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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會洲老農

    存款實名,一直在其名下,家人須走司法途徑繼承,由法律權威機構透過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的方式,出具合法有效的書面材料,由其合法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第一繼承人繼承。若無,則由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第二繼承人取得合法繼承!銀行一直保管該筆存款並按存款人生前約定方式增值!銀行在其繼承人提供的司法部門出具合法有效資料後,按照儲蓄條例如約兌付相關存款數!如一直未提取轉化為銀行債權上交國庫!直到有具體繼承人出現!

  • 2 # 理財迦

    朋友們好!常言道“天有不測風雲”…一旦發生了,標題中談到的問題,有一點是明確的,銀行很可能不會主動通知家人…起來分享一下如何處理:

    首先,如果有家屬,的可以憑相關的,關係證明,公證書,繼承遺產!

    第二,如果沒有家屬,存款人,是集體單位的,有集體單位進行處理!

    第三,如果沒有家屬,或家屬不知道的,也不是集體單位,賬戶會逐漸被凍結,計入銀行的營業外收入…那麼,最後會上交國庫!

    對應方案:

    1,平時對個人財產做好記錄備忘工作,將會節省極大的精力!

    2,作為家屬,如果不清楚,具體的存款情況,可開具相關證明,到存疑的銀行,進行查詢!每家銀行可以查詢,被查人,在該家銀行,所有網點的戶頭和存款!

    綜上所述:發生這樣的情況,銀行通常不會主動通知!但作為家屬至親,可開具相應的證明,到存疑的銀行進行查詢,查詢到或持有存款憑證,根據實名制的要求,需要開具證明,證明相應的親屬繼承關係,合法的繼承財產,包括,不限於存款!

    提示:發生空難後,通常會有一筆賠償金,這筆賠償金,並不能作為遺產繼承,而是作為對親屬的賠償,也就是說不僅包括繼承人…

  • 3 # 鑫財經

    若以上帝視角來看,你會發現,銀行並沒有通知家屬在銀行有存款,有的人會認為這筆錢變成銀行的了,所以不會通知家屬,實際上,並非如此。

    處理問題的角度

    前面說過了,銀行不會主動通知家屬,為什麼呢,並不是有意私吞,而是根本不知道,銀行又沒有在每個存款的人身上安裝監視器,隨時監控存款人發生了什麼,無論是空難、地震、海嘯,還是自然病故,銀行對儲戶的資訊可謂一無所知,也沒有辦法知道,這又不是打遊戲,存款人發生了什麼系統還有提示,我始終不明白那些說銀行故意不通知家屬的說法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反過來講,你去銀行存款時的經辦櫃員離職了或者調到其他網點,銀行會通知你嗎?你會知道嗎?也不會。所以說資訊有時就是不對稱啊。

    無人認領存款的處理

    其實對於銀行來說,根本就沒有無人認領這一說,上面已經說了,銀行並不知道儲戶發生了什麼,即便是媒體有公告說空難人員名單裡有叫“某某某”的,各家銀行還能把系統裡所以叫某某某的存款人資訊調出來,挨個打電話去核實這些人是否健在?還是能拿著身份證號去民政局去核實這個人是否健在?都不可能,所以不要想當然。

    所以存款人不來取,這筆錢會一直在銀行賬戶裡保持正常狀態,況且現在很多定期存款都辦理了自動轉存,到期日不來取,系統會按照原存期和轉存當天的利率繼續存,轉存次數的上限是99次,所以對於定期存款來說這錢一直存著呢。

    如果是活期賬戶,如果低於一定的金額比如100元,銀行有可能收取小額管理費和年費,那麼長時間不取,沒幾年就會扣款成零餘額,這個時候再不來辦理,那麼再過一段時間會變成睡眠戶,再過一段時間會銷戶。

    如何取款

    上面說了,銀行對於存款人的情況並不知情,那麼取款,會按照固定程式來辦理、

    如果有存款人身份證並且知道密碼,那就按照正常程式取款就行,去取款的人作為代辦人帶著身份證,銀行都不會問,你最好也別說,現在有的銀行如果知道了存款人去世,會按照下面的程式要求才能取款。

