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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物業費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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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民視野

    物業交物業費多少,並沒有任何相關部門進行指導和審批,可以說,是一種市場討價還價的行為。

    不過,很多物業的收費標準,基本上源於開發商前期指定的物業,而這種物業,又基本上與開發商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要的根本就是父子關係或者嫡系關係。

    而買房的業主,開發商一般在賣房時就會說明物業收費標準,而接房和籤合同時,是要必須同時籤物業合同的,也就是說,你認可物業的收費標準。因此,雖然物業費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商量的,有償服務嘛,但是作為業主,基本上這只是一個說法而已。

    業委會成立後,開發商前期指定物業合同自動失效,但是,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則也可以視為預設。

    這個時候,如果小區業主統一認為前期物業收費過高,可以和物業商量價格,如果物業不同意,則可以以招標形式進行公開聘請物業,而前期物業公司同樣可以參加招標,並有優先權,前提是業主不反對繼續聘請該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收的物管費去哪裡了?你認為去哪裡了呢?

    物業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是一個有償服務的單位,賺錢是其主要目的,但是,公司聘請的所有工人都不是免費的,都是要開工資的,所有,總收入減去總開支,及一些隱形開支,剩的才是利潤。

    但是,任何小區,物業費收取都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箇中原因很多,因此,如何省支節流,多收入等是必須的。

  • 2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近年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糾紛越來越多,其中多收物業費為主。物業公司收費要堅持五大原則,不能坑害業主的事情發生,業主有權罷免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

    原則1、收費要符合國家與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物業公司在向業主收取物業費時,要符合國家與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不能亂收費,更不能搭車收費《物業費以外的費用》。

    原則2、適應業主收入水平。

    對於物業費的收取標準,除了要受國家有關規定的制約外,還要受到業主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

    原則3、優質優價。

    特約服務一般都比公共服務的收費標準要高。但不管怎樣,遵從優質優價的收費原則。

    原則4、公平原則。

    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勞務合同的關係,雙方地位平等,如果對業主有粗魯,這完全不符合公平原則,對此,業主可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甚至業主有權解除與小區物業公司的合同。

    原則5、薄利原則。

    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要符合薄利原則,即物業公司收入在扣除支出外,略有剩餘。但就現實情況來說,很多物業公司收錢不辦事,絕對是暴利,幾乎沒有物業公司遵從這個薄利原則。

    提起物業公司,相信業主有說不完的抱怨,而面對物業費,業主有苦說不出,畢竟物業公司說多少就交多少,業主毫無話語權,對於以上這五條原則,如果小區物業做不到,小區業主有權行使自己的權利,罷免或解除小區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在收費的同時,不得停電停水,不得違背小區業主的切身利益,物業公司要保證業主戶外公共財產不受損壞。收費要透明,上榜公示收費標準,嚴禁搭車收費。

  • 3 # 商世好

    關於業主交(繳)的物業費標準是誰定的"的問題?是當地設區的市級發改委價格管理局根據房屋開發商建設房屋性質和當地實際價格範圍確定的。

    一是商品房建設必須配備物業服務企業。這是物權法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的物業服務收費,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房屋開發商建設商品房的檔次(中檔或高檔)提出收費建議,並經過設區的市級住房建設局物業管理處稽核並提出書面稽核建議,由市級發改委價格管理局核准具體收費標準,併發給收費許可證。

    收費許可證包含收費標準和收時間及收費許可證的效期。因此,規範的物業服務企業收費是法定條件批准收費,不是亂收費和盲目收費。

    二是物業服務企業有資質。原來規定取消二級以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今年又取消了一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因此,進入物業服務領域的條件放寬了。但需要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條件,收費許可證條件。

    管見了。

  • 4 # 幸運無敵

    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需要由物價局稽核。 小區物業費收取,物業公司要向物價局提出申請,由物價局根據小區條件和公司服務水平進行成本核審批覆,發放收費許可證。物業費一般分前期物業管理收費和正式物業管理收費

    前期物業費,收費標準由房管部門負責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初審和批准。 經房管部門批准後,由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在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中進行約定。並公示在物業規約、房屋銷售合同之中。

    正式物業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協商制定標準,或者經過物業招投標形式來確定物業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表決。經業主大會透過,由物業企業和業委會簽訂物業管理協議後,報房管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備案批准。如果是繼續由前期物業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且延續前期物業收費標準的,可以不再報物價管理部門備案。

