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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有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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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季——花開
兩難選擇,艱難選擇,總得做出犧牲,做出選擇。如果有能力就離婚後起訴要回撫養權,如果沒能力要回或者養活,那就只能犧牲一個委曲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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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動中的懶惰派
回答這問題,心情有點沉重。
首先,如果你現在真的處於非常痛苦之中,兩個人經過溝通商量,的確是過不下去了,我的建議就是離婚。很多時候我們為了孩子選擇隱忍,得過且過吧,勉強湊合吧。其實這樣對孩子才是最殘忍的。
因為你們已經沒有夫妻感情,每天強硬在一起,並沒有愛,試想,一個沒有真正愛的家庭會幸福嗎?靠演技?不難受嗎?與其這樣,還不如和孩子溝通,這樣他或許也會很難過,但是,會接受到坦然,這也是一種成長的過程。
再說,離婚可能孩子跟不了你,我能理解,我也是一位有孩子的人,很能理解那種同情,可是孩子不會跟你一輩子,即使他現在跟不了你,畢竟是你的骨肉,拆不了的。離婚後,好好努力,把自己過好,條件好了,多陪陪他,當孩子長大後發現,原來自己的母親這麼優秀,他自己會判斷是不是和你走下去,這一點完全不用擔心。
人的一生很短暫,或許婚姻不能一直是美滿的,那麼中途下車,去發現更好的自己,只有這樣,你才能擁有真正的快樂和幸福。你快樂幸福了,孩子會好的,因為有愛,而不是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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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如笑著
我也面臨這個問題,真的好糾結,現在只能勸沒有結婚的慎重,結了婚的好好珍惜,否則最後受傷的就是孩子。看著孩子還那麼小,捨不得,不希望他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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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之初
婚姻當兒戲,孩子來遮羞?
夫妻感情殆盡,離與不離的焦點轉嫁在孩子身上,這種狀況好像有了群體性。如果不再有挽回的餘地,離婚是不可避免的,別用孩子做擋箭牌或者遮羞布。
結婚和生子有因果關係,生與養同樣是因果關係。孩子是愛情的結晶,也是共同創造的寶貝,所以要傾畢生之力、之愛、之情來護佑其成長。
人生總得扮演不同角色,比如為人夫妻、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等,每一角色都無法推辭,更不得應付和將就著。感情破裂反目成仇不是一兩天形成的,又都在先有孩子之後才產生,那時候都沒有珍惜和在乎孩子感受,已經到離婚地步了還糾結什麼呢?孩子總會長大,也會明白一切的,所以夫妻都是失敗者。再說為了離婚而拋棄孩子,已經是人性缺失問題了,不僅僅是感情缺失。
如果非離不可,正面告訴孩子,由孩子選擇才是正確做法。離婚是無法割捨骨肉親情的,怎麼能拋棄孩子呢?法律也會要求你繼續盡撫養義務的。所以冷靜才不至於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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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珍情實感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精神寄託。父母離婚孩子是無顧品犧牲品。
自已痛苦可以調解,分析根源,
對症下藥,破鏡重圓。既使離婚自己得到幸福快樂,但心時時牽掛孩子,尤其是女性,自己還是不幸福。還是沉浸在人在操營心在漢。所以走一步不如守一步,只要不是大事大非都可以自行調解。雙方靜下心來,都想想自己存在那些問題,先不去考慮對方,如果都能認識自己的缺點和錯誤並承諾改正。我想失望消失,幸福依舊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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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梔子花開mix
離婚是夫妻感情結束的開始,不是阻斷親情的開始,不要因為父母感情不存在了,忽略了對孩子的關愛,無論是哪一個方離家了,都應該常聯絡孩子,不要讓親情缺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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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平裴立峰
離不離婚取決於兩個人沒有感情。如果一味地為了遷就孩子,兩個形同陌路的人生活在一起,對孩子的傷害還是很大的。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就是首先考慮兩個人是不是真的不能走在一起了。如果破鏡了,就不要再想重圓了。至於孩子嘛,作為孩子的父母有責任有義務撫養他(她)長大成人。儘自己最大能力,保護孩子,使其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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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電影人緒哥
感情的問題,真的是世界上最難的問題,古話都說,寧毀一座廟不斷一樁婚!
