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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潯歷史

    古代女子服刑是十分悲慘的事情,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家人或者親族犯法被牽連為奴的。

    這部分還要細分,有一技之長前官家小姐、夫人的會送往樂坊,為客人提供服務,人稱官妓,這部分一般情況不屬於賣藝不賣身。有的面貌姣好的,沒有一技之長的賣弄身子。

    當然本質都是官妓,是奴,都可以被賣,有的不怎麼愛惜名聲的達官貴人比較喜歡購買一二為妾,互相贈妾比較正常。

    2:一些年齡較大的女性犯人被充為奴,一般會送到官方洗衣房,為達官貴人洗衣,十分辛苦,連飽飯都吃不飽,十分悲慘。

    3:大部分的女性其實就在監獄裡面勞作,以紡織行業為主,終日勞作甚至累死、病死,這都屬於正常。

    4:當然也有一些女性犯人被判流放,參與服務邊疆軍人甚至參與一些工程建設。

    對待女性的刑罰也十分殘酷

    中國古代對女子的刑罰總稱“婦刑”,其中有很多在現在看來確實手段殘忍,讓人無法直視。

    古代判案大多全看官老爺的心情,自由裁量權的變動範圍特別大,心情好的時候收點銀子直接放了。心情不好的時候,即使一點點錯誤都可能招致嚴厲的懲罰,尤其是一些舉止輕佻的官老爺,對女性犯人那可是格外的上心。

    一、遊街

    將舉止放蕩有失貞潔的女子脫光上衣,放在馬背或者囚籠裡赤裸上身,袒胸露乳,然後在衙役和捕快的強制押送下經過鬧市區,經受圍觀群眾的嘲諷和唾罵,甚至有情緒激動的群眾會朝她丟各種汙穢物品,動物糞便、爛菜葉等等,弄得滿身臭氣熏天。

    經受過這種公開羞辱的女子,很難再找到即使條件一般的人家,等待她的要麼是遠走他鄉重新來過,要麼是在屈辱中度過餘生。

    二、黥面

    對作奸犯科女子的懲罰,在面板上刺字,類似紋身,不過絕對不會像現在紋身一樣弄上各種漂亮圖案為了美感,這裡要強調的是這是一種刑罰,而且部位是在臉頰或者額頭上。

    做法是用鈍刀,注意是鈍刀,或者燒紅的烙鐵在面部刺上“淫婦”兩個字,然後在傷口上塗上草灰或者顏料,癒合後形成醒目的標誌。而且不許再抹除,不然還會招致更嚴重的懲罰。受過這種刑罰的女性,雖然肉體上的疼痛是暫時的,但精神上的傷痛是一輩子的,走到哪裡都有人指指點點戳脊樑。

    三、站磚

    這種刑罰出現在宋朝以後,尤其是盛行纏足的明清兩朝。女性犯人被脫掉鞋襪,赤裸畸形的雙腳,也就是所謂的三寸金蓮,被強行放置在粗糙的一塊青磚上,不許動,一直站著。長期裹著的腳窄小且嬌嫩,即使穿著鞋襪走路都費力,更別說光腳長期站在磚面上了,很快腳下就會血肉模糊,暈厥過去。

    四、夾棍

    在古裝劇或者電影上大家大多都看到過,這幾乎是古代中國延續最久的一種刑罰,從唐朝一直到新中國建立一直都在使用。就是用串聯在一起的木棍將女犯人的十隻夾住,然後由兩個壯漢在兩側用力拉繩,隨著手指關節的清脆聲響,劇痛頓時從手指傳導到大腦,讓女犯人痛不欲生。

    五、封陰

    對犯了淫亂罪的女子,由官府人員,通常是虎背熊腰的壯漢,用浸染了豬血的絲線將女子的外陰部兩側縫合起來,只露出一個小小的尿道口,讓她再也沒辦法行男女之事。

    當然也有女子事後私自將繩線挑開的,但那時一般人家又沒什麼麻醉劑,何況是偷偷進行的,又會帶來二次劇痛,尤其是時間久了已經完全長在了一起,難免血肉模糊。

    六、鐵蓮花

    這可以說是騎木驢的升級版本。騎木驢做法大概是這樣的,做一個木質馬鞍,馬鞍上面再安裝上一個一尺餘長的粗木棍或者桐棍,直挺挺直接捅進一般是出軌且殺夫的女子陰戶。然後連人帶鞍具放置在馬背上,牽著馬故意走崎嶇不平的鬧市,一邊走一邊抽打袒胸露乳的女犯人,直到折磨致死。在警示眾人眾人的同時,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吧。

    鐵蓮花之所是騎木驢的升級版,是因為馬鞍上的木棍不再是簡單的粗長木棍,而且還故意在上面裝滿尖刺,一開始就會鮮血淋漓,走一路流一路,加深女犯人的痛苦。

    所以,在古代犯人沒有人權,女性犯人更沒有人權,要忍受各類人員的壓迫,活著出獄屬於很少

  • 2 # 關注岐哥不迷路

    古代女人是沒現在的女人有地位的,但是牢房中女人卻沒有現在比例大,也就是沒有多少女人在牢房中,電影中把男女關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對面監獄也是不可能,那麼古代就沒有女人坐牢嗎,肯定有的,古代女人坐牢基本都是被珠鏈的,也就是一人犯法,全家進去,大法滅門,小法呢或許不殃及一家,但是為了家人還是要拿出全部家當,

    女人單獨犯罪,比如通姦,不管招和不找,大刑斥候。男人可以苦力,女人就會被折磨而死

    看過電視劇吧,被打入冷宮的女人們都要死,因為古代換代就特赦,出來還有好?

