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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傲煙雲裡1

    這得問考古專家了,他們應該在清東陵慈禧墓見過慈禧的遺體,但是孝莊的墓早年被盜,有沒有遺體儲存下來那就不知道了。

  • 2 # 仗義鼠輩

    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

    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從唐玄宗感懷楊貴妃的詩文中可見,至少在唐時,中原婦女已經有了裹腳的習俗。

    根據目前最早的出土記錄,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雙長14釐米寬約5釐米的女鞋來看,至少在南宋,裹腳並非後世的那麼殘忍,主要追求纖直但不彎折,而且僅限於中上層社會。

    元代婦女纏足開始往纖小方向發展,彎折開始出現,但嶺南兩廣依然少有纏足之風。

    明代纏足之風突然爆發式增長,可能與理學的興盛有很大關係。這種畸形變態的審美與物化女性之間到底有什麼聯絡,今天的人恐怕無法想象,至少我是無法理解一雙骨折痊癒後畸形的腳,因為無法徹底清洗和軟組織潰爛增生等問題散發出陣陣惡臭,這些和美怎麼能一丁點的關係。

    到了清朝,纏足已經成為了一種理所當然的的社會風俗,但清政府自入關開始,就極力反對婦女纏足。

    順治二年下詔禁止。

    順治十七年嚴令抗旨纏足者,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同年孝莊太后發諭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懸於神武門內。

    康熙元年下詔“禁婦女纏足,違者罪其父母家長,杖四十,徙十年”

    康熙七年,因漢族官員屢次奏請,纏足開禁。

    可見當時滿族人對於纏足何等得深惡痛絕,顯然他們自己是絕對不會纏足的。並且至今也沒有在滿族八旗子弟遺物中發現過纏足女鞋。

    不過必須說明的一點是,不要以為這是滿清政府意欲解放婦女或漢族官吏壓迫婦女,實際上,根源在於雙方都錯誤認為纏足是漢族文化不可磨滅的一部分,所以才在這麼一件可笑可悲的事上搞出這麼多笑話。

  • 3 # 關注大天下

    裹腳的風俗習慣是由古代漢人的傳統觀念而為女子量身定製的,在夫權之上的家庭觀念裡,社會倡導三從四德,為困住女權興起,繼而有了女子裹腳為美的畸形審美觀。滿族人自古便生活在關外,以遷移遊牧為主,所以男女自小便能騎馬射箭,從清朝皇宮女子穿著的鞋子就可以看出滿族女子不裹腳,孝莊是蒙古族,慈禧她滿族,由此看出她們都不裹腳。

  • 4 # 瘋狂的太陽人

    她們肯定不會纏足,因為纏足是漢族的一種陋習文化,而清朝統治者作為女真人,一是沒這個傳統,對此事普遍認同度不高,二是為了便於統治,初期他們是極力反對漢文化,類似於“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三是孝莊,慈禧作為最上層的統治者,她們是享有特權的(這個理由有點牽強)。

  • 5 # 鼎玉軒轅

    裹腳是古代漢人的審美觀念衍生的一種陋習,喜歡三寸金蓮嘛,就這樣讓天下的漢族女性受到了迫害,不過相對於蒙古族和滿族來說,他們不講究腳小就美的觀點,所以孝莊和慈禧是不會裹腳的。

    孝莊是蒙古公主,13歲就嫁給了皇太極,那時候正是後金的草創階段,接觸漢文化很少,再加上蒙古族和滿族都是馬背上的民族,他們講究的美感與漢人不同,所以孝莊從推理來看他是不會裹腳的。

    而慈禧太后在大清晚期,即便深受漢文化薰陶,但是滿人貌似沒有裹腳的愛好,並且慈禧曾經下令禁止裹腳的,由此來看慈禧也是不會裹腳的。

    裹腳是極其殘忍的,從小開始裹,腳都變形了,走路都不穩,他們兩個作為統治者女性,不會受這個苦。如果真要想知道他倆有沒有裹腳,可以去清東陵看看他們的屍骨就知道了,不過兩個陵墓都被盜,屍骨全不全就不得而知了,只能靠記載和滿蒙的習俗來推理了。

  • 6 # 李論

    開篇點題:孝莊與慈禧是不裹小腳的。

    在宋朝之前,並沒有纏足(俗稱“裹小腳”)。纏足始於北宋末期,興起於南宋。到了元代,纏足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清兩朝,纏足進入鼎盛時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但凡女子, 不論貧富貴賤,人人纏足。但也有少數女子不纏足,被稱為“天足”。

    (孝莊文皇后)

    不過滿清入關之後,滿清女子卻不纏足。不僅不纏足,還在法律層面進行禁止,纏足女子將會被重罰。

    滿清入關之前,太宗皇太極於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指的是明朝。

    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死刑是對滿族女子纏足最嚴厲的懲罰。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

