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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514111287199

    成立業委會,說難,是因為它是業主自治組織,需要有人牽頭,業主支援。但是,咱中國人對於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不熱心,過於‘’聰明‘’;

    說它不難也可以,無非就是那麼個程式:熱心業主群體選個領頭人>與社居委共同組織成立籌備組>公開徵集業委會成員候選人>籌備組起草管理規約、準備選票>籌備組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依據得票(人數票、面積票)數全新業委會成員>召開首次業委會成員會議,選舉業委會主任,成員分工;

    這裡面有一個要點,或者說障礙:臨時業委會是開發商組織的,首個物業服務公司也是開發商自帶的,所以開發商通常為了利益會暗中阻止業主自己選舉業委會,通常他們隊政府部門的影響力比業主大得多。這就需要業主團結了!

  • 2 # 曾花_90926

    一部分人對業委會不信任主要是費用價格有凝問,還有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還有的人你們搞什麼我都不管但我不爽了我就要添亂了。

  • 3 # 長春綠園123786626

    不要忘記“利益",在“利益"誘使下,好人也會變壞人的,業委會也是如此,用不多久都會被物業收買,日久天長能為業主工作也是難上加難,所以也不要報太大的希望,最好的辦法是物業怎麼能與“利益"脫鉤,如果物業能脫離了“利益”,是最有可能服務於民的。

  • 4 # 打部硫歐克斯歐木

    成立業主委員會有點難,為什麼?

    因為從制度設計上,程式多,環節多,流程長而複雜;

    從實踐操作上看,小區人員構成複雜多樣,就象一座原始森林,你要找到開啟這個森林的鑰匙,找到將他們串起來的共識,而你都不認識他們,門都敲不開,怎麼溝通丶認識、形成共識?

    全國範圍看,廣東省應該是成立業主委員會比例最高的省,其他省市,估計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比例,只是個位數。為什麼一個很重要的民生工程,築夢之路卻那麼艱辛。

    一個社群領導告訴我,屬地管理內的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屈指可數。前來諮詢,準備發起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也很多,但瞭解了一下,就退卻了。

    有的則是走了幾步,停下來了,退卻了。

    當然,這是每一個小區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都樂見的局面。

    事實上,不管是現實中,還是網路世界上,都充斥著成立業主委員會難的聲音。總有一個聲音在暗示你,難度很大啊,算了吧。大家都能過就這樣過吧。

    然而,也有一些不信邪的,按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手冊》,一步一步朝前走,堅韌不拔,不管風吹浪打,任似閒庭信步,終於走到召開業主代表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最終成功備案的一個驛站。

    從這個驛站開始,小區的每一位業主,都應該珍惜這個成果,因為有了業主代表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小區的和諧美廠麗環境開始有了制度保證,小區的公共收益終於可以歸屬每位業,大修基金也能得到正常使用。

    該走的路我們一定要走,克服一切困難,祝每一個打算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都能成功!

  • 5 # 吶麼先生

    成立業委會確實不容易。首次籌備業委會的資金是開發商提供,所以在收房之後的兩年,基本不可能成立。必須等大部分設施保修期過後才有可能。另外,如果社群不積極組建,也不容易成立。

  • 6 # 石門慢半拍

    既然好多物業都是“黑惡勢力”,為什麼國家不取締物業公司,成立一個國家物業管理部?省裡面設物業管理廳,市縣設物業管理局,或者乾脆直接把社群居委會改為“社群居民生活物業管理委員會”算了。這樣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迎刃而解!

  • 7 # 一善L

    首先,業委會成立並不難,真正難的是業委會的運作。主要原因有幾點:第一、業委會成立後,是否能夠公平公正的運作,現實中寥寥無幾。第二、業委會對物業管理不專業,聘請的物業多數存在利益問題,導致服務比純物業要次很多。第三、面對多元化問題處理不了導致問題升級。第四、業委會成立後,對社群的服務全國範圍成功案例並不多。

    所以,在網上好多網友並不希望成立業委會,大多數網友建議由社群管理,可為什麼又達到不了社群或者街道管理呢?主要是社群和街道屬於企業編,工資福利都比較高,小區由街道或者社群管理成本高出物業服務的3倍,因此,產生的成本矛盾太突出,因此,建議始終無法實現,最終還是社會化市場化物業公司的介入,緩解了小區服務的弊端。

