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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房地產交易將告別“公攤面積”,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佈的一項新規徵求意見稿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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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平安211551987

    總價不會變的,放心,想開發商退錢,做夢,假如100平方的建築面積,套內面積80,總價240萬,原來按照建築面積算2.4萬一平,無非就變成了3萬一平的套內面積價格了。

  • 2 # 瀋陽地產蝦

    現有的交易方式都是按建築面積計算的。

    建築面積包含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

    套內面積就是你實際用到的面積。

    公攤面積是外牆的陰影啦,樓梯間啦,大堂一類的公共使用的面積。

    開發商蓋樓是有成本的,無論是套內還是公攤,都是真金白銀還出來的。

    現在開發商定房價,會把公攤成本單獨拿出來,平攤到每一戶裡。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進行交易,開發商蓋公攤部分的成本沒變,開發商也不會自己賠本。

    所以,把原有攤到公攤的房價,攤到套內面積裡去。

    比如,有公攤房價10000元/平,總房款100萬。

    沒公攤總房款還是100萬,平均房價約13000元/平。

    即提高了名義房價,在短時間內,我認為會對房產市場有消極影響。

    但等大家都適應了無公攤,也就回歸正常市場了。

    至於你交了房款,總房款又沒變,為啥退你錢呢?

  • 3 # 留名何益

    解鈴還待繫鈴人,當初李嘉誠帶來這個傑作,從者如雲,大佬們積極響應,可見李總的影響何其巨大。金已賺足的李老闆撤資走人,自有他的道理,可以想見,國內的信徒不能不追隨一番,思考思考,我想,等他們想“通”了,可能‘’鈴‘’也得解了,結果豈不是李老闆的功勞,房奴們只有拭目以待了。

  • 4 # 手機使用者寒雪傲梅嬌

    支援取消公攤面積,雖然房子總價不變,但使用者在使用中需要交納的費用會減少一些吧,比如,物管費,供暖費等等就應按套內面積交吧

  • 5 # 火111炎

    額我覺得取消了公攤,開發商不會自己掏錢,然後,每平方會上浮金額,我關注的是以後出了門,整個小區的公共地屬於整個小區了,等你入住了物業使勁折騰怎麼辦

  • 6 # 學無止境3322115

    不存在退款。

    新政策和老政策,不管去不去公攤,房子的總價幾乎是恆定不變的。

    為什麼會不變?

    市場不變的情況下,房子這個商品的價值是一個不變數。價值沒有變化。

    開發商成本不變,土地成本,建築安裝陳本,(蓋建設的公共區域還得建設,樓道,樓梯,電梯,門廳,走廊,保安室,等等巴拉巴拉)。

    去公攤,和不去公攤,只能反應在銷售單價上面,去掉公攤,單價必然升高。不去掉公攤,銷售單價就會低。

    所以人家買去公攤的。單價高。你之前買的單價低,不存在退錢

  • 7 # 江寧部落

    取消公攤打擊無良開發商,除了商品房有公攤外,無數安置房也被奸商玩套路搞大公攤面積,南京江寧龍西安置房170平方米公攤50平方米,一套房子使用面積只有60平方,至少百姓明明白白1對1

  • 8 # 瘋不覺Q

    都在討論開發商不會做賠錢生意,現在開發商造樓拿地的錢都是借出來的,利息都快還不起來的,跟個人比,開發商肯定是要先割肉的。現在為了穩定不讓降價銷售,等於逼他們等死,變更公攤交易方式,開發商還不要逃命??銷量不行就按套內賣了,沒錢了,今年債務到期高峰,不變現完蛋了,你們還想著開發商要賺錢,已經在賺命了。說不定還要申請重新報面積,做大公攤,也不是不可能

  • 9 # Dreamer520168

    為什麼這麼多人對取消公攤不滿,現在的房子物業費暖氣費都是包含公攤面積,本身就是在多收費,取消有什麼不好。覺得買的房子不算公攤就是虧了?你花100萬買100平的房子,套內只有70平,之前單價10000,現在按套內算,單價大約就是14300左右,總價一樣,怎麼就虧了,怎麼就要開發商退款了?按照套內算,房價肯定不能還是和以前一樣了。

  • 10 # 泰尚律聯

    取消公攤,按照套內面積計取房屋面積和房屋價款,從交易模式和房屋總價的角度來講,只是換湯不換藥的一種計算方式的調整,對房價基本沒有影響。

    套內面積的計取,只是技術方面的調整。

    當然,公攤面積一直存在爭議,計取公攤的標準是什麼?哪些屬於公攤?如何計費?等等問題一直存在,並一定程度上,很不透明,受開發商影響很大,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如果不再按照建築面積計取,那麼相應的其他費用,應該變得更透明。

    至於,題主提到的問題,既然已經簽訂合同,對於你與開發商都有約束力,除非雙方協商變更,那就要按照合同履行,不存在退款問題。

    同時,建設部下發的只是一個徵求意見的通知,具體還未實施,還需要正式的規範性檔案另行確認執行。

  • 11 # 第八空間裝飾王小軍

    之前買的老要說退不退款的問題,你十年便宜買的腳踏車,現在腳踏車漲價了,你是不是要補錢了,房子也商品沒有規定買貴了就退錢的道理吧。

  • 12 # 煉就成鋼

    要開徵房地產稅前,首先就應該釐清應徵收房子的實有面積,你怎不可能去收取老百姓沒有居住的公攤面積的房地產稅吧。小產權房、單位集資房、房改房等均沒有公攤面積的,只是商品房將小區內的道路、綠化面積、煅煉場地、會所、幼兒園、公廁等佔用面積全攤給了小區業主,使開發商及相關機構賺得盆滿缽滿,給百姓留下了無限的負擔和煩惱,所以取消公攤面積實在必行,刻不容緩!並且合理的方式補償已購商品房的百姓。

  • 13 # 深藍藏藍

    問這個問題的人,想的好美哦,真的好天真!

