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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8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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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暗花明9093
加拿大給英國當奴才有三百年左右了,現還在繼續,加拿大國家最高權力象徵總都,沒有權力,但歸英皇封,實權掌握在總理手裡,所以每次大選都是選總理。從二戰結束後,加拿大又多了一個主人,美國,現在加拿大要聽兩個主人話,目前,加拿大服從美國比英國要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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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球網
為什麼加拿大隻有總理,沒有總統?這裡不得不提到當今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存在的兩種政治體制,一種是民主共和制,另一種則是君主立憲制。
總統只是存在於共和制國家的一種職位,這種政體的國家總統是國家的元首,在某些國家,總統還是政府的首腦。
加拿大之所以沒有總統,是因為加拿大實行的政治體制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這種政治體制最明顯的特徵是:議會是國家真正的權力中心,議會產生總理,總理組建內閣,內閣受到議會的監督,內閣的某項法令需要經過議會的批准才能生效。在這種政治制度下,總理是政府首腦,具有實權,而作為國家元首的君主雖然名義上代表國家,但是沒有實權。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好奇,加拿大有國王嗎,怎麼沒聽說過?實際上,加拿大作為英聯邦的成員國家之一,它的君主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因為加拿大距離英國隔著一個大西洋,於是女王便委派一名總督在加拿大代替自己來行使國家元首的職責。一般來說,總督的產生必須由加拿大總理提名,再由女王任命才會生效。
現任加拿大總理為賈斯廷·特魯多,他為加拿大前總理皮埃爾·特魯多的兒子,賈斯廷·特魯多於2015年在加拿大聯邦大選中贏得多數席位,並出任總理。
2017年7月,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提名朱莉·帕耶特為加拿大新一任的總督,該提名經過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批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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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鐘山俠客
英聯邦國家的各個國家元首都是是英國國王!英國國王向每個成員國派出一個代表行使國王權力,這個代表就是總督。所以加拿大是英聯邦成員國,有一個總督,沒有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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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開其口
這個得從加拿大的歷史和政治體制說起。
“加拿大”一詞源於印第安語的“Canada”,意為“群落”或“村莊”。在16世紀的時候,加拿大淪為英法的殖民地。英法戰爭後,加拿大於1763年成為英國的殖民地。
1867年,英國將加拿大省、新不倫瑞克省和諾瓦斯科舍省合併為一個聯邦,成為英國最早的自治領,此後,其它省也陸續加入聯邦。
1926年,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獲外交獨立權。
1982年3月英國上院和下院透過《加拿大憲法法案》,4月法案經女王批准生效,加拿大從此獲得了立法和修憲的全部權力。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國會透過新憲法,加拿大事實上從英國獨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世界各地掀起了民族解放運動的浪潮,英國被迫調整了和殖民地之間的關係。1926年“英帝國會議”的帝國內部關係委員會提出,英國和已經由殖民地變為自治共和國的一些國家是“自由結合的英聯邦的成員”“地位平等,在內政和外交方面互不隸屬,唯有依靠對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統一在一起”。這是“英聯邦”概念首次提出。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從法律上對此予以確認,英聯邦正式形成。
英聯邦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3個獨立主權國家和屬地組成,英聯邦前元首為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兼任,2018年4月21日,由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擔任英聯邦元首。同時,查爾斯元首還兼任英聯邦內16個主權國家的國家元首。但這個元首隻是名義上的,象徵性的,並沒有實權。英聯邦元首任命16個總督代表他分別監管這16個成員國。但是,這個總督名義上是查爾斯任命的,實際上是成員國政府推薦的,查爾斯只是批准就行了。而且,這個總督也是名義上的,沒有什麼實權,實權都掌握在國家總理手中。
加拿大屬於英聯邦成員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所以,加拿大隻有政府總理,而沒有總統,加拿大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查爾斯,最高領導是查爾斯任命的總督。其他的如澳大利亞,印度,馬耳他等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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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ackyCYH
加拿大是英聯邦國家,英國女王名義上是最高領導人,女王會任命總督,總督也是名義上的國家領導人,沒有總統,總理是管理國家的實際領導人,許可權非常大,是加拿大實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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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行天下2000
因為加拿大自古以來是英國殖民地,後來獲得順理成章的作為英聯邦國家,英聯邦國家是奉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的,在成員國內雖然派駐總督代表英國女王行使一定權利,隨著時代的不斷髮展變化其象徵意義遠遠大於其實際權利!所以加拿大是沒有總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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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我中華155890231
為加拿大悲哀!你是一個主權國家確做出了應別國要求拘留一個在你們國家的合法公民!加拿大的法律為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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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路卜社
加拿大的政治體制為君主立憲下的議會制,並採用三權分立,而立法權、司法權及行政權均源於加拿大君主。現任君主為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她同時也是其它15個獨立的英聯邦國家的君主。由於加拿大女王居住在英國,所以她通常會指派總督來代表她行使權利。為了保持政府的穩定,總督通常會由總理大臣任命。皇室成員在政府內的權力十分有限,實際上國家的行政權是在內閣身上。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
君主立憲制又稱虛君共和,名字為梁啟超在清朝支援君主立憲制時所造,主要原因是要和當時革命黨支援的共和制競爭公共性,可惜失敗了!
