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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inux每日談

    古代最殘忍的刑罰,莫過於凌遲之刑,也是俗話說的千刀萬剮之刑,這種刑罰始於五代時期,由於過於殘忍,清朝於1905年廢除,那凌遲是怎麼樣一種刑罰呢?

    凌遲作為一種古老的刑罰,通過幾千年的演化和改進,到元明兩朝已經有了非常詳盡的步驟,例如第一刀割哪裡,第二刀割哪裡都是有前後順序的,比如明朝被凌遲的大宦官劉瑾,一共被割了3357刀,一共剮了3天,這都是有歷史明確記載的,三天的時間,求生不能,要死無門,那種絕望的感覺,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

    我知道的還有一位名將也是凌遲處死的,那就明朝名將袁崇煥,由於奸人所害,被判凌遲處死,當時愚鈍的百姓,圍觀看著,每割下一片肉,百姓就白來或者生吞或是就酒吃,包括五臟也被吃的精光。現場的慘狀以及時人的無情可見一斑。

    另外我認為腰斬、車裂、人彘等慘絕人寰的刑罰也是非常殘忍的,這些刑罰也都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一一被廢除了。

  • 2 # 生活就是五味醋

    古代最殘酷的刑罰是什麼?

    凌遲,就是民間俗說的千刀萬剮,是肢解人體的一種最殘忍刑罰方式,行刑時,劊子手把受刑者用刀零割碎剮數百刀或數千刀,讓受刑者忍受數小時痛苦,到最後一刀直剮心臟才會氣絕身亡,它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之一。

    凌遲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後經過幾個朝代演化,每個朝代對凌遲刀數不一,到了明代,凌遲刀數發展到“爐火純青”的地步。據說,一個“優秀”的劊孑手,刀法極其熟煉,一刀下去,說割一斤,它沒有八兩,在古代,如果犯人被判了凌遲多少刀,劊子手在執行中,過早或多割了一刀讓犯人喪命的,是要受到懲罰的。據史書記載,明朝大太監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整個凌遲過程進行了三天,中間還讓犯人進食吃粥,可見凌遲刑罰慘不目賭。

    凌遲刑罰在封建社會,主要針對謀反朝庭,犯上作亂或犯了“大逆大道”之罪而定刑的,例如兒子殺死父母或婦人謀害親夫等。凌遲之刑到了滿清,有快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等說法。像太平天國林風翔.李開芳.陳玉成.石達開等將領都是被凌遲處死的。據說,冀王石達在四川被凌遲時,被割上千刀,面不改色,至死也沒有喊疼一聲,這種視死如歸,凜然正氣精神讓當時清王朝都感到震驚。

    凌遲在封建王朝,對於實施凌遲處死的犯人會提前張帖佈告,到了行刑那天,受刑者被用囚車或筐抬著遊街示眾後押往刑場,封建社會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震懾大眾,允許老百性圍觀,而有的老百姓以看剮人過程為樂。莫言先生檀香刑對滿清凌遲500刀法描寫的十分詳細,下邊簡單介紹一下。

    行刑時,把犯人脫光衣服挷在木柱上,劊子手一般由2至3人執行,隨著監斬官一聲令下,劊子手猛地朝犯人心窩一掌,手起刀落把犯人右乳粒割掉扔向天空叫“謝天”,第二刀割掉左乳粒扔在地上叫“謝地”,第三刀右胸割銅錢般大小肉片叫“謝鬼神”。每割一刀,劊子手徒弟會喊報刀數,到第五十刀時,犯人胸肌被正好剮盡,至此劊子手的任務正好完成了十分之一。

    此時,劊子手徒弟會遞上一把新刀,如果凌遲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後,三刀之內把襠中之物割盡,五十四刀把舌頭割掉。如果犯人血流不止,會影響凌遲進展,有經驗的劊子手會先在犯人腳上放點血或往犯人頭上澆得醋,醋有收斂之功效。

    這時候,劊子手加快了刀法,用二百刀旋盡犯人大腿上的肉。用五十刀旋盡犯人雙臂上的肉,在犯人腹肌上割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七十刀,接下來犯人的左耳右耳和雙眼,四百九十九刀是鼻子,第五百刀直刺犯人的心臟,一股黑色的暗血湧出來,結束了這場慘酷的刑罰。

    凌遲這種慘無人道的刑罰,直到1905年才被廢除。

  • 3 # 毅而三思吳六奇

    既然是最慘,就只能有一個。不說謠言的話……常見刑罰裡就只能是……

    先賣個關子,闢謠:

    剝皮在元代以前,常見是剝面皮,十六國時多見,如前秦苻生、北齊高氏。附加的刑罰則是剝皮後跳舞,或扔到油鍋裡炸。後來到了元代,才出現了“得櫝藏二人皮,兩耳俱存”這樣的記載。而且,灌水銀是假的。平日裡多看看殺豬剝羊……

    剁肉醬和凌遲是兩種刑罰,最初將之混為一談的是日本人。古代最先遭受這種酷刑的人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後來還有漢時的彭越,不過兩者的差別就是生前和死後。名字不太好記,叫“醢”(海音三聲)。

    和西方的“鉛滴”很相似的是,漢代廣川王劉去殺其師及姬妾十餘人時,用鉛錫汁液灌入口中,原文是“廣川王去坐殺其師及姬妾十餘人,或銷鉛錫灌口中,或支解,並毒藥煮之,令糜盡。”但這種刑罰是比較少見的,大致歸類也應分到私刑中去。

    私刑最甚者應為近代,何古代沒什麼關係。例如民國時惡匪劉黑七的“放人炮”,就是將受害者嘴中灌滿火藥。而“放天花”則是將受害者埋入河灘之中,僅留頭部,而後策馬踏實周圍地面,讓受害者全身血液湧入頭部後,踏馬踢之,踢中後就會讓血液噴濺三尺,據傳也有頭部被血液衝起而飛的。

    大致說完了一些,就說最慘烈的,應該只有凌遲。這種刑罰目前可以上溯中國古代很早之前,但網傳的“裹漁網用小刀削”,或是“剁碎成泥”屬於謠傳(我以前也被矇蔽過)。

    與凌遲相關的剮(咼)。在唐代,武三思迫害敬暉、桓彥範等人時,將桓彥範放到竹槎上拖拽至去肉見骨,而後杖殺。但這不是成體系的刑罰,也屬於死刑。敬暉則是“咼(剮)而殺之”,這個剮,即涉及凌遲的前身發展之一。

