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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斗星-718-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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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緣來一路囿妳
本人觀點認為:
犯罪分子實施盜竊行為,本身就已經是屬於嚴重違法犯罪行為,而作為車主而言,他自己本身也是被盜案件中的受害者,試問,被盜受害者在此事件中,他到底有沒有過錯行為?如果他有過錯行為,那麼肯定要從法律上承擔他過錯行為的部分責任,如果沒有過錯行為,那麼又哪來的所謂承擔連帶責任呢?這恐怕於情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吧。所以總的來說,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受傷者家屬:提出要求車主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要求,是無法從法律上得到支援的,更不會從法律上得到認可,如果要想得到索賠,那只有向直接肇事者【也就是盜竊分子】提出索賠,而不應該找本身也是受害者的車主賠錢。否則受傷的則是那些善良無辜的國人,而卻放縱了犯罪分子,會使犯罪分子更加肆無忌憚,更加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法律的神聖和尊嚴則受到人民大眾的質疑、法律維護公平正義則受到公信力的質疑。不知道我的觀點是否正確?請大家提出不同意見,本人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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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晨
按照美國法律很簡單,任何沒有得到車主授權使用車主車輛的行為,使用者必須負擔全部責任,即便是自家人成年親屬,如果授權使用則車主必須負擔部分責任,如果超出保險賠付金額則由車主個人財產支付,所以美國有除了錢和車不能借,其他都可以商量的俗語。未授權使用任何個人財物,資產在美國都屬於盜竊行為,所以任何盜竊行為成年人必須自己負責,未成年人由監護人承擔。所以盜竊車輛引發車禍事件車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盜竊者必須承擔盜竊他人鉅額財產,過失殺人,損壞他人鉅額財物,應凍結其一切個人財產,作為未來賠償責任。車主應該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車輛盜竊險。車輛事故責任與車主為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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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七月輝十三
小偷偷車後撞死行人,車主是否應該擔責吶?我個人認為車主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在此案中車主無過錯行為,相信法律也不會讓任何無過錯行為承擔責任的!
但現實中可能確實會有類似事件發生,如果小偷有賠償能力或許還有個圓滿的解決辦法,可是假如小偷是個三無“沒錢、沒家、沒房產”,那可就真的有些麻煩了。
假如真的碰上這種狀況,相信被撞方和車主除了自認倒黴外,最好透過與保險公司進行協調解決,然後再由保險公司出面,最大程度的向小偷方找到可以邸賠償款的個人資產,溝通其家屬最大程度的承擔一些賠償,然後餘下部分希望保險公司可以進行承擔。
如果確實小偷無任何賠償能力,甚至連個人資產都沒有,而且保險公司商業險又以盜搶後產生責任由小偷承擔不予賠付,最後只有交強險進行有限賠償了,那就只能死者和車主認倒黴了。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是車主和死者家屬站在一起共同想辦法獲取最大程度的損失索賠,而不是兩個受害方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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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燒的智慧
看過類似新聞,如果你的車鑰匙遺失了你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讓撿到車鑰匙的人將車開走了,你要負責任的。如果你的車是採用技術手段盜走的,你不需要負責任。
還有一個是車主將車輛抵押貸款沒有及時還款,被貸款公司用備用鑰匙開走了,然後司機酒駕出事故了不賠償。這個新聞只說了起訴中,沒有下文了。
所以不是自己授權被開走的,及時報警,警察受不受理另說,最起碼能說明報警當時車輛不受你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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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房一槐