    (滿清婦女穿的花盆底鞋,又稱旗鞋)

    因此不難看出,不僅是孝莊、慈禧這種滿清貴族女子,就是滿清普通的女性,也不纏足的。

  • 7 # 歷史挺好玩

    滿族人不裹腳,所謂“三寸金蓮”的陋習源於南唐後主李煜,經過以朱熹為代表的宋明理學進一步“約定俗成”,漢族女子便開始統一裹腳。很多女孩子家也不知道為什麼,就看身邊家庭都在做,不裹還被周圍人嘲諷,於是便開始盲從裹腳這一陋習。

    很多人說,這種陋習源於男性的畸形審美,不管古代還是現代,真的有男人喜歡這種畸形的腳嗎?這就引出來裹腳的真正目的,維護封建統治。而封建統治階層,如大腳馬皇后、孝莊、慈禧裹不裹腳意義都不大。

    還有,以滿族為代表的北方少數民族,是以遊牧為生,裹腳無論對人口遷徙還是生產戰鬥都是重大阻礙。所以滿族並沒有漢族姑娘大多遵從的裹腳習俗。

    另外,真到了封建頂級皇室階層,不管是明朝的大腳馬皇后,或是後世滿清的孝莊太后、慈禧太后,外人又能說什麼呢?

  • 8 # 疫情下的一枚平民

    滿蒙女人是不裹腳的。

    漢族女人裹腳的由來就不細說了。單說明末清初,滿人在佔領中原後,男子剃髮和女子放足是同時期頒佈的,剃髮令得到了強有力的執行,但是女子禁止裹腳卻最終妥協了,沒有執行下去。要不然,女子裹腳至少不會在漢文化主流區域又多延續了300年,在清初就會被禁絕。

    實際上,女子裹腳並不是在當時全中國都盛行,像西南地區的廣西、雲南、貴州,西北地區、滿蒙地區,以及其他少數民族地區,都不流行裹腳。女子裹腳主要在中原和南方經濟繁榮的地區比較盛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女子也是家庭主要勞動力,需要投入耕種、漁獵等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裹腳顯然是會阻礙女子勞動的事情,所以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女子普遍是不裹腳的。拿太平天國起義來說,戰鬥力強悍的,來自廣西的女子軍隊,都是天然大腳,並沒有裹腳。紅軍在革命初期的女子軍隊,也幾乎沒有裹腳的,可見在農村地區,也有很多女子是不裹腳的。

    回過頭來說滿蒙地區的女子,從小就要與男人一樣騎馬打獵、放牧,承擔擠奶、轉場等繁重的體力勞動,所以滿蒙統治者是絕對不會允許女子裹腳的。清朝統治者發現中原和南方地區大量漢族女子竟然裹腳,覺得非常不可理喻,這禁錮了多少勞動力啊……所以才有了禁止裹腳的命令。

    但是沒想到,就像男子剃髮一樣,女子放足也遭到了頑強的抵制,其實還是漢族知識分子階層的抵制,這部分人站在文化道德(孔夫子要是知道後人這麼曲解他老人家的意思,非得氣的從墳裡爬出來不可)的制高點上,打壓詆譭女子放足的行為。

    由於女子不是反抗清廷的主要力量,不像男子剃髮,能從思想上徹底擊垮漢族士大夫的反抗意志,因此在剃髮令得到堅決執行的同時,放足令被慢慢妥協了。

  • 9 # 混跡於網路的胖子

    當然不裹腳了啊。

    孝莊也好,慈禧也罷,人家首先不是漢人啊。

    慈禧是滿人,也就是原來的女真人。女真人由於是漁獵民族,所以日子就不像農耕民族那麼穩定,女真人首先考慮的是怎麼填飽肚子,這種情況下,女人也是重要的勞動力啊,不可能放到家裡一門不出二門不邁的。

    更何況女真人當時是分裂成很多個部落,部落與部落之間天天打仗,敢裹腳?那敵人打過來怎麼辦?要知道,裹了腳別說跑,就是走也走不快啊,到那時分分鐘被敵人抓去生孩子了。所以女真人是沒有裹腳的習俗。

    而孝莊是蒙古人,蒙古人是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啊,放牧那是日常生活,裹了腳還怎麼放牧?所以蒙古人也沒有裹腳的習俗,孝莊是鐵定不裹腳的。

    裹腳是漢人的習俗,並且是從宋朝開始,在明朝盛行,一直到清朝,這玩意純粹是對女人的摧殘,不值得提倡。

  • 10 # 大跳愛唱歌

    孝莊和慈禧肯定是不裹腳的!

