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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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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nnie0203
我個人認為加班分為兩種,責任心上進心強努力工作的人(我屬於這類,寧可自己多做只要感覺能提升自己多花點時間並不是太在意),曾經面試有人問過聽說你們公司加班很多很累你怎麼看,我說加班多是真的,但是我沒有覺得很累,因為我覺得加班說明我能力還不能勝任自己的崗位需要加強,而且忙起來的時候只會感覺時間過得快反而不會覺得累,同時會覺得很有收穫或者有成就感。另一種是假裝加班的人,應該會很累吧,因為要想很多裝作自己很忙的樣子,坐在那裡幾個小時可能啥也沒幹,自己心裡也虛自然身心都累,實際活並沒有多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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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講書人單寧
首先,你的這種加班,不會是領導希望的,不但沒有為公司創造價值,反而浪費不少電費。
其次,我覺得加班是一種人才對於時間的妥協。
我所在的設計公司,設計部門的同事最近經常加班,因為他們手頭上有好幾個研發專案並行開展。
同事比較辛苦,研發經理也跟老闆提加人,但公司的人才預算不是能一步到位的,而且設計人才普遍也不便宜又難招,在這種境況下,員工只能增加自己的工作時間。好處是,他們研發的產品,在技術先進性和市場得到普遍的認可。同事們雖然累,但沒有表現出苦的樣子。
還有做方案的同事們,他們有時加班為了趕方案,他們自願加班,是為了積累自己方案能力。以後不管跳槽或者自己成立方案公司,都是一種資本。
以我十年來工作的經歷,公司加班是對進度和預算的妥協,是豐富自己簡歷,而不是混吃上網等晚班。
但是,加班一定要在公司裡嗎?
我出差一天,晚上回家處理客戶問題,寫拜訪報告,不算加班嗎?以這個角度來看,加班其實是一種文化,犧牲自己的生活,為了公司更高效,也為了自己提升職場競爭力。
最後,加班是個人選擇,當你有實力後,自然能跟老闆叫板:要麼辭職,要麼準時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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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上跑629
加班這種現象基本存在私企!作為員工實際是中庸的理念作怪,工業高度發達的德國以嚴謹高效著稱。但德企絕沒加班概念,他們認為經常加班的員工肯定工作能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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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隆昌市傻妞的餘生
我認為加班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完成任務是公司的單太多,只有加班完成,還有就是計件的,加班可以掙更多的錢[呲牙][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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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子明愛聽書
加班不是文化,有的加班是公司暗示加班,剝奪員工時間價值,這種加班我不贊同!有的加班是鼓勵性質有相應報酬,員工可以自由選擇,那這種加班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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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霸王其樂無窮735
加班本來是基於管理者在人力及資源的分配與管理不到位而對時間的妥協,說什麼"文化""風氣",掩飾罷了,應該說加班是一種"陋習"。屈服於加班並不是加班本身高尚,只不過過是利益使然而已,如果不能從加班中獲得利益,你看看那些嚷嚷加班使人快樂的老闆們哪一個會傻乎乎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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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凱撒大哥大
已經形成風氣了!現在不加班反而是工作態度有問題!這種風氣變成加班代表肯幹,加班就是工作負責!我感覺加班只能代表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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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芝士麵包加牛奶vlog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需求,如果當天工作沒完成又必須要完成的那肯定要加班的,這是任務,是工作。當天不完成會影響第二天的一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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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坎
你好,
作為公司管理者,我的出發點不是如何讓大家延長工作時間,而是希望有更高的工作效率。
如果同事都能在每天下班之前把今天的任務有所交代,推動上下游配合的銜接,根本到不了加班。
安排加班,除非是加入特別緊急的事件,在原本的排期之外無法完成。否則不建議安排加班。
題主提到的這種形式性的加班,其實是領導主觀對效益的不認可。這樣的安排對公司沒有創造和提升效益,對工作推動沒有實質進展,對員工積極性造成懶散習慣,能免則免。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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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963流氓兔
加班是一種無能或無奈的行為。還能上升為文化太幼稚了,加班成為風氣不能算是好風氣,臨時特殊任務完不成還算是說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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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79765311599
不要說是什麼文化,風氣等。偶爾的加班是員工與企業風雨與共的體現。如果頻繁的加班那就不是什麼文化,是欺負人,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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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漢未央