君主的權力被限制到僅僅作為國家的代表,而沒有實際的權力,稱為“虛位元首”——英國、日本、泰國等都是此類例子;而有一些國家的君主仍有較大的權力(比如組織或解散政府、指揮軍隊)如歐洲列支敦斯登
君主立憲制又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1.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是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現在仍然保持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較少,通常只是限於指某些中東君主制國家,如卡達、阿聯酋等。目前泰國也淪為二元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雖然表面上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但是實際上還是由國王(更準確說,是以尊王為名的掌權軍人)來決定要不要推翻政府,泰國近幾年的政治動盪就很明顯地表示出了泰國並非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因為其君主的權利大於議會。
2.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奉行議會至上,內閣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是虛君,沒有實權,僅做為國家的象徵。加拿大、英國和二戰後的日本都是屬於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國家名稱:
伊麗莎白二世成為加拿大女王的事實讓人感到困惑。許多人似乎覺得這意味著加拿大本身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我來解除你的這種誤解吧:
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加拿大和英國的女王,以及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她所有的其他英聯邦王國。
伊麗莎白是加拿大女王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加拿大以任何方式屈服於英國。加拿大完全完全控制所有國家的槓桿,包括控制其軍隊及其外交政策。
加拿大透過一個進化過程而不是武裝起義實現了它的獨立。加拿大傳統上被認為是由四個英屬北美殖民地聯盟成立於1867年。然而,當時的加拿大並非完全獨立。加拿大幾乎在所有實際問題上都自治,但依賴於英格蘭母親的外交政策和國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加拿大當聯合王國宣戰時,它自動被捲入衝突。由於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首相博爾登堅持認為加拿大是凡爾賽條約的獨立簽署國。所以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加拿大在國際聯盟中有了一個單獨的席位。
在威斯敏斯特法規之後,只留下了一種英國殖民主義遺蹟。儘管加拿大擁有自己的最高法院,還是聽從英國樞密院的(英國)司法委員會的指令,根據最高法院判決,一個重大案件可以進一步向樞密院提出上訴。1982年,加拿大廢除了這一法令,從此加拿大邁出成為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的最後一步。
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紐西蘭,巴哈馬等)與英國分享他們的君主。這本質上是一種“個人聯盟”式的關係。在這種政治安排下,每個國家都完全完全獨立,但共享一個國家元首。
許多人之所以覺得這種混亂,是因為在大多數,總統既是政府首腦又是國家元首。在英聯邦領域(以及世界上許多其他國家),這是兩個不同的立場。政府首腦是總理,國家元首是君主(或“禮儀” 總統,可以由政府任命或當選)。這種治理模式是類似於在企業世界裡,大多數公司同時擁有看到總裁和董事會主席。
這種安排的價值在於,雖然總理具有治理的實權,但國家卻由其他人體現。作為國家元首,女王(由總督代表)保留了解散政府的權力(一種很少使用的權力),軍方也欠她而不是總理的忠誠。這是對總理權力的極其重要的檢查。這樣一個系統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機制,透過這個機制,總理可以被解僱(快速和乾淨)。在大多數國家,總統可以透過彈劾(這是一個緩慢而混亂的過程)被移除。
加拿大是一個由十個省和三個地區組成的聯邦。整個國家可分為四個主要區域:加拿大西部、加拿大中部、大西洋省份以及加拿大北部。在醫療保險、教育及社會福利等方面,省會比地區擁有較多自治權。各省的稅收總合會比聯邦政府多,這種政府架構在世界上是非常罕有。
加拿大是世界上移民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還接受大量難民,它所接受的難民佔全球難民數量的10%以上。
加拿大與美國之間有著全世界最長的不設防邊境,而互相在軍事方面也有著廣泛的合作,且互為對方最大的貿易伙伴。儘管如此,加拿大一直堅持著獨立的外交政策,最顯著的事件是堅持與古巴保持外交關係以及拒絕出兵伊拉克。
作為英聯邦及法語圈國際組織成員,它與英國、法國以及前英法殖民地保持著密切的關係。由於在二戰中對解放荷蘭作出重大貢獻,它至今仍然與荷蘭保持著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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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睿
