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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翱翔79400

    我認為救人一命是法律和道德所允許的,身為路人不懂救人之術還救人,何況學有此術不救人的!你能救人說明學有見樹,行有效之,應繼續自學沒有開診,只是自學自用或熱愛,偶爾用上排場,是好個事,不違法,好象有規定在搶救中有其他傷害,救者無罪!

    因為你是路上救人,比如說這人嚴重缺水要渴死了,你給了他水喝,他補充了液體,解決水電解質平衡,他就活了!水既是藥又是人體六大營養素之,這怎麼算犯法呢?

  • 2 # 我是執業獸醫

    如果是我,我願意救,學習了中醫本就是為了救人,如果不救人,學這些東西幹嘛呢?即使犯法也要去做,時機稍縱即逝,犯法頂多坐監獄、賠錢,對我的懲罰如果能活一人,我願意接受懲罰。人,需要活在集體之中,為集體犧牲,犧牲自己強壯集體。如果活了自己削弱集體,那集體就很弱易受外敵入侵,讓集體像鴉片戰爭後的舊中國那樣處處受欺凌、一盤散沙 ,做為一個人活著有意思嗎?跟行屍走肉差不了多少,沒意義,寧願轟轟烈烈死,不願窩窩囊囊生。

  • 3 # 使用者965901413121

    本身就著道德良心來說是應該救的,但當今社會人心不古,救人反遭敲詐,法官反而判罰,使人心寒,不是不想救,而是不敢救,社會變態,本末倒置

  • 4 # 塗建新1

    從我國的傳統道德上,從做人的良心上應該救,但現實生活告訴與提醒我們,不能救,救了被救人感謝你無用,有些小人會利用所謂的規則來才查處你,武漢郎中李躍華就是個例子。“好人有好報”現在也只是奢望了,在這裡我願好人保佑李醫生!

  • 5 # 紅塵過客3557

    古語有一句老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救人,助人,濟困扶危,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統美德,更何況他是一位醫者,雖然他沒有醫生資質,但這並不影響他治病救人,不是還有民言叫:醫者父母心″嗎!我們常常見到這樣的場面,有人為了救一名落水的人,常常會存幾米十幾米橋上或者山頭縱身一跳,其目的就是搭救一條不該自絕的生命,他們是醫生嗎?不是,用現在仍在通用的話說,我救人我快樂。只不過現在有些人被金錢衝昏了理智,被社會貫壞了思想,如果發現周圍沒人能證明你在你應該做的事,最好別動手稱能,否則你會變成好心辦壞事,還會引火燒身,因為這樣的例案不勝列舉。以上完全是個人觀點

  • 6 # 使用者2347941884961

    見死不救道義說不過去,違揹我中華民族救死扶傷傳統美德,法律不服眾,它只是統治社會的一種工具,它就是狗屁,就是違法了也心安理得。

  • 7 # 雁廣署知事

    為你的理想點贊,家裡有十座以上的礦那就無所謂。我是醫生(中醫主治醫)2018年在我們小區外面心肺復甦急救過一個老人,幸好一分左右救過來了,120到場後詢問了急救過程,因為在胸外按壓的過程中可能損傷到了劍突或是肋骨,家屬還要了我的手機號、醫師資訊、家庭住址,我當時心寒呀我是救人還是我在殺人,如果當時沒急救過來我可能就攤上大事了。急症醫學不是自己的專業,能出手救人只是善念,可我家裡沒礦,以後遇上這種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伸手救人。

  • 8 # 玉宇澄清10

    不管中西醫還是路人,如果懂心肺復甦等急救手段,對患者緊急救助是不需要證件的。不要混淆緊急救助和普通醫療行為。

  • 9 # 九龍真一

    既然是急症,我想在施救之前先要弄清楚情況。如果患者他有意識的話,最好是跟他講清楚。並且要有旁人作證。因為這個年代畢竟口說無憑。

    我覺得這種事情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最好是不要做。因為你一旦失敗的話,別人會把一切的責任都賴上你。現在做好事一定要小心謹慎。能有錄音最好沒有,錄音的話也要有人作證拍個影片下來。

    如果患者已經沒有意識的情況下,如果你想救他,最好先打120,然後得到120但許可之後再施救。不然萬一出了問題,全是你的責任。畢竟他們是專業的。

  • 10 # 自在1577

    你的這個問題和現在社會上廣泛爭論的"扶與不扶老人"的問題基本上是一類的。

    我記得小時候,應該是七八十年代吧,社會的風氣是學習“雷鋒"精神,扶貧救困。幾乎所有的人見到有人遇到困難或是須要幫助都會出手相助,更何況救死扶傷!那個時候更本不可能出來因救人不當而會被病人家屬問責的情況。那個時候病人家屬對相助者都是發自內心的感激!

