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愚話育兒

    物業為何不讓把車開進小區,這個不講明白,無法回答究竟合理還是不合理。

    假如小區實行憑車位證進入小區,其他業主都辦理了車位,你沒有辦理,物業自然會不讓開進小區。此時,讓你開進小區,就是對其他已經辦理車位證業主的不公平。

    假如小區實行車位滿後,禁止車輛開進小區,此時你要開進小區,那麼物業不讓是合理。否則,人行道上你停一輛汽車,影響交通,也不方便行人。此時,不讓開進,也是合理。

    除此之外,物業是針對你,其他業主車可以隨便進入,那麼,肯定是不合理。

    題外話,現在小區停車位為業主公共權益,非物業私有。車位收益應該在扣除人工等成本之外,納入小區公共收益,或者按住房面積分給每個業主。因為,有業主買車,也有業主無車;有業主有車位,有業主無車位。車位相對稀缺,使用車位的業主繳納費用,這個沒問題。但車位費不可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地進入物業的腰包。

    回答到此。

  • 2 # 手機使用者64415492808

    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大家都願意隨意進出亂停亂放,那就不合理。如果大家不希望亂停亂放,多數業主都買了停車位,那你不花錢就亂停,是對花錢買停車位的不公,也是對沒車人的不公,因為你多佔了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

  • 3 # 四月61133646

    家住小區,物業按理由來說物業是無權不讓你入小區的。但是如果小區確實是沒有車位了,或是你沒有辦理小區的車輛出入證和停放區域管理費的,物業是有權不讓你進入小區的,因為這有這樣才能管理好小區的次序(千萬不要說,又是要交錢的事,你不交錢,誰為你服務啊!又沒有誰欠你的!)不能說不合理,也不能說合理。反正只要心平氣和的商量什麼事都好辦!

  • 4 # 自由行走的木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人車分流的小區,地面沒有車位,只有地下車位的,因為地下車位的產權或者收益權是開發商的,你不去租或者買開發商的車位,物業是肯定不會讓你進去的,這個沒啥好說的。第二種是地面和地下都有停車位,地下還是開發商的,先不提,地面停車位是屬於全體業主的(是全體業主不是全體車主,這個概念要搞清楚),物業只能收取一個月幾十塊錢的服務費,這個是政府定價的。如果是小區業委會透過業主大會制定了怎麼收費怎麼停,那就按照規矩來。如果沒有定規矩,小區地面車位停滿了,物業不讓進去也合理,因為你進去進去堵別人了。如果是地面車位被物業圈起來私自收費,那果斷投訴物業。

  • 5 # 範子銘車禍空難

    這腦袋得啥樣能提出這問題,家在小區住和把車開進小區有什麼必然聯絡嗎?你們小區要是有個公交司機,他把整個車隊的車都開你們小區裡你覺得咋樣?道理就是你家住小區,你可以把車開進家裡,但是不能把車放在除你家以外小區內其他地方,因為除了你家小區裡其他地方不是你的

  • 6 # 姜靜宜家長

    凡是商品房已經取得掛牌及預售許可的小區內的土地均歸所購業主共同所有。商品房只分專有(購房部份)。共用(土地,公共通道,電梯,小區綠化,停車位,物業用房,地下車庫)。除了國家規化的人防工程(地下車庫)除外,但業主有優先使用權。社群用房(居委會)不在業主共有範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私自將停車位及地下車庫含人防工程。出租,轉讓,贈與。物權法已經規定。凡是商品房小區紅線內的土地上的構作物,建築物都是業主共有,共享,共責。小區內的停車位(含地下車庫)的收費必須要經業主大會或三分之二的業主授權才是合法的。房開賣的車位現在都不會辦到產權。所以任何人包括物業是不能阻礙本小區業主正常進入。

  • 7 # 伊文斯閣下

    想隨意進小區的就去買棄管小區或者別墅區,現在小區都是樓房,車位就那麼幾個都想進去,不讓你進那是物業有管理,老人孩子可以放心在園區溜達,如果物業不管首先你回來晚路邊也不一定有位置,你家樓下想停的不是就你一輛車,在一個你停了不一定能出來,知道晚上停車啥樣不,一箇中年人遠點停多走走,如果中年不想多走,老人孩子就得多走

