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非專業教育家

    判的輕了起不到效果,按照常某的尿性,20年後還能打老師,2年後再打法官也是很正常的。畢竟老師只是打了他,而法官判它刑了。這法官不一下把常某判到老弟坐穿,等著被打吧!!!

  • 2 # 華華2552837

    張清林!流氓!惡棍!該打!長期欺凌毆打小學生!手段毒辣!二十年來!不知道傷害了多少學生!身心傷害伴隨一生傷害!

  • 3 # 躍進貴州

    老師打學生違不違法,這要看情節是否嚴重,造成的傷害是否足夠定型為傷害罪,如果是個別老師的教育方式出現問題,這也是這個老師的師德問題,不構成犯罪;再說,時間太長,已超出立案時限,無法取證。希望老師也好,學生也好,要有一個積極樂觀的心態面對生活。

  • 4 # 陰227858254

    二十年前老師打學生,根本不象常編造的這麼嚴重,可能僅僅是一般性體罰而已。既使有,假設很嚴重,早已過了法律規定的追朔期。

    常拿此說事煽情,目的是遮掩事實,逃避罪責!

    阿Q摸小尼姑的光頭,小尼姑怒斥他。阿Q嘻皮笑臉地辯解: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我們被常家人騙了。

  • 5 # 霜滿地星滿天

    這件事整個社會共同研討一下,真的很必要。

    老師懲罰學生重要的是要看目的是什麼?是改正學生的缺點使其進步還是侮辱學生或洩私憤。

    個人認為,老師打學生很正常,家長也經常打孩子,沒有問題,都是為了讓他知道什麼事情不能做,什麼事情是錯誤的。

    孩子的成長過程是從不知到知,從不懂話到懂話的過程。不懂的時候,就像小動物,不清楚是非,只有打在身上,疼了,才知道錯了,相信家長可以理解。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老師帶著歧視與偏見打孩子,我們就無法原諒。比如,因為家長沒送禮、學生性格有缺陷、家長沒有滿足學校的某些要求、孩子單親、家長缺乏與老師的溝通、學習跟不上等等原因,這裡面就會存在歧視。類似這樣的原因體罰學生,不僅家長不同意,學生也會記憶很深。

    另外,對於老師打學生的方式,也值得探討,個人覺得如果懲罰出於對學生的愛護,應該考慮到他的自尊,不能扇嘴巴子,不能打要害部位,可以打手板,教鞭打屁股等。

    對於網路上發酵的這件事,如果學生的描述是真實的,個人覺得應該追究老師責任與校長責任。

    首先,老師沒有師德,這是作為教師最基本的素質要求,並且打學生的方式也帶有侮辱性。另外,從學生這麼多年還對事情記憶深刻的結果上考慮,當時對心理的傷害很深,應該考慮對教師追責。

    另一方面,缺乏師德的老師絕不可能僅做這一件事,應該進行廣泛調查,同時校長應該負有管理責任。

  • 6 # 問題一大堆

    你看到哪個老師像姓常的說的那樣打人嗎?

    姓常的只是在演戲,希望給自己減刑,讓別人覺得他無辜,覺的他是受害者,他很可憐,覺的他做的對!

    老師對學生有一定的處罰是合理的!教不嚴師之惰!沒有處罰怎麼嚴?

    哪個老師都不會像他說的打成那樣,那家長一定會找學校的!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

  • 7 # 大河奔流001

    老師打學生,學生二十多年還刻骨銘心,可見傷害之深,說是為學生好,鬼信。一個班五六十個學生,老師的師德並非都是高尚的,總有個別的帶岐視性對待個別學生,就如這個被打的老師,我相信屬於師德極差的那個。學生成人後打人肯定是不對的,小懲即可了,判一年半重了

  • 8 # 老馬閒評

    法盲,可笑。起訴老師,是不是這倆律師的有一個騷主意?打不過人家,就撓,純屬小人做派。

    這兩個律師,是我見過最差勁的律師。在兩個弱智律師的神助攻下,常某終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意料之中。

    現在想說的是,常堯家人,不知道你們請律師花錢沒有,如果花錢了,告訴你:不值;如果沒花錢,這倆律師僅僅為了蹭熱度博眼球的話,告訴你:耽誤你們的事了。

    這兩律師,水平不是一般的低,我不是貶低他倆,真的,不是貶低他倆,是看不起他倆。

    這倆律師,出發點就已經錯了。他們不應該為常堯做無罪辯護,而應該為常堯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尋求證據,知道嗎? 方向錯誤,結果一定是錯的。

    另外,我直觀感覺,這兩律師一定為你們出了不少騷主意,常堯家人,你們可以想想,所有的這些主意現在證明都是徒勞,沒有為常堯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做出任何加分項。這樣告訴你吧,這兩律師就是狗頭軍師,可能連狗頭軍師都不如。

    常某家人,別傻了,你們上訴的結果我現在告訴你們:一審法院認定實事清楚,使用法律得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判決為終審判決。最多可能會有一兩個字的差別,別費神了。

    還有,你們要起訴張老師,劇透結果:已過訴訟時效,本院不予受理。

    你們現在唯一可以起訴的那兩個神助攻的律師,起訴他倆嘴太大,大如海口。

    最後告訴常堯妻子:妻賢夫禍少,切記切記!