其實問題很清楚,道理很簡單。本來不該用來討論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卻被弄的極度複雜。就事論事來說,如果車主沒有報案,就必須提供車輛確實被偷的證據,這樣才能在民事賠償或者刑事責任方面來減輕刑罰。如果報案了,那就相當於車輛雖然實際是自己,但被小偷的偷竊行為發生了車禍,車主沒有過錯,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實際上就是沒有辦法盡到法律賦予的連帶責任。至於保險賠償問題,那是另一個法律問題。所以,單單就責任問題來說,車主不會負刑事責任。至於民事賠償問題,其實很清晰,車輛被非法盜取而發生嚴重車禍,保險是對車輛依法行駛來產生的一種行為,跟誰開沒關係,只要車輛沒有脫檢,手續齊全,就應該進行賠付。保險不對行駛人的行為來進行判定。所以說,小偷要負法律責任,以公安機關最終報告為準來進行判罰,而對死者的民事賠償,首先保險公司在保險範圍內進行賠付,如果法院判決的民事賠償高於保險賠付,那就向小偷來進行追付,至於小偷如果沒有賠付能力,那在法律方面要進行嚴懲,積極賠付可以在刑罰的量刑方面有所參考。車主在本案中不承擔任何責任,只是車輛要進行保險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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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峽大視覺
車輛被盜肇事,由該車行車證上的車主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類似情況包括車輛外借肇事、車輛出賣沒過戶到新的車主,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都是如此,全國各地類似情況十分常見。在此提醒,車輛出售,請將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交鑰匙,一旦發生事故也不由承擔。再就是車輛外借,也潛在很大風險,一旦夕禍福交通事故發生,再好的朋友再親的人也就成了愁人。
如果車輛被盜,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爭取主動。也可減輕車主的經濟損失,鑑於這麼隱患,請慎之又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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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實話
首先,從這件事本身來說,責任該怎劃分,還是要看車禍是由於誰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說,如果車禍是因為行人闖紅燈或者故意撞車的,那麼肯定也不能說因為這是小偷偷來的車就讓小偷負責吧,這也說不過去。這種情況下可能行人就要承擔主要的事故責任了,而不是由開車的小偷來承擔。當然,如果說事故原因就是因為小偷造成的,那麼,小偷則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
然後,就失主和小偷的責任來說,如果說這件事中,可以確定車就是被小偷偷走的。失主對這件事並不知情,那麼則應該由小偷承擔全部責任。這裡可以跟跟大家說點題外話,那就是如果說車是失主借出去的,然後出了車禍,駕駛員無力承擔責任,那麼這時候就需要車主承擔連帶責任了。
因為這種情況下,車主就有責任對借車人的駕駛水平和駕駛操作做擔保,說現實一點,你要是把車借給一個不會開車人,或者說開車的人酒駕了,那也不合適吧。而作為被撞的行人來說,人家才是最無辜的受害者,那肯定是需要有人先對人家進行賠付的。
但是,在這件事中,車主是沒有主觀意願把車給小偷開的,並且因為小偷的駕駛問題也給車主帶來了財產損失,車主也是受害者,所以,車主是沒有任何理由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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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愛趙林
個人覺得,車主不應該承擔責任!另外,在看事故現場情況,讓交警來裁決!
車主如果負責,那麼這個情理上講不過去!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偷了賣農藥的農藥,然後用農藥毒死牲畜的話,責任在誰?那自然是偷農藥的負責。
另外,首先是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車子被他人使用。先不管小偷的其他,就小偷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侵佔他人財產的違法行為,被侵佔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管理權完全在於小偷本人,所以出了問題自然是小偷負責。也就是說物品已經被侵佔,那麼許可權也就同時轉移了。
如此情況下,車主是被侵佔財產受害人,而不是交通事故受害人。
所以,個人認為,被侵佔財產的事件,責任應該有侵佔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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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平線上腺
這事雖然發生在春節期間,但出了這樣的交通事故,該咋劃分責任,其實跟平時是一樣的。
下面就責任的認定和劃分,主要從車主、行人、小偷和保險公司的方面來分析:
從上可知,車輛被盜後發生交通事故,是在未經車主允許的情下發生的,車主既不知情也無法掌控,事故中實際的駕駛人(小偷)是對行人直接的加害人,車主同時也是受害者,在交道事故中,車主不但不需要承擔責任,反而還有要求小偷賠償車輛損失的權利。
2 行人如果事故是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死亡的,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碰瓷行為,並且機動車駕駛人(小偷)也沒有違反交規,沒有形成過錯的,責任由行人自己承擔。
