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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凱國01

    散文當然不可以虛構,解釋散文的概念,從兩個方面為你闡釋:

    1、散文是指以文字為創作、審美物件的文學藝術體裁,是文學中的一種體裁形式。

    2、短小優美,生動有趣。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是和詩歌、戲劇、小說並列的文學體裁;它包括政論、史論、傳記、遊記、書信、日記、奏疏、小品、表、序等各體論說、雜文, 是語言藝術文學體裁的典範,具有很高的審美價值,在長期流傳過程中,它澆灌了各個時代的文學園地,也灌溉了歷代文人,至今仍使人們受益。

    從散文的分類來講,不管是說理散文還是敘事散文都要以真實為前提。

    所以一定不可以虛構!

  • 2 # 縱橫西北

    散文當然可以虛構,但亦要有一定的生活體驗基礎。我們行走在這個喧鬧嘈雜的世界,對周圍的環境望、聞、問、切,從而引發思想共鳴,乃至感同身受……

    寫作的物件不侷限於某一個特定的人和事,我們必須對廣泛涉獵採風的描寫物件,進行綜合拔高整理,將許多優秀的形像集合於某一個光明的點,從而向社會傳播傳達一種給人積極向上意義的正能量。

    創作就是在生活本來樸素面目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的虛構(藝術加工)。這是美化寫作物件的需要,亦是文學創作服務社會的需求。

  • 3 # 景客溪

    散文是可以虛構的,它承載的是作者的情感,情感是一個飄渺卻存在的東西,散文就是表現當下作者的情感,它可以透過其它東西來寄託自己的情感,散文追求的是形散而情不散

  • 4 # 高山之上看朝陽

    ★散文重情趣,小說重人物,詩歌重抒情。散文的事,是不可以虛構的,但允許對素材加以減除,儘管個別無關緊要的可以重構,但所要抒發的“情”卻須是真情、真趣;小說的人物,在故事中成長、在故事中顯現、依故事而塑造;詩歌的情,可濃縮為“志”,“言志”乃是詩歌的使命。附上我的作品,更能說明問題!

    (曾發表在2005年11月第10期《子儀學苑》上)

    已是十多年以前的事了。

    那年夏天,我在一所小學負責教育教學工作。不久,一位數學老師生病住了院,須到橋南堡,找一個人來替他上課。

    橋南堡在學校的東南方。巍峨秦嶺山脈的主峰之下,藤蔓遍山的深峪之中,幾戶人家的背面,翹然而出的一間石屋子,標示著橋南堡到了。

    富於詩意的柴門半掩著,一線蜿蜒的石道依稀伸向遠方。問問鄰人,沒錯!便推了門進去。不大的山鄉小院,收拾得乾乾淨淨。院子的一角盡是晾曬的衣物,顯示著主人的辛勤。

    站了半天,無有人。張聲叫時,一個七八歲的小姑娘從屋內閃出。一臉的清純,一臉的古樸。溫恰的問話,如山鳥的腔韻。先是叫我坐,又是叫我洗把手,繼而送上月亮般大小的扇兒,說是驅驅山鄉的夏熱。手動月扇兒,才仔細打量起眼前這個不大的姑娘來。細眉似藤,劃空記痕;高鼻如蔥,滿臉英慧;一頂烏墨般的黑髮,鮮紅的蝴蝶結凌空欲飛。遠遠望去,煞是動人。

    問其母親,說是去了村邊。當我言明須找回其母親時,小姑娘說:“叔叔,我們村子不大,住得可分散。”言辭懇切,如我一路所感;語氣焦慮,恰含我的心願。“說是村邊,指不定又得費去多少時間。”小姑娘似乎很為難,又很堅決地說:“這樣吧,我去找我媽,你看書!”

    說到書,我才洞見屋內的樣子:一高一低的兩把椅子,擺在堂屋中央;高椅子為桌,低椅子為凳——原來小姑娘正在學習。椅子旁邊的桌子上,一摞一摞放滿了書。“你看什麼書?”小姑娘望著我說:“喜歡的書,看著有意思;熱愛的書,讀著有價值﹒﹒﹒”滔滔不絕的“書經”,讓我驚詫這是一個小姑娘的箴言?

