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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叮咚32042301

    什麼叫不幹實事?是不是給你當牛做馬才是做事?物業乾的大部分是公共區域的部分,,比如綠化沒有人管它自己長好了,,小區衛生沒有人搞,自己就乾淨了,水泵水管沒有人維護,它就自動送到你家了,配電房沒有人維護,電自己跑到你家給你用了,電梯沒有維保,自己常年跑,給你用了,小區門口門口沒有保安,小偷自己不敢進去了,,,車沒有管理,自己就能放整齊了,,,,這一大堆不是事?說物業不幹事的,估計就是你個人不合理要求被物業拒絕了,才說物業不幹事,,,自己家裡的事要球求物業上門是要收費的,,去讀一下你交的物業費包含什麼在裡面再來說物業不幹實事。

  • 2 # 一指靈164556823

    物業不作為真的沒有用,期盼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徹底治理治理,業主市民住宅樓下不允許開飯店影響業主市民休息,油煙味道影響市民家不能開窗戶,不能正常時間休息,不允許亂改變原來的樓房裝修,對業主市民有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住宅樓後患無窮啊!期盼國家有關部門重視重視吧!!!

  • 3 # 時剛軍

    業主當沒有了物業管理,你將會面臨怎樣的環境?

    近期聽到許多關於取消物業管理的聲音,還有許多說法,自己管理說,不要物業說等等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講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各省市自治區物業管理細則。是業主與物業關係的總結以及指導。離開法律的說法是不負責任的。所以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管理(服務)還是要按照法律所規定辦法落實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物業服務企業的進入是有法律規定的。是要經過業主雙百分之50同意的。既小區住房面積和業主(以戶為單位)要達到百分之50.同意,物業公司要透過公開招標的形式,才能進入的。國家有政府專門管理的部門包括社群街道辦事處是有管理與協調責任的。對於達不到雙百分之50的物業管理條例與細則都有具體要求。同時,業主大會選舉業主管理委員會,履行對物業企業服務合同的監督。對於達不到物業服務合同的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進行解除合同。物業管理條例還規定,只要有百分之20業主提出臨時提議,就可以召開物業大會,業主大會決定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應該講業主的法律地位和權力是非常明確的,但在實際服務的過程中,雙方存在誤解甚至糾紛,但一切矛盾的解決要回到物業管理條例與細則的法律軌道上來,才是解決的根本。

    第三,物業管理企業要認真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服務條款,並樹立服務業主的思想,特別是要明確業主是物業公司的衣食父母。同時,要求員工做好物業合同中規定的各項服務內容,並落實好職責。取得業主的滿意,不光是業主委員會的滿意而是業主整體的滿意。對於達不到的要求,要向業主講清楚,取得業主的理解。

    第四,業主也要遵守社群管理規定,尊重物業公司人員的勞動。特別是要按時繳納物業費,這是國家法律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也是業主應該做到的。對於物業公司服務不滿意的地方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反映,共同協商解決,再有問題可以放映到街道辦事處等政府職能部門,甚至到法院打官司。

    第五,物業公司服務合同中,有許多法律責任是物業公司必須承擔的。主要有小區內的主業的財產人身安全;電梯,路燈,管道等裝置維護責任;消防裝置的安全與維護;保潔綠化,維修基金的申請利用等。看似物業公司服務條款中所列事項簡單,但其實要做到實處,是要付出許多勞動。例如:國家有關部們規定消防.治安監控24小時要有專門的人員監控;電力公司規定小區高壓供電要有人24小時監控;電梯要有資質的機構維保。 第六,物業公司的服務體現在方方面面。社群建設社群環境是物業公司必須履行的責任。其實,1.消防與保安是兩套人員在同時履行職責。還有國家法律消防裝置必須有資質的維保單位對消防裝置與器材的平日的檢查與檢查記錄。這些必須是專業的和付費服務。2.再有電梯維保也是有償付費服務。3.垃圾清運最後一公里,還有垃圾分類管理是有許多事情必須接受社會包括環保部門的管理是付費有償清運。包括清運的定點清運垃圾的時間,大城市一般是晚上9點甚至是10點。4.樓宇的地下管網的維護,半年內必須對化糞池和主管道的之間清理,城市管理與小區的銜接是由物業公司負責的,也是付費有償服務。5.維修基金的使用,從立項到業主手續的完善,還有城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有關手續,短的7個工作日,電梯可以走綠色通道,其餘的沒有30個工作日是很難辦妥的。加上手續完善程度沒有幾趟是辦不下來的。6.熱力公司燃氣公司水務公司等社會管道與使用者之間的維護保養,這些是需要常年配合的。7.小區網線網站建設,基礎設施的施工佈線走網還有訊號管理等。8.各種證照的年檢物業公司必須帶業主來完成的。

