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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而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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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大雜燴
義務教育階段不可能開除,這個大家都知道,有個殺了母親的學生都要回學校上課就是鐵證。如果被開除就只有高中和大學。高中階段開除就只有違法犯罪會被開除,我遇到個情況就是,有個學生強姦一個女生,施暴過程中被老師制止,後來雙方和解,女生被逼轉學,學校要開除這個學生,學生家長就到教育局告,到政府上訪,理由和小編說的一樣,因為和解,沒有立案,當時人又消失了,學校不能拿強姦說事,再加上有幾個黑律師和黑記者,搞得學校和政府很被動。所以,小編說的犯錯就被開除,應該是違法犯罪,但是受未成年犯人保護法的保護,不能定罪,但學校強行不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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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ottSamael
開篇明義,義務教育階段無法開除學生,所以殺人犯也要有學上,這是現狀,要清楚明確的認識,你們拿他們毫無辦法,有這個認知基礎再談其他合理不合理的問題。連殺人犯都能繼續上學,其他任何問題,都不能影響學生在校接受教育,所以,要去探討如何在不開除學生的基礎上,減少他們的負面影響,消除他們造成的不良因素,壓制他們的繼續作惡的可能性,以上的一切,都要在規則的範圍之內,合理、合規、合法、合情地執行。
講直接和難聽的話,是現在的教育制度、製造話題的輿論媒體、部分家長的扭曲價值觀、失衡的師生關係,逼著老師在教學工作之餘,要用心眼和謀術,來貫徹和執行學生管理工作。好比西方的法律體系,就是在規則的框架下,比誰更能靈巧在縫隙中游走,而並不是完全以對錯、良知為依據,過程的正確性遠勝於結果的正確性。看到這裡,想罵我的朋友估計已經壓抑不住了,我也承認,真的挺可悲的,老師什麼時候需要如此下作或卑鄙,需要用不齒的手段去做一件原本就是正大光明天經地義的事情?難道管學生有錯嗎?如果沒有錯,因為管理上課嗑瓜子的女生而被她叫來的家長扇在我們學校老師臉上的耳光、被參與打架鬥毆的學生家長偷拍老師進行的調解過程然後剪輯為曲解成偏袒打人方的拉偏架繼而放到電視臺上播出的電視節目、老生在新生中收取保護費然後叫來家長交流卻收到不以為然小題大做等結果的對話,為什麼會發生在我們身邊??在遭受了如此不公正對待的時候,再期望我們以彌勒的胸襟、菩薩的慈悲來回饋,對不起,辦不到!老師就是個職業,不需要捧高,捧殺是成年人社會上最好用的坑人方法,但也別盡其所能踩在腳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就好比一句話所言,在某些時候,家人親屬都不一定希望病人挺過來,但醫生才是從始至終希望病人恢復的人。
其實說了半天,我還是很慶幸我們的,起碼,中職不是義務教育,我們不履行看小鬼的職責!有些家長在我面前都明說,不希望孩子在身邊才把他送出來上學的,這樣的孩子可憐!可悲!常常又可氣!對於他們,早些走入社會,早些自立離開那個原生家庭,比什麼都好!你十七年養成這樣,希望我一兩年給你改變,我這裡不是勞改所!!
現在上層已經重視到,惡性犯罪開始出現低齡化趨勢,此勢頭不抑制,我們也許有朝一日,必須用大逃殺電影中的方式,來重新對待這幫惡魔!而在殺人犯都可以無事回到校園的環境中,別談改善和改變,鬼話!懲戒機制的建立,需要從上層建築開始進行頂層設計,否則我們都會在規則的邊緣戰慄舞蹈,一個不慎就會萬劫不復,誰還費心給你管去!所以,請各位務必清楚,學生因犯錯要被開除,根本邏輯是學生用自己的所作所為,換取了自己被開除的結果,成年人都明白殺人償命,為什麼放小鬼身上,就要原諒體諒諒解他還只是個孩子一條龍吧?講點理吧,給孩子一點規則意識,哪怕被開除,總比以後送到刑場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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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姑蘇講堂
先說明一下,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任何組織、任何個人都無權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也就是小學、初中的學生是不可以被開除的!學校就連給學生處分都無權力!
舉個例子,某學校有個初三學生,將一個初一的女生上了。被女生家長告到派出所,最後也只能教育一番了事!這和前段時間那個13歲弒母少年一樣。只能在教育後無罪釋放!
