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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2月15日上午訊息,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週四投票決定,廢止奧巴馬時代的“網路中立性”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服務提供商應當以公平方式對待所有網際網路流量。 科技行業迅速對此做出了反應,而這些反應也在預料之中。對於特朗普政府到目前為止最重要的監管決定,科技行業並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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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寧子說給你聽

    網路中立原則說的是網路執行平臺保持中立,它只負責提供服務和平臺,並不對發表在其上的內容有立場和觀點。

    如果廢除這一原則的話,可能導致網路平臺根據其所持觀點對和其相反的內容進行刪改,危害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

  • 2 # 妙招小錦囊

    網路中立(Network Neutrality), 是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所有網際網路使用者都可以按自己的選擇訪問網路內容、執行應用程式、接入裝置、選擇服務提供商。這一原則要求平等對待所有網際網路內容和訪問,防止

    運營商

    從商業利益出發控制傳輸資料的優先順序,保證網路資料傳輸的"中立性"。

    有關網路中立的立法目前在美國國會已經成為議員們爭論的熱點問題,各網路服務提供者和權利人都力爭在新法中更多地體現自己的利益。

    PingWest品玩12月15日報道,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週四投票廢除了2015年確立的網路中立原則,此舉最大的受益者包括康卡斯特(Comcas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和Verizon等向大多數消費者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的有線電視和無線通訊運營商,或將令這些有線電視和無線通訊運營商擁有更大能力。

  • 3 # 只說科技

    什麼是網路中立原則?

    “網路中立規則”是奧巴馬政府實施的標誌性監管行動,要求寬頻提供商平等對待所有網路流量,不得阻止特定內容或令其流量放慢,或對偏好的網站和服務提供更快的通道。

    這句話讀起來比較費勁是不是?沒關係,你可以這樣理解:

    寬頻服務是水電氣一樣的基礎設定,自來水你拿去做飯、洗衣,價格都應該是一樣的;電你拿去看電視、開電腦、燒熱水,價格都應該是一樣的;氣你拿去燒水洗澡、做飯炒菜,價格都一樣是一樣的。那麼,寬頻網路你拿去看新聞也好、看影片也好、打王者榮耀也好,運營商都應該無差別對待。

    另外,運營商A不能因為運營商B是它的競爭對手,就故意讓使用者開啟B的官網很慢,你用了運營商A的網,無論開啟A的官網和B的官網,應該都是一樣的。

    總之,使用者把寬頻服務用於任何正常用途,運營商都不能歧視,不能因為運營商自己的喜好和利益對流量進行限速、遮蔽以及額外計費。

    網路中立原則最大程度的保證了網路公正,約束了運營商的行為,保證了需要用到網路的公司和個人的權利。

    如果沒有網路中立原則,事情會是這樣的:

    某網站A因為沒有和運營商達成合作關係,被運營商遮蔽了,使用者死活打不開網站A。

    某網站B和運營商達成了合作關係,使用者想開啟B,需要向運營商支付額外的費用,或許這個費用叫“B網站瀏覽費”。

    某網站C想要使用者能開啟自己的網站,不得不向運營商交保護費。

    總之,沒有了網路中立原則,需要用到網路的公司和個人都有可能大出血,只有運營商笑到了最後。

    對了,我還想說一下,現在各種虛擬卡,大X卡,小X卡是不是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違反了網路中立原則,畢竟,用了這些卡,就會對某個公司的產品特別友好。

  • 4 # CFAN影片

    “網路中立規則”被廢止,此舉遭到不同層面的人抗議,科技公司在Twitter、Facebook等社交媒體紛紛官宣對此事的失望與不滿,也有抗議者前往FCC場外抗議。多個州的檢察長威脅稱將針對聯邦政府廢除“網路中立”進行起訴。相關條款遭到廢除後,網路服務提供商將有權為自家的網路業務進行加速,變相擠佔了其他競爭者的市場空間

  • 5 # 南七道

    FCC廢除“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這件事情終於成為實錘。但在這件事發生之前,如推特、AirBnb、Reddit等巨頭和其它200家公司企業都曾聯名致信給FCC,望其重新考慮此事,也可見這件事對整個網際網路世界影響多大。

    “網路中立性”到底是什麼?字面上來看,就是平等對待網際網路的所有資訊。 “網路中立性”是在奧巴馬時代提出的,在網路中立的環境下,不會有第三方來告訴你,應該透過哪種程式和渠道來接受或者區別資訊。舉個例子,網路就像是千千萬萬條川流不息的馬路,馬路上在流動的,就是我們的資訊。而路由器,就像交叉路口的排解員,它會引導資訊去到它該去的目的地。而路由器本身,不會辨別資訊,不會在意它是黃色的還是紅色的。所以,在網路中立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獲取一切我們想要的資訊。

    自由的空氣那麼美妙,為什麼會有人希望消除網路中立呢?因為,有公路,就難免有堵車。所以一些網路服務商,便希望來分“路口排解員”的一杯羹了。他們不僅希望控制網路,還希望控制資訊。於是資訊的“鄙視鏈”也隨之建立起來了。高階的通道,往往是網路服務者的內容,更快,更高速,而這個時候,一般的資料就走著一般的速度了。