    第七,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人員已經是我們國家解決勞動力的一個行業。特別是安置40~50城市下崗等人員重要崗位。目前保守的講隊伍保持量應該在2000萬人以上(含辦公樓機關學校醫院銀行等)。且是有許多專業性和技術的工作,是保障社會正常運作的重要力量。

    總之,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公司,其實,我們中許多人工作中是物業工作人員,同時生活中又是業主。我們要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做好各自的角色。只有相互尊重理解,才是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我們大家希望的環境與和諧。

  • 4 # 夜鷹185596233

    只有當把物業管理公司改名物業服務公司,除物業費歸物業服務公司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物業不得侵佔業主的停車位收費和小區內廣告位收費等等本屬於業主的收入,明確物業是服務而不是管理於業主!另外,地痞流氓以及有過刑事犯罪記錄的相關人員,不得從事物業服務。

  • 5 # 君子劍56743466

    首先,物業應搞明白自己的身份,是來為業主服務的,世上沒有誰會花錢請人來騎在自己頭上瞎逼逼!現在的物業變了味,為了私慾不停算計廣大業主,侵佔公共資源,對業主的正當需求採取拖、賴、橫的態度,令人難忍!如果不能忠誠的為廣大業主服務分憂,要來何用?

  • 6 # 世界視變

    只有成立業主集體委員,實行業主管理主體。業主交費給業主集體帳戶,所有收入歸業主集體管理。由業主委員會公開招聘物業公司管理。業主集體委員對物業公司進行考核,每月發放工資。若考核不過,扣工資或清退。物業公司只對業主集體負責,業主集體對業主負責,這樣就減少了予盾,有利於安定

  • 7 # 不忘初心139073188

    物業只會收錢,不幹實事,國家怎麼不取消物業了?

    這問題是否有點偏激了,哪裡的物業不幹事,小區的門衛、保潔,哪一樣不是物業乾的。

    當然有少數的物業工作不負責,所做的事不能讓業主滿意,我相信多數物業還是認真負責的。

    有的物業容易發生過激行為,幾天前曾報導過因為業主欠交水電費,物業把電梯給停了,這件事讓業主對物業有了不好的印象,其實我們要換位思考一下,每一行都有難處。

  • 8 # 手機使用者63910665143

    物業的管理水平有差異,我在小區物業確實收錢不辦事,樓道放滿腳踏車,裝修必須找他指定的裝修公司,裝修物料必須買指定公司買,很貴,不按物業的要求做,處處卡你,不按物業要求走讓你交押金10萬,三年以後返還,還要扣除費用,與黑社會勾結,這樣的物業能要嗎?

  • 9 # 7080的回憶影視

    規範物業性質,是服務不是管理,說白了就是管家,不是老爺。國家再不規範物業,就會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老百姓對地方居委會政府的不滿。應該改變物業公司的性質。物業費收取應該放到業主的公共賬戶當中。而不是放到物業賬戶當中。維修保養人員工資等開支都從賬戶裡支出,必須掌握透明公開。

  • 10 # 天地海夢

    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越來越普遍化,尖銳化。只於到底需不需要這個行業,真的值得探討。我們原來的村莊也相當於一個小區,沒有什麼物業的服務,不也是井井有條嗎?為什麼要讓別人來服務?自己真的管不好自己嗎?

  • 11 # 就叫我蓋倫吧

    現在小區到處安裝有攝像頭,所以小區根本不需要保安,小區的水費,和電費,由供電局,供水公司,使用銀行卡和支付寶收取,自己交費,小區的衛生,可以請人打掃,每戶只要給幾塊錢就行了,不用交物業費,也不用交停車費,現在的鄉鎮,小區都是這麼幹的,因此全國應該統一不收費,不要物業。

  • 12 # 06成功

    國家應尊崇民意,物業自始至終沒起好做用,只會搜刮民財,是趴在業主身上的吸血蟲!製造種種矛盾,使業主跳樓抗爭的有之,被物業打的頭破血流的有之,不讓業主回家的有之,物業可比舊時的惡霸地主!說他安排就業實際安排的是一些文盲和盲流,有幾個安排了下崗職工?和有能力工作的殘疾人就業?應由居委會和業委會管理模式,小區技術專案交由社會專業公司解決,減少業主經濟負擔,減少人為矛盾的產生,不以贏利為目地的管理才祥和!

