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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馬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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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拉話事體
應該交。但應該少交。為什麼要交呢。因為不能確定你這輩子都不去座這個電梯。所以要交。但應該少交。因為不怎麼去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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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飛一般的八哥
存在即合理。
誰敢保證從他住進去的那一天起,以後就不使用電梯,可以和物業以及一樓以上的房主簽訂不交費協議。
再者,買房時問清楚物業費事項,實在不想多花那點錢,可以不買帶電梯的房子。公共設施,不受自身所處樓層的限制,分交費用道理在。不想交費者往往是鑽牛角尖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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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疆無界1
一層二層都不必交,特別是二層,有必要用電梯嗎?等電梯開關門及執行早走到二層了,二層直接鎖死,不停二層,我們這很多小區二三層都不停,直接鎖死,當然你家有老人,也願意交電梯費,物業也會開放二三層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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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錫裝飾工程
有爭議的話題,以前看到一個小區業主投票決定收費,因為樓上住戶心裡不平衡覺得自己交了別人就應該交,後來一樓二樓業主商量自家老頭每天上班高峰期坐電梯到頂樓來來回回,一週後業主就找物業商量取消一樓二樓收費了,我覺得還是階梯收費合理,後者辦電梯卡的收費,誰辦收誰的,辦的多收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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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北高粱散酒
當然,你買房簽下合同的那刻起你就默許了,你在一樓接地氣,出行方便您怎麼不說同樣的一單元你賺了。樓層的高度和房價是掛鉤的,在買房交錢時都很明確了,如果你覺得委屈為什麼不買頂層呢?坐電梯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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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來你是這樣的美食
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一樓住戶交不交電梯費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硬性要求交,不合法;硬是不願交,也不違法。
具體到實際的生活中,電梯理論上是全體住戶的共有共用設施財產,是否要交費其實可以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物業收取的所謂電梯費應該是電梯使用維護費,使用費可以透過技術手段收取,比如刷卡使用,維護費按比例計算。
一樓住戶也有很大機率會使用電梯的,按實際使用量收費即可,這時高層住戶就存在費用比低層住戶多的問題,這個最好在購房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選擇,在自願選擇的基礎上其實並不難解決。
現實的情況是物業一般按一個標準硬性要求所有使用者繳費,這是物業管理水平低下造成的,業主們透過民主協商完全能夠理性解決。
學會做自己的物業和資產的主人,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也不非法侵佔別人的權益,這是現代公民的必備技能和精神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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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從善如劉L
請先問各位一句話,如果你住一樓,你還需要坐電梯嗎?
你的回答肯定不做,而實際上你也真不會坐,哪麼你沒享受到電梯的服務,你又憑什麼要交電梯費呢?
所以我的回答就是,家住一樓交電梯費不合理,而且也不合情,也不合法,所以你就不應該交電梯費的!
那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就是你在購買你的一樓住房時,就應當在你的購房合同上寫上不承擔電梯費的字樣,他的合同沒有這一條你可以添上的,這也就有了你不交電梯費的法律的依據。
看了這個問題,我就想到了我的一個住一樓的朋友,他在買他的那個一樓住房的時候,與售房人員就談了這個問題,而且在購房合同上也添加了不承擔電梯費這一條款,所以他的家搬進了這個一樓後,也從來沒交過電梯費的!
所以這個一樓的電梯費交不交,必須在購房合同上新增這一條的,免的以後與物業發生不愉快的口舌之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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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heymax1010
首先說我家住6樓。然後我再說,肯定沒人會說一樓交電梯費合理的。因為一棟樓十幾二十層,只有一樓住戶說交電梯費不合理,剩下的全部都說一樓必須要交電梯費,這事你就要少數服從多數了。(雖然我個人覺得一樓交電梯費這事很操蛋,但是想想電梯使用年限到了以後要換新的,可以多兩戶分攤電梯費,一樓交電梯費當然就合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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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Y201711