離婚,一定是自己看不到和他在一起的任何希望和快樂了,只有在自己傷心欲絕的情況下才會想到離婚二字,既然自己都沒有辦法讓自己快樂,又怎能給孩子一個健康完美的家庭呢,與其說離婚對孩子是傷害,不如說是彼此的一種解脫吧!
離婚後斷得了感情,但和孩子的血脈親情是永遠斷不了的,離婚又怎麼能說一定是拋棄了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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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遊移魚小妖
為啥離婚就得拋棄孩子呢?難道非的委屈自己?這是什麼邏輯?
婚姻不幸,在不幸福家庭長大的孩子,豈不是更可憐!?
可以參考婚姻法,起訴離婚,孩子不一定會判給男方的。
孩子在三歲之前是一定會判給母親的,除非母親跑了。
要是孩子大了,那就說法多了,可以多去參考些例子,問問律師,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孩子撫養權。
我身邊大多數的女人,如果離婚,都是帶著孩子走的,很順利的。
當然也有不要孩子的,那是因為兩家離得很近,就是隔壁村,女方覺得跟誰都一樣,反正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她並沒有和前夫鬧翻,屬於和平分手。
我不認為自己忍讓一生以後能換來孩子的感恩!
望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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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情感字典
我以一個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您三句話。
一、所有我們自己的過錯,經過時間的打磨,都會成為永遠的傷痕,刻在自己和孩子心裡,永難磨滅。
二、對方所有目前的不可原諒,多年回首再想,其實有一半的錯,在我們自己身上。
三、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古人為何留了這麼一句看似無厘頭又不可思議的句子警醒後世?因為在佛教盛行的古代,拆廟是罪孽深重極損陰德的。拆十座廟不及一婚,可見拆人婚姻有多麼令人痛恨,何況是自己作死親自動的手!要知道,你今天任性的一氣之下拂袖而去,拆碎的,將是孩子甚至是三個家庭所有人的幸福。他日縱然你贏了天下,又何談半寸榮光?所以即使作為一個外人,我也懇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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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年男人日記
很多人把婚姻痛苦的原因歸咎於另一半,可是很多時候問題的根源在自己身上。因為厭惡自己的生活而投射到另一半身上。
要改變痛苦的生活,先想著怎麼讓自己變得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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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英子陪你走
我正在面臨這樣的選擇,丈夫沒上進心,每天只知道打遊戲,一個女人家裡家外都要忙活,確實很累。但我覺得既然有了婚姻和孩子,就應該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人都想為自己過一回,在責任沒完成前,學會提升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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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英謂有理
首先要清楚你為什麼要離婚?主要原因在對方還是自己?婚姻是不是真的已經走到盡頭無法和好?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如果真的愛孩子,靜下心來想想自己婚姻還能不能挽回,如果有一絲希望都不要放棄!
如果離婚真的不可避免,作為成年人的我們,首先要學習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婚姻破碎對孩子的負面影響,要盡最大努力跟對方達成對孩子的一致認知:無論離不離婚,爸爸媽媽都是世界上最愛你的人,並且離婚跟孩子沒有一點關係。
只有讓孩子有安全感了,你離婚才能心安,對麼?加油!用自己的行動和成長,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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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雲心依若
如果你的年紀比較大了還是堅持下去吧,如果年紀還比較小,那就重新考慮一下是不是真的要及時止損,因為痛苦的可能不是你一個人,對方可能是拖家帶口的讓你或者你和你的父母一起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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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愛生活m愛家人
親,估計,你糾結時間不短了,每天都在煎熬。看你們問題出在哪裡?如果是夫妻底線問題,就不要猶豫了,立馬離婚吧。如果是性格,瑣事,吵架不休,你就再忍耐下。和物件溝通下,各自反思自己的不當,問問內心,真的過不下了麼?非得離婚麼?不能自己試著改改麼!可以兩人稍微分開一段時間,心平氣和的考慮些日子,也可以去旅行一圈。不要讓離婚的念頭和對方的不好,一直充斥你腦海,影響你的思考!如果還是沒任何改觀,就勇敢邁出去吧。以後,多補償下孩子,畢竟他們最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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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用心愛你40
有些前提不明確,所以不好回答。關鍵問題是“為什麼離婚就得拋棄孩子呢?”
