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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段華為

    當年“烏臺詩案”的“幕後黑手”之一蔡確,也被舊黨們羅織罪名,抓住其詩作《夏日遊車蓋亭》裡的幾處段落,硬給蔡確扣上“譏訕”的罪名。這位“元豐變法”時代的頂樑柱,最後落得貶死嶺南。透過這場鬧劇裡,各種蠅營狗苟的算計,不同的人物命運,我們記住的,卻是蘇軾,這位北宋大文豪偉岸的人格。

    烏臺詩案,是蘇軾人生中的轉折點,讓蘇東坡認識到了官場鬥爭的黑暗,也使其詩詞風格更加豪邁,豪邁中又有了一絲婉約的味道。

    才華橫溢,可以說是一代文豪蘇東坡的代名詞。而文人好作詩詞諷刺朝政,何況才高八斗的蘇東坡,於是就免不了身陷“文字獄”。“烏臺詩案”是宋代一起有名的文字獄,主犯則是大名鼎鼎的文學家蘇軾。對於王安石變法,蘇軾站在對立面,認為其變法不妥,幾次上書神宗,極論新法的弊端。在上第三次書時,皇帝已臨時下一詔書,嚴禁強銷青苗貸款,但是卻沒有打算廢止此等全部措施。蘇東坡引用孟子的話說,正如一個偷雞賊想改過從善,決定每月只偷一隻雞。後來使情形惡化的,是蘇東坡在神宗熙寧四年一月起任告院權開封府推官,出了一道鄉試考題《論獨斷》,這激怒了王安石。於是,王安石透過親信網羅罪狀,上書彈劾蘇軾。蘇軾感到在都城的日子不好過,就上書請求到外地做官。

    元豐二年(1079)四月,蘇軾到達湖州,到任不久,一場災禍便從天而降。由於被貶收到詔書後的蘇軾要向皇上回奏,因被降職蘇軾心中有一些不平之氣,於是在回奏中寫下了“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句話就被有心者大做文章,認為蘇軾汙衊朝廷,最後雖然在眾多朋友的幫助下逃過一死,但被貶到了黃州。烏臺詩案雖然從表面來看是一場文字獄,但實際上也是北宋朝廷新派和舊派之間的鬥爭,蘇軾因為得罪了新派勢力,於是引發了烏臺詩案。

    一貶再貶的蘇東坡已然感受到了官場鬥爭的黑暗與汙濁,也讓他逐漸成長起來。在烏臺詩案之前,蘇軾的仕途才剛剛起步,對於政治生涯,蘇軾充滿了憧憬,作為政治家,他經常憂國憂民,也希望儘自己的力量貢獻於國家,拯救萬民於水火。但在烏臺詩案之後,由於經歷了許許多多的風雨,蘇軾將滿心的國家情懷,人民分憂轉換到更為寬廣人文情懷上,寄情於遊山玩水,心處廟堂。

    烏臺詩案前蘇軾的作品重點還是放在朝廷上、國家大事之上,政治上。在經歷了烏臺詩案後,蘇軾的作品題材風格有了明顯的轉變,百姓疾苦,憂國憂民,遊山玩水成為了新的題材。前期蘇軾的風格以豪邁、氣勢磅礴著稱。在歷經了烏臺詩案後,蘇軾的風格有了一絲婉約的味道,也多了懷念的味道,更加關心自身及周邊的親友了。

    烏臺詩案,一場腥風血雨,成就了才華橫溢的蘇東坡。

    仕途影響:

    烏臺詩案之前,蘇軾的仕途才剛剛起步,對於政治生涯,蘇軾充滿了憧憬,作為政治家,他經常憂國憂民,也希望儘自己的力量貢獻於國家,拯救萬民於水火。但在烏臺詩案之後,蘇軾的仕途經歷了轉折,蘇軾將滿心的為國家情懷,人民分憂轉換到更為寬廣人文情懷上,寄情於遊山玩水,心處廟堂。

    文學影響:

    烏臺詩案前蘇軾的作品重點還是放在朝廷上、國家大事之上,政治上。在經歷了烏臺詩案後,蘇軾的作品題材風格有了明顯的轉變,百姓疾苦,憂國憂民,遊山玩水成為了新的題材。前期蘇軾的風格以豪邁、氣勢磅礴著稱。在歷經了烏臺詩案後,蘇軾的風格有了一絲婉約的味道,也多了懷念的味道,更加關心自身及周邊的親友了。

    “烏臺詩案”對於蘇軾來說,是他人生的轉折點,這場詩案,令他明白官場的殘酷,也讓他倍加珍惜自己的一切。蘇軾的寫作風格在烏臺詩案以後有了巨大的轉變,這也讓他在文學上的造詣更進一步。可能,蘇軾蘇東坡,本就不適合爾虞我詐的官場,寫詩作詞,為民修堤,才是他的歸屬。

  • 2 # 江湖夜雨92

    如果按現在的眼光看,蘇軾踏踏實實在地方上工作,針對新法發表了一些看法,寫了一些含有諷刺性的詩歌,哪裡會有什麼責任。

    不過,在當時,宋神宗正在為變法焦頭爛額的時候,收到御史臺彈劾蘇軾的奏章,摘出他述職報告和詩作中的不當之處,指責他誹謗朝廷,誹謗新法,要求處以死刑。

    宋神宗躊躇滿志,一心要變法圖強,哪裡容得下反對變法的輿論,尤其是一個才華橫溢,影響深遠的地方要員。所以,宋神宗也猶豫不定,拿不定主意。

    從這個角度看,蘇軾在政治上很幼稚,負有很大責任。

    蘇軾是保守派,是反對變法的。拿青苗法來說,變法的本意是好的,農民播種時,可以向政府借貸種子,收成後,在以增加利息的形式還給政府,相當於現在的農業銀行。弊端在於主管官員強迫農民借貸,來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另外,朝廷實行官鹽專賣,蘇軾在詩中說“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以諷刺朝廷的鹽價太貴,百姓無力購買。蘇東坡這些詩在輿論上,對新法的實行產生了不利影響。

    實際上,宋神宗開始一直希望蘇軾能留在京城幫助他改革。如果蘇軾能夠拋開新舊兩黨之間的成見,多在新法的實施中,給皇帝提一些建議,而不是私下裡發牢騷,寫一些諷刺性的詩歌,蘇軾怎麼可能會遭受烏臺詩案的牢獄之災呢?

