把綠化地剷除硬化供己私用,完全不顧綠化帶是全體業主共有,任何人不可私自改動,佔為己有的規定;三,當然有人從六樓掉落,本來與一樓無直接關係,但一樓住戶違規,把地面硬化,人掉在上面摔死了,這就有了間接的因果關係。他不違規硬化地面,可能人就死不了。因此,一樓負有間接責任,賠償慰扶金x萬元,並把綠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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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美侯王666
對於跳樓之事引起的對一樓綠化帶改造引起的責任糾紛,我還真遇上一個真實的事情。有一個物業公司經理講,他管理多個十一層樓房的小區,發生人員跳樓的前一天,物業公司為了更新改造綠化帶,將土地全部翻了一遍,可第二天就發生了一學生因高考成績不理想,從十一層跳樓,而且剛好跳到翻新的綠化土地上,將地上砸了深深一個坑,全身多處骨折,後經治療奇蹟康復。業主並沒有追究物業公司責任,反而感謝物業公司翻新綠化帶,要不然,命保住保不住都不好說。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將綠化帶改不改是關鍵問題,若不改,估計一樓業主沒啥責任。若改動綠化帶,不但違規改造,改變使用用途,對跳樓致人死亡雖不負全責,但負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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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逗笨逗
能不要標題黨嚒?
看標題,有點為一樓業主憤憤不平,覺得六樓家屬是不是太不厚道了,逮著誰就是誰。幸虧點進來看一看,不然就被標題黨帶偏了。
這個一樓業主委實有點惡劣啊。
1.一樓綠化帶,不是屬於一樓業主的專屬地盤,就算是,人家掉下來傷亡,你們還能強行扣留屍體索要精神損失費?你們對死者還有點敬畏之心嗎?就這樣的態度,是虛心請教有無責任的態度嗎?我看六樓家屬倒是可以據此向你們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2.原本屬於公共區域的綠化帶,被你們強改了,現在因此發生傷亡事件了,你說你有沒有責任呢?到底誰給了你權利改公共綠化帶的呢?
標題黨,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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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強歌1122
現在不知道是"法律"意識增強了還是臨死拉個墊背的,要不就是窮瘋了?
六樓,十五到二十米高,從這麼高頭朝下掉下來你想想能活不?非死即殘!
不想死和尋短尋死從樓上掉下來效果是一樣的。
去年元旦早上溜汪見一警車在後邊停著圍著幾個人,見警察用布兜出來一個人說是從樓頂跳下來的活夠了。
說六樓掉下個人讓一樓賠償損失?我是一樓住戸就堅決不賠你!一,我又沒讓你掉下來,二,我又沒說你跳吧我接著你,我有什麼責任?六樓發狠說不拿錢屍體不拉走?你愛拉走不拉走!活人不怕還怕死人啊!
小區六樓一30歲業主打掃窗外空調外機,不慎墜落到被一樓業主硬化了的綠化帶裡死亡,一樓業主向六樓死者家屬索要兩萬元的精神補償,才准許拉走遺體。經協商最終向其支付6400元才放行。一樓房屋周圍原本小區綠化,被一樓業主打圍將綠化剷掉用混泥土硬化,死者墜落後頭先著地,當場死亡,一樓業主需要承擔責任嗎?希望專業人士給予分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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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不如直接起訴地球,誰叫它有吸引力讓你墜樓?或者起訴開發商,規劃局,建築公司,他們不規劃,不開發,不修建這棟樓房你就不會墜樓了!不要臉到極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