    那怎麼區別一般的資料和高階資料呢——當然是用我們千年不變的等價交易品,錢,來決定了。換言之,付費給了訂閱服務的,也就能夠享受更高速的網路了。從此,不同的內容,會在不同的網路上出現。但對於消費者來說,這無疑失去了一定的自由,因為你所看到的東西,都是有資本操控的,被過濾的,是帶有利益性質的、是別人希望你所看到的。

    如果非要提個具體例子來說這個事情的危害的話,現在大家都在熱捧的各種“剁手節”就是個很實在的例子。在網路中立廢除前夕,聯名致信最高潮的時候,其實發生在美國最大網購日前後。你想想,大家都想自家東西被客戶看到,但一旦網速不公平,使用者沒法好好剁手,商家自己也得吃虧。

    再舉一個最常被提起的反例,在2008年的時候,美國最大的有線電視公司Comcast就被投訴,其封鎖某些採用“檔案共享”(P2P)軟體的使用者訪問網際網路。隨後FCC對其進行了處罰,這也是維護網路中立的第一次實踐。

    廢除網路中立,到底是“網際網路已死”,還是“杞人憂天”?交給時間吧

  • 6 # 三易生活

    今日,大洋彼岸的美國人民又沸騰了起來。原來是美國共和黨主導的聯邦通訊委員會在日前舉行投票,廢除了奧巴馬在任期間出臺的“網路中立規則”。這一舉動得到了美國網路服務供應商、共和黨議員以及白宮方面的支援,但是卻在多個州引發消費者團體、網際網路科技公司和民主黨議員的強烈抗議,更有不少地方檢察長威脅稱將針對聯邦政府廢除“網路中立規則”的行為進行起訴。

    不過,海的那一頭人們抗議示威舉辦得有聲有色,而這一邊我們卻有點一頭霧水,“網路中立”到底是什麼?這一規則對網民的日常生活又有何影響?對運營商和網際網路企業又會造成什麼改變呢?下面我們就來解讀你的疑問。

    網路中立性是一個原則,即要求所有網際網路流量均應被平等對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所有網際網路使用者都可以按自己的選擇訪問網路內容、執行應用程式、接入裝置、選擇服務提供商。這一原則能防止運營商從商業利益出發控制傳輸資料的優先順序,保證網路資料傳輸的“中立性”。網路中立性原則在法律上的實現有許多種型別,從將對網際網路服務的封鎖與限速視為不合法的反競爭行為,至強制禁止公司偏好特定網路的網路應用等。

    我們換一個更能讓人理解的說法,如果我們把網際網路流量視作“村村通”的馬路,則在網路中立性原則下,村子裡的所有馬路都是統一標準建造,不管你家住的是大豪宅莊園,還是千尺適用房,門口的馬路都是一樣寬一樣平整。但是在取消網路中立性的情況下,則有可能規劃道路的人因為大豪宅經常有汽車出入,所以給這邊修建更為寬闊平整的馬路,而甚少有人出入的小破屋則有可能只鋪一條羊腸小路。

    其實從功利性的角度來講,廢除網路中立原則更為實用,因為更多的資源會被匯聚到更能開發出他們價值的地方去。我們可以把矽谷傳奇企業Facebook當做大豪宅,而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網站當小破屋,在此前網路中立的原則下,兩者同一單位功能的運營中,相關運營商收費可能是統一的,而所提供的流量服務也是一樣的。這從某種程度上可能會讓小網站增加了負擔,又或者可能讓大網站流量不夠用。

    所以其實從這個角度來講,取消網路中立規則,網際網路科技巨頭們不僅不會有什麼大的損失,甚至可能從中獲利。但是為什麼矽谷方面對此絲毫不買賬呢?也很好理解,因為這一行為不符合網際網路人士所倡導的一貫的“網際網路精神”,即開放、平等、協作、快速以及分享的精神,而這也正是網際網路企業和傳統企業最大的不同之處。

    在矽谷,無數網際網路企業憑藉著這種網際網路精神從小企業成長為經營公司,而他們顯然是打算將此精神維護到底。畢竟誰也不知道在取消“網路中立原則”之後,企業間會不會出現類似競價排名、關鍵詞限流等問題。而且從這方面看,“網路中立”的取消雖然會在短期為他們帶來巨大的利益,卻有可能在長期損耗他們的公信力。

    許多網路中立性的支持者認為,一箇中立的網路能促進自由言論,並導致網際網路上更進一步的民主參與。且僅站在使用者的立場上,當人們習慣以往的更好的網路服務之後,他們很難再忍受網際網路“慢車道”;而這也可能導致今後網路運營商將相關服務劃分三六九等並提價收費;更不用說允許服務商為保證質量而收取費用,將很有可能形成一種剝削式的商業模式,讓行業巨頭有能力“封殺”它的競爭對手。

    最後一句話總結一下,廢除網路中立確實能讓網際網路資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但這卻多少違背了“網際網路精神”,是選擇利益還是選擇“信仰”,矽谷的精英們現在已經給出了他們的答案。