    結束語:如果沒有太后及很多人的求情,如果不是宋朝沒有殺害士大夫的先例,蘇軾的性命能不能保住,就很難說了。看來,有什麼看法,開誠佈公的拿出來談一談最好,如果私下裡發洩情緒,不但於事無補,還會置自己於危險的境地。

  • 3 # 山東東行

    像司馬遷、楊惲、劉禹錫、白居易一樣,都屬於禍從口出、越職言事。其中,司馬遷是為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護開脫而受宮刑,其外甥楊惲是口出狂言而被斬殺,劉禹錫因兩首玄都觀牢騷詩被貶,蘇軾更是在謝表中攻擊新法完全沒有必要。

  • 4 # 壹都歷史

    烏臺詩案可以說是既毀滅了蘇子,又成就了蘇子。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後,雖然有一段時間官至翰林學士,但其作品中卻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卻越來越轉向大自然、轉向人生體悟。至於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一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閒,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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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豐二年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遣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裡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臺裡的御史們。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這裡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鬥爭激烈,兩派領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後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於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裡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裡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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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

    最初,蘇軾承認,他遊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裡“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

    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裡“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當時御史中丞李定向皇帝報告案情進展。說蘇軾面對彈劾全都承認了。神宗大怒,懷疑蘇軾要麼是受刑不過,要麼是有更大的秘密要隱藏。於是問李定可曾用刑。李定答道:蘇軾名高當時,辭能惑眾為避人言,不敢用刑。神宗大怒,命御史臺嚴加審查,一定要查出所有人。

    到九月份,御史臺已從四面八方抄獲了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較高的是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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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珪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可笑的是,同屬於蘇軾口中的“新進”章惇,也積極的營救了蘇軾,並不惜與宰相王珪翻臉。

    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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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蘇軾有罪嗎?無罪,這些都是莫須有。但他有責任嗎?有一定的責任。按現在來說,他在那個時候已經是相當於一個公眾人物,說話和做事都需要注意一些了,輿論導向很重要。而他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以至於是這種結果。所以蘇軾在烏臺詩案中無罪,純粹就是被冤枉的。但是有責任,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的責任。

  • 5 # 談史方青

    烏臺詩案,是宋朝一起有名的文字獄冤案。主犯是大文豪蘇軾,他被政敵網羅罪證,設計陷害的,如果以十分算的話,應該是九分沒有他的責任,有一分他的責任,就是他表達的政見是原因。

    王安石變法,蘇軾是站在對立陣營中的,蘇軾曾幾次向宋神宗進言,述說新法的弊端。況且他還是狂放詩人,字裡行間透露著諷刺,貶責新法,這引起了王安石的不滿,王安石透過親信收羅證據,上書彈劾蘇軾。蘇軾看京城日子難過,就上書請求到外地做官。

    1079年四月,蘇軾到湖州赴任,但是風波並沒有停止,朝廷御史臺(舊稱烏臺)以蘇軾作詩諷刺朝廷罪將他逮捕,並押送到汴京。罪證是別人為蘇軾刻的一部詩集,而且把這部詩集作為罪證的人,竟是《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

    主審官或是與蘇軾不睦,他們把詩中有諷刺的話,誇大引申,捕風作影,製造為對神宗的不滿。還逼他招認叛逆罪。蘇軾《詠檜》詩中有“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蜇龍知”。有人和神宗說:“蘇軾欲求地下蜇龍,不是要造反嗎?”好在神宗對蘇軾有些好感,說“他詠檜樹,和我有什麼關係?”

    這場冤獄差點要了蘇軾的命,他曾做了兩首絕命詩,後來被神宗看到,心中有些感動。但是蘇軾的詩句是了不起的,他的粉絲很眾多,就連皇室家族很多人都是他的粉絲,其中有一個是神宗的祖母,她在一次大赦時讓神宗放了蘇軾。在眾人的請求下,神宗放了他。

    五個月的冤獄,給他定的罪名是“譏諷政事”,被貶官到黃州了事。後來神宗去世,執政的太皇太后廢了新法。這時變法的人又被保守派攻擊,蘇軾反對這種做法。最後還是被排擠,這才有了蘇軾的“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 6 # 右邏

    烏臺詩案發生後,那些平時與蘇軾互相詩文唱和,引為知己的保守派大臣們在蘇軾入獄其間,一個給他求情的都沒有,反而是那些被保守派稱之為“奸邪”“小人”“新進”的變法派大臣,紛紛上書為蘇軾求情。屬蘇軾口中“新進”的章惇,為了營救蘇軾,甚至不惜與宰相王珪翻臉。已罷相的王安石也上書宋神宗:“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蘇軾終免一死。反對者營救蘇軾,不管主觀上是否出自本心,還是客觀上能撇清干係易於發聲,但事實是,他的命是他們救下的。若論烏臺詩案責任,且不說其他,識人不透,"敵人"樹的不夠多,"朋友"交的不夠少,這是蘇軾應該反省的地方。

  • 7 # 知行史話

    烏臺詩案,蘇軾有責任嗎?這個問題換個說法就是:

    蘇軾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從這個案子說起。

    一、烏臺詩案簡述:一個憤青帶來的文字獄

    蘇軾很不滿王安石的變法,但他並沒有用什麼好的方法去表達他的意見。他上書幾次陳述自己反對變法的主張未果之後,將他的不滿發洩在自己的詩詞之中。這導致他成了大宋第一憤青。

    他憤青的表現在當時是朝野皆知的。就連我們熟知的大宋時代科學楷模沈括也看不下去,給皇帝打小報告,說蘇軾誹謗朝廷。不過,沈括的“檢正中書刑房公事”身份,並沒有什麼殺傷力。蘇軾還是安然無恙地繼續做他的官。直到那一天……

    公元1079年7月27日,從江蘇徐州調到浙江湖州才剛過三個月沒幾天的蘇軾接到了弟弟蘇轍的一封信。

    蘇軾兄弟感情挺深的,收到家書的蘇軾心情舒暢地一邊跟通判祖無頗聊天一邊把弟弟的信拆開。

    瞬間,蘇軾面容凝固,口不能言!

    蘇軾畫像

    蘇轍在信裡告訴他,駙馬王詵通報了一個壞訊息:有人告發他誹謗朝廷,譏諷皇帝,朝廷已經派出欽差大臣皇甫遵前往湖州要將他押解回京。

    原來,元豐二年(1079)四月二十日,蘇軾從江蘇徐州抵達湖州上任後。按照慣例向皇帝寫了一道謝恩表。在這篇名為《湖州謝上表》中,有“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之句。

    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立馬接連上章,據《湖州謝上表》裡這兩句話,彈劾蘇軾誹謗朝政。

    御史臺的御史可不比沈括,監察百官可是他們的職責所在。皇帝宋神宗此時正值焦頭爛額、心火上升之際, 於是批准了御史臺逮捕蘇軾的請求。

    面對突變,蘇軾驚慌失措,把公務委託給祖無頗之後,辦了請假手續,在家等待欽差的到來。

    (這裡有一件事比較蹊蹺,就是為何蘇轍的信使會比欽差大臣的快?宋朝孔平仲的《孔氏談苑》裡說,皇甫遵到潤州(今江蘇鎮江)時,兒子忽然生病,結果耽誤了半天。對於這種說法,我認為並不可信。我想,真正的原因是駙馬王詵的信使比皇甫遵的信使先走一步。)

    第二天,當身穿官袍官靴,手持聖旨的皇甫遵,帶著兩名御史臺的兵士,氣勢洶洶來到湖州府時,蘇軾非常害怕,不敢出去。祖無頗安慰他說:“事已至此,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總還是要出去應對吧!”