  • 3 # 電影果兒

    古代的刑罰可謂十分殘酷,對女人坐牢的處罰方式會根據所犯罪行的輕重來決定。

    若是平常的小偷小摸,擾亂治安這類罪過。一般關入大牢用板子擊打、當街示眾、或者相應的進行一些罰款即可。

    但古代女人身份低微,加上人們思想的封建,允許男人三妻四妾卻絕對禁止女人“紅杏出牆”,一旦發現,這便是大罪。一般對於女人的刑罰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浸豬籠。就是將女子的衣服全部脫光,放進豬籠後扔進河裡,最終被淹死。

    二是烙印。對於女子來說,容貌十分重要,在其臉上烙印可謂是心理和身體上的雙重摺磨。一般會用其刻有其丈夫姓名的烙鐵,燒熱後在女子身上留下烙印。

    三是裸刑。顧名思義,就是將女子衣物全部脫光後關在押犯人的車裡當街示眾,這對古代的女子來說無疑是很殘酷的,無顏面對世人,生不如死。

    除此之外,女人坐牢還有刑具毒打、發配邊疆、直接斬首的刑罰方式。

    杖刑、笞刑(用鞭子打)、拶子(木板夾十指)、尖凳等對男人施行的殘酷刑罰對女人也毫無保留的全部使用。還有衙役、士兵會對古代坐牢的女人騷擾,無力反抗也不能反抗。

    對於古代坐牢的女人來說,貞潔不保才是最殘酷的現實。

  • 4 # 清鶴唱史

    古代也有女子監獄,只不過女人的地位非常地下,在犯罪後被關進大牢,下場非常悽慘,不僅會收到非常殘忍的折磨,還會收到可恥獄卒的羞辱

    古犯了錯誤的女子經常會被責罰,並且一般的刑罰都非常的殘忍

    只要被關進大牢的女性,都會收到非常嚴酷的刑法,大家略有聽聞的十大酷刑等等慘不忍睹的恥辱酷刑(這裡就不解釋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網上查一下),輕一點的刑法會進入監獄後會被毒打一頓,如果稍微有點姿色的女子在進監獄以後,更是會遭到那些獄卒的欺凌,因為在古時候可沒有女獄卒這種職位,面對那些男獄卒一個普通女子根本就反抗不了

    而如果女人是因為得罪了人,所以才進監獄的話,那麼很有可能你之後每天的生活都會特別的悽慘,哪怕像現在的監獄都有欺負新人等現象,更別說在那個年代了。

    出獄後更是生不如死

    更加痛苦的是當從女子監獄被釋放以後,那個時候可沒有什麼改過自新的說法,當人們知道你以前進過監獄,大家都會認為你是不守婦道的女人,無論是在什麼地方都會受到人們的唾棄。那時候的人們可不管你進監獄的理由是什麼,他們只知道你進過監獄了。

    而且平民百姓都知道女人會在監獄裡受到了那些可恥的刑法,更是會對這個女人指指點點,每天活在其他人的冷嘲熱諷之中,所以很多女子在出獄後都選擇了自殺

    其實這一點和現在很相似,但是在那個年代,對女性的苛責還要更多一些。

    總結

    古代雖然也有女性監獄,但是她們的待遇卻是最低等的,她們只能受盡凌辱,委曲求全。其實這都是封建社會引起的可怕後果,人人得不到平等,犯錯後只能用這些可怕的刑罰對待,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女人在古代的地位低還有這些可怕的酷刑,都是對封建社會的諷刺,其實我們也應該對之前的封建社會加以反思,不能讓這種歷史重現!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回答不妥,莫見怪,祝您生活愉快!

  • 5 # 七追風

    那還用說?古代女子真到了坐牢的地步,肯定很慘。

    (家族會對女性施以私刑)

    一般來說,歷朝歷代都對女性的犯罪處罰相對較輕。一般的罪行是不會坐牢的,必須坐牢的話,也有專門的女子牢房。

    儒家學說倡導“寬刑慎殺”,尤其是對於女子。從兩漢到隋唐,法律規定都對女子犯罪較為寬容,一般都會減免刑罰。明清時期,除非是犯了重罪,一般女子都不會坐牢,正常都是交給家人看管,需要審案的時候帶過去就行了。

