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子呤

    法官判決看心情,你懂的,不會理會社會普遍的看法,一樣的案情,不同的法院判決不會相同,怎樣判都有法律依據,不要說是兒戲喲

  • 2 # 使用者SD綠水青山

    法律應該改革,凡喝酒期間,在沒有人勸酒的情況下,自己因飲酒造成身亡或重病,其他人不負責任。若因某人強行勸酒所致,由勸酒人負責。因為自己的疾病和酒量別人不知道,同桌人也沒有權力和理由不讓你喝酒。所以出事了不能牽連所有人。

  • 3 # 五點燈530

    全國禁酒吧!不然朋友來你家吃飯,討杯酒喝,你說沒有還說得過去,他自帶酒來,你說不準喝,那這飯還吃得下去嗎?他平時是三杯的量,才喝了一杯就出事,還來不及阻攔他就出事,那真的是倒黴透頂了,“無酒不成席"這話從中華詞典刪除吧,戰爭發生時,總攻前的壯行酒也取消吧!

  • 4 # 丫JL

    現在父子、母女、朋友之間為了不多的錢財動不動就上法院打官司,親情友情一錢不值。成年人到任何時候都是自己健康的責任人。法治社會照樣需要親情友情。

    在不知不覺中,從你出生到你入土,情一直陪伴你,就像人離不開空氣一樣,人一生始終離不開情。

    法律之劍是對壞人的!

  • 5 # 蕊蕊向日葵

    社會一直呼籲要有愛心,要見義勇為,多些好人!現實是有人摔倒能跑多遠就跑多遠,不管是真是假,餘光都不能瞟到,要不又是連帶責任!看到小偷搶劫強姦,不要管不能管!被別人毆打就算被打死也不能還手,更不能把對方傷了!連聚會喝酒旁人都有責任!只是覺得搞笑!旁人是不是可以反告死者家屬,為什麼不提前告知死者會死,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權

  • 6 # 熊貓電視匯

    有一次我去朋友的宴席上吃飯,因為我們這邊是農村嘛,都是在家裡辦酒席嘛。我是不想喝酒,然後就隨便做了,看起來都比較不會喝酒人湊一桌,跟我同一桌有個老人,85歲。同桌上有兩三個人喝酒。我不知道那個老人會喝酒。兩三個會喝酒,明顯認識這個老人。那個老人咳嗽。那兩個中年人跟那個老人家說,白酒來一杯怎麼樣?那個老人說不行,我感冒咳嗽了,不能喝了。結果tmd那兩個男的也給他倒了一杯白酒。然後那兩個中年男的還說幹了。我操,那個老人家直接一杯白酒就幹了。當時嚇得我他媽直冒冷汗。第二杯還是一樣幹了!後面那個老人家咳了差不多5分鐘。嚇得我酒席吃了一半跑了,我日喲,先不說老人家能不能喝酒,就他那歲數能這樣子幹嗎?換做年輕人也不一定這種喝法。我看他咳咳了5分鐘,氣緩過來了。我是當時就嚇的差點斷氣,我意思意思下說我中午還要陪客戶吃飯,就先這樣子了,跑了。

  • 7 # 黃樂夫律師

    按照《民法》過錯責任原則,作為有民事責任能力人,自已喝酒要承擔責任,請客人或組織者(提供了白酒),勸酒,陪酒者應當承擔責任。其他人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不然政府,廠家,銷售單位都要承擔責任?

  • 8 # 黎濤微世界

    喝酒死亡了,不管你有沒有喝酒,有沒有勸酒,到了法院,以諸多的案例看,家屬起訴8萬,基本上判你賠償4萬或3萬,想一分錢不拿,你可以試試。

    我挺煩分析來分析去的,如在酒桌上誰勸酒誰沒有勸酒了;喝死的人是誰領來的;在婚宴上大家都不認識才坐到一起的;喝醉了誰送他回家等諸多理由,在實際判例中根本沒有什麼大的作用。

    只要你坐在一桌了,家屬就認為你們視同認識了,在沒有實時監控和錄音的情況下,你嘴再能說、辯得再巧,也是枉然。

    身邊例項,單位同事幾人出去吃魚,兩人開車根本沒有喝酒 ,一個人後開著車趕來了。他們在一起吃了接近兩個小時飯。在回來時,後趕來的人開車拉著一人,出車禍全死了。

    知道參加吃飯的幾人都拿多少錢不,一個人兩萬元。酒駕死者家屬和坐車死者家屬把官司打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呢。因為酒駕死者是坐車死者找來喝酒的,而坐車死者是在車禍中死亡的,雙方各執一詞,糾紛不斷。

    在酒桌文化還挺流行的今天,喝酒時真需要注意了。在酒桌上能喝多少是多少,別勸酒;發現喝醉了,最好聯絡到家屬或是直接送回家中;能喝低度酒絕不碰高度酒,能喝啤酒就不喝白酒;開車來的人絕對不能讓他喝酒開車,找代駕或把車扔在飯店,明天再來取。