如果事有證據證明行人在事故中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大小,行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3 小偷(實際駕駛人)如果在事故中行人有過錯在先,小偷又能提供證據的,會根據過錯的大小來減輕小偷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沒有過錯的,考慮行人和機動車相比,屬於受傷害比較嚴重的一方,由實際的駕駛人小偷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事故發生的過程中小偷有酒後架駛、吸毒後駕駛的,和故意破壞現場、偽造現場、毀滅證據及逃離現場致人死亡的,小偷應負全責。
4 保險公司在上述事故中,保險公司只對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負有墊付搶救費的責任,並有權向事故責任人追償。
除此之外,因按照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原則,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保險公司是沒有賠付責任的。
綜上所述,雖然車輛被盜責任不在車主,大過年的,攤上這事兒也是比較鬧心的,所以我們不管是平時還是節日,都要養成對車輛的管控意識,停車後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仔細檢視有無拔下鑰匙、關好車門和車窗等等,以防讓壞人有可乘之機,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大家是不是也這樣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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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元芳有看法
出了交通事故,首先要找的就是直接當事人,那麼在這個事故當中,當事者無疑有兩個:一是駕駛越野車的小偷,二是這輛越野車。這兩者是引發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至於其它的責任源頭追究,則需要其它的法律權責判定。
誠然,只要是三觀端正的人,都會認為越野車車主的無辜,因為車主同時也是一個受害者,但沒辦法,現實就是如此操淡和讓人氣憤,車主這個苦只能自己嚥到肚子裡。在受害者其它途徑索賠無望的情況下,他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在這個事故當中,理應是賠償主要方的保險公司,當然會拒賠的。保險公司無法賠償的話,死者家屬就會將直接責任者小偷和車主一同起訴判責,在交通事故認責之後,車主可以向小偷索賠,但是這種情況下小偷往往都是沒有賠償能力的,那麼車主也只能跟著倒黴了,不但自己受損索賠不成,可能還會賠了車輛還要再賠死者。
當然,在責任判定過程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那就是車主在車輛丟失之後,有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如果報警是在事故發生之前,那麼在責任判定時對自己也是一種很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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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李有刀
這種悲劇的出現是極低的機率,但在龐大的總人數下,這種悲劇出現的案例並不少。其中不乏天命的原因,但大多數情況下當事人忽略安全意識,以及不安全駕駛才是釀成慘案的根本原因。小偷偷了越野車釀成車禍,作為駕駛者和偷盜者的小偷負有主要責任,而越野車的車主一方面是車輛丟失的受害者,但另一方面也有對車輛丟失負有責任,間接對事故負有少量責任。
對車主來說,應該更好地保管好車輛,如果車輛被偷應在第一時間報警,將可能的損失降到最低。
而對於一般駕駛者來說,還是要更為加強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保證基本安全,才是其他事情的基本,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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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兔八哥44992810
我覺得保險公司可以有責任,車輛保險是給車輛上的,幹嘛和受害者弱勢群體那麼計較。十幾年前我有個朋友分期買了個北斗星也就開了三個多月,某天早上發現被盜了,當即報案,結果下午縣城高速交警打電話過來說在某段高速出事故了,當時是我拉朋友去的,車撞的很慘,小偷和他女朋友一起開車跑的,女朋友當時就掛了,小偷腿斷了,車在交警隊。保險公司不賠,交警隊要交五萬的保證金可以把車拖走(有傷者車主要出錢)。把我朋友鬱悶壞了,最後低價處理給車販子了,具體車販子怎麼操作的咱不知道了。
我車>被盜>事故>小偷住院>給小偷出錢看病>自己丟的車要不回來>保險公司不管>分期還的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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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思思50935750
如果真發生這種交通事故後,要車主賠償,就無天理了!就如同入室強姦了女人,要女人的老公或父母承擔責任是一個“理”!