    如果沒有存款人身份證或者不知道密碼或者找不到存單,那麼存款需要作為遺產來處理,需要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就是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制定某一人處理,拿著公證書、死亡證明,到銀行就能辦理憑證和密碼掛失,或者代替存款人身份證,辦理取款,如果家屬不能達成一致,也可以透過法院判決書代替公證。

    所以別再說銀行為什麼不主動通知家屬了,銀行根本不知道,也不會擅自處理存款,變成自己的來取款怎麼辦?銀監局可不會允許這麼幹,會查的。銀行也不會輕信誰是誰的親屬把錢取走,產生糾紛算誰的?所以,一切都有規定,要有書面材料才行。

  • 4 # 大南山伯爵

    3月10日,埃航航班起飛6分鐘墜毀,這是一件非常讓人傷心的事。在飛機上的遇難者如果在銀行有存款,但沒有其他人知道,這筆款最終會經過特定銀行流程後,歸為銀行營業外收入。

    1.銀行對於無人認領的存款有標準管理制度。

    第一階段:若飛機上的遇難者銀行有存款,在存款週期之內,該筆存款不會做任何的性質變更,仍然按照普通存款在計算利率。

    第二階段:在存款到期之後一個固定期限內,若存款人仍然沒有聯絡銀行,那麼該賬戶會被改變性質,變成凍結賬戶。

    第三階段:若經過第二階段,還是沒有人來領取存款,那麼銀行會將這部分錢作為營業外收入,可以作為收入使用該部分錢。

    當然,在整個後續階段,存款人家屬只要能夠提供有效證明,仍然是可以提取存款。

    2.針對無法預料意外的建議。

    對於個人:平時要將個人存款、理財相關資訊儲存好,給家人留一份,在出現意外的時候,給家人多一份保證。

    對於銀行:希望未來能夠完善類似事件的管理制度,能夠從使用者角度出發,當發生意外時,能夠有主動通知家屬的方式。

  • 5 # 財經者思

    如果遇到存款人意外(或生病)去世,在沒人通知銀行的前提下,銀行根本就不知道存款人已經去世,即便是存款已到期,也會採用自動轉存或轉為活期存款來處理的!

    銀行存款與貸款到期處理的方式,並不一樣

    要知道,銀行存款到期後,不管是什麼原因,未及時支取的話,要麼自動轉存為新的存單,要麼按活期存款來處理!也就是說,銀行存款,可以無限期的迴圈存下去,直到有人來支取的那一天為止!

    而銀行貸款,有具體的期限、還款利息及其他條件,如果未能及時足額還款,銀行系統就會立馬有所提示,會給貸款人發信息、甚至打電話催收!換句話來說,銀行貸款是有固定的期限和要求的!

    正是對於存款與貸款到期處理方式的不一致,才使得銀行不會主動去通知儲戶,存款已到期,需要及時支取!這也正導致了,一旦存款人意外去世,家屬又不知道其存款情況,銀行存款就會這樣不斷迴圈下去,最終賬戶被凍結,存款上交國庫!

    如果親人意外去世,存款及其他資產該怎麼處理

    知道是哪家銀行的話,那相對比較好辦!如果有存單(或銀行卡)、知道密碼的情況下,拿著存款人及代辦人身份證,一般情況下就可以取出!如果缺少以上的材料,那麼就去辦理相關證明檔案(公證書、死亡證明)去銀行按程式辦理即可!

    如果不知道具體是哪家銀行,具體的存款情況,可以攜帶相關證明,到所有的銀行去一一查詢,比較繁瑣,但是目前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

  • 6 # 手機使用者5573588318

    說明存在銀行的錢 如果存錢人意外死了錢就變成國家的錢了 如果你有貸款不及時還款 銀行就會人性化的提醒或打電話催你交錢 呵呵

  • 7 # 東友律師團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銀行是不會採取任何處理手段的,因為銀行並不知道存款人已經因為意外去世,銀行沒有義務隨時瞭解存款人的狀況以便在存款人過世後通知其繼承人來取出存款人的存款。

