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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縷頭髮的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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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甜T先生
我想說,還手!沒有任何遲疑的還手
目前的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解釋還相當死板,有些時候根本沒有辦法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這時候怎麼辦?
難道真的像反殺案裡的被告人最後說的那樣,站在那裡讓他打?等待法律制裁他?
不,如果讓我選,還是制裁我吧!
我活著,我健康,是對我家人朋友最大的安慰!
我傷殘,我死了,那法律是否制裁那個施暴人與我已經沒有了關係,那只是在彰顯法律的公正,而不是對我的公正
難道能還我一條命?讓我滿血復活?
其實為什麼在東北境內的地痞流氓惹事的特別少,惡性案件相對同樣治安狀況的地方也少的特別多,這麼多年的壞人守法公民之間早就有了一個默契,大家都是肉長的,命只有一條,你勢力再強,人死了也是別人睡你媳婦花你錢打你娃!
我覺得未來的法制方向更應該傾向於被施暴方,被施暴方的正當防衛限度應該會被逐漸放寬,反殺無罪的案例多了,施暴人自然就少了,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正確
不必發展到美國那樣只要懷疑要侵犯我權利就能合法反擊的極端狀況,但是城堡法還是可以有的,在我自己的私人領地內合法權益被無限保護還是合理的
僅以此做到懲惡揚善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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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I康養
打你哪了?
左臉啊。好辦~
你把右臉送過去。
還不行?
那就把屁股送過去
哈哈……不要意淫!
讓他咣咣踹兩腳(男人,保護好蛋蛋哦。女人,小心躲避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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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中總有些美好
我說個最直接的你們都想知道的結果,1.如果你被打了,你要是有工作怕留下案底你就跑,捱打兩下報警,之後去醫院,最後鑑定,你就是被害。
2.如果你被打了,你沒工作也不怕拘留,就打回去,想怎麼打就怎麼打,打完你倆都有傷,看誰能夠輕傷,夠輕傷的刑拘,夠輕微傷的行政拘留。
3.如果你被打了,你怕留案底,你還很有錢,那就打回去,打完對面不怕拘留,你怕了,那就拿著錢去找被打的和解。這就是花錢的結果。
4.如果你被打了,最正確的方法是別逞一時之勇,誰也不知道對面會不會動刀,我們都是家裡的一片天,別因為一件小事就失去所有,第一時間報警,警察來之前儘量躲避傷害,警察來了控制場面會告訴你去醫院,一般捱打幾下會輕微傷。這樣你也不會太吃虧,還把對面的送到了有案底的行列。現在如果受過刑事處罰的子女以後的考公務員,當警察,當兵政審都不會過。所以打架就是殺敵八百自損一千的結果,贏了進班房,輸了進醫院。咋整也佔不到便宜。有那時間不如多賺錢為家裡改變是生活環境,有錢了你連和別人吵架的機會都沒有了,因為你去的地方一般人去不起,去的起的不會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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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服堂中醫
且不說“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這樣的話。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總該沒錯吧?假如自己被打,或者自己的家人正在受到侵害,如果都不敢動手,這還是人?