回到問題本身。估計題主所說的應該是高中或者職業中專技校。這一類由於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所以有權開除學生。但是,絕不會因學生犯一次錯誤就開除的。當然了,如果學生所犯錯誤非常嚴重,甚至涉嫌犯罪,當然要開除了!
題主還提到了“公平”,我想如果這個學生所犯錯誤不是特別嚴重,學校不至於開除他。因為,不開除他,對別人來說就不公平!!!
所以,公平並不僅僅是針對犯錯學生而言的。公平是針對全體學生的。記得有位網友說,有個男生在課堂上掏出生殖器,還讓女生看。你說這樣的學生能不開除嗎?
故,公平是相互的! -
5 # 做最好的自己369
因為犯一次錯誤而送命的大有人在,他們又去何處喊冤呢?所以,承擔後果和懲戒是必須和必要的;另外,犯錯到底什麼性質,錯誤到哪種程度?記得剛上班,眼見一個男孩兒坐在過道邊自己位子上,拍打路過一女生的屁股,還摸人家臉蛋兒!!頓時怒從心頭起,氣向膽邊生——從講臺邊一直踹到後門口,然後給他家長打電話:你家孩子耍流氓,女孩兒家長不幹要閹了你家兒子,我這兒先把他們哄走了……男孩兒被家長立即接走了,第二天瘸著來上課了,聽說被家長打個半死!!
告訴孩子,錯誤的後果自己必須承擔——至於原諒不原諒,給不給機會,那是別人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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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看到題主和孩子的聊天內容以及對事件發生以及直到現在問題都沒有解決的描述後,我深深的覺得很無奈。
高二的孩子一時衝動跟人打架,說真的這種事兒在很多地方的處理方式都是開除的!這點基本上不會有異議的。
即便你去找教委告學校,基本也不太可能有用。
而且很顯然這事兒都發生快兩個月了,你還沒有解決了,而且看你的表述好像你現在還在外地打工……
我建議你回去給孩子好好解決這個問題!
就算跟你說的呢,你連進學校大門的本事都沒有,也沒有關係更沒有本事給孩子轉學……
但是,那又能怎樣呢?
如果你有決心,你和你的孩子真的想回去繼續學業,那麼你就每天去學校門口堵老師、堵校長,上班堵,下班堵,學校堵,家裡堵……白天就坐在學校門口等!
要麼找關係,要麼就用你的決心把門“開啟”!
這比你在網上吐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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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海鯨騎之虎鯨
我來回答一波,說實話男孩子在本性中都有打架的熱血,但是要分情況,如果是被欺負了或者雙方互相傷害一般學校還是本著教書育人的原則停課不至於開除,除非情節惡劣,而且孩子始終在學校表現不好。
我兒子在省重點中學,高二打仗,起因是年級籃球比賽,輸的班級不服,比賽結束針對我兒子的班級,開始不是針對我家孩子,是他們班一個男孩子(和我孩子好朋友),我兒子就衝上去了,兒子又高又壯,對方沒佔到便宜,兒子要下狠手的時候被同學攔住。事後兒子說他被欺負的同學又瘦又小,他怕打不過人家他就出頭了,兒子臉上脖子上有幾個紅道子,眼鏡壞了,班主任打電話通知我讓我有心理準備,說我孩子被打壞了,我呢問了原因,知道沒大毛病就沒當回事,問老師是否會處分我兒子,老師肯定答覆不會,老是說處分我兒子她會不同意,說這算見義勇為,然後對方被罰停課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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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晚來如意
看什麼性質的錯誤了!你要問法官:怎麼我殺個人就盼我死刑,太過分了!法官會怎麼說?!孩子在成長階段有些必犯的錯誤,這是正常的,家長配合老師共同教育,孩子是一點問題沒有的!就怕孩子犯了一些不該犯的錯誤,然後家長還不配合,最後導致孩子沒法管,那讓學校,老師怎麼辦?!得多嚴重的錯誤學校才會開除?哪個學校會平白無故把孩子往出推?孩子早早進入社會,學壞的可能性特別大,沒有一個學校和老師想讓自己的學生學壞禍害完學校再禍害社會!我的學生要不念我都哄著來上學,一分考不上,起碼在老師們眼皮底下看著,不能出大格!所以迴歸正題,孩子犯錯,家長首先是什麼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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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俠上官雲飛
對你輕描淡寫的是錯,對別人可能是一輩子的疼,難道還要等三番四次的錯誤之後,學校才可以處分?對別的學生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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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善美真8
