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99隨便
-
2 # 深山老林226433531
以我看法,打他是比然的,因為都有兒女,將心比心,為了以己私利抱走別人家的孩子去買錢,還有更可恨的事,有的人販子偷了孩子,是為了人體器官,可恨之及,你說要是抓著現行了,對這些可惡的惡魔,有誰能控制住當時的局面,我也不能利外,也打他,當然還有公安機關,也得先揍他-頓以解心頭之恨,這就是我的點評,不管對於不對就這樣回答。
-
3 # 索94m
這些喪盡天良的畜牲,就應該這樣對待。
孩子們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命根子,也是整個國家的未來。有了後代,才有國家民族的未來。
這些畜牲毀掉的不僅僅是一個個家庭,造成人間悲劇;也是在毀掉國家的根基。
大家行動起來,能報警的報警,能助攻的助攻。不過要注意安全,別打死了,打傷也就可以了。
-
4 # 鳳棲梧桐425
我覺得打都是輕的。拐走人家孩子,孩子的父母殺她的心都有吧?當然殺人是犯法的。想到孩子萬一沒找著,孩子父母得有多悲痛啊!看♡等著你♡那個節目的時候,每次都是哭的不得了,心疼的不的了!逮到人販子了,覺得打一頓都是輕的,大家不要怪我心狠。想想如果自己的孩子丟了………
-
5 # 壯志驕陽BOY
打死了麼?沒打死請繼續。這種拐賣人口的,一經查證,就地處決。絕不姑息。太可惡,喪盡天良。強烈要求人大立法機關立法,拐賣人口不論輕重一律處決。強力震懾此類犯罪。每一次拐賣毀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這麼簡單,必須給予強有力的制裁。
-
6 # 多嘴的烏鴉
人與人之間的傷害,是最殘酷,最無情,最惡劣的行為,拐賣就是其中之一,但我國法律中對買賣雙方的處罰一直還停留在原始階段,或許立法者覺得,買賣人口不一定會出現生命危險!甚至,未失聯24小時,曾不予立案,這給了拐賣人口的敗類充裕的時間,也讓失去子女的家庭少了一個保障。法律上的縱容,時間上的寬裕,致使這種傷害無休無止。人販子,捉到了,打死,打殘都不為過,也希望被繩之以法的人販子給予重刑,也許有人會說重刑下的人販子會變本加厲,會更加手段百出,但起碼震懾比沒有震懾會強,起碼會少幾個破散痛苦的家庭。
-
7 # 2小時llllll
對待被抓現行的人販子就應該就地挑斷他手筋腳筋,挑的時候要告訴他我們要做什麼,讓他們體會一下孩子們的恐懼。這是他應得的懲罰,還要給他腦門刻上人販子三個字。還有刻字的時候請擋住攝像人群。
-
8 # 寒石冷月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會對這些人販子咬牙切齒,這些沒有人性的渣子,實在太可恨。如果其拐賣行為成功,對丟孩子的家庭將是一輩子的嚴重傷害。因此,對於被眾人圍堵毆打的人販子,是咎由自取,我看打的還是輕的。
這名三歲半女童是幸運者,有那麼多好心市民出手相助,在第一時間將人販子鎖定,並救下被拐的孩子。最值得稱道的是這些市民,他們個個像救自己孩子一樣,行動迅速果斷,說明在安徽濉溪縣這個地方,民風純樸,大家都有友善之愛心。
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每年都有發生,我很奇怪為什麼在立法上不施以重典。恰是因為法律對他們的懲處太過於輕,才導致這些人挺而走險。如果像打擊毒販子那樣,相信法律的震懾力,以及對犯罪份子的懲處必將能起到遏制作用。
最後,我要說的是,對於監護人而言,必須要加強對孩子的看護,絕不能讓孩子離開身邊,哪怕超過十米,稍不留神就會讓孩子有視線內消失。育兒不易,請家長們千萬不可大意。否則,如果因為你的疏忽,後續帶來的後果很嚴重,很嚴重!
-
9 # 心想事成
該湊,光天化日之下敢抱走孩子,但也太賊啦!就得湊他個滿地找牙,社會太亂,自家孩子不要離開家長視線,別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家長在忙也要放下手裡的事看好孩子,否則你會用加倍的時間彌補你的過失,後悔晚矣
-
10 # 沙漠胡楊84471064
如果對那些危害社會,把黑手伸向孩子的人販子起同情心就是和諧社會的一種挑釁!
如果人人都能挺身而出,同各種危害社會行為做鬥爭,社會處處是陽光!遇到危害社會的人和事就應該衝上去制止,給予痛擊,讓那些壞人處處受制,社會才能安寧!