很多人可能會扯法律,但是你們一定要記住一點,法律它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它的“滯後性”,這是無法改變的。總不能說別人正在揍你,你還想著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吧?即便是想依靠法律解決,那你在被侵害的過程中,也得有機會讓法律知道你正在被侵害呀!假如沒有這樣機會,那如果你不還手,對方對你的侵害到什麼程度,就無從而知了。
透過之前的於歡案,加上崑山的反殺案以及陝西的反殺案,崑山和陝西反殺案先不說,就拿於歡案來說,法律最終的判決還是違背了大眾的意願,違背了大眾對正當防衛的認知!說的不好聽點,就是判了一個於歡,失去了更多人對法律公平性的期望,其實這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什麼是法律的公平公正?不是說教條的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條條框框執行就是公正,畢竟條紋也是人制定出來的。假如這條律法違背了大眾認知,又或者說它的執行讓大眾對其產生懷疑或者不滿自己埋怨,那就說明這條律規是有問題的。
畢竟我們生長在一個法治社會,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法規,但有一點大家不要忘記,法律法規是為人服務的,他是維持公平公正的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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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殘客居
被打還不還手?百分之百的男人肯定會選擇:還手!這也是正常男人的本能反應,被人打還不還手,也太不爺們了吧。可真讓你面臨這被打的情況時,卻真的也值得商榷一二。被打還不還手,有時還真不在於自個,這得取決於對方以及所處的場所。比如,對方人多勢眾,比如對方人高馬大,又比如恰巧在偏僻的場所。我想選擇不還手的爺們也不少,我本人年青時就遭遇過這情況,被七八個人圍住了,一鐵棍就把自個給掄翻了。想還手,怎麼還手。只有捂著被打破的頭,灰溜溜的走吧。所以,對待還手還真的看情況。又比如你和女朋友在一起,有人調戲你女朋友,我想對方就是人在多,也要還手呀。一這是責任,二也是面子。不然,不光女朋友要給你拜拜,就連朋友們也會小瞧你的。咱們國家一直提倡和諧社會,為的就是為了少發生類似事件,可真正的原因呢,不是人不和諧了,而是這社會不和諧了。至於打與被打,我想用一句話來結個尾,也給各位看觀共勉:
打贏進班房,打輸上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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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穩評說說
是指孩子?還是指大人?大人另當別論,如果是指孩子,有三點聯絡:
第一,看有沒有精神傷害。如果沒有就過去了,不要想著還不還手的問題;如果有就應該以精神安慰為要。
第二,看有沒有肢體傷害。如果沒有,就別考慮還手了,幹嘛!如果有就應該以療傷為要。
第三,看有沒有相互傷害。兩個孩子相互進行的生長性的體能性的體育性的玩耍就別管,即使有點過格,那也是君子協定,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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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如果你被人毆打,卻不還手,那就是縱容壞人!
上小學的時候,被同學欺負,就還手了,把欺負我的同學打了一頓,結果被老師嚴厲訓斥。
老師問我,為什麼打他?我說他先打我。老師說,他先打你你就打他?你為什麼不告訴老師?我說,他不讓我走。不讓你走就打?打人是不對的,知道嗎?寫檢查。這在我的心靈深處留下深刻的觀念,被打不能還手!
剛剛發生的陝西‘’反殺案‘’當事人王浪在二審法庭上讓人落淚的陳述‘’如果以後再遇到一次,我就站著不動。‘’也讓我們真的很無奈。別人打你,甚至用刀砍殺你,你也不能還手。
從家庭教育到學校教育再到社會環境,都在告訴我們只能捱打,不能還手,這是教育的悲哀。也是社會的悲哀!
西方有些國家的父母不是我們這樣教育孩子的,他們告訴孩子,如果有人打你,你一定要還手!
但不是沒有希望,之前的‘’崑山寶馬反殺案‘’,法院最終判決當事者屬於正當防衛,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個判決結果告訴我們,如果你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脅和侵害,一定要反擊!
所以,回答題主的問題:如果被打,絕對應該還手,不還手,就是對壞人的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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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嚴醒
不說防衛的事,只說打架。有這麼幾點,熟人千萬別打,後患無窮,打成啥樣也跑不了。路怒別打,有車牌號,只要對方有關係或者肯鬧,一樣跑不了。遭遇戰可以打,打完堅決跑,有沒有監控都不要緊,絕不報警,絕不傻呆呆等著說理,這個理你說不清。只要不是傷勢嚴重,警方一般懶得理這種事,調監控去摸排,那得是多大的案子?所以遭遇戰一定下狠手,擊倒為上策。封閉的交通工具別打,火車,汽車,地鐵,打太平拳可以,只要不被抓到。需要牢記的就一點,能跑必須跑,不要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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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墨雨愛生活