    其實就算不坐牢,對女子的懲罰也挺厲害的。

    因為古代女子是依附於男性生存的,所以即便犯罪,首先要面對的都是家法處置。正常來說,只要不牽扯到重要刑案,都是家族長老對犯錯女子懲罰。最輕的方式就是“關禁閉”,自我反省幾天。嚴重一點的,就要挨幾鞭子。更嚴重了,就有可能私刑處死,比如“浸豬籠”。

    假如遇到大事,被抓到公堂審問,坐牢的機率也不大。

    除了謀逆、殺人之類的重罪,必須關起來,縣官更願意“打板子”——這對於古代女子來說,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懲罰了。

    一般來說,古代打板子是要脫了褲子的,這對於女性來說是極大的精神折磨。更關鍵的是,公堂審案施刑,經常會有一群人圍觀。遇到女性打板子這種事兒,那些好事的無賴子弟都會提前趕來,嬉笑凌辱——所以有些女子知道自己要受刑,受不了就一腦袋撞死了。

    犯了嚴重罪行,或者用刑不認罪,一時半會兒審不清楚的,那就要扔牢裡了。

    古代有專門的“女牢”,不然男女囚犯都關在一起,那就徹底亂了……就算是條件差的地區,至少要專門分出個房間關女囚才行。而且,按照規矩女囚是由官府女役看管,這些女役也被稱為“官媒婆”。

    也就是說,按照規矩的話,女犯要單獨關押,也要由女役看守。

    但是,只要是被關進牢房的女子,一般都是犯了大罪,而且大多家中無權無勢。這就意味著,你在牢裡不管受了啥委屈,都沒什麼人搭理。如果不巧是個年輕漂亮的女囚,那男性獄卒肯定是不會放過的。

    被酷刑折磨的傷痕累累,還要在牢裡被欺負,確實很慘。

  • 6 # 鋒在起時

    以下是我個人理解看法

    但凡能“坐牢”了,肯定罪過小不了,一般的小偷小摸的罪過,頂多打打板子,罰罰遊街示眾,羞臊羞臊麵皮再罰點錢,而後交給家人回家懲戒。但大罪過就沒有這種待遇了,凡是能拿到大牢之中的,那一定不是小罪過。長話短說,且繼續往下看看都有哪些懲戒方式。

    拶子最瘮人,十指痛歸心

    最恨莫如夾棍,瞬間讓人斷魂

    最歹是笞杖,打你沒商量

  • 7 # 御賤飛行

    受卑劣且下流的裸刑

    “文佳皇帝”陳碩真就是死於這種刑法。她在唐朝的時候領導了起義,結果失敗被抓,先是被扔進了大牢裡面,然後便在大庭廣眾之下受了這種刑法。

    這種刑法確實是極為殘忍的,為什麼陳碩真會遭受這麼嚴重的刑法呢,那是因為她想要推翻唐朝,這是統治者萬萬不能接受的。如果一個女人犯了其他的罪行,比如說偷雞摸狗,貪贓枉法什麼的,統治者也不會對其產生極為強烈的恨意,唯有一條,那便是觸動自己的統治根基,想要謀反,對統治者的權利產生威脅的話,那麼統治者必然是深惡痛絕的,不僅要將謀反者殺死,還要對其進行羞辱,以起到殺一儆百,震撼人心,維護統治的作用。

    再比如說清朝時期的王囊仙,帶兵反抗清朝,結果也是失敗了,後來也是受了這種刑法, 以及凌遲處死。

    受杖刑

    這種刑法也是極為令女囚犯所痛恨的。因為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脫下衣服被打板子,令犯人羞愧難當。

    在清朝的時候,就有一個非常無恥的縣令。此人極為輕浮,有一個奇葩的愛好,那便是喜歡看婦女受杖刑。所以,每當審理有關婦女的案件的時候,此人總是往姦情上面扯,好讓嫌犯受杖刑,因此他製作出不少的冤假錯案。

    此人還有一個特點,那便是愛財,因此他也貪汙了不少的錢財。後來,被查出來,自己被判了個死罪,貪汙受賄的錢也全部被沒收了,不僅如此,他的妻子和女兒也流落到青樓裡面去了。很多人便說這便是因果報應。

    對女囚犯而言,杖刑確實極為殘忍。

    女囚犯在大牢裡面,也是極為痛苦的

    話說在古代的時候,女人的地位本身就低,如果再犯了罪進了大牢的話,那豈不是更是沒有了臉面。

    在大牢裡面,看守她們的獄卒,不會對她們有好的臉色看,完全是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同時,大牢內部,估計也是風起雲湧的,裡面可能會有更為強勢的女老大,動不動就欺負新來的,指使其幹著幹那的,如果不順她的意的話,可能會有一頓暴揍。

    還有一點極為頭疼的是,女囚犯要是來月事的話,那估計就更慘了。在大牢裡面只能默默地承受了。

    總結

    如果運氣好的好,能夠活著出來,那也未必代表以後的生活會變得更好,因為一個做過牢的女人,在古代,是會被人指指點點的。如果已婚,丈夫很寵愛的話,可能會不嫌棄,丈夫若是極為介意的話,可能會一封休書;若是未婚,就憑這坐牢的經歷,很難找到婆家啊。

