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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體育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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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回味籃球
時間回到2018年9月4號晚上,國際泳聯授權的興奮劑檢測機構IDTM公司選派4名檢測人員來到孫楊杭州的家中進行賽外藥檢。孫楊由於對檢測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心存疑惑,因為沒有完成檢驗。IDTM隨後向國際泳聯報告,稱孫楊“暴力抗檢”。
2018年11月1號,國際泳聯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並在2019年1月3號判決孫楊不存在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3月12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滿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孫楊和國際泳聯的聽證會在瑞士舉行,長達十二小時的聽證過程進行了全球直播。
孫楊和他的律師團隊在聽證會上指出參與當天檢查的人員存在多項違規做法,其中包括沒有相關資質證明、非法跨區採血、要求給孫楊拍照等等。但是聽證會上,檢測人員並沒有出席,孫楊也沒能播放當天的影片等證據。而在聽證會結束後,孫楊透過新華社等渠道展示了更多的證據,比如尿檢官中有一人是建築工人等等。
2020年2月28號,國際體育Quattroporte法庭公佈了裁決書,孫楊被禁賽8年。
仲裁報告中寫道,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興奮劑控制的程式。仲裁小組認為負責孫楊興奮劑檢測的人員符合所需要的資質。
而仲裁組也給出了理由,他們認為運動員可以在提供血樣,保證檢驗機構保留完整樣本後,再質疑檢測人員的資質。而如果在反覆提示和警告後果之後,依然破壞樣本容器,不給後續檢測留任何機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並且,仲裁組考慮到孫楊曾經在2014年有過一次違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因此根據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10.7.1,對運動員的第二次違規,處以8年的禁賽。
目前已經回到北京訓練的孫楊是在訓練過程中看到這樣的結果。隨後他就終止了訓練。他在社交媒體表示:“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實事必定戰勝謊言。”
瑞士聯邦法院對於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相當有限。瑞士最高司法機構不會對仲裁庭對 事實的認定、規則的解釋,使用及推理做出實質性的審查,而是僅限於審查仲裁程式是否合法。 自從體育仲裁法庭成立以來,翻案率僅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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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87457870050
我覺得孫楊給了別人“汙陷”的機會,還有就是孫收穫了名也收穫了利,但卻沒做多少貢獻,如今這一切都是自找的,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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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勤Joe
1、孫楊昨天幾乎沒怎麼睡。目前他在北京訓練,準備後面去國外訓練
2、網傳孫楊媽媽發的朋友圈內容屬實。孫楊因此在該年5月的全國冠軍賽中被查出陽性,7月份的國內聽證會後,8月份對孫楊做出的處罰決定是口頭警告、罰款5000元。但10月份亞運會結束後,有相關領導稱將處罰變為5月至8月禁賽3個月。孫楊本來堅決不同意這一決定,但最終還是其家人替他答應了。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家人一直覺得很對不起孫楊,因為在不知情者看來,錯誤都在孫楊身上,而且他還受到了包庇。”
3、孫楊媽媽說的律師不是張起淮
據知情人透露,這裡所指律師並非今日釋出宣告的張起淮,而是另有其人。孫楊目前已經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孫楊一方現在希望就像面對比賽一樣,調整心態,做好充分的準備去應對。”知情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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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看了上癮
孫楊事件的處理反應了我們應對危機事件的公關處理做的不到位,對規則的理解和利用不足,規則是西方制定,我們本來有理有據,但是因為證據舉證,律師的臨場反應應變能力太差,導致出現了這種很糟糕的局面,是我們必須吸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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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雪松青年
只從“飛人”劉翔給我們帶來那麼多驚喜和榮耀以後,好久都沒有那種感覺了,自從孫楊的出現,他年紀輕輕但堅韌不拔,給我們華人帶來太多的驚喜和榮耀,在泳壇創造了很多紀錄,讓歐美國家泳壇選手談孫楊色變,這些都是孫楊給華人帶來的驕傲!我本人就是孫楊的粉絲,每次看到他奪冠激動人心的時刻,我都熱淚盈眶……華人的驕傲!