    但剮仍涉及私刑,多見平息民憤之用。明代書中可見“僇(戮)屍凌遲”,也就是把死人從棺材裡拖出來把肉剮掉,繼而可能會“生而啖之、分而食之”。最初的剮並不應該視為是刑罰,可能更多見於風俗傳統。如戰國時列禦寇所著《沖虛經》中曾提到“楚之南有炎人之國,其親戚死,咼(剮)其肉而棄,然後埋其具,乃成為孝子(當時義渠已見火化)”。

    在秦漢乃至戰國時期,中國並不將凌遲(就清代的大卸八塊來說)稱為咼(剮),而是磔(哲音二聲),如《韓非子》就提到過“夫罪莫重辜磔於市”。

    東漢時李巡在註疏《爾雅·釋天》的“祭風曰磔”時,曾說“祭風以牲頭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這段話即解釋了“磔”的具體方法,又說明了當時除了磔人以外,還會磔牲畜祭祀風。

    又像《史記·李斯傳》中,也曾提到“十公主矺死於杜”,矺即是磔。所以可見秦代也有磔人的刑罰。所以說磔即是凌遲,且歷史悠久,應該是說得通的。

    與其他刑罰的比較和歷史上的差異:

    車裂(轘,患音四聲),可能也很痛苦,但其方法更近似於瞬間(畢竟也要裂頭,不止四肢)。

    棄市,雖然有認為這與磔刑相似,但漢代《二年律令·具律》曾明確提到“女子當磔若(或)要(斬)斬者,棄市”。所以,棄市是棄市,磔刑是磔刑。

    唐代,安祿山殺顔杲卿時是“節解之,比至氣絕,大罵不息。”這和剁肉醬是截然不同的,節是段的意思。

    宋代,《宋史·刑法一》中提到“凌遲者,先斷其支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蓋真宗仁恕,而慘酷之刑,祖宗亦未嘗用。”

    之後就是元明清了……且由明代開始,凌遲又見普及。而這種延傳悠久的刑罰,如果不是最慘烈的,必然不會存在這麼長時間。

  • 4 # 青言論史

    最慘的刑罰,我覺得毫無疑問,當然是梳洗和凌遲。所謂“滿清十大酷刑”,梳洗和凌遲也是絕對當之無愧的。

    要人死,可以分兩種死法,一種是快死,一種是慢死。快死的包括斬首、絞刑、車裂和腰斬等,其中斬首和絞刑最快,而車裂和腰斬就比較慢一點了,其中車裂是最痛苦的,但是也比較快,因為相比於慢死來說,這些都還算是好的。

    慢死裡面也分很多種,有烹煮、活埋、抽腸、俱五刑、梳洗、凌遲等,它們各有千秋,但是最狠的還是凌遲。

    烹煮很好理解,就是把人扔鍋裡煮熟了,比如秦末漢初的說客酈食其;活埋也很簡單,主要說說俱五刑、抽腸和梳洗。

    俱五刑是指的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抽腸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

    梳洗是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

    凌遲就比較通俗易懂了,也就是活剮。一開始的凌遲是把人殺了剁成肉醬,後來覺得不過癮,於是改進成了把人肉一片片割下來,還不能一天割完,往往是三天。這種痛苦,實在沒法想象。

  • 5 # 博陵一笑

    謝謝邀請!看影視,上網路,瞭解到有很多非常慘的刑罰。以前比較淘,我也揍過人家,人家也折磨過我。但看到那些刑罰的慘酷程度,拳頭巴掌還真不叫事!由於我現在比較有代入感,所以本文不上圖,追求感官體驗的兄弟姐妹們,你們就慶幸生在新時代新社會吧!

    人與之間有了溝通,從能交流起,就有了酷刑。古代一般包括凌遲、斬首、車裂、腰斬、剝皮、炮烙、宮刑、刖刑、插針、活埋、抽腸、射殺、絞溢、黥面、截舌、蠆盆、烹煮、紅繡鞋、大卸八塊等二十三種。

    其中大體分類為: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的,有最後領死的和缺枝少葉苟活的。無論那一種,都是令普通人恐懼的,真想把提問者拉過來,一頓老拳!沒事喝喝小酒唱唱歌,享受一下生活多好!

  • 6 # HuiNanHistory

    說到古代的殘忍刑罰,大家想象的可能都是中國古代的凌遲、五馬分屍等等。但是——

    古代外國刑罰也非常殘忍可怕。

    所以,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國外那些五花八門能讓我們感受到極致恐怖的刑罰吧。

    1、銅牛烹(Brazen Bull)。

    感到這張圖,大家就知道這種酷刑是如何操作的。

    先是製造出一個空心的銅牛,這就是刑具。然後,再將犯人活生生地塞進空心,隨後在銅牛的底部架起火焰,使人逐漸感受到強烈的熱度,最終把人烹死。這種酷刑是利用了金屬的導熱性原理。

    銅牛烹與我國商代的炮烙有異曲同工之處。最早使用銅牛烹的人,是古希臘時代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而諷刺的是法拉里斯本人最後的死法也是被人用銅牛烹處死的。

    2、象刑(Execution by Elephant)。

    人與動物的關係並不都是和睦的。有時候,動物也可以成為刑具。

    像是盛產大象的東南亞或者南亞地區,就會利用大象作為處決犯人的刑具。怎麼處決?看上面這張圖——讓大象活生生把人踩死。

    每個被判處象刑的犯人,都會被押到刑場,然後被受過訓練的大象踩踏,最終犯人被踩碎身體而死。

    這種刑罰的殘忍程度也是出了名的。

    3、火刑。

    最後講一個與女人有關的中世紀刑罰吧,火刑。

    當然我知道有不少男人也死於火刑,像是布魯諾這些人就是如此。但是,中世紀的歐洲掀起了大規模的獵巫(Witch-hunting)運動,有不少女人都因火刑而死,這個數量是令人震驚的。

    雖然獵巫名以上是打著宗教旗號,但實際上每個被裁定為女巫的人,幾乎都是因為男人看不慣她。例如,16世紀的一位丹麥女商人多麗特•尼珀爾斯(Doritte Nippers),她被判決火刑的原因,只是由於作為當地女商人領袖的她決絕聽從其他男商人的警告而停止經商,這才被構陷為女巫。

  • 7 # 蟈蟈的文史原創

    古代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創造出非常多的刑罰,諸如凌遲、五馬分屍、炮烙之刑等等,以來對付罪犯,以及自己的政治打擊物件。

