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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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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騰飛154187914
導讀:古代最慘絕人寰的陪葬方式就是以無辜的活人為死去的人殉葬,古代封建王朝就有以妃子為死去的皇帝陪葬的陋習。到了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初期,仍然存在妃子要為皇帝殉葬的現象。直到康熙登基,才徹底廢除了這個陋習。根據史料記載,康熙登基前,有三人分別為清太祖努爾哈赤和順治殉葬。下面將一一介紹。
第一位:阿巴亥如果說到清朝殉葬的妃子,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應該就是阿巴亥。阿巴亥為努爾哈赤生了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每一個都十分出色。很多學者也認為,若努爾哈赤將皇位傳給多爾袞,那阿巴亥就會是太后。但是努爾哈赤並沒有留下任何傳位詔書,多爾袞也因年紀、資歷不如皇太極而失去帝位。阿巴亥的兒子都無緣皇位。
第二位:德因澤
德因澤這個人,在《清史稿.后妃傳》裡面並沒有太多記載。但是她揭發了阿巴亥與大貝勒代善有私情。天命五年,努爾哈赤收到德因澤的舉報,說阿巴亥與大貝勒有染,還說阿巴亥晚上去找代善。經過努爾哈赤的調查,信了德因澤的話。德因澤也因此被提升為側妃,努爾哈赤還准許她與自己同桌吃飯。德因澤一時間聲名大噪,阿巴亥就慘了,之前的寵愛沒有了不說,大妃之位也沒了。
不過,阿巴亥註定是一個不平凡的女人,她又重新獲寵了,大妃之位也恢復了。但不久努爾哈赤就去世,阿巴亥被迫陪葬。阿巴亥不甘心,逼曾經揭發她的德因澤一起陪葬,德因澤一個側妃無依無靠,也只得跟著阿巴亥為努爾哈赤殉葬。正是應了那句“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第三位:董鄂妃氏、貞妃
因為貞妃正是順治寵妃董鄂妃的族妹,也是順治帝的貞妃。三位殉葬的女子中,只有貞妃是自願為順治殉葬的。貞妃既然是自願為順治殉葬的,為什麼筆者還說她最慘呢?因為貞妃是被姐姐孝獻皇后董鄂妃連累的。貞妃十幾歲進宮,籍籍無名,她並未因姐姐得寵而沾半點光。
但是姐姐去世,順治因過度思念孝獻皇后而殞命時。她卻感受到了孝莊太后要打壓董鄂氏的怒火,因為孝莊讓順治發了譴責、否定孝獻皇后董鄂妃的諭旨。無奈之下,貞妃只得用為順治殉葬的方式來平息孝莊太后的怨怒。
阿巴亥就算被迫殉葬了,也留下了三個英勇的兒子,大概也沒什麼太大遺憾了。德因澤是因得罪了大妃阿巴亥逼迫殉葬,也不算最無辜。而貞妃進宮不得寵、一生無兒無女、姐姐死了、丈夫接著也死了,自己還得留下忍受太后的怒火,悲痛中絕望到要自願殉葬,所以說,她才是最慘最無辜的殉葬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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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熊沾沾
這個問題有不嚴謹的地方,因為滿清殉葬和明朝前期延續五代帝王的殉葬制度有本質的區別。
五代帝王,指的是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明仁宗朱高熾、明宣宗朱瞻基和景泰帝朱祁鈺。建文帝因為不知所終,故而沒有算在內。
《大明會典》這本書記錄了明代時期的典章和禮儀制度。對於五位帝王殉葬的妃嬪,有簡要的紀錄:
明太祖朱元璋的紀錄為:“孝陵四十妃嬪,惟二妃 葬 陵之東西,餘俱從葬”。明成祖的紀錄為:“長陵十六妃,俱從葬。”明仁宗的記錄為:“獻陵七妃,三葬金山,餘俱從葬。”明宣宗的記錄為:“景陵八妃,一葬金山,餘俱從葬。”景泰帝的記錄為:“葬西山,不稱陵,諸妃嬪唐氏等,初俱賜紅帛以殉”。這些記載,有些含糊,沒有具體到幾個人殉葬,也沒有她們詳細的名號,但都指向一點,這些宮妃都因為帝王的死亡,生命走向了終點。
其中血腥,令後人讀到此,心中悲涼不已。
卻可見,明代前五位帝王的殉葬,是已經制度化的事情。
除了正妻,一般的妃嬪,很少躲得過,波及面也較廣。
滿清有記錄的殉葬,第一例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死後,大妃阿巴亥和兩位庶妃德因澤以及阿濟根殉葬。
第二例為順治帝死後,為他殉葬的貞妃董鄂氏。這位董鄂氏的族姐就是大名鼎鼎的董鄂妃。
被迫殉葬的阿巴亥和兩位庶妃,是因為政治鬥爭。阿巴亥身為大妃,比努爾哈赤小31歲,在努爾哈赤身前,就私底下活動,爭奪權力,這觸及到代善和皇太極等人的利益,因此努爾哈赤死後,被皇太極逼迫殉葬而死,為了保全多爾袞在內的三個兒子,阿巴亥不得不以死換取利益。
貞妃的死,更多的是為了保全家族,以便平息博爾濟吉特氏和後宮諸妃的怒火。董鄂妃的盛寵,已經引發眾怒。眾人無法找順治帝發洩,只能把惡意轉向董鄂妃。
