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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聯盟唯一超巨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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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棵大樹wlr
你拿刀砍人是不對的,你這樣是犯法的,警察叔叔會抓你的,抓到你是會讓你住免費旅館的。那裡飯菜不好你是不會習慣的。你不要追著我砍了。你媽媽從小沒教育過你打架是不對的嗎?會被老師罰站的!大喘氣中……你再追著我砍,我就不可氣了,我撓你,我拿拖鞋拍死你。偶不-拍死你是犯法的,不能幹!律師,律師,快來給我說說我該怎麼正當防衛???我該用法律的第幾條砸死他……偶,砸死他犯法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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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9018654594
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苛刻規定或者說不嚴謹的規定。是對人的私權侵犯,生存權是最重要的權利,一切權利都以它為根本。生存權受到非法威脅就可以進行防衛!當然,細節應該嚴謹,現在正當防衛的規定,嚴謹到侵犯善良人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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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景暉哥大道至簡
在崑山街頭,出現了危險的一幕:在30多年生涯中有近10年因為違法犯罪待在監獄裡的劉海龍,拿著刀追著砍殺一個普通工人。一切處於危急中……
忽然,或許因為行兇者業務疏鬆,或許因為上蒼有眼,行兇者的手抖了一下,刀落在地上。一下子劇情發生了反轉:那位電工兄弟在與歹徒搶時間中佔據主動,他撿起刀,奮力向歹徒砍殺並致死。
網上一下子發生了爭論:這個電工算不算正當防衛?他有沒有防衛過當?我以為,他沒有防衛過當。因為那個歹徒已經在持刀殺人,刀掉在地上,歹徒還在繼續搶刀,要繼續砍殺,如果那個電工沒有搶過來會怎麼樣?歹徒會不會持刀繼續砍殺?如果那個電工搶過刀後沒有砍歹徒,歹徒會住手嗎?會不會惱羞成怒,奪回刀並更加瘋狂地砍殺那個電工?我們認為,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非常大。
所以,劉海龍舉起刀以後,就決定了這是一個正當防衛,而且是你死我活的正當防衛!如果我能夠,我也會奪過歹徒的刀,因為我會把它定義為"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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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見證111
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當應該看看民意!畢竟法律是為民而生的。我們理性分析一下,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紋身男仍然具有行動攻擊能力,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雖然紋身男有開車門的動作也不能證明他是退讓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制止,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的餘生。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援起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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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陽島165567255
北京那位周律師,就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意外脫刀倉促“逃跑”來判定寶馬男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和能力。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是逃跑還是臨時逃脫?並不確定。3、逃脫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正所謂”抽身拔刀“。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雙方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方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以寡敵眾,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兇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可能的活動能力(包括捆綁等各種束縛手段),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了再去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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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湘人傑
《江城子 - 崑山龍哥》 一夜生死兩茫茫, 不低調,太囂狂。 砍刀墜地,攻守易勢流肥腸。 屢進班房不思量, 身似花貓,面無光。 入會天安肝火旺, 高利貸,放肆猖。 忍無可忍,自衛反擊白衣郎。 防衛過當? 除暴安良! 父母妻兒淚千行。 崑山月,照明亮。 局長、院長、檢察長: 無罪釋放符民望, 不教輿情遇冷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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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聽雨13063
在激到的打鬥中,沒有什麼防衛過當的,你不打他,他就打你,你不傷害他,他就傷害你,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辨別誰對誰錯。打鬥到最後的結果,也是不可預測的。因此,討論什麼防衛過當不過當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打鬥雙方均會是打擊方,同時亦時防衛方。判斷這種案件的唯一方法,是看誰先動手,誰先挑起事端,誰先挑起事端,誰先動手攻擊對方,誰就是過錯方。我們的律師胡說八道的不少,判決也是錯誤的,這使得好人往往怕了惡人。看看美國停車被人推倒,撥槍打死對方判無罪的案例吧,它不一定是完美判決,但不對我們對法律的認識,解釋,判決不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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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龍嘯九天令
你這提的算什麼問題?!
一個人拿刀砍人,我打不過他,又跑不過他,又受了傷!!!
你讓我有什麼好辦法?!換作你你又有什麼好辦法?!
你還問怎麼作才算正當防衛?!他拿刀砍人時你用任何辦法殺了他都算正當防衛!在他對你造成生命威脅沒有消失前隨時都可以殺了他。問題是有幾人能作得到!!!