肯定合理的,首先,電梯費不是按照業主的使用頻率來計算的,其次誰沒幾個朋友?你能保證一輩子不去樓上串門?誰能保證一輩子一次都不用?其次,電梯費是保證你使用電梯的權利,你交錢了用不用是你自己的事,假設我住8樓,我為了鍛鍊身體,天天爬樓梯上下樓,鄰居天天坐電梯,難道同樣8樓的我可以比鄰居少交錢?有這樣的物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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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塵塧
假設開發商賣樓的時候說一樓不用交,那麼一樓將會是最貴的一層,二樓也可以說我不用電梯,三樓也會說我也不用,反過來一樓又會說我連樓道都不走……搞搞清楚什麼叫公攤好吧!不管你用不用,都得攤,不然各種理由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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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路痴狂魔
我家是一樓,我們小區一樓不交電梯電費,而且一樓還便宜,可是我們小區一樓愣是賣不出去,真是後悔買一樓!誰買誰知道,別人就知道吐槽一樓交不交電梯費,卻不知道一口問題有多大!首先電梯問題,小區使用電梯人,太沒素質,電梯髒死了,小孩還喜歡在電梯撒尿,小區物業管幾次都解決不了,夏天,打掃的挺乾淨,可是一樓開門就臭死了,門口全蚊子,蟲子,我家光買殺蟲氣清理門口蚊子,就不知道用多少。還有就是,每次物業請人打掃衛生,或者給外面草坪清理,修剪綠化,樹木,倒黴的全是一樓,大早上吵死了,外面機器轟隆隆的修剪草木!十幾個工人圍著一樓轉。還在樓上每次結婚辦酒席,在哪?還不是在一樓外面?搭個棚子,大半夜不睡覺,鬧騰!還有很多問題,下雨,夏天,冬天,到處都是問題,虧全都一樓吃了,自己不買一樓,結果你們還在考慮讓一樓交不交電梯費問題?一個小區的,方便別人就是方便自己。一樓想跟你們樓上鬧事,一個都不好過,你們酒席搭朋友別放我們門口,以後小區清理綠化,別在一樓門口弄,以後工人修剪草木,我們直接報警擾民,以後樓上掉衣服,被子,別讓一樓幫你們撿,掉我門口直接扔垃圾桶!之後樓上再有小孩在電梯撒尿,扔垃圾,門口臭烘烘的,看見一次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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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果你是唯一-
這個就跟房子沒入住不交物業費一個道理,物業提供服務了,是你自己沒享受,所以拒絕出物業費。現在國家規定了沒入住也要交物業費,電梯費也是一樣,你說你不用,你敢說一輩子不用,你買的就是電梯房就要承擔電梯房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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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雜小工
不合理不合理,如果是二樓的話讓你交電梯費還是合理的。我們老師有講過這個,一樓一般是不需要交電梯費的,大多數的物業公司是不會去收取一樓戶主的電梯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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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者天下大同
其實這個不是個問題,只是物業做的太細了,電梯費可以打在物業費裡,按平米收取就可以了,一些費用打細了反而不好收。就我看來,一樓交電梯費是肯定不合理的,但如果是攤在物業費裡,按照物業費的標準來收取,人們就不會考慮到一樓還收電梯費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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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香草151217551
最合理的電梯維修費就是刷卡收費,買一張電梯卡,上一次刷一次,物業應該找專業的電梯維修人員測試一下每個月的電梯費用是多少,來確定用一次多少錢,這樣可以減少使用次數,就像公交卡一樣,多用多交,少用少交個不用不交!這樣是最合理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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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佐佐佑佑no1
讓一樓住戶交電梯費就是耍流氓,人家回家需要坐電梯嗎?有人說如果一棟樓十層,上面九層使用者都要求一樓交電梯費,所以一樓就要交電梯費。呵呵,那是他們想,他們還想全世界人都給他們分攤電梯費。要我就不交。還有人說,你一樓難保不坐電梯,那就更沒大腦了。偶爾坐一下電梯就得繳費的話那你這棟有電梯的房子就發達了,快遞員送餐元親戚朋友打廣告的……。都給你繳個電梯費,你二樓以上住戶不但不用出電梯費了還可以當做謀生的手段!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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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石林165464540
電梯屬於本棟或本單元住戶的公共設施,在建房時費用分攤到房子建設成本上,既然屬於公共設施,電梯平時的運營費用(電費、維修費、管理費等),由本棟或本大元所有住戶分攤;一樓住戶多數時間不使用電梯,但也是電梯的使用者之一,電梯的運營費用理應參與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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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LEMONLIN
一、該不該交