    那麼,為什麼物業公司服務帶來的矛盾也是突出的呢?主要有幾點:第一、物業公司太多,服務水平參差不齊。第二、業主不能按照合約履行義務,拖欠物業費很普遍,導致物業服務惡性迴圈。第三、大多數業主都是自己把自己逼上樓房,經濟並不富裕,房貸車貸等等費用壓力大,對繳費的難度和情緒都比較大,因此,只要拒交費理由很多。但是免費的小區沒有。

  • 8 # 嘉慶192163642

    業委會是小區業主,執行物業管理條例成立的群團組織,受居委會指導,在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團結全體業主,維護小區正常生活。業委會成員民主選舉產生,沒有報酬,沒有決定權。負責召集業主大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維護權益。因此,業委人選很難找,要有工作能力要有空閒時間,要有為大家服務的奉獻精神,在入住初期相互又不熟悉。一般從每個單元推出一名代表,先組成班子籌備,再按規定程式一步一步的推進。

  • 9 # w苦行僧

    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確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有一個真正的有知識、有擔當、有能力、願意為小區業主服務的業主委員會,那就是難上加難。為什麼這麼說,下面我從國家法律法規及業主兩個方面談談。

    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有關法律法規:目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主要法律法規是《物業管理條例》及各省、市的指導意見。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是:1.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之日起滿兩年;2.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這是在法律層面上必須滿足的兩個條件,雖然《物業管理條例》從頒發到現在做了多次的修改小區內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條件越來越寬鬆,但是要在大中型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是一個不容易的事情。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對參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積極性不高,且有意參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候選人的能力及目的不盡相同:管理區域內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沒有報酬的是需要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為全體業主服務,在服務的過程中難免受到一些業主的冷嘲熱諷和無端指責,這都是造成業主對參選業主委員會委員積極性不高的原因。同時要成為一個合格的業主委員會委員,也是一個不容易的事情。有知識,有能力,有擔當的中青年業主通常由於工作較忙沒有較多的業餘時間通常不願意參選業主委員會的委員;而那些有熱情、沒知識、沒能力業主又不堪重任;各別帶有個人目的想撈一把的業主又千方百計想進入業主委員會。這些都是造成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的原因。

    總之,在物業管理小區內選舉出一個有知識、有能力、有擔當又願意為業主服務的業主委員會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特別是在大中型小區。

  • 10 # 隨緣妙音

    現在的人不好說,什麼都一樣,主要是找為服務人民,為人民服務的才行,物業跟村幹部沒有區別,誰幹時間長了都貪。

  • 11 # 偌知小

    難就難在業主的組織上!一是場地限制,二是人員分散,三是時間上不好統一,也就是人員永遠不會齊。而且選舉方面又有人數比例限制,如人數達不到半數等於空費力氣白忙活。這是業委會選舉面臨的最大難題!其餘的雖也煩雜有難度畢竟都是技術性問題,並不造成困擾,考量的是水平和能力。

  • 12 # 自由自在的年齡

    業委會首先可以把業主的費用壓力減少,和好一些家政服務公司合作,有競爭性所有服務質量有保證,小區的公攤面積可以真正合理的為業主服務等等優點

  • 13 # 杏林總監

    關鍵問題是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有漏洞,業委會一旦成立往往被利益集團所操縱,政府還懶得管,美其名曰這是自治組織。一旦業委會發生問題,業主在三~五年業委會任期內基本上很被動。所以必須在成立業委會同時成立具有業主監管作用的業主代表平臺,每十戶上下推選一個業主代表即可。另一個辦法是按小區樓棟單位推舉一個召集人,這些召集人一年推選一次,他們組成業委會,這樣業委會成員不可能長期佔著茅坑不拉屎,或者拉狗屎。

  • 14 # 樂樂99584

    辦理申請業委會不難但程式太多,政府是支援的,首先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簽字,成立業主委員會臨時小組,再申報社群,街道,房管處備案這都是走過場的事,然後去公安分局批准才可以刻公章,到銀行辦戶頭,就這麼簡單,不是像噴子講的那樣物業社群勾結,一個社群就幾個工作人員,又沒權,又沒財,只是負責居民一些小事,退休人員年檢,獨生子女辦證,獨生子女補貼年檢,社群周邊環境等,業委會成立後大量矛盾就出現,畢竟一個小區有數千人,各人素質參差不其,各種訴求如得不到滿足就意見滿天飛,業委會成員必須有文化,有身體,有時間,有見識,最主要是個個像個活雷鋒,必須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在成員選擇上太難了,這時小區有問題就找業委員,再由業委會與物業溝通,物業是個正統企業必須考慮利益最大化,小區地面停車,電梯廣告等收入如何分配各地政府有規定們,物業費雖然由物價局審批,但有彈性“我國情就這樣3---5.5---8沒硬性”業委會如與物業走太近業主就會議論……,關係不好就會造成溝通難,當然小區的焦點是維修基金,這可是大數目,如何使用好,保護好這筆錢就要靠全體業主了。不少小區業委會做不好物業,業主,業委會三者關係,最後只能不了了之,畢竟活雷鋒不好找!