    要說古代最慘的刑罰,凌遲、五馬分屍等都非常慘,但我今天要說的另一種刑罰也非常之慘烈,這就是鐵裙之刑。

    朱元璋

    鐵裙之刑的發明人可是大名鼎鼎,他就是大明的開國之君朱元璋。朱元璋在建立大明之後,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打擊腐敗行為,確實發明了不少酷刑,如剝皮揎草之刑,大將藍田玉不就是被朱元璋活活給剝皮了。

    而鐵裙之刑不是對大臣們的,而是專門對後宮女性的,如果後宮妃嬪,或者是宮女犯下了滔天大罪,或者是淫亂後宮之罪,那這種刑就可以用上了。

    朱棣畫像

    野史記載,朱元璋的后妃碽妃,在不滿月就生下了朱棣,朱元璋懷疑她有私通之嫌,龍顏大怒,竟然給皇帝戴綠帽子,所以老朱火氣大了,要用最殘酷的酷刑來解心頭之恨。

    影視劇中的朱棣

    於是就採用了鐵裙之刑,所謂鐵裙就是用鐵片製作成的像女性裙子一樣的衣服,做好後,將鐵群穿在犯人的身上,做到此才是做好了準備工作,最厲害、最殘忍的在後面,犯人穿好鐵裙後,將犯人放在火上進行烘烤,鐵片受熱快,導熱也快,很快犯人就能感受到高溫,直至是燙和炙烤。有幾百度高溫鐵片,遇上人的面板,想都能想出是什麼樣子,就如同我們做炒菜時,將肉片放進高溫的油鍋裡一樣,很快肉就熟了。同樣,穿了鐵裙的女性犯人很快就被烤熟,慘烈之狀不敢直視。

    老朱對功臣心狠手辣,對自己的女人也是一樣的狠,讓人感到恐懼。

  • 8 # 清說歷史課

    先說歐洲二十五大酷刑吧

    25、浴桶刑

    將犯人泡在一個只有頭能伸出來的浴桶中,然後在他們臉上塗上牛奶蜂蜜,以此來招蒼蠅。行刑時會定時給犯人餵食,數天之後他們就泡在自己的糞便裡,清醒地忍受蛆蟲和蠕蟲蠶食他們的身體,最後爛死在自己屎尿中。

    24、銅牛刑

    又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明於古希臘的刑罰。銅牛身上有一個可以開啟的門,裡面是中空的。犯人被關進牛裡之後,在牛的下方點火,直到把銅燒紅。讓犯人慢慢被烤死。銅牛設計用於放大犯人的哀嚎聲,讓那些淒厲的叫聲聽起來像是牛的吼叫聲。

    23、刺刑

    看這名字就知道這個刑罰跟刺穿王弗拉德三世有關。15世紀時,羅馬尼亞的犯人會被放在粗大的尖杆上,然後隨著杆子被立起來,犯人會在自己體重的作用下被杆子刺穿並且順杆下滑。用這種辦法,犯人死前會被吊足三天命。據說弗拉德曾經為了餐時助興,一次性用這種辦法處死了20000人。

    22、雙頭叉

    這個刑具是由一柄雙頭叉和一根皮帶組成,皮帶被束在犯人脖頸上,讓叉子一頭頂著下巴、一頭撐在胸骨上。犯人會被懸吊著,不能入睡,因為一旦睡著腦袋往下一垂,嘖,尖叉就會刺穿下巴和胸骨。

    21、脖頸酷刑

    這是一個考驗耐力的刑具,由金屬或是木製成的帶刺頸圈戴上之後,犯人既不能躺下,也不能進食,甚至不能低頭,隨便一個動作就會被扎死,不過這種不吃不睡的狀態持續幾天他們還是會死。

    20、十字架刑

    耶穌就是曾被釘在十字架上。這種刑罰執行時,犯人會被釘在巨大的十字架上面掛著,直到數天後死去。

    19、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金字塔尖狀,執行者可以透過繩索調整犯人的位置,讓塔尖緩緩刺入囚犯襠下慢慢折磨他們。為了羞辱犯人,他們通常會裸著行刑,而且刑具極少清洗。即使熬過刑罰,犯人也可能因為感染而死。

    18、鉛滴

    這東西里往往會裝上熔化的鉛、焦油、沸水或是滾油,然後將這些東西滴進犯人的胃裡、或是他們身體的其他部位,如眼睛。將熔化的鉛滴進眼睛會造成劇烈的疼痛感,甚至致死。

    17、鐵處女

    類似銅牛,這東西可以把人關進去。不過它不是用燒的,鐵娘子內部有鋼刺,將犯人關進去之後,裡面的鋼刺會一根根扎進他們的身體。讓他們在痛苦的哀嚎中死去。

    16、棺材刑

    這是中世紀最有名的刑罰之一。因為裝犯人的金屬籠與體型相近,因此將這種刑具稱為棺材。執刑者往往會很惡劣地將犯人關進體積偏小的籠子中,增加他們的不適感。籠子會掛在樹上或是絞刑架上,任由烏鴉啄食這些犯人。

    15、拇指夾

    這個刑具主要是用於逼供的。將犯人的手、腳放在上面,然後擰動杆子,慢慢夾住指頭將骨頭夾個粉碎。這個刑具還要更大型些的可以用來夾碎膝蓋和手肘。

    14、繩索

    繩索是很容易得到的刑具,也是很可怕的刑具。例如可以用它將犯人捆在樹上,讓他們毫無反抗之力的被人類或是動物攻擊;或是將人綁在絞刑架上娛樂,最後玩死;甚至可以用於五馬分屍。

    13、斷頭臺

    這個大家就比較熟悉了,利刀加繩索,一鬆手,就咔嚓掉腦袋了。

    12、肢刑架

    這個架子設計用於讓犯人四肢脫臼,它被認為是中世紀最殘忍的刑具。將犯人的手腳分別綁在兩根齒條上,施刑者扳動手柄,兩根齒條就會向相反的方向拉伸犯人的四肢,直到脫臼。然而有些施刑者為了確保四肢脫臼,會死命扳手柄,最後將犯人四肢撕下來。

    11、舌剪

    這東西就像一把超大的剪刀,可以輕鬆剪掉犯人的舌頭。犯人的嘴巴用開口器開啟之後,然後上舌剪刀,鉗住犯人的舌頭,透過擰螺絲,將舌頭撕剪下來。

    10、鼠刑

    這是最噁心的刑罰之一。在一端開口的箱子裡裝上老鼠,將開口那端扣在受刑者身上。然後在箱子上方點火,令箱子升溫。老鼠們為了逃脫,就會在受刑者身上打洞,往他們身體裡鑽。