康熙十二年,鑑於殉葬制度的血腥,命令下詔禁止奴僕殉主,至此歷史上最為原始野蠻的殉葬制度才徹底廢除。
雖然明清兩代的殉葬有著一樣的結果,但是背後的原因卻不一樣。一個制度化的帝王制度裝飾品,一個是宮廷權力鬥爭,因此才說滿清的殉葬不是恢復陋習,而是藉此消滅敵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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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黑眼歷史觀
如果說活人殉葬。
再中國歷史上,秦朝以後大規模的活人殉葬已經很少了。南北朝有過死灰復燃。但唐朝有陪葬,但是這個在當時是十分光榮的。宋朝時已經銷聲匿跡了。可以說漢朝到宋朝,活人殉葬已經式微,幾乎已經成為過去式。【同時期的遼朝有一些傳聞。】
傳說元朝又再次大規模活人殉葬,但是因為元朝皇帝多是秘密下葬,所以無從得知。
明朝上上下下都是借鑑於元朝的制度,從侮辱性的跪拜禮【清朝更加變態】、限制人口活動的戶籍制、吃垮明王朝的分封制、慘絕人寰的活人殉葬。
明英宗朱祁鎮結束的僅僅是明朝的活人殉葬【明朝不止皇帝,王爺等權貴都有資格活人殉葬】。沒錯,如果沒有朱元璋恢復大規模活人殉葬,就不會有朱祁鎮廢除活人殉葬。這種做法,和讓一個人失而復得差不多。某天突然來了個惡霸,天天打人,有一天惡霸說以後永不打人了,那還大發讚譽不成?
清朝的殉葬,因為史料文獻記載清晰,做了就是做了,也沒什麼好抹黑或美化。清朝入關前,努爾哈赤規模也不小,但是這是關外民族的傳統,並不是傳承自明朝。皇太極也有傳聞,不過到了入關後的第一個皇帝福臨【順治】,他的活人殉葬記載人數比較少。之後不再有活人殉葬的記載【清承明制,入關後的那部分勉強說是和明朝有關】。和明朝一樣,若是不恢復,何來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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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王家隔壁加菲貓
一個朝代一個令 一代天子一朝臣 明英宗廢棄殉葬跟清朝用殉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而且清朝的殉葬制度到康熙也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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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唐安西軍騎兵都尉
從大秦開始,中國已經進入封建社會。
封建社會,比奴隸社會,是提高一個等級的先進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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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明朝末期,已經出現資本主義的萌芽。
可是,愚昧野蠻落後的滿清,打破了這個程序。
建奴是部落體系的奴隸制社會。
包衣、奴才,已經失去人身自由,成為主人的附屬品。
這是一種明顯的倒退。
(奴隸社會的一個標準,就是活人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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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建奴奪取天下,成立滿清的時候, 並沒有改變其愚昧落後野蠻的本性,堅持推行奴隸制。
滿清,從沒有把自己當作國家的主人,履行統治者的義務和責任。
只會,把其他民族都當做可以隨意屠殺、掠奪的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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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朝代,從建立到覆滅,一直起義不斷。
只有滿清統治時期,各個民族都無法忍受滿清的屠殺、壓榨,都有反抗起義的記錄。(苗族、壯族、維族、藏族、漢族、臺灣高山族、海南島黎族、畲族、等等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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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炒米視角