說到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清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一般而言,共和制國家都以總統為國家元首,而君主立憲制國家以國王為國家元首。也有部分國家,比如像美國,集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於一身。總理則是議會制政府的首腦,一般都由議會選舉產生。
加拿大是英聯邦國家,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其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總理才擁有實際的政治權力。英國女王只是象徵性的,沒有實際權力。女王會指派一名總督代表自己,但是這名總督也只是象徵意義,沒有實際權力,一般都是先由加拿大總理提名後再有英國女王委任。
英聯邦(British Commonwealth)目前有53個國家和屬地,包括我們熟知的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家,非洲的英聯邦國家最多,有18個,多數都是英國的前殖民地或保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大英帝國實力衰微無力維持,其殖民體系逐漸瓦解。1931年,英國議會透過《威斯敏斯特法案》,允許各英屬自治領都獲得完全獨立的主權。英王只是英聯邦名義上的元首,但無權干涉其他成員國的內政外交。
但是並不是這53個國家都尊英國女王為國王。大部分英聯邦國家都有自己的總統,比如印度和新加坡都以本國的總統為國家元首。現在除英國本國外,還有15個英聯邦國家尊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一般可被稱為共主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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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寰球視野新觀
加拿大隻有總理,沒有總統,但是總理並不是國家元首,加拿大的元首是英國女王,但是英國女王只是名譽元首,並沒有實權,所以在加拿大,真正說了算的還是總理。
加拿大原本是英國的殖民地,因此加拿大的元首也理所當然的是英國女王,但是英國女王是不可能親自到加拿大治理國家的,那怎麼辦?委派總督。
美國原本與加拿大情況類似,但是萊剋星頓的槍聲打破了英國的統治,美國成為獨立的國家,開始選舉總統和各級官員,選舉出來的總統自然掌握實權。
加拿大沒有經過類似於美國的起義和獨立戰爭,所以在名義上仍然是英國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本有有淪陷的危險,英國女王和高層的打算就是準備撤退到加拿大,因為加拿大至少名義上還是英國的,而美國則是獨立國家。
其實除了加拿大以外,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還是英國,澳大利亞,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格瑞那達,牙買加,紐西蘭 (自1981年,作為紐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索羅門群島,吐瓦魯的元首。
伊麗莎白二世是以上國家的元首,其實也是“日不落帝國”的餘暉,英國在“英聯邦國家”當中仍然保持著巨大的影響力。
但是現在對於加拿大的影響力,最大的不是英國,而是鄰居美國,作為領土面積第二大的國家,卻只有區區6萬人的軍隊,安全全靠美國保障,在政治,經濟上全都聽從美國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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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張紀波78
美國把侵略:當成自已的富業.找到目標
:就向狼盯上羊一樣:窮追:不捨:直到咬上一
口:把獵物放倒:才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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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58435540336陽城
“總理負責制”國家。由總理掌管政府工作,政府首腦對議會負責。而國家元首是英女王認命的總督,加拿大是“英聯邦”成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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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快樂老家154597781
因為加拿大還未完全獨立,仍屬英國附屬國,又屬於美國的奴隸,擺佈於英美之間,所以只有總理,沒有總統,僅有象徵意義的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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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目前世界各國的政治體制主要分為兩大類:民主共和制、君主制,而這兩大類政治體制之下又可以細分為多種不同的具體形式:中國、朝鮮、古巴、越南、寮國等國實行的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制;美國、俄羅斯、法國、德國、韓國、新加坡、義大利等國實行的是資本主義民主共和制。