可是,客觀看待本次事件,會覺得事情要複雜很多!可以看出,孫楊砸血樣本這個行為已經是板上釘釘的證據了!我們都覺得判罰很重,人家CAS也是有依據的。考慮到孫楊曾在2014年6月曾因藥物問題遭禁賽三個月,因此CAS給予孫楊禁賽八年的處罰。
孫楊為什麼要砸血樣本,原因有2個。其一,就如孫楊所說,質疑抽查人員身份,擔心對方有參假栽贓陷害的動機,這個理由能說的過去,正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孫楊打擾歐美國家在泳壇的壟斷,讓人家嫉妒在心,背後出陰招,這很有可能。其二,孫楊為了持續保持某專案的冠軍頭銜,私下服用違禁藥物,遇到抽檢後暴力抗檢,因為一旦坐實服用違禁藥品,那就不僅僅是禁賽了,也就是說之前取得的冠軍就不被人承認了,這個原因就很可怕了,名譽掃地、背後的商業鏈也會全部斷掉,那損失和影響可不是一點點啊!!!
人在做,天在看。孫楊到底有沒有服用違禁藥品,只有孫楊團隊知道。如果有,孫楊運動生涯和名譽就完了。如果沒有服用違禁藥品,就因為質疑抽檢人員身份而砸掉血樣本,被CAS判罰“禁賽8年”,我們絕對不同意的,抗議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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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孤獨的山裡鷹
華人的思維和西方人的思維起衝突造成的,孫楊的處理方式是興奮劑檢測不合規拒檢,而西方人的處理方式是即便不合規配合檢查,事後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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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許看體育
2月28日下午,沸沸揚揚的孫楊事件有了重大的結論。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就國際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國際泳聯及孫楊一案作出判決,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8年。孫楊91年生人,禁賽八年,這基本意味著孫楊的運動員生涯結束了。
有的讀者可能會說還可以提起上訴,雖然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但是翻案的機率不高,可以說基本沒戲。
這個上訴大家需要了解的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只能審查CAS的仲裁程式是否合法,而非對事實認定進行審查。換個說法就是就算你上訴,那我只是對程式進行重新稽核,結果對不對我不判斷,我只判斷你推導結果套用的公式對不對。就跟你考完試出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申請複核。那麼考試機構也只是對分數的統計累加,重新計算正確與否,不會再重新批卷。
從歷史來看翻案也是幾無可能。近十多年來,在CAS仲裁庭受理並審結的案件中,因當事人不滿判決而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數量約佔8%。在這些上訴案例中,最終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裁決的僅為6例。
所以說孫楊基本是結束了運動員生涯了,但是這並不代表孫楊跟興奮劑有關係。有些黑子看到孫楊敗訴了,就開始胡言亂語了。我們需要注意到的是,孫楊被禁賽的理由是:抗檢!不是興奮劑!!!CAS的仲裁報告顯示:仲裁小組一致認為,運動員(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請先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再進行評判。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對孫楊進行抽查,但是IDTM在出示給國際泳聯的報告中聲稱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事後,國際泳聯(FINA)就IDTM提出孫楊“抗檢”事件召開聽證會,並在一個月後宣佈孫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
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不贊同國際泳聯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WADA提出由於孫楊拒絕提交興奮劑檢測樣本,要求其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
可以看出的是孫楊抗檢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也是敗訴的理由!同時CAS也說明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運動員自2018年9月4日以來有服用興奮劑的行為,包括2019年7月在南韓光州舉行的游泳世錦賽。所以孫楊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決前所取得的成績均為有效!!!