殉葬從商周到清朝一直存在。不過原本在秦朝的時候,中原王朝已經開始用陶俑逐步代替人殉了,漢唐時期趨於文明只發生過很少的幾次活人殉葬。
不過自宋以後,一方面受草原文明影響;一方面女人地位一落千丈,導致了女人殉葬又開始流行起來。
明朝是按照商周古禮,又恢復了嬪妃殉葬制度,但是最終被朱祁鎮給廢了。而建州女真從上到下通行人殉習俗。
建州女真好殉葬,不分官民,上下皆然,“夫死妻殉”是定法,就是老公意外死亡了,老婆如果不自殺殉葬,那就可能為其他族人不容。
滿清入中原後,就把“夫死妻殉”的定法,帶到中原,推廣全國。這也導致了清朝民間各地官府為了鼓勵妻妾殉夫,給她們榮譽,稱其為‘烈女’、‘節婦’,並修書、立牌坊。實際上一直但清末都未根除。
而宮廷裡,更多了一份權力鬥爭的意味。最有名的便是多爾袞的母親阿巴亥被生殉了努爾哈赤。
其實除了努爾哈赤死後有生殉的;皇太極死後,妃子敦達裡、安達裡也被殉葬了;順治死後,妃子楝鄂氏、傅達裡也被殉葬了;多爾袞死後,他的侍女吳爾庫尼也被殉葬了。
不過後來在宮廷裡絕跡了,因為康熙非常巧妙地破解這個問題,康熙12年(1674年)禁止八旗以奴僕殉葬。而清朝的後宮幾乎都是出自內務府,所以這一招也就徹底廢除了嬪妃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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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蟈蟈的文史原創
殉葬是中國歷史上一項非常殘忍的制度,從奴隸社會時代一直到封建社會時代,時斷時續,斷斷續續存在了幾千年的歷史,而之所以此項制度有如此的生命力,最關鍵的就在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體制本身,奴隸主對奴隸、地主階級對平民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以及森嚴的等級關係所決定的,奴隸主和王公貴族對奴婢可以任意殺害的特權。
人殉宮女
明朝從朱元璋開始重新採用了人殉這種制度,在他死後就用了大量的妃嬪宮女太監作為陪葬,在其後的朱棣、朱瞻基、朱高熾等等都採取了殘忍的人殉制度,手段殘忍、亂殺無辜,而本以為按照如此的發展形勢下去,人殉這種制度將會繼續延續下去,但是在明英宗時期,當其二次當上皇帝之後,在其去世前夕,他特意下旨廢除人殉制度,自此,人殉制度在明朝開始廢除,轉而由人殉變為陪葬品。
影視劇中的董鄂妃
而當明朝滅亡後,清朝入主中原建立大清王朝後,人殉制度再一次被統治者所採用,清統治者用定法的形式將殉葬制度化:二月壬戌,定喪祭例,妻殉夫者聽,仍予旌表。朝廷是鼓勵民間採用人殉制度的。而清朝在入關之前就已經採用了人殉制度,如當努爾哈赤寵愛的孝慈高皇后去世後,努爾哈赤下令服侍過她的四個婢女生殉。當努爾哈赤去世前要求大福晉阿巴亥殉葬,另外還有兩位庶妃一起。皇太極死後,章京敦達裡、安達裡殉葬,順治時期,他非常寵愛的董鄂妃去世時,順治帝為了怕董鄂妃在另外一個世界孤單,欲將太監、宮女30名悉行賜死,免得皇妃在另外世界中沒有服侍者。後被勸阻。順治去世後,妃楝鄂氏、侍衛傅達裡從殉。而且在民間也發生很多夫死妻隨的事情。
如題目所問,為何被明英宗廢止的人殉制度在大清朝又死灰復燃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努爾哈赤
【1】清朝入關前後還存在很濃厚的奴隸社會殘餘。清朝是又後金轉變而來,在入關之前,後金政權一直生活在東北的白山黑水之中,他們在東北之間馳騁爭奪地盤,要求漢族遵照他們的習俗來生活,而他們最早作為遊牧民族,帶有很濃烈的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對於手下的努力有隨意的處置權,為了保證奴隸主死後依舊享受到生前一樣的待遇,所以縱容了人殉制度的發展。
阿巴亥
【2】維護權力穩定的需要。人殉制度是清除政權交接時風險因素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皇帝死後,後任者繼承這個過程中存在很多潛在的威脅因素,其中最大的就是外戚干政,所以在先帝去世之前,他根據自己的研判而下旨對潛在的威脅進行剷除,於是以人殉的方式剷除繼任者面對的風險,如努爾哈赤讓大福晉阿巴亥殉葬就是出於避免阿巴亥掌權而導致權力不穩。
玉璽
【3】封建皇權的殘酷性所決定的。封建皇權統治下的社會,階級等級森嚴,彼此之間有明確的界限,尤其掌握皇權的一方有寬泛的生殺大權,對於手下有很隨意的處置權。所以當掌權者去世後,為了能夠在他們認為的另外一個世界依舊享受到生前的榮華富貴、眾多僕人服侍等等,於是按照生前的生活的需要,將一些妃嬪、宮女、太監進行人殉,以便在另外一個世界依舊享受到他們的服侍。
殉葬坑發掘
【4】愚民政策維護統治的需要。這一方面主要是統治者出於維護自己的統治而採取的,上行下效,皇家都採取人殉的方式,而且以成文法的方式鼓勵民間採取這種方式,實際上宣揚的是一種忠君的思想,也就是封建社會的“三綱五常”,透過推行這種制度,進而從民間到朝廷建立起愚忠的思想,以便統治階級更好地維護自己的統治。
而清朝的人殉制度和明朝的人殉制度又有不同的特點:
