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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總探長

    印度的種姓制度已經出現了三千多年,雖然印度在獨立之後透過立法的形式廢除了種姓制度,但是在印度的廣大農村地區,種姓制度的影響仍然存在。

    種姓制度在古印度出現,一方面是古印度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是由於古印度受到了雅利安人的入侵,雅利安人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建立了劃分等級的種姓制度。

    學習過古代史的朋友都知道,在早期的氏族社會和部落聯盟時期,人們並沒有明確的等級觀念。一直到了奴隸制國家出現,人們才開始有了等級觀念。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等級觀念並不成熟,不過隨著奴隸制國家的發展,世界上大部分奴隸制國家都形成了一套等級體系。例如中國商周時期就有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隸的等級制度,而印度最早的種姓制度,就類似於中國商周時期的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奴隸的劃分,只是叫法上不一樣罷了。

    到了封建社會時期,世界上大部分封建國家都有一套等級制度,例如中國古代計程車農工商,就是透過職業來劃分等級的一種制度。同時期的日本也有武士制度,西方國家也有封君封臣制度,這些等級制度的出現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印度的種姓制度既劃分了等級,也劃分了職業,因此印度的種姓制度才能從奴隸社會開始,一直延續到封建社會時期,甚至在英國殖民印度期間都大力推行種姓制度。

    按照古印度的種姓制度,婆羅門屬於第一種姓,他們掌管著宗教祭祀和教育的職責。剎帝利屬於第二種姓,他們主要是古印度的官員和將領,管理著古代印度的軍政大權。吠舍屬於印度的第三種姓,他們主要是地主和商人,屬於印度的平民階層。首陀羅是印度的第四種姓,他們主要是奴隸和傭人,是四大種姓裡面地位最低的人。因為古印度高低種姓之間不通婚,低種姓的後人只能世世代代從事低賤的工作,高種姓的後人不管多麼差勁,都能夠從事高階工作。

    從種姓制度出現的歷史背景來看,印度在3000多年前出現種姓制度,主要是因為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想要保障自己的統治地位。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後,印度的土著居民數量仍然眾多,雅利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就必須要保障雅利安人能夠佔據較多的高等職位,將宗教和軍政大權控制在自己的手中。種姓制度直接規定了不同種姓的職業,只要雅利安人能夠佔據高種姓的多數,就能夠保障自己的優勢地位。

    種姓制度至今已經影響了印度三千多年,雖然目前印度國內的一部分高種姓人士仍然瞧不起低種姓人士,但是由於印度法律已經廢除了種姓制度,隨著印度人的受教育水平提高,種姓制度最終肯定會被廢除。當然印度想要完全廢除種姓制度也並不容易,美國從南北戰爭時期就廢除了黑人奴隸制度,現在美國國內仍然有很多種族主義者,印度想要完全廢除種姓制度,最少也需要幾十年的時間。

  • 2 # 束髮

    有利於統治唄。

    最開始印度土著叫做達羅毗荼人,公元前1200年左右一批雅利安人(他們面板白)進入了印度,他們打仗打贏了,把當地土著變成了奴隸。

    雅利安人覺得自己老大,面板又白,就制定了最早的種姓制度。印度種姓制度從面板就能看出來,高種姓的都白,姑娘們更是美得像仙女。

    低種姓的面板相對黑,資源較少,受教育程度較低,活的更加不容易。

    統治者們在種族制度的使用過程中,認為這樣不夠清晰,就按照職業又細化了一下。

    於是管教宗教的貴族就成“婆羅門”,掌握政治和軍事的就成了“剎帝利”,做普通工作的就成了“吠舍”,而達羅毗荼人就成了最底層的“首陀羅”,賤民(不在種姓制度內,被開除人籍,不算人)