這裡沒有說明,我只能根據以往的經驗做一下推測:提問者是一名經濟不獨立的女性。她認為丈夫對自己不好,可能是不關心,也可能是有家暴、出軌等行為。因此,不離婚就會承受痛苦。但是因為經濟不獨立,所以離婚只能放棄孩子的監護權,令母性備受煎熬。
如果上述推測沒有錯的話,應該說提問者對自己目前的處境負有很大的責任。和許多已婚女性一樣,她的問題是還按照傳統,認為生孩子是為了男人。男人應該大大領情,並在愛情的作用下,自願付出物質和精神關懷,並做到不離不棄、守身如玉。
這種期待能實現嗎?只要在工作日去民政局看一下等待離婚的隊伍,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不靠譜了。自從法律允許離婚以來,白頭偕老已經只是一種願望,而不能當做必然的目標了。因此,我一再告誡已婚女性“不要放棄經濟獨立、不要把孩子當作私產”。只要做到這兩點,那麼婚姻的主動權就掌握在你的手裡;否則,就會存在提問者正在面臨的風險。
現在的問題,首先是“你的痛苦究竟源於什麼?”如果是家暴,那麼這種行為絕對不能容忍。如果沒有能力帶著孩子走,就不妨把孩子先留下,然後自己努力掙錢,有了能力之後再要求變更監護權。如果是認為男人對自己不夠好,那就要向男人明確地表達不滿和期待,爭取他的改變。同時降低對婚姻的期待,沒有期待就沒有傷害。然後亡羊補牢,按我的建議去操作。只要自己有了獨立的經濟來源,男人又和孩子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他就會更害怕離婚的影響,你就對離婚的前景泰然自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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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徐強律師
離婚並不一定非要拋棄孩子,你可以選擇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可以選擇以後經常去看望孩子。
離婚,如果你不想放棄孩子,那可以考慮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你能夠爭取到,那不就不用和孩子分離了嗎?就算最後沒有爭取到,也還是有退路的,可以經常帶孩子出去玩,多陪陪孩子。
探視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對方無權剝奪。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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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仲夏夜之夢5566
離婚就得拋棄孩子,不離婚就自己痛苦,怎麼辦?我相信你此時一定心裡很矛盾很糾結,覺得自己眼前只有兩條路,可是哪一條都不得以。
很多時候我們陷入了“不是打,就是逃”的兩難境地:要麼他退,要麼我退;要麼你死,要麼我亡;要麼反抗,要麼忍受......在一次次糾結中消磨了自己的心智,消耗了自己的感情。有沒有想過,很可能這種看法是錯的,其實你還有第三選擇。
你一定覺得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對另一半已經忍無可忍。可是,當初你們肯定也有過幸福時光,而且孩子都生了,從成本角度來說,離婚是雙輸,兩人都會有強烈的挫敗感。不對,其實是三輸,甚至四輸五輸,因為孩子其實是更大的輸家,他沒有做錯,卻要承擔你們感情破裂帶來的不良後果,還有雙方的父母,一定也會承受額外的壓力。
你們夫妻的爭執從博弈角度來說,不一定是零和博弈,不是你贏就是他贏,你的輸成就了他的贏。離婚一般是非零和博弈,雙贏或者雙輸。所以,我的想法是,如果能夠達成共識,取得雙贏,那麼各自安好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如果很可能雙輸,那麼不妨試試另一種相處模式。
覺得日子過不下去的一方一般在關係中處於相對的弱勢,要麼收入低,要麼被輕視,他(她)有強烈的改變現狀的願望,並把這麼願望寄託在改變婚姻狀態上。但真相往往是,沒有絕對的天作之合,大家都需要讓步需要改變需要磨合;即便是天選之侶,也一樣有麻木有疲倦的時候,有三年之癢七年之癢,所有的婚姻都不是一勞永逸的,都需要長期用心經營。
還有一個比較戳心的事實是,如果你在婚姻中處於相對弱勢,更好的保護自己也保護孩子的方式是讓自己變強大。提高外形的吸引力,美化身材改善氣質,提高自己生活做事的能力,讓智商和情商都叫人羨慕,必要的時候讓自己變得不好惹,為自己和孩子爭取更充分的保障(有錢有地位有後援)。當你變得更厲害之後,回頭看看那些曾經困擾你的問題,你會發現它們都不再是問題!
