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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老鼠的救贖

    華(huà)州,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名,在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境內及周邊地區,因州境內有華山而得名,轄境屢有變化。

    華州前據華山,後臨涇渭,左控潼關,右阻藍田關,歷為關中軍事重地。

    清朝時,雍正三年(1725)前,華州屬陝西省西安府;雍正三年後,華州升為直隸州,轄蒲城、華陰、潼關3縣。乾隆元年(1736)以後,華州不再領縣,降為散州,屬陝西潼商道同州府(治所在今大荔縣)管轄。

    為官廉潔的黨聲震

    黨聲震,清朝華州黨家河(在今蓮花寺鎮)人,字丕承。康熙五年(1666)舉人,康熙十五年(1676)進士,授直隸(今河北省)成安知縣,後升工科給事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曾主持福建的科舉考試,後又任禮科掌印給事中,黨聲震一生為官廉潔。康熙四十三年(1704),他告老回籍。離北京後,有人上奏清聖祖,說黨聲震所攜贓財甚多。清聖祖震怒,立刻派人將黨聲震追回,拆開行裝一看,盡是紡成的線縷。清聖祖十分驚訝,黨聲震說:盤費拮据,以此補盤費不足。清聖祖很感動,欲賜重金,黨聲震不受,清聖祖又薄給盤費,他才接受下來。

    家貧如洗的知府王惟一

    古時有一句話:“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意思是:當了三年清廉知府,也能得手十萬兩雪花似的銀子。做了三年知府,縱然尚屬清白的,也已搜刮得十萬銀兩。至於那些不清不白的,搜刮民財之多就可以想見了。但清朝華州人王惟一,宦遊數十年,官至從四品的知府,但清廉有加,不貪財,不斂財,以致《三續華州志 王惟一傳》稱其“家貧如洗”。

    王惟一,華州人,字薪齋。清朝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由教諭歷任知縣、知州、知府等職。他任建平(今安徽省郎溪)知縣時,積穀備荒的義倉因年久虧空,王惟一捐薪俸增補虧額。此縣有溺女惡習,他設育嬰堂收留被遺棄的女嬰。在署理徽州府(治所在今安徽省歙縣)知府時,有人別有所圖而持金祝壽,王惟一笑道:“我作十幾年知縣都不要錢,豈非今天能改變氣節嗎?”貴州銅仁苗民許多,他在任銅仁知府時,對苗民不予歧視,妥善處置懲罰民族關係。一次查獄時,他發現有差役為索賄而濫捕的數十苗民。王惟一痛懲了差役,將這些苗民全部釋放。前任知府經常給苗民派加許多苦役,王惟一將這些苦役排除,以恩相待,苗民很是感謝。王惟一離任時,數千苗民跪送江邊,依依不捨。

    王惟一退職回家後,生活艱難,僅布衣粗食而已。

    王志瀜,字幼海,生於清乾隆29年(公元1764年——?),華州將相鄉少華里人,乾隆57年(公元1792年)壬子科舉人。初仕陝西藍田縣教諭,嘉慶14年至22年(公元1809年——1817年)任山西靈石知縣,嘉慶22年秋調任陽曲知縣,後又調任絳州直隸知州,大同知府,仕至忠德大夫,山西冀寧道署按察司使。道光28年(公元1848年)隱退故里。

  • 2 # 三天魚頭

    我在華州名人錄裡面就搜到了以下3個當官的,其中有一個當過州官。你可參考一下。

    王惟一,華州人,字薪齋。清朝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由教諭歷任知縣、知州、知府等職

    這兩個是國家官員。

    黨聲震,清朝華州黨家河(在今蓮花寺鎮)人,字丕承。康熙五年(1666)舉人,康熙十五年(1676)進士,授直隸(今河北省)成安知縣,後升工科給事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 任禮科掌印給事中。

    王士棻,字蘭圃,清乾隆華州(治所在今陝西華縣)人。乾隆十九年(1754)進士,選庶吉士,歷任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秋審處總辦

  • 3 # 舞姬雪

    清朝的核心級別,以乾隆時期為準,是九品十八級制度。即總共分為九品,每品又分為正品和從品,共十八個等級。

    但是,要另外加上皇帝、太上皇的一個特殊品級,即超超品。而親王、郡王、貝子、貝勒,還有被賜封公侯伯爵位的功臣,以及公主額附(駙馬)的級別都是超品,高於正一品,屬於榮譽頭銜,俸祿較高。還有一類,即不入流,是從九品以下的官府僱傭人員。所以,全部算起來的話,共有二十一級。

    中國現在最新的《公務員法》規定,中國公務人員,共分為12個職級,19個待遇級別。職務級別根據所擔任職務來確定,如部、省、縣長等來界定。

    比如,現代的縣處級正職(正縣長、正處長)就是7級職務,跟清代的正七品縣令級別正好對應。

    最高職位的對應關係我們就不類比了,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人數較少,比較清晰。

    而清朝的不入流人員,類似於現在的公務輔助人員。雖屬於公務人員,可以穿公務制服,但屬於編外。

    但是,清朝有一個核心機構,就是軍機處。清朝軍機處大臣的品級是不定的。如果是親王擔任,那就是超品,如果是尚書擔任,那就是從一品。職責,類似於現代的中央常委,掌管全國一切事務的最終決策。

    撿出清代的主要官職說明一下,以職責劃分。

    正一品,包括“三太”,即太師、太傅、太保,還包括各殿閣大學士、大將軍。類似於現在的人大、國務院、政協、軍委的最高長官,都是1職級正國級。這在古代全是殿閣大學士、大將軍,加太師、太傅、太保銜。

