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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主公

    法律來說,女婿繼承岳父家財產,就與之形成了贍養的義務,反之,就看感情深淺,媳婦對公婆也是同理,媳婦不贍養公婆不違法,只是媳婦和女婿都是輔助贍養人,不受法律強制執行,我相信,人與人的相處並不是以目的為出發點的,一切都是以自願為前提,強扭的瓜不甜,被道德綁架的情感,不情不願,養了也是不開心

  • 2 # 麒蘊

    這個問題被你問到點上了!我個人認為!家裡有兒子的!女婿不用贍養岳父岳母!養兒防老!兒子只有在關鍵時刻才能派上用場!然而女兒女婿只是輔助!家裡沒兒子的!就要看女婿的人品以及孝順!不要談及法律!法律是死的!人心是活的!不要總是讓法律去牽制人心!

  • 3 # 佟筱彤

    這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都說男人沒有養岳父母的責任義務,可你看現在的情況多數的女婿都在毫無怨言的孝敬他們呢!而自己的父母卻很少照顧陪伴,家裡的大門一響,老爹老孃會齊聲說“你弟”回來了!可大門開啟居然不是他們想念的兒子,從父母失望

  • 4 # 川西浪哥

    如果是在婚內的情況下,還是獨生子女,我認為男人們有義務贍養岳父岳母。如果夫妻關係不存在了,視情況而論,可以從生活角度去關心一下老人們也是可以的。.

  • 5 # 奔跑的小腳

    現在就是自己親生的兒子能在你生病了伺候在床前嗎?能拿出錢來贍養你嗎?何況媳婦,女婿!不要有奢望,人都是往下親,兒子病了相信所有的父母都會傾家蕩產給兒子治病,父母病了,有幾個兒子這樣做?所以我說女婿應該的事多了,但實際做不到。老人自己疼愛自己吧,把錢和房握死了。

  • 6 # 我是易學席

    這個要因人而異了,而且這個問題有城鄉差異!我認為繼承遺產男女平等是最大的偽科學!不服來辨!贍養老人或須要女兒付出時即使女兒願意,但女婿肯定心裡頭報怨!但老丈人家一拆遷就趕快趕過去要房!我家的情況就是如此,我妹妹和我都是70後,出稼時要了妹夫家三千彩禮(當時是2000年前後),我記的特別清楚,當時我在午睡!妹夫在我家院子裡歪歪,就是不想給,他說的話我記的特別清楚,說他爸媽不同意!要同意別說三千,五千都給,我在屋裡氣的直想出去揍他,其實他家條件跟我家差不多,父母給我妹妹的嫁狀是兩萬多的全家電(當時我們這風俗是女方陪送稼狀是全家電),父母也是要強的人!妹妹出稼後,平時由於工作原因,除了年節,平時很少過來。前兩年我們這兒有信兒拆遷,妹妹兩口子來的勤了,一來就給我母親找當時熱播《房戰》這部電視劇看!目地顯而意見是奔房來的!後來拆遷分了三套房,妹妹順利分得一套!這不是重點啊!當時我是沒任何意見的!下面才是重點!當時三套房我一套,父母一套,妹妹一套,房子都是兩室二廳的,90平米!過了沒幾個月,母親對我說,把這三套兩室兩廳90平米房,兌換成四套兩室一廳70平米房!我和妹妹一人兩套!還說妹妹父擔重,我負擔輕,我妹妹兩個兒子,我兩個女兒!我猜肯定是妹妹的主意,,她做了母親的工作!後來這個方案遭到了我姨的反對,沒有實施!因為妹妹也是城中村,老房子比我家還大,連院子三百多平米!(妹夫家有兩套這樣的房子,和他弟弟各一套),年後他們那有信開發了,賠率是1比1.3,也就是說他們要獲賠4百多平米房子!但我想妹妹雖然這次沒有達到目地,以後還會爭奪房產的!由她去吧!

  • 7 # 西府天地

    如果對方是獨生女,女婿應該負擔的,如果對方有成年的兒子,就應該以兒子為主,女兒,女婿可以幫忙,當然了,不管兒子女兒,條件好並且願意付出的可以多負擔的就多負擔點,畢竟各人狀況不同,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樣最好!

  • 8 # 和風細語言

    我認為凡是做女婿的男人,不能完全曲解了法律的真正含義!法律上明文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但作為他人的女婿,你與他的女兒結婚共同生活,相互之間應有共同承擔一定的相關責任,這是家庭的基本原則。再說,老人含辛茹苦把女兒拉扯成家,付出的心血也是難以估量的。

    當然,你可能沒有得到老人的遺產,在實際的贍養過程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和能力,適當給予減少,我想人們也是可以理解的。否則的話,既傷害了老人,又傷害了妻子的心,對家庭的和睦和幸福是有一定影響的!