一是政治目的性較強,明朝的人殉都僅僅是為了保持自己死後能夠依舊過上生前一樣的生活,而清朝時出現了為了維護權力順利交接的目的。
二是有的人殉發生在皇帝寵愛的妃嬪上。努爾哈赤、順治帝都是在自己寵愛的妃嬪上採用人殉,而明朝都是用在皇帝自身。
三是人殉規模小。清朝的幾例人殉行為在規模上要比明朝小很多,僅限於幾個,而不像明朝時期的幾十個等等。
四是出現臣子主動殉葬行為。
雖然在康熙十二年即1673年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僕隨主殉葬,結束了這一殘酷的習俗,但實際上民間依舊存在這種惡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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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鹹魚閒聊
據目前所考,人殉起源於殷商時期,這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殉葬制度,歷代以來,能夠“享受”到人殉的無不是以君王諸侯為代表的統治階級,而殉葬者往往都是身份低下的奴隸,尤其女性居多。
孔子曾說過:“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這也是對當時人殉的強烈譴責。
雖然自春秋戰國時期,對於人殉現象的譴責從未消散過,但人殉卻一直沒有消失,秦代之前是人殉的第一個高峰期,《史記》記載過“先帝(秦始皇)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
但是自漢朝開始,人殉現象便出現的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動物,人偶木偶,大量的金銀玉器等陪葬,像漢武帝駕崩後,隨葬的動物及金銀玉器雖然非常多,但卻沒有一個活人,漢武帝時期的幾千後宮妃嬪,宮女沒有一個因此而死,如果結合漢武帝生前的性格來看的話,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奇蹟。
不過,雖然自漢朝起人殉現象少了,但不代表完全杜絕了,在很多邊遠山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內部,人殉依舊存在。而一千多年後,明朝迎來了人殉的第二個高峰期。
此次點燃人殉之死灰的便是明太祖朱元璋。據考,為朱元璋殉葬的妃嬪有40名,為朱棣殉葬的妃嬪有16人,為朱高熾殉葬的妃嬪有5人,為朱瞻基殉葬的妃嬪有10人。
雖然為皇帝殉葬的都是妃嬪,但絕大多數都是沒有留下子嗣品級非常低的妃子,不過也有例外,比如為仁宗朱高熾殉葬的郭妃,她生前已經育有三子,且位居貴妃,但也為仁宗殉葬,也因此對於她的殉葬,當時及史書頗有微詞,認為她非常的無辜。
雖然這些殉葬的妃嬪生前地位低下,但死後享受的殊榮卻非常高,在她們死後,朝廷會降旨對她們進行追封及追加諡號,對於她們的家人也會給予非常高的補償,《明史》記載:
太祖崩,宮人多從死這。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三宗皆然除此之外,她們還會獲得一項非常高的榮譽,那就是:
凡陪葬諸妃,歲時俱享於殿內即這些人死後,她們的靈位會被供奉到祭祀的大殿之內,接受後人的祭拜。
雖然陪葬的妃嬪死後能享受無限哀榮,其家人也能得到非常高的回報,但是對於她們本人而言,實在是太過殘忍。
到了明英宗朱祁鎮繼位後,便曾一旨下令廢除過人殉,不過當時他廢除人殉是有一個前提的,《明史》的記載是這樣的:
英宗崩,遺命東宮過百日成婚,不得以宮妃殉葬透過上述記載,我們不難看出,英宗廢除人殉的理由是當時身為太子的朱見深還有一百天要大婚,不宜見血。
雖然英宗廢除人殉不是出於對殉葬者的同情,但卻開啟了明朝君主不再使用人殉的先河,到了明憲宗時期,朱見深為了表達對父親的尊重,進一步明確了廢除人殉,也就是說,明憲宗禁止人殉也並不全是因為人殉本身的殘忍。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明憲宗明令禁止使用人殉,但各地藩王以及偏遠地區,人殉依舊存在,為此憲宗皇帝還曾大加斥責過。
到了清朝,人殉制度再次得到短暫的興起,自努爾哈赤到皇太極再到福臨,清朝三代帝王都有妃嬪為其殉葬,不僅是他們,像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鄭親王濟爾哈朗等大清鐵帽子王,他們死後也有妃嬪侍女等為其殉葬。
關於清初的人殉,有一點與明朝時期的人殉不同,那就是,清初的人殉是女真人自古以來的舊俗,而不是繼承漢人之習俗,他們的人殉並不僅僅存在於滿清上層階級,普通百姓之家也會有人殉現象的發生,因為在入關之前,女真人便有“夫死妻隨”的習俗,滿清入關後,在沒有被漢文化深入影響之前,這種舊俗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保留了下來。
但不管是明朝時期的人殉還是清朝時期的人殉,其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活人為死人殉葬,而這種殘忍的殉葬方式直到康熙在位時期才下旨將其廢除。