    9、審訊椅

    這是中世紀地牢中最嚇人的刑具之一,直到19世紀歐洲還在使用這玩意兒。這把由鐵製成的椅子上密佈著500到1500顆釘子,而且還附有可以將人牢牢捆在椅子上的皮製束縛帶。椅子下方還預留了加熱用的空間,可以輕鬆為這把鐵椅加熱。許多犯人在看他人坐審訊椅之後,嚇到直接招供。

    8、水泥鞋

    水泥鞋是美國黑手黨懲罰敵人、叛徒和間諜的常用刑罰。一般是將受刑者的腳插進煤渣塊裡,然後註上水泥,待水泥幹後,將人活生生的丟進水裡淹死。

    7、乳房開膛手

    這是一款專門為女性設計的刑具。這個爪子常常會燒熱之後使用,直接抓進裸胸的肉裡,然後用力一扯,就撕下大塊大塊的肉,受刑者常因大量失血而死。

    6、鱷魚剪

    這是暗殺國王者專享的刑具,一般會將剪鉗部分燒紅,然後用來剪斷受刑者的生殖器或手指等部位。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好幾天,直到受刑者最後脫水而死。

    5、共和黨的婚禮

    法國大革命中,除了斷頭臺和燒死之外,最常用的就是這種刑罰了。這種刑,一般是將赤身裸體的男女困在一塊,然後一起丟進水裡淹死。如果沒水沒法淹死的話,那就換用劍和刺刀戳死。當時,接受這種刑罰最多的就是修女和神父。

    4、輪刑

    這種刑罰會慢慢的將受刑者折磨到欲死不能。受刑者會被綁在一個大輪子上,然後再輪子慢慢轉動的過程中,儈子手用鐵錘敲碎他們的四肢,然後將他們丟在輪子上等死,或是換到另一個高處喂鳥,讓他們活著感受一塊塊肉被鳥啃噬的感覺。這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好幾天,直到受刑者最後脫水而死。

    3、西班牙驢子

    這大概是西班牙宗教法庭最可怕的刑具了。受刑者會裸著像騎驢子般放在刑具上,“驢子”的木椅上方覆這一塊鋒利的倒V。然後施刑者會在他們腳上施加重物,讓他們身體不斷往下壓,最後被活生生撕成兩半。

    2、鋸刑

    受刑時,犯人會被倒吊起來,這樣血液直衝大腦,可以幫助他們保持清醒,感受整個過程。施刑者會用鋸子沿著犯人的襠下往下鋸,直到將之鋸成兩半。有時,會只鋸到腹部,吊著他們的命,讓他們多痛苦一會。

    1、絞刑和四馬分屍

    中世紀,英國的叛國者要在公共場合下接受這種極刑,直到1814年被廢除之前死於該刑罰的人不計其數。受刑者會在刑場,先被吊起來,掛到瀕死,然後放下來破腹和閹割之後,將內臟和生殖器在受刑者眼前燒掉,最後才被分成四塊,並且砍掉腦袋。

    再說中國的

    NO1:凌遲

    凌遲,又作“陵遲”,即緩坡的意思,用於刑罰,取其緩慢之意,說白些,就是要讓人慢慢去死。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即用鋒利的刀子將囚犯四肢和身體上的肌肉一點點割去。延長死亡的時間,最大限度的在肉體上進行折磨,這就是凌遲作為世界上最慘無人道的刑罰的殘忍之處。

    凌遲之刑經歷了一個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發展過程。最初的凌遲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發展到後來,零割的刀數越來越多,據說可分為三等,一等為3357刀,二等為2896刀,三等為1585刀。這麼多的刀數並非亂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以“二十四刀”為例:第一、二刀是割去雙眉,三四刀割去雙肩,五六刀是割去雙乳,七八刀割去兩手至兩肘之間的部分,九十兩刀割去兩肘至兩肩之間的部分,十一、十二刀割去兩大腿上的肉,十三、十四刀割去腿肚上的肉,十五刀刺心臟,十六刀割腦袋,十七、十八割雙手,十九、二十割兩腕,二十一、二十二割兩足,二十三、二十四割去兩腿。

    據史書記載,明帶有個叫劉瑾的宦官,就被判了個一等凌遲,剮3357刀,分三天剮完;第一天剮了357刀,每一刀割下來的肉大如指甲;行刑完畢,劉瑾回到監獄,還喝了兩碗粥。第二天繼續行刑,可惜只割了數十刀,劉瑾就死了。嚴格說來,對劉瑾執行凌遲的劊子手是不稱職的,因為還沒有剮足刀數人就死了。真正完美的凌遲,是剮完最後一刀,正好就是囚犯斃命之時,這才是最稱職的劊子手和最完美的行刑過程。

    小說家莫言在《檀香刑》中對劊子手的技藝要求有這麼一段描述:

    完美的凌遲刑的最起碼的標準,是割下來的肉大小相等,即便放在戥子上稱,也不應該有太大的誤差。這就要求劊子手在執刑時必須平心靜氣,既要心細如髮,又要下手果斷、任何的心浮氣躁,都會使手上的動作變形。要做到這一點,非常的不容易。因為人體的肌肉各個部位的緊密程度和紋理走向都不相同,下刀的方向與用力的大小,全憑著一種下意識的把握。

    看來,要做一個稱職的凌遲手殊非易事。

    NO2.剝皮

    剝皮,顧名思義,即將人的面板區域性或者全部揭下來的一種死刑刑罰。剝皮分兩種,一是死剝,即將人處死後揭下面板;二是活剝。明代以前,多施行區域性剝皮,到了明代,則多施行全身剝皮,不僅要剝皮,而且還要將剝下來的皮填上草,掛在公共場所以示懲戒,這叫“剝皮揎草”。

    魯迅先生曾總結道:“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至今在紹興戲文裡和鄉下人的嘴裡,還偶然可以聽到‘剝皮揎草’的話,那皇澤之長也就想而知了。”以“酷法峻刑”作為治國之本的大明朝,其剝皮之刑是相當普遍的。據說官員貪汙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可以被處以剝皮。為了剝皮方便,朝廷還規定府、州、縣、衛各級政府衙門的左邊必須開闢一個專門的場地,平時祭祀土地神,需要剝皮時就在這裡進行,因此這個地方被稱作“皮場廟”。