    比如,某小區一平方1萬元,公攤面積10平方,在接到調控房價的通知後,開發商立刻表現出堅決維護通知精神的樣子,房價立刻從1萬降到8千元,緊接著又把公攤面積堂而皇之的由原來的10平方增加到15平方,再適當的提高停車位的價格,真可謂一箭三雕,既維護了政府的規定,留足了面子,而且錢一分沒少賺。

    公攤面積這個詞,本來是沒有的,是被那些開發商硬生生的創造出來的。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房價勢必又要增長。

    另外,如果取消公攤面積,房子價格不回升,那麼地皮費應該也跟著降一降了。

    已花出去的錢,就是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別想了,那是不可能。

    其實天天盼望房子降價的都是窮人,富人時時刻刻都在盼望房子漲價,可這個世界從來都是富人說了算啊,所以,房價能降嗎,別想的太美了,埋頭苦幹吧。

  • 14 # 北大屠夫陸步軒

    房改20餘年,公攤、建築面積一直伴隨著國人,人們業已習慣,現在忽然取消公攤、按室內使用面積計算。我的理解,室內使用面積即實用面積,非建築面積。那麼,剛買了公攤、建築面積的人怎麼辦?開發商是否給退錢呢?

    個人認為,應該是老客戶老辦法,新客戶新辦法。開發商開發出樓盤,以成本(含各種稅費)加上利潤,來制定房子的銷售價格。譬如,已經賣過的房子,建築面積100平方、公攤面積18平方,合計118平方,每平方1萬元,總計房價118萬元,但室內面積只有90平方;同樣的一套房,現在仍要賣118萬元,只能是118÷90=1.311萬元/平方,當然,不排除有小幅度促銷、優惠的可能。開發商絕對不會給已經按建築面積加公攤面積買過的人退錢的。

    過去房產證上登記的都是建築面積加公攤面積,倘若換證,重新計量、核算的工作量巨大,短期內不可能完成,故二手房的交易依然會是過去的計算方法。

    住建部之所以出臺新政策,猜想一是媒體揭開蓋子後,民間呼聲很高,畢竟公攤面積的始作俑者香港已經取消了公攤;二是為下一步房地產稅的開徵作做準備——讓個人繳納公攤部分的稅收,從法理上很難講通;三是以後個人購房,可以實際丈量室內面積,明明白白地消費,不再稀裡糊塗。

  • 15 # A輝騰錫勒

    真不知道你們想什麼呢?剛買的房子怎麼了?你還想著開發商給你退錢啊,房價立馬就漲了好不好,假如你是個開發商,你會做賠錢的買賣嗎?都醒醒吧!

  • 16 # 鯨魚34547081

    首先,問這個問題的人完全沒有透過大腦,是腦殘。二是要有契約精神,不要動不動就毀約。三是國家修改規定,是為了減少糾紛,不是來激發更多的矛盾。四是不管怎麼變,商品的價值在那裡,不會改變他的價值。五是使用套內面積計價,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範已經具備。所以,套內面積計價只是讓老百姓消費更加明明白白。

  • 17 # 大秦帝國Arthur

    取消公攤也不會退錢啊。購房合同寫的很清楚啊,是按照建築面積多少,套內面積多少,總價多少出售的。等著退錢的還是洗洗睡吧!

  • 18 # 不切線就突嚕鉤

    退錢? 白日做夢。城市裡的人都是傻逼。列為看官別惱。聽我細細道來。在農村。自家房子。自家用。隨便用。隨便停車。陌生人來那就是私闖民宅。城市裡。停車要錢。親戚朋友來更要錢。自己血汗花錢買的房每個月還要花物業費。行。必經不用自己掃院子可真有什麼事一推六二五。花錢請個爺。不花還不行。在農村。自己家就是自己的。在城市 家是大家的。在農村。那叫宅基地。在城市那叫使用權。有區別嗎。都是國家的。都是人傻錢多鬧的。總有那些不差錢的人。送老師。送醫生。送物業。最後造成什麼樣了。哪個小區敢說我家物業忒好?

  • 19 # 琅琊榜首張大仙

    其實目前大部分的人都被網路上所謂的“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給忽悠了,這也是自媒體為了博取眼球而製造出來的標題黨,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對於按什麼面積來計價,是這樣規定的: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也就是說開放商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報的都是建築面積的單價,而實際交易基本都是按照套利面積成交的!

    簡單舉例來說,就是開發商進行宣傳的時候,都是按照建築面積來計價的,比如這個樓盤單價是5萬元/平米,這裡是建築平米。而到了最終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合同裡填寫的是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比如5.4萬元/平米,這裡是的平米指的是套內建築面積。那麼兩者的區別就是:

    50000的建築面積單價x100平方=500萬!

    而5.4萬的套內面積x95.59=500萬!

    那麼既然買房後價格沒有改變,是不是不存在多了和少了的問題,也就直接解決了你這個所謂退錢的問題呢!!

  • 20 # 我的房子我做主

    你真的好天真可愛!

    如果開始實行套內面積銷售,取消公攤面積,你確定房子價格還會是你現在的房屋價格?!還給你退錢,真是想的太多了。

    也不知道是你傻,還是覺得房地產開發商傻?還是你認為住建部傻?

    如果現在取消公攤面積,除了房子價格會上漲,那些公共綠地就不說了,但是歸到物業公司的部分設施和服務一定會漲價的,比如停車位,比如電梯,比如物業管理費,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千萬不要說你能佔到多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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