君主制國家分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和君主專制國家:目前君主專制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已相當罕見,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沙特,其特徵是無國家憲法、禁止政黨活動,國王直接行使最高行政權和司法權;君主立憲制國家又可以分為議會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所謂議會君主制是指君主僅作為象徵性的國家元首,議會則作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和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實際政務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負責處理,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有英國、日本、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麥、荷蘭等國;所謂二元君主制是指有明確的國家成文憲法、有議會和政黨活動,但君主仍掌握一定實權,只是軍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憲法制約,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主要有卡達、阿聯酋等國。
正因為世界各國的政治體制不同,所以我們在國際新聞中看到各國處理內政外交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也各不相同: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等國實行的是資本主義總統制民主共和制——在這種體制下總統由議會選舉產生,總統既是國家對外的最高權力象徵,與此同時也是國家實際行政職能的行使者。德國、義大利、新加坡、印度等國實行的則是議會共和制——在這種體制下總統只是象徵性意義上的國家最高元首,但並不實際處理國家政務,由佔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首腦上臺組織內閣負責實際處理國家政務,所以我們對德國總理默克爾、印度總理莫迪、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義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等人的名字耳熟能詳,可有幾個人知道這幾個國家的總統是誰,有人甚至以為這幾個國家沒有總統。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現任德國總統是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其總統官邸為貝爾維尤宮;印度現任總統是拉姆·納特·科溫德,其總統官邸為維多利亞宮;新加坡現任總統是哈莉瑪·雅各布,新加坡總統府位於新加坡烏節路上;義大利現任總統是塞爾焦·馬塔雷拉,其總統官邸為奎里納爾宮。
大體上介紹完了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後我們再來看加拿大實行的是那種政治制度呢?加拿大實行的是議會君主制。也許我這麼說仍令大家感到費解,因為君主制國家沒總統很正常,可也沒聽說加拿大有國王啊?其實加拿大有國王——國王就是大西洋對岸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歷史上加拿大和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一樣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美國透過獨立戰爭脫離了大英帝國的統治,成為了一個獨立國家,然後組建了自己的議會、制定了自己的憲法,由議會根據憲法選舉出來的美國總統就成為了美國國家權力象徵性和實質性的最高掌握者。然而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的情況和美國有所不同:這三地都沒爆發過像美國獨立戰爭那樣的獨立運動,直到19世紀這三地依然是英國的殖民地。不過和其他殖民地所不同的是:這三地的本土居民都屬於少數族裔,而主體民族主要是從英國遷徙來的盎格魯撒克遜後裔,這裡的居民直接移植了英國的憲政體制,這意味著英國政府不能像在其他殖民地一樣無視當地居民的利益而肆意擴張自己的權力。到19世紀晚期英國將這些以盎格魯撒克遜後裔構成英語民族聚居的實行憲政體制的地區設定成為自治領——自治領實際上是殖民地邁向獨立國家道路上的過渡階段:可以制定自己的貿易政策,擁有自己獨立的軍隊體系,可以有限度的進行外交活動,但在涉及對外開戰的問題上必須服從於英國政府的命令。
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英國喪失了世界工廠的地位,在世界經濟份額中的比重相繼被美、德兩國超越。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英國的殖民地掀起了風起雲湧的民族獨立運動,在這一過程中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由白人英語民族組成的自治領也趁機要求英國給予更大的自治許可權。到1918年一戰結束時英國已損失了1/3的國民財富和300萬青壯年勞動力,與此同時還欠下美國大量債務。英國政府為避免大英帝國的解體而在1931年透過《威斯敏斯特法案》賦予自治領獨立解決對外對內政策、交換外交使節和簽訂國防協定等權利,自治領由此成為與英國同為平等成員的英聯邦國家。在英國殖民時期加拿大由英國任命的加拿大總督實際管轄,成為自治領後英國仍會向加拿大派駐總督,但總督已不掌握實權。如今的加拿大議會才是國家真正的權力中心,由議會選舉產生的總理組建內閣,內閣受議會監督,內閣的法令經議會批准生效。在這種政治制度下總理是掌握實權的政府首腦,而作為國家最高權力象徵者的則是英國國王,由英國國王委任的加拿大總督作為英國國王的代表存在,但不實際參與加拿大的日常行政事務。現任加拿大總理是2015年當選的賈斯廷·特魯多,現任加拿大總督是2017年7月由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任命的朱莉·帕耶特。事實上伊麗莎白二世不僅是加拿大的國家元首,同時也是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格瑞那達、牙買加等國的國家元首,不過包括在英國本土她都不掌握有實際政治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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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趙建明Zhao