    《甲申朝事小記·張獻忠記》記載張獻忠入川后喜歡拿人剝皮。其中說到了剝皮的方法:先從被剝者的頸部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劃一道口,然後把面板向兩側剝離,背部和兩臂之間被剝離的面板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被剝的人通常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

    可見,剝皮是緊次於凌遲的一種殘忍刑罰。

    NO3.車裂

    車裂是一種古老的死刑刑罰,至少在周代時就已普遍使用該種刑罰來懲罰罪犯了。秦漢唐宋,史料均有關於車裂的記載,宋以後,車裂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車裂又稱“五馬分屍”或“五牛分屍”,即用五輛車(或五匹馬、牛)將罪犯的四肢和頭從不同方向拉斷扯裂。車裂在具體施行的時候,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輕而易舉,因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強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紙那樣輕易扯碎。於是,有趣的事發生了,當行刑的馬匹或牛累得氣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時,犯人可憐的四肢依舊連在軀幹上。由此可見車裂之刑的殘忍。

    歷史,除了讓秦始皇蒙羞的嫪毐受過車裂之外,為秦國的強大立過汗馬功勞的改革家商鞅最終也落得個五馬分屍的下場。

    NO4.腰斬

    公元前208年,大秦帝國左丞相李斯被腰斬於首都咸陽。

    腰斬,即用利器從腰部將囚犯砍為兩段的一種死刑刑罰。這種利器一般是長柄的宣花大斧,行刑時,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劊子手高舉斧頭猛力砍下,將犯人一分為二。後世,斧頭逐步被鍘刀替代。要領略腰斬的殘忍,看看小說家莫言的描寫就夠了:

    ……俺看到這種情景,心急智生,不待姥姥吩咐,趨前一步,雙手掄起大刀,接著姥姥劈開的缺口,一咬牙,一閉眼,一刀下去,就把庫丁斬成了兩段。……那庫丁的後半截身體,在那裡抽搐著,沒有什麼大動作。可他那前半截身體,可就了不得了。……那傢伙八成是一隻蜻蜓轉世,去掉了後半截還能飛舞。就看到他用雙臂撐著地,硬是把半截身體立了起來,在臺子上亂蹦噠。那些血,那些腸子,把俺們的腳浸溼了,纏住了。

    ——《檀香刑》

    NO5.炮烙

    炮烙之刑,相傳為商紂時期製造的一種死刑刑罰。該刑罰僅見於殷商,後世再無使用炮烙的記載,不過後世的鐵筷子、火鉗、烙鐵可視為該刑罰的流變。

    關於炮烙之刑的刑具和具體施行方法,存在兩種說法。一種認為是由銅鑄成方格子,下面燒以炭火,等銅格子燒紅後,讓囚犯赤足在上面行走,犯人雙腳灼痛無法站立,從格子上掉下去,被活活燒死。另一種說法則認為刑具不是銅格子而是銅柱,銅柱中空,燒以炭火,待銅柱燒紅,將囚犯用鐵鏈捆縛其上,犯人頓時被烙得肉爛骨焦,甚至化為灰燼。

    《封神演義》中就採用了後一種說法。商紂在處死梅伯時,就採用了炮烙之刑,書中寫道:

    紂王大怒,將梅伯剝去衣服,赤身將鐵索綁縛其手足,抱住銅柱。可憐梅伯。大叫一聲,其氣已絕。只見九間殿上烙得面板筋骨,臭不可聞,不一時化為灰燼。

    NO6.烹殺

    烹殺,就是將人活活煮死的一種刑罰。烹殺通常採用鑊、鼎(鼎有足,四足為方鼎,三足為圓鼎;鑊無足,類似於今天的鍋)等炊具,因此又稱鑊烹、鼎鑊和湯鑊。

    史料上最早關於烹殺的記載見於商紂時期。當時,西伯姬昌(即周文王)暗中積蓄力量,準備討伐商紂。有人向紂王作了彙報,紂王聽了,將信將疑,決定拿姬昌在京城作人質的兒子伯邑考來做實驗。於是,他活烹了伯邑考,熬成肉羹,還特意給姬昌送了一碗去。姬昌知道紂王的險惡用心,強忍著悲痛喝下了兒子的肉羹。紂王聽說姬昌吃了自己親生兒子的肉,於是打消了對姬昌的懷疑。

    烹殺之刑實際上是食人習俗的延續和殘存,它摒棄了人類因飢餓相食的因素,而附加了人類相互懲戒的功能。烹殺是上古時期死刑中的極刑,它代表了施行者仇恨的最高階。

    NO7.斬首

    不僅是中國,乃至世界,斬首刑都是冷兵器時代施行範圍最廣、影響最為深遠的死刑刑罰之一。斬首,又稱砍頭,透過切斷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種死刑刑罰。中國式的砍頭通常用大刀(俗稱“鬼頭刀”),而西方式的砍頭在多用斷頭臺和斷頭機。

    在中國,斬首還有“梟首”和“棄市”等區別,梟首是指斬首後把頭顱懸掛在高竿上示眾,棄市是指將囚犯在鬧市區處死,即“刑人於市,與眾棄之”的意思。砍頭的場面極具視覺衝擊力,也極具心靈震撼力,所以,實施斬首一般都會在鬧市舉行,讓眾人圍觀,一是可以達到在肉體上消滅、精神羞辱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起到威懾其餘的作用。

    民國以後,砍頭逐步被槍斃代替。

    NO8.絞刑

    絞刑,又稱絞殺、縊死,即用繩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頸項,導致血液無法迴圈、大腦缺氧而死的一種刑罰。

    中國式的絞刑與西方有所不同,中國式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綁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繩圈,由兩個行刑者各在一邊繩套上插入木棍,逐漸絞緊繩子勒死犯人。而西方的絞刑通常在絞刑架上進行。

    同樣的是死刑,在中國,絞刑比斬首要輕一等。斬首會使人身首異處,而絞刑則可以留個全屍。因此,古代的臣民一旦獲罪,如果被判絞刑,那體現了當權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屬當感激涕零才對。但在西方國家則恰恰相反,“斧頭向貴族,絞索向平民”,他們認為上斷頭臺是貴族享受的禮遇,如果被絞死,則有辱聲譽。