所以請不要再做一些無端的猜測!孫楊只是因為抗檢敗訴,跟興奮劑沒有關係,目前也沒有證據能夠支援這一說法!無端的揣測只會給孫楊帶來傷害,運動生涯以這種方式結束,估計任何人都難以接受。
可能有讀者會問,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要求孫楊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那麼為什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會下如此重手,直接給判了8年禁賽最重的處罰呢?那是因為這不是孫楊第一次抗檢了。第一次發生在2014年,當時被處罰禁賽三個月。所以在考慮到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處罰才會如此重。
最後還要提一下的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雙重標準。之前就有來自俄羅斯駭客組織魔幻熊(Fancy Bear)在侵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資料庫拿到大量未公開的檔案後,發現美國網球明星威廉姆斯姐妹和里約奧運會四枚體操金牌得主西蒙斯·拜爾被WADA允許使用違禁藥物。世界反興奮劑組(WADA)承認駭客組織 魔幻熊 (Fancy Bears)公佈的服用違禁藥物運動員名單屬實。這些里約奧運會的獎牌得主透過申請藥物豁免權以服用興奮劑。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們一面是默許某些國家的運動員披著診斷證書的光環下非法使用了強效藥物。一面是一邊倒地封殺其他國家的運動員,對於已經服藥的個別運動員,甚至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可以說是玩的一手好雙標!但是沒辦法規則是他們制定的,他們肯定比誰都玩得溜!
很可惜的是這次孫楊確實是抗檢了,落人以口實!對抗藥檢做出的制裁,而且明顯比服用興奮劑的處罰更嚴重,當然這也是對規則的保護,否則以後運動員都可以抗檢了。只是希望這規則能一視同仁!往大了說,華人在國際體育上的話語權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只有熟知規則,擁有話語權。我們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自己的運動員。至於孫楊,我們只能祝福了。
以上就是一些基本的黑白事實知識,至於如何判斷,各位看官心中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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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運動小磊哥
[戴口罩]孫楊事件
一、2020年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它讓邪惡戰勝正義、強權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現於公眾眼前。這一天,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偏聽偏信,對規則和程式視而不見,對事實和證據置若罔聞,對謊言和假證悉數採信,基於謊言和偏見,作出了黑白顛倒的仲裁裁決。對於國際體育仲裁院(CAS)作出的裁決結果,孫楊深感震驚,堅信自身清白,並將依照司法程式維權到底。對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程式性錯誤,孫楊將依照法律程式在30日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二、本案因2018年9月4日賽外檢查引起。孫楊在客觀上並未實施干擾興奮劑檢測或者拒絕提供樣本的行為。事發當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興奮劑檢查官臨時告知所謂的血檢官(無資質、無授權、檢查時屬異地執業違規抽血)、尿檢官(無資質、無授權、未經培訓)參加檢查。孫楊自得知需對其進行賽外檢查起一直積極配合。但在檢查人員進入檢查室前,尿檢官便一直開啟手機違規拍照攝像,嚴重侵犯了孫楊隱私權,直至孫楊制止。在此情況下,孫楊雖提出異議並在第一時間請示領導,但在等待領導決定的過程中,仍配合後續的抽血工作。領導在瞭解相關情況後,與檢查人員進行了充分溝通,核實檢查人員的授權、資質等問題,檢查人員同意不帶走血樣,同時提出了將血樣和外包裝分離的建議,各方當場簽字認可了前述事實。因檢查人員不具備有效授權,興奮劑檢查官臨時通知未經培訓、沒有資質的人員參與檢查,尿檢官違規拍照攝像等問題,最終檢查人員主動放棄此次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興奮劑檢查官曾於2017年因不具備有效資質被孫楊投訴,該投訴至今未決,本次檢查明顯屬於興奮劑檢查官假公濟私、公報私仇,尤其是,其在國際泳聯(FINA)聽證時及在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出庭作證過程中,始終在歪曲事實、自相矛盾、謊話連篇,甚至在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出庭作證時連其在國際泳聯(FINA)聽證時所作部分符合客觀事實的陳述也再次以謊言徹底否定。