  • 8 # 慢步人生181592794

    最高法:開發商未取得產權登記,小區車位歸業主共有。最高法院在裁判一起案件時明確,在業主建設用地使用權之上的停車位,若開發商不能證明其享有所有權,就歸業主共同所有。---這個可以。就是說,目前全國小區裡物業收業主車位非法,屬於掠奪業主共同財產。

  • 9 # 魚翔淺底56736365

    如果是開發商物業,即使有空下的車位,不交錢休想用,交錢就可以了,關鍵在錢上,,,,,如果是業主自聘物業,車位小區業主共用,有空下的話先到先用,不能獨佔,關鍵不在錢上,是因為車位有限,不能同時服務全部有需要的業主,

  • 10 # 小馬哥1417385

    首先,你買了房,不是就必須給你汽車進小區,就必須給你安排車位!這個不是官的!

    其次,買了車位的,肯定能進;出租的車位,按公平公正的方法分配車位,租到車位的也能進;沒有租到的,肯定是不能進,否則肯定亂了呀!影響其他人!

    為什麼要僱物業,就是管理小區,管理某些製造混亂的業主!

  • 11 # 羅成Jd

    1.你說是住小區裡,但沒說明白你是產證業主還是租戶?如果是產證業主,我們在(2)中分析。如果只是租戶,那麼在小區車位停放滿額之後,物管不讓進,也說的過去。怪也只能怪房東租房前,他沒說你沒問。小區裡的車位原則上是要先滿足業主的。而房東在租房前沒有先為租客申請好(佔)車位,也代表他暫時放棄了這個權力。只能委屈你要排隊了!

    2.如果你是小區業主,那你先研究一下《業主手冊》或業委會就此問題的專題補充條款,裡面對小區車輛進出及停放有啥規定。如沒有明確規定停車位滿額之後不再放入其他車輛進入之條款的,那麼該物管這樣做是有問題的。你可以向當地房管部門及12345投訴他。也可以透過向業主委員會申訴,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整改。如果有相應規定的,那麼就有點煩心了,一定是你在沒車時或是有車位可亂停時,並沒認真對待自己的權益主張。“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現在事來了,煩惱只能是自己了。如果你堅持要停進去,那麼你就應該立即行動起來了,有理說理,相信相關部門及物管會重視這個問題。但你也要有長久作戰的心理準備。

    現在小區停車難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現象,每年大量的新車入世。連安居房小區都車滿為患,如何完善的解決這個問題,說實話,誰也不敢拍胸脯。小區共公區域就那麼大的點,就算你向上加個機械車庫(加在誰家門前?砍去那邊綠化?...)

  • 12 # 手機使用者137手機使用者

    老小區建時沒規劃過一個車位,但現在基本上每家一臺車照樣都能停下了,並且.親戚朋友開車來串門也能讓進去臨時停車。新小區咋這麼多事?停不了車回不了家,親戚朋友更是進不了車,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 13 # 瑣事漫談

    家在小區,人進去住就是了。這沒人會阻攔。不讓把車開進去,因為你在小區沒有停車位。

    小區內停車位通常包括兩塊,開發商自持的地下停車場和在小區地面規劃的停車位。一般地下停車場對外出租或者出售,小區內業主優先考慮,業主不論租還是購買,私家車皆可在裡停泊。當然車位管理費還是要繳納的。這問題不大,人們便於理解。

    地面上規劃的停車位,這一塊人們不好理解。有三個方面問題需要理清。第一,它的權屬,也就是它屬於誰的資產?依據相關法規,小區內除了業主專有部分屬於單個業主外,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裝置屬於全體業主,由此可知,地面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的。第二,屬於全體業主的東西,為什麼作為業主的你卻不能泊車?能泊車,物業就讓把車開進小區了。因為它屬於全體業主,無法分割,整個小區都有你的,又說不出具體哪塊是你的,問題的癥結就在這裡。只能進行整體經營,誰受益誰付費,誰付費誰泊車。這看似不講理,卻是最講理最公平的解決辦法。第三,這塊所得的收益屬於誰?利用公共區域經營所得,一部分作為管理費用,比如車位收費員工資肯定從裡面支出;剩下的部分屬於全體業主,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當然,公共收益的多數部分還是補充了小區維修資金的不足,畢竟隨著小區變老變舊,小區維修需要很大一筆的款項。個別物業把公共收益作為企業收入,這不合法!