    NO9.枷刑

    枷刑,將木質枷板套在囚犯脖子之上的一種肉刑刑罰。枷和鎖、梏等和今天手銬的功能差不多,起著拘繫囚犯的作用,但歷史上常有違規加重枷板重量,使戴枷的囚犯苦不堪言甚至死亡的事件發生,因此,枷就不再是拘繫的功能,而成了殺人的工具了。

    枷刑氾濫最為嚴重的當數唐代和明代。唐武則天時,酷吏來俊臣製造出了各種各樣的刑具,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十號大枷”:一號稱“定百脈”,二號稱“喘不得”,三號稱“突地吼”,四號稱“著即承”,五號稱“失魂魄”,六號稱“實同反”,七號稱“反是實”,八號稱“死豬愁”,九號稱“求即死”,十號稱“求破家”。光聽這些名字就讓人毛骨悚然了。

    明代,枷刑殘酷到了歷史的最高峰。其中最歹毒的一種叫“立枷”,這種枷前面長,後面短,長的一端觸地,犯人被卡著脖子,身體無法站直,要想跪不行,想坐更不行,通常情況下,戴立枷的犯人會在一天之內斃命。

    NO10.宮刑

    宮刑,一種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喪失生殖機能的肉刑刑罰,男子宮刑又叫“去勢”,女子宮刑又叫“幽閉”(用木棒之類的硬物撞擊女子的下腹部,人為的造成子宮脫垂,使女子喪失生育能力)。

    宮刑又叫蠶室、腐刑、陰刑、椓刑,在中國歷史上由來已久,稱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罰之一。宮刑除了在肉體上給囚犯帶來痛苦外,最殘忍之處是給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對於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傳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樂,他們將終生在失去男子尊嚴的陰影下苟延殘喘。

    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受過宮刑的人物是史學家司馬遷,他在受刑之後,忍受著巨大的心靈傷害,著書不輟,終於為華夏子孫留下了“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煌煌鉅製——《史記》。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 9 # 歷史寶藏

    說起酷刑,我們會想起來滿清八大酷刑之類的名字。

    凌遲等讓人不寒而慄的刑罰,都在這些酷刑之內。

    但是要知道,凌遲是一個技術難度挺高的刑罰,需要把人割多少刀之後,還能不讓人斷氣,從而達到讓罪犯生不如死,死去活來的效果。其實清代地方上比較普遍使用的,是一種叫站籠的刑罰。

    在清代世俗小說《老殘遊記》中就有關於站籠的描述:

    一個在曹州府任上的官員,竟然用了一年時間,將盜賊四起,無一天沒有盜案的地方,治理得路不拾遺!這個官員究竟有什麼神通之處,竟然能如此厲害?原來這個官員就是用這種刑罰——站籠。一年多的時間,站籠站死了兩千多人!這真的是太害怕人了,所以境內竟然被治理成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之景象。雖然是小說中的描述,但是站籠這個刑罰,確是真實存在的。站籠又稱為立枷,據說是明朝武宗時候一個大宦官劉瑾創制的,犯人的頭部被枷固定,站在一個四周是木欄的籠中,不能動彈,站進去,不吃不喝的,誰受得了,所以如果沒人管得話,風吹日曬,站幾天就死了。

    還有更壞的辦法,就是將站籠底下的墊腳之物去掉,人就卡著脖子懸在籠中,那樣死得更快。

    這樣的刑罰,還是在公開場合進行的,很多人都可以看著,這樣更是增加了恐怖的氣息。達到教化民眾的作用。

    《老殘遊記》所言的一年站死兩千多人,當就是用的這種站籠,因為做起來比較容易,相對於凌遲這些刑罰,在清代基層使用廣泛。
  • 10 # 縱觀歷史2020

    眾所周知,中國在封建王朝期間就已經實施法治社會了,秦始皇時期崇尚法家,主張採用嚴刑峻法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一旦人觸犯了法律,則需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法治社會在很大程度上能維持社會的穩定。

    現如今依然是法治社會,一旦人觸犯了法律,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現如今對觸犯法律的人一般會採取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雙向懲罰,在刑事責任方面,犯法的人一般會拘留,判刑,最嚴重的應該是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為了能約束人們的行為規範,也制定了相關法律條例,一旦違法了,則需要受到殘酷的刑罰,會對身體造成嚴重的傷害。比如我們熟知的古代五刑,其手段殘忍,是現代人無法想象的。

    我們所瞭解的古代刑罰一般有杖刑,斬首,或者宮刑一類,最為殘忍的凌遲,五馬分屍等應該算是少有的酷刑了,一般情況下是不使用的,因為太過於血腥了。瞭解凌遲的人應該都會這種刑罰感到可怕,因為整個凌遲的過程是非常煎熬的,把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整個過程人是活著的。

    比凌遲還殘忍的“點天燈”

    凌遲作為我國古代封建王朝中少有的酷刑,它的殘忍程度超出想象的,有些朝代甚至禁止使用凌遲的,可見一些統治階級也覺得過於血腥從而廢除了。自從清明一來,凌遲是一直存在的,但只有極少數人被判凌遲。

    認識到凌遲的殘忍後,卻不知有一種刑罰比它還要殘忍,這種刑罰就是“點天燈”。什麼是點天燈?整個施刑過程是如何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點天燈”一般情況下是針對十惡不赦的人,男女是通用的。整個過程既羞辱人,又非常痛苦,持續時間還非常長。首先是把犯人的衣服脫下,然後準備好一缸油,把人放進油缸裡面浸泡,一段時間後把犯人撈出來,然後用一根木棍把犯人的頭和腳都拴在木棍上,一群人圍觀後,從腳上點燃。

    由於犯人的身體全部都是油,屬於易燃的,整個人被一根木棍挺得筆直,從腳開始燃燒,點燃後繼續撲滅,直到把人燃燒成灰燼。由於不會把犯人一下子燒死,整個過程十分漫長且痛苦,是一種殘酷的刑罰。

    董卓受過此刑

    在《三國演義》中,董卓是西涼軍的一個首領,因為何進的失誤,招他入京勤王不料反而被他控制了朝廷。隨後董卓為了排除異己控制朝廷,對反對他的人進行清除,這樣的行為惹惱了當朝的一些人,王允就是其中之一。