    許是我的無言,止斷了小姑娘的話語。她莞爾一笑,說:“你看書,我去找我媽。”

    蹬蹬蹬的腳步聲中,騰起一個背影。背影的頂端,一枚鮮豔的蝴蝶結,舞動似火,飄然若飛。

    十多年的時間一晃如煙,不再留下些許的印痕。那小姑娘暢蕩的書經、善解人意的笑貌與言談,卻刀刻般地琢在我多感的心頭。始終揮之不去的,是一些細節。正是這些細節,叫我明白人與人的區別,素質高下的差異;也是這些細節,催發我掂量教育者的責任,要達成的目標;更是這些細節,啟示我們做什麼事都要注意細節,務必注重過程。

    在我看來,那個扎蝴蝶結的小姑娘,正是我們素質教育中“養成教育”的一個模版。唯有提高人的素質,才能在做同樣的事情時,質量更高,效益更好。

    正緣於此,我忘不了那枚鮮豔的蝴蝶結。

    要說的話

    這篇曾發表《子儀學苑》上的文章,是紀實性的。儘管過程,整個地做了詩意化的處理。但,模子還是切實的。只是詩意更濃了!

    “小姑娘”,確有其人。“小姑娘的事”,又確有其事。時間,照實。地點,我把它挪到了“山鄉”。事實,做了點“點化”。整個事情的神韻,則不是我能“詩意”的了!

    感謝生活,感謝社會,感謝細以教子的人們。沒有他們的精心精意,也便沒有了這篇文章。

    正是從這樣一個角度,我們得說:生活賦予了我們太多的東西,我們得感謝生活。

    值得慶幸的是,文中的“小姑娘”現今已長大成人。前不久得到訊息說,“小姑娘”已經是位教師了。

    我想,她會教得很好的。

    那是一定的了!

  • 5 # 徐哥你來啦

    如果連感情都是假的,真的是一種悲劇。有的人文章寫的很華麗,但現實生活里人品極差,也就是言行不一。這很具有“殺傷力”,讓讀者覺得都是虛情假意騙人的。這也是導致文學低迷的原因之一。

    寫文章先要做好自己,“已不欲勿施於人”,事件可以虛構,但傳遞出來的感悟應該是真實的,而不是偽善。

  • 6 # 雲蒸夢澤68804920

    散文的體裁很多,有虛構的散文,也有紀實的散文,散文可以恣意縱橫的寫,寫景,寫人,寫物,寫情,但寫散文要遵循一個宗旨,那就是形散而神不散。

    很多年前,我看過周曉楓的散文《抱菊而眠》,印象很深,周曉楓的散文是寫人的,多數是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在這個現實社會里的酸甜苦辣,看了非常的感人。周曉楓的散文都很長,都是萬字以上的篇章,讀她的散文,猶如看一篇中篇小說。

    周曉楓的散文紀實多於虛構,寫實多於抒情,看她的散文,你會自然而然地觀照到當代這個社會,這是其它散文所無法到達的。

    再看梁衡的散文,又是一種味道。散文《晉祠》,百看不厭,它是寫景的,是完全紀實,但在文字裡,藏匿著空靈,透出來文字以外的東西。

  • 7 # 步蘭香407

    謝邀,散文是形散而神聚,也就是說圍繞中心(主題)選擇材料,展開豐富的聯想,想象,海闊天空,無所不能。但是選擇的材料必須真實,典型。無論敘事散文,抒情散文,人物事件必具真實性。可以運用託物言志,託物抒情的表現手法,由此物寫彼物,寄託作者的情思。例如楊朔的《荔枝蜜》由看到荔枝的茂盛花香,寫到蜜烽,極寫蜜蜂的辛勤勞動一一釆花粉花蜜一一釀蜜一一蜜峰的奉獻精神,濃墨重彩加以描寫,讚揚。然後筆鋒一轉寫到水田農民分秧,插秧,辛勤勞作的情景。由蜜蜂到農民,展開聯想,託物言志,借物抒情。作者濃厚的思想感情油然而生,噴發出來一一對勞動人民的愛洋溢於字裡行問中。

    所以散文是作者用心去寫的,是作者真情實感的展現。這種惰感能虛構嗎?