  • 11 # 手機使用者清風寨

    這屬概念不清。無證行醫是指在未取得行醫許可證與醫師執業證的情況下,以醫者的身份從事以體現醫療行為價值為目的醫療活動,具有重複性、持續性特點。如路遇沒專業或其他人員加以救治的急症病人,不違揹人倫道德與科學常識對其進行力所能及的緊急救助,無論是否學過醫學專業知識和有沒有行醫執照,都應該積極施救,都不違法,相反,袖手旁觀、放任患者惡化,不僅良心過不去,而且也是違法行為。

  • 12 # 獨樹壹枝

    從有人類數十萬年來,只有百年來西方搞了個什麼醫生資格證,百來年前,那裡有什麼資格證,這裡我還是要問?李時珍,華佗等等了不起的醫生那個有資格證?一天講資格證的那些人,你們的爺爺,爺爺的爺爺再爺爺的爺爺那時給他們看病的人,什至那連醫生這個名字都還沒有,照樣給包括你們的先人在類的人類治病。做事不要老是要洋人承認,認證。如果什麼都要他們承認,認證,原子彈,氫彈,核潛艇等等等等……。我們還會有嗎!不要老做洋人的跟屁蟲,49年毛主席就宣佈過:中華民族從此站起來了!

  • 13 # 來龍去脈a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要了解一下現在社會的情況。

    部分行醫者在醫院裡面上班,下班的時候也在家裡為其他(她)的病人看病。醫生是有牌有證的,回到家裡再給病人看病,也是觸犯了國家法律。

    近年來,很多學醫學到一點點皮毛就在家裡混飯吃的也多不可勝數。這樣無證開著行醫也是犯法。

    回答主題的提問,一個自學中醫者懂得一點醫術,在路邊遇到了危險的病人就去救的話,是犯法嗎?答案:不是犯法。

    國家的法律多數都是指定某些人比較有效的,法律也不是一成不變。但是在特殊的情況下,使用了醫術救眾,國家也不會追究,還會獎勵救人這樣的行為精神。

    法律歸法律,救人歸救人,有證在家行醫也是犯法,在危急之下無證救人也是守法的公民。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這個提問,被救者如果去告救人一命者,那被救者的良心才真的良心不安違反仁義道德。

    希望所有的眾生都能舉一反三自己的行為,所有的事情根據環境情況危急而定的,千萬不要千篇一律來處事和做人。

  • 14 # 純鈞LHGR

    學醫是為了救人,這不假,但要分什麼情況。常識性的救護,可以做。一旦涉及過多的專業領域,除非是自己的親友,外人的話,就算能救,我也不救。如果風險過大,即使是自己的親友,也只能做一些簡單必要的救護,其餘就是旁觀。

    很多人可能把隨機救人的事想得太簡單了。路邊救人,實際上風險是很大的,不是對醫生,而是對患者。

    你有多少時間審證?你身邊有醫療團隊?你身邊有藥物?醫療裝置?你有沒有把握注意到和控制住所有的細小環節?最重要的是,你有沒有把握患者能耐受你所用的醫療手段?

    如果治病救人是一件那麼簡單的事,何必非要去醫院?各種病在家裡治不就行了嗎?

    從心底出發,誰都想要把患者治好。但是,在未能掌握患者的具體情況以前,你的治療手段,很可能把患者送進鬼門關。

    在沒有任何診斷的情況下,患者所有的情況都不明瞭,救人?說實在話,那就是在拼運氣而已。

    運氣好了,把人救活。問題是你運氣不好的話該怎麼辦?

    任何一個學醫的人,老老實實回答這句話:在各種不利條件同時存在的情況下,你有多大的把握準確審證,拿什麼來判斷患者是否能耐受你所要使用的醫療手段?

    ——那不就TMD是瞎蒙嗎?

    不要把自己那點本事看得太高。就算是大師,也沒有任何一位敢說,路遇病例經他搶救保證都有好的結果。

    事實上,我們冷靜、理智的考慮,完全是失敗或者添亂的機率更大。

    我認為,一個醫者,應該珍惜生命,尊重醫學。在有太多不利因素的情況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不是醫者的這個精神那個精神,那就是魯莽。

    你拿患者當什麼了?當你上新聞的踏腳臺?當你顯擺自己半瓶子醋水準的小白鼠?當你出風頭的道具?