    我國古代,大概是從宋朝開始裹腳,但是元朝和清朝是屬於少數民族統治!距離我們目前最近的清朝,比較著名的太后非孝莊和慈禧莫屬!孝莊屬於蒙古科爾沁人!慈禧屬於滿族人!都屬於少數民族,非漢族!而且她們那時候基本不接觸漢族文化!當時被選入宮,肯定是沒有裹腳的!

  • 11 # 方圓論壇

    滿清人是不裹腳的。裹腳這種陋習是漢人所特有的。古代的審美觀念中,女性就應該是嬌小玲瓏的。因此才會有櫻桃小口、瓜子臉、楊柳細腰這些評判美女的標準。對於嬌小的美追求到了極致,也就出現了女性裹腳的陋習。事實上,裹腳並非出現在清朝。宋朝之前,大眾雖然在風俗上沒有硬性要求要小腳裹足,但以女足纖小的為美的觀念卻是存在的。東漢民歌《孔雀東南飛》有“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之句,明確讚美女足的纖小。

    最有意思的是,在當時評級一個女性是否美麗,不單單要看長相和身材。她的腳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評判標準。哪怕一個女性長大再漂亮,但天生一副大腳丫,那麼對不起,你依舊不是一個美女。但如果你長得一般,身材也一般。但有一雙三寸金蓮。那麼恭喜你,你依舊是一個十分搶手的美女。方絢的《香蓮品藻》就有說道“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也就是說只要三寸金蓮纏得好,即使容貌平庸、身材一般也會受到人們的稱讚,從而使得美人之名遠揚;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齒,只要裙底蓮船盈尺,便大煞風景,最多落個“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可見古代人對於三寸金蓮的痴迷程度。

    把裹腳這個罪名安在滿清頭上,這一點確實有點兒過分。裹腳這個陋習和滿清真的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甚至滿清在入關佔據中原之後,滿清統治者還曾想要廢除女性裹腳這個陋習。滿清認為裹足是一種陋習,因為滿清不是中原人,所以他們並沒有受到中原文化的影響。所謂的三寸金蓮在中原人看來十分的美麗動人。但在滿清人看來,女性裹腳三寸金蓮就是“殘廢”的代名詞。所以滿清想要廢除女性裹腳。但最終還是以失敗而告終。

    滿清之所以要廢除裹腳。一方面是不明白中原裹腳文化。另一方面滿清人是馬背上的遊牧民族。裹腳或許看上去會很美,但對於他們這種騎馬的馬背上的民族,裹腳對於騎馬來說實在是不方便。畢竟一個小腳可沒有大腳騎馬騎的穩。但畢竟滿清想要影響漢文化難度還是很大的。所以在康熙七年,廢除女性裹小腳制度由於推行不下去,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清朝漢人女性基本上都是會裹腳的。但滿族女子基本上都不會裹腳,雖然有小部分人會裹腳,但在滿族女性這個大群體中還是極少數的。孝莊是肯定不會裹足的。畢竟當時滿清還正處於剛進中原時期,還沒有受到漢文化影響。即使受到了,孝莊也不會因為漢文化的陋習改變滿清人自己的習慣。而慈禧史料有記載,她是天足,也就是天生自然的一雙腳。並沒有裹足。

  • 12 # 紫色的玉

    裹腳是漢族女人行為,孝莊是蒙古族人,生於草原,是馬背上的民族,裹腳是萬萬不能生存下去,慈禧是滿族人,雖然她生在北京,與漢人住在一起,但她滿族的生活習慣是不能改變的,這就是她們所謂的祖制。

    宋朝建立初期,江南地區還有一個南唐,皇帝李煜是一個不愛江山愛詩詞的主,著名的《虞美人》就是出自他的手,他還有一個愛好,喜歡小腳女人,於是乎南唐女人都以小腳為榮,就像唐朝的女人以胖為美一樣,對於一些大腳女人來說,要想腳小,惟一的辦法就是把腳裹起來,停止腳骨的生長。一時間整個南唐裹腳成為風氣,女人漂不漂亮不是靠臉,而是靠你裹的腳。

    北宋滅亡,南宋建立,此時出了個理學大師叫朱熹,他繼承和發揚了孔子學說,朱熹理學成為統治階級的國家學說,在他的理學中,女人應該要三從四德,實際上把女人推向了男人附庸的境地,此時的女人不能拋頭露面,只能依附於男人,這種理論一直延續到元、明、清三代,當時的三寸金蓮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女人裹腳起源於宋朝,到清朝末年發展到頂峰,民國時期,由於思想文化的發展,要求禁止裹腳的聲音越來越大,但仍有一些封建思想嚴重的地區還在流行,新中國成立以後,裹腳被徹底禁止,漢族女人的腳在經歷一千多年的風雨後被徹底解放。