  • 8 # 馬火蟻

    散文除紀實散文外,當然都可以虛構。

    散文之美,不在於它是實寫還是虛寫,是紀實還是虛構。

    散文的美,第一在於語言。比如高爾基的《海燕》,范仲淹的《岳陽樓記》。

    散文之美,第二在於作者巧妙的構思。比如《媽媽愛吃魚頭》,《視窗》,劉禹錫的《陋室銘》,周敦頤的《愛蓮說》等

    散文之美,更在於作者的立意。比如魯迅的散文,楊朔的散文,老舍的散文。魯迅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阿長與<山海經>》、《藤野先生》等;陽朔的《荔枝蜜》、《茶花賦》、《香山紅葉》等;老舍的《濟南的冬天》、《北京的春節》、《我的母親》、《宗月大師》等都是立意高遠,膾炙人口。

  • 9 # 雨後新晴原創

    小說能虛構,而散文應該是寫實。散文可以選材加工,歌天泣地,而內容不能虛構。雲裡霧裡蹦出來,不著邊際的東西,那是錯亂的魔幻陀螺。

    抒情是抒發真實情感,寫意是寫真實的情境,紀事是述說生活的過往,議論是當下的情景,而非空穴來風,思維可以發散,卻不能是天馬行空。

    散文,應該是散行的詩歌,比之詩歌,更益於表情達意,內涵更為豐滿。關注社會,聚焦攝影,感悟人生,我手寫我心,形不散,神不散,貼近情感,接近生活,加之詩情畫意,美的律動,正義的呼喚,自度度人,是散文的情態。

  • 10 # 雪心224659730

    散文是文學的一種體裁,可以對事實選擇取捨,但不能虛構,小說才可以虛構。

    散文是一個大的文學體裁類別,其中包括抒情散文,敘事散文,雜文,評論等等。散文的精髓在於形散而神不散。思維可以發散,跳躍,但不能完全脫離主題,要有一定的合理邏輯,所有的發散和跳躍是為了更好的表達主題。若舉例說明問題,表達見解和抒發感情,所舉例子必須是真實的,不能為了表達見解抒發感情而杜撰事實,不然,由此而產生的見解和感情都是不可信的,也就失去文學意義。

    經常閱讀一些名家經典散文,如魯迅,朱自清等等,他們的散文都是真情實感,文筆或犀利或簡潔而純美。可以提高欣賞水平和寫作能力。

  • 11 # 小鵬和小波

    這些年,關於散文的真實與虛構問題,起起伏伏從來沒有間斷過。去年的4月份,中國作家網推出“散文作家十人談”,讓這個話題一度成為熱點。

    原本在我的認識中,散文的真實與虛構不應成為問題。本來麼,散文就是情感的傾訴,就是人與人之間情感的交流,情之依附,必然來自生活的真實存在,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即使讀到一些新散文作家的作品,也是當作一種寫作的方法,並未深究。可是幾年前的一次經歷,卻顛覆了我的這個認識,知道了原來對散文寫作來說,真實與虛構,還真是一個大問題。

    那是在一家文學網站,有一個老作者發了一篇遊記散文《大佛寺偶遇》,當時我跟帖質疑作品的人物存在虛假問題。此人很痛快,不僅承認了人物虛假,甚至還承認了根本就沒有這次旅行,時間、地點、人物以及對話內容全部為虛擬的。於是我們雙方就散文的真實性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當然誰也說服不了誰,爭論也就適可而止了。後來我把這次爭論的觀點,整理成我的一篇文章《散文——用主觀的眼睛真實自然地表達心聲》。 