  • 3 # 0小明王0

    第一種解釋來自婆羅門教古老的經典梨俱吠陀(Rig Veda),根據吠陀經,四個種姓是婆羅門教三大主神之一的梵天所創造,梵天用口創造出了婆羅門(Brahmans),用手創造出剎帝利(Kshatrias),用大腿創造了吠舍(Vaishias),用腳創造出首陀羅(Sudras)。梵天創造四個種姓的身體部位的高低和各個種姓的地位高低是和諧的。

      婆羅門教受到了後起的佛教的嚴重衝擊,進行了變革,吸納了許多新的習俗,產生了新的教義和新的宗教經典。從而演化成現代的印度教,甚至連佛都給納入新的宗教體系,成為印度教的神,佛教的教義比如非暴力等也成為印度教信仰的一部分。

      伴隨著新的印度教的產生,也產生了對於種姓制度的新的解釋,這就是第二種解釋。

      在印度教重要經典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中,神根據Guna和Karma的不同而創造了四個種姓。這裡的Guna和Karma就如同中文的“道”一詞,很難準確翻譯。

      Karma有許多意義,包括行動、行為、勞作、執行等,對於Karma有好壞的區分,但是究竟是好是壞,答案要根據種姓、年齡、性別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同一個行為對於高階種姓來說可能是好的,對於低階種姓來說則是壞的。這裡我們可以勉強把Karma當作社會工作性質理解。

      至於Guna,可以近似理解為各種屬性。各種生物,包括會動的和不會動的都有Guna,根據各種屬性的組合,形成了三種基本的Guna。第一種Guna是Sattva,這個性質包括了智慧、聰明、誠實、善良和其他的正面的品性,婆羅門正是具有Sattva這樣的品性,相應的,應該從事神職工作和當教師,與之匹配的顏色是白色。第二種Guna是Rajas,Rajas包括勇氣,自尊,活力以及其他熱情的品性,剎帝利正是具有這樣的品性,適合的工作是武士和世俗統治者,與之匹配的顏色是紅色。第三種是Tamas,Tamas包括了遲鈍、愚笨、缺乏活力和其他的負面的品性,所有的低階種姓都具有Tamas的品性,只是由高到低不斷增多而已。吠舍兼有Rajas和Tamas兩種品性,顏色是棕色,適宜從事農業、商業、手工業。而首陀羅則是純粹的Tamas品性,顏色是黑色,只能從事各種低賤的勞作。無種姓者(Outcastes,賤民包括在內)同樣是Tamas品性,但沒有相應的顏色,因為沒有比黑色更暗的顏色了,賤民只能從事最骯髒的比如清掃人畜糞便

  • 4 # 大胖子爸爸

    其實學過歷史的人,大家都會發現,早在戰俘奴隸出現的時候,種姓制度就開始出現了,所以印度延續古老的制度,這是無可厚非的,為什麼咱們華人看著奇怪,因為中國完成了改革,其實以前中國也存在種姓制度的。這個個人理解也和生產資料所有制和生產力的矛盾,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是一樣的。

    個人將種姓演變進行了劃分:

    第一個演變:勝利者與戰俘,這是一個種姓制度,因為勝利者在戰爭中取得了對這個地區的勝利,這裡的土地、人民、金銀珠寶、食物等等都成為了勝利者部落的戰利品,由勝利者支配;

    第二個演變:領導者、部隊、百姓和奴隸。隨著社會的演變,某一個人在戰爭總是能帶領大家取得勝利,並且能在生活中給予大家幫助,所以這個人被大家封為領導者,領導部落走下去,這時有了勞動分工,負責保衛大家安全的軍隊自然受到大家的敬仰。而戰俘作為奴隸,也可以有他們支配和販賣;

    第三個演變:聖徒、國王、領主、百姓和奴隸,這個時候,由於人們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一些可以代表人們與神靈溝通的人出現了,這樣的人可以指導大家遵循神的旨意,可以發揮超自然力量,自然而然被大家尊為最高級別;

    第四個演變:國王、聖徒、官員、士人、農民、工人、商人和奴隸。因為生產力和勞動力的不同逐漸轉變;