這個就牽扯到正當防衛這一概念,要知道該不該還手,我們要知道怎麼防衛才能不超出法律的界限之外,那麼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發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再就是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文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明確了以下四點:
一,預知有人意圖傷害自己,隨身攜帶刀具或者其他防衛工具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二,如果別人拿刀砍你,你可以拿起刀勇敢的砍回去,如果對方害怕了跑了,只要你覺的危險沒有消除,防衛行為可以持續到行兇者徹底逃離現場。
三,在你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只要對方表現出要行兇的意圖,不管對方的真實意圖是什麼,你都可以按照已經行兇來防衛。
四,如果只是輕微的暴力,你要是拿刀來反抗的話,在事後有可能認定你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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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友誼WXL
如果被打了,打人者已對你進行了侵害,侵害就是犯罪,也就是說你面對的是犯罪分子,面對犯罪你就不能無終於中,進行自衛震懾犯罪
,如果犯罪分子十分囂張,就要提高你的自衛能力,而使你自己立於不受傷害,並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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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會原創達人—龍彪
如果被打了,應不應該還手,針對這個問題,理智的人告訴我,要視情況而定,更視人而定,因為每個人所考慮的出發點是不同的。
情況一:在不危害生命,侵害財產的情況下
比如父母打你了,最好不要還手,那是因為父母的愛,相信自己的父母不會無緣無故打你,除非你做錯了事。
妻子丈夫打你了,最好不要還手。說輕點打情罵俏再正常不過了,說重點,夫妻之間透過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找到捱打的原因,能忍讓就忍讓,畢竟還要過日子。
當然如果莫名其妙被陌生人打了,可以先問清楚捱打的原因,不管自己在不在理,都可以透過報警的方式,讓警察來處理,相信警察大多都會站在受害者的一方,你捱打的損失一定會得到補償,切記不可以同樣的方式進行還擊,以此來互相傷害,因為這樣對誰都不好。
針對上述情況大家能忍就忍,捱打必有捱打的原因,只有主動溝通,主動交流,找到捱打原因的根本所在,並加以解決,才是正道。
情況二,生命財產遭受威脅和傷害
當自己的生命或者財產遭受威脅和傷害時,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進行正當防衛了。被打了,生命受到威脅,不還手,難道等著被打死嗎?所以,一定要還手。但是還手還是將就分寸的,生命如果沒有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擊的時候,切不可以讓對方失去生命。因為防衛過當致對方失去生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總之,該出手時就出手才是最好的應對措施!我們不惹事,但是更不怕事。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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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重情深
被打了不還手,這是懦夫的表現。但是被打了,反而把對方暴打一頓,這又是報復的表現。正確的方式是,被人打了,應當透過正當途徑處理。如果打人者還要打時,那麼這的你可以還手實施正當防衛了。
否則的話,如果別人打過你了,已經住手不打了,而你又將別人暴打一頓。那麼這就不能稱為正當防衛了,這就有一種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應當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只有當自己的正當權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才能夠實施正當防衛。這也就是說,別人打你的時候,你為了避免被打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但是如果別人打過你了,這種不法侵害已經結束,你就不能借口實施正當防衛,再打別人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如果別人打你了,你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行躲避,躲避不掉可以自衛還擊。但是如果別人已經打你過後了,你就不應該再報復他了。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警察依法查處,構成刑事責任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構不成刑事責任的,可以予以罰款拘留。
並且對方因打人給你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
總之,防衛也應當依法進行,以暴制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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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於19055
現在問孩子捱打之後還不還手的帖子還真多。
我問一下家長,你們在外面捱打之後還不還手?為什麼?
如果自己有本錢,就還手了,最後跟對方一起進了派出所。
如果自己沒有本錢,只好報警,到派出所解決問題。
如果對方是黑社會的,只好忍了,否則沒有好日子過了。
如果問兩口子打架時妻子捱打了還不還手?
還手的基本上都是鼻青臉腫。
沒還手的,捱了兩下就拉倒了。
孩子捱打還不還手?
