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根據海寧公安釋出訊息,9月25日下午,尚某(18歲)由於心情不佳,將腳踏車往地上用力一摔,正巧旁邊張奶奶(87歲)路過看到,張奶奶好意提醒“這樣要把腳踏車摔壞的”,尚某竟扔下腳踏車,先拿物品扔老人,之後徑直奔向老人,狠狠一腳將老人踹倒在地,並連續用腳踢踏,甚至用柺杖抽打老人。目前案件已提交至市檢察院提請逮捕,,張奶奶身體多處骨折,正住院治療。警方稱尚某行為令人髮指,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5
回覆列表
  • 1 # 依山傍水758

    故意傷害是肯定了,還要附帶民事賠償。張奶奶並無過錯,而因一句好意相勸,遭如此摔打肯定是故意了,且已造成骨折多處。夲案要考慮1)該孩子精神狀況,正常情況下,即使是孩子,不會為一句相勸,如此激怒。最好由法醫鑑定下。2)看看老人骨折果嚴重,以區分輕傷害還是一般傷害,乃至重傷害。不同傷害,量刑不同,如輕傷害,還允許刑事調解解決。3)孩子果滿18週歲(如不滿,哪怕少一個月,)屬有法定從輕情節。

  • 2 # 忍者7004155841

    對這種行為必須嚴懲,必競是個老人,更何況八十多歲,以好言相勸競如此痛打她,與情與理都不能忍受這種行,我們必競是法制社會,對不正擋行為要用法律來約束,不能用所為民事來說,只能叢容犯罪,法治越嚴社會越安定。社會要想向前發展必須嚴打嚴殺,不忍慈求發展。

  • 3 # 西部微談

    這特麼就是個畜生!應該嚴懲不貸!

    因為自己心情不好,便對一個好心的耄耋老人暴力毆打,可見,這人平時就是一個缺乏自我道德約束,視法律如兒戲,且內心冷漠、暴戾之氣很重的狂妄之徒。

    做為年輕人,要做事必先學會做人,要善於明辨善惡美醜,區分是非曲直,遇事冷靜,切忌盲目衝動,不然,則會釀成大禍,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多學習,多思考,做一個德才兼備,積極向上,內心充滿正能量的好青年。

  • 4 # 邕城小龍

    槍斃吧!對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下此毒手,這種人留著也是禍害!骨折對於這年紀的老人來說是致命的,基本是走不動了!平時看到跌倒的老人應該都躲著走才對,這小夥倒好居然還主動上去打人。這回賠有得賠了!心疼他的家人!心情不好,砸單車發洩,老人也是路過好心提醒一下,沒想到這小夥居然惱羞成怒把氣撒在老人身上。八十多歲了呀,還拄著柺杖,不懂這小夥怎麼下得去手,看這動態圖,那一腳踹得相當用力,這力度對於一個青壯年來說都不好受,何況是一位老人!踹翻就算了,更過分的是還用腳去踩老人。這是要往死裡打啊,真的是太殘忍了。看著老人蜷縮在地上,眼淚都要掉下來,實在是太可憐了。現在有些年輕人生活壓力大,戾氣也大,動不動就是打打殺殺的,實在是不應該!衝動是魔鬼啊,只會害人害己。我們應該用正確的方法去排解和釋放壓力,而不是採用極端暴力的手段!

  • 5 # 老方同志

    如果我能主宰這個案件,一定認認真真打法律擦邊球,天王老子說話也不行,必須移送檢察院批捕。盡一切辦法讓他受到刑事處罰,至於涉及的罪名兩個中任選一個:

    一是尋釁滋事

    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的“硬後果”並沒有嚴格規定。有人說尋釁滋事的後果必須達到“輕傷害”以上,反正我至今沒有看到相關的司法解釋,地方性規定看到過。尋釁滋事涉及公共秩序,馬路屬於公共秩序所及範圍。此罪定性更加註重社會影響,全國網民都知道了,而且基本上一致譴責這種行為,可見社會影響已經足夠大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結合實際本案最高刑罰是五年。

    二是故意傷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輕傷害、重傷害的後果是“故意傷害罪”的“硬後果”。

    海寧公安理解法律精神正確,進一步定性看“硬後果”!但是此人不入刑,以後年青人都學他怎麼辦?

    法律愛好者也能幫助海寧公安算演算法律賬,不過受害人子女只算經濟賬那咱們說多了也無能為力……

    看這新聞氣的,如果說錯了,請批評!

  • 6 # 七色花666

    87歲的老人,已是耄耋殘燭之年,18歲的尚某竟然狠心飛腳踹倒老人。

    打人影片,血腥暴力,慘不忍睹。

    禽獸!

    禽獸不如!