國際體育仲裁院(CAS)沒有對興奮劑檢查官提出質疑,全部採信其不實陳述,並將責任歸咎於孫楊,既不客觀,也不公正。對於檢查人員存在的違法違規、虛假陳述、提供假證等問題,孫楊將予以起訴,嚴肅追究。
三、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是本案的當事人,同時也是《檢查和調查國際標準》的制定者與解釋者。即: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但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卻沒有在此情況下作出獨立判斷和公平公正裁決。對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等機構在組織上、規則上、程式上存在的漏洞及其相關人員仲裁程式中歪曲事實、濫用權力等行為,孫楊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體育領域中,部分國際組織擁有強權,且獨斷、專橫,甚至扭曲了本應平等保護國際組織和運動員的規則,但國際社會對此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以致此類組織或者其授權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遵守程式規則,甚至帶有民族偏見、國家立場,嚴重違背體育精神,侵害了運動員的正當權益,阻礙了體育運動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對於這種行為,孫楊絕不容忍,且將堅持依法維權。這不但關乎孫楊的個人權益,也關乎所有運動員的正當權益,關乎奧林匹克精神的維繫和傳承。
五、令人欣慰的是,長期以來,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浙江省體育局、中國游泳協會和中國國家游泳隊給予孫楊充分的信任和支援。尤其是,在國際體育仲裁院(CAS)作出裁決後,中國游泳協會第一時間發聲,並對仲裁過程中存在的諸多違法行為進行了揭露,表示全力支援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呼籲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體育組織、興奮劑檢查代理機構改進和完善規則,嚴格執行規則,尊重運動員的合法權利,這些發聲和呼籲是對孫楊最大的鼓勵和支援。
最後,孫楊衷心感謝祖國的培養,感謝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浙江省體育局、中國游泳協會、中國國家游泳隊等各級領導給予的關心和幫助,感謝國內外體育愛好者、媒體界朋友及廣大網友的信任和支援!儘管偏見和謊言猶如黑夜,可能會暫時矇蔽世人的眼睛,但不可能阻止黎明的到來,我們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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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子非魚160741178
都是華人,有多大點事不能好好說嗎?還有地方到中央的各級領導協調處理不了嗎?非要搞到國際上叫外華人把咱們給判了,丟人不。不要孫楊可以,國家利益要高於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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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orn free
相信很多人並不瞭解WADA的飛檢規則,沒必要說規則誰制訂,你加入就代表你認同,主檢官有資格有授權即可,不需指定要對誰飛檢,而且隨時隨地都可要求飛檢,血檢員只需要有護士資格證,即具有操作抽血這個專業事情的資格,尿檢只需要是同性,即有身份證即可,當然對槓精來說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前提,至於你對規則理解錯了,這是你的事。如果認為程式有瑕疵,有權利申訴,至於有沒有權利拒檢,當然有權利,但後果肯定需要自己承擔,可能有利,可能不利,看仲裁了,大機率可想而知,如同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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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望煙雲
孫楊事件,還是《三聯生活週刊》梳理的到位:
1、2018年9月4日深夜,受國際泳聯委託,國際興奮劑檢測與管理機構(IDTM)來到孫楊位於杭州的家裡,對其進行賽外興奮劑檢查,孫楊對三位檢查人員的資質表示了懷疑。