    裹腳是一種落後的生活方式,是對女人的一種摧慘,因此,一直受到漢族女人的抵制,明朝的開國皇后馬秀英,早年因為打仗,失去了裹腳機會,當上皇后後,按理應該放開裹腳政策,但為了統治的需要,她仍推行。

  • 13 # 夜談春秋肥星星

    直接回答:在史書記載中沒有找到兩人裹腳的相關資訊,個人判斷孝莊和慈禧沒有裹腳。

    題主問孝莊和慈禧是否裹腳,引申一下,其實就是問“清朝的皇室貴族女性是否存在裹腳的習俗”。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可以瞭解一下古代女子裹腳的習俗。

    裹腳也就是俗稱的纏足,就是從小用布將女性的雙腳緊緊的纏住,阻礙腳的發育,使之變成畸形。成年後由於腳小,受力艱難,導致重心不穩,走路左右搖擺,形成一種病態的“美感”。裹腳是宋朝興起,明清時期發展到鼎盛,最後到民國才由孫中山宣佈廢除。

    裹腳主要流傳在漢族群裡,少數民族很少裹腳,但清朝也有不少民間女子受其影響而裹腳。然而滿清貴族大都按照祖制的生活習慣進行,很少有裹腳的例子。自然孝莊和慈禧也就不存在裹腳了。

    孝莊皇后出生於蒙古科爾沁部落,從小就要在馬背上生活,肯定是無法裹腳的,再說蒙古部落也沒有裹腳的習俗,整日與大草原為伴,裹腳會影響她們的生存。

    慈禧出生於滿族部落葉赫那拉,慈禧有著女權主義的思想,自己非但不裹腳,甚至對裹腳深惡痛絕,維新變法失敗後,慈禧僅僅保留了2項改革,除了保留京師大學堂,再一個就是提倡去除裹腳的惡習。

    裹腳一直是漢族封建社會男權思想對女子的迫害,從思想上禁錮女性,實在是一項陋習。

  • 14 # 合贊歷史

    女人裹小腳這個事,我們現在的人看起來,可能覺得匪夷所思。但是換一個角度,如果幾百年後,後人看我們現在的女性隆胸、豐唇、整容、削骨、打玻尿酸、穿高跟鞋,可能也覺得匪夷所思,無法理解。

    原因無非是一個,社會在發展,時代變了,人對許多事情的看法也會變。但有一點不太容易變,那就是第一,女性愛美,而且多數是會迎合自己所處的時代的審美觀,第二,漂亮的女人啥時候都是稀有資源,都能得到比其他普通人更多的機會。

    裹小腳這個風氣,從宋朝開始出現,最早是因為江南的南唐後主李煜有個歌姬,腳很小,據說能在人的手掌上跳舞,風靡一時。這個說法顯然不可靠,即便是按照今天的身高和手掌大小,那時候的小腳也不太可能真的在手掌上跳舞,但至少說明,那個歌姬的腳確實很小。

    這其實是當時江南地區的文人雅士的惡趣味。南唐佔據的淮南和江南一帶,當時剛成為全國經濟最繁榮的地區,北方的高門雅士在連續的戰亂中遭到沉重打擊,武人在政治上地位更高,而偏安江南的南唐反而保留了中晚唐文人雅士的一些習氣,比如渲染奢靡生活的花間詞,以及裹小腳的歌姬等等。

    由此進一步發展,到明清時期,甚至形成了文人的一個惡趣味,就是欣賞女性的小腳,一些人甚至留下了戀足癖的記錄。當時在無聊文人圈子裡,這種風氣和今天一些宅男特別喜歡童顏巨乳的那種所謂女神就差不多了,甚至有些變態的人會喜歡女人穿過的絲襪、內衣等等。

    其實這些都是惡趣味,只不過喜歡玩弄小腳這種風氣,差不多還是農業時代的文人愛好。而且,這個風氣形成之後,延續了七八百年,一直到民國時期,雖然有些人號稱接受了新思想,私底下也還是有狎妓、玩弄女人小腳的愛好,其中不乏一些今天非常出名的所謂民國大師。

    這股風氣在後面逐步發展,小腳就成了明清時期許多大戶人家出身的女性混入名媛圈子的標配。因為小腳就意味著不從事體力勞動,出身名門世家,是所謂的大家閨秀。這和歐美那時候流行的束腰,今天的女人喜歡整容、穿高跟鞋,其實也沒有什麼兩樣,都是迎合男性審美。

    但即便是在那個時期,普通農村家庭的女性,都要參加體力勞動,尤其是日常化的生產性的勞動,小腳是很不方便的,也不太可能完全普及。就像今天醫療整容已經非常發達,完全流水線化了,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去整,實際上還是一小部分人想投機一樣,那時候裹小腳的也是一小部分人。