  • 7 # 99愛世界世界愛

    美國佬廢除“網路中立性”,道理很簡單!就好像在公路上,特朗普的車隊來了,其他所有的車輛都必須靠邊站!——特朗普手持一個巨大的話筒

  • 8 # 逆流沙24

    也就是說網路全面接受監管,資訊流通受限提升部分人的利益,而基層將會無法收到有價值的資訊,明碼標價買賣資訊增加了創業難度

  • 9 # 掛在明堂射古今

    看到這個問題,網查了一下,看到“網路中立”這個概念在美國30年代就有了。是為了保證使用者的通話暢通,防止各電話公司阻礙其他電話公司的使用者通話通暢而設定的。

    網際網路興起來以後,這個概念又順延到了網際網路上面。也就是防上網路運營商們為了商業利益控制資料的傳輸,保證網路資料傳輸的中立性。

    我也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說美國的運營商歡迎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投票廢除了2015年確立的“網路中立原則”。還說廢了“網路中立原則”最大的受益者就是美國的“康卡斯特”、“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等這些運營商們,因為廢了“網路中立原則”會讓這些運營商們擁有更大的能力。

    象美國的消費者聯合會高階顧問喬納森·施萬特斯就說如果廢了這個“網路中立原則”,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們可是會漲價的噢。它們會向所有網站收費,大公司的成本增加,小公司有可能就被打入冷宮了。還說這是不公平的。

    所以呢為了不讓它們漲價呢,美國的這些大公司什麼推特啊、臉書啊,就抗議了。twitter就表示這是“對於創新和自由的表達是一次重創”。

    看了這些我就想說讓它們慢慢扯去吧,中國現在也要有根伺服器了,中國的上網人數也是世界最多的,還有中國要發展的第五代網路都可以看出網路時代的未來在中國。只要中國做好自己,完善自己的人工智慧網路,建設公平的網路社會,讓網路更好的為人民服務,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一直以為從中國人的傳統看是和網路最帖譜的,孟子的“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不就是網路的共享精神嗎,易經中的二進位制不也是推進了計算機時代的發展嗎。今天央視的《機智過人》中的人工智慧都能作藏頭詩了,還和人類展開對詩了,可見人工智慧在中國的發展。

    所以那邊的熱鬧看看就行了,發展好自己才是硬道理!

  • 10 # 世界說

    美國取消網路中立原則,Netflix恐成最大輸家?

    追劇的時候遇到卡頓,一般都怪“網不好”,但假如你的網路提供商正好和追劇的網站有競爭關係,原因就未必那麼單純了。這聽起來也許有些陰謀論,但確實在美國引起過一場商業糾紛,美國政府一度透過“網路中立原則”(Net Neutrality)對此類現象加以監管,保證網路提供商公平對待所有網際網路媒體平臺。

    然而,12月14日下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簡稱FCC)以3:2的投票結果,正式將奧巴馬時代確立的“網路中立原則”廢除。這一決定自今年上半年開始醞釀,遭到多家網際網路媒體的公開抗議,其中既包括流媒體平臺網飛(Netflix),也包括《花花公子》與全球最大色情網站Pornhub。隨著12月14日FCC決定出臺,這些網際網路企業的努力基本宣告失敗。到底什麼是“網路中立原則”,廢除它會對美國網路使用者產生怎樣的影響?在特朗普時代,廢除“網路中立原則”對美國的網際網路娛樂產業是福是禍?

    什麼是“網路中立原則”?

    “網路中立原則”是2003年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媒體法律學教授吳修銘(Tim Wu)提出,即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簡稱ISP)必須同等對待來自各方的所有內容。2014年奧巴馬政府為FCC建議的網路中立五大原則是:禁止運營商封鎖網站、禁止減慢載入速度、禁止為加速額外付費、必須增強服務資料透明度和監管無寬頻的無線網路。FCC根據這些原則制定政策,可以直接對運營商的違法行為進行約束和懲戒。

    FCC由美國政府於1934年透過的《1934年通訊法案》授權建立,旨在對美國國內所有通訊手段進行監管。這一法案將當時市場上的不同通訊服務區分為私有運營商與“公共承運人”(common carrier),後者主要針對電話和電報等為“公眾的利益和需求”服務的通訊行業。《法案》要求“公共承運人”為所有使用者提供無差別的服務,例如電話公司不能因為電話內容可能損害公司利益而掐斷電話線。

    由於美國的寬頻最早是由電話公司鋪設的,“公共承運人”的規定被預設延伸到了今天的網際網路服務。但因為30年代的法案沒有預見網際網路的發明、並對網際網路服務作出明確規範,網際網路運營商仍被置於灰色地帶。當FCC開始對網際網路運營商進行監管時,各家運營商以法律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為由拒絕承認FCC的管轄權,並提出訴訟。

    美國第四大網路運營商Verizon曾於2011年向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對FCC提起訴訟,聲稱FCC對網際網路運營商的監管超出了法律賦予的權力,並在一審敗訴後上訴。2014年華盛頓特區上訴法庭作出判決,肯定了Verizon的主張,承認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FCC沒有權力要求運營商執行網路中立原則。但法庭認可公開網際網路的原則,明確向FCC指出,可以透過將網際網路的屬性從“資訊服務”變更為“公共承運人”,由此將其納入監管範圍。據此,FCC於2015年2月,以3:2的投票結果,將網際網路寬頻歸類為公共承運人,正式為網路中立原則賦予法律效力。

