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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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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喇叭154892931
一是,本末顛倒,服務變被服務;二是,公司變上帝,業主成員工;三是,投訴的問題不積極處理,敷衍了事是常態,消防等公共設施無人養護,壞了的設施裝置千方百計往業主們的公集金上打主意;三是,物業公司人員配置不到位,一個小區沒有健全的班子,基本上是幾個小區僅配有一二名養護工,且相距幾到十幾公里,即使有些物業公司班子配置較完整的,多半是集團公司屬下物業公司囊括了商場、娛樂、酒店、酒樓等行業,其名為物業而實屬集團公司管轄;四是,物業進駐小區在全國各地興起近二十來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的突顯會越來越多,甚至會呈現爆發性趨勢,值得大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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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我在想取消了物業,誰來管理小區呢?小區沒有單位管理肯定是不行的,但物業確實很多問題,導致跟業主矛盾越來越深,即便小區有業委會,依然沒有起到了應有的作用和效果。
大家要求取消小區物業管理的主要原因有:
1、亂收費。物業收費明目比較多,除了正常的物業費外,還在隨意收取停車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讓人覺得收費太亂。
2、隨意漲價。我們小區,差不多物業費一年一漲,水費也是兩年一漲,特別是物業費,隨意漲,問原因,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3、太牛哄哄。物業公司就是負責管理小區的,為業主服務的,但小區一些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一個比一個牛,沒有真正起到“服務員”作用,也沒有把自己的身姿放低。
4、費用不知去處。舉例,停車費,收入的費用,應該及時公佈,說明支出情況,主要用於小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但小區物業把這個當成了斂財的機會,瘋狂收費,且不知道費用去了哪兒,包括其他一些費用,也不知道去了哪兒,完全把停車收費當成了斂財工具,他們不清楚,物業只是業主聘請的,隨時可以炒你魷魚。
5、與居民矛盾越來越突出,無法調和。
6、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物業就是服務員,但他們把自己當成是管理者,沒有把業主當上帝,而是當成管理人員,沒有把自己定位好,這才讓業主這個上帝不滿,要清楚,沒有業主交物業費和他們收取本身是大眾的場地,而收取的停車費,誰來養活他們?是業主,他們對給其發工資的老闆——業主們不敬,業主自然要炒物業魷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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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木520
不是非要取消,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然而物業這個壞的還有點多,傳的就更惡略,就拿我們這個老小區來說,裝了門禁,平時根本沒人管,物業閒每天看著麻煩,直接就大門敞著,只有該收物業費的時候才會關門,更換門禁卡,不交物業費就不給新門禁卡,沒門禁卡就不讓業主進小區,等收的差不多了,大門就又沒人管了,白天就是敞著門,晚上有時也不關,壞了也沒人修,就那麼敞著,上個月門禁就壞了,一天到晚就敞著小區門,這幾天該收物業費了,又把門修好了,老門禁卡又全部作廢了!過年前還發生了一次小偷進小區偷走了6輛電動車的電瓶,車太小,只能拉這麼多了,到小區門口,門衛還熱情的給小偷開門,送小偷出去!看著小偷半夜車上拉一堆各式各樣的電瓶,踏板上後坐上拉的都有!問都不問,送小偷出門了!破監控連小偷啥樣都看不清楚!找物業,物業就一句跟他們沒什麼關係,這事得找警察!反映到社群也沒人搭理,也可能渠道不對,也不知道往哪裡反映了,記者來報道過,還上過新聞我們省級的電視臺,然而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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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羅浮月影940
物業就是監守自盜,把住戶的所有公共利益變成他們盈利的資本。有些物業還變相加價收水電費,欺壓霸佔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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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棟生2
政府應該管管物業公司,許多物業收款用收據,老小區公共場地成了停車場,收取的費用該怎麼處理,歸誰所有,都應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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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捨得無為
我武漢九州通醫藥大廈的物業竟然對我這個業主說,物業說房子是誰的,房子就是誰的。我的房子成九州通物業說的算了!您們說一說物業是不是土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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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妄心生煩惱
還是以前的傳達室好,傳達室很親民可以幫鄰居收收信件,傳達一下上面政策多好呀,應當讓小區子退休的大爺,大媽出來管理,大爺大媽對小區人都很熟大家都很敬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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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火水土
你看現在的物業公司止高氣昂,牛氣沖天,招些素質極差的人穿上保安服,頭戴大蓋帽,彷彿就象二鬼子進村,看到就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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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樓盤網
因為這些年物業這個行業一直都是口碑不好,很多小區業主都有反應自身物業問題很大,主要以下幾個問題!