2、三名檢查人員分別是主檢官、血檢官和尿檢官。主檢官孫楊是第二次見,印象很不好。2017年這位主檢官還是實習生,參與過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結果被孫楊投訴,認為她沒有出示有效證件。
3、孫楊的血樣抽取順利完成。接著是提取尿樣,但是尿檢官的資質再次遭到孫楊質疑。他聲稱,這位尿檢官說自己是孫楊的粉絲,還拍了孫楊抽血時的照片和影片,衣著也不正式,令其覺得“很荒謬、不專業”。
4、孫楊認為尿檢官僅出示身份證不能證明自己的資質,同時國際泳聯給IDTM的授權書是一份通用函,沒有孫楊的名字,也沒有幾個檢查人員的名字。除了主檢官有IDTM工作證件外,血檢官只出示了護士執業資格證,尿檢官的身份證顯得更加不靠譜。主檢官稱,尿檢官是她的助手,幫助她採集尿樣而已,他們都與IDTM簽署了保密宣告。但孫楊信不過他們。
5、最後,這次抽查以孫楊的血液樣本密封瓶被破壞,血液樣本未被帶走,尿液樣本未被採集告終。
6、抗檢事件發生兩個多月後,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作出裁決,認定當晚IDTM公司興奮劑檢測行為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並不認可國際泳聯的結論,於是在去年3月,它將孫楊與國際泳聯一起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庭。
7、在吃瓜群眾眼裡,孫楊抗檢事件迷霧重重。但仲裁庭緊緊圍繞的法律問題僅僅是:當晚IDTM檢測人員出具了哪些資質檔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和《國際檢測與調查標準》(ISTI)中對資質的規定究竟是怎樣的,當晚取樣人員出具的資質檔案是否符合上述規定。
8、仲裁庭還反覆詢問孫楊,為何單單在這一次檢測過程中質疑IDTM的授權檔案,畢竟在此之前,他已經經歷過60次相同的取樣過程。
9、如果運動員確實對檢測人員的資質有疑問,究竟應該採取怎樣的自救措施?對此,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和國際泳聯的觀點一致,即運動員始終應該配合取樣和檢測,除非身體、衛生和道德條件客觀上不允許。
10、“血液樣本密封瓶被破壞”,這也許就是孫楊所犯的最大錯誤。
11、此事其實與陰謀論、愛國主義、人品等關係並不大,應該就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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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淙淙莽莽
簡而言之:孫楊說“你派來的檢測人員是非專業的、是建築工人,程式不合法”,反興奮劑組織:“程式合不合法我說了算,我不管你是否服用興奮劑,不聽我的就禁賽” 。就是你和他講道理,他和你講法律;你和他講法律,他和你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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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北方1
個別國家,體育機構和廣大人民群眾,都把爭取金牌當成國家利益,這些國家的反興奮劑機構,沒有獨立性;對金牌運動員,民意和有關機構,下意識不自覺的無底線無原則護短。希望我們國家不要這樣,國家高瞻遠矚,人民求真向善,社會腳踏實地,真正民族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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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迪恩日記
孫楊案規則理解是關鍵
保持客觀理性,形成獨立的,基於事實與法律的判斷?如何在“西方思維”擁有絕對話語權的國際體育中知己知彼運籌帷幄,合理利用規則但絕不越界曲解規則?中國體育界及體育從業者又應從本案及圍繞本案的紛擾中汲取什麼經驗教訓
一、當晚IDTM檢測人員出具給孫楊的是什麼資質檔案
事實層面,雙方並無爭議。當晚IDTM取樣人員出具給孫楊的資質檔案為:FINA作為檢測機構於2018年出具給取樣機構IDTM的格式授權書,即授權IDTM代表FINA向受檢運動員取樣,但該授權書上沒有寫明孫楊及主檢官(以及血檢官、尿檢官)的名字;以及主檢官的IDTM身份檔案及個人身份檔案
二、WADA及ISTI對檢測人員資質是什麼的規定
WADA認為,根據ISTI 5.3.3條,“取樣人員”作為一個整體,出具檢測機構(FINA)向取樣機構(IDTM)發出的一份授權檔案即可;授權檔案可以是格式檔案,無需標明取樣人員和被取樣運動員的名字。這一條也對主檢官作出了額外要求,即除上述授權檔案外,主檢官還需出具補充身份證明檔案。但是,本條款未對血檢官和尿檢官作額外要求;如果存在額外要求,本條應該會提及對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證件要求。