  • 8 # 視界覌歷史

    這是一個非常令人難過的話題。

    在中國封建社會,女人的地位非常的低下,在平時女人就不能和男人一樣拋頭露面。在這種封建思想的壓迫下,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或者說是社會男權的犧牲品。

    在古代,女人的名節勝過女人的生命,一旦失去名節,這個人就無法在社會上生存。在社會上人犯錯或者犯法都是難免的,對於男人來說被處罰或者坐牢,至少不會丟了性命,除非是犯了死罪。

    但是對於女人來說就會生不如死。比如,就有一種棍棒的懲罰,男人都是隔著衣服打屁股。而女人要把褲子扒下來當眾來打。這在古時候名節重於天的女人來說,簡直就是奇恥大辱。在當時的社會上是永遠抬不起頭,永遠被人恥笑的。所以經過這些懲罰的人往往都是沒有勇氣再活下去了。

    如果一旦被判坐牢,那就往往是寧願去死也不會去受這種罪。

    監牢裡都是什麼樣的人可想而知,那些獄霸、牢頭,到了監獄女人就成了他們嘴裡的肥肉。各種欺凌凌辱,會讓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簡直生不如死。

    所以很多人會選擇自盡,也不會去坐牢,這就是中國古代女人的悲慘命運。

  • 9 # 駙馬君

    不要人云亦云,古代律法男女有別

    一、身份有別、懸殊巨大

    古代女人的社會地位相差較大,比如法律對妻、妾、滕的規定懸殊巨大,妻的法律地位最高,滕次之,妾較低。

    二、對女人犯罪也有寬容

    這裡主要指的是兩方面,一種是對特權階層,也就是寬容“貴婦”,比如唐律中就規定可以對有官品的婦女適當減免罪行;另一種是人性考慮對女犯人的寬容制度。以唐律為例,唐律對婦女犯罪時懷孕的情況也有特殊照顧。

    三、刑訊也有差別化對待

    除了謀反罪和犯奸罪等,古代對女犯罪人的刑訊、監禁等也有別於男犯人,比如《大清律例》中規定,如果婦女因小事受到牽連,那麼可以讓兒子或者兄弟代為受審,即使要提審女犯,也不能進行拘禁,這些法律都是一定程度上保護女犯在觸犯輕微的法律後,免於受到凌辱。

  • 10 # 史海影視

    古代女人坐牢一般都是犯下大罪或者案件審理不清,家裡也不是達官貴族,沒那麼多錢把人弄出來

    古代女子都特別重視自己“貞操”,相當於現在的名節,這種觀念深入女性腦海,犯錯的女人就應該被行酷刑,嚴重的還要脫褲挨板子,不僅這樣還要叫上女犯人鄰里鄉親,親戚好友觀堂,犯罪女子通常受不了這種刑法,都會選擇撞柱而亡,還有的審完回去就自盡

    進入牢裡不像現在這般好過,裡面就如人間地獄,女犯人會受到不公平待遇,搞不好還會被獄卒當做發洩物,會被欺凌羞辱,有些女囚犯被抓進去之前都會自殺畏罪

    大牢裡面有各種花式的酷刑,一個大老爺們都承受不住,何況是身體嬌弱的女子,光聽那些刑具的名字就被嚇得顫顫巍巍,酷刑對女子很不友好,就我所瞭解到的酷刑就有三種

    第一種:騎木驢,把半裸的女人摁在木驢上,使那根木棍刺進女性下體,還會遊街示眾,木驢設計非常巧妙,木驢在往前推木棍會上下伸縮,還沒到刑場都會被捅穿內臟,女犯人都還只剩一口氣,這對女性肉體起到了很大的折磨

    第二種:用夾板夾十根手指,逼女犯人招供,許多女性承受不住斷指的痛苦,只得認下罪責

    第三種:鐵烙,通常是女子剋夫、謀害親夫,才會被處以鐵烙,把鐵烙刻上夫家的名字,貼在女犯人的下體,說是除晦氣

    還有的會被罰做官妓,甚至被送到邊關地區,充當軍妓;女子一但坐牢,就很難洗清冤屈,坐牢不僅受到肉體的摧殘,還受到精神折磨,古代的女犯人把貞操看的比命還重要寧願選擇自殺,也不想苟活

    到了現在社會發展文明時代,男女更加平等,思想基本統一,監獄也更加人性化。

  • 11 # 香洲謝霆鋒

    古代女人是沒現在的女人有地位的,但是牢房中女人卻沒有現在比例大,也就是沒有多少女人在牢房中,電影中把男女關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對面監獄也是不可能,那麼古代就沒有女人坐牢嗎,肯定有的,古代女人坐牢基本都是被珠鏈的,也就是一人犯法,全家進去,大法滅門,小法呢或許不殃及一家,但是為了家人還是要拿出全部家當,

    女人單獨犯罪,比如通姦,不管招和不找,大刑斥候。男人可以苦力,女人就會被折磨而死

    看過電視劇吧,被打入冷宮的女人們都要死,因為古代換代就特赦,出來還有好?