  • 9 # Darkness123

    人做事情從來沒有應該不應該,只要法律沒有規定的責任,隨你願不願意去做。看自己覺得值不值去做,同樣一個人 面對不同的人 都會顯示出不同的態度和行為,取決於雙方的互動…例如你丈人岳父 給予你事業 家庭很大的幫助 處於感恩也會幫助贍養。但如果岳父母傢什麼忙也沒幫過 你收入也很有限 只夠贍養自己父母 是我 我會毫不猶疑的自己父母優先…剩下有多少給多少,剩下沒有就不給…我又沒欠誰的

  • 10 # 軍歌響亮

    女兒是母親的小棉襖,岳父母把自己貼身的小棉襖都讓給了你,還有什麼理由不贍養岳父母呢!父母是父母,岳父母同樣是父母,要一視同仁,切不能分別對待,有時對自己的父母可以認性,但對岳父母就不能使小性子,岳父母把他心.痛的寶貝女兒交給你,成為你的妻子,還耍為你生兒肓女,人心都是肉長的,是男人都會好好的贍養岳父母,除非你不是男人。

  • 11 # viniclublily2012

    作為女兒的肯定希望自己老公對待自己父母像自己對他父母一樣!但是女婿能做的應該不多吧!畢竟中華民族普遍的重男輕女,老人家產多數都會給兒子,女兒啥也沒有!結婚陪嫁點!女兒覺得無所謂,但是女婿就會不平衡!覺得不公平!尤其是岳父家在有點錢,給兒子買幾套房子幾間門面。女兒啥都沒有,女婿估計會嫉妒!而不願意幫忙贍養老人,覺得他東西都給他兒子了。自己本來就沒錢,就不想管。有點良心的估計會願意出人力!這就跟媳婦覺得公婆沒有生養她。走對她不好。她就不想贍養老人一樣的道理!

  • 12 # 勾梁畫棟

    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話糙理不糙,中國幾千年都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為什麼以前就算日子再苦還是要生個兒子,年輕苦點,老來子孫滿堂,有人養老送終。這些年因為獨生子女,有的是為了生活質量,只生一個女兒,生活壓力小了,不用為兒子結婚忙碌幾十年,享受在前了,老了的後果就是孤老終身,所謂付出才有回報。特殊的就是幾個女兒都沒兒子,只能說命也!大家都努力吧,生個兒子生個女兒,傳宗接代養老有了,小棉襖也有了。兒子結婚出點彩禮買個房,女兒出嫁收點彩禮,現在不都這樣嗎

  • 13 # 使用者何生華

    不要兒女養老,這是算是老人們有本事,老得快樂,老得志氣。我們已經快步入老年,沒有哪樣稀奇,這是人的必然,哪個是百年少、萬年寬,都已經老了,老得啃都啃不動了。這人生路說短就短,說長也長,主要看你咋個過,我早就把年齡忘記了,只記得生日。人啊!不要去做更多的刻意追求,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爭也不得,心態平和一點,要與世無爭,這種清靜無為的思想,為老子所創,現在的人,都講究一個科學養生,老子的思想,比我們要早兩千多年,能夠把老年事情,說得那麼好,真的是感動人心啊!老來不知道愁滋味,何況人是越來越老呢?不要有還過多的想法,人生不易,讓年輕人去打拼吧!

  • 14 # 小女子沒網名

    聖經上說夫妻連合成為一體,二人一心,所以女方的父母也是男方的父母,必須要像對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贍養和孝敬,妻子的父母和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沒什麼區別,聖經上說孝敬父母贍養老人能使人得福,在世長壽,會得到上帝的祝福,如果不贍養和孝敬父母包括妻子的,會百事不順

  • 15 # 史實見證者

    別人怎麼考慮,我不清楚…本人為雙獨夫妻,岳父岳母、自己父母四個老人,我是必須得贍養的,沒有選擇…如果夫妻關係存續,這是我的義務…沒有辦法,如果老婆先我而去,我自己也得贍養四個老人…

  • 16 # 藍天上飄過一朵雲

    從法律上來說,男人的確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就同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一樣,但是作為一箇中國女人結婚以後,哪一個可以理直氣壯的宣稱與公婆沒有關係?為了夫妻恩愛也罷為了家庭和睦也罷為了人倫天道也罷,大家都會以一家人的認同感維繫在一起,只要是沒有思想問題的父母,女兒出嫁以後,女婿也就成了自家人,獨生子女的,給他們出錢出力帶孩子,哪一樣不比兒子少,女婿當然也應該把他們視同父母一樣敬重幫助,法律是為那些沒有底線的人設定的,日常生活中的正常人不該靠法律維繫彼此的關係,這樣才能體現親情人倫的溫暖,也是人性的溫暖。

  • 17 # 從善如劉L

    這個問題的意思與女人應該贍養公婆是一樣的,即然有這個問題,那就共同探討吧。

    你的岳父母只生一個寶貝女兒,而這個寶貝女兒又讓你們家的你這一個寶貝兒子娶到手了,你媳婦贍養你岳父岳母那是應該的,在你媳婦贍養你岳父母的時候,你是什麼也不管,什麼也不問呢,還是站在你媳婦後邊看熱鬧呢?