    蘇軾說:“我現在已經是罪人了,恐怕不能再穿朝服了吧?”

    祖無頗頭腦還算冷靜,他對蘇軾說:“你還沒有被定罪,不算罪人,當然應當穿朝服出迎。”

    蘇軾的情緒這才稍稍穩定,穿上官服,出去見皇甫遵。皇甫遵臉色鐵青,一言不發。蘇軾說:“我知道自己多次激怒朝廷,今日貴使前來,肯定是賜死,死倒不怕,只求能與家人訣別。”

    皇甫遵冷冷地看了蘇軾幾眼,從牙縫裡擠出一句話:“倒還沒有那麼嚴重!”

    他拿出詔命,眾人開啟一看,不過是將蘇軾革職帶進京的普通公文。蘇軾這才暗暗鬆了一口氣。皇甫遵催促立即上路,兩名兵士上前將蘇軾套上枷鎖,拖上了官船。

    蘇軾書法

    八月十八日,蘇軾被送進御史臺監獄,八月二十日正式被提審。

    提審官第一句話就問蘇軾五代以內有無誓書鐵券。蘇軾一聽,立馬渾身涼透了。誓書鐵券是皇帝特賜給功臣及其子孫的免死詔書,御史這樣問的意思是分明就是蘇軾必死無疑了。驚恐的蘇軾,經不住御史的輪番折磨,屈打成招。

    十二月二十八日,蘇軾繫獄五個月後,案件終於做出終審判決。蘇軾因“誹謗朝政、妖言惑眾”的罪名被貶任黃州團練副使。

    御史臺是當時的審訊機關。在其庭院中,有一棵柏樹,經常有數千只野烏鴉棲居在上面。人們戲稱御史臺為“烏臺”,因為烏鴉在中國代表“喪”,喻義進了御史臺的人,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蘇軾這個案子由御史臺負責,也因此被稱為“烏臺詩案”。

    蘇軾雖然因文字而受牢獄之災,但結果還算不是很壞,甚至可以說只是一個小小的磨難。但蘇軾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歷史上觀點不一。我比較認同的觀點是:蘇軾並沒有被冤枉!按題主的問題來說,在“烏臺詩案”中,蘇軾是有責任的。

    二、蘇軾的那些憤青詩:含沙射影容易被人捕風捉影。

    我們還是先看看作為導火索的《湖州謝上表》吧。蘇軾自己招供,裡面確實有誹謗朝政的內容。

    “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

    湖州雙休

    我們來解讀一下:

    “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即湖州風俗純樸,是東南地區平安悠閒的城市,山水清秀,是朝廷禮遇賢能的好地方。這是在埋怨朝廷不給他委以重任。

    “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自己個性古怪頑固,人微名小,才學淺陋,議論不當,別人各有所長,自己毫無所長。這是正話反說,藉此自我吹捧。

    文中還說自己在仁宗朝就在中央做過官,現在又連續擔任地方長官。這不是在擺臭架子、老資格,埋怨現任皇帝對自己不如前皇帝。

    蘇軾說皇上"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意思是說皇上知道我愚昧不合時宜,難以追隨那些升遷迅速的官員,知道我年老不會惹事生非,也許還能照顧百姓。這分明是對維護變法的新進官員的人身攻擊!還自詡"老不生事",難道朝中的人都在惹事生非?

    朋友們或許會說我這樣解讀有點“歪解”,但當時御史臺的人就是這樣給皇帝解讀的,而且蘇軾也無法反駁。

    上面這幾句還算好的,蘇軾最後的牢騷,也就是前文所說的那句“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才是重點。

    這句話裡,我們都知道“其”是指蘇軾本人,“新進”是指蘇軾自己新上任,“生事”是指自己不懂事。然而,在御史臺那些烏鴉嘴裡,解讀出來卻完全不是這樣。

    他們認為,“其”是指皇帝,“新進”指那些有才華的新官員(比如蘇軾自己),“生事”就是搞事情。聯絡整句話,蘇軾那是對皇帝極其不滿啊。

    也許朋友們會說御史臺這是曲解文意,但難道這樣解釋不可以嗎?完全可以啊,是蘇軾自己給別人留下“後門”,能怪誰呢?

    《蘇東坡》劇

    蘇軾才高八斗,詩文皆精,作品固然精彩絕倫,文中有幾句牢騷也只是含沙射影,亦不影響作品質量。但要讀出蘇軾詩文中的不滿和牢騷卻並不需要多少文采,何況那些御史臺姥爺也並非不學無術之輩。於是,憤青蘇軾更多的“牢騷文”被御史臺翻了出來:

    朝廷給貧民發貧困補助款,蘇軾就說:“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朝廷要興修水利,造福農桑,蘇軾寫《八月十五日看潮·其四》:“吳兒生長狎濤淵,冒利輕生不自憐。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皇帝下令鹽業專賣,嚴禁私營,他就寫《山村五絕》:“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

    朝廷頒佈新法令考核官員,蘇軾就寫長詩《戲子由》諷刺:

    宛丘先生長如丘,宛丘學舍小如舟。常時低頭誦經史,忽然欠伸屋打頭。

    斜風吹帷雨注面,先生不愧旁人羞。任従飽死笑方朔,肯為雨立求秦優。

    眼前勃溪何足道,處置六鑿須天遊。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

    勸農冠蓋鬧如雲,送老齏鹽甘似蜜。門前萬事不掛眼,頭雖長低氣不屈。

    餘杭別駕無功勞,畫堂五丈容旗旄。重樓跨空雨聲遠,屋多人少風騷騷。

    平生所慚今不恥,坐對疲氓更鞭箠。道逢陽虎呼與言,心知其非口諾唯。

    居高忘下真何益,氣節消縮今無幾。文章小技安足程,先生別駕舊齊名。

    如今衰老俱無用,付與時人分重輕。

    以上這些詩文裡,難道沒有一絲抱怨和幸災樂禍嗎?含沙射影終究讓人捕風捉影。從這點來看,蘇軾一點都不冤枉,甚至是咎由自取。

    為什麼這樣說呢?他是朝廷官員,難道不能表達自己的意願嗎?宋朝不是文人言論最自由的時代嗎?

    我來繼續給朋友們分析。

    蘇軾畫像

    三、不能好好做事、認真說事,就容易被人生事。

    蘇軾當時的官職左右不過是通判和知州。通判,是州府的長官,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知州,簡單點說,就是皇帝派去監察通判工作的。

    講事實,不要去妄說原因,更不能因事論人!