  • 15 # 小月雨田

    1.業主自己不給力。大部分小區無法成立業委會,首要原因就是這個。當然了,這個不給力,表現在很多方面,有的小區是沒有業主願意出面推動業委會成立,有的小區則是表現為業主們不積極,參與小區管理不積極,投票也不積極,甚至“有罪推定”認為推動業委會成立的鄰居們別有企圖。業委會作為一個非強約束力的組織,他的能力大小,來源於業主們的參與度,但很多時候很多小區業主參與意願極低,不說參選業委會,就連讓他投票,都嫌麻煩,這樣的業主多了,小區怎麼可能成立業委會。

    2.社群、街辦不給力。說社群、街辦不給力,不是說社群、街辦推諉,大部分情況是社群出於少犯錯的考慮,對於業委會成立的流程限定的比較死,對於一些創新(法律法規未禁止的方式,比如業主大會,透過網路投票),非常謹慎,幾乎只願意按照街辦下發的模板來走,非常死板,導致很多小區因為流程煩瑣,而無法成立業委會。另外,的確也有少量社群被利益集團操控,阻止小區成立業委會。

    3.物業、開發商的不配合。物業公司肯定不願意多一個組織來管著它們。所以,不配合是肯定的。不過,現在多數小區物業即便不配合,但實際作用不大,現實操作中,業委會成立過程中,需要物業、開發商配合的,基本上就是業主名單的確認這一環節,如果它們不配合,也可以要求政府部門協調,甚至強制要求它們提供。

    最後說一下,業委會要成立,需要大部分業主的支援。這個支援,不僅僅是口頭上的,更需要有實際行動,可以是多發言,也可以是直接參與,最起碼,積極參與投票也好!最怕就是既不說話,也不參與投票!

  • 16 # 青福857

    業委會有吊用,就是成立了也和物業一個鼻孔喘氣,狼狽為奸,他也不會替廣大業主說話,有很多人認為業主委員會是監督物業的,應該是監督物業服務的,但是有了業主委員會,也和物業穿一條褲子,合夥貪汙全體業主應得收入的錢財,歸為己有,最好取締物業,也不需要什麼狗比業主委員會,有居委會負責,要居委會幹什麼,居委會就是為居民服務的,國家開給他們工資,就是為居民服務的。

  • 17 # 不要在寫實話大愛無疆

    人心齊泰山移,業主們自己不心齊,不要埋怨社會。

    如果業主都心齊,自己就成立了團體,自己聘請打掃衛生的,自己聘請保安,自己維修公共設施,找個財務自己收物業費。

    牽扯到錢就會自私,找一個沒有私心的人主持業委會很不容易,因為一定會有個別業主說風涼話。

  • 18 # 五點起床十點下班

    物業,居委會甚至某些政府人員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成立業委會不難,但想成立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難如登天!!!

  • 19 # 向前衝164574511

    貴州匯川瀋陽南路成立業委會:小區貼公告、開大會時不參加,業委會按程式快辦成了,有人它又要參加了!這就是中國式的業委會成立難的關鍵,業委會會動了某些人的油水。小區架杆只曉得收費!

  • 20 # 緊急海枯石爛

    第一業主品行你知道嗎?人都是唯利是圖!萬一是業主拿錢不辦事呢?物業如此,街道如此,業主就不這樣嗎?所以錢三方都不能拿!假如一個業主有了問題,那就是小區的問題,不管大小都必須解決!通常是誰拿了錢誰就去解決,問題就在這裡,辦好了謝謝辦不好罵死你!所以解決這個問題,物業,小區業主,街道都不能拿錢,國家收錢!假如一個業主有了問題,那麼他首先找新成立的小區業主委員會,讓委員會幫忙解決這個問題,不管問題大小,委員會肯定找物業合作共同解決,因為物業保安等著國家發工資,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業主就去找街道反應甚至找國家反應,最終得到問題解決!假如問題沒有解決,那麼業主就可以起訴國家,國家進行追責!從而國家對小區進行文明評選,你想那些業主委員會為的是幹什麼?沒錢他們不會管閒事,管閒事的才是馬大姐!只有馬大姐才是社群委員,才是街道辦主人,才是代表入選人之一!所以錢惹的禍,不能用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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