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解決之道,希望多一個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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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隱塵
離婚就得拋棄孩子,不離婚就得自己痛苦,真是進退兩難,魚和熊掌實在不能兼得,那就幫你分析分析:
一、先來看孩子:
1. 如果你的孩子大於12歲。
為什麼是12歲,因為12歲的孩子基本已經形成自己的個性,習慣,也有判斷是非的能有,更有自己的想法,也基本能夠獨立處理自己的事情。
這時,你的婚姻不論是哪方面的原因,總之是讓你苦不堪言,那麼你的選擇應該是離婚。先讓你解放出來,即使沒有孩子的撫養權,孩子還是你的孩子,他們都會明白你離婚的原因和帶不成他們的理由,至於能不能理解那是後話了。
而且即使你老公以後再娶,起碼不害怕孩子會遭到虐待,即使孩子們的父愛會分一半出去,但生活上不會有太大的虧待。
正常情況下,大部分孩子都會讓自己活得自在。其中也許會有一部分孩子此時出現嚴重的叛逆,但這不是大部分,只是小部分。
隨著年齡的增長,都會慢慢好轉。
如果你此時不離婚,那麼你會一直痛苦,耽誤了時間,浪費了青春年華。
2. 如果你的孩子12歲以下。
那麼如果不到萬不得已,把婚姻最遲也拖到男孩5歲左右,女孩12歲左右。
原因,依然是如果孩子太小,你們離婚,娃的身心還正處於塑造和發育期,這時如果耽誤那是一輩子的事。
常說: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
寧可要討飯的娘,不要當官的爹。
如果娃太小離婚,即使後媽不壞,那又有幾個後媽會把你的還是視如己出,假如他們再有自己的孩子,即使不在生活上受虐待,也會在精神上受冷落,而此次此刻的娃都是異常的敏感,常常懷著一顆玻璃心。這都會影響他們正常的身心發展,有的甚至會影響一生。
二、再來看婚姻:
婚姻最讓人無法忍受,不想忍受的痛苦一般應來自:
1.無愛、無性或者無話。
2. 婆媳關係惡劣,老公始終站在老孃的一邊。
3.老公出軌了,讓你覺得像吃了個蒼蠅一樣噁心。
4.家庭暴力。
5.老公沾染黃賭毒。
6.老公不思進取,好吃懶做遊手好閒。
除了這些,其他的理由都不是問題,不足以讓你不離婚就覺得自己好似處在水深火熱之中,不在這裡爆發便在這裡滅亡。
本來就是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那有什麼十全十美的婚姻。
即使你放棄了這段婚姻,你就能保證下一段就是永遠的陽光燦爛,婚姻本就在於經營,如果不願經營,給你一百段婚姻,也感覺痛苦。
再即使你可以帶著孩子離婚,你就能保證你帶給孩子們的會比他們留下的更好。如果是男孩,你就能確定能把他教育好,男孩還是需要父親教育,那缺失的父愛,你怎能彌補的了。
如果是女孩,你就怎麼能保證帶著她改嫁,就不會遇到人面獸心,狼豺虎豹。
其實在孩子們的心裡,有多少大人並不知道,一個完整的家對他們來說有多麼的重要。他們有時的要求真的很低:只要能在同學面前說我爸爸媽媽怎麼樣,那就是他們最驕傲的時刻。
三、最後:還是四個字“權衡利弊”。
你的一生不是全為孩子而活,也不是全為自己而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且行且珍惜。
龍應臺說: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而這場難得的緣分,對孩子的教育是父母一生的重大課題,也是推脫不了的責任。
同樣,面對無法重頭再來的人生,善待自己也是必須的課題。
望都能權衡利弊,認真考慮。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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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來到人世間,都是手握單程票,凡事都有因果,理性對待,孩子是無辜的,我們不能讓孩子的身心因為我們受影響,建議大家都冷靜冷靜,推心置腹的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