加班對管理層而言是無法避免的,特別是基層管理人員。舉個例,週四週五才得到訊息:市長(局長、部長、xx總……)下週一要來視察,週末能不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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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是魯一濱
【關於加班】加班分為兩種,一種是硬加班,有緊要任務需要完成;一種是軟加班,主要是學習、補課,給自己“充電”。第一種是任務,是強制性的、相對被動進行的,第二種是自覺性的,主動的。因為個人能力問題,造成工作任務不能在常規時間內完成的不再作討論。
【關於文化和作風】簡單來講,文化主要是一種群體概念,作風更傾向於個人的概念。一個人,尤其是領導人員的作風,可以引領一種文化的形成。
就本文來講,我覺得領導是在倡導軟加班。倡導沒有強制性,但是作為員工要有個態度,還是要積極響應。首先,我覺得領導願意拿出公司(不瞭解國企還是民企)的水電等資源讓員工來學習充電,是一種福利。大家應該理解和感謝。其次,加班學習只是一種形式,重要的是員工自己有沒有提升的需求。有的人在家裡自學,考取一些證書,也達到了領導的期望。第三,如果自己確實沒有提升自我的需求,向領導表示理解和感謝,態度上誠懇就可以了。
總之,“出工不出力”的假加班,騙人騙己,浪費時間和資源,還是不要再做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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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無我剛雲
對於上司:他想讓員儘快投入工作的氛圍中來從而找到快感(成就,樂趣),從而創造出應有的或者超出想象的價值的來。
對於自身我是這樣認為的:工作加班是快感短暫延續方式!或者是定時沒完成工作的一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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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紅泥小爐
加班在不同單位有不同的定義,在有些單位是文化,有些單位是風氣,且我認為“風氣”這個詞偏貶義,有些單位是任務。
我做在的網際網路公司,加班是常態,很但定義是文化、風氣還是任務。
我們上下班不打卡,但是每兩個月有OKR的總結和設定,很多工作是一環扣一環,大家是鏈條上的一環,所以,自己的工作任務不完成,會影響下一個環節,也會影響整個工作的節奏,因此,有的時候,必要的加班都是主動加班。
當然也聽聞,很多國企單位或是私企單位,下班看領導臉色,如果領導不下班,大家都不好提前走,即便是自己手頭工作完成了,也都在辦公桌前空耗著,這種尷尬的內耗至少在我外賣單位不村在。
我們單位不會在時間上限制你,但是在多長時間內達到你的工作目標由你們部門自己設定,如果目標都是100%的完成,說明目標設定過低,如果目標都是完成40%,說明目標設定過高,這些都是要引起重視的不合理設定,說明業務的方向和目標設定有很大問題。
因此,大家是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而努力,而不是隻盯著時間範圍內的是否加班,再說,公司為員工也提供了很貼心的後勤服務,三餐免費,有夜宵,有建設房,有下午茶,零食無限續,專人洗杯子,還要很好的商業醫療保險,夜晚加班的打車費報銷等等福利,也讓員工沒有後顧之憂,只有把寶貴的經歷用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創造更多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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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雲鵬學法
加班,給補助,是文化。
加班,不給補助,但是管飯,是氛圍。
加班,不給補助,還不管飯,是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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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早安青島
形式主義的加班真沒必要,現在移動辦公很方便,真要有工作任務完全可以隨時隨地移動辦公。其實工作最大的動力就是獲得感,無論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制定合理的考核量化標準要比制定單純加班費更有效率,透過合理有效地獎懲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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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蓉漂小籠包
偶爾加班並非不可,但企業變相強迫員工加班,並把加班美化為企業文化,這樣的加班文化是不道德甚至是違法的。《勞動法》明確規定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而過勞死現象中的加班時間遠遠超過了法律規定。
在日常工作中,加班在所難免,人員更替、突如其來的事務、複雜的工作任務等情況下,正常上班時間內無法完成的任務,都需要更多的時間來結束。但是摸魚式加班不可取,不管是企業老闆、領導、還是員工都要學會對摸魚式加班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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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運維李小木
加班我覺得現在屬於一種風氣了,一種很不好的風氣。有些公司會明文規定,晚上幾點之前後才能下班,好的公司會對於加班的員工給予一定的補償,但大多數的公司做不到這一點。可能還會美名其曰與某某大公司看齊,要培養員工的狼性文化,適應公司的發展,我覺得國內的公司發展應該像歐美企業看齊,而不是一再的壓榨員工的時間來創造企業的價值
領導開會時,總是強調沒事時,加會班,多學習!
週末來一天半天(晚上晚走一會),開機,抽菸,喝茶,看手機,吃完加班飯,幾個人玩會撲克,打會檯球。加了兩三個小時回家了。第二天,依舊如此。
回覆列表
我個人的工作習慣是,能夠在工作時間內保持高效率與高專注度完成工作,當然如果有一些專案必須要更多的時間和經歷來處理,我認為加班也是應該的。我理解加班是在所難免的,從我以前的實習經歷上來看,我是可以接受的,並且能夠平衡好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的節奏。
不要給出明確的結論,專業地,從工作效率上來回答。這也是最真實的回答,上班時間如果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為什麼還要加班呢?
所以大家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千萬不要把自己虛偽的包裝成“我不加班就不快樂”的怪人,從工作的真實場景出發,有的班必須加,但是必須要儘量避免低效率而導致的超時工作,不管是對自己的工作狀態,但是對公司創造的價效比,都很低...
這是人生中的另一個起點,你會覺得失落,會覺得迷茫,甚至對這個社會失去信心,但這一切你都必須忍受和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