  • 14 # 家豪78280344

    物業的做法肯定是不正確,首先把物業的職責搞清楚,

    物業管理

    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

    建築物

    場所

    設施

    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實際上物業公司只有管理權,沒有決策權,那麼物業為什麼不讓業主把車開進小區呢,業主委員會有直接的責任。

    物業公司也只相當於過去大宅門裡的大管家,管家再有能力房屋產權也不是他的。等於是大宅門的白七爺回家管家不讓進門,大家說可能嗎。過去肯定不可能。那現在為什麼會出現這種事呢,那就是職責錯位了,把權力和義務顛倒了。物業公司把自己當成主人了。把業主當成受管理者了。

  • 15 # 使用者55455451

    這個主要看物業怎麼管理,小區沒有劃定車位,車不讓進說明物業管理很到位,即保證消防通道暢通也維護了廣大業主的權益,再有就是小區禁止園區行駛機動車,這型別的小區是最安全,乾淨,高檔的小區,小孩子可以隨便在小區的大道上跑,老人也可以隨意走動,我覺得越垃圾的物業越什麼都不管,業主和物業就是個矛盾體,業主為了個人利益破壞小區利益平衡,損害其他業主利益與物業對著幹,抗拒繳納物業費,實際是搬石頭,物業其實就是你們大夥僱傭的家庭管家,跟他對著幹損害的其實是自己,人家越盡職盡責,你越是受益者,你的房子多少也跟隨著優秀的物業管理而增值,當然排除那些唯利是圖,瞎管理的物業公司

  • 16 # 就叫我蓋倫吧

    國家把土地賣給開發商使用70年,開發商建成房子後,又賣給業主使用70年,這土地實際上屬於每個業主的,業主有權使用這片土地,物業不應該再收停車費,有的物業為了掙錢,跑到小區門外馬路上收費,這些應該嗎?

  • 17 # 憂愁風雨59

    狗屁道理,買了房按戶口本人數出入嗎?買了房不讓車進小區,車開你家裡停嗎?買了房還限制業主多餘物品就不能帶進小區嗎,什麼流氓論調。有困難應該想法解決才對,車輛是人們出行的交通工具如此限制就等於我買房時穿布鞋,入住房後就不能穿皮鞋?你買電飯鍋商店不搭米,可電力公司因電緊缺不讓電飯鍋用電,你有何狗屁論調

  • 18 # 徐國良律師

    買了房子,能否允許車輛在小區內停車要具體分析。如果你買了房子又買了產權車位或向物業租了地下車位或地面車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不讓你進小區顯然是不對的。如果你雖然買了房子,但既沒有買產權車位,也沒有向物業租用地面或地下車位,物業在這種情況下不讓你業主開車進去,也符合車輛進出小區停放相關規定的。目前很多小區採用車牌自動識別裝置管理車輛進出,在未經通道授權情況下車輛是不能進入小區的。如果是由於小區車位嚴重不足導致業主停車困難,選成回家晚的業主不能將車輛開進小區停車,這就需要小區業委會或物業根據本小區車位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平合理的小區車輛停車管理制度,儘量優先滿足業主停車或實行一套房一車位等制度,儘量減少小區業主因停車困難發生的矛盾,讓小區業主真正有回家的幸福感。

  • 19 # 啊哈哈喲嘿

    這個要看怎麼回事,很多小區車位是收費的,你如果沒付費我覺得不讓你進是無可厚非的,物業也不容易。。各退一步比較好

  • 20 # 濱湖盛世

    支援你,那天我開著我的車進小區,保安死活不讓我進,差點打起來了,我是業主,拿我的給的錢不讓我進,我說我吵了其他業主,不讓老子進老子的大拖拉機放哪?你們給評評理,這些個看門狗,想想憤怒啊,大家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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