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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西留學規劃呂老師

    這種我覺得沒有什麼辦法去杜絕,還是我覺得一開始政策和專案,包括國內高校,留學基金委,留學一些合作的國外院校明確說要國內回國就業才可以,這個基本的學分兌換要不然不給你畢業證,我覺得會好一些,不過說真的,公費留學打算繼續在國外工作的你也不能說他就不允許,也有在國外做外貿和國內對接的

  • 2 # 哈薩克

    制度上的安排是需要公費留學生回國服務若干年。改革開放早期,西方收入高,大量公費留學生選擇滯留西方。近年來伴隨國內高校教育經費的充足和高收入崗位的增加,絕大多數公費留學生是選擇積極回國。

  • 3 # 希望在農村

    公費留學是國家的一種教育投資,是以派出優秀的高校畢業深到國外大學去深造,學習外國的先進技術,學成之後回到國內更好地建設我們自己的國家。

    但現在的事實是我國派出的公費留學生中,留在國外的人佔有很大的比例,有專家統計人數過半,據說清華與北大的學生出國後,回來者甚少。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祖國花了錢,卻培養出一群白眼狼,拿用中國人民的錢學到的知識,為外國人服務,真是荒唐又可恨。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杜絕這種損害國家利益的事情發生呢?

    我認為首先是在各級各類學校中,深入地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從地培養國人的愛國情懷,樹立振興中華民族,建設美好家園的崇高理想。思想決定行動,國外再好,終究不是我們的家,如這次新冠肺炎的暴發,海外華人還是要回國避難,只有自已的家才是最安全的。

    其次,在選派公費留學生時,要加大考察力度,只有政治思想合格的學生才能入選。昨天我聽浙大校長鄭強的演講,他說國家要派在深山老林,邊境線上駐守的科研人員,國防衛士的後代出國留學,因為他們才是最忠心保國的。我認為鄭教授說出了全國人民的心裡話!

    最後是政府要與這些出國留學人員簽定回國合同,先讓他們交一部分的承諾保證金,如今後有學生不願回國,則視為毀約,不但拿不回保證金,而且還要全額賠嘗國家的損失。

    我深信,如果能嚴格按以上三條去實施,公費留學生回國建設的人員將大大地增加,甚至會徹底杜絕!

  • 4 # 書香屋9509

    對於那些公費留學 ,學成以後不歸國為國效力的人 ,建議開除中國國籍 ,以儆效尤。猛藥治痾,重典治亂,如果沒有相應的措施來保障,那麼清北就真成了外國人才的預備庫,中國重金打造的名校 ,辛辛苦苦培養的人才為他國效力。正如浙江大學鄭強教授所言,自己辛苦養大的母雞,把蛋下到了別人家的窩裡。這是民族的悲哀!

  • 5 # 使用者可愛小蘋果

    今天的中國發展的越來越強盛,依靠著高階的人才和國家的優秀方針才得到瞭如今的發展。但在祖國向前發展的路上,也有不少人背叛了祖國,如果不是這些人的背叛,中國發展的也會提高升一個層次。

    在戰爭時代,這些背叛祖國的人就被我們稱為漢奸,同樣在這個時代這些漢奸中有一個人不僅有著高學歷,還出賣了重大商業機密,讓中國蒙受了重大損失。漢奸在戰爭時期最為多,尤其是抗日戰爭時期,但是在和平的年代,依然有不少漢奸出賣國家利益,不僅背叛了祖國,甚至還投靠了侵略者。但是到現代國家的一些公費留學生,畢業後卻不回國,加入外籍給祖國造成巨大損失。從中國近代時期,被列強用大炮強行打開了大門,在列強先進的武器威懾之下,清政府明白科技的重要性,更清楚教育的重要性,洋務運動以巨資來開拓中國的第一次公費留學。從全國範圍內篩選出來優秀的學童公費留美,學習國外的先進技術回來報效祖國。當時的中國條件落後,想要學到先進的技術必須要去往更為發達的國外。而且國外的生活條件要比那時的國內優越,很多留美的人都不願意返回國內過苦日子。但是,還有有一部分心繫國家的科學家如錢學森等人就在國外學習到先進的技術後,甘願回到一窮二白的中國建設。