    除了法律上確實存在的漏洞之外,網路中立原則的提出也離不開政黨政治的博弈。FCC由5名委員構成,每一任美國總統有權任命包括主席在內的三名委員,這意味著隨著兩黨鬥爭形式的變化,FCC政策風向都可能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在奧巴馬執政的2015年,網路中立原則曾在民主黨與共和黨之間引起爭論,結果3名民主黨委員和2名共和黨委員以3:2的結果令網路中立原則成立。進入2017年,新總統特朗普執政後著手對FCC進行重新任命,由共和黨出身的阿基特·帕伊(Ajit Pai)擔任主席,他在就任後立即提出將推翻網際網路中立原則。

    阿基特·帕伊在官方釋出的影片中宣傳推翻網路中立原則的好處

    在12月14日當天投票前的演講中,帕伊主張,克林頓時期對網際網路執行的無監管政策成功地刺激了美國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美國國內寬頻設施覆蓋範圍顯著增加。在沒有政府幹預的自由環境下,網際網路企業透過市場競爭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務。而FCC在2015年透過的相關規定將會限制市場競爭,減少運營商投資的動力,傷害創新。3:2的投票結果再次出現,卻帶來了與3年前完全相反的結果。

    渠道運營商的“紙牌屋”

    隨著網路中立性規則廢除,受到最直接衝擊的是網上流媒體平臺。加拿大網路政策研究機構Sandvine於2016年3月釋出的研究顯示,美國網路流量使用量前三名的公司分別是網飛(Netflix)、YouTube和亞馬遜影片。取消網路中立原則有可能讓網路運營商直接掌握了使用者的瀏覽體驗,控制住流媒體的命門。

    這一擔憂並非危言聳聽。從網路中立原則尚未確立的2012年開始,就陸續有第三方機構釋出報告,稱網際網路運營商隨意控制和減慢一些網站的載入速度,這對於依靠影片清晰度和載入速度的流媒體可能造成致命的打擊。

    以網飛與美國最大的網路運營商Comcast為例,使用Comcast網路的網飛使用者在2014年以前曾普遍遭遇了影片載入緩慢的問題,嚴重影響了觀看體驗。在載入速度最慢的2013年12月,網飛使用者在Comcast提供的網路上甚至無法觀看正常的720p影片,只能選擇相當於家用錄影帶(VHS)的清晰度。

    Comcast商標

    2014年,網飛曾與Comcast進行談判,並在當年年初同意為提高網速額外支付費用。這一初步協議達成之後,網飛在Comcast上的載入速度陡增65%。雖然在2015年,這一談判最終因網路中立原則的出臺無疾而終,但網飛的額外成本還是轉嫁到了使用者身上:在2014年5月初步協議達成後不久,網飛宣佈將使用者月費從7.99美元提高到了9.99美元。

    網飛的服軟並不只是網際網路行業上游對下游的勝利。2007年,美國三大電視臺之一的NBC聯合迪士尼等三家公司成立了流媒體平臺Hulu與網飛抗衡。這看似增強了市場競爭,但隨著Comcast在2009年從通用電氣(GE)手中購買NBC的多數股份,Hulu掌握了一個令網飛難以望其項背的潛在優勢:如果新東家Comcast可以為Hulu提供更高的載入速度,Hulu就能憑流通渠道而非自身品質吸引使用者,乃至驅使使用者拋棄網飛。隨著網路中立原則成為歷史,網路運營商將有可能透過這種方式製造不公平競爭,反而成為網際網路娛樂業的規則制定者。

    媒體行業跑步進入壟斷時代?

    近半個世紀以來,美國的通訊與網際網路運營商一直遵循著一種充滿壟斷色彩的商業模式。這是因為網際網路服務需要大量基礎建設投資,大大提高了行業准入門檻,即使財力雄厚如Google,也選擇了開發自己的無線網路而不是自行建設網路。

    根據美國的反壟斷法律,只要運營商沒有在大範圍內掌握超過70%的市場份額,就不會受到制裁。因此,美國幾大運營商在國內分劃地盤,即便在全國範圍內呈現出群雄並立的局面,但在各自的區塊內卻都能實現壟斷經營,令使用者缺乏實際的選擇。

    假設Comcast收購時代華納有線後的美國網際網路運營市場

    雪上加霜的是,幾大巨頭不斷尋求併購,市場控制進一步加強。2014年2月,Comcast試圖收購美國第三大網際網路運營商時代華納有線(Time Warner Cable),但最終由於司法部的介入而宣告失敗。

    Comcast與時代華納有線

    運營商從行業上游向下遊進軍的戰略不獨Comcast一家所有。2016年,美國最大的移動通訊運營商、第二大網路寬頻運營商AT&T宣佈計劃收購時代華納有線的母公司、世界第三大娛樂公司時代華納,其旗下擁有諸如HBO、CNN等影響力巨大的媒體。當年11月18日,美國司法部正式提出反壟斷訴訟,意圖阻止這一起交易。來自共和黨的司法部反壟斷負責人馬坎·德拉西姆(Makan Delrahim)釋出宣告表示:“這起合併將會傷害美國消費者,帶來更高昂的電視費用,並減少創新娛樂方式的出現。”