    第五個演變:國王、聖徒、本民族、其他民族,這是由於統治者而決定。

    種姓制度是一個古老的制度法則,也是一種文化。

  • 5 # 悠遊老爹

    種姓制度可以說是印度主要的特徵之一,即便是今天文明社會已經發展到如此昌明的地步,印度社會內部嚴格的種姓制度仍然無法打破,這種出身決定命運的方式不但阻礙印度的社會經濟發展,還是民權運動的大障礙。最令人不解的是印度人是以善於思考、冥想的民族,連高深的哲學都能夠輕易參透,為啥“人人平等”這麼一個簡單至極的道理都想不通呢?要理解這個問題,還得從種姓制度的誕生開始說起。

    印度跟我們中國一樣,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但遺憾的是古印度的文明因為雅利安人的入侵被打斷了。以至於遠古印度持續了一千多年的哈拉巴文化都被人忘記了,直到1922年,才在考古中發現了這個大概跟夏朝一樣古老的文明。根據考古資料,這個哈拉巴文明大概是從公元前3000年一直持續到公元前1750年左右,至於滅亡的原因,就是因為人口太多,過度的砍伐森林引發洪水,導致國勢衰微,最終被外來的雅利安人給征服了。

    這個雅利安人原本居住在中亞附近,雅利安的意思就是“高貴的有信仰者”,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他們對自己有多自信和驕傲。四大文明古國當中除了中國之外,其他三個都被雅利安人給滅了,所以也難怪他們有這種變態級別的優越感。他們征服了包括印度在內的一大片領土,建立了強盛的文明之後,於是就覺得像我們這麼牛叉、這麼高貴的民族,應該永遠當世界的統治者。而其他那些面板比較黑,文明程度較低的種族,根本就沒有辦法和高貴的雅利安人相提並論,所以他們就只能永遠當奴隸,於是乎種姓制度變誕生了。

    雅利安人為了體現變態級別的優越感,想盡一切辦法阻止各民族的融合,進而制定了嚴格的種姓制。種姓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世襲,也就是說不管你是什麼人,有多大的本事,建立了多大的功勳,你的膚色和姓氏就決定了你的社會地位,並且會在你的兒子、孫子、重孫子等等一直無休止的延續下去。所謂“種姓”在梵文裡叫作“瓦爾納”,意思就是“膚色”。那麼規定的四個種姓都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排第一位的就是“婆羅門”,一開始是最高貴的祭司和僧侶,其實就是神職人員,大概相當於牧師和薩滿之類的;排第二位的就是“剎帝利”,就是除了神職人員之外的貴族,從國王到官吏再到武士都算,就算是世俗世界的統治者;排第三的就是“吠舍”,這個級別就是勞苦大眾了,比如農民、工人、商人,說白了就是不當官、不祭祀的人都算。而排第四的就叫“首陀羅”,是地位最低的一等,就是非雅利安人,祖先都是原來古印度哈拉巴文明的人,在被征服之後淪為奴隸,所以基本上啥社會地位都沒有。

    在這個制度確定下來之後,不同的種姓之間就形成了極為嚴格的界限,而且這個界限必須永久存在。他們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即便是請朋友吃飯的禮儀都完全不一樣,不同種姓之間的人想交往十分困難,結婚就更不要想了。為了強化種姓制度的牢固,雅利安人還利用了宗教洗腦的方式,比如果如果一個人幹了壞事,那麼下輩子投胎之後,便會被降級。要是善事做得多,下輩子就會被升級,一個“首陀羅”要是幹了壞事,下輩子就會淪為雞、鴨、狗等動物,要是做善事,下輩子就能升級為“吠舍”所以在如此嚴酷的制度下,印度人變得越來越平和,越來越忍耐,即便是遭受巨大挫折,也能頂住壓力,以求來生能夠升級,而不是降級。