    偏偏蘇軾講了事實以後,還要含沙射影把原因暗示一遍。

    偏偏蘇軾說的原因都是皇帝辛勤工作的結果。

    偏偏蘇軾剛好因詩文而名聲大噪,作品傳播面廣而傳播速度快。

    ……

    這些,一來不是蘇軾的職位該做的事情,二來給皇帝和朝廷的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三來給社會帶來怨氣以及不穩定的可能。

    作為民間的“意見領袖”,任何朝代都不會蹦容忍的。槍打出頭鳥,說“怪話”的蘇軾被抓,完全沒有任何冤枉。

    海南儋州東坡書院

    四、用不正確的方法,有理也捱打。

    任何一個有志於報效國家的官員,關心國家大事責無旁貸。但必須有兩個前提,才是真正的關心,否則就是事與願違,違了初心。

    第一個前提,是先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然後依據事實反映情況,前面已敘述。

    第二個就是要用正確的方法。

    我滿來看看蘇軾用的方法。

    一開始,他正式上疏給皇帝,表達自己對變法的看法。這個方法是正確的。但皇帝沒有給他任何反饋。這很容易理解:

    有可能因為他的官職太小,皇帝根本就沒有注意。就像當初沈括舉報蘇軾詆譭朝政皇帝也沒有搭理他一樣;有可能是蘇軾上疏的額內容被皇帝認為論點不明確、論據不充分(這點我不敢肯定,因為沒有研究過他的這份上疏),一次不予理睬;有可能是上疏的人太多了,皇帝忙於變法新政,壓根就沒有去看著些上疏。蘇軾的上疏跟眾人的一起被擱置了;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當時的朝政要職基本上都是改革派,蘇軾的上疏可能被攔截了,沒有送到皇帝手上。

    蘇軾一看自己的上疏沒有反應,心裡就開始有怨氣了。於是就把自己的這些怨氣發洩到詩文裡。這不但是非常不正確的方法,還是非常危險的方法。換句話說,這時的蘇軾,是“因理撒潑”,將本來有理的事情搞得自己“無理”了。

    蘇東坡故事圖畫

    五、領導正難過,你拿冷水潑,怎能不記你的過?

    1079年,是皇帝宋神宗很難過的一年。

    三年前,也就是1076年,皇帝第二次把王安石罷相之後,再一次接過了宋王朝的改革大旗。然而,三年過去了,改革的結果並不如宋神宗之意。皇帝正為這個事情頭疼,希望舉國上下,齊心協力幫助他把改革進行到底,以彰顯自己的治國能力。

    就這樣一個特殊的改革關鍵時期,蘇軾的牢騷無異於給皇帝再次潑上一瓢冷水,皇帝能不生氣嗎?總不能看你蘇軾一副事不關己幸災樂禍洋洋得意的樣子在湖州舒舒服服的瀟灑,而我作為皇帝還要在這裡受你們的白眼。

    這是“天時”不利,但蘇軾沒有足夠的政治高度,直接撞到槍口去了。

    那時把持朝廷的,依然是王安石的門生以及他提拔的新進之士,比如御史中丞李定、權監察御史裡行舒亶、何正臣。這些人都是乘著改革之風飄上朝廷高位的,根底較淺、聲望較低。他們最擔心的就是司馬光、蘇軾這樣反對變法的舊黨人物捲土重來,危及自身的利益。所以他們對於舊黨人物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只要有適合的時機,便不遺餘力地予以抨擊、打擊。

    而他們的工作是剛好就是負責監察朝廷官員(私底下專門整治反對派)。眼看能整治的都整過了,剩下的都是些小魚小蝦了,剛好蘇軾這條官不大名聲卻挺大的大魚自投羅網來了,他們能不喜出望外?

    蘇軾在反對變法的舊黨人物中聲望比較高。歐陽修去世後,蘇軾逐漸成為文壇與學界的領袖人物。如果扳倒了蘇軾,也就扳倒了擁護他的那些文人,扳倒了一大半反對派!而蘇軾的聲音比較高,是個大喇叭。把蘇軾給扳倒了,等於就把這個喇叭給堵起來了。

    蘇軾沒有看清他們的嘴臉,在“人和”上半點也吃不到好。

    小人的陰謀剛好對上皇帝的胃口。口無遮掩的蘇軾被辦可以說是他運氣不好,但最重要的是他給了小人機會。說他是冤枉的,真心說不過去。

    御史臺督察院

    六、小結

    綜上所述,我認為“烏臺詩案”中,蘇軾並沒有被冤枉。

    至少,御史中丞李定給出的“蘇軾四大該殺之罪”,確實條條屬實:

    第一,蘇軾三番五次誹謗朝廷,當今聖上皇恩浩蕩,寬宏大量,不追究他的罪名,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沒想到他依然怙惡不悛,其罪惡昭然天下,該殺!

    第二,古人說,對於惡人,先行教導,如果不聽從,然後可以誅殺之。陛下等待蘇軾悔過自新已經很久了,可是他不僅不知悔改,反而變本加厲,面對朝廷、聖上,依然口出狂言,傲慢無禮,為中外人士所知,該殺!

    第三,蘇軾譏諷、誹謗、抨擊聖上朝廷的詩文言論,雖然沒有什麼道理,卻頗能蠱惑人心,混淆視聽。為官之人,不遵循陛下的法令,內心冥頑不化,不服從皇帝的教化,按照先王的法令就該殺頭!

    第四,蘇軾精通史傳,應該懂得侍奉皇上要遵守君臣之禮,誹謗聖上就是死罪。但他卻為了發洩自己內心的私憤,公然詆譭聖上的名譽。蘇軾怨恨陛下不重用他,所以對陛下所施行的一切政策都徹底地詆譭,真可謂明知故犯,該殺!

    在封建社會里,這四條大罪,蘇軾如何能洗得脫?