    馬坎 · 德拉西姆

    早在渠道運營商進軍媒體產業之前,媒體間的合併風潮已經持續了數十年。資料顯示,在1983年,50家公司控制了90%的美國媒體,這一數字今天已經減少到6家。如今,媒體內容的巨頭開始和渠道巨頭合併,為自己贏得更強的掌控能力,同時盤踞行業的上下游。隨著充分競爭消失,個體創作者和消費者處在徹底的弱勢地位,或許在不遠的未來, 3-4家集團將分割整個美國媒體市場,使用者只能在有限的內容中挑挑揀揀。

    世 界 說

    車 欽 儀

    責任編輯 | 徐一彤

    運營編輯 | 梅瓊予

    版面編輯 | 徐一彤

  • 11 # aliquis唯一數碼

    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 F.C.C.)在11月21日釋出了一個公告,表示近期將取消“網路中立法”(Net Neutrality),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的“網路中立性”,在觀看影響之前,這個很難顧名思義的概念就需要先進行解釋。

    什麼是網路中立?為什麼會引來網友激烈的抗議?

    簡單來說,“網路中立”指的是網際網路供應商(ISP)必須完全平等地對待所有網際網路使用者。

    在美國,網際網路供應商指的是 AT&T、Comcast、Verizon這些,而在中國,就是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企業。

    “網路中立法”被廢后,網路供應商有權利阻止使用者訪問,給使用者限流,還可以把內容進行區分和優先順序排序。

    新法案對網路供應商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在其遮蔽、放慢或優待某些服務時,通知使用者。

    可以預見的影響是什麼?

    1.一些小的網站會被強制限速,甚至404,以後再也不能愉快的download資源了~

    2.本來看電視就全是付費頻道(國外大部分好的電影片道是付費的),現在,就連上網都有可能要付費了,否則就只能100M光纖上著10K/s的網頁了,聊QQ都費勁啊!

    3.政府將主管網路環境與安全,但是運營商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404強制遮蔽,我們都知道,商人是逐利的,既然網路現在沒有了中立性,對於美國的運營商來說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隻針對於向運營商付費的網路平臺解除頻寬限制,但這部分的錢一定會像第二條一樣轉嫁回用戶。

    4.對於中國來說,原本訪問外網就十分困難,網路中立性廢除可以當做對方也設定了牆,這樣就會導致雙方對於雙方之間的所有網路訪問都更加困難。

    簡而言之,大家以後需要習慣:

    以及百度競價排名的推廣國際版,運營競價排名。。。

  • 12 # 蒼狼141425

    廢除【網路中立性】的必然結果......

    如果中國也宣佈廢除或取消【網路中立性】那麼,中國的網際網路世界只能是三大運營商的天下,其他再牛逼的網際網路企業也都羔羊、必死無疑...!

    假如說:中國移動自己搞了個飛信,目前根本無法與騰訊競爭,但取消【網路中立性】為了限制微信的繼續強大,中移動以後可以讓微信使用者的下載速度超慢,在微信平臺瀏覽新聞,玩遊戲...讓你無法享受正常的網速,甚至無法正常看影片、網購且費用日益提高...而中國移動的自己家的飛信平臺網速極佳,極快,收費極低...這樣人們就慢慢會離開微信,而去註冊成為飛信使用者...這就是網際網路取消中立的後果...!

    這就是基礎運營商逐步向全網路經營商過渡、滲透的必然結果,正是處於這種擔憂,怕這種情況真的有朝一日會出現...這也是為什麼~~中國聯通混改,而網際網路大佬BATJ們紛紛入股的根本原因之一...看起來BATJ們各個很牛逼,其實TM各個離不開三大運營商的網際網路通道,如果國內三大運營商都取消【網際網路中立性】後果不堪設想...

  • 13 # 中關村線上

    其中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網路中立性規定對物聯網(IoT)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分析表明,這種影響可能是顯著的,但需要時間來擺脫。

    再科普一下網路中立:“網路中立”的規定始於2015年奧巴馬執政期間的政策。這個政策禁止網際網路的“付費優先權”,也就是禁止網路服務提供商在收取內容提供商(例如影片網站)更高的費用後,為其提供更高質量的寬頻服務(也就是競爭優勢)。透過這種手段確保所有合法的網路內容能以相同的速度載入,使小型網際網路科技公司也能在與網際網路大公司競爭時有相對公平的舞臺。

    “網路中立”的廢除不但取消了對網際網路供應商封鎖網站的限制,也取消了對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收費的限制, 同時禁止各州採取與聯邦通訊委員會不同的規章政策。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真正生活過一個沒有網路中立規則的世界,所以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和企業將會感受到新的景觀。但是已經有人擔心網路中立性的終結如何影響物聯網。

    阻止和扼殺網際網路流量

    首先,如果美國運營商可以自行決定阻止,限制或延遲流量,他們可以很容易地決定以各種方式阻止物聯網流量。除非使用者為了快速,及時地交付物聯網資料而付出了額外的費用,或者同意只從運營商或其批准的合作伙伴處購買物聯網裝置。

    對企業使用者和小型企業的影響

    然而,試圖利用新規則的做法可能並不那麼公然。運營商可能會簡單地告訴像GE這樣的公司,如果它希望保證從工業物聯網裝置中及時提供資料,那麼它將不得不升級到更高讀取,更昂貴的服務層來確保所需的服務水平。