    當然,明清時期整體來看,裹小腳的這個風氣還是一直在發展,普及程度也一直在提高。同樣有意思的是,與裹小腳基本上同時流行開來的是,社會道德倫理中對女性的約束也越來越多,三從四德之類的要求也越來越普及,女性的社會地位反而在逐步下降,到清朝甚至連財產權都沒有了。

    不過,這只是漢族文人士大夫主導之下的惡趣味帶來的惡果,不僅在廣大農村的普通農民家庭並沒有那麼普及,不是所有女性都纏足,都裹小腳,而且作為清朝的統治階層的滿族、八旗女性也是不裹小腳的,甚至清朝還曾官方明令禁止裹小腳,也沒能完全剎住這個歪風邪氣。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女性社會地位提高,才完全禁止了裹小腳,原本正在裹的也都被強制要求放開,從而出現了後來所說的解放腳。

  • 15 # 文史不假

    無論是孝莊太后還是慈禧太后,都在清朝歷史上發揮過極其重要的作用,都以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維護了清朝的統治。雖然,史料中並沒有記載過二人是否曾經裹腳,但從相關歷史知識來判斷,她們都沒有裹過腳。

    所謂的“裹腳”,也叫做“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殘害婦女的病態文化和惡毒習俗。它不僅嚴重摧殘了古代婦女的精神狀況和身體健康,更成為了一個頗具代表性的封建糟粕和流毒。

    在我國曆史上,春秋時期作為奴隸社會的消亡期,戰國時期作為封建社會的形成期。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進步,婦女的地位卻是每況愈下,雖沒有印度種姓制度下那麼低賤,可也逐漸淪為了社會的配角。

    受此影響,婦女為了取悅處於主導地位的男性,尤其是男性統治者,不得不接受強加給自己的一些桎梏和束縛。其中,裹腳就是不得不提的一種壓迫手段。

    五代十國時期,社會處於大動盪和大變革時期,各種文化觀念都產生著激盪的變化。位於江南一帶的南唐,其最後一位國君李煜實在不善於治國,也不願意治國,所有精力都在風花雪夜和詩詞歌賦上。

    長期霍霍下來,一般性的娛樂專案已經完全不能滿足他的慾望,竟開始關注起了女人走路的姿勢。上行下效,南唐逐漸推崇“以柔為美”之風,推崇“我見猶憐”之姿,推崇“三寸金蓮”之美。於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裹腳風氣開始了。

    為此,可憐的女孩們在少年時期就得被迫裹腳,儘管痛不欲生,但也只得如此。因為,年齡十歲後骨骼就會加速發育和成型,再也不能達到“三寸金蓮”的效果,甚至將來婚嫁都會非常困難。

    趙匡胤在發動陳橋兵變奪取後周政權以後,建立了北宋並且完成了國家的大一統。作為一個“重文抑武”的王朝,北宋歷代統治者都特別重視士族階層,鼓勵他們舞文弄墨。於是,南唐時期的裹腳陋習也被保留了下來,甚至還進一步得到了推廣。

    很快,裹腳被越來越多的男性所接納,經過文人墨客的宣揚,引得社會各個階層都趨之若鶩。比如,大詞人蘇軾、辛棄疾等人就曾寫下過許多讚美“三寸金蓮”的詞句。據蘇軾的《菩薩蠻·詠足》記載: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句中的“惜蓮承步”“羅襪凌波”,都是對女人小腳的一種形象描寫。殊不知,這種文人墨客的精美詩句,卻更加重了裹腳對於婦女的危害。

    伴隨著中原地區漢族婦女裹小腳的興起,周邊的其他少數民族也競相模仿,比如鮮卑族、朝鮮族等許多民族的女子也開始裹腳。只不過,這些少數民族裹腳大都停留於上層統治階級內部,對於中下層百姓的影響比較有限。

    元朝時期,蒙古族對於裹腳現象雖不推崇,可也沒有制止,處於放任自流的狀態。而到了明朝,婦女裹腳現象達到了歷史的最巔峰,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還頒佈了《袞冕制度》,其中就明確要求:

    命婦複雜繁盛冠飾和纏足。

    有明一朝,漢族婦女深受裹腳之苦,直到滿人入關推翻朱明王朝。政局穩定後,滿人開始推行自己民族的特色統治,比如“剃髮令”、“文字獄”、“禁裹足”等。

    孝莊太后屬於蒙古族,慈禧太后屬於滿族,二人受中原文化的影響都較小。而且,蒙古族和滿族都屬於馬背上的民族,歷來就沒有裹小腳的傳統,她二人自然也不會被要求裹腳。

    順治時期,清廷頒佈了禁止婦女裹足的政令。不過,由於這種習俗流傳已有數百年,一時間很難徹底禁止。而且,隨著社會的穩定,滿族統治者認為裹腳現象並不危及自己的統治,並不像“剃髮令”和“文字獄”那樣緊迫,於是就逐漸放鬆了管控。