-
11 # 豆豆154243912
如果人販子他得手,毀的不是一個家庭,最少也是三個家庭,男方一家,女方一家,還有他們自己的家,人販得手後肯定賣錢,嚐到甜頭後,繼續作案,毀更多家庭,甚至出現人命,所以給我使勁打,打殘廢,打死
-
12 # 楓葉林
對於人販子一定要嚴懲不貸,人販子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遠大於一般刑事犯罪,現在的人販子犯罪成本太低從而導致了人販子越來越囂張,甚至有人販子公然搶孩子的情況出現,要用打擊毒品犯罪那樣的高壓政策打擊人販子才能有效的遏制拐賣人口犯罪。
-
13 # 不惑鬆土哥
捫心自問,自己可以做到老陳那樣嗎?回答是以前不知道,以後一定會,我是兩個孩子的父親,為了天下父母,家庭,我們都留心一下,讓人販子無機可乘!!雖人輕言微,但還是希望大家看到。
-
14 # 小魚眼看世界
看到這個問題,想到了黃渤主演的一部電影《親愛的》,想來很多人都看過的,影片用了很多篇幅描述了許多個家庭遭受孩子被拐帶之後變得七零八落的慘狀,很真實的刻畫了丟失孩子的父親母親的內心的那種無時無刻的煎熬與精神上受到的摧殘。這部影片,讓很多人潸然淚下,引起了很多人的感同身受。那麼,這抱搶孩子的男子被群眾圍毆,也就變得不難理解了。也許圍毆搶孩子嫌疑人的做法並不一定會被法律所允許、支援,但我相信許許多多的人,會為之拍手稱快!本人也想由衷的說一句:禽獸不如的人就該打,活該!
這個女孩被找回來了,我們應該感到慶幸,慶幸這個女孩可以在父母身邊健康快樂的成長,慶幸一個幸福的家庭免受了滅頂之災!慶幸一個人渣、禽獸將會被繩之以法而杜絕了讓更多家庭遭受災難的可能!同時,我們也該感謝那些在尋找丟失孩子給予積極幫助的路人,正是他們的熱心讓犯罪分子沒有得逞,也將接受法律的制裁,也體現出這個社會有這滿滿的正能量。然而,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拐賣人口的犯罪分子無時無刻不在虎視眈眈著我們的孩子,作為一個8歲孩子的父親,提醒廣大的家長們,帶著孩子外出的時候,打起精神來,不要讓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危險無處不在!
-
15 # 元寶中醫
一個3歲女孩在超市門囗被人販子偷抱走了,這個人販也膽大包天,可能是慣犯,光天化日之下敢偷小孩,難道小孩媽媽沒帶小孩在身邊,造成小孩被偷。
媽媽帶小孩去超市買東西,自己只顧買東西,小孩被放在超市門口,以為很快就回來,可人販子早就盯上了,用熟煉的手段很快得手,可媽媽回來沒找到小孩,發動群眾,最後找到,那販孑太可惡,群起而攻之,以解恨,送去公安接受法制制裁,希有小孩的父母要時時關注小孩,人販子時時在身邊,不要掉以輕心,不要造成終生遺憾的事情發生!
-
16 # 夜雨如書
至於人販子,沒被打死算他命大。光天化日之下,膽敢在大庭廣眾搶孩子,這膽子夠肥,心腸夠狠,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應該不是第一次。查檢視,估計還會有案底,而且應該能查到同夥或著上下線。
我們再簡要回顧一下事件經過:
7 月25 日11 時35 分許,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超市門口,一名3歲半女童被一陌生男子抱走。隨後,在公安機關、女童家人及熱心群眾的共同努力下,該男子於14 時20 分許在南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南100米處被抓獲,女童被家人接回。據悉,被抓男子趙某,44 歲,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濉溪縣看守所。
這件事的結果令人欣慰,但其中的一些事情也值得思考。
1,案發時間是將近中午時分,可見趙某是有預謀的,一來孩子家人有可能正在做飯,多少會疏忽大意,二來這個時間段把孩子抱走,會造成家長接孩子回家的假象,也不太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懷疑。僅從這個細節就不難看出,人販子的伎倆和心理素質不一般。
2,從孩子被拐,到人販子被抓,歷時兩個多小時。這一點很關鍵,如果讓人販子走遠,再想找回孩子就太難了。可以說,第一個發現人販子並上前詢問,搶回孩子的陳先生起到了關鍵作用。而隨後圍堵人販子並幫助警方抓獲人販子的熱心群眾也值得稱讚。如果沒有他們,事情的走向可能是另一個結果。