    路遇一個急症患者而不去救,到底是你的良心過不去,還是你的虛榮心過不去?

    還是那句話,常識性的救護,可以做。一旦涉及過多的專業領域,不添亂就是良心。

    ————————————

    舉一個例子好了。

    都知道心肺復甦的重要性。假如出現急症的是一位老年患者,如果有除顫器可用,那就應該救。

    但如果沒有除顫器可用時,你如何去判斷他的胸骨能夠承受你心肺復甦時按壓的力度?救人當然是一片好心,但是你的好心可能壓斷老年患者的骨頭,比如說,患者肋骨被你壓骨折刺入肺部……你信不信他變了鬼也不會放過你?

    老人還好說,情況還好一點。假如患者有某類影響骨質藥物的長期用藥史呢?你不怕他嘴裡的血噴出來噴你臉上啊?

    這就是,涉及專業領域到了一定程度,感情用事是在添亂。你有好心,但是無法憑一顆好心挽回惡果。人命關天,醫學可以感情用事嗎?

    順便再多問一個問題。那些口口聲聲說救人的,有誰真正學過醫?有誰真正救過人?沒有相關的真實經歷和經驗,只靠感情用事,你可以逞一時嘴快,但你永遠不知道生命有多重。

  • 15 # 28一83一247一6573

    如果是遇上我!我堅決遵紀守法!一切按法律規定執行!何必若這不關自己的事呢?我守法了!同樣我良心上也同樣過得去!因為我是守法公民!再說,我也不知道他家人的人品素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16 # 老翁56

    首先拔打120求救,然後看病情自己是不是能救,如果能救,那就必須救,然後叫在場的人幫你錄影或拍照,以存證據,如果自己不懂病因,也不要隨便出手,以免造成更大傷害,笄待120的到來。本人就是怕無證會出現問題,所以參加120的院前急救培訓,並領到培訓合格證,救人是好事,但能顧及自己會更好。

  • 17 # 0鐵馬冰河0

    你這是把行醫和見義勇為混為一談了。

    路遇急症病人,在有把握的情況下,必須要出手相救,人工呼吸,止血,斷肢固定,這些急救手段都可以,就算是沒效果,對方死了,和你也沒什麼關係,除非對方能證明是你措施不當導致了死亡。

    但如果你覺得自己針灸能止血,拿出隨身的銀針給對方來了一針,又或是覺得自己的大力丸能起死回生,給對方餵了一顆,有效果,對方活了還好說,如果事後檢測發現致死的原因正是銀針和大力丸,那你就必須要承擔責任了。

    我就納悶咋那麼多民間高手在這鳴冤叫屈,好像國家故意困住了你的手腳,故意打壓中醫一樣。你看看各個城市的中醫院,中藥廠,中藥鋪比比皆是,有半點打壓中醫的意思嗎?甚至五百強裡面醫藥行業的利稅貢獻度,中藥幾年前就排在第一位了,這是打壓中醫藥能有的結果!

    你們自己不爭氣,連個行醫執照都考不下來,還有臉說被打壓!

  • 18 # 鄉巴俠

    小時候我一個人偷學游泳溺水,過路人把我從塘裡救起,隨後牽來一頭牛,把我俯臥在牛背上,好半天才甦醒過來。

    我村現有百歲婦人,我是她接生的,我的孩們也是她接生的,她還曉得面板病土辦法診好,小孩夜哭,鐵布瘡她一抱就好

    他,她沒有行醫證

  • 19 # 湘215634261

    不管怎樣,作為治病救人的從醫者,不要跟當今的社會制度過不去,複檢有效的行醫證對自己對社會都有好處。行醫這門職業是特殊職業,任何行醫人不可能保證10O分之百沒有予盾?如果出現醫鬧,無證的話就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少了很多應有的話語權。這是很明顯現實。在為別人治病護傷的前提下,還得有效的保證自己的權益。才能取得社會的充分信任。。

  • 20 # 劉峰峰925

    中醫重傳承,好多都是一脈相承。沒有讓也應該救,當然前提是真懂有水平。其實在鄉間有很多赤腳大夫,他們沒有讓,水平卻不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一生中有沒有最難忘的情感,可以分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