    從一品,“三少”,即少師、少傅、少保,外加“太子三太”,以及尚書(古代六部部長,現代被分為了兩級,即2職級副國級,和3職級正省部級)、都御史(類似現代最高檢檢察長,屬於2職級副國級,刑部尚書是最高法大法官)。

    正二品,“太子三少”,總督(封疆大吏,負責一省或多省的地方軍、政、法實權主官,現代沒有對應的,軍事上有點大軍區總司令的意味,如果對應一省,就是3職級正省部級)、內務府總管(統管大內,很牛的)。

    從二品,侍郎(六部副部長,職權相當於現在的4職級副省部級),巡撫(負責一個省的行政、司法和軍事,類似於集中了省長、省法、省檢、省軍區的職權,職權大於3職級正省部級,又小於2職級副國級),布政使(各省主官,歸總督、巡撫管,類似4職級副省部級,主管民政、稅務的副省長)。

    正三品,按察使(類似各省法院院長,4職級副省部級),大理寺卿(地位略低於刑部,主管案件複核,職責類似於現在的最高法庭長,有可能是4職級副省部級,或者5職級正廳局級),學政(相當於現代主管教育副省長或者省教育廳廳長,4職級副省部級或者5職級正廳局級)。

    從三品,鹽運史(現在也是專營,但是沒有鹽運史的職權大)。

    正四品,大理寺少卿(類似於現在最高法的副庭長,5職級正廳局級或者6職級副廳局級),鴻臚寺卿(相當於外交部禮賓司司長,5職級正廳局級),道員(如布政使道員,類似於省屬廳局的廳局長,相當於5職級正廳局級)。

    從四品,知府(相當於現代的市級正職,5職級正廳局級,但是有副省級市,那就相應的提高職級為4職級副省部級)。

    正從五六品,對應副市級,及市屬各局,大多對應6職級副廳局級,或者7職級正縣處。當然副省級市的副市級屬5職級正廳局級。

    正七品,知縣,相當於縣長,7職級正縣處級。

    從七品到從九品,縣丞、知事、縣主簿及其他人員,基本上對應8職級副縣處、9職級正鄉科級、10職級副鄉科,及11、12職級的科員、辦事員等。

    從上面的對應關係來看,清代的四品官員,基本上就是現在的正廳局級幹部,特殊情況可能是副省部級,或者副廳局級幹部。

    擴充套件資料:

    清朝退休制度:

    據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規定,各部院屬官凡年五十五歲以上者,堂官(指的是尚書、侍郎級別的)需詳細甄別,最多不過七十歲。七十歲以後,便要勒令退休。七十致仕,特別對一些職位較高的官員,只是個大體界限,很多場合與本人的精力和皇帝或是上級官員的態度有重要關係。

    清代官員致仕,一般由本人自行陳請,三品以上官可向皇帝直接上奏摺,四品以下京官由所在部院堂官上奏。外官則透過督撫,經吏部求批。

    官員致仕以後,便算開缺,需要立即請旨補官。但也有例外,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以“大學士職司贊襄”,有的又以“宣力有年”對於致仕的官員為其保留一個月的官職,表示“國家眷念舊臣,加恩輔弼”之意。

    從待遇上看,致仕可分為“著令休致”即同意退休;以原官休致,也e799bee5baa631333431363037就是退休後保留原來品級的榮譽頭銜。至於原官俸祿,也有具體規定。

    通常情況下,凡大學士、尚書這一級官員,若以原官致仕,回鄉後可給予全俸的優待;若因京察自陳原品退休的,給予半俸;部議致仕人員不給俸祿。但不管全俸、半俸或是不給俸,都不是絕對的,只要皇帝開恩,半俸也可改成全俸。

    有的官員致仕以後,皇帝為了酬勞他任上的功勞酌予加銜、晉秩的恩寵。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大學士陳元龍“以年老具疏乞休”。

    雍正因陳元龍勞苦功高,又念他是康熙老臣,命“加太子太傅銜,以原官致仕”。這是加銜的例子。雍正元年初,雍正給老病乞休的吏部左侍郎李旭升加以尚書銜,則是屬於晉秩的例子。

    官員在請求致仕時,也有遇到另外情況的,就是皇帝認為有意怠慢,而給予處分的。乾隆五年(1740年),工部尚書魏廷珍以“老病乞休”,乾隆認為他到任以來,沒有顯著政績,也無任何建樹為由,下令將他革職回籍。

    被皇帝勒令退休的情況時有發生,勒令具有處罰的意思,年齡和身體條件不是主要因素,它和自陳休致在性質上有本質區別。

    比如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新皇帝雍正發現翰林院和詹事府等秘書機構中,存在“結黨營私”和“互為援引”的事。於是便令大學士張鵬翮、尚書田從典、徐元夢等有關官員,會同甄別,並將查處人員“解退回籍”。這些被解退的官員,就是屬於勒休,當然也就不能享受掛職、俸祿等待遇了。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官員因犯過失受到彈劾,皇帝為了保全他的面子,令其休致以代處罰。這樣的例子也不少,乾隆時期,朝廷考試翰林院和詹事府編修、檢討以上,侍講、侍讀學士以下官,其中一部分成績不好,皇帝便著令休致,也含有以休致代罰的意思。

    致仕的官員得到皇帝批准後,也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在離職前必須將任內各項事務交代清楚。地方正印官還得清查錢糧倉庫等項。完成交接工作,是休致前必須做好的工作。

    當然了,官員致仕以後,也有因為皇帝需要而重新啟用的,此類例子在康熙、乾隆朝都有例項。總之就是皇帝不需要,官員就可以退休,皇帝需要,退休的官員也得重新回朝再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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