    物業交物業費多少,可以說,是一種市場討價還價的行為。 不過,很多物業的收費價格,源於開發商前期指定的物業。業委會成立後,開發商前期指定物業合同自動失效,但是,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則也可以視為預設。 這個時候,如果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統一認為前期物業收費過高,可以和物業商量價格,如果物業不同意,則可以以招標形式進行公開聘請物業。

    所以說,物業費的價格不是不可以改變的。廣大業主如果覺得物業公司物業費收取不合理,可以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協商制定標準,或者經過物業招投標形式來確定物業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表決。如果大家對原物業公司不滿意,也可以由業主大會表決後授權給業委會終止原物業的服務合同,進行自治或者重新招聘其他物業公司進行服務。

  • 5 # w苦行僧

    業主交的物業費標準是誰定的?

    業主交的物業費標準是誰定的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分兩個階段來談,在《物權法》還沒有出臺之前,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以政府的定價作為參照,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並需要在物價局備案,物業管理企業的成立,也需要行政許可。這是帶著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的做法。這是從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不得已的過渡行為。

    2007年10月1日隨著《物權法》的頒佈,這時業主們的房屋等財產才得到真正的法律保護,這是劃時代的時刻是值得紀念的日子。業主由房屋的所有權引申出來的佔有權、使用權、分配權和管理權,根據這些權利法律賦予我們所有的業主對物業管理費有決定權。不需要政府的定價,由業主根據市場規律與物業公司商量定價。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的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相結合的政策。但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物價部門基本上都不會制定指導價。為了規範管理,各地方都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進行細化,方便業主與物業公司能更好地根據市場定價。

  • 6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小區收取的物業費標準制訂,有兩種方式: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一、政府指導價是由各級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許可權,透過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護價等,指導物業企業制定的物業收費標準。

    實行政府指導價,主要是對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費標準不得突破指導價。

    政府指導價有優勢,也有劣勢。優勢在於未形成完全市場經濟的區域,某些行業實行政府指導價得以保持當地價格穩定,保障民生。劣勢在於指導價如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上漲指數脫鉤,反而制約了行業良性發展。

    目前國內逐漸開放了物業管理費標準的定價權,也就是說不再執行政府指導價。

    有些地方的小區,2018年還在使用2003年的指導價所規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收,這嚴重背離了價值規律,導致物業服務品質一降再降,業主對物業的不滿激增。政府指導價已不合時宜。

    在國內房地產蓬勃發展的30年後,物業管理進入完全市場競爭,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價值趨漸減少。政府巳取消了物業管理市場準入機制,取消了物業企業資質管理的要求。隨著而來的將是逐步全面放開物業服務標準的定價權。

    二、市場調節價是由市場獨立主體即經營者制定的,這種獨立市場主體就是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經營者,他們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等決定自己經營商品的價格。

    即使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城市,小區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談判商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施行市場調節價,具體的標準由雙方定,指導價及及相應的服務標準也僅供參考。也就是說,最終的價格可高過或者低於指導價,完全由雙方協商而定,最後由物價部門備案即可。

    在執行市場調節價的小區,在前期物業合同的中制訂物業費標準,地產公司有優勢明顯的主導權,根據樓盤的定位制定的物業費價格有時候會作為樓盤的賣點,少部分樓盤會顯示出所謂“天價"物業費為樓盤貼金。

    所以購買人應當在購房時,應當充分了解物業費標準,根據自己經濟情況加以充分考量,不要出現“買香蕉退蕉皮"、買得起馬配不起鞍的笑話。

    在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之後,物業費標準的制訂主導權就可以掌握在業主手中。全體業主可根據業主的需求意願,定製有小區特色的服務標準,然後再製定物業費標準。

    一言以蔽之,小區的物業費標準,在前期物業服務階段由開發商和政府部門主導制定,在之後的物業服務階段,由小區業主主導、投票決定。

  • 7 # 克峰61

    物業是資本家,他們不會為人民服,物業僱傭的保安必僱打掃衛生的多多了,打著為小區安全負責,其實很多是打業主共多。一大量收費為目的。我們堅持取消物業,有物業國家也要設立部門管物業不如直接管理小區,

  • 8 # 35814766xhx不羈的貓

    是專家制訂。各行各業的專家們,為了保護自己和自身行業的利益,專業水平和不怕雷劈的精神在鞠躬盡瘁為自己和自身行業大撈油水。

  • 9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對於小區是誰給物業公司定的收費標準,這個要從以下幾方面看:

    1.小區建成後驗收前,這是開發商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2.《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分為普通住宅等級標準共四級,高檔住宅等級標準四級。每個等級都有相應的服務規範和標準。現行小區有很多地方分成了五級標準。等級越高,服務和收費越高。

    3.前期物業簽訂的合同不是由開發商隨便給出的物業服務收費價格,而是根據各地《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約定,並報經物價局批准,到住建局物管科備案方可。

    4.有人可能會問憑什麼說高檔小區和普通住宅小區呢。這個是在建設時就已經確定了小區的房屋性質的。正常情況下,多層住宅絕大多數是普通住宅收費,電梯房的小高層和高層是按高檔小區住宅收費。

    5.有業委會的小區,在前期物業公司被清場後,由業主大會確定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業主大會形成決議後來,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大會決議進行物業公司的招標工作。

    6.招標完成後,和物業簽訂的合同需要在小區醒目處公示並報經住建局物管科備案。

    其實按標準收費也是應該的,可是物業不能只按照等級收費卻不按等級服務啊。這也是目前導致物業和業主之間關係緊張的根源。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10 # 閒時看花偶痴語

    不論政府定價還是市場定價,均牽涉到一個物業服務標準問題,這個標準是由政府建設房管部門制定的,各地標準五花八門不盡相同,主要規定了服務等級,各等級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等級決定了物業收費水平。

    制定物業收費標準主要考慮物業成本。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政府定價一般要按程式進行聽證,聽證過程怎麼運作的,這裡只能呵呵了,筆者曾參於過物業收費標準制定,也調查過一些物業公司經營成本,如果簡單的看|帳面,物業公司多處於虧的狀態,但物業公司為什麼還要幹?很簡單帳面不反映實際情況,物業公司普遍隱埋了一些廣告收費,電力電信企業給予的一些費用等等,這裡廣告費是個長期的很大的收入,電信企業在物業交付期為壟斷市場與物業公司密秘約定一些排他性措施,給予物業一些費用。另外物業公司的一大收入來源且是工程收入,房屋保修期內掙建築單位的保修費,保修期外掙維修費,反正乾沒幹,花了多少隻有物業知道。有些惡劣的物業公司虛假維修套取維修基金,現在時間長的小區維修基金差不多己沒有了,可惜業主知之很少,後期無維修基金可套了,小區很可能面臨無物業伺候的情況,呵呵杞人憂天了,扯遠了點。

  • 11 # 幸福人生9682574777607

    我們銅川印臺快樂城小區,物業把我們煤改汽取暖補貼不給我們業主,從沒給過連路燈都不給裝,早該整冶了,比黑社會還黑。[流淚]

  • 12 # 111299啦啦啦啦

    現在是物業定,我們小區什麼都沒有,不封閉,沒保安,就打掃個衛生還十天八天的打掃一回照樣按高標準回物業費。取消物業管理

  • 13 # 阿部作品

    關於取消全國小區物業,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小區統一由當地社群進行〖小區綜合服務大廳〗模式管理的建議思考!

    近日福建夢龍看到一則帖子(附文底部),大意就是: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社群內的相關事務可以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直接管理,比如:衛生有環衛負責、違章違建有城管、治安有公安派出所、綠化有園林、房子有住建局、燃氣水電有燃氣公司、水務和電力局,收費有稅務部門……完全可以逐一對應管理和服務。而且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後,國家財政也增加收入!

    這件事,福建夢龍持贊同態度[贊][贊][贊]理由和補充建議如下:

    一是:費改稅,是法治需求,也是社會發展進步必然。既茁壯國家財稅收入,也完善國家財稅的進一步改革深化。同時在徵管上也符合國家法治要求,利國利民;

    二是、物業服務短板明顯,弊端積重難除。物業作為服務公司,缺乏執法許可權,小區內許多違規違章違法事項物業束手無策或聽之任之。即便在服務提供上,也因為與業委會的合同契約關係,做得好或不好都非常難以撤換,流程煩瑣,業委會尤其業主往往無可奈何!如果碰上業委會吃裡扒外狼狽為奸或軟弱無能,物業更是另業主苦不堪言……!

    三是、物業、業主矛盾根深蒂固,很難達成利益共同體。物業往往希望透過最小的代價做最全面的事,業主則剛好相反,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做最高效的事。兩個不再同一條線與方向上的“人”,再怎麼努力也只能是永遠不相交的“平行線”!