崑山白衣男撿刀殺寶馬男只是個機率很低的個案,絕大多數案件中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
在眾人及媒體們支援下,相信白衣男會得到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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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客服優優三號
嗯,等歹徒刀掉到地上我去撿起來防禦用,以防止他用別的武器攻擊我。但是大家一定要謹記,只能作為防禦,不能用來還擊哈,不然要坐牢的。說白了就是你空手捱打,有了武器還是捱打,一直捱打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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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水之露
正當防衛了 命能保住嗎 你能保證他不殺我嗎
你怎麼保證他不殺我
如果是我 我首先保住自己 就跟追我的人一樣 我也有求生的慾望 即便不能生 也不能這麼窩囊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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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幹寶劍
按照法律專家的解釋,你還剩下兩種正當防衛手段,一種是呼救求饒,另一種是破口大罵,罵退對方(學諸葛亮罵死王朗,開罵之前先了解對方有無心臟病史,要以罵退為度,不能罵死,否則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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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王軒74
其實你們大家都忽略了一個問題,龍哥那兩個朋友看到龍哥被砍,即使他們兩個不會動手打單車男,至少應該出來阻攔一下繼續追砍的單車男,那樣也許龍哥也不會死,但是第二個問題又出來了,假如龍哥沒死,後面會發生什麼也真不好說,最終龍哥家人如果想怪罪別人,首先要怪罪自家人龍哥,然後是那兩個朋友而不是單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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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唐門毒鏢
武器由對方先持有後脫手,然後是武器的爭搶,然後是劉轉身(逃跑?)回車,如果致命傷在身前,基本可以定性為正當防衛,如果在背後就會討論追擊是否有必要了,口供說對方有槍(恐嚇?),不過如果認識這個流氓,恐怕他沒有槍,回車上可能也會開車撞人的。 所以說排除劉被人肉出的身份,恐嚇的聊天沒有證據,持刀追擊就有點過當了。特別是現在死了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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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8987099449331
北京的那位律師不是說了嗎?跑的過就跑,跑不過就得被砍死,只要反抗就是違反要判刑的。所以當人的生命受到傷害致命危險是千萬不要反抗不要跑不然律師都會認為你是故意傷人至死罪。真不明白那些律師是怎麼考上律師的還發了資格證的,以前覺得律師是維護正義替別人申冤的,現在才明白律師是幹什麼用的,律師就是顛倒是非顛倒黑白冤枉別人的。透過浙江寶馬車主行兇砍人反被砍死案對律師瞭解長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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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昔日那曙光94253142
跪地求饒,然後給對方暴打一頓,這樣存活率百分之五十!現在正當防衛都要講細節,多一個動作就有可能就是防衛過當,所以要想好好活著,必須得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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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一彡賓
你這問的大家出門還得帶武器了。沒有這樣問法的。要永遠記住一句話:在家靠父母,出門在外靠朋友!知道嗎?做事之前先做人,連人都不想做了,就像紋身劉這樣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了,也就不想活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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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自學成財之科男
花臂男最後受傷逃跑也是在正當防衛呀畢竟逃跑也是正當防衛嘛,正當防衛過程中意外死亡不算故意傷害吧,畢竟他是在防衛呀!!!但是你跑的過別人嗎?這就是正當防衛逃跑的下場,正確做法,我們請對方面對現實和歷史,我是一個弱者不容爭辯,我有生存權,強烈抗議你打我,我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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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湖南皓哥
正義的人民請進來聽我簡單說一下:
第一,從法律上說白衣男奪刀以後不能分辨寶馬哥是否繼續具有殺傷他的可能性,何況對方人多而且寶馬男是往寶馬車跑,寶馬車上是否有更利器的東西?甚至是槍?或者寶馬男直接開車撞白衣男?這些可能性都很大的,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白衣男還是處於危險狀態,所以白衣男刀砍寶馬哥不是為了殺死他,而是為了自己消除危險,所以他的做法不僅僅是正確的,在我看來是非常明智的(相信任何人都會這樣做)
第二,從人情和社會生活角度分析,我腳踏車都抬到一邊已經讓你走了,你為何下來對我指手劃腳,你為何一時興起還拿刀砍我,而且砍一兩刀還不解恨?難道我這樣讓開道讓錯了?你非要把我砍死?可想而知這寶馬哥平時有多霸道?平時有沒有涉黑可想而知。老實人可以接受欺負,但是絕不接受過分的欺負。相信有人情味的人都會理解和寬容白衣男。因為他真的是無路可走。
總的來說雙方都有過錯,所以在此我強烈建議和懇求法官給予白衣男拘留十五天,以此來告訴大家對於特殊案例其實法律和人情都是重點考慮和分析物件。相信這也是群眾所期盼的。
白衣男,有人說你是英雄我不去肯定或否定。至少希望你會遇到好的律師,好的法官,最重要的是有一個好的結果。我們相信你會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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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人間正道風雨彩虹
期待正義得到伸張!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程序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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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傷我還跑不過他,關鍵黑社會天天都在練怎麼砍人,我跑不過我能打過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