事實上,康熙皇帝才是真正的,出於對人殉的深惡痛絕因而決定廢除人殉的,而明英宗和明憲宗則是帶有一定的目的性,所以人殉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還是在康熙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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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圖文繪歷史
開篇先講一個故事,崇德8年,也就是公元1643年,清太宗皇太極去世,有兩個八旗將領,安達裡和郭達裡,這兩人出身比較低微,當年是皇太極帶出來,在戰場上屢立戰功,都封為了牛錄章京,這是個中級武官,相當於四品佐領,這兩人感謝皇太極的“恩典”,主動提出來殉死陪葬太宗,於是這兩人殉死,按超品待遇陪葬昭陵,被尊為“忠君”典範,官位由牛錄章京提升為梅勒章京,相當於從二品副將,子孫世襲,族人永遠免除各類役使,世受殊榮,算是一死廕庇世代後人。
圖為安達裡墓碑,現藏於瀋陽博物館。安達裡和郭達裡為主子殉死,是清初遺留的殉葬現象唯一實證,史料中也能找出滿清八旗殉葬的例子,比如八大鐵帽子王之一豫親王多鐸死後,有兩個福晉請殉,縊之;攝政王多爾袞死後,有侍女吳爾庫尼殉葬;鄭親王濟爾哈朗死後,有姬妾5人殉葬;此外還有議論紛紛的,努爾哈赤死時,皇太極逼死多爾袞之母大妃阿巴亥殉葬,順治死時,董鄂妃為情殉葬的事例,從以上可以看出,在清初是有殉葬,特別是奴僕隨主殉葬的惡俗的。
圖為晚年康熙像。清初的殉葬並不是明朝傳下來的,而是滿州八旗人在關外時,自己遺留下來的,《池北偶談》記載“八旗舊俗,多以僕妾殉葬”,其實殉葬是奴隸社會的產物,當中原王朝屢次禁止人殉後,北方的少數政權仍處於奴隸社會階段,殉葬就被保留下來,所以滿州八旗的殉葬是與生俱來的,且他們的殉葬還區別於明朝的殉葬,滿州八旗是僕妾殉葬,明朝是宮人殉葬。
朱元璋殉葬的妃嬪宮女們埋在明孝陵的西邊,也就是今天的植物園內。明朝從朱元璋開始,恢復了宮人殉葬,歷建文、成祖、仁宗、宣宗5代,使用了大批宮人殉葬,直到明英宗朱祁鎮臨終前下遺詔“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於是明朝殉葬從此被廢止,1644年清人入關,也帶來了自己的殉葬制度,到順治時一度在皇室盛行,隨著漢文化影響和社會進步,到了康熙時,漢人御史朱裴上奏建議廢除殉葬制度,於是康熙12年正式下詔,禁止八旗奴僕隨主殉葬等現象,清朝的殉葬制度在康熙時被廢除。
鎮巴縣碾子鎮的貞節牌坊,立於咸豐三年,由青石嵌構而成。但需要注意的是,明朝和清朝統治者雖然都廢除了殉葬制度,但僅限於皇室宗室勳貴等上層階級,對於底層廣大的老百姓卻沒有限制,從宋朝以後,漢人的貞節觀念越來越嚴重,到了明朝更是反對再嫁,甚至有丈夫一死,婦人以身殉命、自縊、自刎、飲毒、絕食等現象,社會上把這種殉葬貞節看作道德品質的典範,明朝政府不但大力表彰貞節現象,還送匾送糧,免除其後人徭役等;清朝對婦隨夫死的烈女,也會受到旌表,由地方官發放撫卹,並在家鄉立牌坊,清朝《古今圖書整合》一書統計了從東周到清康熙時期節婦、烈女的數量變化表,明朝烈女有8688人,清朝烈女有28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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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希望星晨58298869
活人殉葬,殘忍而野蠻,古代叫人殉,就是以活人作為死者殉葬品的醜陋葬俗,以卑微者殉尊貴者為常見。中國第一個皇帝秦始皇嬴政死後,活人殉葬者數量之多創造了歷史之最,所以,叫嬴政為暴君沒有人反對。
但到了漢朝,此慘絕人寰的惡俗慢慢衰退,到了唐朝在中原地區殉葬現象基本上絕跡了。可是,到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後,人殉又開始死灰復燃了。中國活人殉葬的現象,真正終止於康熙帝。
這個愛新覺羅·玄燁不動聲色地擒了鰲拜,處心積慮平定了三藩,費盡周章收復了臺灣,還御駕親征打跑了準噶爾,把沙俄老毛子驅逐出境外,整治得沒有了脾氣。但,我認為真正體現了他作為領袖的英明之處,就在於他廢止了殉葬制度!
1.中國在春秋時代就形成了殉葬制度。
只是到春秋晚期,奴隸制搖搖欲墜,人殉的作法開始遭受了攻擊。
公元前621年,秦穆公離世用177人為之殉葬,這其中有三名德才兼備的良人士。時人為此作了《黃鳥》詩以表達對死者的懷念和對暴君的憎惡。
不過這個時候,以婢妾生殉的惡俗也逐漸受到抵制與摒棄。
齊大夫陳子車死後,他的弟弟陳子亢在關於殉葬問題上有了驚人言論,叫人服氣!當時,陳子車的妻子和總管商定以婢女搞人殉。陳子亢說:“哥哥在陰間,沒有誰比他的妻子和管家陪他更合適的了,你倆堅持人殉,我就準備用你們二位為哥哥生殉。”。子車的妻子與總管只好作罷!
到了戰國,人殉基本上改用木製或泥制的人形偶像殉葬。這在葬禮上是個不小的進步!