    我一直認為,散文作為一種文體,自有它的審美支撐。這個道理我想任何人都明白。人與人的區別在於外貌氣質的不同,文體也是如此,任何一種文學體裁之所以區別於其他文體,也有它獨特的特徵。所謂特徵,按照《辭海》的解釋,就是“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特別顯著的徵象、標誌”,是不同於他物的質的規定性。對於散文來說,只有把握這種質的規定性,我們才能真正弄清楚什麼是散文,怎樣才算是好的散文。這也是我為什麼要捍衛自己觀點的原因。

    散文的“質的規定性”由內在的和外在的兩方面因素構成:內在的是,散文屬於一種基於客觀現實的感悟性文體;外在的是,散文敘述語言的文學性和自由度。這就是散文的審美支撐,也就是審美特徵,我們對散文的寫作和欣賞也就是由此展開的。

    無獨有偶,後來讓我大跌眼鏡的是莫言。在被稱為莫言的精神“自敘傳”《莫言王堯對話錄》(蘇州大學出版社,2003年)中,莫言說:“關於散文的真實與虛假的問題,我開始也認為散文必須寫作家的親身經歷,寫確實在生活中讓他感悟很深的一件事。後來我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包括很多大家的著名散文。”根據這個發現,莫言認為:“散文可以大膽地虛構,而且我相信90%的作家已經這樣做了,只是不願承認而已”,“所以我就說索性把散文的真實性定義徹底否定掉。”後來莫言走得更遠,他在《人一上網就變得厚顏無恥》(《莫言散文新編》,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年)一文中說:“一個人在寫小說時裝模作樣、裝神弄鬼,寫散文、隨筆時何嘗不是裝模作樣、裝神弄鬼呢?小說是虛構的作品,開宗明義就告訴讀者:這是編的。散文、隨筆是虛偽的作品,開宗明義告訴讀者:這是我的親身經歷!這是真實的歷史!這是真實的感情!其實也是編的。”

    在這方面,莫言的言行是一致的,他不僅這麼說,而且還這麼做,寫了很多虛構出來的散文和隨筆,讓人一看就指為造假。他當然不怕別人說造假,他自己就說:“咱家也坦率地承認,咱家那些散文隨筆基本上也是編的。咱家從來沒去過什麼俄羅斯,但咱家硬寫了兩篇長達萬言的俄羅斯散記,咱家寫俄羅斯草原,寫俄羅斯邊城,寫俄羅斯少女,寫俄羅斯奶牛,寫俄羅斯電影院裡放映中國的《地道戰》,寫俄羅斯小販在自由市場上倒賣微型原子彈。”也許莫言太興奮了,他甚至還用教唆的口氣說:“咱家的經驗是,越是沒影的事,越是容易寫得繪聲繪色。”實際上這也是他刻意造假、肆無忌憚的一種心態。

    這樣做畢竟不太光彩。莫言的大哥管謨賢在《大哥說莫言》(山東人民出版社,2014年)一書中,建議讀者把莫言的散文當小說來讀;可是小說自有小說的標準啊,於是又說“散文可以虛構,這是中國散文的傳統”,並以范仲淹沒到過岳陽,照樣寫出千古名篇《岳陽樓記》來力挺莫言。可是對文史知識並不熟悉的管大哥卻幫了倒忙,因為有人已經做出考證,范仲淹是1046年應好友滕子京之邀為重修的岳陽樓寫記,而在此前十年,他曾兩次到過洞庭湖,並有詩作留下,再加上滕子京的岳陽樓圖紙,范仲淹還是有寫作準備的。