    還記得美國斯坦福大學以前有一個非常著名的社會實驗:“囚徒實驗”,在那個實驗中,原本是人人平等的一群人,一旦被賦予不同級別的身份,那麼過不了多久,這些人就會被這種級別所固化,甚至牢不可破。因為每一級種姓都能夠從下一級種姓剝削到利益,所以便會堅決的擁護這個制度,而處於低等種姓的人,因為社會地位已經被剝奪,所以就算你多想反抗,也不可能獲得支援。於是乎不管時代如何變遷,朝代如何更迭,這個制度便猶如鋼印一般烙在印度人的血液裡。

    即便是印度獨立之後,在法律上廢除了一切和種姓制度有關的法律,也無法改變這個烙印。

  • 6 # 釋懷believe

    我想從信仰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印度人86%的人信奉印度教,當然你會說他們不是信奉佛教嗎?中國的佛教就來自印度,其實不然,佛教起源於尼泊爾,曾一度在印度影響很廣,印度教說有“我”佛教說無“我”佛教說眾生平等,而印度教則劃分階級!人們都認為自己生來就是被劃分好了的,不求改變,今生受苦,是贖前世的罪。統治階級便充分利用信仰的因素來維護自己的統治,種姓制度便誕生了。

  • 7 # 石蓬鬆雪180

    世界上印度人是很奇葩的存在,種性是統治者造出來的,不可思議的是那些被排下來低種性的人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而順利地延序了下來。而他們骨子裡就把種性當成人類社會的必然。高種性可以接受世界上高等教育的極會很多比較理性,但大多數人受教育承度低下,無知的人太多。心甘情願被奴役。所以他們的社會就是在這種奇形的平衡中完整的存在著。很奇葩。

  • 8 # 穿美國望世界

    印度種姓制度(印地語: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 (Hindū varṇa vyavasthā),英語: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體系)是曾在印度與南亞其他地區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體系。種姓制度的出現被認為是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後發展出來的一種統治手段,並且被證明十分有效。

    最高種姓婆羅門其實是歐洲人血統

    一般認為,印度種姓制度是公元前1500年左右,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始的古印度文明的繼承者反倒變成了低階的種姓、征服者變成了高階種姓的人。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但是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很多支援種姓制度的專家學者在宗教、哲學、人類學上亦有提出大量種姓制度適合印度社會的理論,認為在印度種姓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且有些理論在印度非常深入人心。

    印度種姓制度中的最底層賤民是原住民

    這種種姓制度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佈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系、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係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範。

    甘地勸說人們放棄種姓制度

    印度經歷過四次改革種姓制度的時期:最早為佛教與耆那教為首,這兩個宗教都宣稱眾生平等,一開始就是為了反對不平等的種姓制度而創立的宗教,特別是佛教在日後還成為了普世宗教;第二個時期是隨著信仰伊斯蘭教的馬木留克、蒙兀爾等外來征服者統治印度,這些伊斯蘭教徒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種姓制度、大量低階種姓的人為了逃避次層次的生活改信伊斯蘭教;進入現代以後的第三個時期,在民主國家的英國統治的英屬印度時期,英華人帶來的西方平權思想很大程度上衝擊了種姓制度;最後第四個時期開始於1947年印度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印度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法律的約束力對實際生活的影響有限。

    印度獨立後,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種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視”;第17條明文規定廢除“不可接觸制”。為了保證低種姓人和賤民的教育和求職權力,印度還實施了著名的“保留政策”,不僅在議會兩院為他們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席位,而且在所有政府機構和國營企業中為他們保留高達27%的名額。另外,還給低種姓出生的學生一定比例的升學名額。在今天,印度人的身份記錄裡不再有任何關於種姓的記載。

    儘管自印度獨立以後,廢除了種姓制度,印度憲法明文規定不準階級歧視,但是種姓制度對今天的印度社會特別是印度農村仍然保留著巨大的影響。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不及人口的4%,卻佔有七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國會席次。就算在天災時,賤民亦飽受歧視,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爾邦的阿拉里亞發生水災,然而由於阿拉里亞為賤民的集中地,災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協助,令大量災民死於水災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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