這個角度看來,Stuart Kemp認為授權檔案沒寫明取樣人員及被檢測運動員的名字是合乎情理的。當孫楊律師盤問Stuart Kemp血檢官和尿檢官是否也應該和主檢官一樣,各自具備取樣機構發出的身份證件和授權檔案,Stuart Kemp給出了“強烈不同意”(strongly disagree)的迴應,並再度強調孫楊方是在援引指南性質的檔案,而並非強制效力的檔案。
在此規則層面的問題上,孫楊方很難進行有力反駁。
三、當晚IDTM取樣人員出具給孫楊的資質檔案是否符合規定
在對ISTI第5.3.3條作出解釋後,仲裁庭很容易判斷,當晚IDTM取樣人員提供的資質檔案是否合規。孫楊方,包括運動員及家人、醫生及官員等認為該資質檔案不符合他們對規則的理解。WADA則先後請來IDTM工作人員Tudor Popa(也是本案主檢官的直屬上司,事發時她透過電話向Tudor Popa尋求指示)和Neal Soderstrom出庭作證。WADA透過他們證明:
IDTM自1995年開始已與FINA合作,代表FINA對運動員進行樣本採集共計一萬九千餘次,出具的是和本案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且在2018年,與本案一模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被使用過逾三千次),FINA也從未表態該授權檔案有瑕疵,但卻在這一次認為該格式授權檔案不合規;孫楊作為國際頂尖運動員,接受過多達一百八十次興奮劑檢測程式,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過出具和本案無異的授權檔案執行,但孫楊卻僅在這一次,對該格式授權檔案提出質疑。
仲裁庭反覆詢問孫楊為何在這一次檢測過程質疑IDTM的授權檔案——在經歷了IDTM六十次取樣後,他難道不應該對IDTM比較熟悉了嗎?孫楊表示他並不熟悉IDTM,強調當晚的工作人員不專業。但這回答並沒能針對仲裁庭的關切,沒能對他們心目中的關鍵問題作出解釋;且孫楊稱“對IDTM不熟悉”,即便是事實,卻不符合這三位仲裁員作為西方法律人的思維邏輯——典型的“西方法律訓練”,不管是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皆強調邏輯推理,基於事實和證據進行三段論式的邏輯推演。
本部分提出的三個問題即是典型的三段論,透過對該三個問題的回答,典型的西方法律人不會有太相左的結論。此外,在對待某些需要自由心證的問題,西方法律思想還推崇“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 ”,典型的西方法律思維仲裁庭會基於孫楊被IDTM檢測過六十次的事實,認為孫楊不熟悉IDTM有違常理,除非孫楊能提供合理解釋。類似“有違常理”卻沒得到有效解釋的點,在本案中還有不少,而就是透過這點點細節的積累,影響著仲裁庭對整件事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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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個人的集結號
孫楊被CAS所判處罰的確非常重,尤其在奧運年,於己於國猶為可惜。但情感終究不能替代規則,業內及法律界多認為孫楊此次翻身機率不大。
對照我們在國際社會中所處的生態位,此類常被認為是外部勢力所針對的事件並非孤例,不可否認這裡面有外部原因,但也不能忽視自身問題。依筆者看,造成此類事件的緣由與我們的民族性格和當下社會及民眾心態關聯深重。中華民族是一個久經磨難的堅強民族,但民族發展歷程中形成的弱勢文化屬性主導下的虛榮民族性格和人情社會結構會讓人因不自信或盲目自信而行為意識失常失範,加之羞於或怯於示弱並慣以痛快淋漓代之,用不合時宜的言語動作維護所謂的自尊心,殊不知這或多或少有點阿Q味道。
善良的華人其實極少有意冒犯規則和傷害他人,但卻熱衷於在嘴上或場面上不失威嚴,常常讓人覺得不友好,不規範,不禮貌,最終難逃吃大虧的厄運,說起來這樣是既不理智也不值得。
我們需要不斷反思自身文化缺陷並在國際場合的行為實際中時時在意步步留心,用國際的高度不斷約束和規範自己。須知要想得到他人尊重,首先要讓他人感受到被尊重。惟此,我們才能在不同種族和文化交融的國際大格局中競爭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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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晴月浩新雪
換個角度理解一下規則。
孫楊:我配合興奮劑檢測。
主檢官:好的,那先抽血吧。
血檢官:我已順利完成血樣採集。
尿檢官:孫楊我是你的粉絲,跟我合影好不好?你家這個東西是什麼?偷偷拍個vlog先。
孫楊:我怎麼看你們得尿檢官的舉動有點奇怪?你怎麼還偷偷拍照片?趕快給我刪掉!來,咱們先簽個隱私保護協議?你們有工作證件麼?
主檢官:好的,協議我們簽好了。這是我們得到的授權檔案,請過目。
孫楊:為什麼授權檔案裡沒有被檢測人也就是我的名字,也沒有你們四位檢測官的名字?這樣的授權檔案未免太草率了吧?而且平時都是三位檢測官,這次為什麼四個人,其它幾人沒有證件怎麼行?你得先證明他們是正式的有資質的工作人員,總不能你收了錢隨便帶個粉絲混進我家,我還得給他看我上廁所洩露我的個人隱私給粉絲吧?