  • 12 # 六月天的雨

    在中國的古代,女人的地位非常低下,和男人相比,她們的待遇簡直是豬都不如。她們不僅不能拋頭露面,而且連自己的命都很難保住。

    古代有一句話說天子犯法、與民同罪,但是實際上卻不是這樣。

    在古代社會,如果女人犯了法,就算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被會罰的很嚴重。一般如果是男的,在古代偷個東西啥的,如果被抓住,也就是坐幾年牢,但是很快就會被放出來。可是如果是女的犯法,懲罰的力度就會更重,即使是小事,很多女人也寧願死都不想坐牢。因為在她們看來,坐牢的生活簡直就是生不如死。

    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大家都知道古代女子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貞操,尤其在宋朝,女人根本就不能和外面的男人接觸,更不能改嫁,女人如果改嫁,就會被周圍所有的人嘲笑和唾棄。朝廷對那些不守貞潔的女人也會加大懲罰力度,所以那時候的女人把自己的貞操都看的比命還重。甚至達到了如果被男人碰到了或者看到了面孔就嫁給這個男人的事情。因此,造成了女人寧願死都不願意坐牢的後果,因為坐牢在當時的人看來就已經失去了貞操。

    等到了明朝,女人的地位更低了。一旦女人犯法,就要被打屁股。而且和對男人的懲罰不同,男的挨板子還隔著衣服,女人則要把褲子扒下來光著屁股打,這種刑罰即使對於現代的女人來說都是奇恥大辱,更何況在明朝。這種刑罰讓女人在今後的日子永遠都抬不起頭,永遠被人恥笑,所以女人一旦受到這種刑罰,根本就沒有勇氣活下去。

    明朝的風氣還很差,如果和別人發生矛盾就很容易被誣陷不受貞節,告到官府去,當官的只要收到這種狀子,就不問三七二十一,先打一頓板子。因此還沒等官府查明情況,很多女人都不堪受辱自殺了。

    就算有的女人能忍受這種奇恥大辱,但是一旦被定罪,收進監獄,那獄中的生活對於她們來說簡直就是地獄,所有的男犯人和獄卒都會欺辱她們,這些獄卒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根本就沒有什麼節操,他們有的連媳婦都娶不上,所以女犯人,簡直就是他們的盤中餐。再加上牢中的那些男犯人,對於女人來說,入獄就是送死甚至是比死還難受的事情。

    因此在古時候女人一旦被判有罪,她們都會選擇自殺,因為對於她們來說,死比活著更容易。今天的幸福生活對於古代的女人來說估計是做夢也想不到吧。

  • 13 # 人民是歷史的創作者

    但凡能“坐牢”了,肯定罪過小不了,一般的小偷小摸的罪過,頂多打打板子,罰罰遊街示眾,羞臊羞臊麵皮再罰點錢,而後交給家人回家懲戒。但大罪過就沒有這種待遇了,凡是能拿到大牢之中的,那一定不是小罪過。長話短說,且繼續往下看看都有哪些懲戒方式。

    拶子最瘮人,十指痛歸心

    有詩曰“芊芊十指白如玉,將來嫁於誰人家。”女子纖纖玉指修長且白皙,自然受人喜愛,但是面對拶子,這雙手就算從此變醜了。拶子不過是幾根用竹片或硬木做成的小刑具,但這東西可不得了,輕則讓你幾番痛暈,重則讓你十指緊斷。自打唐朝開始,這玩意一直延續到清末,是衙門審案必備刑具。

    這拶子用那六根細細的木棍組成,中間穿有繩三道,套在手上正好夾住十根手指頭。兩邊用力拉扯,木條自然收緊,人犯若是不認罪,指骨節節寸斷痛肝腸。“招不招”?不招繼續。

    最恨莫如夾棍,瞬間讓人斷魂

    這夾棍也是專門針對女子的一種刑具,開刑之前,需將犯人鞋襪脫掉,為的就是讓那些看熱鬧的光棍漢子、登徒子、潑皮腌臢看個夠。

    夾棍不過就是三條楊木棍子,上中下共三根,每根長約三尺,去地足足五寸多,一端一根鐵條固定,一端一根繩索牽連。用刑事,豎其棍,夾住小腿,一人用力收緊繩索,一人用槓敲擊脛骨。夾棍愈短,夾人愈疼,“招不招”,還不招,脛骨頃刻夾斷。

    最歹是笞杖,打你沒商量

    笞杖之刑,屬於最常見,也是最歹毒。咱需說明,笞杖要分開,“笞”是用小竹片或者小荊條製成,比杖可毒辣的多。杖大家都熟悉,用大竹片和木棍製成,不要小看這些用竹子或木頭做成的板子,邪門的緊啊。

    開刑之前,需褪了衣褲,其一是為打得仔細,其二是為了讓人過過眼癮。太爺大喝“將犯婦重打三十”,這時候你自求多福吧,不管是“笞”還是“杖”,這層皮保不住了。若無銀錢打點,也不必擔心,保證打不死你,最多給你打爛了。若是“笞”,抽一下,立馬一道血口子。若是“杖”一杖一塊血皮,三杖保準打裂,三十杖,自己想吧。“招不招”?“啟奏太爺,這人被打暈了!”。

