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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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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里果果素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放棄了他,他怨我恨我。我都表示接受。
自己生過孩子以後才會體會到孩子和母親這兩者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關係。哪怕是父子關係也是沒有辦法和母子關係相比。
孩子就那麼一點點大,世界對他而言處處是危險,是陷阱。如果作為母親放棄了他,那無異於變相的謀殺。
如果,孩子一路磕磕絆絆終於長大了,可能表面的創傷已經癒合,而內心的呢。在他漫長成長歲月裡面,有過多少次埋頭哭泣,而這些又對他有多少性格上的影響,這些創傷是無法估計的。本應該是無憂無慮地成長歲月,卻被這個世界上最親近的人剝奪。
而現在母親年紀大了卻又想希望和所有老人一樣,頤養天年,兒孫繞膝。可是世上的事情怎麼可能事事如人所願。如果孩子心中有恨意,還是要母親去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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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章小糖
這個情況不好回答,沒有肯定的答案。我覺得和這個被拋棄的孩子的成年生活狀況有很大關係。比如說如果這個孩子長大後的生活比較滿意,也許他心中的怨恨就會很少,甚至沒有。可當這個孩子貧困潦倒加上生活環境惡劣,身邊有很多負能量的人充斥身邊,也許這個孩子就會變得面目可憎。他就會尋找外部原因,找源頭去怨恨當初拋棄他的父母。
誰也無法去評判哪種情況,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作為局外人,都會很客觀的去說,但對於當局者來說,沒有感同身受,不一定會引起共鳴。
不管如何,大多數父母寧願受苦受難都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對於那些拋棄孩子的父母來說,其實良心也會不安,一輩子也可能會收到良心的譴責,不一定會過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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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答友皓哥
不管什麼原因,拋棄自己親生的孩子都是不對的。
看新聞,有些年輕的女生,禁不起誘惑偷吃禁果,懷孕生子,覺得難看就把孩子拋棄在垃圾桶裡,還有溺斃的,好點的送到醫院或孤兒院,偷吃禁果也就罷了,還棄子,錯上加錯,沒什麼好原諒的,只要是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和年齡無關,你年少無知,怎麼知道和男人做成年人才做的事。
放下怨恨,那是你沒有被拋棄過,不知道箇中滋味。
所以,沒有經歷就沒有發言權。
就是希望,一個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別犯傻犯錯。
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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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談笑人生aa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母親拋棄兒子是不得已而為之,像我,在第一段婚姻中不幸福快樂,渣男老公愛去嫖,離婚後兒子歸他,爺爺奶奶說我很多壞話,現在兒子也二十六歲了,不搭理我,怨恨我,缺錢就打電話問我要錢,沒事一個電話沒有,算噠,孩子不認我就不認我,我要把以後老的路想好,反正有退休金和醫保,有兩套房子,也不會缺錢過好自己的曰子,動不了就把兩套房賣了去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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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漫步秋葉
假如一個媽媽拋棄了她的孩子,孩子在成年後該不該怨恨媽媽?
怎麼說呢。一般情況下,媽媽怎麼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呢?
題主問該不該,說明題主心底裡對媽媽並不全是怨恨。
那麼究竟在該不該怨恨呢?
對於這個問題前,我想到的是,應該先去了解媽媽的過往,當初她為什麼會做出拋棄孩子的舉動?
一般這種情況,無外乎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未婚先孕的,男方又不願為孩子結婚,這位媽媽就是被拋棄的第一人,在生孩子後又迫於各方面原因,或者直接就是長輩未徵得她的同意,瞞著她將孩子送了出去。
這樣的媽媽,首先自保堪憂,又怎麼忍心去怨恨?怨恨她在青春年華時作賤了自己?還是怨恨她太不懂得潔身自愛?或者,應該去怨恨那個敢做不敢當的“爸爸”吧……
第二種情況,孩子出生後,遇著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孩子不被家庭接受,媽媽更是在家中被一味壓制,最後迫於家中其他人的淫威,將孩子送走。
此時,媽媽選擇送走孩子,多半出於無奈,甚至,心底裡想著孩子能被一個好人家收養,也總比在這樣的家庭快樂。送走孩子,媽媽心裡一定是痛苦不堪的。若真是這樣的情況,也請不要怨恨媽媽吧。
第三種情況,完全是家庭困難,生活拮据,實在養不起孩子了,不送走就是餓死,送走了卻能保命,這般情況,也是怨恨不起來的。
第四種情況,源於媽媽的麻木不仁或自己重男輕女,又或者是媽媽出於私心,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媽媽實屬罕見,卻是實實在在可以怨恨的。
第五種情況,父母鬧離婚,媽媽迫不得已放棄撫養權。這種情況原本不該歸為拋棄,但就是有很多的奶奶們,會給孩子灌輸媽媽各種壞,拋棄了孩子,自小在孩子心裡埋下對媽媽怨恨的種子。
我們村有戶人家就是這樣,明明兒子在外吃喝嫖賭,後來勾搭上了別人,回家鬧離婚的。奶奶偏要跟小孫女說是她媽媽在外勾搭了人,拋棄她跟人跑了,還編排了很多媳婦的壞話,讓孫女仇視親媽。這樣的奶奶們我想應該有很多,所以,這樣的情況也就不會少。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更加要多花時間,尋根究底,也算是為媽媽正名吧。
該不該怨恨?能不能怨恨?最終是選擇恨還是選擇原諒,我想當媽媽的都會選擇接受。
我也是當媽的,當媽的心裡是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受一丁點委屈的。自己再難也會給孩子笑臉,自己再苦,也不願孩子受累。
我想,當媽的心都一樣。
題主提到成年後,成年人更能體會父母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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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浪小夜曲
恨是理所當然的,對一個不負責任、捨得拋棄自己孩子的媽媽,不恨都說不過去!