    但是也不要擔心,這筆存款也不會在多少年之後就變成了銀行的財產,它只會靜靜地躺在銀行的賬戶裡等待存款人的繼承人拿著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公證遺囑或法院判決書到銀行把它取出來。

    其實我們遇到有親人意外過世並沒有來得及分配財產留下遺囑的情況下,我們需要所有的繼承人拿著存款人的死亡證人,親屬關係證明等證據到公證處辦理公證然後再由一個繼承人去到各個銀行進行查詢。

    如果各位覺得辦理遺產公證太麻煩,可以由一位繼承人起訴其他所有繼承人,然後走法院簡易程式,儘快拿到判決書,然後拿著判決書到各個銀行查詢。

  • 8 # 南京暖通工程師

    不切實際,難道一個人的正常消費、使用中的卡突然一個月、幾個月零進、出賬銀行系統不會知道?就是懶得去核算罷了,反正不是我損失,損失的是你持卡人和銀行沒有半點關係罷了,還多出來一部分流動資金。

  • 9 # 只為你傾心83579404

    錢在銀行,人一死,立即銷戶 毀了身份證,家人不知,銀行憑什麼就算成你的營業外收入!!!!! 現在都是聯網時代,派出所在銷戶時就應該直接調去此人在銀行存款經濟資訊 提供家屬

  • 10 # 財富公元

    暫不處理。存款約定了自動轉存,不管存款人是死是活,永遠無限期地轉存下去,否則按照活期利率計息,利息也是複利計息,定存按照轉存週期一次又一次永無休止地本息計入下一個存款週期。只要存款人家屬不去銀行提供存款人死亡的證明和親屬證明進行支取存款,銀行方面不會收到任何單位下發的存款人死亡證明,這筆錢也就無休止地轉存下去。

    自動轉存的釋義

    存款的自動轉存只存在於定期存款中,活期存款沒有自動轉存一說,存款人去銀行存定期存款,銀行工作人員辦理過程中會有一個步驟是存款是否自動轉存,會爭取客戶的意見,客戶說讓自動轉存,就在系統中操作“是否自動轉存”一步是點選“是”,不同意自動轉存就點選“否”。至今沒有實現無紙化辦公的銀行,會在存款憑證上讓客戶直接勾選是否自動轉存,銀行工作人員就按照客戶的意願進行存款。

    自動轉存就是按照存款之初的雙方約定,客戶存入約定期限按照約定利率給付利息,到期後直接連本帶息計入下一個約定期限,期限還是約定期限不變、利率只要銀行掛牌利率沒有變化就不變,只不過上一個存款期限的利息連同本金一起進入下一個存款週期,就這樣往復迴圈,只要存款不支取,計息不停止。比如存款1萬元定存1年利率2.2%,那麼1年利息就是220元,到期後自動轉存金額成了10220元繼續定存1年按照2.2%計息,一直都是新獲得的利息和本金一併計入下一個存款週期的。

    存款人親屬支取存款的手續

    存款人死亡後,只要無人認領,存款會一直有利息,但是也不是存款人不在了就不能支取了。第一種情況就是:有存款人的存摺、銀行卡,存款在5萬元以下,知道密碼直接支取;第二種情況就是5萬以下的存款金額但是不知道密碼,繼承人攜帶證明資料去銀行掛失密碼再取款;第三種就是無存摺無密碼的情況下,按理說存款人死亡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位的繼承權,就看彼此之間怎麼樣協調了,否則就交給法院判決。親屬只要去銀行出具了存款人的死亡證明、法院、公證處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或者存款人的遺囑等,必須是法律上認可的具有繼承財產權利的繼承人才可以帶著相關證明材料,證明自己可以享受繼承這筆存款的權利,多個子女的可以出具存款人遺囑證明其中一個具有繼承權或者其他子女放棄繼承的說明,否則只能由法院判決這筆存款的繼承權歸誰享有了。

    無人領取的存款處置

    無人認領的存款一旦設立了自動轉存,差不多就要一生一世地永久轉存下去了,但是有幾種情況是銀行主動去處置的:一是當地發生大規模自然災害,二是銀行要進行變更,發生兼併、分立、重組的時候。這種情況下,會對銀行存款進行處置,該通知存款人家屬的告知有存款在銀行,該告知存款人銀行要變更的提前通知,依然聯絡不上的存款人,無繼承人和遺囑的,只能做以下處置:

    第一,聯絡客戶所在單位。存款人有工作單位,存款人屬於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存款人屬於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財政部門入庫收歸國有;凡是上繳國庫或者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第二,存款人既無工作單位也無繼承人的。直接由銀行處置,銀行可以打入睡眠戶,等有符合支取條件的單位或者繼承人來再啟用賬戶;再就是可以直接打入營業外收入,將賬戶銷戶,這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銀行要著急變更才使用的辦法。

    【總結】存款人只要不是破壞性超強的自然災害中死亡、空難以及銀行變更的情況下,存款人的存款都會一直存款有息,這是銀行存款的第一大原則,不管存款人是否健在,沒有理由因為存款人不在了就不給計息。又不是工資,發工資的單位會收到民政部門關於存款人死亡的通知,最多再發當月工資,之後就停發工資了。

  • 11 # 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首先,銀行不會知道哪個儲戶發生空難了,也沒有辦法去天天查哪個儲戶意外去世,任何離世者有銀行的存款都需要儲戶的家人拿著證明去銀行辦理,這是所有銀行的程式,假如遇難者在銀行有存款,但沒人知道,銀行對這筆存款的處理就會按正常的定期轉活期處理,如果當初在銀行存款時辦理的是定期到期後轉定期,銀行就會自動轉成定期存款。

    其次,如果有人永遠不知道有銀行這筆存款,永遠不去銀行處理,這筆錢就永遠放在銀行,沒有人知道,就像一戰和二戰時的瑞士銀行一樣,一百年或二百年後沒有人去銀行取這筆存款,銀行也會繼續放在那裡。

    其三,對於現代社會的人來說,不光銀行存款,還有許多例如網際網路的財富,公司的股份,世界各地的各類財富等等許多財富,這些財富的證明也都需要提前做好準備,提前告訴家人,提前立遺囑,不然你的家人不知道你還有這些財產,這些財產就成了別人的了。

    對於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來說,生命無常,最好是提前立遺囑,以防意外。揹著家人設立小金庫的方式實在是不妥。你在現實中遇到任何難題都可以加盟皓脈財富生活聯盟圈諮詢。

  • 12 # 乾貨十

    首先,銀行能大概念確定存款人是否存在,如超過110歲。其次是,假裝不知道,最後,看看能不能出臺個管理辦理,將這些無主存款,侵吞。如小額存款費等等。

  • 13 # 塵埃中的一花一世界

    除非在這世上你是一個人沒任何親人,要麼就是全家發生意外。不過這種機率很小。只要你家人發生意外,你不知道他有無存款或者不知道哪家銀行有存款,包括信用卡有無透支,只要帶上死者的證明及戶口簿,關鍵是身份證號,去中國人民銀行就可查詢,名下所有銀行的存借款都可查到。外地不清楚,上海的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就可查到。所以不存在你所說的沒人知道,只是好多人不知道有這個途徑。

  • 14 # 龍門山財經

    對於因存款人意外死亡,包括髮生空難的,銀行會不會就存款主動通知死者家屬或有權繼承人?目前我國並無明確法律規定,但銀行一般不會主動通知。這筆存款(又稱無主存款)該怎麼處理?根據銀行的經營狀態,有三種處理形式。

    一,對於一家正常經營的銀行,該筆存款會一直存在,並按照約定存款方式按時計息。因為無論定期還是活期存款,都適用於<儲蓄管理條例>,從儲戶存入開始,只是約定了期限、利率以及計息規則,但從來沒有約定儲戶該何時支取,即何時支取由儲戶決定。儲戶發生空難,首先銀行無從得知,也沒有制度支援,按照“為儲戶保密”原則,銀行不承擔告知義務;其次,對於銀行來說儲戶支取與合法代理人支取是一個道理,只認手續而不是認哪一個人來支取;第三,儲戶存款憑證具有永久債權效力,可以幾十年支取,也可以幾代人之後支取,只要銀行還在,隨時都得無條件支取。所以,無論存款人健在還是意外去世,這筆存款始終還是存款,銀行能做的就是妥善保管存款,並按照約定計算利息,一直等候存款人或有權繼承人支取。有人說,無主存款被銀行用了,答案是肯定的。但此“用”絕非彼“用”,銀行以支付利息獲得資金的使用權,用於放貸完全合理合法。雖然長期使用,但也一直在給付利息,而且保證能夠隨時支取本金和利息,這有問題嗎?