    此情此景,此時此刻,我無法用語言表達我的憤怒。

    想不出什麼樣的父母能生出這類孽子。

    尚某將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至少十五年以上。這種畜生渣子,關在監獄裡別放出來了。

  • 7 # 子蘭爵

    事件前情回顧:9月25日下午,尚某(18歲)由於心情不佳,將腳踏車往地上用力一摔,正巧旁邊張奶奶(87歲)路過看到,張奶奶好意提醒“這樣要把腳踏車摔壞的”,尚某竟扔下腳踏車,先拿物品扔老人,之後徑直奔向老人,狠狠一腳將老人踹倒在地,並連續用腳踢踏,甚至用柺杖抽打老人。

    從這段描述中,我們看到了一個腹黑、無能的跳樑小醜,毆打一個可以稱得上他祖奶奶的老人,面目猙獰,手段殘忍。

    87歲的老人,已經是暮年,垂垂老矣,隨時油盡燈滅。18歲的尚某竟然對老人踹、踢、踏、抽打。手段越是兇殘,越看出其內在的虛無。

    人的本質裡是有某些劣根性的。比如:欺善怕惡。就像這位尚某一樣。所以,中國有很多俗語教導人們不可太過於善良。諸如“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柿子要趕軟的捏”之類。

    假如來個壯漢,試想這位尚某有沒有膽量敢上去挑戰一番呢?答案是很明顯的。

    欺負比自己弱的人,自己本身就是個弱者。他利用欺負弱者達到一種心理滿足,顯示自己可憐的力量。嗚呼哀哉!

    “謙謙君子,溫潤如玉。”真正的君子,應該具有雍容自若的神采,不露鋒芒,不事張揚,無大悲大喜,無偏執激狂。

  • 8 # 誠實比虛偽好

    評價的人這麼多。當時為什麼沒有人禁止?都是口是心非來的。不管怎麼樣?都要去禁止。這樣看到我都哭了。尊重老人是中華美德。為什麼心那麼狠?那麼毒?對於一個老人家下手。如果有人抓到這個。一定要剷除他一它是一個社會毒瘤。以後長大會殺人的。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會受傷,在他手下。

  • 9 # 蝸牛快跑77508431

    這種人簡直就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拿他跟禽獸相提並論,我都覺得侮辱了禽獸,他的任何辯解任何理由都難以服眾,對一個垂暮之年的老奶奶下如此狠手,可想其心腸有多毒辣,對此等畜生必須嚴懲,以儆效尤,並對其老人及家人深切的道歉,對社會道歉,把他拉入全國各個領域的黑名單,讓其自生自滅,太讓人痛心了,難以置信有這樣的人存在,喪盡天良

  • 10 # 環球聖地

    這做人失敗到什麼地步。竟然做出這樣的事,拿個扶拐仗老奶奶出氣。這樣的人連小孩都不如。至於這男的怎麼嚴懲。我想不會又是拿神經病來擺脫他的牢獄之災吧。

  • 11 # 風從青島來

    老太太都拄著柺棍走路了,可想身體狀況如何,你一個十八歲的小夥子能跑起來,跳高踢老人,禽獸不如啊。你沒有奶奶爺爺?沒有老孃姥爺?

    小小年紀,暴戾成性,家長難辭其咎,妄為父母!

  • 12 # 紅蓼5084564509184

    這個問題剛剛我也有回答。善意提醒竟被毒打多處骨折,而且張奶奶已是87老人啦!既然是這樣,警方也已經把他拘留控制了。張奶奶的一切住院醫治費用都得他出不說了,他已經把老人家重傷了,法律是不贊同私了和解的,那就起訴讓他坐牢吧。該判刑幾年就判幾年吧。如果老人家主動的願意原諒他的話,那也許他很幸運的,不用走法律途徑了。但是既然是已經拘留了,警方調查取證了就有可能按法律程式而行的。

  • 13 # 愛國愛到神遊狀態

    如果老人冷漠地走開是不是就好了?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可惜沒有如果。冷漠了被別人說太冷漠熱情了被別人打,即使身殘體弱了也不例外。曾經有人說過:殺了他一個,還有後來人!

  • 14 # 理得心安

    此人行為完全符合“故意傷害罪”的要件,應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並按性質惡劣、造成極壞影響加重處罰。

    從影片可以看出,此人傷害老人時完全沒有任何顧忌,行為的惡劣性質與所謂心情不好沒有關係,故意傷人的惡意明白無誤,且以助跑狠踹老人完全無視危害結果。

    從警示社會角度,可先以故意傷害罪從快、加重判處。

    而老人明顯高齡且行動不便,嫌疑人踹倒老人後還繼續踢踏,已有故意殺人的行為特徵。

    如老人住院治療確診後果嚴重的話,可追加故意殺人的控告並追加刑罰。

    總之,這種歹毒惡行若不能加重處罰,必將如高鐵霸座現象在第一次就未能嚴懲一樣成為綿延不絕的後患!

  • 15 # 江郎財盡669

    俗語說七十不打八十不罵.

    這位小英雄卻完全不理會

    本著拳打南山敬老院

    腳踢北海幼兒園的原則,作出泯滅人性天理難容的事!能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就要能承擔起責任,老人年紀大了,多處骨折之後,基本很難恢復,弄不好就這樣去了!這兼職就是光天化日之下刺裸裸的謀殺!應該按照惡意謀殺處理!