    由於董卓欺凌少帝,殺害無數大臣,同時又淫亂後宮,許多人反對他。王允透過貂蟬收買了呂布,又把貂蟬送給了董卓謊稱是董卓搶去的,透過反間計成功讓呂布除掉了董卓。

    王允除掉董卓後還不解氣,讓人把董卓點了天燈,以此來洩憤。這個故事是出自《三國演義》,具體真實與否有待考證。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點天燈”的過程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在川湘一帶地區的土匪,發明了另外一種“點天燈”,把犯人的頭上弄一個小洞,然後把燈油倒進去並點燃,這個過程犯人會非常痛苦 ,最終只能被燒死。“點天燈”作為一種酷刑,它的痛苦程度不比凌遲差,而且手段極度殘忍。如今那些酷刑離我們遠去了,這些封建時期的舊刑罰,是對人的一種殘害。

  • 11 # KONGkin

    商紂王一向以善於發明各種新奇殘忍的刑罰而聞名。 《尚書·周書·泰誓》中記載他“焚炙忠良,刳剔孕婦。……斫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他發明炮烙之刑,剖開孕婦的肚子觀察小兒的形狀,砍斷清晨涉水農夫的腳觀察骨髓,挖出王子比干的心臟檢驗七竅,這些情節都已經廣為人知。

    河南安陽西北的小屯村去年新出土的一大批龜甲和獸骨上,記載了帝辛(也即紂王)所創造和實施的很多種刑罰。這一系列記事刻辭向我們展示了他對刑罰令人髮指的想象力和無與倫比的好奇心。

    帝辛看著鵝的跳躍,聽著鵝的嘶鳴,大為興奮,立刻想到把這種做法遷移到人身上,於是發明了炮烙之刑。

    武王克商之後,這種刑罰沒有人再敢使用,不過周王室的廚師們卻把這道鵝掌的做法承襲了下來。因此時至今日,這道菜還可以偶爾在一些罕見的場合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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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批刻辭中所記載的最不可思議、最殘酷的一種刑罰,則非“滴刑”莫屬。滴刑在表面上看來無比柔和,實際上卻慘酷到無以復加。考古學家們帶著驚愕的心情分析了這一系列刻辭之後,還原了這種奇異刑罰的前因後果:

    滴刑的發明來自一個奴僕意外的疏忽。有一次紂王正在庭中散步,一個奴僕給紂王奉茶,他第一次侍候紂王,心中十分害怕,看到旁邊獸正手中牽的豹子,更是緊張得手腳發抖,不小心弄灑了一點,有一滴水滴在了紂王的袍子上。

    他嚇得連忙放下杯子匍匐在地,連一口氣也不敢出,只有身子在發抖。紂王的眉頭稍微緊了一下,隨後就馬上舒展開來。

    他笑了,不同於其他虛情假意的笑,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被靈感擊中後滿足的微笑。他拂了拂袍袖,非常大度地把顫慄不已的奴僕扶了起來,柔聲對他說:沒關係,我不會將刀劍加於你身,你給我的,我會加倍賜還給你。左右皆稱頌商王的寬宏大量。

    商王接下來宣佈了對這個奴僕的處置方式:讓水滴持續不斷地滴在他的頭頂上。奴僕認為自己大難不死,磕頭如搗蒜,眼淚都流了出來,扶在地上的雙手還在發抖。左右侍從都誇讚商王的英明和寬容。

    只有一旁的刑官——商王總是喜歡隨身攜帶得力的刑官,執行他那些不期而至的靈感——只有這名刑官知道,這將是一個漫長的、結果難以預料的刑罰。而在紂王眼中,這些人的隨聲附和顯然說明他們對這個驚人的創意缺乏起碼的認知,只能說明他們都是一群白痴,而真正的聰明人一定會對這個創意佩服得五體投地。

    被這樣一群白痴所環繞,以至於前無古人的創意無人激賞,他心裡感到些許遺憾。但是他知道,等到他們看到結局的那一天,他們一定會恍然大悟,從心裡生髮出對他的由衷敬佩。為了看到這群天真的白痴在那個時刻的表情,他對刑官耳語,叫他把另外三個人的名字都記下來。

    刑官為了忠實地實施這個滴水的刑罰,精心設計了一個裝置:在一個方形底座的四角,四根立柱支撐起一塊堅硬的木板,木板正中有一個巴掌大的圓洞,犯錯的奴僕坐在底座中間一把舒適的椅子上,頭頂的正上方正好從圓洞裡面露出來。

    奴僕的頭被固定住不能動彈,四肢卻能自由活動,但是由於頭頂硬木板的阻擋,自己夠不到從圓洞裡面露出來的頭頂。頭頂上面懸著一個水桶,桶底鑿了一個小眼,讓水慢慢滴在犯人的頭頂上。刑官每天早上往桶裡加水,一桶水一天恰好滴完。這個裝置沒有一點鋒刃,實現了紂王刀劍不加於身的諾言。

    執行刑罰的最初一段時間裡,犯錯的奴僕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因為除了腦袋不能動彈以外,這個過程與他過去的生活相比簡直是享受:他坐在柔軟舒適的椅子上——他一輩子都沒坐過那麼舒服的椅子,刑官反而像奴僕一樣伺候著他,每天給他端來管飽的三餐飲食,在他需要便溺的時候給他換上馬桶——他這輩子這才頭一次用上馬桶,細心地給他增減衣服,確保他不會著涼或者受熱,幫他仔細地擦洗身體以免他染上什麼不潔之病。他恍惚間覺得這簡直是貴族的生活,他問刑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刑官一聲不吭。

    紂王不時來探訪這個犯錯的奴僕,每次都帶著當時在場的另外三個人,那些人和這個奴僕一樣一臉不明所以。

    看著這群白痴茫然的表情,商王心裡已經不再遺憾,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令人興奮的期待——當他們終於發現這個刑罰的意義並且受到震撼的時候,一定會給商王帶來巨大的滿足感。

    半個月之後,犯人感覺到頭頂有一點異樣,也許是一直在滴水已經感到麻木的原因吧,那異樣的感覺並不明顯,要仔細體會才能覺察得到。“你的頭皮已經泡軟了。”刑官嘆了口氣。犯人聽了有些不安,但是也不覺得會怎麼樣:“泡軟就泡軟吧。”