秦國在戰國時的公元前384年正式廢止人殉。
不過,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又發生了大規模的生殉事件。
為秦始皇嬴政殉葬者很多。太史公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
“二世曰: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這說明,為秦始皇殉葬的主力後宮中的女人。
秦二世而亡後,到漢朝殉葬制度在衰退。及至漢武帝駕崩,並沒有生人殉葬!
到了唐朝,殉葬現象在中原地區幾乎絕跡了!
2.要飯出身的朱元章,建立大明後,使殉葬制度又死灰復燃了。而明英宗朱祁鎮又率先身體力行,廢除了這一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殺功臣從不眨眼,視人命如草芥。他死後,共有40個妃嬪為其殉葬(有兩位死於老朱駕崩之前)。以後,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又開始了人殉。
不過,明英宗朱祁鎮臨終時,作出一個決定:他宣佈從自己開始,廢除人殉制度。這位作了外族俘虜的帝王,使大明王朝的精銳部隊幾乎喪失殆盡,又殺了延續大明王朝壽命二百年的功臣于謙,頗不得人心!但此舉令人感佩,讓自己少了唾罵!
他的繼任皇帝明憲宗朱見深在臨終前也謹尊父親遺囑,再次強調不要搞殉葬,由於這兩代皇帝的堅決抵制,使大明以來的人殉現象在制度上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3.明朝朱祁鎮廢除了殉葬制,為何滿清又恢復了這一陋習?
殉葬制到滿清又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復是出於政治的原因,且與清太祖努爾哈赤有關。
努爾哈赤病死時,阿巴亥殉葬,“俟吾終,必令殉之”。
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年僅12歲,在清太祖孝慈皇后去世後,被立為大妃。阿巴亥為努爾哈赤育有3子,分別是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這三子均擁有貝勒之位並各掌管一旗。她晚年最受寵努爾哈赤的寵愛。
後金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正月,67歲的努爾哈赤在山海關外遼西寧遠被袁崇煥的紅衣大炮所傷,幾個月後,死於渾河的船上,距今天的瀋陽40裡。
阿巴亥是努爾哈赤臨終前唯一的陪伴人。努爾哈赤生前尚未正式確立繼承人。按照曾制定的“大汗共推”之說,在各方的角鬥下,皇太極被推舉為新汗。
而八月十二日卯時,‘’四大貝勒‘’宣稱先帝曾有遺言:‘’大妃從殉‘’。這樣,三十七歲的阿巴亥被逼殉葬,她以自己的死確保三個兒子的平安,與努爾哈赤同棺斂葬。
按理,育有三子的阿巴亥不應該殉葬,顯然,皇太極是以為先帝殉葬為藉口,來處死這位長袖善舞的大妃,為自己除掉政敵!
除了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的4位宮女也一塊殉葬了。
接下來,清太宗皇太極、清世祖福臨、睿親王多爾袞都搞了人殉!康熙年間,御史朱斐上奏稱:
“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公元1673年即康熙十二年,英明神武的康熙帝正式下詔,禁止奴僕隨主人殉葬。從此以後,帝王死後的殉葬制度才在中國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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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元二使安西
明朝朱祁鎮廢除了嬪妃殉葬制度,為何滿清又恢復了這一陋習?
殉葬制度一直都有,隨著文明的發達,逐漸衰落,但明朝朱元璋又重啟罪惡,延續了幾代,直到明英宗時期才廢止。滿清的殉葬與明朝並不完全相同,不是形成定製,更多的是基於政治鬥爭的需要。
一、漢人政權的殉葬一直以來,人們都有種誤區,認為殉葬這種野蠻的制度,是少數民族所獨有的,是不夠文明、不夠開化所導致的,但事實上,漢人政權的殉葬並不少見,即使是後世廣為稱頌的盛唐、兩宋,同樣有殉葬之事。
殉葬起源於奴隸社會的人殉制度,奴隸主們為了死後仍然享受,便將大量的奴隸、戰俘處死,而那些姬妾、侍女,更容易成為主人想要帶走的“心愛之物”。
在發掘的西周墓穴中,有大量殉葬遺物,可以分析出殉者多為墓主的寵妾、內侍、婢女、護衛、僕役等,完全是想將生前的生活在陰間完美複製。
不過,隨著奴隸制度的崩塌,為了安撫那些覺醒的奴隸們,春秋時的思想家們,提出了“死後本無知、生者應仁愛”的理論,堅決反對人殉。
曾經熱播的《大秦帝國》、《羋月傳》等電視劇中,我們都可以看人殉的端倪。據說,昭襄王之母宣太后,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羋八子,她在臨終前想讓自己的情人魏醜夫為她殉葬,最後被庸芮勸說放棄這種想法,理由有三,一是死者無知,二是不應以生前愛人陪葬無知死人,三是先王地下會生氣太后帶情人同往。
不得不說,這三個理由逐層遞進,有理有據,宣太后最終採納了意見,魏醜夫免於一死。
《戰國策•秦策》記載:“秦宣太后愛魏醜夫。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魏子患之。庸芮為魏子說太后曰:“以死者為有知乎?”太后曰:“無知也。”曰:“若太后之神靈,明知死者之無知矣,何為空以生所愛,葬於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積怒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私魏醜夫乎?”太后曰:“善。”乃止。”因為思想觀念的轉變,春秋戰國時期,殉葬的風氣有所好轉,但秦始皇時期,因為個人好惡,秦二世胡亥將始皇宮中沒有子嗣的妃嬪都殉葬了,理由是: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
意思就是,這些沒生孩子的女子,也是先帝的女人,放回民間勢必要給先帝戴綠帽,不恰當;養在後宮又浪費糧食,還害得我白白眼饞,也不恰當。不如,就殉了吧!