  • 13 # 醉江南小鎮

    更多的是房地產公司初期指定物業公司,全部維護房地產公司利益,保修期快到的,拖過保修期,業主自掏腰包,動員你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公共場合、綠化苗木、屋面根本無人過問。業主出的錢可是全部的。

  • 14 # 娃娃124874171

    說的非常真實,沒一點假話,所有物業都是收錢,其它很多事都不管,房子漏水,管道堵塞,公共道路破損,樓道破損,電線老化,等等都不管。關鍵是沒有監督和管物業主管單位。指定者有責任不了推卸。

  • 15 # 溜貓大師

    這個就像建築公司,有活不給自己的人幹,反而承包出去,目的就是拿個回扣唄。自己人幹不好貪,還容易被查出來。國內都這麼幹,幹活的估計3包4包了,你說還談什麼工程質量。說個笑話,八一鋼鐵蓋處長樓,那個鋼筋密密麻麻威嚴聳立,旁邊那個屁民樓,那個鋼筋隨風搖動。

  • 16 # 保利旁邊

    關於物業,我來說個例子:我住的這個小區不是很大,本來有物業管理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1.3元,後來有一部分業主覺得物業費過高!拒絕交納物業費並且拉了一部分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說要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區!後來成功的趕走了物業自己管理小區,管理了七八個月後,業主委員會貼出了一個通知說虧本經營!要提高管理費至1.8元每平方,其它業主不幹了拒絕交納物業費,後業主委員會解散,小區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才二三個月,小區垃圾遍地,小偷橫行!無奈上報到街道,由街道辦事處出面聘請了一個物業管理公司,但要收管理費1.5元每平方,眾多業主投票都願意認了,此事過後,才知道小區一定要有物業管理,雖然物業有各種不足,但一個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是不行的。

  • 17 # 孔乙己亂彈

    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注意到了!只是在關注期,政府應該加強居民委員會的建設和作用,居委會應該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是連線廣大群眾與政府的橋樑,物業管理應該由居民委員會承擔起來,撤消物業公司!減輕群眾生活負擔,確保社會穩定,物業公司是社會穩定的麻煩製造者,物業公司是徹頭徹尾的利益集團,唯利是圖的寄生蟲!物業公司給國家,給社會,給群眾,只能帶來危害!

  • 18 # 天馬怪聖

    物業本來是業主顧來幹活打工的,誰讓你們花錢顧來咬主人的,業主看狼咬主人可以不要?國家又不拿錢,沒有權力強培物業?物業就是業主的狗,主人拿錢養著,無權把業主利益拒為己有。更無權收停車費,地權是業主所有。

  • 19 # 想逮你走

    我跟物業做對好幾年了,經理最後都和我成朋友了。說實話,我到現在才發現業主素質差別太大才是真正的問題。我們小區周邊物業費最高,人車分離,固定車位,綠化覆蓋率最高,帶幼兒園,封閉式小區。可你進小區後會發現地面到處都是亂開的車,小區跟公園一樣,帶著孩子來玩的人越來越多,隨地大小便都不是新鮮的事情了。小區孩子吵鬧,還經常被地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車撞到,衝突矛盾是經常的事情。樹與樹之間全是私人掛的繩子,用來晾曬。基本上每個樹都有“主”了。小區門禁幾乎全是壞的,因為修好了就因為嫌麻煩破壞掉,索性也沒人投訴更沒人去修了。小區保安只剩3個了,還都是年紀大不怎麼幹活的。幹練的、管事兒的都被投訴走了。物業費單價今年還上漲了5毛,業務不交也沒人催。因為造成這一切的,都是租房的人,我不是說他們不好,但是忒不拿這裡當家了,只圖自己樂呵,根本不考慮大環境。可他們也算業主,他們喜歡沒人管的物業,而且他們佔大多數。就因為流動率大,小區也沒有業委會。物業領導層每天睡醒和做噩夢一樣,又要開始管理這個小區,面對一堆質疑和投訴。我現在也理解他們了,我也懶得投訴了。只能一直這麼惡性迴圈下去,坐等房價往下掉,更多低素質人群進來,然後我自己受不了了換房。

  • 20 # 瑣事漫談

    給大家說說為什麼不能取消物業,因為業主有好多做不到(這裡只隨便提幾樣)。

    第一、讓業主打掃小區公共衛生,做不到。業主房內的衛生,有時忙了心情不好了都不想打掃呢,讓他們清掃樓道、樓梯扶手及小區道路,做不到。第二、讓業主晚間不睡覺,在門崗值班或小區內巡邏,做不到。第三、讓業主搞綠化修剪,維修路燈,電梯維保,要麼不會,要麼會了也不可能做到。第四、電梯用電、路燈照明用電,消防用水,綠化澆水,讓任何一個業主自掏腰包,做不到。

    因為是大家的事,我為什麼要做呢?你在這麼想的同時,別人也都再這麼想。這就是人性的心理。而且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這種心理。

    而一個運作正常、環境良好的小區,除了業主家裡外,還有很大一部區公共區域需要管理,然而單個業主不願意也管不了,但是不管理又不行。這就需要一個單位提供這種服務。提供這種服務的單位就叫物業服務公司。

    為了規範小區物業,國家、省、市絞盡腦汁,不斷出臺甚至修改相關法規制度,可見國家非但不會取消物業,還會引導物業走向規範化、市場化,優勝劣汰。出臺的各項法規章,其目的兩個,一是維護業主利益,二是維護物業公司利益。兩者利益緊密相關,忽略了其中任何一方,另一方利益必要隨之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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