    就這樣,裹腳現象雖然清廷明令禁止,但卻得到了默許和縱容,在或明或暗下持續了整整兩百多年,直到清朝的滅亡。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推翻了延續上千年的封建帝制,也一併取消了裹小腳的陋習。隨著中華民國的建立,民國政府正式下令廢除裹足制度,明確裹足屬於犯罪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至此,裹腳的這一封建陋習終於退出了歷史的舞臺,被徹底丟進了垃圾桶。

  • 16 # 魯南製藥

    清廷有明文規定,旗人禁止纏足。

    至於這其中的原因,應該是多方面的,可惜,我們現在沒有足夠的 證據去佐證一些觀點,只能根據現在的一些研究進行相應的推測。

    第一,是滿人對於漢人惡習的揭露。

    這一點似乎是最合理的解釋,但是,從其他的角度來講,這一點,似乎站不住腳。

    我們知道,漢人纏足最開始是從唐宋時代開始的,之所以在宋明時代達到一個巔峰很大程度上靠的是當時的儒家理學發展起來的,而這種理學在社會上蔚然成風在清代的八股取士裡就能明顯的看到,可以說,以當時清代實行滿漢一家的政策來看,清政府不可能在幾乎全盤採納理學觀點之後單單把婦女纏足這一項剔除出去。

    第二,就是滿人一直引以為傲的馬上功夫。

    有清一代曾經規定,旗人男性禁止乘轎,全部騎馬上下班,可見其對於自己奪天下根基的堅守,而且,旗人為了統治蒙古,長期堅持皇族與蒙古通婚,而蒙古人是馬上的民族,科爾沁草原水草豐美,號稱睡著了都不會從馬上掉下來,旗人雖不止於此,但是,骨子裡還是有馬上民族的氣場在,纏足之後不能騎馬,無論從感官還是意識上,都會有一種脫離旗籍的意思。

  • 17 # 益心一意

    孝莊應該是不裹腳的。

    孝莊是1613-1688年人,清軍1644年入關的。清軍入關後為了平定民心、鞏固統治,才開始學習漢族的文化習俗,所以孝莊肯定是不裹腳的。

    寧靜飾演的孝莊太后

    慈禧也是不裹小腳的。

    清朝確實有些滿族女子會裹腳,原因是滿漢可通婚,漢族男子中意小腳。但滿清貴族是不和漢族通婚的,所以他們最多也就是學學漢語,民間習俗接納得少。學語言是為了交流和統治。一些明面上的習俗是為了鞏固統治,比如過個漢族節日啥的,畢竟天下大同,你過年,我也過年,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

    慈禧像

  • 18 # 大獅

    題主問:孝莊和慈禧裹腳嗎?

    答案是:兩人都不裹腳。

    慈禧老佛爺有許多照片留存在世,可以透過照片清晰的看出,慈禧老佛爺是“天足”,沒有裹小腳。

    儘管世人稱呼慈禧是“老妖婆”,事實上慈禧是個非常開明之人,最初支援光緒皇帝效法東洋明治改革維新之人,就是慈禧。

    慈禧那道鼓勵變法革新的諭旨至今保留在檔案館,可以很輕鬆就能查到。只不過光緒是個不經世事的愣頭青,一味冒進,不懂應變,加之康有為之流蠱惑,致使最終變法失敗,光緒皇帝被囚瀛臺,康聖人卻遠赴海外逍遙自在。

    近代史上,大力提倡開辦“女學”之人就是慈禧,下令禁止裹足者,也是慈禧。

    慈禧對於裹足深惡痛絕,認為這是對於女性的一種束縛。因此,她下旨各地女子不得纏足。

    但根深蒂固的迂腐思想已經根植人心,女子們認為自己若不裹小腳,便嫁不出去,因此依舊我行我素,透過這種催促自己身體的方式,滿足封建社會中男子們的變態心理。

    慈禧有照片留存在世,可以透過照片辨清她是大腳還是小腳。但孝莊的時期,還沒有發明照相機,因此又怎麼知道她是不是裹腳呢?