秦之後,漢朝提倡薄葬,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統治者們信佛通道,對於殉葬的事情也都看淡,轉而煉丹修身,試圖透過另類方式再續陰間輝煌,試想,都想成佛成仙的人,又怎麼能那麼殘忍,搞出一堆殺業來呢?
然而,唐朝,這個輝煌的朝代,人殉制度卻再次抬頭。
看過《武則天》系列電視劇的人都清楚,唐太宗駕崩後,許多妃嬪都被送往寺廟出家,這並非皇帝殘忍、耽誤妃子們的青春年華,實在是用另類方式救她們一命。
出家與殉葬,二選一的話,傻子都知道選前者。
而唐武宗時期,他寵愛的王才人便“自願”殉葬,在武宗死後,她也自縊而死,此舉受到朝野內外一致讚歎。唐宣宗繼位後,為她賜賢妃封號,葬端陵之柏城。
事實上,王才人到底是不是真自願,可能只有她自己才清楚。
史書中記載,武宗將死之際,對王才人依依惜別:“吾氣奄奄,情慮耗盡,顧與汝辭。“才人曰:”陛下大福,安語不詳?“武宗又追問:”說如我言,奈何?“才人無奈答曰:”陛下萬年,妾以殉。“從這些對答來看,王才人恐怕是在武宗的“啟示”之下,萬般無奈才答應了殉葬,所謂自願,不過是權衡之後必然的選擇。
快死的皇帝捨不得你,你還能怎麼辦呢?
類似的后妃殉葬,在《宋史》中同樣有記載,兩宋政治環境寬鬆,婦女權益也有較好的保障,出嫁還能有豐厚的嫁妝,享有財產繼承權。但即使如此,后妃殉葬的事件仍不時發生,當然,這些殉葬大多是後宮女人間的爭風吃醋,妒忌之下,主母將姬妾送去給死鬼做伴,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明代殉葬制度化如果說,從前的宮妃殉葬只是時有時無、未成常態,明朝建國之後,大規模的宮妃殉葬卻幾乎成為定製,人殉竟然成為一種祖制,這就非常殘忍無道了。
明太祖時期,秦王病逝,朱元璋下令讓二妃為秦王殉葬。
到朱元璋崩逝,殉葬的宮妃竟達四十人之多。隨後的明成祖朱棣,遺詔稱“喪禮一如高皇帝遺制”,同樣採取了宮妃殉葬。根據文獻記載,為朱棣殉葬的宮妃,有十六人。明仁宗有四妃殉葬,明宣宗則有七妃殉葬,明景帝死後雖是以親王之禮入葬,但英宗仍以後宮唐氏等人殉葬。可見,在明代,宮妃殉葬乃是常態,是已經形成制度的。
不過,幾年之後,明英宗卻廢除了殉葬制度,認為“殉葬非古禮,仁者所不忍,眾妃不要殉葬。至此之後,近200年時間內,明朝諸帝王的後宮,未再出現殉葬之事,這一突兀出現的朱家祖制,總算沒能再繼續下去。
為何明代前期,會有如此嚴酷的殉葬制度呢?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為了防止女禍。
朱元璋對後宮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同時扼制宦官勢力,扶持女官進行後宮管理。
在總結漢唐以來後宮、宦官、外戚禍亂朝政的經驗教訓之後,朱元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洪武元年,朱元璋讓大臣修女誡,命令後宮嬪妃、內外命婦學習。
《明史》記載:“洪武元年,命儒臣修女誡,諭翰林學士硃升曰:‘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恩寵或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歷代宮闈,政由內出,鮮有不為禍。惟明主能察於未然,下此多所惑。卿等其纂女誡及古賢妃事榀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而以漢代為例,太后干政的事情時有發生,外戚更是擁有足以左右朝政的權力,因此漢武帝在死前賜死鉤弋夫人而立其子。
朱元璋顯然想得更多,波及範圍更大。
有明一代,後宮妃嬪多數出身不高,外戚勢力有限,確實未能釀成大禍。但殉葬制度之下,犧牲的往往是那些無權無勢的妃嬪,除了彰顯帝王的權勢和無情,並無多大用處。
明英宗在經歷土木堡之變後,錢皇后陪他共歷患難,而回國後復辟之事又多有後宮相助,徹悟之下,放後宮們一馬,廢除這種野蠻範後的制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有些祖制,與時代不符,不尊從也罷。
三、清朝的政治化殉葬清朝的殉葬源於民族風俗,滿州舊俗確有殉葬之事,而並非效仿明朝。
《寧古塔志》記載:“男子死,必有一妾殉,當殉者必於主前定之,不容辭,不容僭也。當殉不哭,豔妝而坐炕上,主婦率眾皆下拜而享之。及時,以弓弦釦環而殞之。倘不肯殉,則群起而扼之死矣。“從史料來看,滿人的殉葬,是一妾殉,而不是主婦殉。