你說的學生在校犯一次錯誤就要被開除,說得太弄統了,被開除,肯定是犯了很嚴重的錯誤,這不是用一次來表示的,比喻殺了人是一次,能不開除嗎?又比喻犯一次錯誤,打一次架,就被開除了?不會吧?所以你說的學生在校犯一次錯誤就被開除,不是公平不公平的事而是說得太冤了,事實不清,同時這個學生還有區別,一般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一般學生不能被開除,以受教育為主,至於高中大學就有所不同。一個學生能夠達到被開除的程度,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大錯,如殺了人等,而其它一般校規的錯誤是不會犯一次就會被開除的,犯一般的錯誤這個學生肯定是平時比較搞屎棍,爛泥扶不上牆了,對同學對班對學校影響太大,劣性無法改,才不得不開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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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鷹之聲2
我也只能對這種粗暴剝奪學生在校學習的做法感到憤慨和無奈。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不是十惡不赦,為什麼不能給以改過自新的機會呢?就這樣輕易的葬送了一個學生的前途,於心何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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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劉查理的自律生活
看性質是不是惡劣。
之前看新聞有幾個女生輪流毆打室友幾個小時,還用煙燙,把衣服扒光了。對受害者的身心和家庭是多大的傷害。
這樣的學生不僅要開除,坐牢都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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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生苦旅80後
別聽那些偽專家長篇大論的和你說些聽不懂的話,我來告訴你,你該怎麼做。因為你的問題太過籠統,所以必須分情況給你分析。
首先,你家孩子在什麼樣的學校,這個很重要。如果你家孩子讀的是私立學校,你們和學校之間是合作關係,或者是服務關係,也可以說是合同關係,人家有權利終止合作,終止合同,終止服務。不要聽一些人一個勁和你說什麼你有受教育的權利,那個權利是國家給你的,不是私立學校給你的,國家的公立學校才會保障你的權利。那麼問題就好解決了,把孩子送回戶籍所在地的公立學校,他們不敢不收你,犯再大錯誤,他們也不敢拒收,他們不要,你就去告。別和私立學校去鬧,人家財大氣粗的,你鬧得起嗎?
其次,如果你家孩子在公立學校,那麼你家孩子是什麼學段的教育呢?也是很關鍵的。如果是在高中或者大學階段,那就對不起了,人家學校還真有權利開除的,哪怕你只犯了一次錯誤,哪怕你感覺錯誤不大,人家也能開除,因為不屬於義務教育了,就別再拿你有受教育的權利來說事了。每個學校有每個學校的制度,違反了規定被開除就別糾結了,想辦法轉學吧。
最後,這也許是對你最有幫助的一條,如果你家孩子在公立學校讀小學或者初中,那麼恭喜你,你的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了。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是最軟的柿子,你可以隨便捏,你去找校長,校長不妥協就去教育局告他,實在不行請媒體曝光他,沒有能抗住媒體的學校。你就和他說,你有受教育的權利,犯再大的錯誤都不能開除你家孩子。你也可以給他舉例子,去年12歲和13歲殺母的兩個孩子不是照樣返校上學嗎?今年四五個孩子校園欺凌把另一個打死了,不也照樣上學嗎?你家孩子是未成年人,就算殺人放火都照樣有資格上學,何況說犯了點錯誤呢?有國家法律罩著你,有各類專家護著你,有律師挺著你,你怕啥?如果你擔心孩子再犯錯誤,你還可以要求學校給你找個專家來用愛感化你家孩子,專家說了愛是萬能藥,沒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再者說,誰不知道啊,公立義務階段教育學校是個萬能筐,什麼都能往裡裝,你家孩子不至於太另類,才多大點錯誤啊,扒女生褲子,欺負下同學,罵幾句老師,都是小事,你把心放寬,按照我說的來,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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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思格之神
垃圾就是垃圾,垃圾的就該滾蛋,不要來汙染我們的孩子。你和你的孩子不遵守公平,卻和別人談公平,這不是對公平的最大汙衊嗎?