    以莫言的名家身份來造假,當然會有示範效應。莫言之後,儘管散文依舊“繁榮”,但造假現象卻呈增長之勢,以致朱小平在“散文作家十人談”中感嘆:“某些寫現代人物、風光名勝之散文,居然大肆虛構事實,寫來憑想當然,刻意美化,無中生有,一些情節純屬編造。寫歷史題材之散文,也不顧當時人物履歷、典章制度、風土人情,肆意寫來,全憑臆想。如此以虛偽的造假欺騙讀者,不僅誤人子弟,而且影響惡劣,其庸俗之質,足可敗壞文風。”其實散文造假一旦成風,人們就真的辨別不清文體的界限了。有的作者就在自己出的散文集中列出“非虛構散文”和“虛構散文”的類別,給人徒留笑柄。對這些混亂現象,許多學者表示無奈,其中陳亞麗就說:“莫言寫的有些‘散文’,雖然號稱‘散文’,但實際又聲稱是虛構的,那就是小說。這類‘嘗試之作’,我們無法限制,但是起碼不提倡。而且在創作實踐中也沒有意義。”

    既然文學是想象之學,有想象就會有虛構,小說、詩歌、戲劇可以虛構,憑什麼不允許散文虛構呢?這是不是對散文太不公平了?為此,許多作家、批評家、學者都給出了不同的藥方,比如有人認為散文可以適當虛構,但是什麼叫“適當”?在哪個敘事層面上虛構叫適當?這實在是說不清。還有人乾脆說“大實小虛”,這同樣也是很難界定的問題,總不能按數字比例拉出清單吧。看來這永遠是個難解的問題。

    沒關係,說不清的時候就需要比較,這裡前人已有成例,而且陳亞麗先生也舉了這個例子:明清小說評點家金聖嘆在《讀第五才子書法》中指出:“《史記》是以文運事,《水滸》是因文生事。以文運事是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卻要計算出一篇文字來,雖是高才,也畢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則不然,只是順著筆性寫,削高補低都由我。”這裡說的“以文運事”和“因文生事”,就非常清晰地劃開了散文表現真實和小說需要虛構的界線。

    金聖嘆這段話還說出了“以文運事”的辛苦。嚴肅的散文家對此都應有共同的感受。散文是在自己的經歷、見聞裡淘金採礦,挖掘提煉,訴諸筆端,確屬不易。但是應該看到,世界上並沒有什麼人能夠對散文如何寫作做出硬性規定。作為極端個人化的精神活動,可以說修行全在一心。我在前文介紹的那位虛構遊記的老作者,他說:“如果我花幾千塊錢到那個地方跑一趟,回來還是拿出這篇散文,你還能說我是虛構造假嗎?”嗟乎!這把尺子到底放在哪合適,我想專家學者們恐怕誰也給不出具體的位置和標準。

    但是在爭論中,雖然我也拿不出什麼標準,卻能給出一個說法,就是:古代散文具有紀實性的傳統,這些作品在具有文學價值的同時,還給後人提供了史學方面的證據。我的意思是說,散文是一種獨立的文體,它具有明顯的文學性,但是它又有自己的特殊性,這就是它具有的資料性質。

    為了歷史,為了後代,於人於文,散文寫作確乎全在一心。

  • 12 # 且聽楓吟

    不可以虛構,小說才可以虛構!

    但是可以馳騁你的想象,讓它任意翱翔,借景抒情,借物抒情,在看似簡單平淡的文字中,揭示出深刻的道理抑或情懷!

  • 13 # 湖南山人

    散文如散步,形散神不散。寫景也好寫人也罷,散文不能虛構,虛構就成了小說,就如同報告文學一樣,允許誇張,但人物必須是真實的。其實,散文字來就是應景之作。你可以盡情抒發自己的情感,盡情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充分展示自己的文學功底。

  • 14 # 縱覽千古

    散文能否虛構?這已經是個老問題了。圍繞這個問題,散文界展開的集中討論,僅近年來就有好幾次,但討論的結果卻始終見仁見智,莫衷一是。譬如:有的論者在分析解讀大量中外散文作品的基礎上指出:真實地表現自我、以及自我所能感知到的客觀世界,是散文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特徵,是散文區別於小說的最後疆界,因此,散文不允許任何虛構,否則,它就失去了自身的特質,同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但是,也有論者偏偏從經典散文中找出了虛構的現象和成分,進而認為:散文既然是文學的一種,那麼,它就應當和其他文學樣式一樣,享有虛構的權利,可以透過虛構來豐富自身的藝術表現力。那種散文不能虛構的說法是陳腐落後的,只能束縛散文的繁榮與發展。還有的論者一併看到了散文“真實”論與“虛構”論所同樣包含的合理因素,因此,便借鑑前輩作家的相關論述,表示了一種相對客觀的態度和接近折衷的觀點,即主張:散文不排斥虛構,但卻不能仰仗虛構;散文允許虛構,但卻必須基本真實。