  • 8 # 周艇哲思錄

    蘇軾有沒有責任,是不是咎由自取?得看從什麼角度講了。

    如果從法本身的角度講,蘇軾當然有責任,他妄議中央,發鬧騷詩煽動社會不滿情緒,對皇帝表達不滿,確實違反了當時法律,被抓被判刑都是理所應當。

    從理的角度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當官就該順著當權者的想法嗎?不能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嗎?自己有主張按正規渠道反饋上去,結果是泥牛入海杳無音信,這時怎麼辦呢?隱晦的寫詩發文表達自己不滿情緒,這有過錯嗎?看著國家人民按著自己不贊同的道路越走越糟糕,難道就應該保持沉默甚至趨炎附勢嗎?更何況蘇軾在行動上並不消極,在地方政府任職興水利,振農桑,每到一處當地百姓都感恩戴德,所以於理而言,蘇軾完全是無辜的。

    其實看一個人怎麼看歷史,也可以看出這個人大致的三觀。

  • 9 # 三水三心

    看了一部分朋友的回答,實在是太過於冗長,筆者對這個問題,做一些簡單易懂的分析。下面,就從三個方面,來做簡要分析:

    一,什麼是烏臺詩案

    “烏臺”,即御史臺。因御史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又因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於是稱作“烏臺”。

    而所謂的“烏臺詩案”,指的是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職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因為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加之主要的內容是蘇軾所做的文章(並非一般所認為詩歌,但御史臺裡的幾名官員,四處搜尋,找到了蘇軾的幾首詩歌中的“罪證”,比如,蘇軾在《八月十五觀潮》中有“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就被認為是譏諷皇帝興修水利),故稱為“烏臺詩案”。(下圖為《湖州謝上表》)

    二,烏臺詩案的背景是什麼

    單純一篇文章,是不會引發這麼大的反映的,加之宋朝對於文人,整體上是非常寬容的,整個宋朝,幾乎就沒有摧殘文化、殺戮讀書人的案例。而蘇軾卻因言獲罪,是有其背景的。這個背景,就是王安石變法。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 ~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 ~1085)從事改制。王安石變法,其出發點是很好的,但改革,永遠都會觸及到一些人的利益,也會被一些人利用,最後被歪嘴和尚把經唱得越來越歪。要推行改革,就一定要對那些可能對改革持不同意見的人進行打擊,特別是那些比較有話語權的人。恰恰,蘇東坡就完全符合這兩點:他不贊同王安石的改革中的部分舉措,又在當時具有極大的話語權,自然,就會成為改革派的眼中釘。

    於是,就需要羅織各種罪名,就找到了其文章和詩句中一些比較含糊的句子,進行另類解釋。說白了,這就類似於南宋朝廷對岳飛的處理——莫須有嘛。

    三,烏臺詩案究竟誰該負責

    搞清楚了什麼是烏臺詩案,也搞清楚了烏臺詩案的背景,我們再來看,究竟誰該負責。

    毫無疑問,從背景來看,以王安石為首的改革派,該負最大的責任。但事實上,王安石對於蘇軾,是既愛又恨——愛其才,恨其不恨自己在一個陣營。但要說王安石想要害死蘇軾,則言過其實。蘇軾入獄後,為其奔走呼籲的,基本上都是改革派——他們只是想殺雞儆猴,但並不想把蘇軾當做雞殺掉。

    從烏臺詩案的走向來看,御史臺裡的那些官吏,該負最大的責任。比如,監察御史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可謂烏臺詩案的發端。而另一名御史舒亶(念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最恐怖的是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等,更是認為該處蘇軾極刑。

    從蘇軾的為人處事態度來看,他自己該負最大的責任。但我們不得不說,在政治上,蘇軾確實還是顯得幼稚,幾乎可以說,他就是一個愛發牢騷的憤青。比如,在《湖州謝上表》中,他就大發牢騷:“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我們知道,政治,永遠是鬥爭的學問。搞不清楚這一點,最好不要涉足政治。而蘇東坡自視甚高,既要譏諷保守派,又要諷刺改革派,還時不時向皇帝發一點牢騷,結果,三邊不討好。你說,他是不是該為自己的遭遇負責呢?

    但很多時候,福禍相依。正因為烏臺詩案,蘇軾才被貶官至黃州(做了團練副使,相當於武裝部副部長)但出於政治低潮期的蘇東坡,文學創作卻走上了高峰,進入到“井噴期”,被稱為“天下第三行書”的《寒食帖》、名冠天下的“前後赤壁賦”、《念奴嬌》、《記承天寺夜遊》等,都做於此時。

    人生如夢,沒有烏臺詩案,或許就沒有我們今天認識到的東坡,給我們無限精神力量的東坡。

  • 10 # 書嘉一

    “烏臺詩案”蘇軾有沒有責任?我們就要知道“烏臺詩案”到底原因為何?

    宋神宗趙頊重用王安石,大張旗鼓地變法。但是在新法推行期間,困難重重,阻礙重重。所以,宋神宗決定要用強硬的手段來推行新法,那麼,對於保守派反對變法的大臣就要用進行嚴懲。

    再來看蘇軾。蘇軾是舊黨一派,與王安石所屬新拍屬於“敵對”狀態。

    所謂“槍打出頭鳥”,就在宋神宗想要“殺一儆百”時,蘇軾就出現了。

    蘇軾調任湖州前夕,例行公事寫了篇《湖州謝上表》,上表謝恩。蘇軾整篇文章都很謙虛,偏偏在文章最後小小的吐槽了下: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其中,“新進”是暗指王安石引薦的新人,這就惹怒了一些當政的新進們。

    為了置蘇軾於死地,新進們開始處心積慮地從蘇軾的其他詩文中找出個別句子,來為蘇軾羅織罪名。

    其實,“烏臺詩案”是一場有別於明清時期的一場“文字獄”,其中也有“政治案”的成分。

    蘇軾關押期間,無奈認罪。但在政敵王安石和章惇努力下,最終蘇軾被免去了死罪。

  • 11 # 讀書是福

    烏臺詩案

    案情:烏臺詩案,是北宋年間的一場文字獄,結果蘇軾被抓進烏臺,被關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案檔:蘇軾“烏臺詩案”案檔,宋時即已流傳,並有多種抄本、刊本。今所見幾種刊本中,《函海》本《東坡烏臺詩案》、《懺花庵叢書》本《烏臺詩案》為原案實錄,基本上儲存了詩案原貌;《苕溪漁隱叢話》本按編撰詩話的要求作過刪改;《學海類編》本《詩讞》則可斷定是偽書。

    詳細狀況: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蘇軾轉知湖州。詩案就是蘇軾到湖州任所時寫的《湖州謝上表》引起的。表中說:“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蘇軾這幾句牢騷話,筆下的“新進”,指的是王安石變法時被引進的一批投機鑽營的“群小”。“生事”一詞,已成為保守派攻擊變法派的時下習慣用語。這些用語自然刺痛那些仍然竊據高位,謀取私利的“小人”。第一個站出來檢舉蘇軾的是御史裡行何正臣,緊接著是王安石的學生李定。宋神宗在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的百般構陷下,只得降旨將蘇軾交御史臺,由李定為首的“根勘所”負責審理。他的筆觸更加尖刻犀利且指責積貧積弱的朝廷,他渴望有朝一日能得到平復,然而,“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東坡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臺詩案。 這樣,一個駭人聽聞的文字獄便揭開了序幕。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二十八日,李定等人奉旨查辦,立即派太常博士皇甫遵才前往湖州逮捕蘇軾。八月十八日,蘇軾被解到京城,投入御史臺獄。兩個多月的“根勘”審理,蘇軾受盡非人的折磨。御史臺嚴刑拷打,晝夜逼供,真是“詬辱通宵不忍聞”。最後,李定等人強加給蘇軾“四大罪狀”,請求宋神宗處死蘇軾。宋神宗面對御史臺的奏報,心裡也著實犯難。當年宋太祖趙匡胤曾有遺囑:除了犯叛逆謀反罪,一概不殺大臣。李定等人必欲置蘇軾於死地,朝野上下,輿論譁然,認為蘇軾未犯叛逆罪,不該重處。更奇怪的是,新舊兩派正直之士,均出面營救。由於各方面的營救和輿論壓力,促使宋神宗產生寬待蘇軾,從輕發落的念頭。最終,蘇軾得輕判,以“蒙恩責授黃州團練副使”結案。