    二,銀行被兼併重組時,存款隨之轉移。商業銀行與一般企業也有共性,當出現重大風險時,往往無法繼續經營,也難以擺脫被兼併被重組的命運。這時,儲戶存款作為銀行負債,一般會平移到新的銀行,被妥善保管,並按時計算利息,等待存款人或有權繼承人隨時支取。

    三,銀行破產倒閉,無主存款有特定處理程式。當銀行遇到重大風險而又沒有新的銀行兼併或重組時,唯有走向破產,這種情況下銀行所有的債權債務都會進行清算。根據央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的,經當地公安機關證明,按照財政部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以及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職工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但以上兩種款項均不計利息,這是對死者存款最終去向最明確的規定。

    特大自然災害中,死者存款也有過特別處理程式。大家知道,08汶川重大自然災害中,導致死亡6萬多人,失蹤一萬餘人,給當地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鑑於情況的特殊性,當年人民銀行和當地職能部門曾經研究制定了死者存款的特殊處理辦法。在商業銀行的配合參與下,根據統計資料梳理了死者存款,並通知了家屬或有權繼承人。對於沒有合法繼承人的,任然按照央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若干規定予以處理。

  • 15 # 銀行研究僧

    我曾經在銀行的支行做理財經理,支行分給了我不少銀行自然留存的客戶,讓我維護提升。我就開始對這些客戶打電話。在我打電話的過程中,我遇到了跟題主描述的情況類似的案例。

    “你是誰?”對方聲音有些防備,我聽出來,對方是女聲,而王永輝是男性客戶。

    “我是**銀行的理財經理,想向其介紹些存款產品。”我趕緊解釋道。

    “他已經不在人世了。以後不要再打電話了。”她冷冰冰地說道。我聽到這句話也是一驚。只得說一句,“不好意思,您請節哀,再見!”

    “等等,你打過來電話,是不是因為他的賬戶裡還有錢?”她生怕我掛了電話,趕緊問道。

    我立即意識到問題不對勁,在沒有對客戶核實身份之前,我不能告訴她。於是委婉地告訴她,可以帶著身份證到銀行查詢下。

    當天下午,接我電話的女士就來到銀行,進行了一番查詢。後來得知,這兩個人是夫妻關係,王永輝先生是一個月前剛剛離世,王永輝的妻子就擔心可能會有什麼事情找到他,所以一直拿著他的手機。她在王永輝生前是不知道有這筆錢的存在。

    因為王永輝的愛人知道密碼,我們自然讓其將錢取走了。如果她不來取這筆錢,有可能這筆錢就一直在王永輝的賬戶裡,計活期利息,而且永遠都只是一串數字。

    如果不是我的這通電話,我們銀行沒有任何人知道存款人已經離世,甚至當事人的妻子也不知道。這種情況與題主的描述何其相似。

    對於銀行來說,存款人的存款只是銀行系統裡的一串數字,離世的人與在世的人沒有任何差異。存款人不告知銀行,銀行也不主動聯絡客戶的話,銀行永遠不會知道存款人已經去世的資訊。

  • 16 # 勻楓財技大兜底

    如果遇難者有親屬,正好教給大家一個簡單的小辦法一招搞定。另外銀行是一個膽小慎微的企業,但絕不是貪心的企業。有些回答將銀行妖魔化嘍。

    1.因為與錢及客戶秘密打交道,國內外的銀行都是一個保守謹慎的企業。嘴巴要嚴,秘密能保守要保守,行為一定要規範,算賬要算的微毫無差。自己門前的雪一定打掃乾淨,別人門前的雪就是不該管就不管。