加拿大過去是英國的殖民地,1914年才獲得國內事務的自治權。1926年英國宣佈加拿大與英國有平等地位,自此加拿大獲得一了外交上的獨立。1931年的“威斯敏斯持法案”進一步確定加拿大和英國之間有“平等地位,不再互相隸屬”,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國家。實行的是總理制。以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代表英女王,由英女王任命。加拿大仍是英聯邦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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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百科識普
加拿大一個位於北美最北端,西抵太平洋,東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東北部和丹麥領地格陵蘭島和法屬生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相望,南方與美國本土接壤,西邊方與美國阿拉加斯州為鄰,面積位居世界第二998.467萬平方公里,英聯邦國家,素有分“楓葉”之國的美譽,首都在渥太華。
加拿大原為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的居住地,16世紀後,分別由英國和法國殖民侵入,隨後淪為英國殖民地,1926年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獲得外交獨立,1931年加拿大成為英聯邦成員國慶,議會獲得同英國議會平等立法權 ,但沒有修憲權,直到1982年英國女王簽署《加拿大憲法法案》加拿大議會才獲得立憲、修憲的所有權利,1982加拿大國會透過新憲法,廢除英國國會透過的舊憲法,才正式從英國獨立,國家組成為聯邦制,將國家定名加拿大。
加拿大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聯邦議會制,尊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為英國女王在加拿大代表,總督職權有召集和解散議會,主持總理、最高大法官、內閣和樞密院的就職儀式,統帥三軍,其權利受加拿大憲法憲法,加拿大總督召集或解散議會必須在總理的建議下進行,其職責必須遵循各有關部長建議,總督多數屬於公共場合和儀式,總理為賈斯汀.特魯多,總理為政府首腦組建政府還擁有總督人選,國會解散,屬於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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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2475598453703
你以為加拿大是主權國家啊?其實它的宗主國是日不落帝國,它的總督由英女王委派,委派過來的總督只是象徵性的沒有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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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跪射俑
加拿大是"英聯邦"國家,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設定總督一職,名義上是代表英國女主統治加拿大,總督就像加拿大的欽差大臣,而加拿大總理是地方官。現在加拿大總督越來越弱勢,總督要總理提名,然後英國女王任命,總督就是個象徵。加拿大是兩院議會制,國家行政權力在以總理為首的內閣手中。由眾議院中佔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總理並組閣。
澳大利亞與加拿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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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加拿大有總督。因為加拿大是英聯邦成員,且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國王。原來是英國女王,現在是查爾斯王子。所以加拿大的最高元首是英國人,然後英王室任命一個總督代替王室管理加拿大。不過加拿大總督的實權很小,更多的是個象徵意義的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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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加拿大屬於聯邦議會制並屬於英聯邦成員國,所以,其政體規定,其政府只設立總理,英國女王為加拿大最高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