主檢官:授權書是給主檢官開的。我以前給您做過檢測,所以不需要照片之類的資訊。你要是懷疑我作為主檢官的身份,也可以去官網上檢視,那裡有我的工作資訊。至於血檢官有護士資質證,尿檢官只有身份證,都沒有正式的工作證件。我們這是符合規定的人員配置,請配合藥檢。
尿檢官:如果你對我不滿意不信任,擔心個人隱私被洩露,也可以請您母親代替尿檢官監督尿樣的提取?
孫楊:你開玩笑?!男女有別不知道麼?隨隨便便讓一個成年男人當著自己母親面上廁所?就算主檢官的資訊在官網上有,我也還是懷疑你們其它幾個人的身份,沒見過著裝這麼不正式的興奮劑檢測人員。而且除了隱私問題,如果你們的尿檢官和你血檢官沒有接受過正式培訓和合格的工作資質,萬一事後偷偷在樣品裡動手腳,汙染樣品栽贓我怎麼辦?你們要麼讓這幾個人回去拿工作證明,要麼另外派其它有正式工作資質的人來採集,我可以等待和配合你們的測試。
主檢官:我們沒有這樣的先例,恐怕沒辦法這樣處理。按規定只要我是正式工作人員就可以了,另外兩個助手只是協助採集血樣、尿樣的臨時工,血樣採集助手只需要護士證,尿樣採集助手只要同性了監督是你本人的尿樣就可以了。他們不需要統一著裝,也不需要提供正式的工作證明。
孫楊:你所謂血檢官的護士證是2009年的,而且只是一個技術證書,不是職業資格證書。如果你們無法提供有效的工作證明,那我也只能聯絡一下中國游泳隊的領導,看看怎麼處理!
領導:要是不能證明他們的身份合法,就不能讓他們帶走樣品,否則萬一給你做手腳咱要背黑鍋,說不清楚!
孫楊:我們領導說了,不能讓你們帶有血樣,除非你們拿出工作身份的證明。
主檢官:那沒辦法了。血樣已經被封存在容器裡了,你自己開啟它取出來吧(血樣瓶外還有一層包裝)。咱們籤一份說明,把今天情況記錄一下,我們好回去交差。
孫楊:好的。保安,你來開啟一下。我去和主檢官簽字。
保安:只能打碎外面這層容器,留下里面的血樣了。
主檢官:行,說明我們已經簽好了。上面說你積極配合取樣,只是後來發現我們不能提供血檢官和尿檢官的工作資質證明,所以不能允許我們帶走血樣。
孫楊:好的,再見!
主檢官:我得回去向公司彙報了。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什麼,孫楊敢質疑你們的身份?什麼,孫楊抗檢,拒絕提供尿樣?什麼,孫楊還把血樣砸了?這還得了???這麼蔑視我們,告他,讓他得瑟!
尿檢官:什麼,你們要告孫楊?說實話,我就是個建築工人,沒接受過什麼培訓,我就是被中學同學主檢官臨時拉來當尿檢官的,我沒想過會給孫楊惹上這麼大的官司。我剛見到孫楊,很興奮,偷偷拍了幾張照片,被孫楊發現後,我也都當場刪掉了。我真的很懵,我就是幫人一個忙幹個兼職,我可沒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兒!
血檢官:隱身……
主檢官:唉,年前就已經被孫楊投訴過一次,沒想到這次也……也好,就當替我報仇了,我也隱身……
國際泳聯:孫楊沒有過錯!檢測無效!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你說了不算,我再告!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好的,準備開庭!
孫楊方律師:國際泳聯已經裁決孫楊沒罪。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提交上訴太晚,已經過了上訴期!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我不管,繼續開庭!
孫楊方律師:那我們要求傳召新證人,特別作為當事人的幾位檢測官!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沒必要!
孫楊方律師:唇槍舌劍庭上交鋒
國際反興奮劑組織:唇槍舌劍庭上交鋒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反興奮劑主檢官和兩位助手資質合格,孫楊“暴力”損毀血樣事實清楚,禁賽八年!
霍頓:華人是東亞病夫,肯定是用了興奮劑才能比我遊得快!
歐美種族主義納粹體育迷:就是,就是!孫楊肯定怕檢測才暴力抗檢,處罰太輕了,應該取消比賽成績,沒收金牌!