    對於公費留學,估計有一些人比較陌生。其實,公費留學指的是由國家出錢讓國內一些頂尖人才去國外深造,這種人才在國外留學期間的留學費由國家墊付。祖國早期的公費留學生,就是為了讓他們在國外學到真本領之後回來報效祖國。在這些公費留學生當中,大部分學霸學有所成之後都會回來報效祖國。

  • 6 # 曾王安

    我覺得應該採用連坐制。在公費留學前和其家人籤承諾書,如果不回國怎麼樣,學成回國又怎麼樣。又或者先不給資金等他回國再報銷。

  • 7 # Emma英語

    千辛萬苦培養一個孩子,成為社會有用的人才,到頭來卻報效他國,付出了那麼多,結果給別人做嫁衣,想想都讓人牙疼。但我們也不能靠自覺,因為人是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變化的。有多少人會一直保持著報效祖國的赤子之心?最近網上爆紅的許某某不就是典型的例子?一個現實版的白眼狼現身了。

    我覺得,今後在公費培養留學生的時候,可能稽核的條件會更加苛刻了,同時會增加很多的手續和協議,比如擔保這些人出國的人要負擔連帶責任,公費出國的學生如果不願回國,這期間國家出的費用應該按協議雙倍或者十倍歸還,如果父母有公職在身的,立刻解除職位永不錄用。只有結果足夠嚴重,以至於這些傢伙不敢去輕易觸碰這個底線,不能夠隨意的我行我素。

  • 8 # 使用者沙漠飛鷹88

    制訂嚴格高效公費留學管理制度,特別是對於享用了公費留學好處的留學生,留學前應該繳納高於不低於公費2倍的保證金,一旦發現其畢業後報效國外,那就立馬沒收保證金,取消其國內學籍,如果出國前有公職的還應開除公職永不錄用

  • 9 # 正藍白

    建立保證人制度,不回來由保證人加倍賠付國家,另應公佈公費留學未歸人名單,其在國內直系親屬不得離境,留學生本人永不為國家所用,不得回國工作生活。

  • 10 # 無緣無悔喲

    我覺得提高教育經費,重視人才培養,特別是科研人員的待遇,從小培育愛國注意思想,制定教育的公平制度,提高就業環境。有好的環境,好的待遇何愁沒有人才,華為引進國外的人才還少嗎?

  • 11 # 關注8887

    這個問題好解決。公派之前有協議出國留學的費用是個人暫借,若學成歸來,且在國內工作一定時間,費用一筆勾銷。如果不回,學費五倍立即償還,否則以詐騙罪全球通緝。好人不必在意,歪心的膽戰心驚

  • 12 # 月浦錢堯

    公費留學,國家為了幫助你成才,給予了資金上的支援,當然有別於自費留學。因此,有關部門應在作出決定前,與公費留學生簽訂協議,明確規定義務與責任。比如學成之後必須歸國,在有關單位服務多少年以後,才能自主決定去向。否則,需要賠償國家的損失。

  • 13 # 獨自去旅行708956791

    我覺得應該增加一些防控措施,比如和學生本人和學生家長簽訂協議,願意接受公費留學就必須在畢業後回國為國效力五年以上,否則留學產生的公費必須由本人或其父母雙倍返還國家並承擔相應利息,該學生今後不得在任何中資企業或有中方股權的外國公司工作,這樣他們再想騙取國家公費留學名額的時候就會掂量掂量了

  • 14 # 熙熙光明

    公費留學應該有擔保人吧?

    有當地有聲望有實力的人士或機構擔保,選拔品學兼優者出國定向培養。當然,父母也是擔保人之一了。

    既然接受公派,就應該有一定約束,要兌現自家承諾,人無信不立!國家也應建立信用評定體制。這應向歐美學習!