維修基金濫用:這在一些小區是存在的,本身這個資金的使用是必須要小區業主全部簽字同意才能使用的,但是有些物業根本沒和業主接觸就私自挪用。
小區內私自搭建:有些物業很牛啊,私自在小區裡給自己搭建車棚之類的物體,甚至有些物業收了一層店家的錢,就讓他們在小區內亂搭亂建,嚴重影響了小區的安全問題。
亂收費:亂收費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物業費、停車費等方面,我隔壁就有一個小區,物業費是全市最高的,而且車位費用也是,這樣很多業主都不願意,因為他們覺得這樣的費用已經脫離了正常的價格。
收費不辦事:有些小區業主年年都交物業費,理應對業主的財產安全有所保障,但是有些小區門禁是形同虛設,外人可以隨隨便便進入,導致業主的人生財產安全受到很大的影響,失竊情況時有發生。
其實還有一些關於物業負面的問題存在,當這些問題聚合在一起之後,業主對於物業的態度可以說是非常差,因為業主交了物業費以後應該享有一些權益的,但是這些往往很多物業都沒有照規矩辦事,損害了業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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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Player101708621
物業服務成為物業管理,僕人變成主人。物業公司准入標準太低,服務規範不標準,行業監督不到位,法律規範空白,連最起碼的權屬都未明確規定致使該行業發展良莠不齊,加上逐利本性,大有劣幣驅逐良幣的勢頭,省心省力省成本成了逐利的手段,招一批人,買點簡單的清掃裝置,就開始掙錢,現有規範,使眾多新建小區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等費用,打著政府規定,同行標準說漲就漲,無底線,給小區業主斷水斷電,鎖車扎胎屢見不鮮,甚至僱傭社會黑勢力,對小區業主恐嚇,威脅,毆打的事也屢屢發生。要解決這些問題,一要立法,二要立規,三要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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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夕陽劍
在河南大部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都是房地產開發商自己的,有些是他們變相靠親戚朋友組建而不是廣大業主投票選舉產生的。這些所謂物業管理公司依靠房地產開發商,拿著業主的錢不為業主服務辦事,私自定價,強行收費,侵佔業主權利,任性縱容一些不法商販在小區胡作非為。業主在忍無可忍的長期壓抑下才暴出取消物業公司的吶喊,但也不排除個別業主的一些不良行為。業主自選,擺脫房地產開發商的制約,規範物業公司的管理,加強上級對物業管理的指導、考核是目前最穩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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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水中綠葉73991533
現在很多小區的物業基本是以掙錢為目的 ,只收錢不辦事,有的甚至涉黑。政府對物業公司基本上就放任自流,疏於監管。唐山市的物業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原房管局的物業,現在都改叫房管所了,管理比較規範,經費來源主要靠國有資產(底商)出租獲得,事業單位,自收自支,日子好過。二是大開發商下設的物業公司,如萬科,華潤等,制度設計連環套,不按他的要求繳費 ,就不能在小區生存,採用的是高收費的管理路徑,你欠物業費水電暖都不聽你使喚了,不買停車位車根本就進不了小區。三是最沒水平的物業公司了,基本上不提供服務 ,只有一個往外運垃圾的,掃馬路的,搞綠化的啥都沒有,小區髒亂差無人管,造成了物業費沒人交,惡性迴圈。
其實,小區居民與物業的矛盾最關鍵的是政府管理缺位,讓物業公司放任自流。建議開發商都將物業交政府辦的房管所管理,開發商繳納一定的一次性費用,這樣才能讓專業的單位管專業的事,防止小矛盾演變成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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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駱點
應該取消物業管理,因為物業只收錢,不辦事,服務不到位,小區進賊、汽車刮擦等事件正常發生,但業主只能自認倒黴,無處論理,一旦拖欠物業費,就有幫兇即律師事務所發函給業主,威脅業主若再拖欠物業費就上訴,而業主往往怕麻煩,怕影響,又無結累足夠證據,大多被迫交費,真是心有不敢,為何自己出大錢買房子住,還要受這種流氓物業氣?而且律師還不分清紅皂白,肋紂為虐,他們不等於象黑社會一樣收保護費嗎?業主的理真是無處可講,因此建議國家撤銷物業管理,轉由社群和業主委員會共同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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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土司王子a
物業是主人,業主反而成了租客。不交物業費不準人進門車進小區的事太多了。房管部門還常常為物業說話。維修基金就物管和房管說了算。業主委員會完全虛設。100元能處理的事報1000元,業主也只能自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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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pd人生