    這招也夠壞,大枷脖上帶

    看過《水滸傳》的朋友對“枷”一定不陌生,宋江、武松、林沖等等賊配軍都享受過“枷”的待遇。殊不知這在古代可是針對女子的一種懲罰。

    不要小看這個“枷”,隨隨便便就幾十斤,這東西往脖子上一套,大鎖一扣,你是站也不能,坐也不能,躺更不能。能活活把脖子和雙肩的皮肉磨爛,雙肩受力過久,自然脫臼。明朝之時,大鐵枷最重可達300斤。可想而知,這東西往頸部一帶,這酸爽,才真牛。“招不招?”“啟奏太爺,犯婦被大枷壓死了!”

    好了,寫到這裡,暫且打住。什麼木驢、什麼幽閉都是老俗套了,沒意思。再者說,那都是死刑犯才有的待遇,咱這裡只說牢犯。那種殺人的事情,交給別人寫吧。

  • 14 # 達摩說

    一般來說,古代女子但凡罪過不是太大,就不會輕易令其坐牢,基本上都是交給家人和宗族去看管。官府還會授權給宗族,對犯事女性進行家法處置,諸如關禁閉、抽鞭子、活埋、浸豬籠等等,這些都是家法,不是官方刑罰。可即便如此,這對女性的凌辱已經很嚴重了。經受了宗族處罰的女性,在自己宗族內基本上就沒臉見人了,甭管是孃家人還是婆家人都沒臉再收留她,一般都會選擇自殺。

    對於特權階層,比如一些貴婦或是封了誥命的女子,官府都會視其犯罪程度,對其罪行予以減免。而且,即便是需要公開審理一般也不需要收監看押,都是交給家裡看管,待過堂時再出席就可以了。有時女性如果因小事受到了牽連,甚至都不用出席官方的刑訊,只需派子女或兄弟代為受審即可。

    因為在古代,女人的名節和貞操十分重要,尤其是對於上流社會家庭來說更重要。如果僅僅因為小過,就令其拋頭露面接受懲處,遭到收監看押,以至其名節受辱,貞操有失,這對整個上流社會都是一種打臉行為。所以,歷朝歷代的法律對女性的司法和刑訊還是很謹慎的。

    所以說,在古代能夠真正混到坐牢這個程度的女性,一般都是罪過非常非常嚴重的,比如謀反,或是罪大惡極且道德敗壞的刑事案件,如謀害親夫等。

    與我們通常想象的不同,古代女性坐牢有專門的女牢,男女囚更不存在混住的情形。而且看管、提審女囚時是有專門的女性來負責的,即官媒婆,男性獄卒是不接觸女囚的。

    也就是說,女囚在監獄裡被男性獄卒凌辱的事兒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但是,古代的女囚從上堂提審開始就一直遭到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凌辱。官府在提審女囚時往往會使用杖刑,也就是脫了衣服打屁股,這對女性的名節是極大的侮辱。在此過程中,還會有人故意叫來好事者,把女囚的鞋、衣服都揀走,目的就是讓女囚在大庭廣眾中間赤身露體地站著,以便對其進行持續性地凌辱。

    之後在押赴刑場行刑時,也是要脫光衣物,五花大綁,扔進囚車。先沿著全城遊街一番,被性壓抑的老百姓們反覆視奸,甚至可以動手動腳。有時對於罪大惡極的女囚,官府還會允許動用騎木驢的刑罰來完成遊街,往往一路下來女囚死不了,也被折磨得接近昏迷,離死只剩一口氣了。

    當然,也有一些女性罪過不是很大,但因為家裡無權無勢,或是遭人陷害,被迫進入監獄服刑。這樣的女性即便有朝一日能走出班房,也無顏再見家人,家人也以她為恥。所以,一般古代女性得知自己即將坐牢時,往往會選擇自盡,而不是苟活。

  • 15 # 一個春天呦

    古代女監是有的,但是非常非常少,因為一般女人是不關監獄的,打板子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了。早知道打板子是要脫褲子的,妹子們連鞋子衣服都會被好事者脫了去,古代沒那麼多消遣,免費看妹子打屁股對於當時遊手好閒的流氓來說是一大樂事。妹子們挨完板子回家大多一頭碰死了。

    女人犯錯一般會進祠堂,古代多用私刑,浸豬籠,一尺白綾都是常有的事。

    最後說說監獄吧。

    古代的女人寧願餓死,也不願失去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為女囚,便等於從此失去了貞操。

    在古代社會,女人千萬不能淪為女囚,而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堂上被裸體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游街示眾,名曰賣肉。而在大牢裡被牢頭玩弄、姦淫則更是家常便飯。