    這個問題可以從清代諸多歷史文獻中看到答案,不論是正史也好,還是野史也罷,都寫明孝莊是個大腳皇后。

    孝莊是蒙古部落中人,蒙古人沒有纏足的陋習,因此全部為大腳。而滿清入關之後,早在順治年間,就要求漢人婦女不許裹小腳。但毫無作用,如同男人不願意剃頭一樣,女人也固執認為不能沒有小腳,因此照纏不誤。清室自康熙帝之後,索性也就隨其所好,不再約束,但規定滿洲女子,不許效法漢人女子裹腳。

    奈何滿洲女子逐漸被漢家思想同化,致使許多滿人家庭中的婦女紛紛裹小腳。民間裹腳,皇帝不管,但凡是進宮之人,一概不許裹腳,以至於上至皇后王妃,下至宮女,全都是大腳。

    在目前留存的清朝老照片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漢人女子基本全都是三寸金蓮,而旗人女子則都是大腳天足。

    古人以三寸金蓮為美,女人以腳丫越小越以為榮,我小時候在農村常常看到小腳老太太們“曬腳”,面對那雙畸形的腳,絲毫感覺不到任何美感,或許今人不識古人的審美觀吧。

  • 19 # 棍哥觀史

    裹腳是漢族陋習,而元清兩朝卻成為蒙古人和滿人追捧的“時尚潮流”,所以在很多老照片中能看到清朝人的“三寸金蓮”。但纏足在清朝是非常受統治者抵制的,清初就多次下令禁止纏足,孝莊皇后也曾親自下達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所以孝莊理當不會纏足。光緒二十八年(1902),慈禧也下達了勸禁纏足的諭旨,光緒三十一年(1905),她又頒佈諭旨——“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所以慈禧也應該未纏足。

    (南唐後主李煜劇照)

    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裡腳是在五代時期,南唐的宮中有個叫窅娘的宮嬪,用帛纏足,令腳纖小彎曲,“作新月狀”,跳舞的時候便“迴旋有凌雲之態”,南唐後主李煜就非常喜歡,所以裹腳就由此出名。後來有人作了首詩:“金陵佳麗不虛傳,浦浦荷花水上仙。未會與民同樂意,卻於宮裡看金蓮”,後世說的“三寸金蓮”就是由此而來的。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羊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菩薩蠻詠足》

    從窅娘受寵開始,便引發了一些人的跟風,這股跟風也是在宮中開始的,且主要就是宮廷中的舞姬。而後又從宮中傳至青樓,一些歌妓、舞妓開始效仿宮中的纏足行為,宋朝蘇軾對這個陋習養成還寫過一首詞,可見文人墨客當年的風流成性。有“市場”就有傳播的土壤,這些文人墨客、達官顯貴追捧“小腳藝人”,故而坊間纏足又成了顯貴家妓的標配,如南宋中興四將之一的劉光世,他的家妓都纏足,文人趙令時稱讚她們“腳絕弓鞋三寸羅”。

    (北宋青樓劇照)

    宋理宗的宮中,“宮人裡足纖直,名快上馬”,這種裹腳與後來的“三寸金蓮”不同,主要追求細直,而非突出小!整個宋朝,宮人、妾媵、家妓和坊間歌女都是纏足的主體,南宋後期,裹足更是臨安時髦女性的標配,“杭州腳”說的就是這個時期臨安的裹足。其實透過這個裹腳的主體不難看出,當時裹腳的都不是什麼正經人,正經人家也是不許自家女人裡腳的。如北宋理學家程頤的六世孫程淮,在宋度宗時曾任安慶府通判,他就規定程氏家族“婦人,不纏足,不貫耳”。

    到了元代,這種陋習就不分良家與否了,當時許多漢族文人為了表示“華夷之別”,以對抗蒙古政權的四等人劃分(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從而鼓勵自家女人纏足。但這種對抗貌似走偏了,以至於很多蒙古婦女也開始追逐這個流行風尚,甚至蒙古女人纏足之風比漢人更為嚴重。這樣一來,纏足就成了一種社會性質的普遍行為,到了明代,女人纏足與男子讀書一樣,成了階層劃分的標誌,這種陋習更加成為社會上的主流“審美”。

    明清時期,山西一代的“腳會”就是針對裹腳進行的選美比賽。清朝文人方絢曾自詡“香蓮博士”,著有《香蓮品藻》,將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這種窮酸文人的推波助瀾無疑是這種陋習傳播的催化劑。其實這種陋習只是存在於漢人當中,當年皇太極在關外就下有諭旨,即“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這裡的“他國”指的就是明朝。清軍入關後,剃髮蓄辮是人盡皆知的,而與此同時,禁止纏足的政令卻不怎麼被提及。順治帝要求漢人生下的女子不得纏足,即“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康熙、孝莊也都下達過嚴懲纏足的政令。

    “康熙元年,又詔禁女子纏足,違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平民則交刑部處置。情節嚴重者枷責四十大板,流徙十年。”——《清會典》