  • 9 # 砠背雷生

    “20年後打老師案件”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應該是“常xX20年後報復張xX案件”。因為張xX老師只代表他個人,常XX這個學生也只代表他個,把常xX打了張xx說成是“學生打老師案件”,概念就錯了,無形之中就把案情擴大化了,讓人聽了都很憤怒。其實當年張XX老師過分體罰、侮辱年幼的學生常XX,傷害了常XX心身健康,之後常XX打了張Xx,也僅僅是報復打人而已,而且也沒有重傷。雖說打人犯法,這案件也給教育界、給老師們提了個醒,對差生、犯錯誤的學生,尤其是未成年的學生,不能用過分的體罰、侮辱的方法“教導”他們,錯誤的方法會傷害學生的心身健康,甚至誤了他的一生。在上述案件中,如果我是常XX,我會撤案,並反省自己在教學中的不當。

  • 10 # 翔宇飯店流動包桌

    這種說法只能是為自己的罪責尋找開脫的理由。我問一下心理陰影有診斷證明嗎?在哪治療的?又有誰能證明?要知道法庭上直系親屬的證據是不具備法律證據的。

  • 11 # 楊鍋來了

    可以吧,不過我建議你起訴老師的內容應該改變一下,不是老師打你。還是老師沒把你打好,應該起訴這一點。如果當年老師把你打好了,你不至於犯下今天的錯誤,讓你有牢獄之災。

    以前的教學方式可能就是這樣,以打的方式為主,如果你不完成作業,不認真聽課,逃課,擾亂課堂秩序等等,我覺得老師打你,我覺得是沒錯的,是因為你犯了錯,他是為了你好,只不過時代不一樣,教育的方式方法可能會不一樣,我們也不能以現在道德要求看待以前。所以我的親戚以前老是打我打的對,讓我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讓我明辨是非、尊師、孝敬父母。我記得我們小的時候,有些小孩子可能就調皮搗蛋,搞些偷偷摸摸的事情或者抄作業,在家裡偷東西。一旦被老師知曉,那肯定是要保證一頓打的。所以他們才沒有後來的行為,也沒有把路走偏。

    現在常某被判刑了一年06個月,雖然我比較贊同這個判決,畢竟你的行為確實觸犯了法律,擾亂了公序良俗。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我更怕的就是你還不是悔改,我不知道你出來又會去報復誰呢?也許是給你判刑的fg,或者是沒有幫你做最後無罪辯解成功的律師。

  • 12 # 迪恩日記

    僅從法律觀點來看,完全不可能追究老師的刑事責任(不管老師有沒有體罰學生),就算有很多人作證也是如此,因為已經過了刑法的追溯時效,理論上來說無期死刑的追溯時效也不過20年,你現在想起訴老師什麼?民事賠償都不可能。最好的情況是獲得老師的諒解書,想要透過老師體罰來為自己獲得好的量刑更是很困難的(你可以找人說他壞,自然也會有人作證說他好)證明難,並且此事觸犯了社會一般道德觀念,首先你就沒有悔改心理了。其次請的律師太激進冒險了,按刑訴規定是可以同時做無罪和罪輕辯護的,你直接做無罪辯護,法官都不好幫你。所以個人認為起訴老師是不明智的,而且判尋釁滋事罪問題不大,關鍵是量刑。

  • 13 # 清風十八度

    這個案子,老師打學生,如果沒有致殘或嚴重後果,判老師坐牢這讓中國幾千年道德傳統徹底崩潰!善惡不分!對社會危害極大。從現在結局看法院對這個惡人判輕了

  • 14 # 使用者9849243296888

    打和打是不一樣的,當年為什麼老師打學生,現在學生轉過來為什麼打老師,我小時候也被打過,但是我現在感激當年打我的老師。

  • 15 # 三月冰天

    如果說打了學生可以相信,說毆打是誇大了事實,只不過是使自己毆打老師的理由更充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由此可見常某小時候是什麼樣的孩子了。

  • 16 # 南青123

    我心理也有許多陰影,我要去起訴讓我產生陰影的那些人,不用追究他們的刑責,只要他們每人給我幾萬精神賠償元就足夠哈哈!

  • 17 # 舒元軍同志

    我深感疑惑的是被常某打的張老師為什麼至始至終都沒有站出來沉清一下當年“打”常某的具體情況。還有就是常某把張老師打傷了定殘了依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若沒有打傷打殘是否判重了呀!?

  • 18 # 你和我1798

    二十年後打老師,自己首先錯了,但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起訴老師,真是無理取鬧,試問當事者,你父親教育你打了你,你是不是也要起訴你的父親

  • 19 # might003082

    我的話不多,常某妻子不是說她老公陽光明媚嗎?怎麼一下子就心裡陰影了,這口氣變化太快了吧。為了減輕罪責,什麼話都胡編亂造了?

  • 20 # 隨口而出

    起訴不起訴是你的自由,判與不判是法院的權力。但是,根本在事實依據,你若能拿出老師暴打或如同你們所說的侮辱的證據,也許法院會支援。但是不是你們在這信口雌黃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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