    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 16 # 謝金澎

    古代女人一旦入獄,那就是真的進入了人間地獄。先不說各種令人羞恥的酷刑會等著她們,只是基本程式就註定她們永遠都不願意再生為人。

    基本程式一:在臉上刺字或者烙印,有了這個不可磨滅的終身烙印,即便她出獄後還怎麼可能重新做人?恐怕只能為奴為僕,永世不得翻身。而且只能是做最粗鄙的賤奴;

    基本程式二:扒光褲子打屁股。這個刑法在明朝特別盛行,不用說要入獄的罪婦了,就是與人發生口角被人誣陷,官老爺在獵奇心理下也是不問青紅皂白,先脫了褲子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公開打屁股。在貞操大於生命的古代,很多女子受此奇恥大辱後根本無臉見人,只能一死了之。那麼犯罪入獄的女子,被打屁股自然是基本程式;

    基本程式三:古代的監獄可沒有文明執法之說,一旦入獄成為囚犯,什麼尊嚴、體面、生命權都沒有了。在看守和獄頭的眼裡,犯人就是一頭會說話的牲口。作為女犯,被凌辱虐待自然是他們的一大樂趣,而且求告無門,因為這就是基本規矩;

    當然,根據所犯罪行,還有各種花樣百出的刑罰侍候,什麼騎木驢遊街、裸身凌遲、挖陰刑罰等等,反正無論重罪輕罪,女人一入牢獄,那就是進了閻王殿。

    可沒有戲曲裡面那麼浪漫,還遇到清官,沉冤得雪、翻身做主人。這樣說吧,即便沉冤得雪,女人這一輩子已經毀了。不用說外人指指點點,恐怕自己的男人就會將其棄之如敝履。

    什麼小姐落難,公子此情不渝,拼死搭救、廝守終生,那隻會出現在理想中、傳說裡。

  • 17 # 生活觀察猿

    第一,大多數會先是幾個當事人進行私下協調,如果能解決,大多數人都會在第一道手續結束,即使是多賠償幾個錢;

    第二,就是雙方或者多方都不滿意協商的情況下,會請出他們所在的宗族“長老”,那種在當地有名望、有權威的人來主持,進行是非曲直的公平判斷,這樣能夠節省官府很多不必要的勞動力;

    第三,這個就是審判,坐牢了,這個在古代代表的東西有很多,一方面是代表國家臉面的,在另一方面也代表著受苦受難的地方;

    我們展開第三條仔細來談談(僅以清朝為例):

    法律具有很嚴謹的邏輯性,以及權威性,對於案情所有相關的人或物都要進行現在類似的留檔,儲存證據,所有相關的人都要關進大牢,所有涉及的財物都要官府代為保管,這樣的情況本就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我們仔細的瞭解下這裡面的“關進大牢”和“代為保管”就會陷入深深的恐懼中;

    “關進大牢”,大牢的環境就是那種潮溼陰暗,吃的飯菜也許在冬天能好點,在夏天也許作為一名正在吃飯的犯人能夠發現裡面有蛆在蠕動,很是噁心,在這樣的環境下的“犯人”們常常是高死亡率的人群,而這裡面的“犯人”包括參與進來的證人、原告、被告,所有一切涉及案情的人員全部臨時充當“犯人”,很是受罪;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許作為原告的“犯人”會忍忍,但是已經爛到根子上的清王朝的操作會讓你目瞪口呆,作為被告的“犯人”常常賄賂看守的或者更高級別的官員,隔日之後就會出現證人暴斃或者原告突然消失、撤銷起訴的訊息,在當時有個官員進行了統計,一年在大牢裡暴斃的人竟然比斬首處死的人還要多幾倍,這樣的官府大牢,在清朝是實實在在存在的,試問誰敢去?誰有膽量去?

    我們再繼續展開談談女性入獄啟示

    提到女性囚徒時候,我先講講在清朝時候的刑拘,也許是經歷了幾千年的沉澱,清朝的刑罰出現了品目繁多的手段,凡是能想到的,有記載的,那些相關部門都要實驗實驗,類似在1910年左右,凌遲酷刑在歐洲聲名大噪,還有很多不下於它的刑罰。

    我們再根據上面提到的,再往裡面深究下:相關部門的些許甚至大部門能夠在大牢裡面為所欲為,濫用刑罰,那麼對於女性也不例外;

    而古代的女性的思想對於“貞潔”看的很重要,甚至比生命還重要,而不巧的是如果犯事進入大牢,會經常性的被“行刑”,很多針對女性犯人的屈辱性手段,是會讓人崩潰的,於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 18 # 歷史事

    第一,大多數會先是幾個當事人進行私下協調,如果能解決,大多數人都會在第一道手續結束,即使是多賠償幾個錢;

    第二,就是雙方或者多方都不滿意協商的情況下,會請出他們所在的宗族“長老”,那種在當地有名望、有權威的人來主持,進行是非曲直的公平判斷,這樣能夠節省官府很多不必要的勞動力;

    第三,這個就是審判,坐牢了,這個在古代代表的東西有很多,一方面是代表國家臉面的,在另一方面也代表著受苦受難的地方;

    我們展開第三條仔細來談談(僅以清朝為例):