    考慮到高風險,大型公司可能願意繼續下去。但是規模較小的企業,尤其是那些新興的物聯網創業公司,如果有新的創意,可能無法承擔高額的網路訪問費用。因此,從資料的物聯網裝置可能無法進行分析,及時完成了。對於企業物聯網使用者來說,最初的影響可能是確保訪問的成本更高,以及連線物聯網裝置最佳方式的更大的不確定性。

    物聯網就像整個網路一樣,執行著自由的資料交換。在網路中立性死亡之後,這種自由可能不會立即消失,但是FCC的行動肯定會使它更容易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侵蝕。

  • 14 # 同道眾人

    網路中立原就是主要體現了網際網路運營商(電信運營商)和網際網路內容服務提供商(BAT)之間的矛盾。

    舉個例子,運營商修路,讓車通行並收取過路費,遇到貨車的時候會根據載重收費,而小客車收費會便宜一些。有些網際網路公司的服務會加重網路的負擔,比如P2P的下載技術以及語音通話的多路傳輸,這些服務就好比在路上跑的貨車,運營商可能會對他們收取額外的過路費,保證夠錢修自己的路。網路中立原則則是要求運營商,無論貨車多重,都要一口價。自然網際網路公司的大佬們會不高興,因為一旦打破網路中立原則,定價的話語權就會回到運營商身上,網際網路公司的網際網路接入成本一定會上升。

    落實到具體的業務上,其實就像是百度雲收取加速費一樣。只不過個人使用者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矛盾並不凸顯。但是今年的提速降費政策第一次提到了專線,降低基礎費用,其實也是變相的網路中立原則。因為這樣會降低網際網路公司的網際網路接入成本,有利於網際網路公司的快速發展。

    不過,在IT行業發展的過程,有一個非常不著名的定律在指引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安迪比爾定律,具體解釋大家可以百度,這裡不贅述。安迪比爾定律的最終結果是每當微軟釋出新的Windows系統,硬體製造商就會迎來新的春天。那麼將其放到網際網路上面,就變成了隨著網際網路服務公司的發展,會帶動網際網路裝置製造商的發展。大家可以看看思科和谷歌股價近三年的趨勢對比:

    但是威瑞森的股價和思科就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中國大力推進提速降費,實際上背後的目的是推動網際網路公司的發展,帶動華為等裝置廠家,加上5G技術步入發展的關鍵,而華為又是中國通訊行業技術代表企業,國家需要華為在國際舞臺上拋頭露面。那麼壓榨一下運營商的利潤又何妨呢?

  • 15 # fidel78052551

    很懷疑上面那些大V們的回答都是不是經過調查研究。事實非常簡單這是一場政治鬥爭,網際網路企業支援民主黨,電信企業支援共和黨。奧巴馬提出了一個對自己支持者有利的法案,特朗普把它廢掉了,就這麼簡單。至於對普通使用者的利益而言,反而不應該有太大影響,網際網路本就應該是一場開放而公平的競爭,透過一條法案,把網際網路參與者之一的電信企業擋在網際網路市場之外,真的公平嗎?而網際網路和電信市場都是完全競爭的市場,電信企業參與其中,他們就真的敢亂來嗎,使用者會用腳投票的。

  • 16 # 菁城子

    前一段時間,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透過決議,廢除奧巴馬時代確立的“網路中立原則”。儘管許多進步主義者群起討伐,我還是認為,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該原則最受爭議的地方在於,它禁止網路服務商干預網際網路流量分配,禁止網路服務商優先照顧本公司生產的內容。甚至說,不得對付費服務和“快速通道”提供快速優質的流量服務。

    簡單說,如果中國聯通是一傢俬營公司,它必須為所有的網際網路公司提供平等的網速服務;百度作為流量巨大的入口,同時製作自己的影片節目,它的流量入口不得給予本公司產品傾斜。像迅雷下載這樣的服務,透過繳納會員費實現電影快速下載,其實也涉嫌“網路中立原則”。像中國影片網站非常普遍的“繳納會員費可以自動跳過廣告”,在美國似乎並不常見,這是否有“網路中立法”的影響呢?希望懂的人能說一說。

    在“網路中立原則”支持者看來,網際網路流量是一種注意力資源,它不是網站想怎麼動就怎麼動的。網際網路公司不能利用技術手段管理流量,從而實現使用者集中。在他們看來,這樣的做法有違網際網路自由開放的原則,“網路中立原則”則是要促進流量資源的公平分發,防止壟斷,等等。在“網路中立原則”的保護下,所有的網站內容或影片,將會以相同的速度載入。小型網路公司也能與網路巨頭們公平競爭。

    聽起來是不是很美好?我想,很多中國知識分子也會讚賞這種“適當管制網際網路”的做法吧。

    不過,這種看似好意的管制,本質是踐踏網路服務商的經營權,損害其創造利潤的激勵,長此以往,必將損害網路服務的水平。平等主義的流量分配,其實是網際網路領域的“平等主義”,它損害了效率。要知道,很多網際網路巨頭擁有更好內容和更多使用者,而眾多小網站則無人問津。平均分配流量將造成明顯的資源浪費。