    清華北大學子,更應守信。本人和家庭都要接受國家信用評定。

    我們的國家只接受和培養德才兼備為國效力的學子!不能用清北最寶貴的教育資源培養外國人!開什麼玩笑?

    這些人一旦違反信譽承諾,入了外籍不回來,必然要讓其有相應代價。

    管理選拔公派留學人員,完全靠自覺是不夠的,沒有一定製度約束怎麼行?

    公派信用制度應首先從清華北大做起,中國最希有珍貴的教育資源必須首先為國家服務!寧缺匆濫。

  • 15 # 清風溪水

    儘管公費留學生出國前簽訂了協議,但還是有一定數量的留學生畢業時違約了,滯留或移民海外,給國家造成很大損失。今後要想杜絕或者減少此類情況的發生,必須從一下幾個方面考慮:1、加強愛國主義教育,把愛國主義教育落到實處。2、考核留學生要全面細緻,成績、愛國缺一不可。3、提高留學生資助標準和違約成本,除了成倍償還留學費用外,還要降低其誠信、信用等級。4、借鑑國外經驗,營造舒心的工作環境,改進評價體系和獎勵辦法,提高科技人才待遇,吸納國內外人才為國效力。在21世紀人才爭奪戰中,力爭全面趕超發達國家,重振中華雄風。

  • 16 # 關山楓葉

    最好的辦法,籤合同協議。出國留學前與本人簽訂歸國回單位的合同協議,公派留學期間,未經單位許可,不得與外國公司及用人單位簽訂使用合同。

    違規者以10倍的價錢賠償經濟損失和違約處罰;回到國內後,必須要工作5年以上,根據單位需要,方可辭職;最好制定出必要的法律依據。

    凡是回到國內和單位的,給予一定的優厚待遇。

  • 17 # 天行健16768

    如果事前簽過必須回來的合同,那不回來就應按違約處罰。

    如果沒作規定,說明他已具備了享受公費的條件,學成回不回來就屬他的選擇權,不應干預。

    法:律:規:矩最注重咬文嚼字,如果是文字疏漏則在以後應引起注意就是,但對過去糾結就沒意思。

  • 18 # 藍色夢幻6713

    在培養學生的時候就要注重思想品德和愛國主義教育。中國有句古話:做事先做人。說得很好!人要做不好,做事你也不咋地,好不到哪兒去。對那種見利忘義,自私自利者,堅決不能培養,更不能派遣出國公費留學!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惡棍有文化。話粗理不粗。試想:如果一個人品惡劣的高學歷,高職位人,是件非常危險和可怕的事情!如果他(她)一旦學成,在某個領域或行業成為尖端人才,在轉過身對付你咋整?那將會給你製造多大的麻煩和困難?另外就是出於政治目的和商業角度來考慮,一些居心叵測的國家和組織肯定會挖牆腳,收買人心,所以不得不防。在派遣公費留學之前一定要進行思想品德和專業考核,並簽署合約。要不然這麼些年就白培養白忙活了,這樣就等於替別人做嫁衣。這種事情咱堅決不能幹!

  • 19 # 海洋AA

    國家培養一個大學生,再公派出國,希望他能學成以後為國效勞。可有些學生拿著國家的錢,畢業後卻選擇留在國外,過自己舒適安逸的生活。這種現象應該在源頭上採取必要的措施。比如加強考察與稽核,還要公開公示打分,最後再簽署書面協議,父母提供擔保。學成後報效祖國8~10年,然後再放行自由。

  • 20 # 李先生215813115

    國家為了更好地培養高階人才,讓一些熱愛國家的國內高才生出國深造,尤其是那些家庭經濟不夠寬裕的人是應該公費讓他們出國學習。但根據以往教訓,國家出錢出國培養,且他們不回國幫外國服務的現象,國家應採取先私人墊支,要求回國服務十年八年,按開支數額分年度報銷解決,免遭國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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