3,孩子的家長太疏忽了,3歲半的孩子還應該有家長的監護,不說寸步不離,也不應該讓孩子獨自玩耍,離開家長的視線。這次是碰到了熱心群眾,可這樣的幸運不會再一次降臨。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必須要盡到自己的監護責任,在這方面來不得半點馬虎。
對待人販子絕不能仁慈,買賣人口的危害罄竹難書,只有嚴懲才能更好地打擊此類犯罪,最後,建議買賣同罪。
-
17 # 我們叫龍的傳人
這個是真拐賣孩子的。我也在超市門口遇到一個女孩,兩歲左右,在超市門口哭著喊媽媽。我抱起來可沒離開超市門口啊,並且大聲喊叫誰家的娃丟了。生音大的比喇叭小不多少吧。孩子在繼續哭,我只好掏錢放進超市的搖搖車裡,孩子不哭了。我就往超市門口裡面進去幾米遠繼續大聲喊叫。終於喊叫出孩子的媽媽來了,孩子的媽媽給急的樣子。像我這樣不但不會捱打,反而孩子的爸媽都還說謝謝我呢。
-
18 # 一顆無趣的靈魂
如果法律考慮到失去孩子家庭一輩子的痛苦,把刑法尺度加大,不是死刑就是死緩,人販子哪裡還有這麼多。這完全就是因為制度設計的缺陷,導致犯罪屢屢發生。被拐兒童將來被弄殘,警察又抓不住罪犯,這種例子太多了。所以根本的,還是隻要拐賣兒童婦女,直接嚴判。
-
19 # 膩膩媽
這位男子真是該打該關,打狠點,關久點。
這次女童是幸運的,相信你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但是幸運不會降臨在每個人的身上,女童的幸運也是有原因的。
除了家人及時發現,及時報警,以及民警和熱心市民的共同幫助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位抱走女童的男子,是單槍匹馬、孤軍上場的。
假如碰上有計劃的犯罪團伙,3個小時的時間,孩子早被轉移或掩藏了,這種情況下想要找到並救出孩子,恐怕是非常困難且損耗人力物力財力的事。
看到那麼多兒童被拐賣的事件,我們除了慶幸或惋惜被拐兒童,憎恨痛罵拐賣人群外,作為父母的我們,是不是應該好好深思以及反省一下自己呢。
為什麼每年兒童被拐的機率那麼大?走在路上看到一張百元大鈔,你撿不撿?撿!
人販子看到孩子單獨一人,他拐不拐?拐!
往往都是出於我們父母的粗心大意,放任孩子在一邊玩耍,再放任自己在一邊做低頭族,才讓壞人有了可趁之機。
在戶外,一定要把自己的視線可見範圍留給孩子!一定不要離孩子太遠,讓孩子處於單獨一人的狀態!
-
20 # Fearless無畏之旅
人販子,你活該被打!!
我國對人販子的打擊是越來越嚴厲,可依然會有不法分子以身試法,就在前天,又發生了人販子偷孩子的事,看到新聞標題的我心裡咯噔一下,現在的人販子竟然猖狂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抱起孩子便走的地步,不過好在最後孩子被安全解救,人販子也被移交至公安局,感謝施救者陳先生,您的出手相助,等於救了孩子的命!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剛下班的陳先生看到兩名女子在非常著急的找孩子,後路過加油站的時候陳先生看到一個約40多歲的男子正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孩低頭行走,那孩子的外貌很像之前兩名女子所描述的丟失的孩子,直覺告訴陳先生這其中定有蹊蹺,他追上男子,並詢問男子一些問題,發現男子回答的支支吾吾,並且不像安徽本地人,於是又指著那名男子問孩子:“你認識這個人嗎?”誰知陳先生話音剛落,孩子“哇”的一聲哭了出來,男子見狀就要逃跑,但卻被陳先生和圍觀路人制服並移交公安機關。人販子被抓後,當場遭圍觀群眾痛揍並被捆起來,周圍人也都叫好,畢竟人販子擄走孩子會對孩子的身體和心理造成終生的傷害,對一個家庭也是沉重的打擊,所以怎麼處置人販子都不為過!曾親眼目睹人販子被抓現場,丟失孩子的母親抱著找回的孩子痛哭流涕,一旁的警察說打夠了帶走,只是別給打壞了就行,憤怒的群眾早已忍無可忍,對著人販子就是一頓痛打。我心中暗暗唾棄:人販子,你坑害小孩,你破壞家庭,你道德敗壞,你活該被打!據悉,孩子是由於自己在家門口獨自玩耍才被人販子擄走,等家長出來時,孩子早已不見了蹤影。這也提醒廣大有孩子的朋友們,出門帶著孩子千萬不要掉以輕心,說不定你一回頭的空,就有可能是一輩子的分別。剛剛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一位母親為了防止自己的孩子丟失,特地定製了母子鏈,每次出行都會用母子鏈來綁住她的腕部和孩子的腰部,她這樣做,也是出於對孩子的愛和對猖狂的人販子的恐懼。
人販子所犯下的罪天理難容,他們一次又一次的罪行無不是在傷害祖國未來的花朵,這樣的犯罪性質極其惡劣,就算打他一百次再判無期徒刑也不為過!