    此次廢除“網路中立原則”,獲得眾多網際網路巨頭的支援。據聯邦通訊委員會描述,廢除“網路中立原則”之後,網路服務商可以根據運營策略,調整服務水平,從而促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而在我看來,這是在恢復網際網路服務商的私人產權地位,尊重其財產。不應該把一些人的某種偏好,強加給私人商業行業之上。

  • 17 # teikaei2cnBeta

    也許美國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可能在FCC的“網路中立”之戰中取得了勝利,但它們卻要為此付出成為公眾炮轟物件的代價。在今年最遭人痛恨的公司名單中,電信供應商則絕對是當中的佼佼者。

    資料圖

    更令人感到不滿的是, 這些公司並沒有在明面上質疑網路中立的存在,反倒表現出一副讓民眾認為其也是網路中立的支持者。

    上個月,AT&T就在《紐約時報》上刊登了整整一頁的廣告,廣告名叫“網際網路權利法案(Internet Bill of Rights)”。

    對此,電子前沿基金會(EFF)提出公開質疑。這家機構認為,AT&T明明在過去這些年一直努力在政府遊說廢除消費者的權利,但現在,網路中立被廢除之後它卻用了整整一頁的版面來宣傳所謂的“網際網路權利”。在EFF看來,AT&T無異於表現出一副勝利者的姿態,它的目標非常明確:它不喜歡法律來監督其在隱私和網路中立上的行為,所以它希望在推動新法的同時又能讓美國民眾忘掉其在過去的所作所為。

  • 18 # cnBeta

    據外媒報道,或許伴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FCC在去年12月14日投票透過的廢除“網路中立”結果的爭議性開始不斷減少,但對此持反對態度的人並沒有放棄掉恢復的希望。據稱,33名參議院民主黨人士近日透過《國會審查法案(CRA)》提交了一份恢復“網路中立”的請願書。

    資料圖

    據瞭解,該請願將賦予民主黨強制參議員就FCC投票結果再次投票的權力。獲悉,投票預計會在下週進行。如果最終投票結果利於“網路中立”那麼FCC廢除的決定將可能會被取消。

    截止到目前,已經有50名參議員公開對“網路中立”表示支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便一次CRA投票否決了FCC的決定,但該決議還需要在眾議院獲得支援並最終讓總統特朗普在上面簽字之後才行。

  • 19 # 投資界

    5月11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在一份公告中表示,網路中立法將於今年6月11日正式廢除。新法規定,未來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可以遮蔽某些網站,或降低訪問某些網站的速度。

      換在中國可以假設為,移動拒接非移動(如聯通、電信)打來的電話,或者聯通差別對待不同使用者的網速,甚至禁止訪問非合作方網站。

      這件事令全美創投圈一片譁然。這不僅將改變美國網際網路公司和運營商之間的勢力格局,更將引發全球對網際網路監管、電信服務的重新思考。

      大公司有錢就真的可以任性麼?美國到底是在刺激競爭還是要逼死小企業?

      網路中立法:創企公平競爭的保護傘

      網友如此形容網路中立法:

      網際網路就像公路系統,服務運營商就是開路的,同時靠收費站賺錢。網路中立法就是針對這些收費站進行監管,要求這些收費站不能拒絕任何車上路。也要價格統一,不能擅自提高價格給某些車提供快速通道。

      一旦網路中立法被廢除,這些收費站就可以自定規則,比如:給某些車輛開通快速車道,規定某些車輛需要限速通行,更甚至禁止通行。

      2015 年奧巴馬執政時期所立下的中立法案,就要求網路上無論是文字、影片、圖片、音樂等內容格式,都必須被確保以平等的方式對待,網站封鎖與限速都是不合法的行為。

      但喜歡尋找刺激的特朗普上任以來,就認為此立法有礙市場競爭。所以,他要透過廢除中立法刺激、刺激再刺激市場。去年12 月,投票廢除中立法的錘子最終還是敲下。

      雖然特朗普明確地表明廢除中立法之後,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必須提前告知消費者都對哪些網站的訪問進行了操作,不過部分政客乃至創投圈並不買賬,各家紛爭,意見不一。

      中立法的擁護方認為,只要中立法才能保護行業的公平競爭,撤銷這項規定只會危害到網際網路市場。而且不少人甚至質疑是在向電信商的利益傾斜。

      中立法的反對方則滿是“特朗普”的作風,認為該法規遏制了創新和電信基礎設施投資。廢除此法可以提供新動力刺激競爭鼓勵寬頻投資,滿足日益增長的網際網路消費需求,促使網路服務商修建網路,尤其是在網路未覆蓋地區升級網路比如未來的5G。

      這很可能是一枚糖衣炮彈:落實新政之後網際網路供應商將擁有更大的權力,市場很有可能成為供應商們的獨角戲,而那些網際網路的創企將被綁上繃帶,受到束縛。

      廢除中立法後,供應商們權利巨大

      “廢除”兩字一落,Verizon、 AT&T、Comcast等在內的網際網路供應商可謂是皆大歡喜。而另一邊Facebook、谷歌、旅遊房屋租賃服務Airbnb 、Snapchat等科技巨頭紛紛抗議,就連全球訪問量最大的色情網站PornHub也加入到反對隊伍之中。