因為他們光收錢不負責任,是壓在業主身上的一座不大不小的山。有事你找物業只能生一肚子氣。大部分事情還得業主自己東竄西跑的求爺爺告奶奶地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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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Tytyty12345
物業的主任須換乘居委會主任擔當,付主任由業委會擔當。小區交付後必須在三個月內成立業委會,沒成立的考核居委會主任,嚴重後果的撤銷居委會主任職務。物業必須完全脫離開發商,開發商的人一個不留。黨委紀委監委全面進住監督領導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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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譚浩俊
要求取消物業,毫無疑問與一些物業公司的行為不是很規範,管理不到位,收費與服務不協調有關。特別是一些物業公司,在收費難度大的情況下,轉手給一些社會勢力管理,用比較惡劣的手段收取物業費等,也導致物業在居民心呈的形象受到很大影響。所以,要求取消物業的聲音越來越大。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其他業主都按時按期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也有極少數業主不按規定繳納物業費,導致物業管理難度加大。相關物業公司不依法追[繳物業費,而透過減少服務、降低服務質量來應對物業費收繳不足,使按規定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得不到相應服務,也採取不按規定繳納物業費的方式,形成惡性迴圈。
相反,如果物業公司能夠透過法律手段收繳物業費,不用降低服務或以不規範手段收繳物業費的方式,那麼,物業與業主的矛盾也不會這麼深。所以,物業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少數業主也要承擔一定責任。
那麼,利用業主委員會管理方式,實行業主自治管理,是否就能管好呢?很顯然,這是一個美好的想法,實際做不到。所以,也不可行。在目前的情況下,物業還是需要的,就看如何更好地規範物業的行為。特別是監管部門,如何加大對物業的監管力度,使其依法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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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虒衾楊
本來管公共事務的事,歷來都是由政府或群眾性組織,然而由於社會發展,單單將小區交給公司化管理。管理公共事務是需要服務奉獻,帶有公益性色彩。比如省,市,區,縣,鄉,鎮,村組的管理人員是由該區域代表或人員直接選舉產生,然物業公司人員進入最早是開發商成立或關聯公司,與業喜不喜歡,歡不歡迎無關,而且物公司人員的素質與能不能成為物業管理人員無關,再加上物業公司又是以營利為目的,自然造成了業主與物業的天然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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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hongheibai
物業行業的出現就是當時學習西方國家利益集團的產物,就是一切為了掙錢為了利益集團的利潤,從物業這幾十年發展和老百姓之間的關係來看,非常不適合中國、不適合中國老百姓,所以業主和物業公司的衝突、矛盾沒有停止過,更有甚者大打出手、警察介入的也不是少數,這麼多的問題這麼多的不和諧,而且矛盾及問題已經出現了幾十年了,是不是到了該政府割這個物業毒瘤的時候了,是不是該還老百姓一個回家能舒適的環境,讓老百姓工作之餘能做到安居樂業!業主買水跪物業,是老百姓多麼無奈之舉,多麼沒有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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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取消物業的原因很多,有的業主認為物業公司不僅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物業管理,還要求業主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有的業主認為物業公司侵吞業主的公共收益;對於業主服務態度惡劣,甚至常常出現毆打業主現象等等原因。
本質上,物業公司受業主委託進行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但是現實卻是反過來,作為業主不僅很難解聘物業公司,還受到物業公司的各種刁難。
當然,取消物業管理顯然不現實,特別是小區涉及很多公共區域的管理。一旦取消物業管理,整個小區的安保、衛生,公共裝置設施的維護等等物業管理工作將無人落實,這將直接影響所有業主的日常生活。所以,小區仍然必須要有機構進行管理。
現在的法律規定對於物業公司的選聘及解聘要求過於苛刻,導致小區的業主即便對物業公司存在不滿,也很難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式更換業主。所以,對於選聘物業公司是否可以適當放寬,甚至讓業委會也有權利選聘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