    法律具有很嚴謹的邏輯性,以及權威性,對於案情所有相關的人或物都要進行現在類似的留檔,儲存證據,所有相關的人都要關進大牢,所有涉及的財物都要官府代為保管,這樣的情況本就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我們仔細的瞭解下這裡面的“關進大牢”和“代為保管”就會陷入深深的恐懼中;

    “關進大牢”,大牢的環境就是那種潮溼陰暗,吃的飯菜也許在冬天能好點,在夏天也許作為一名正在吃飯的犯人能夠發現裡面有蛆在蠕動,很是噁心,在這樣的環境下的“犯人”們常常是高死亡率的人群,而這裡面的“犯人”包括參與進來的證人、原告、被告,所有一切涉及案情的人員全部臨時充當“犯人”,很是受罪;

    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許作為原告的“犯人”會忍忍,但是已經爛到根子上的清王朝的操作會讓你目瞪口呆,作為被告的“犯人”常常賄賂看守的或者更高級別的官員,隔日之後就會出現證人暴斃或者原告突然消失、撤銷起訴的訊息,在當時有個官員進行了統計,一年在大牢裡暴斃的人竟然比斬首處死的人還要多幾倍,這樣的官府大牢,在清朝是實實在在存在的,試問誰敢去?誰有膽量去?

    我們再繼續展開談談女性入獄啟示

    提到女性囚徒時候,我先講講在清朝時候的刑拘,也許是經歷了幾千年的沉澱,清朝的刑罰出現了品目繁多的手段,凡是能想到的,有記載的,那些相關部門都要實驗實驗,類似在1910年左右,凌遲酷刑在歐洲聲名大噪,還有很多不下於它的刑罰。

    我們再根據上面提到的,再往裡面深究下:相關部門的些許甚至大部門能夠在大牢裡面為所欲為,濫用刑罰,那麼對於女性也不例外;

    而古代的女性的思想對於“貞潔”看的很重要,甚至比生命還重要,而不巧的是如果犯事進入大牢,會經常性的被“行刑”,很多針對女性犯人的屈辱性手段,是會讓人崩潰的,於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 19 # 憤怒的尼采

    女人坐牢,會有什麼後果。劃重點,古代的女人。

    古代女人本來就沒啥地位,一般說來依古代女人的社會地位是很少有機會會犯罪的。要麼是家裡的男人犯了事,連累到女家屬一起坐牢;要麼是家裡的男人猝死,夫家懷疑她謀殺親夫;要麼就是有權貴求而不得轉而由愛生恨將女子打入監牢。

    眾觀歷史,秦朝法律剛正不阿,沒有男女之別。其中有法律這樣的:

    秦國法律規定,婦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擁有齊平地位。丈夫通姦,妻子將其殺死免罪。丈夫毆打妻子,導致撕裂她的耳朵,或折傷她的四肢,與一般人互相鬥毆,導致傷人顏面軀體一樣要處刑,並不因為女性的悍妒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減罪。

    劉備的《蜀科》中有這麼一條:男人如果對女人實行家暴,法律必將嚴懲。如果官員和將士家暴,懲罰力度會更大。

    有這麼一個歷史事件:劉後主劉嬋知道吧,有個親戚叫劉琰,劉琰有個妻子貌美如花,有一天劉嬋的母親太后召見胡氏,並且非常喜歡她留她在宮裡陪自己小住了一個月。胡氏回家後,丈夫懷疑她和劉嬋私通,他沒辦法對後主怎樣,但是對妻子可以懲罰,於是他讓500名士兵羞辱妻子,還用鞋拔子抽她臉並且休妻。胡氏委屈,將這件事告訴了劉嬋替自己主持公道。劉禪最終判決“卒非撾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意思是說,士兵不是給你用來打老婆的,臉也不是給你用鞋子抽的。劉琰因此被判處死刑,並且暴屍街頭。劉琰是歷史上唯一一個因為家暴判死刑的男子,且說胡氏並沒被他弄死呢。放現在你試試頂多關幾年。

    但是啊,咱們女人的好日子也就過了沒幾年吧,自此除了唐朝稍微有點地位。以後每個朝代都對女子過分嚴苛。

    女子進了監獄,幾乎能平安無事出來的極少,得有銀子護著,最著名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中。小白菜被夫家指控殺夫,但是小白菜不承認啊。然後一套逼刑道具上來了,我覺得最慘的一幕是滾釘床。到最後慈禧翻案後,小白菜出來已經神經失常了,過了幾年才恢復出家了。換是我估計直接自殺了吧,但是不是每個女子都有慈禧撐腰的,最主要慈禧也是利用小白菜扳倒那一系的官員,這叫借刀殺人。

    電視劇歸電視劇,為了過稽核,其實有所保留,女子捱打照樣脫褲子,甚至寬衣解帶在大眾面前。據說古代的女人被男人看了都叫非禮,何況是這樣的羞辱。換尼采我也受不了也要一死了之的。在監獄裡面,那些狠心的獄卒也要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還有那惡劣的環境,不出三年五載不死也瘋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感覺現在單身的男、女都很多,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