      小企業則更是提心吊膽,唯恐自己被堵死在網際網路的衚衕。

      網路供應商要向所有公司收取“買路錢”。先不說將來會如何定價,就單憑這幾家供應商的網際網路領域的佈局,就足以讓同類競爭者坐立不安。全美最大網際網路供應商AT&T、第二大供應商Comcast以及Verizon等巨頭一直在不斷尋求併購,企圖佔據市場。近兩年Verizon先後斥資44億美元和48億美元收購AOL和雅虎;AT&T則斥資485億美元收購DirecTV,推出流媒體電視服務DirecTV Now……供應商們完全可以防止同類大公司的發展,控制自家企業能夠在競爭中獲勝。

      這也是一場金錢的較量:如果一些公司向運營商付額外的費用,來保障使用者能夠正常使用該公司的產品,那麼付費的企業將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而未付費的企業受到網路訪問的限制,處於不利的位置。

      特朗普所說的“這些都將給網路運營商帶來更多投資動力,促進美國網路基礎設施的進一步普及和升級”似乎有些牽強。

      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有數。在這樣的政策變動下勝算如何,幾斤幾兩各自都清楚。但真要挑出最受到衝擊的行業,那就是流媒體了。

      流媒體行業衝擊最大

      簡單粗暴地說,對於依靠影片清晰度和載入速度的流媒體行業,取消網路中立原則直接控制了其命門。

      有個很好的例項。

      在奧巴馬尚未確立網路中立原則之前,就出現了網際網路運營商隨意控制一些網站的載入速度。

      成立於2007年美國流媒體平臺Hulu,是美國三大電視臺之一的NBC聯合迪士尼等三家公司設立的。在設立當初,就是為了與同類對手Netflix抗衡。然而勢均力敵的局面被一次收購打破。

      Comcast在2009年從通用電氣手中購買NBC的多數股份,Hulu成為了Comcast的“親兒子”。憑藉新東家Comcast提供流暢的載入速度將Netflix這個對手的部分使用者爭奪麾下。至於到了2013年,使用Comcast網路的Netflix使用者反映,影片出現了載入緩慢的問題,嚴重時只能選擇家用錄影帶(VHS)的清晰度。於是在2014年,Netflix與Comcast進行談判,併為提高網速向Comcast支付了額外的費用,網路載入速度立馬陡增65%。而Netflix支付的額外成本很快轉嫁到了使用者身上:使用者月費從7.99美元立馬提高到了9.99美元。

      當然,現在Netflix的發展早已令人刮目相看,不過這都是後話。

      所以,當網路中立原則成為歷史,網路運營商將有可能透過這種方式製造不公平競爭。那麼大公司必然有更多的金錢和力量來獲取壟斷優勢,以防止其他競爭者的進入。

      在規則制定者面前,無論是創企還是消費者,都是無能為力的。

      市場不是真正的自由

      美國的反壟斷法律其實很有趣,運營商沒有在大範圍內掌握超過70%的市場份額,就不會受到制裁。美國雖然沒有出現群雄並立的局面,可是幾大運營商分別劃分地盤,在各自的區塊內大展拳腳,這難道不算壟斷麼?

      最近美國社會創企與群眾的施壓,使中立法的去向很可能發生變化。但是不管怎樣,美國的互聯環境即將迎來一波新的發展。只是初創企業和消費者將處在徹底的弱勢地位,而壟斷的公司可能會更囂張。反觀世界乃至中國也是一樣的道理。

      可能在不遠的將來,分割整個媒體乃至網際網路市場的公司,一隻手就能數過來了。到那個時候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又該如何挑挑選選呢?

  • 20 # 矽釋出

    也許網路中立性真的是被濫用了。

    儘管網路中立性問題已經被提出為民粹主義與組合主義之爭,但它實際上只是一黨推動,可以讓政府進一步控制私營企業,並遏制對新業務的需求。簡單地說:網路中立的理想和立法有很多東西,但中立不是其中之一。所以這裡只是三個社會經濟原因,為什麼網路中立現在是一個非常愚蠢的概念。

    以目前的形式,網路中立性將企業鎖定為提供服務的方法,以防止某些型別的風險承擔。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大多數網路中立的支持者害怕網際網路服務的潛在壟斷,而網路中立立法的關鍵作用是確保目前控制市場的大公司透過拒絕讓他們面對有意義的市場來控制市場競爭。透過迫使公司只按照規定的方式提供服務,以符合當前消費者的需求,中立法無意中將大公司與可能不受歡迎的業務戰略相聯絡的風險隔離開來。

    網際網路訪問只能透過企業的勞動力和資本實現,並堅持要求公司必須確保普通民眾能夠使用他們的服務來實現服務靜音的目的。如果星巴克提高了咖啡的價格,那麼你不要求政府強制他們降低咖啡價格,而是去一家不同的咖啡店。星巴克總是試圖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永遠有權要求你有權獲得另一個人或企業的勞動。

    當政府強制平等獲得僅透過他人的勞動和資本獲得的裝置和服務時,實際上正在合法化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奪取他人的時間和生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佬們,高位下拉,划船,這些動作,感覺不到背部發力怎麼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