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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R隨風

    你好,我是山東那嘎達,你提出的問題我的看法是面對前任想複合這種問題,最怕的就是猶豫不決,想同意又想起他傷害你的種種,想拒絕心裡卻對他有感情。題主切記,關於複合一定要堅決,不要拖泥帶水。再糾結過程中做出的決定總會在以後後悔。

    第一種情況就是果斷同意。兩個人分開的理由很多,可能是距離隔得太遠我們感受不到彼此的存在和關心,或者是雙方家庭的不支援帶給自己的壓力,又或者僅僅是一件小小的誤會沒有及時解釋清楚等等,題主想必也清楚為什麼會分手吧。

    知道原因之後,如果題主或者是對方都心存遺憾,而且兩個人對最後的結果都不甘心,那題主不妨就大大方方的同意就好啦。都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兩個人又不是有什麼血海深仇,何必互相顧忌。而且我們破鏡重圓總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第二就是斷然拒絕。還是先考慮分開的原因,一般不想複合的原因也很多,可能是對方背叛自己,或者兩個人雖然有感情但是在太多地方看法不同,常常爆發矛盾積攢怨恨。所以如果是這樣原因的話,還是乾脆的拒絕對方好一點。

  • 2 # 承諾我不要

    確切的說,不會。我個人認為一段感情過去了就過去了,再也回不到當初。

    即是前任,就說明曾經有不得不分開的理由。當然理由有多種,可能是你的原因,也或許是他的原因,但是歸根結底是分開了,也就產生了隔閡。

    再次複合的話,我覺得也不會幸福。因為之前的各種原因會讓彼此都小心翼翼,誠惶誠恐,生怕一個不小心再鬧得彼此不愉快。這樣即便在一起了也會很累。

    分開了就讓這段感情成為永久的過去式,可以偶爾想起,也可以就此遺忘,彼此互不打擾。

    這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最後祝所有的有情人終成眷屬!

  • 3 # 秋之戀的憂傷

    我15年7月份跟老公騎著摩托準備去領結婚證的路上,我前任打電話來找我複合,我沒答應,而且我是那種比較傳統的女人,我從不給一個錯過我的人的機會,我90年本屬馬,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呲牙]我確實挺真誠的,我不管什麼原因分離,只要一分就不和,絕對不能和,有過一次,要好好保護自己,要愛惜自己,希望我這個回答提議能給於你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 4 # linmi

    傻啊?之前就能狠心傷害你跟你分手的人,就算複合也不過是再給前任一次傷害你的機會而已,就像家暴一個道理,有一就會有二,你真以為前任跟你分手後變好了會珍惜你了?前任找回來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遇到的人現在都不好或者沒你好,一種是你現在越來越好。不管哪種,都是他權衡利弊後做出的選擇,想想不覺得可笑?垃圾都要分類了,你自己不清楚他屬於哪種垃圾麼?

    如果你想報復他,那我無話可說,但是到最後兩個人都會受傷,沒必要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如果你想好好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那就把以前傷害過你的都扔的遠遠的

    還有一種,我不排除你們是真愛,跟你自己的心走吧,你要覺得你自己是真愛那就複合吧,但是他肯定不是。女孩子,自己愛自己比什麼都來得實際,先愛己,再愛別人

  • 5 # 星夜0509

    我覺得這個問題 只要是腦子正常點的,都不會同意的,正所謂破鏡不能重圓,好馬不吃回頭草,既然去過了就不要再回去了,開開心心的迎接下一站的幸福吧

  • 6 # 楊一瀟

    既然當初愛的死去活來,在這樣的環境下Ta都選擇離開。那就證明我們的愛。在Ta眼裡根本什麼都不是。既然當初選擇了離開,為什麼現在有來複合,是覺得我可伶,還是覺得我是一個沒人愛的人。還是覺得愛情是一張幣,想用的時候就用不想用了又拿回來。即已被傷過,我是不會再接受一次這樣的愛情了請你別忘了,當初她給你帶來的傷害。當初她能選擇離開你,證明你們並不合適,既然不合適。又何必再複合呢?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分了就分了,我是不在相信Ta的甜言蜜語了。我只會記得你當初離開的決心,只會記得當初我死皮賴臉的求你不要走,只會記得當初流得淚有多慘。既然已分手那就請不要再打憂。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 7 # 一江夜雨

    去外邊花花世界浪了一圈。玩夠了。沒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新物件。回來找你了。不是說嗎。沒忘掉前任有一種原因就是現任不夠好或者壓根找不到現任。說白了你只是他真空期的備胎。以上這句話只針對渣男渣女。[大笑]

  • 8 # 小月月看劇

    說說自己的親身經歷吧!高中時期早戀和前任在一起了,當時很喜歡他,感覺帥帥的,對人也體貼、幽默,但是後來分手了,一年之後他又寫紙條給我,我倆又複合了。分手期間我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但是我知道他和其他女生有曖昧,我並不在意。可是倆人複合之後我才發現他不僅是個一個女生曖昧,他所有的聊天資訊都不讓我看,放假我給他打電話第一句就是很不耐煩的說幹嘛,我說你為啥對我這種態度,他說怕他媽媽聽到,我信以為真,其實當時是他身邊有其他女生,後來那個女生也發現他腳踏好幾條船,就找我說了這些,我才明白這個男人真的跟令人噁心。到了大學之後他說他後悔,要重新追求我,一直追了我三年,我沒有理他(追我期間有沒有追過其他女生我不太清楚)。後來的後來我和我小男友在一起了,他結婚生娃了。

  • 9 # 俗人手記

    同不同意,首先取決於你的現狀,和之前為什麼分手的原因。

    如果你已經有了新的一段感情,而且已經穩定,這個時候你覺得還有必要去複合曾經的這段感情嗎?弄不好就是一個雞飛蛋打的局面,裡外不是人。

    再一個就是之前是因為什麼分手,原因很重要,有些錯是不能原諒的,有些人的一些習慣也是很難改變的,所以這些都要慎重的考慮,莫要重蹈覆轍,在一個坑裡絆倒兩次就不好了。

    假如上述問題都沒有,你依舊單身,對方也是一個人,曾經的分手也是因為誤會,那麼還等什麼呢!