那麼,問題來了。
清朝最大的殉葬事件,正是清初努爾哈赤的大妃阿巴亥殉葬。所謂大妃,就是正妃,也就是嫡妻,是主婦,按照習俗,主婦並不是殉葬的人選,妾才是。
而阿巴亥被殉葬,並非努爾哈赤的意見,而是後來繼承皇權的皇太極的意思,目的只是為了除掉自己的皇位競爭者。
阿巴亥當時傳達了努爾哈赤的遺囑,讓多爾袞繼位,而她正是多爾袞等三位貝勒的親生母親,這種情況顯然是皇太極不想看到的,所幸他就借殉葬之名,逼死了阿巴亥,而阿巴亥傳達的遺囑也就不了了之。
清朝建立後,殉葬制度並不常見,另一起殉葬事件則是清世祖福臨,被殉者是他最寵愛的董鄂妃的親姐姐,另一位董妃,而她被殉葬的理由,竟是惹了宮中眾怒。
由此看來,清朝雖也曾發生殉葬事件,但這並非形成定製,而且也非大規模的宮妃殉葬,而只是極個別事件。
殉葬制度與文明相悖離,越是靠近現代文明,這種落後野蠻的制度便越不合時宜,早應隨著歷史的流逝而消亡。
清朝並未恢復了殉葬陋習,陰魂不散的並非殉葬,而是層出不窮的權力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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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水煮汗青
殉葬制度在歷史上流行了很長一段時間,從考古發現來看,早在商朝時期就已經存在了。
從歷史記載來看,明朝英宗廢除了“人殉”這一制度,但到了清朝初期又再次出現,這是什麼原因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先不去分析先秦的殉葬制度,就以明清時期來看,其實明朝初期的殉葬現象是比較嚴重的。朱元璋開啟了嬪妃殉葬制度,不僅是皇帝死後要嬪妃殉葬,就連藩王死後,王妃也會被殉葬。
當然,需要哪些妃子殉葬是有規定的,只要是被冊封為貴妃的,還有生了兒子,而且兒子已經到藩地上任的,這些就可以不用殉葬。另外,如果孃家有立下功績的妃子,也可以免於殉葬。
明朝的這種野蠻殉葬制度被明英宗朱祁鎮廢除了,英宗之後的明朝皇帝以及藩王都沒有用嬪妃進行殉葬。
清朝初期,殉葬制度再次死灰復燃,這一現象既與女真族曾經的傳統有關,也與當時的政治鬥爭有關。女真族的葬俗比較奇特,據《三朝北盟彙編》記載:“其死亡,則以刃剺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死者埋之而無棺槨,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所有祭祀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這裡所說的殉葬就很殘忍了,但實際上女真族在建立第一個王朝金朝的時候,就已經很少採用這種葬俗,金太宗之後,在史料上也見不到關於殉葬的記載。
雖然金朝沒有將殉葬風俗編成制度,但在女真族群裡,這種傳統的習俗還是存在的。因此清朝入關後,這一習俗也就再次帶入中原來。
清太祖努爾哈赤死的時候,大妃阿巴亥和庶妃德因澤被要求殉葬,不過按習俗,阿巴亥是不需要殉葬的,因為她是大妃,又生了三個兒子。但就是因為她的三個兒子威脅到了皇太極,最終被列入殉葬名單之中。
清朝的殉葬制度止於康熙十二年,康熙皇帝明令禁止奴僕殉主。但實際上在禁令釋出後,這一現象還是在民間流行了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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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朱祁鎮在土木堡之變中被俘,成為瓦剌首領也先的傀儡,後來被放回北京。這種險些被殺的經歷是朱祁鎮對生和死的意義有了深刻的認識,因此明英宗朱祁鎮臨終前,下令廢除嬪妃殉葬制度,這是明英宗辦的一大善事。
說滿清王朝又恢復了這一陋習,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滿清王朝的殉葬制度來源於其祖先女真民族時期。部落首領死亡後,一些嬪妃按傳統殉葬,不是全部,從清太祖努爾哈赤到清世祖福臨的殉葬,只是繼承本民族的傳統,與明朝廢除嬪妃殉葬制度無關。滿清定都北京以後,漢化程序大大加快,本民族的一些陋習被廢除,在這樣的背景下,康熙帝下令廢除了嬪妃殉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