    “你頭頂的頭髮開始往下掉了。”又過了將近一個月,刑官嚴肅地告訴犯人。紂王和他的隨從也在場,隨從們和犯人都感覺到事情不太簡單,臉上那種輕鬆的表情一去不返。

    當行刑人告訴犯人他頭頂的頭髮快要掉光的時候,犯人感覺到頭頂有點疼了,那種痛不再像以前那樣隱隱約約,他吃飯嚼東西的時候更可以明顯感覺到。

    事實上,他頭頂那塊的頭皮已經完全軟爛,脹得又白又厚,並且在水滴的作用下開始裂開、剝落。看到這種情形,隨紂王到訪的隨從們一言不發,紂王心裡得意起來。

    浸透了水、快要剝落的頭皮開始腐爛,招來了蒼蠅。刑官一邊驅趕蒼蠅,一邊每天熬製藥東加入水桶,以阻止頭皮腐壞。在水滴極其緩慢而輕柔的沖刷下,頭皮一塊塊脫離了天靈蓋,露出白花花的顱骨。犯人已經痛得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了,他問刑官這什麼時候才是個頭,他實在受不了了。刑官無奈地說這個事情誰都沒有經驗,誰也回答不了他的問題。

    水滴開始緩慢地侵蝕和沖刷犯人的頭蓋骨。刑官加入的藥湯起了作用,傷口沒有發炎腐爛。

    犯人身體健康,頭腦清醒,毫無障礙地感知著這漫長的愈演愈烈的痛苦。這時候天氣已經變冷,為了防止結凍,刑官忠實地守候在犯人身邊,把牢房用柴火烤的溫暖舒適。

    日復一日,犯人的頭蓋骨越來越薄,痛楚也越來越劇烈。犯人開始嚎叫,終日呻吟不止。

    他忍不住發狂撕扯自己的衣服,捶打自己的胸膛,把胸口抓出一道道血痕。他拼命地抓撓頭頂的木板,結果只是把自己的指甲全都掀翻。

    前來觀察的隨從們看到這時已經心驚膽戰,紂王的嘴角含著得意洋洋的微笑,他知道他們以為這就是最慘的地方了,這隻能說明他們依然還是一群白痴。

    為了防止自殘,刑官不得不把犯人的雙手綁到背後。為了繼續保持他身體健康,刑官給他的手上了藥,在他嚎叫不止的時候給他嘴裡插上漏斗灌進菜粥。刑官仔細觀測著頭蓋骨厚度的變化,小心預測著頭蓋骨被水滴擊穿的時刻,他知道這是對商王來說非常重要的時刻,絕不能出現任何差池。

    直到第二年一個大雪紛飛的黃昏,這個時刻才終於迫近了,刑官請來了商王和他的隨從們。犯人的嗓子已經喊啞,只能發出一種鬼魂般的空洞乾枯的吼聲。

    他的嘴唇已經被自己咬得稀巴爛,面部因為缺少睡眠而沒有血色,身體看上去卻還健康結實——這是行刑人小心調理的功勞。

    人們看著水滴一下下打在雪白的晶瑩潤澤的頭蓋骨上,那塊頭蓋骨的厚度並不一致,離水滴越近的地方頭骨越發透明,能隱約看到下面粉紅色的腦組織。

    牢房裡出奇地安靜,所有人都屏息靜氣,連犯人幽靈般的吼聲也微弱下去,只有淺淺的水滴聲嗒嗒不絕。終於,隨著極其細微的一個碎裂聲,犯人劇烈地抖動併發出一聲長嘯,水滴打碎了頭蓋骨上最薄的部分,擊穿了犯人的頭骨,粉紅色的大腦露了出來,頭骨薄而細小的碎片被繼續落下來的水滴推進了腦組織。水滴開始擊打犯人的大腦了,犯人的顫慄表明他正承受著更酷烈的痛苦,而這痛苦還不知要持續到何時才能終結。

    “殺了我吧!”犯人嘶啞著吼道,“殺了我吧!”

    刑官向商王彙報說,水滴會慢慢滴穿、攪亂大腦,讓犯人在劇痛中慢慢變成一個痴人,然後慢慢死去。他無法準確估計這要花多長時間,不過可以肯定會比滴穿頭骨的時間要短,“大概到開春或者夏天的時候吧。”

    商王轉向隨從們:“你們覺得怎麼樣?”

    沒有人敢說話。

    “說話!”

    膽子大一些的獸正說,這實在是天下最絕的刑罰,亙古未有,我等有眼無珠,今天才見識到……

    “放屁!”商王笑著說,這只是天下第二絕的。商王繼續給行刑人頒佈命令:給這群白痴上滴刑,滴水速度要放慢一倍。

    隨從們有的驚得說不出話來,有的趴在地上嚎叫大哭。

    商王指著犯人說,對他來說,這只是天下第二的刑罰,因為他起初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而你們已經目睹了這一切,對你們來說,從第一天起,你們的心中就會充滿恐懼和絕望,然後慢慢走上痛苦的絕境;所以到這個時候,對於所有的後人來說,這個刑罰才真正創造完成,成為最殘酷的刑罰。

  • 12 # 歷史轉身

    古代的酷刑包括斬首、腰斬、宮刑、車裂(五馬分屍)、凌遲、烹煮、剝皮、活埋、彈琵琶、騎木驢等,我認為最殘酷的莫過於凌遲處死。

    凌遲過於殘酷

    所謂凌遲,就是千刀萬剮。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不同的朝代、不同的時期都有所不同。凌遲的刀數,少則七八刀、數十刀,多則幾百刀、上千刀。

    明朝的凌遲尤為殘酷。據史書記載,大太監劉瑾,被處凌遲三日,被劊子手剮了3357刀。崇禎年間的鄭鄤,被劊子手剮了4200刀。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凌遲刑罰,應該是嘉靖年間,楊金英等十六名宮女意圖勒死明世宗朱厚熜未遂,被明世宗下令集體凌遲處死。

    從生理上來說,凌遲處死在犯人沒有死亡的情況下一刀一刀剮,有的規定要剮三日,遠遠超出了常人承受痛苦的程度。

    凌遲在精神上的震懾力

    相比肉體上的疼痛和折磨,凌遲在精神上的震懾力更為可怕。民間有句婦女常掛在嘴邊上的話,“你個挨千刀的”,指的就是凌遲,可見,凌遲這種刑罰是多麼的震懾人心!對於犯人而言,更是如此,一般人可以忍受瞬間的疼痛,想著一咬牙一閉眼就過去了,可是凌遲是要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割下來呀,精神上就要崩潰了。所以,天下臣民在作惡之前,也要掂量掂量凌遲的殘酷性,自己是否能夠承受住。

    總的來說,凌遲的刑罰雖然很慘,但是歷朝歷代實行的並不多,被處以凌遲的犯人,一般都是謀逆、叛國等極重的罪行。1905年,清王朝取消了這一酷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從哪裡來,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