    喝酒是聯絡感情的好事,別再出現像我單位的事了,好好的人還有三年退休,就這麼把自己整沒有了。

  • 9 # 老不懂事的

    不合情理。我是滴酒不沾的人,從不勸任何人喝酒,如果出現上述情況要我賠錢的話,我絕對會去打官司也不會賠他錢,當然作為朋友適當給些錢那是另外一個概念,決不能算賠償費。

  • 10 # 書海行周

    朋友聚餐導致醉酒者身亡,卻讓在位吃飯的人賠償極不合理,我認為,同桌吃飯只要沒有不用非禮貌性的方法勸酒和敬酒,有時只是共同舉杯表示一下禮節,應該沒有半分錢的責任,如果法律機關強迫他們賠償醉酒死亡者純屬違法判決,每個人都是成年人,具備自己有清醒知道自己敢不敢喝酒,自己的身體素質適合不適合飲酒,作為成年人沒有自控能力,每次飲酒不醉不歸,這樣的人喝酒喝死,與別人沒半毛錢的關係,死了就埋了,不要臨死前再做一次傷天害理,訛人的壞事,死了也讓人們覺得沒有同情之處。

  • 11 # AYC971

    不合法,都是成年人了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可能別人強行灌的,要是強行灌就該負刑責了,自己管不住自己死了活該。

  • 12 # 蘋果如意臨

    要有二分法,勸酒與戲酒都有不同,喝酒要有量力而行為敬。不要狂。同飲者適當為佳。健樂為主,賠償是小事,健在為大莫忘。

  • 13 # 王爺22149

    死者家屬告的人多了。一,告白酒生產廠家。二,告餐廳。三,告餐廳服務服務員。四,告賣肉,魚,各種菜的生產者。五,告自己的父母,誰讓你生了個醉鬼。六,告桌掎的生產者。還有好多可以告的。無法一一列出!最終獲得一十四億人民幣方可結案。

  • 14 # 山高路遠1986丨9405

    凡酒場喝死的人都是人來瘋,不自制自己行為的酒鬼,也沒人捏著鼻子灌你,就是自已的問題了,同桌人不應負責任賠嘗。家屬追究別人是不道德,不仗義的。我不能喝酒,參加酒場無數,朋友勸喝,只要誠懇講明情況,大家也沒有硬灌的!

  • 15 # 田鎮寧

    如果說喝酒喝死了,同桌不喝的也要賠償,這是法律的退步!人性不健康的風向標會嚴重喧柒。如此下去沒人敢去參加活動了,一桌人一個人自己喝然後醉了摔死等事故後,全桌人都得賠嗎?純屬扯蛋。假如其家屬說不喝之人有勸酒時,本著誰起訴誰舉證的原則,死者家屬應拿出有勸酒的證據才行。

  • 16 # 青松285591216

    朋友聚餐本是友誼,酒喝多了主要責任在自己,與朋友沒多大關係。家屬不滿意的話,那我問你,你真是對自己親人負責提前告訴他別去或者囑咐別喝酒不就完了,說到底主要責任是死者及家屬。事出了找別人,不僅傷了感情,也露出家屬的品質,降低了死者在原朋友心中的地位。建議法院已後這類事勒索罪判。

  • 17 # 老漁翁8929909

    關鍵是要看法律法規使用人的素質高低。素質高的處理結果是合情合理皆大歡喜,如果使用人的素質低的話就不敢說了[捂臉]

  • 18 # 一得

    斷絕一切人的往來,這是什麼法?

    人在家中臥,禍從天上來!

    但願制定此法和依法判的法官們禍從天降!

  • 19 # 雲捲雲舒Fan

    我遇到一件事情,中午在小吃店遇到了一個朋友,他帶著三個人(不認識)和我們兩個人一起拼桌吃飯,桌上六個人喝了一斤白酒,因為下午各自有工作。晚上其中一個人又約喝酒,喝了多少不清楚(我們兩個人沒參加),然後又去吃宵夜,再去KTV,最後這個人將大家送出KTV,自己留宿KTV,第二天保潔阿姨打掃衛生,發現他死在包間內。其中宵夜和KTV都是他給的錢(有影片監控證明)。現在家屬將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關鍵是我們兩個中午吃飯的也在其列。法院說從人道出發,酌情給個幾千!憑什麼,堅決不賠。每個人都該自己的行為負責!

  • 20 # 晃晃悠悠的時候

    當然不合法,你不喝酒不勸酒,又不是酒席組織者,朋友聚餐醉酒身亡,與你何干。

    法律講的是法,而不是情。法律的最基本原則是責任,有責任才有賠償,而且是必須是有證據證明你有責任才行。

    如果有這樣毫無根據的判決,說明你遇到了一個糊塗縣令。還有一種可能,法官息事寧人調解,都是朋友,人死了給一點道義上的補償。當然前提是你願意才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個醫院不管是幾甲的,只要有一名醫術高明的醫生就能撐起整個醫院,你認為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