首先,根據《物權法》第70條規定,應當明確電梯是建築物的附屬設施,為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共有部分。雖然屬於所有權是一種完全物權,是一種權利人對標的物可以直接全面排他性支配特定物的物權,比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其他物權的許可權範圍都大,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權的行使不受約束。權利和義務是不可分的,包括業主對包括電梯在內共有部分要想享有權利,必然要承擔義務。為此《物權法》第72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對於一樓業主該不該交電梯費,《物權法》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物權法》第80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該規定對這個問題至少說明了兩點資訊:1.包括一樓業主在內的全體業主都屬於電梯費的分攤主體;2.意思自治優先,只要業主們依法達成了一樓業主不需繳納電梯費的協議,一樓業主才可以不繳納電梯費。
我們可以把《物權法》第80條看成是72條的一個分則。同時,為了防止業主不履行義務,《物權法》第83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另外,《物業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了業主在物業管理中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據此,同樣可見繳納電梯費是一樓業主的義務。
二、為何該交
可能很多人,尤其是一樓業主雖然知道了法律的規定但還是口服心不服。法律規定一樓業主也該繳納電梯費的原因或者說合理性何在?怎樣才能證明如此規定是良法而非惡法呢?我想一樓業主應該交電梯費的合理性至少有如下三點:
1.正確理解共有部分的潛在作用
可能業主從不使用某一共有部分,這並不能否認該共有部分可能為業主實現潛在和無形的作用。就拿電梯來說,雖然一樓業主實際從未使用電梯,但這並不能代表業主可能因為電梯的正常使用而獲得利益。如樓頂平臺作用的實現,一樓業主可能將來會需要電梯;又如建築物外牆是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外牆懸掛廣告牌能夠給業主們帶來租金收益。廣告主為了擴大廣告輻射視野,增強廣告效果,喜歡往最高層外牆懸掛廣告牌。而廣告牌一般是透過電梯搬運的,一樓業主雖然自己沒有直接使用電梯,而租金的獲得卻是透過電梯獲得的,如此便透過間接使用電梯獲得了收益,實現了權利。諸如此類。此時可以將一樓業主交的電梯費理解為購買期權所支付的費用。這便是一樓業主應該交電梯費的理由之一。
2. 交費是業主對專有部分獲得所有權的對價之一
即便一樓業主承諾放棄因為電梯可能獲得的權利,但其仍然應該交電梯費,因為交費是業主對專有部分獲得所有權所應支付的對價之一。為何這樣說?我們都知道建築物的價格及其變動所包含的不只是蓋這個建築物所需的磚瓦錢,還包括土地使用費、容積率、區位環境等多種因素。在同樣的位置蓋一個樓,低層、多層及中高層建築物的價格必然不會相同。因為樓層不同會對居住行為、居住心理、整體環境、建築結構等造成不同的影響。這也正是同一樓盤不同樓層價格也不盡相同的原因,不同的價格是對不同的樓層所付出的對價。購買該層房屋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並不是所應支付的全部價格,所支付電梯費等是購買該層住宅尚未支付的對價。
簡單說,低層和多層建築物或許根本就不需要電梯,更無論電梯費,而至少中高層建築物的價格中也就包含了配備電梯的成本。也就是說,假如不安裝電梯,那麼該樓盤低層的價格可能會比安裝時高很多,因為誰都不願意天天爬樓梯上高層。這也正是你能以現在的價格獲得一樓房屋的原因,不然,你可能根本住不起一樓。雖然你買的是一樓,或許你真不需要上樓,至該樓滅失也從未上樓,但是一樓的樓價中只包含了安裝電梯的成本等部分價格。而對於電梯的損害折舊等所需費用尚未包括在樓價之中,故仍需繼續支付尚未支付的對價。
3.從整體角度對待特定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
建築物共有部分不只電梯一個,還包括外牆、樓頂平臺、走廊、地下空間等許多部位。就特定業主而言,對於有的共有部分所獲得的收益要大於所支付的成本,但對於有的共有部分所支付的成本大於所獲得收益。由於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很多,就特定業主而言,不可能完全量化對每一部分所獲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成本,更多情況下只能將全部或大部的共有部分所能獲得的收益和所需支付的成本分攤,才能實現整體的公平。
舉例而言,樓頂平臺能放置太陽能熱水器、晾曬物件、運動等諸多作用。假設,最高層的業主認為樓頂只屬於最高層業主,於其他層無關,將樓頂平臺所獲得的收益全部歸自己所有,那麼最感到不公平的必然是一樓業主。因為只要樓層大於兩層,一樓業主就永遠不可能享有樓頂平臺的權益。而根據《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案件的解釋》(法釋[2009]7號)第3條第1款第1項規定建築物的屋頂為共有部分,從而保障了一樓業主的權益。這樣,一樓業主雖然繳納了電梯費,卻也獲得屋頂帶來的好處,從整體上實現了公平。而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故,建築物共有部分之間、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間是相互關聯、密不可分的,權利和義務的享有和承擔需進行全方位的衡量,而不應完全的就事論事,將其割裂開來。當然,為了減少糾紛,提高交易效率,我們應該支援儘量按照比例原則來使業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從而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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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天高雲淡183053227
一樓是否交電梯費,完全看買房時的合同約定,如果要求整棟樓都按統一標準交電梯費,那就只能按合同來,否則就是違約。如果覺得買一樓交電梯費不划算,可以買頂層啊,交這麼少電梯費就能乘電梯到頂,心理可能就平衡了。
回覆列表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立法精神,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分為專有部分所有權和共有部分所有權。公共設施、走廊、通道等屬於業主共有部分內容,電梯屬於公共設施,依法應當業主共有。但《物權法》並沒有對共有設施費用的分攤設定一套可行的分配方案,這一任務留待於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來填充。根據《湖南省城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包括公共性服務費、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停車費、公眾代辦性服務費及其他特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