所以,責任的裁量,是關乎能否遏制違法行為舉止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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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標哥31974494
從法律上講車主沒有連帶責任,無論民事上更別說刑事上,因為車子被偷去無法控制,當然保險公司只賠償交強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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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二哥拾影
這個問題看起來有些簡單,其實在實際生活中,還真的有些繞。
打個比方,偷車賊偷走了一輛車,但是遇到了車禍,然後棄車離去,那麼當車主找到車時,發現車已破損,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償呢?這也應該屬於意外吧!當然因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是小偷,車子造成的損失理應讓小偷來賠付。但小偷很難有這個能力,更何況小偷已棄車而去。而對於這件事,小偷肯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那麼這件事的受害者,第一個就是丟車者,第二個就是被小車撞死的路人。
這又有兩種情況,小偷是否有駕駛證,如果小偷沒有駕駛證,那麼小偷受到的懲罰就更加嚴重。
當然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被撞的行人,小偷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相應的經濟賠償,這包括對被盜者車輛造成的損失賠償,和被撞死者家屬的賠償。
很顯然,小偷會受到刑事的制裁,但是對於經濟賠償,小偷或許無力承擔,那麼由此引發的經濟賠償該由誰來承擔,尤其是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賠償。
其實像這樣類似的事很多很多。比如有的人被判賠償一定的金額,但因為數額巨大無力賠償,而選擇一拖再拖,或者失蹤,而受害者得到的就是根本無法收回的賬款。
所以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由誰負責?自然是小偷來負責,可是小偷能負起這個責任嗎?小偷有能力或者小偷的家人有能力支付所帶來的經濟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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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幸福13333211392
這事給車注意點關係都沒有,小偷偷了車,車主報案了,小偷開車出事了給車主有什麼關係,如果說有關係,那給買車經銷商也有關係,沒有買車經銷商就買不到車,買不到車就出不了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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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海269573156
我個人認為車主沒責任,不管報警沒報警,也許還沒發現車輛被盜就出事了,應該以調查是否真的被盜為依據,要是真的是被盜判車主有責任,那也應該追究汽車製造廠也有責任,銷售店也有責任,生產鋼材配件的都有間接責任,呵呵,假如匪徒從你家偷了一把菜刀拿著出去殺了人你說你應不應該負責任,純屬我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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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君845063
在一個沒有法律的國家,這種事情是要賠的,這個國家的保險公司都是騙人的,在何況法律呢,所以說出了事兒就要賠,並且車主要全部賠,你買個車,你就應該放到你家客廳,放到外面幹嘛?如果你放在外面,就給小偷可乘之機,讓小偷偷走,並且害人,所以說,車主要全額賠償,因為某個國家的法律就是保護壞人,小偷,流氓,碰瓷兒的,因為沒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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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淘寶思蜜郎
小偷如果是慣犯,也說明公安體系的處罰、教育、挽救有很大問題,工作不力,處罰太輕,這已經不是一個兩個個別案例的問題,值得法律公安體系從新考量懲治力度,予以打擊、改造、教育,在如今的新社會,小偷的處罰不利,已經大範圍深入人心癌症!
如果車主需要賠償,那說明國家法律有問題,國家法律有問題的情況下,國家立法機關應該承擔責任,這樣更有助於加速國法的健全!
我認為,這種責任不限於這一起案件,應該包括所有法律錯誤涵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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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故處理起來其實是非常麻煩的,並不是說一句小偷負全責就ok了,也不是說讓保險公司賠付就能了的事情。首先,小偷偷車屬於刑事犯罪,然後用偷來的車撞死了人出了交通事故,因刑事犯罪在前,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主的車被偷走(和鎖沒鎖車沒關係)出了交通事故,車主不知情肯定不負事故責任。那麼,死者親屬肯定要找一個賠錢的人出來,擺在死者親屬面前的有兩個選項,一個是找肇事的人,一個是找肇事的車,如果小偷是個有錢的小偷,那這個問題就好解決了,於法於理都應該小偷負責賠償。如果小偷是個窮光蛋,那就只有找肇事的車了,我不管是誰開的車,反正是這輛車把我們家親人給撞死了。這種情況下,一般死者親屬會同時將小偷和車主告上法庭,而法院在處理此類案情時也會把保險公司拉進來共同協商解決。先判定小偷承擔一定的賠償金額,交強險承擔法定的賠償金額12萬,車主名義上承擔至少10%或者更多,但由保險公司負責從車主購買的第三者商業保險中賠償,具體過程由法院協調解決。小偷或者小偷親屬若願意多拿錢出來,法院則輕判,若小偷拿不出錢來,死者親屬也只能認栽沒有任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