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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劍雨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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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懶惰的貓王
如果是全款買的房無所謂,婚前財產能住就行,如果還要婚後按揭還款就要考慮一下,畢竟婚後財產是雙方的,這個法律有規定,可以參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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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心語
這個事情,
1.往好的方面想,
男方是想有個新房子結婚,喜慶,體面,
而且也讓女方進門後,
住得舒服些,日子過得更好。
換一個角度,
往不好的方面想,
這是男方的婚前財產,與女方無關。
也就是,
只要不離婚,女方能在房子里居住,
如果離婚,房子就與女方無關。
所以,
不建議把婚姻跟房子聯絡起來,
有經濟能力,就自己買,
暫時沒有經濟能力,就不買。
該結婚結婚,
讓房子的事情歸房子,
婚姻的事情歸婚姻。
至於其中一方買房子,
可以先約定好,
是全款買,還是付首付然後一方自己還房貸,還是付首付然後雙方共同還房貸。
把話先說清楚,
達成一致,
以免因為房子及還房貸的事情婚後引起矛盾,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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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親愛的木木
說實話,男方這樣做無非就是為了一個婚前財產。這樣日後離婚了,你也和這套房子沒關係,雖然難以接受,但是具體問題還得具體分析。
如果是男方全款買房,那無可厚非,你還應該謝謝他有這個能力,讓你不用操心房貸。接下來就好好經營兩個人的日子,當然如果離婚了,這個房子和你也是沒關係的。如果擔心自己離婚以後一無所有,那也可以利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可以買二套房,這個就是算夫妻共有財產了。
如果男方是貸款買房,並且婚後還要和你一起承擔房貸的,那你就可以要求他寫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最後離婚,男方給的首付還是要還給人家的,你可以要求對於房貸和房屋升值的部分進行分割,這個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從我的角度來看,結婚過日子過於看重利益也不好,兩個人共同經營才有好的未來,算計自己的愛人,永遠是得不償失。
糾結這些問題有什麼用呢?想多了,勞神!你有錢就投進去寫兩人的名字。沒錢的話就不要想多了!誰投的錢就寫誰的名字。
有了真愛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是個關鍵問題。結婚後都希望白頭到老。現在還沒結婚就想的很“深遠”,這感情基礎需要再牢固一下哈!
我有個建議,孩子長大了,也很乖乖!就把父母的名字改成孩子的名字。不是說著玩。我買了新房子媳婦說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我說,寫孩子的名字!
真無所謂!也不是不過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