  • 16 # 崔大乘

    看文字你是沒感覺的,看到影片那真是隻能用兇殘來形容。張奶奶拄著柺棍,一個人蹣跚地走在路上,差不多是一步一挪,走得很慢。影片裡感覺不到兩人有什麼口頭上的爭執,幾乎沒什麼前奏,就見到尚某上去就給了老人一腳,老人硬梆梆地就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尚某就繼續用腳踢踏,拿起老人的柺杖抽打。八十七歲的老人,多難得啊!整個過程老人沒有躲、沒有喊,幾乎沒有任何的反應,人老了,沒力氣了。十八歲算是成人了,這麼殘忍地毆打一個幾乎沒有還手能力的老人,這種人禽獸不如。年輕人骨折可能三四個月就能恢復好,老年人就不知道要幾年了,這次受傷對張奶奶的健康肯定影響巨大,不知道多久才能再下地走路了。故意傷害是跑不了,應該是按最重的處罰,還有張奶奶的醫藥費,看你家多有錢,你爹媽跟著你也活該,誰讓他們教出這麼個玩意兒。

  • 17 # 落葉De秋殤

    打人總是不對滴,更何況老奶奶也是善意提醒,又沒做錯什麼,對於這種不尊重老人的人來說,就應該讓法律重重嚴懲他。作為18歲的男子家長,估計也是管教不得當,所以男子脾氣才這這麼衝動手打人。

  • 18 # 雲山da風起

    主觀惡性已經不言而喻了,有人建議無期,我覺得過了,十年往上必須的,他是一個剛剛長成的年輕人,過去十年他父母沒有好好教養,就讓獄警教養,但是我覺得不能因為他已經成年就對其父母免責,應該追責他的父母,他才剛剛長大,他父母十八年怎麼教育的

  • 19 # 打虎拍蠅

    既然他的父母沒有教育好他,那麼就讓法律來教教他如何做人!

    事發經過

    事發地浙江海寧。9月25日下午4時50分,18歲的雲南人尚某不知何故,往地上狠摔腳踏車,這一幕正好被路過的87歲的張奶奶看到,她好意提醒這樣會把腳踏車摔壞的。可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尚某竟然惱羞成怒,先用東西扔老人,後竟然奔跑著飛踹老人,用腳踢、柺杖打,後被趕至的群眾制止並報警。目前,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罪名問題

    很多朋友有疑惑,尚某明明就是在故意傷害張奶奶,已經造成張奶奶全身多處骨折,為什麼不按照處罰較重的故意傷害罪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友朋友說的沒錯,眼睛都是雪亮的。尚某的行為既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也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目前公安機關只是以比較容易認定的尋釁滋事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如果張奶奶的傷情鑑定出來了,根據《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等罪的構成要件時,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等到移送起訴時,罪名可以變更為故意傷害罪的。

    量刑處罰

    87歲的老人,哪裡能夠經受得住一個18歲年輕力壯小夥子的飛踹和拳打腳踢,現在全身骨折,但是具體傷情鑑定為輕傷或重傷,還得看專業的鑑定結論,對於這種主觀惡性很深的人,一定要從重處理,非如此,不足以平民憤!

  • 20 # 法與罰

    謝謝邀請,看了問題與描述,怒火頓時心中起,這哪是人?簡直就是個披著人皮的野獸豺狼,有人養沒人管的人渣,對待這種人渣,司法部門一定要嚴懲嚴辦,還老奶奶和社會一個公道,現在社會和人們都該認真的反思,為什麼80年代之前這種事很少,甚至根本就沒存在過,而現在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這種有悖道德和社會公德的事,卻屢屢的出現,〈歐打老人,阻檔高鐵門,霸座,等等)這一系的事情與事件,集中起來,反映了一個什麼問題?這與我們的教育是不是有很大關係,學校教育以成績分數為主,以此判定孩子的好與不好,是否是可朔之材,而在精神文明,道德,品德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這些方面非常缺失,不受重視,教庭教育也是如此,有些家長對自已的孩子非常的溺愛,無論自己的孩子做了什麼錯事,都護著自已的孩子,從不認為自己的孩子有錯,錯誤都是別人的。還有就是社會風氣和新聞媒體有一定的關聯,例如,有些老人爭搶坐位,這樣的負面報道從不說有些或個別老人,而統稱為老人,以至很多人都對老人群起而攻之,似乎人老了都是這樣,老人都有罪,再如,對待殘虐動物者的報道,也是如此,對殘虐動物者很少指責(指標題),以至於很多人對待殘虐動物者大加讚賞。這樣的負面新聞報道是否也起到了對社會上的不良風氣,有著催化的作用。所以歸根結底一句話,問題還是出現在教育上,還是與輿論導向有著緊密的密不可分的關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8元買只雞,9元賣出去,10元買回來,11元再賣出去,賺了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