你根本沒有談公平的資格!不要說什麼公平不公平了,在公平的前提下別人遵守紀律和認真學習時,首先是你的孩子自己己經不公平的對待了紀律和學習,多次藐視公平、拋棄公平。
自己不想遵守公平,現在又想要回公平,回來後汙染我們的孩子,公平在你的身上其實就是用來欺騙和利用的工具,是用來害人的一種隱形手段,你這是對別人極大不公平。你其實就是個損人不利己的垃圾,你的眼中其實早已沒有了公平,早點滾蛋吧!垃圾!公平不應該出現在你的身上。操.你.媽.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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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止將將
犯一次錯誤就被開除,這也太草率了吧。
一個上學的學生究竟能犯多大的錯誤,值得學校這樣的大動干戈?這讓人簡直難以置信。
孩子難免會犯錯誤,如果因為這樣,我們就將其開除,放棄不管,那麼我們踐行教育事業的意義在哪裡?我們不得而知。
教育的目的更在於改善,而不是放棄,對於一名犯了錯誤的孩子更是如此,我們更應該對其進行教育,引導其去作出改變,方才是正確的做法,而不是急於的將其拋棄,任憑其自生自滅。
那些本身就表現優良的學生,我們很難對其施加教育,只要儘量的維護好他們,讓他們自然的成長起來便好,真正需要教育的恰恰是那些自身不完美的學生,他們更需要我們的教育,去完善自我,提升自我。
綜上所述:人都會犯錯,但是犯了錯的人也應該被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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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東言頻道
學生犯一次錯誤就要被開除,這公平嗎?其實,這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如果非要這麼扯,那麼答案就是很公平。
同樣道理,就殺了一個人,就判死刑,公平嗎?我們看問題,先看規定,然後看行為,再看行為依照規定的處理。
比如校園霸凌同學,然後依照規定開除學籍,這就是公平的,因為這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個規定也不可能把一個小錯誤的行為規定為開除,更不可能違法,比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就不能開除學生,那麼就不許開除,其他的階段,只要犯的錯誤,符合開除的規定,那麼就該開除。
回到法律問題,殺一個人就被槍斃公平嗎?如果法律規定,殺一個人有槍斃的情節,那麼就應該槍斃,就是這個邏輯,我們應該思考的是,怎樣不犯錯誤,或者不犯被開除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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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碧水青山0
沒有哪一個學校會輕易開除學生。
被開除或學校想開除的學生,十有八九劣跡斑斑。一次錯也許只是最後的一根稻草。
當然,在他父母眼裡不僅僅還是一個孩子,還是一個懂事聽話的好孩子。
如果果真只犯了一次錯,而開除,看是什麼錯。很多錯誤,人生只犯一次,就必須失去一切了。不會以父母一句:他是乖寶寶就可以原諒。
這個問題,也沒有說清楚到底是什麼錯,也許是他本人也不好意思在這裡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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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京東一漂
談不上公平與不公平,只要違反校規的開除中的一條就應給與開除。害群之馬必除之。只有這樣才能還一個,校園禮貌地,朗朗是書聲的清靜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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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冠教師
這個問題表述問題不太清楚,學生犯錯,有大有小,造成的後果嚴重不嚴重,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知道更多的細節,才可以更加全面的回答問題。
那麼就來假設幾種情況來說說這個問題:
學生在學校犯了錯誤,在學生的學業生涯中再平常不過了,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但是如果學生犯的是比較小的錯誤,造成的結果不是特別的嚴重,那麼是可以教育,讓學生改正自己的錯誤,繼續留在學校裡面繼續學習知識的。
對於有的錯誤,比如說經常性的聚眾鬥毆,而且學校老師和家長進行溝通教育之後,依然屢教不改的學生,學校可以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因此對於學生在學校犯錯的大小,對錯誤更改的態度,以及學生以後的表現來綜合判定學生是不是要開除的依據。不可能因為學生犯了一個小錯誤,就直接開除了學生,這樣對於孩子是非常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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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野舟草木魚
這個問題問的好欠水平。什麼叫犯一次錯就開除啊?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有些人犯了一次罪就要被槍斃了,你說草率不草率?犯罪被槍斃,犯錯被開除,只和他犯罪或犯錯的性質及嚴重性有關,與次數沒有必然關係。犯一次相應的罪和錯,就應當承擔一次相應的責任。多次犯錯或犯罪就要承擔多次責任。
回覆列表
首先,在小學、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是不允許開除學生的。如果學生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下,學校是可以開除學生的。
其次,如果學校真的那麼做了,只能用合適不合適,無法用公平不公平去評價和判斷。
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發生了,那麼我們首要考慮的是如何解決問題,反思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是孩子問題讓老師、學校無法解決,還是我們缺乏與老師的溝通。
在與學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就要考慮轉學的問題了。既便是義務教育學校無權開除學生,一味與學校對抗強迫學校重新收留學生,對學生今後的學校生活也是無益的。犯了錯誤就要承擔後果,對學生來說也是一次成長的經歷,當然更需要家長幫助學生共同面對,在錯誤中汲取教訓,為學生將來的學習生活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