    中國有句話,人都有雙重父母,就是說,岳父母也是你的父母,而公公婆婆也是你媳婦的父母,即然你們兩個選擇在一起生活了,那你的岳父母從倫理從道德上來講你就應當與你的媳婦一起去贍養他們,而你的父母,也就是你媳婦的公婆她也應當與你一起去贍養!這不是道德綁架,這是責任,也是義務,如果不想承擔這個責任與義務,那就別結婚才是最合適的!

    即然選擇了結婚成家,那你們家難道還會實行AA制的生活方式,難道幹什麼事都要分得一清二白的?如果那樣的話,那樣的家庭、那樣的婚姻、那樣的生活一定是悲哀的、一定不會和睦的、也一定不會幸福的!

  • 18 # 千秋魚人

    題主的問題,其實涉及中國傳統家庭觀念與今天社會現實矛盾的問題。

    一、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

    過去,中國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也就是說,父母老了,由兒子來贍養,而女兒是嫁出門的姑娘,潑出去的水,隨著出嫁,女兒也相應失去絕大多數的權利與義務,,包括贍養父母。那麼,傳統的家庭觀念是兒媳婦要與兒子一同孝敬、贍養男方父母,視為如親生父母。即使丈夫死了,也要為夫守孝,代夫贍養公婆。

    對於入贅的女婿,與進門的兒媳婦同樣道理,在此就不多說。

    這些在過去,家家如此,也就成為習俗與傳統。

    二、新時代對傳統家庭關係的影響

    過去實現這樣的傳統習俗,是基於家家兒女眾多的情況。但是,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實行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政策,那麼,情況就發生了巨大變化,而且矛盾隨著八十年代的父母漸漸老了,而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如果是獨生女,嫁出去了,那麼現在父母老了,繼續使用過去的傳統,那獨生女的父母誰來贍養?如果獨生子入贅女方家,他的父母誰來贍養?如果都要已婚的獨生子女夫妻來贍養,那麼,對於上有老下有小,還要顧及自己生活的獨生子女夫妻,是一個極大的挑戰,或者是苦難。為了贍養老人,相信夫妻沒有少吵架。

    三、法律的規定

    在現行法律規定下,父母有撫養子女的權利與義務,相應的,子女有贍養父母的權利與義務。作為配偶,有協助或配合對方贍養父母的義務。

    這樣看來,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法律規定是,各人贍養自己的父母,而配偶可以協助,或配合,但沒有必然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對方即使不贍養自己的父母,但不妨礙自己贍養父母,是法律允許的。

    所以,在法律框架下,任何人沒有強行要求自己的配偶一定要贍養自己的父母。那麼,在現行法律下,應該可以分清夫妻在贍養父母的責任了。

    四、夫妻應該本著彼此尊重,相互協調的原則,贍養父母

    傳統也好,法律也罷,但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個活生生,且有感情的人。那麼在處理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就不能僵硬的去套用。夫妻本是同林鳥,彼此都息息相關。所以,在面對贍養問題上,應該彼此尊重,這個尊重既是尊重對方的意見,也是尊重對方的父母。將彼此的重任,看作是自己的責任,幫助對方,也就是幫助自己。雙方父母都是自己的父母,共同尊敬、與贍養。那麼,夫妻的生活才會更加融洽!

  • 19 # 小資小看

    所有問題都要一分為二的去看它!人比動物高階,因為人有感情,有良知,懂感恩,知圖報!岳父把女兒交給你,他只希望你會比他還疼她,他其實沒想那麼多你將來會不會贍養他。如果岳父岳母平時很疼女婿,就算自己家裡也有兒子,平時不重男輕女,對待女兒女婿和對待自己兒子媳婦一樣好,一碗水端平,那做為女婿當然該贍養岳父岳母了!如果岳父岳母就一個女兒,他們在眾多人當中選了你當女婿,把他們養育了那麼多年的寶貝女兒嫁給你,陪你一起渡過以後那麼長的日子,為你生兒育女,你也應該感激他們,愛他們,贍養他們!況且他們的財產不也是你的!雖然說女婿有自己的生身父母,父母是生了你,而岳父岳母可能給了你不一樣的機會,讓你的人生更加的精彩輝煌,也為你生育了一個陪你的時間長於你父母的人,這些都難道不夠資格讓你贍養他們嗎?人都是真情換真心,他們對你好,你也會對他們好!

  • 20 # 加菜1

    按照我們這邊的風俗,父母的財產只給兒子繼承,同等條件,兒子贍養父母,這是慣例。至於岳父岳母生病了,出錢出力倒很正常,但也靠自覺。以我為例,假如什麼權利都沒有,憑什麼要我養他們?再說他們的房產那麼多,出租出去一個月以萬計算,根本沒有存在生病要我出錢的可能,現在又有農村醫保,這些情況都沒可能出現。我這人不喜歡假設,至於別人,要看實際情況處理。我的詞典裡面,應該這個詞不太常用,有一種很被動的感覺,如果條件允許,對方會做人的話,養也無妨,但要做好壞的打算………不養是本分,養是情分,但別人還不一定領情,受的了吃力不討好,又脾氣好,有修養,喜歡積德的估計問題不大,不過我離這類人的標準還遠著呢,沒想那麼遠,說不定遇到的時候,我就是大好人一個,而且財務自由,時間寬裕,心境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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