曾經有一個藝術家說過這樣一句話,他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並不感恩我的父母,因為我不過是他們尋歡作樂的副產品。這句話對那些拋棄孩子的年輕父母們來說,似乎很有道理,孩子的出現只是一個意外,並非當事父母的願望,所以這些父母拋棄孩子也就不難理解了。但一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孩子來到了這個世界,所以這就有了一個專門的罪名: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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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美麗的心
看是什麼原因下造成的,如果是故意,吃牢飯,不原諒,是生活沒辦法也不可原諒,為了孩子還有什麼苦不能吃,止於拋棄,心真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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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竹子OWO
看個人,有些父母雙全,在一起卻心不在一起,有什麼用,越長大越孤獨,很多事情,主要是態度,自己能心理調節就行,恨不恨也只是感情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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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偉68862719
如果媽媽有能力補過孩子不會怨恨母親,媽媽當時有難處,拋棄她孩子是救孩子,養父母把他她養成人,孩子都能理解血濃於水,DNA是永遠不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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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機使用者64069114986
看什麼情況,如果是以孃家為中心,不管不顧自己的孩子。那就不理她。如果是因家暴、賭博、洶酒而不得己離開家,那就不是她的錯。為人子女當然應盡孝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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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範傑新年快樂
不應該恨父母每一方,這裡學問大了,有的倆方爹媽不是人,不往好的說,其負對方沒能力,看不起對方,離婚不叫看孩,告訴孩子恨爹媽,孩子記住不管小時你跟誰爸媽是最愛你,最疼你,你長大了別忘本,沒爸沒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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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快樂鳥39
主要看孩子後面過得如何,如果過得不錯,可能不一定怨恨。拋棄孩子的,一般都不會是什麼好的理由,生而不負責任,不管是因為太年輕還是什麼理由,對這個孩子都是不公平的。如果選擇了一戶不錯的人家還好,孩子可能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未必怨恨,但是知道後肯定也不會拿生母當親人了。如果孩子一生遊離失所,得不到愛,受不了好的培養和教育,心裡怨恨生母是難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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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大斌鄉村vlog
浮木電影集結號
這也要分情況的
首先母親是因為什麼原因才去做的這件事
第一:貧窮。
都揭不開鍋了,在沒有準備很意外的情況下生下了這個孩子,而生下這個孩子卻沒能力養活。
心理特徵會有兩種:
①、根本養不起,與其讓孩子跟著受罪有一頓沒一頓,可能學都上不起不如寄養給別人好歹保證自己的孩子不用忍飢挨餓還有學能上。
②、實在養不起,這樣能把自己累死,還不如扔了,誰撿到誰去養吧。
第二:單純的要兒子。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還不少,原來是生下來才能確定,結果發現是閨女,扔了繼續生,生出兒子為止。
這種是最不負責任又很沒人性的問題,雖然是受傳統觀念影響但孩子是無罪的。
要麼是屬於意料之外,要麼是太窮還養不起,最讓人不舒服的就是為了生兒子這種事。
瞭解了最基本的狀況才能決定到底選擇原諒還是恨。
但是無論如何,其實大家都應該深刻體會得到:“養育之恩大於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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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lihua1027
當然恨,我就是被媽媽拋棄的孩子!還有一個弟弟!我三歲爸爸走了媽媽嫁了人!拋下了我和弟弟!奶奶獨自帶大了我們!吃的苦都不能說!小時候看到別人被媽媽抱著!那個眼饞!想這哭!也我要有媽多好她也會抱我和弟弟!可惜我媽不要我們了!為了嫁人說自己是單身!其實我媽單位人告訴我她嫁到哪裡了!我恨她!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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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唐紫悠