      那麼,我們到底應當怎樣理解和處理散文創作中的真實與虛構呢?竊以為,在這個問題上,絕對的真實說和無限制的虛構說,雖然各有各的立論依據,也各有各的合理之處,但畢竟同樣包含了顯而易見的軟肋和偏頗。可以設想,散文如果必須絕對真實,那便等於從根本上取消了散文創作。因為就心理學的意義講,任何一位作家試圖再現大腦裡儲存的生活表象,都無法避免很可能是不自覺的主體加工和改造。正因為如此,魯迅才在《朝花夕拾·小引》裡寫道:這十篇作品“就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與實際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是這樣。”更何況散文寫作是一種精神創造,作家在將生活事實由眼中轉入胸中再付諸筆下的過程中,是離不開必要的生髮、剪裁和取捨的。同樣,散文如果允許無限制的虛構,那也無異於讓散文放棄自己獨立的文學身份。因為散文作為一種散行書寫,鮮有“體式”的文學樣式,它與小說的最終區別,就在於前者重在“真實”,而後者意在虛構。如果散文一旦可以像小說那樣隨心所欲地編織故事,來去自由地塑造人物,那麼,它便不僅解除了自身底線性的敘事規約,而且完全破壞了讀者的心理期待和接受前提。在這種情況下,散文還有什麼理由在文學的家族裡自立門戶呢?顯而易見,相比之下,那種散文允許虛構,但要基本真實的觀點,更值得我們重視,因為它既給作家留出了創造的空間,又堅持了散文的本質個性,使散文變得左右逢源。當然,這種觀點仍有不足之處,這就是,它沒有沿著既定的思路,進一步指出實現散文的允許虛構和基本真實,又需要遵循怎樣的規律?又有哪些具體特點?而這恰恰是我們應該做深入辨析的。

      如眾所知,散文是一種主體性很強的文學樣式,它所表現的主要是“我”所感受和認識的大千世界,這便決定了散文的基本真實,主要是一種主體的真實,內在的真實,也就是說,它的或敘事、或描寫、或議論都必須承載和傳遞作家真實的情感、理念乃至體驗,在這方面,散文來不得半點兒虛假,否則,它就難免矯情和作態之嫌。而散文的允許虛構,在我看來,可以理解成:作家為了豐富作品的審美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而對客觀事物和事件所進行的必要的增減、調整和合理的渲染、想象。而所有這些增減、調整和渲染、想象,都必須有益於突出和高揚作家主體的真實,而不是傷害乃至解構這種真實。

