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吭哭

    天天聽到死亡的訊息,天天聽到感染的訊息,意志再強大的人都經不起鈍刀子割肉,每個人都必須思考生存與死亡的問題,想多了就害怕了,想多了就理性了,想多了就怕死了!

  • 2 # 大中攝影

    因為美國有美國的法律,美國的警察執法時敢於開槍,只要你敢拿出槍來,警察會當場擊斃你。所以美華人只有嘴上喊喊,只敢抗議集會遊行,真的動起槍來他們是不敢的。

  • 3 # 諸葛錘錘

    拿槍幹不屬於遊行示威的性質了,屬於起義。西方人民才是最可悲的,在他們的觀念中沒有人民起義這回事,永遠在貴族制定的社會規則用玩。可悲!可嘆!

  • 4 # 帝師小v

    遊行示威是因為有不滿,想要尋求新的政策,遊行方式只是一種表達方式。如果遊行拿槍的話那就不叫遊行那叫逼宮了,要鬧獨立了。

  • 5 # 漢闕故人

    不得不承認美華人素質還是高的,法制觀念還是很強的,成年人無劣跡就可以申請佩槍。請注意要沒有劣跡的人才,也就是道德品質較高,沒有違法紀錄的人才能佩槍。遊行示威也是美國憲法允許的,不過也有規定的地方,遊行的規模,都要到警局備案。遊行時,也要守規矩,不能想怎樣就怎麼樣。西方國家雖然講究:民主,自由,但對暴力,從不含胡,堅決鎮壓,象法國的黃馬甲運動,照樣抓了不少人,關進牢裡,哪裡都不會有絕對的:民主,自由。

  • 6 # 逍遙7620

    美國天天看似要求民主自由,但要看執法力度,沒有一點民主自由的影子,一出手就是橫,狠,罰起款來,讓你下次不敢再犯。

  • 7 # 瘋狗的輕武

    你先想,遊行示威總得有個訴求吧?現在美華人遊街的訴求往往會是:

    要工作不要家裡蹲;

    懷疑政府的疫情報告是假的,絕對不會那麼嚴重;

    要求福奇下臺,抗議民主黨汙衊特朗普;

    反對比爾蓋茨研發疫苗,表示他會在疫苗中植入晶片監控美華人...

    好吧,先不管訴求專案有多弱智,但好歹是個訴求吧。既然是訴求,那他們肯定會去州政府施壓。這時候舉個牌子喊喊口號就行了,你別覺得美國看起來吊兒郎當的,但執法這塊嚴著呢。

    打個比方說你在群裡吼一嗓子我要弄死炸了學校,在中國你沒啥事兒,就當你開玩笑。但在美國...拷走先。

    他們那邊只要有相應的法律,那麼執法就非常嚴。

    而且在美國遊行也是需要組織者去警察局報備的,並且要說明人數、地點、行經路線等等,並不是你想遊行就能遊行...而且當地政府也會派遣警力維持治安。這時候你要是拿槍開幹?全副武裝的條子怕不是笑開花了

  • 8 # 獨目魚

    首先,政府是會禁止非和平的集會的。其次暴力示威美國憲法都不支援,何況持槍?

    美國憲法如下:和平集會和請願自由權。聯邦憲法修正案對和平集會和請願自由的規定,在各州憲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州政府不得禁止人民向聯邦政府請願。但州政府可規定集會的時間與地點,如街頭集會妨礙交通,可要求集會改在室內或郊外舉行。1941年,聯邦最高法院於考克斯訴新罕布什爾州案中宣稱:“管理街道上的集會,是地方政府的職責範圍,如完全在於維持或增進公共方便,則不可被視為侵犯自由權。”修正案對集會規定為和平集會,其含義一是須向政府當局申請許可,如已申請但未獲核准,也不能貿然自行集會。二是集會的形式須和平,聯邦最高法院判例認為抗議集會須和平才合法,可以禁止任何“有暴動性背景”的抗議集會。長期以來,憲法修正案規定的和平集會是作為請願的一種方式,請願自由是一種獨立的權利,而集會則是達到請願目的的一種方法。直到1937年,聯邦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才解釋集會自由成為一種獨立權利,“集會自由脫離請願自由而成為一種獨立權利,它與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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