    2.假如存款人突然死亡,而親屬又不知道其存款放入哪家銀行?去一家家銀行打聽,是不會給予配合的。這是銀行的基本操守,沒有合法的手續,或者是本人到來,銀行是不能隨便給查詢人查詢的真是保護所有存款人的存款安全的一個基本規範,否則這就不亂套了。只有公檢法機關可以持合法手續去查詢存款人在銀行的所有存款。

    3.那麼碰到此類事件有什麼辦法?其實非常簡單,就是用死者名字去人民銀行列印一份個人徵信報告。個人徵信報告上,會將死者所有在全國各個銀行上開設的賬戶資訊日期都列印得清清楚楚,包括儲蓄卡和信用卡。但是儲蓄卡只有賬戶資訊開立資訊,但沒有餘額。這不就一目瞭然了。

    4.在得知死者的各類存款資訊之後,如果有卡有密碼,直接去銀行取出來即可。劃重點,不要去告訴銀行櫃檯人員,死者已經去世,否則銀行人員一定會停止取款,並要求提交所有有繼承權人共同簽字的公證書。

    5.如果只有卡沒密碼或者無卡無密碼,怎麼辦?那就必須彙集有繼承權的所有人,一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手續。讓被委託人去銀行辦理此類業務。銀行才會配合。

    6.如果死者無親屬主張,也無人知曉此存款,最終怎麼辦?那麼這個賬戶會長期休眠。如果餘額很小(低於10元),一般在兩三年之內,就會清0顯示銷戶狀態。如果餘額還挺大,活期存款15年,定期存款期滿後30年,銀行會將此款劃入總行一個特殊賬戶管理。過去有人說會作為銀行的營業外收入歸入銀行,但其實應該是歸入財政進入國庫。餘額比較大,也不會涉及到賬戶管理費,另外很多銀行也現在也取消了賬戶管理費的規定。

    我給大家教的這個小辦法,簡單實用吧。

  • 17 # 溧迅溧建

    應該立法: 定期向存款人傳送存款資訊。到期或者超期的存款資訊,應該掛號信送到身份證所在地。不發信者,涉嫌侵吞他人財產之協議應該起訴。

  • 18 # 使用者1299988931483

    網路時代存款人如果有意外不在世了。 如果對銀行利益傷害的。 我估計銀行會知道這人情況的。 現在主要存款人走了對銀行來說有利益。 當然會說不知道這人情況的。

  • 19 # 孫建波

    如果銀行不知道,家人知道這筆錢,也知道密碼,且是活期,那麼直接憑密碼取走即可。

    如果銀行不知道,家人知道哪個銀行,但不知道密碼,或者知道密碼但是是定期存款,可以憑藉戶口本和死亡證明,還有公證書,來辦理遺產繼承手續,把錢取走。

    如果銀行不知道,家人知道他有錢,但不知道哪個銀行,可以先憑相關證明檔案去當地人民銀行查詢死者徵信報告,確定銀行後,再按上面的手續去辦理遺產。

    如果沒有任何人知道,那麼自然不會有任何處理。定期存款的話,會被自動轉存,一直轉存下去。活期存款,依舊趴在賬上,只是一串數字而已,銀行也不會去處理。

    有些陰謀論者會說,這種情況銀行肯定黑不提白不提就自己眯掉了。拜託!銀行又沒有上帝視角,知道所有儲戶生死狀況,如果家屬不過來的話,銀行自己永遠也不會知道其中一個儲戶已經不在人世了,當然不可能主動通知家屬,或者悄悄轉移了。只不過,銀行賬上永遠有著這樣一個賬戶而已,裡面一直有著一串數字。

    (晴溪)

  • 20 # 獨釣翁

    是古人說的好:熙熙攘攘,皆為利往。對於逝者在銀行的存款,銀行也要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來進行操作。如果銀行是得利,那他不會投入成本去了解儲戶的身體狀況以及生存狀態。至於他們的存款,只要還在他的銀行存著,銀行的目的就達到了,存款期限當然越長越好。銀行業主之所以開銀行,就是為了謀利的,幹慈善不會開銀行。所以不管人是活還是死,銀行在乎的是你的存款,而不是你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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