      筆者這樣解釋散文的真實與虛構,當然不是單純的概念演繹或憑空的主觀臆想,而是對大量的散文作品,其中特別是一些散文名篇展開分析和歸納後得出的結果。這裡,我們不妨來看例項。冰心的《小桔燈》是現代文學史上的散文名篇。而這篇作品就包含了人所共知的虛構成分。對此,作家曾加以說明:文中小孩一家,她父親的姓氏,以及”我“同一家人的接觸,是真實的;而“‘我的朋友’是個虛構人物,因為我只取了這個故事的中間一小段,所以我只‘在一個春節前一天的下午’去看了這位朋友,而在‘當夜,我就離開那山村’。我可以‘不問不聞’這故事的前因後果,而只用簡樸的,便於兒童接受的文字,來描述在一個和當時重慶政治環境、氣候,同樣黑暗陰沉的下午到黑夜的一件偶爾遇到的事,而一切黑暗陰沉只為了烘托那一盞小小的“朦朧的桔紅色的光”。由此可見,《小桔燈》的虛構只侷限於背景人物的新增,其結果則是使作品的行文十分“簡樸”,而情感更加濃烈,意境越發深邃。何為的《第二次考試》,也常常被拿來作為散文虛構成功的範例。而這篇作品的虛構成分,主要是讓在現實生活中犧牲了的主人公活了下來,並參加了第二次失敗的考試,然後經由主考者的走訪,補敘出這失敗背後隱藏的主人公的高風亮節。這樣的虛構雖然大膽地改變了人物的命運,但實際上依然不曾超出調整客觀事件過程的範圍;它最終的效果仍舊是有效地強化了作家的主體情致,即對主人公無私奉獻的崇仰之情,只是這崇仰之中又平添了“好人需要活下來”的良好願望。應當看到,諸如此類主觀上情真意切,而客觀上“七實三虛”的散文佳作,我們在茅盾、巴金、賈平凹、史鐵生等作家的筆下,都不難找到。它們留給讀者的,不僅是綿綿不盡的藝術美感;同時還有文字之外的創作經驗:散文怎樣才能實現真實基礎之上的合理虛構。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種丟棄了起碼的事實依託的虛構之風,正在散文領域越演越烈。一些作家為了提高筆下作品在市場上的有效性和吸引力,不惜編織一些或離奇刺激、或煽情攻心的故事,以寫實的風格和姿態推向文壇。這樣一些作品雖然不乏新穎的情節場景和高妙的敘事技巧,並因此而獲得了較高的眼球佔有率,但終究也付出了雕琢和造作的代價。特別是它編造事實的真相一旦暴露,便不但敗壞了讀者的胃口,而且從根本上損害了散文的文體。這是值得我們充分加以警惕的。

  • 15 # 詭語娜娜作家

    我覺得散文不能虛構,原因有三。

    第一:散文是一種獨立的文體,具有明顯的文學性,從文體特性來說,散文是不能虛構的。

    第二:散文最主要的特點就是寫實,這也是散文和小說的區別。

    第三:小說可以散文化,但是散文不可以小說化。真要這樣散文性質就變了,也讓讀者覺得文體混亂。

  • 16 # 雨夢木涵

    我認為散文是不可以虛構的!散文是與詩歌、小說、戲劇並稱的一種文學體裁,指不講究韻律的散文文章,包括雜文、隨筆、遊記等。是一種作者抒發真實情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其特點第一,行散而神凝。“形散”既指題材的廣泛、寫法多樣,又指結構自由、不拘一格;“神凝”既指中心集中,又指有貫穿全文的線索。散文寫人或寫事都只是表面現象,從根本上說抒發的情感體驗,“情感體驗”就是“不散的神”,而人與事則是“散”的可有可無、可多可少的“形”。“形散”主要是說散文取材十分廣泛自由,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表現手法不拘一格,可以敘事也可以寫人,可以託物抒情也可以發表議論,而且作者可以根據內容需要自由調整、隨意變化。“神凝”主要是從散文的立意方面說的,即散文所需要表達的主題必須明確而集中,無論文章內容多麼廣泛,表現手法多麼靈活,都是為了更好的表現主題。第二意境深邃。注重表現的是作者的生活感受,其抒發性強,情感真摯。第三點就是語言優美。就是指散文的語言清新明麗、生動活潑,。所謂凝練是指散文的語言簡潔質樸、自然流暢,寥寥數語就可以描述出深遠的意境。散文就是力求寫景如在眼前,寫情沁人心脾,所以散文大多數是寫的真情實感,是不能夠虛構的!

  • 17 # 楚悄秋肅

    散文在現代文學體裁中是與詩歌、小說、戲劇並行的一種文學體裁。它與詩歌小說戲劇等體裁不同的是:記敘描寫的是真人真事,抒發的是作者真情實感。這不但是體裁規定的,也是約定俗成固定寫法。

    散文又可以分為寫景散文、人物散文、記事散文以及抒情散文、議論性散文等,篇幅不長為其特徵。

    近二十年以來,散文這種古老的文學體裁又有了巨大的發展,出現了一種字數可達數萬,汪洋恣肆;寫作題材還拓展到歷史、政治等,如餘秋雨的《文化苦旅》等,這種散文一般通稱大散文。

    但是,即使是大散文,真人真事真情這個原則是沒有改變的。對於文中要出現的真人姓名和真地址等,若不方便公開,可以允許用一種比較模糊的寫法,但人事真實存在的原則還是不能改變的。

  • 18 # 笑檀郎

    你以為散文的內容和情感都是真的嗎?