孫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太讓我失望了!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孫楊損毀儲存血樣的容器,這種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孫楊:如果我和國際泳聯都認定當晚的檢查無效,那麼儲存的血樣就不是檢測樣品,只是我的個人生理組織樣品而已,有無損毀無關緊要。更何況樣品至今儲存完好,損毀的只是最外層的容器,而且是主檢官授意開啟的。你們這是吹黑哨!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那是你對規則的個人解讀!我們認為檢測程式合法,檢測人員也都具備所需的資質,所以他們採集的樣品就是檢測樣品。至於他們的言談舉止、既往恩怨或是個人行為,是否冒犯了運動員,這並不能構成你損毀樣品的理由,你完全可以事後透過正當程式來投訴!
孫楊:我要繼續上訴!起碼這個案子重新審理時已經過了國際泳聯裁決的上訴期!而且我覺得你們拒絕新證人出庭,無視主檢官的簽字記錄文字裡積極配合等字樣、錄影證據裡毫無肢體或語言衝突的事實以及獲得主檢官授意才打開外層容器取回血樣的經過、誣陷我“暴力”抗檢,並且推翻國際泳聯的裁決,明顯有失公正!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隨你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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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坐井觀天品世界
雙重標準,澳洲違禁運動員可以參加東京奧運會,沒違禁的孫楊被禁八年。聯想到俄羅斯運動員禁止代表國家參賽。該是重組反興奮劑機構的時候啦,徹查美澳等國濫用興奮劑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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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7573885
這個簡單,我是做會計的,如果有人來查賬,我不能直接燒賬本啊,只有等他們查完,出結果以後,不服的再申請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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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木丁一
核心問題是你不是歐美體制的人,還有個性,就想踢你出去。
1.孫楊確實是天才運動員,不必服藥。
2.本是歐美強項,展示歐美運動員風采專案,歐美每年出大筆獎金和贊助費,怎能拱手。
3.猜測,但差不多。wada是美國背景,或美國背後操縱的組織,興奮劑研發,檢測研發通吃。好成績運動員要吃最新型藥,檢測不出來,相反wada只能檢測老興奮劑。
回覆列表
時間回到2018年9月4號晚上,國際泳聯授權的興奮劑檢測機構IDTM公司選派4名檢測人員來到孫楊杭州的家中進行賽外藥檢。孫楊由於對檢測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心存疑惑,因為沒有完成檢驗。IDTM隨後向國際泳聯報告,稱孫楊“暴力抗檢”。
2018年11月1號,國際泳聯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並在2019年1月3號判決孫楊不存在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3月12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滿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孫楊和國際泳聯的聽證會在瑞士舉行,長達十二小時的聽證過程進行了全球直播。
孫楊和他的律師團隊在聽證會上指出參與當天檢查的人員存在多項違規做法,其中包括沒有相關資質證明、非法跨區採血、要求給孫楊拍照等等。但是聽證會上,檢測人員並沒有出席,孫楊也沒能播放當天的影片等證據。而在聽證會結束後,孫楊透過新華社等渠道展示了更多的證據,比如尿檢官中有一人是建築工人等等。
2020年2月28號,國際體育Quattroporte法庭公佈了裁決書,孫楊被禁賽8年。
仲裁報告中寫道,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興奮劑控制的程式。仲裁小組認為負責孫楊興奮劑檢測的人員符合所需要的資質。
而仲裁組也給出了理由,他們認為運動員可以在提供血樣,保證檢驗機構保留完整樣本後,再質疑檢測人員的資質。而如果在反覆提示和警告後果之後,依然破壞樣本容器,不給後續檢測留任何機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並且,仲裁組考慮到孫楊曾經在2014年有過一次違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因此根據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10.7.1,對運動員的第二次違規,處以8年的禁賽。
目前已經回到北京訓練的孫楊是在訓練過程中看到這樣的結果。隨後他就終止了訓練。他在社交媒體表示:“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實事必定戰勝謊言。”
瑞士聯邦法院對於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相當有限。瑞士最高司法機構不會對仲裁庭對 事實的認定、規則的解釋,使用及推理做出實質性的審查,而是僅限於審查仲裁程式是否合法。 自從體育仲裁法庭成立以來,翻案率僅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