有本錢就還手。沒有本錢還手也沒有用。
當然,為了培養孩子抗擊打的耐力,告訴孩子,能打過就打,打不過就罵,打不過也罵不過就哭,反正不能忍。
好像跟毛主席說的游擊戰術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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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藍調一上海
要看打你的人是誰?如果是你愛的人打你,恐怕還嫌打得不夠。俗話不是說“打是疼,罵是愛”嗎?要是換了別人打你,該不該還手,還是由你自已決定為好,旁人不便插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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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魔劍妖刀241396799
我外交部多次嚴正表示,我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我是嚴格遵守這一規定的,我從來不去主動惹別人,說話溫和,面帶笑容,辦事合理,但你不惹事,不代表別人不找你麻煩,不代表別人,不認為你軟弱可欺。
當衝突不可避免,和平進入死衚衕 ,躲無可躲,忍無可忍時,別人打出了第一拳,我不會等著挨第二拳,立刻馬上還擊,他停止進攻,我進入防守狀態,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地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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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緣來是你500168
被別人揍,不反擊,那是懦夫弱智嗎,還是你要給金叉說有人打我,讓金叉來幫你呵呵,它們會問你打完了嗎要是打完了你就不可以動手打人家了,那叫故意傷害呵呵,毛爺爺曾經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同意的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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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徐大叔722
必須勇於保護自己,正當防衛。
有過這樣一個事,當時媳婦做淘寶被騙了,然後約對方出來商量,意思讓對方賠償給我們,開始談不攏說報警讓警察處理,突然對方兩個人從車後饒了一圈,手上多了塊磚頭,我一看情況不秒,立馬喊他們好好說,可惜沒用他們直接衝了上來,當時有個人中間人瞬間跑沒影了。然後你們瞭解的,媳婦弱不禁風,基本上我處於1v2,自然要勇敢保護自己和媳婦進行還手,豁出去了還是沒保護好,兩人頭破血流,對方也被我打了幾拳,直到後來警察來了,我們就被送去了醫院,縫了幾針修養了十來天。
要說對方也真的蠢,報警了還動手,主要也不是本地人,一般情況下本地的礙於面子也不會動手,但是當時的場景是我不還手保護媳婦,就不是一個男人,而且不還手可能被打的還要慘,被打不關鍵,關鍵的是:家人面前你得表現的是個男人,假使自己跑了沒被打慘,人家怎麼看你?
被打的情況下,只要不理虧必須還手,正當防衛天經地義,不要藉機報復過度防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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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現實的完美
我會給不還手並且心中無嗔的人頂禮!為什麼?因為這才是力量!紫薇格格受了那麼大的傷害!皇上要殺榮麼麼,死都不怕,但紫薇並沒有因此而高興,反而說是自己傷的,最後拿出免死牌,皇上沒辦法說,死罪勉過,活罪難逃,打二百棍子,但紫薇格格又不讓打,而且說出八不能打的理由l最後把不怕死的容麼麼感動的爬到格格面前,說,我豬狗不如啊!這就是無嗔真善的精神,也是古人說的至善,我當時看電視時就生氣,為什麼不殺?這個格格太傻了!現在我才明白,人家不用講什麼句清高的話,用行動教化了多少人?現在口善心惡的人太多太多!包括我自己!我一定改!做一點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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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這片白樺林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即然被別人打了,理論上是必然要反擊的。
但有的人則說,自衛反去力度過大,怕惹上官司等等。但那種場合,有幾個又能掌握力度,把握尺寸,又恰到好處的處理糾紛呢?
在那種你來我往的衝突中,人的第一本能反應就是給對手最有力有效的反擊。特別是一見自己被對方打出了血,反應會更激勁強烈。這時現場所反應的態度是能用理智和尺度來衡量的嗎?
也正因為此,衝突過後才會有失手,防衛過當等嚴重後果。
有道是:罵人無好口,打人無好手。那種失去理智的狀態一上來,那還顧及什麼尺寸尺度,恨不得一下就將對方置於死地。
如果能理智一些的,在別人向你發起攻擊的時候,比如說先打了一拳,或踢了你一腳,為了不把事態發展的更大。你可以暫忍一時的屈辱,趕緊離開。打不起可以躲得起嗎。這樣做肯定是明智之舉。當時心裡是挺窩火,但卻能避一時之災,還是比較值得的吧。
假如說你為了面子,無法忍受別人對你的侮辱。你便針鋒相對拳腳相加的給與反擊,其後果,不言而喻,也許會讓你悔不當初……
能忍一時之辱,可保一世平安。呈一時之強,會讓自己的生活永無寧日。
退一步海闊天空。讓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都能變得理智一些。多一點寬容,多一點忍耐。要不有人說,理智多一些,人間就是喜劇。魯莽多一些,這個世界就是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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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試問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幾人能做到?只要是正義與邪惡的鬥爭,有點血性的男人都會選擇用自己的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