    值得一提的是,孝莊皇后的諭旨主要針對滿族女子,康熙帝則是針對漢族女子。這說明孝莊時期就已經有宮人效仿漢族女子纏足,問題得不到解決,所以康熙帝才開始對整個社會下達禁纏令。可是剃髮容易,禁止裹腳的難度就大了,畢竟頭髮一眼就能看出來,而腳裹沒裹很難看出來,亦不方便挨家挨戶查證。所以禁纏令收效甚微,至康熙七年(1668),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上書請求解除纏足的禁令,康熙見風氣難改,故而應允,這標誌著清政府默認了漢族女子纏足的事實。

    (旗人女子是天足,不裹腳)

    清朝宗人府對旗人子女管理嚴苛,所以旗人女子一般不會纏足,因為禁令只對漢人解除,旗人始終都是禁止纏足的。可是今天我們對纏足多停留在美與醜的爭論上,殊不知這種陋習始於討好君主,發展於達官顯貴的追捧,這本就是身份和階層的象徵。如同西方貴族婦女才會有的束腰行為,貧苦人家的勞動婦女,怎樣都不會束腰裹腳的,因為那樣是無法勞動的。所以當纏足代表著富足、高貴時,旗人女子也就有違背禁令,偷著裹腳的行為。

    (裹腳後勞動起來笨拙無比)

    “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慈禧口諭

    尤其是清代後期,纏足風氣太盛,許多旗女也會在私下偷偷纏足,象徵身份也好,追逐時尚也罷,這個陋習於清末已經普遍存在於各個階層、民族。到了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日本舉辦了一次落後地區博覽會,其中將中國小腳與爪哇、菲律賓等土著的陋習放在一起展覽,這才讓中國人明白,裹腳對於世界來說是多麼醜陋的事情。慈禧太后也曾因此事被外國公使嘲笑過,雖然慈禧太后以西方人的束腰行為進行反駁,但她還是意識到裹腳是低劣醜陋的行為,所以又下達了一系列的禁令。

    由上可見,無論是孝莊還是慈禧,他們都不可能纏足,論審美,滿清皇帝沒有這個癖好,后妃無需以此博取皇帝喜愛。論身份地位,孝莊是清入關前的蒙古大貝勒之女,嫁給的是皇太極,皇太極是首個禁止纏足的清帝,所以孝莊不可能纏足;慈禧在抬旗前,也是鑲藍旗人,旗人一般不纏足,他們無需透過纏足來彰顯自己的身份。而且最直觀的就是慈禧的照片,他留下的照片中,天足與纏足的區別是很明顯可以看出來的,慈禧的照片明顯是天足,無需爭議。

  • 20 # 勇戰王聊歷史

    裹腳是漢族傳承下來的陋習,跟旗人沒啥關係。所以,孝莊和慈禧也是不會像漢人那樣裹腳的。

    裹腳這件事,在宋朝之前就已經興盛於中國。女子從四五歲開始,趁著骨頭軟,就開始裹腳(腳趾疊加在一起進行纏足)。沒辦法,當時的男人審美有問題,就喜歡小腳。女子不裹腳,都不好找婆家。不過,在少數民族地區,基本上沒有受到這種陋習的影響。

    滿清掌權以後,皇太極針對漢族習俗下令“禁止束髮裹足"。說白了,就是男子剃髮留辮,女子禁止纏足。不剃髮,就砍頭。敢給女子纏足的,也要被打板子、流放。剃髮留辮的事,清朝做到了,每個男人都留著一個辮子。但是,裹足的事,清朝屢禁不止,等到康熙在位時,就罷禁了。也是因此,有“男降女不降”的說法。所以,康熙的“老祖母”孝莊肯定是不裹腳的。

    清廷不管民間裹足的事之後,裹足之風開始向滿族旗人傳播。不過,旗人“裹足”跟漢人不一樣,還是“天足”。他們不會將腳趾疊起來硬裹,只是將五個腳趾收斂在一起就行。這種“腳形”的塑造,靠穿襪子就行,不用纏足。旗人對腳也很重視,女人洗腳的時候不讓外人看。即使自己的兒子,年歲大了,也不能看。

    慈禧也沒有纏足,不用裹腳布。她只穿襪子,而且開銷很大。慈禧每雙襪子都是純白軟綢為原料,繡著精美花紋。每雙襪子,需要一個工人花費七八天才能完成。就是如此“精美”的襪子,慈禧每天都要換新的,一雙襪子絕不穿兩次。

    據說,慈禧在襪子上的支出,一年就要一萬多兩銀子。而當時,親王的歲俸銀為1萬兩,一品大員的年俸才只有180兩銀子。有這樣的老佛爺,清朝能不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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