  • 12 # 連連翎

    蘇軾之前很多詩文確實是折射變法後的社會悽慘景象,同時他跟友人的書信中也有很多表達自己對變法不滿的詩文。個人認為最後為何沒有給他更重的懲罰,主要是太后和皇帝惜他的才,換成其他人,應該是要被殺頭的。

  • 13 # 狗尾草愛唱歌

    “烏臺詩案”是宋代最大的也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文字獄,東坡先生完全是個受害者,強加給他的罪名是無中生有的。如果硬要說有責任的話,就是他發了不該發的牢騷,在強權威逼之下又承認罪名。

    元豐二年(1079年),蘇東坡離開徐州到湖州任上不久,就被新黨羅織罪名,押到汴京御史臺由御史中丞李定審訊。由於御史府在漢代時栽有很多柏樹,曾有許多烏鴉朝去暮來,所以稱御史府為烏臺。又因案子因蘇東坡的詩引起,蘇東坡這樁案子就被稱為“烏臺詩案”。

    由於政見不同,蘇軾是新法推行的反對派,已經外任多年。但是新黨並沒有打算放過他,加上李定不服母喪,東坡責他不孝,李定懷恨在心。後《夢溪筆談》作者沈括拿東坡詩集悄悄打小報告,再加上東坡在《湖州謝表》中有牢騷,新黨就抓住這個小辮子大做文章,製造了這一文字獄。

    東坡到底詩中寫了什麼呢?罪證舉例如下:

    《山村五絕》:“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戲子由》:“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終無術。”

    《八月十五看潮》:“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塔前古檜》:“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蜇龍知。”

    或許裡面的確有牢騷意味,或許是一時戲謔之語,你從哪裡能看出來蘇東坡的“訕謗”之心、“不臣”之意?但經過斷章取義牽強附會之後,就成了罪名,足可以置人於死地。抓蘇東坡時,官差按捕死刑犯慣例,問他五代有無免死鐵券(柴進家裡曾有的,東坡哪裡有?)並抄家搜查,“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雞犬”,像捕捉寇賊一樣。

    東坡自欺必死,途徑太湖時曾想一死了之。幸而未死,否則豈不是畏罪自殺?我們民族文學寶庫裡豈不是少了許多燦爛的篇章?

    審訊經歷五個多月,他基本按照指定口徑對百餘句詩做了供認,承認了“譏諷政事”等罪名,連“聖朝若用西涼簿,白玉猶能效一麾”這樣的報國詩句都認了罪。我們今天只知道這樣一個結果,不知道當時蘇軾經歷了怎樣的威逼折磨。當時關在隔壁的蘇頌有詩:“遙憐北戶吳興守,詬辱通宵不忍聞。”蘇軾自己也甚至寫下兩首絕命詩給弟弟子由,有“是處青山可埋骨,他時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之句。他的認罪應該是專制淫威下高壓出來的結果,不認罪又能如何?

    後來,由於曹太后及眾大臣紛紛出言營救,杭州湖州百姓連著做了一個多月的“解厄道場”,連退職的王安石都出面說了公道話,蘇東坡才得以死裡逃生。

  • 14 # 雲隱

    “烏臺詩案”是北宋時有名的文字獄。它的打擊面之寬,涉及範圍之廣,實屬罕見。而這樁公案的主要受害者,就是蜚聲文壇的蘇軾。那烏臺詩案,蘇東坡有責任嗎?沒有,純粹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禍因詩起

    蘇軾(1036~1101 年)四川眉山人,是中國北宋時傑出的文學家和政治家。他一生在政治上多不得志,常年外放任地方官。1079 年 4 月,蘇軾從徐州移知湖州(今浙江吳興)。正當他雄心勃勃,準備大展宏圖的時候,一場突如其來的政治暴風雨傾瀉到了他頭上:他在湖州任職僅僅三個月,就突然被朝廷派人逮捕了。

    原來,因不滿王安石新法,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發了幾句牢騷,就被御史中丞李定、監察御史裡行舒亶作為攻擊、陷害的口實,對其進行彈劾。當時的副相王璉還採用牽強附會、捕風捉影的卑劣手法,死死抓住蘇軾《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中“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兩句描寫兩株檜樹挺拔不曲的雄姿,抒發自己不為權貴折服的豪邁感情的詩句,作為指控蘇軾對神宗“不臣”的依據。

    王珪對神宗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甚至連神宗也認為:“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但神宗經受不住這班的無恥之徒的搖唇鼓舌,於是命令御史臺派人將蘇軾拘捕入京審問。這樣,作為一代文豪的蘇軾,竟莫名其妙地鋃鐺入獄。昨日還是堂堂的太守,頃刻之間卻成了階下囚徒。因舊時稱御史臺為“烏臺”,所以歷史上把這一事件稱為“烏臺詩案”。

    事出有因

    “烏臺詩案”的發生,有著極為複雜的社會背景,它是北宋神宗熙寧和元豐初年變法派與反對派圍繞王安石變法問題長期激烈鬥爭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北宋政治鬥爭的動向。

    蘇軾不僅對王安石新法中的某些內容持堅決反對的態度,而且對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的某些做法也表示異議。這樣就使他遭到了變法派與反對派的共同反對。處於兩派的夾擊之中,以致在朝廷沒有立足之地,不得不多次要求外放。

    所以,從一定的意義上講,蘇軾是兩派鬥爭的犧牲品。在蘇軾任地方官期間,雖然擺脫了朝廷持不同政見者之間互相傾軋的羈絆,但他的詩詞中不時流露出對新法的不滿,這就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找到了攻訐陷害的藉口。

    監察御史裡行舒亶在神宗面前攻擊蘇軾說:陛下發青苗錢以業貧民,蘇軾就說“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以譏新法青苗助役不便;陛下興水利,蘇軾就說“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以譏興水利之難成;陛下議鹽鐵,蘇軾就說“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以譏鹽法太急;把蘇軾在詩詞中某些諷刺新法之處,統統說成是對朝廷、對神宗的不滿,說他“怨謗君父”,簡直是大逆不道,應該明以“重典”。