在這裡我想說的是,這個與很多因素相關,比如1.父母當時的處境,家庭條件差,重男輕女的思想等等,我想應該也是無能為力才會放棄孩子的撫養權。2孩子的成長教育,對於這件事情的認識,畢竟事物都有兩面性,如果說認為很重要的一點是母親給了你一條生命,就應該懷著感恩的心,是吧!沒有她,你又是如何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然而從另外一方面來說,生兒不養,責任在哪?這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很自卑,心理也會有一定的陰影,更多的幸福感是缺失的,總感覺和別的孩子不一樣,心理也會恨當初為什麼是她讓我來到這個世上,並沒有養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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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鮮店1
這個問題我有切身體會,我兩歲我媽就走了,聽說嫁到隔壁村,現在三十多年了一次也沒來看我。
小時候,特別上小學那一段看到別人都有媽媽特別羨慕,那時很想媽媽也怨恨她……
我小孩兩歲的時候我心裡一直有疑問,兩歲的小孩這麼小,這麼可愛,什麼都不懂。分開一天都受不了。而我媽竟然把兩歲的我拋棄了,那是怎樣的鐵石心腸才能做得出來的事。
以前對他很怨恨。現在釋然了。我不會去找他,他對我而言就是一個陌生人,也希望她晚年過的好,不要想起我更不要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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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稀罕9865
孩子是母親十月懷胎血肉孕育的寶貝,如果說放棄一般都是情非得已,其主要原因也都與家庭環境有關,我們說一種環境一種成因,如果不是特定環境母親是不會喪失撫養權的,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我想這也是值得社會、法制和道德反思的事情,婚姻到底是緣還是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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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善若水83209114
我比較有發言權。我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受害者,排行老二,上有一姐,當得知我還是女孩時,第一時間將我送人,甚至親媽連一眼都沒看。下面肯定投有一弟了。但是上天很眷顧我,養父母視我為掌上明珠,而且我大學畢業後一切順利。這麼多年從來沒有看過我,明明知道我在哪裡。後來我還是主動找到了他們,並不是想念,而是一定看看這麼狠心的人是誰,然後狠狠報復。我會過得更好,對我的養父母更好,但對他們沒有任何感情,養老也別指望我,我沒有義務,我只對養父母負責。讓他們後悔去吧!而且我是他們三個孩子中最優秀的一個。如果人人都可以生哦而不養要法律幹啥?我沒有告他們遺棄罪已經很給面子了。不只是恨,非常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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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貴客雲集偶然的相遇
那夏天發先生拋棄他自己的親生女兒20年都沒有來過,至於孩子恨不恨他,我不知道的,一個男士就為了那點捱罵自尊拋棄我母女一別20年都沒有來過的,可能是女兒,不重要的,我會讓他一輩子都愧疚我母女,我也一生都要纏著他,去折磨折磨他愧疚我們的,那個石頭永遠的壓著他的,我的女兒要是看到他會是什麼樣,我不知道的,總之我不會讓他逍法外的,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給他找出來的,他還埋怨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在不好沒有拋棄我們不養育的,還有他的孩子也沒有拋棄的,他還用那些話打擊,一下子給我打到無底深淵了,他還辛福,樂觀,我看他還能樂觀辛福多久吶,他做人這麼沒有人心,不知道感恩圖報我們,反而全都埋怨我們,得罪我母女,那後果相當一鳴驚人的,我要原諒他也得看我的心情好不好,讓他給我等著,六月十八不來光山,我得去起訴他的,我看他的尊嚴臉放在那裡吶,一個重男輕女的人,給我母女害的那麼慘,我能繞了他嗎?,也沒有我不敢板弄的人,都沒有人心,我還去原諒他幹什麼,改變我母女的命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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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怨恨。怨恨只會增添你的痛苦和不快樂!
因為既然她拋棄了你,你也就當沒有過這位母親,因為她無論什麼原因,能夠狠心的拋棄你,那你也就當她沒存在過。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母親為了生兒子,然後拋棄女兒,等女兒生活的很好或者快成人的時候,又跑去人家養父母的家裡要求認自己的女兒,這樣的父母是很自私的,因為你傷害了人家養父母家裡的生活寧靜。或許會痛哭流涕的,訴說自己當初的無奈,但是你想過沒有,你的行為,對養父母的內心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對自己的女兒造成了多麼大的傷痛。
所以,既然放手,就沒有必要再去相認,更談不上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