7月25日,安徽濉溪縣,一河南籍男子於一超市門口,將3歲半女童抱走。在民警、家人及熱心市民共同努力下,在街頭將其圍堵抓獲,女童被家人接回。目前該男子正在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回覆列表
(1)監控錄影顯示,當天中午11時35分,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家超市門口,一名3歲半女童,被一名中年男子,強行抱走。
(2)女孩母親四處尋找無果,於12時30分報警。
(3)當天下午13時許,陳先生(男,濉溪縣人,55歲)駕車上班,途徑加油站加油時,看見兩名神色慌張女子,四處找人打聽:“有沒有看到一個40多歲的男子,他穿個大褲頭,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經過?”
(4)陳先生離開加油站幾分鐘,經過南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後,突然注意到,車窗外的路邊,有個穿著大褲頭的男子抱著一個小女孩,正在低著頭往前趕路。
(5)陳先生立刻停車,上前將男子攔下:“剛才有人在找丟失的小孩,你和這孩子什麼關係?”
男子支支吾吾,說的話聽不懂。
陳先生果斷問小女孩:“小朋友,你認識他嗎?他是你什麼人?”不料,小女孩一下子哇地一聲大哭了起來。
(6)陳先生趁男子愣神,猛地將小女孩從對方手裡奪下。
男子這時候想溜,陳先生一把抓住對方,吼道:“不要動!事情搞清楚你再走!”
(7)在路人幫助下,陳先生將男子抓獲,有人找來繩子,將男子的手腳捆牢。
小女孩的家人和民警,陸續趕到現場。
(8)25日晚,濉溪警方釋出情況通報,犯罪嫌疑人趙某,44 歲,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據小女孩家屬介紹,事發地點就在女孩家門口,離家僅有10米遠左右,小女孩經常在那裡的超市門口玩耍。
第一,光天化日之下,當街強行抱走女童,賊膽包天。
這個犯罪分子太囂張了!
事發地點就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一個3歲半的女童,居然就這樣被強行抱走,現在的犯罪分子,真的到了猖狂至極的程度。
如果這樣的孩子有危險,社會上存在危險的孩子,有很多很多!
第二,陳先生是見義勇為的英雄。
毫無疑問是英雄。
假如沒有陳先生出手,趙某很可能就得手了,小女孩雖然已有3歲,能行動會說話,但不過是幼兒園小班的年齡,完全無法對抗一個成年人。
當趙某將小女孩帶到更偏僻的地方,這個小女孩還有活路嗎?
等待她的,將是如何黑暗的人生呢?
第三,應當嚴查,趙某是否慣犯,不能輕饒。
以趙某的囂張做法,此人對這一套作案手法熟悉,很可能不是首次作案,因為,以普通人的心理素質,很難在大街上,把一個素不相識的小女孩抱走。
這樣的犯罪分子,通常是累犯,慣犯。
應當嚴厲審查,或許從這個趙某身上,就能查出一系列線索,包括有無同夥,有無其他被拐賣的孩子等等。
第四,為何是涉嫌“拐騙兒童罪”?
有人或許不是很清楚,這一類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由於犯罪目的的不同,有可能觸犯的是兩種罪名,刑事責任差別很大。
拐騙兒童罪:指以“收養”“奴役”等目的而進行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拐賣兒童罪:指以“出賣”為目的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但在有些案件中,比如濉溪縣這起案件,犯罪分子很快被抓獲,尚未將孩子出賣,這時候,只能依靠犯罪分子的口供,以及其他證據,確定是拐騙還是拐賣。
但我認為,對於趙某這種犯罪分子,應當從嚴掌握!
很顯然,這種犯罪被抓獲後,為了達到給自己減刑的目的,他不會說實話,比如原本想把孩子拿去出賣的,他會撒謊說“準備自己養”。
假如我們相信了趙某的謊話,就會讓犯罪分子,逃脫制裁。
結束語:陳先生好樣的!濉溪縣好樣的!如果全國各地都能像濉溪縣,發現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別怕事,上去狠狠修理他,犯罪分子就不敢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