    在攻擊、陷害蘇軾的朝臣中,有的是出於政治上的原因,有的還夾雜著私人的仇怨而挾嫌報復。御史中丞李定“不服母喪,子瞻以為不孝,作詩抵之。定以為恨,劾子瞻作詩謗訕,遂下御史獄,謫居黃州”。李定在“烏臺詩案”中,充當了迫害蘇軾的急先鋒。

    多方營救

    “烏臺詩案”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朝廷內外政治上同情蘇軾和在文學上崇拜蘇軾的人都設法營救他。蘇軾的弟弟蘇轍,希望用自己的官職為蘇軾贖罪,以求免兄一死。宰相吳充對神宗說,曹操那麼專橫,尚能容忍禰衡,陛下乃堯舜之君,為什麼就不能容一蘇軾呢? 有人勸神宗殺了蘇軾,王安禮(王安石之弟)認為萬萬不可。他對神宗說:“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若殺蘇軾,“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王安石與蘇軾雖政見不合,但在文學上卻有共同語言。王安石在“烏臺詩案”發生時已罷相退居金陵,他也向神宗上書,求神宗網開一面,對蘇軾從寬處理。至於蘇軾曾經任職過的杭州、湖州一帶的老百姓,他們顯然無法向朝廷表示自己的意見,只好藉助於神靈,為蘇軾作“解厄道場累月”,以求蘇軾能早日解脫苦難。

    神宗本人對“烏臺詩案”採取了比較慎重的態度。一方面,他看到新法的推行還沒有取得積極的成果,遭到不少朝臣的非議,特別是像蘇軾這樣有影響的棟樑之材,居然也以文字對新法進行攻擊,這使神宗對其十分惱怒。為了新法能繼續貫徹執行,也是為了能鞏固以他為首的封建政權的統治,神宗想對蘇軾進行嚴懲,以儆效尤。

    但另一方面,神宗也不能不看到,當時主張營救蘇軾的人理由是充足的,如果殺了蘇軾,不但有悖於情理,而且會引起一部分朝臣的不滿。加之神宗本來對蘇軾的才華就很賞識,特別是蘇軾在獄中寫給子由(蘇轍)的訣別詩:“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忘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神宗讀後不無感動。在上下多方營救的情況下,神宗只得順水推舟,決定將蘇軾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

    株連甚眾

    “烏臺詩案”從 1079 年 7 月 28 日蘇軾被御史臺逮捕入獄,到同年 12 月 29 日結案,歷時五個月。作為此案的主要受害者蘇軾絕處逢生,只作個降職處分。但“烏臺詩案”的影響所及,遠遠不止蘇軾一人。據統計,受此案株連的多達七十餘人,甚至連死者也不能倖免。駙馬都尉王詵,因與蘇軾交往甚密,結果受到貶官處分。蘇轍因上書營救其兄,結果被謫監筠州酒稅。著名史學家司馬光等數十人,也被處以罰金。

    縱觀“烏臺詩案”的全過程,可以看到當時北宋朝廷在王安石變法問題上持不同政見的兩派之間的激烈鬥爭的一幕,這對於我們認識北宋神宗時期的歷史,特別是政治鬥爭史,是不無裨益的。

  • 15 # 草色青青瑩

    烏臺詩案,蘇軾當然沒有一點責任,完全是朝庭一幫別有用心的奸臣死黨對蘇軾大人的誹謗和汙衊,迷惑君心,對蘇軾這樣的忠臣賢良之才的嫉妒和報復所造的文字煉獄。蘇軾兄弟二人,滿腹文采,年紀輕輕就青雲之上,中得頭名狀元,贏得皇上的召見和賞識,皇上在朝堂之上,當著全體文武百官的面誇讚蘇軾兄弟二人的文章文采,以及蘇軾對於治國安邦的雄才大略。皇上回朝之後,龍顏大悅的對皇后說“我為後世兒孫尋得兩位輔國的好相國”,他這一說,正巧被身邊的太監聽到,立馬傳至百官的耳朵裡,想想會是什麼樣的後果,那些奸臣嫉妒賢能之人坐不住了,覺得皇上對蘇軾兄弟二人的器重是對他們莫大的威脅。當時年輕有為就聲名朝野的蘇軾,加上皇上對他的這一句至高無上的贊謄,就因這一句使得蘇東坡的一生坎坷不平,大起大落,幾經磨難,成就了詩人大文豪及政治家蘇軾,苦難和輝煌的一生。一生多次被貶,而且被汙陷進大獄,一生命運起起伏伏,遭到朝庭官員的嫉妒和排擠。烏臺詩案,是對蘇軾無需有的罪名,因此被定罪關押在“烏臺”,烏臺即是牢房的附近有一顆大樹,上面烏鴉成群,所以稱作烏臺。蘇軾一生清廉為官,體察老百姓的疾苦,勤政為民,興修水利,築造遠近聞名的西湖“蘇堤”,無論被貶置何方,都深得各地老百姓的深切擁護和敬重,而他的性格和行事風格,如他的詩詞文章一樣,行雲流水,不拘一格,瀟灑自如,風流千古,剛正不阿,不為名利權勢所驅使,也因為這樣的性格以及皇上的那句史無前例的贊謄,卻使那些排擠他的奸臣死黨視他為眼中盯,無論他身在京城朝堂之上或是被貶至鳳翔,黃洲,廣東,海南等諸多荒涼之地,甚至成為自給自足的“東坡居士”種田種地,他們從來沒有停止對蘇軾的謀害,總是想盡辦法讓他遠離朝堂,不能施展他忠君報國的一腔抱負,甚至置他於死地。僥倖的是蘇軾非凡的文采和才能仍然得到幾代皇上的賞識,視他為國家棟粱之才。蘇軾不但是一代詩人文豪,也是老百姓敬重的好官,那些謀害他的小人總是找不到謀害他的理由,蘇軾一生酷爰寫詩,所以那些想害他的人從各處蒐集他的詩作,大做文章,對他的文章歪曲理解,比如在民間體察民情,由於王安石變法所帶來的弊端,“老翁三月未食鹽”的詩句,他在一詩中也曾把穹曲的樹根比作“地龍”等等詩作都被那些別有用心之人故作曲解,鼓惑皇上說他是蔑視朝庭,別有用心,詩中的“地龍”指的就是皇上,等等更多的詩詞加以歪曲詆譭,這也許就是“烏臺詩案”的由來,由他的文章來給他定罪,進行人身攻擊,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雞蛋裡面挑骨頭。對他的人格,他的文章大肆渲染,曲解,誹謗,蘇軾因而被關押在烏臺的牢房,受到凌辱和酷刑,完全是嫉妒小人的迫害。然而,烏雲定然不會摭住太陽的光輝,陰謀終將會煙消雲散。所以說烏臺詩案是一場冤案錯案。