    鑑此福建夢龍建議如下:

    1是社群在小區成立〖小區綜合服務廳〗人員架構可以:主任――副主任――警長(可流動管理數個小區)、協警員――城管員(同警長性質)――環衛保潔、園林綠化員(若干)――房管員(同警長性質);綜合服務大廳內設:水務――燃氣――電力――稅務等收費服務員,專司相關稅費收繳和業主相關問題諮詢辦理等。實現主任負責制,所有人員在工作上接受綜合服務大廳主任的統一垂直管理!在人事編制上仍然歸屬各自單位。至於工資則給予補貼+全額模式(正式職工發給補貼、臨時工發全額工資)

    2是小區業委會作為群眾組織參與小區綜合服務廳的工作監督、協助及建議並參與綜合服務廳的工作會議並享有表決權!原則上小區業委會主任為綜合服務大廳自然副主任。

    3是小區物業費改稅後,財政對這塊收益,核心用於全國小區綜合服務大廳建設和人員招聘及工資福利補貼與其他必要性支出。

    4是政府現在在全力打造全流程服務體系建設,社群介入小區物業等管理,有利於進一步深化“為人民服務”內涵與宗旨!更好體現“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追求!同時,政府的管理體系進入小區,也能最大程度改變原物業與業主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從根源解決問題!變企業服務為政府服務!同時透過在小區構建黨組織、婦聯分會等模式進一步協助小區的建設發展!

    附:建議原文:

    “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居民有居委會,衛生有環衛,違――建有城管,安全有公安,綠化有園林,物管有物管局,房子有房產局,收費有稅務局,水費有自來水公司,天然氣有燃氣公司,電費有電力公司等等國家機關, 將物業費改為物業稅與將來的房產稅合併由稅務部門統一收取,根據地段,小區環境,按居住面積收,杜絕物業糾紛,物業脫管,不交物業費,管理混亂局面,真正做到誰收費誰管理,誰收費誰負責,誰交稅誰享受,稅收於民用之於民,既保證了房產稅物業稅的合理性,也為國家增加了一項長期穩定的稅收,又合理的解決了剛需住房與大量住房保有者的社會平衡,畢竟人家房子多稅也交的多嘛”

  • 14 # 111zmk

    物業公司按照建築面積收費沒有法律依據,屬於濫收費,屬於暴利。收費應當按照小區門崗保安、衛生保潔員、水電工、及園林管護員等人數核定工資,由社群進行無利潤公益化管理,減少群眾負擔,增加幸福指數,而不是現在的強制性暴利行業。

  • 15 # 陽光103988406

    是為人民服劣的初心,接下來就是交不起物業了,自乙婀養不起了還養狗,它咬的也不能趕它走。黨為`人民服務,人為狗服務。這就是好。政側

  • 16 # 溪山山人

    物業收費從法律法規來說,是業主根據當地物價部門依據當地生活水平確定的指導價為參考,全體業主在制定物業管理辦法時,確定的管理範圍大小制定的收費標準,並經業主大會到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透過的決定為收費標準的,這在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而現在物業定的收費標準。不管釆用的收費標準或者什麼依據,都是違法收費標準。因為業主的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業主的產權自己不當家,那還是業主的產權嗎!

  • 17 # 牧馬人142900728

    今年咋沒人提出物業改革和一些具體規定提交兩會。物業真的要出臺一些細則。不然物業老是混水摸魚。榨取居民費用。

  • 18 # 鷹18155

    物業可能是隨心所欲而定,沒有標準,因為多層和高層是不一樣的標準,但是有些相混沒有人檢查,有些收費標準隨意定,物業說多少就多少,比如80平米房子一年可收到伍六佰,而且什麼都沒幹,

  • 19 # 我懶得

    物業收費標準是物業收費的依據,那麼問題來了 ,若達不到標準是不是要核減收費呢,這樣才合理嗎,不然就成了霸王條款了,我有收費標準,你就得按標準交,這才是業主主張取消物業的根本原因,若服務態度好,質量高,沒用不交費。

  • 20 # 地球樂

    一切沒有規章,百姓無法瞭解。一些硬性和任性的制度強加個體,比如,沒拿鑰匙卻讓交物業費,有什麼標準?物業費過高,而需要管理的專案具體收費標準應公示,做不到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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