  • 10 # 於老三

    既然已經分手了,說明你們之間已經出現了不可調和的問題,已經不適合在一起了。如果再複合的話有可能會重蹈覆轍,所以一段感情過去了就過去了既然他不適合你,總有一個人會適合你。人生就像一趟公交車,有的人上了車半路下車了,說明你們沒有共同的目標,但是總會有那麼一個人一直陪你走到最後,走向終點。

  • 11 # 生活如似水

    即然你說前任,那你現在必然有現任。如果前任來找你複合 ,而你也想複合,那現任擺在何位置?即然前任能拋棄你第一次,誰又能保證還有下次呢。

  • 12 # 是你的琳兒吖

    不會,我覺得就像玻璃碎了再粘好一樣的,永遠都是會有裂痕的,兩個人在感情中因為一件事產生衝突分手了,再和好也回不到當初的感覺了!以後遇到事情也總會把之前的矛盾拿出來說,到最後隔閡會更大!所以再複合也回不到從前,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兩條線相交了,錯過了只會越走越遠!沒法再重合

  • 13 # 豆豆他爹

    前任就已經是過去式了,沒必要再重新來過了。當初選擇分開,肯定是有各方面原因的,既然分開了,何必再回頭,再重複當初的錯,不合適的人,終究是不合適的。

    感情不是其他的東西,是可以彌補的,就像破鏡重圓,終究會有裂痕,那些復婚的,也不見得一定會幸福。

    所以個人意見,我是不會同意的,人是往前看的,好馬不吃回頭草,當初前任對我不怎麼好,怎麼可能會同意在輪迴一次呢!

  • 14 # 追尋一生的夢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起以前的一些事。2009年我在蘇州一家電子廠上班,有個同事跟我關係挺好的,她是徐州人,那時不大也就二十來歲,她有個男朋友也她們那片的,兩人一起同居了一段時間,過年的時候回家說把婚事辦了,後來因為男方家裡原因兩個人分手了。過完年她來上班卻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她當時很害怕,我勸她告訴她男朋友也就是她前男友,怎麼說也是他的孩子。我這位朋友就告訴了那個男的,但你知道那男的是怎麼說的,他說反正已經分手了,你把孩子流掉吧,他不願意為這事讓他媽不好受!就這樣我的這位朋友她沒辦法只能把小孩流掉。時間是忘記傷痛的良藥,我的朋友她終於從痛苦中走出來,談了新男朋友,準備結婚了。誰知道她那個前男友又來糾纏想要複合,我這位朋友她沒答應,她說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以前的傷害再也不想重複一次。

  • 15 # 宛城老十三

    這個問題關於感情方面的。首先我是不會同意的,說一下我個人的看法。既然是前任,那說明我們曾經在一起過,後來分手了,分手會有多種多樣的原因,但我覺得本質上是因為在一起不合適,無法繼續走下去。分開對彼此來說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曾經說過~人的一生不可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關係也是這樣,前任就是前任,破鏡難重圓,再來一次也不過是重蹈覆轍罷了,就如同嚼過的饅頭吐出來再嚥進去,滿是唾液的味道,你能嚥進去麼?

  • 16 # 博興銳彤家電售後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前提條件:是未婚分手,還是離異,分手或者離異原因,如果不涉及第三方,彼此還有感情的話可以考慮,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麼如果有第三者的話就要謹慎了,畢竟

  • 17 # 巫女醬仔

    這個吧得按照個人意願,得分啥情況,如果TA你們談戀愛期間對你不好,或是羞辱你

    或者是TA劈腿了,現在後十每了,一定後悔了,又開始對你好了,一定不要答案,當初談戀愛時候,對你不好,現在現在來複合,當初幹嘛去了。對吧,TA如果想彌補,就讓TA彌補你。

  • 18 # 雨滴620

    首先要看他/她當初為什麼離開,如果是喜新厭舊,拜金之類的就算了。如果是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小矛盾小爭吵分手的,可以考慮。

    最重要的還是自己態度,你還想和他/她相處下去,那就沒問題。

  • 19 # 阿依蓮LL

    首先我不會同意,因為我感覺前任就是過去式了,過去就過去了,沒必要再去複合,都分手了,複合這不是以前那個情了,也沒原來那個味了,再也回不到以前了。過的不好才會想起前任,過的好誰會想。愛情不是喜新厭舊,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更多的是面對生活的考驗,需要能夠同甘共苦。但是,現在依然會懷念,想念,這就是回憶吧,人的本性是改不了的,如果破鏡重圓,只會讓我的生活重蹈覆轍。

  • 20 # 深思深得

    不會,分開即是緣盡,勉強在一起結婚還是會分開,吃慣野食的貓,你留不住他,還不如當斷即斷,免得以後二次收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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