  • 16 # 講點歷史小八卦

    烏臺詩案,以當時觀點,蘇東坡確實是有責任的,他被抓一點不冤枉,只是因為涉及黨派之爭,事情就有點複雜。

    宋神宗支援王安石變法,北宋確實有必要變法,但是在推廣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蘇軾先任杭州通判,後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基層工作看到了新法執行過程中的諸多流弊。蘇軾本就是保守派,反對變法,因為他的立場,很自然地關注“陰暗面”,而他將這些都寫進了自己的詩裡。

    最先把蘇軾作詩諷刺新法舉報給朝廷的是沈括。沈括當時到浙江巡查新法實行的情況,看到蘇軾的詩稿,認為涉嫌誹謗朝政,上呈神宗,神宗並沒有處罰他。這就是御史攻擊蘇軾,皇帝寬宏大量,蘇軾卻變本加厲的原因。

    1079年年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湖州知州。寫了份《湖州謝上表》,其中寫到:“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新進”即指神宗任用的新派人物。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軾。認為這兩句話是攻擊朝政,反對新法。神宗大為生氣,命人立即抓捕蘇軾,附馬王詵給蘇軾通風報信,蘇軾獲訊後提前燒了許多與友人來往帶有“大不敬”的書信和手稿,

    仔細看這兩句,確實是表達了自己不與當朝新貴合作的態度和對新法“生事”的不滿。只能說蘇軾政治上太幼稚,沈括舉報他沒事,是因為那時候主持變法的是王安石,而在1076年王安石就被罷相,變法事業的主導者已經從王安石變為神宗本人。變法是神宗的欽定國策,反對變法就是反對神宗,他還敢在上表裡表示對變法不滿,立刻就被御史彈劾,神宗本就為變法焦頭爛額,自然大怒。

    經查證,他的大量詩詞出現保守派官員互相唱和,表達對新法的不滿情緒,他自己也供認不諱,承認確實是諷刺新法了,其中牽涉到22名官員。

    御史彈劾蘇軾做為官員,不積極推行國策,反而譏諷政要,“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拒不從命反而變本加厲。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因其是文壇領袖,對全國影響甚大,甚至建議對蘇軾判死刑。“陛下飛龍在天,蘇軾豈能不知,他尋找地下之蟄龍,肯定有不臣之心。”

    這就是文字獄的搞法,犯罪事實全是真的,但罪名卻很誅心,本來不過一個文人不滿發發牢騷而已的事情,牽涉到黨派之爭,想借此打擊保守黨勢力,幸而大宋畢竟是大宋,還有一些文明色彩,不同於明清的文字獄,至少在形式上,還是按照一個“普通刑事案”來處理的。大理寺的初審結果概括為: “當徒二年,會赦當原。”按律判兩年,但是國家有大赦,免於處罰,御史們不滿,認為沒起到應有的處罰作用。案件交審刑院複核,審刑院認定大理寺適用法律得當,根據皇帝聖旨,應當對蘇軾處以“特責”,貶謫黃州。

    由於當時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連太皇太后、變法派的王安石,章惇也為蘇軾說情,加上宋朝一直有寬待文人的傳統,最終聖諭下發,蘇軾終免一死,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準擅離黃州,並無權簽署公文。蘇軾坐了四個月的牢被放了出來,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

    其他也受到處罰: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給蘇軾,且對待公主不禮貌,寵妾壓妻,被削除一切官爵。王鞏發配西南。蘇轍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願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受降職處分,其他與蘇軾唱和官員都被處以罰款。

    烏臺詩案後,蘇軾的詩從“具體的政治憂患”,側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黃州的貶謫生活,明明平淡無奇,但蘇東坡卻過得有聲有色。他在這裡建起自己的茅屋,也建起聞名遐邇的雪堂,悟出了當年陶淵明享受過的隱居之趣。

  • 17 # 戈壁灘駝鈴

    烏臺詩案,蘇東坡獲罪應該說不在詩內,而在詩外。只是和變法派政見不同,受到排擠打壓的結果。

    蘇軾的政治思想比較保守,他雖然對當時的一些社會現狀,有一些不滿,但是他並不贊成王安石激進的改革思想。他始終認為社會上不合理的現象,是使治不清,而不是法制的無力。

    當時在京城有許多大官攻擊王安石搞變法,說王安石改革改的太快,蘇軾也是這麼認為的。他從“慶曆新政”中吸取教訓,認為改革不能急於求成。

    於是,在一次神宗皇帝召見他的時候,他就說:“皇上任命文武官員不怕他們不聰明、不勤奮、不果斷,而是怕他們處理公事太急躁,聽取太多的勸告,用人容易激動。希望您能使他們鎮靜下來,自然輕鬆地處理政事。”

    神宗並沒有採納蘇軾的意見,就在這年七月份,蘇軾被下放到杭州做通判,幫助杭州的長官處理政務。這是蘇軾開始受到變法派的排擠,實際就是被貶謫。

    實際上蘇軾做通判時確實作了一些諷刺新法的詩,如《山村五色》的第四首詩,就諷刺了青苗法的執行不力,官吏強迫農民借錢,然後又在當地開設賭場、妓院,把錢撈回去。

    《山村五色》

    (蘇軾)

    竹籬茅屋趁溪斜,春入山村處處花。

    無象太平還有象,孤煙起處是人家。

    煙雨濛濛雞犬聲,有生何處不安生。

    但教黃犢無人佩,布穀何勞也勸耕。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竊祿忘歸我自羞,豐年底事汝憂愁。

    不須更待飛鳶墜,方念平生馬少遊。

    蘇軾的詩諷刺了青苗法,也是存在的事實,但並構不成罪過。只是這是政治宗派之間的鬥爭,蘇軾的詩得罪了變法派的新貴,難免獲罪。對蘇軾的審問持續了一百多天,政敵李定等人千方百計羅織罪名,妄圖置蘇軾於死地。

    在蘇軾關押期間湖州、杭州百姓請和尚唸經,為蘇軾祈福。太子少師張方平和前史部侍郎範鎮等都為蘇軾求情。加之仁宗活著的時候曾說過:“我今天得到蘇軾和蘇轍兩個文人,可惜我已經用不上他們了,那麼我把他們留給我的後代,不是很好的事情嗎?”

    鑑於以上原因,神宗決定免去蘇軾的死罪,把他貶到黃州,也就是現在的湖北黃岡縣,只給他定了“譏諷政事”之罪。

    所以,蘇東坡詩中確實表達對變法不滿,但並不構成犯罪。只是得罪於變法派新貴,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蘇東坡免於一死也算萬幸。

  • 18 # 天不可信

    沒責任。一、蘇東坡入獄後只是被貶官,沒有被除名;二、哲宗初,蘇東坡被平反,朝廷也認為其無過;三、蘇東坡反對王安石變法是烏臺詩案的主要原因。青苗法收老百姓二分利,是斂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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