    我們看一段著名散文:

    殺死的不僅是青年們的生命,我自己的思想也彷彿遭著了致命的打擊,比是國務院前的斷肢殘肢,再也不能回覆生動與連貫。但這深刻的難受在我是無名的,是不能完全解釋的。這回事變的奇慘性引起憤慨與悲切是一件事,但同時我們也知道在這根本起變態作用的社會里,什麼怪誕的情形都是可能的。屠殺無辜,還不是年來最平常的現象。自從內戰糾結以來,在受戰禍的區域內,那一處村落不曾分到過遭姦汙的女性,屠殘的骨肉,供犧牲的生命財產?這無非是給冤氛團結的地面上多添一團更集中更鮮豔的怨毒。再說那一個民族的解放史能不濃濃的染著 Martyrs的腔血?俄國革命的開幕就是二十年前冬宮的血景。只要我們有識力認定,有膽量實行,我們理想中的革命,這回羔羊的血就不會是自塗的。

    以上出自徐志摩的散文《自剖》。

    你能想象徐志摩也說過革命者的話嗎?金庸非常鄙視的這位大表哥,天天悲秋傷春移情別戀,說著流血犧牲殉道者的話,自己忙著給陸小曼掙生活費。

    文學家的情感,就像一匹脫韁的Mustang,他自己都拉不住自己。

  • 19 # 元芳有看法

    何止是散文,任何文學樣式都是可以虛構的,不是有那麼句話嘛“藝術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這個所謂的高於生活,其實就是虛構成份,號稱最真實的紀實類文學,不照樣真真假假,一掐一把水分嘛,像散文就更不用說了,現在那些無病呻吟的散文,有多少是故作嬌情的虛構啊?

    近些年,文學場流行一種“在現場”的創作方式,用在現場的方式寫文章,尤其是小說也提倡這種真實感,但實際上我們看看,所謂的在現場,很多除了作者是真實的外,情節都是虛構的。

    現一直很流行的那種小品文、雞湯文,不管是描寫愛情還是親情,實際上絕大多數都是虛構的,用自己的想當然,或者是道聽途說的事情,再結合一下自己的語境,加工一下就成了所謂的敘事性散文,反正這個東西又不是寫案卷,又不是呈堂證據,沒人會去追究你寫的是否真實,只要有人願意看喜歡看就行了,真假與否無所謂。

    散文的寫作本身就是感性的,是抒發性的,是分散性的,有時不一定非要是真人真事,其實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文章,都是作者虛構的。文學為什麼稱之為藝術,原因就在於此,它可以由作者無限的分散思維,展開無限的想象,可以天馬行空,不同的人對某一個事物或現象做出不同的解讀,這也是文學藝術的魅力所在。

  • 20 # 皖人春秋

    我的回答是:散文可以適當進行虛構,但必須保持藝術的真實和情感的真實。

    一、關於藝術的真實問題。作家在散文創作中,首先要尊重事實,不能脫離生活,更不能漫無邊無際地亂扯一通;否則就不是散文,而是小說了。所謂藝術真實,是說我們寫散文時,既要展現生活原貌,又不能機械地照搬照抄,而是要做藝術上的參照、加工和提練。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縱橫捭闔、遊刃有餘,也才能寫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好散文。

    二、關於情感真實問題。是說,作者在構思、創作和修改等所有環節,都要有感而發,用心寫作,抒發自己的真情實感;千萬不要虛情假意、人云亦云。接地氣、有溫度、有真性情的散文,才能打動人、直抵人的靈魂,也才有可能成為好散文。

    以上是我的淺見,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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