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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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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可言
你錯了。聽證會不是孫揚搞的,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搞的。孫揚只能透過律師盡力爭取對自己有利的仲裁結果,他無權決定搞不搞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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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螞蟻體育
聽證會不是孫楊發起的,而是反興奮劑組織對之前國際泳聯的裁決不服,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是歐美的國家的叫法,類似於我們國家的司法審判,意見不同的雙方在聽證會上可以互相辯論。孫楊作為當事人出席聽證會,而並非是孫楊發起。值得一提的是,仲裁法庭的聽證會一般不會公開,但在孫楊的要求之下,仲裁法庭才特意公開審理。
孫楊自認為有力的證據,在人家仲裁法庭不被認可;孫楊之所以要求公開聽證會,可以說自信滿滿,尤其是國際泳聯裁決藥檢無效後,孫楊團隊的底氣就更足。可是真正到了仲裁法庭,孫楊的證據都好像蒼白無力,之前一直糾結的藥檢官身份體問題,在人家仲裁法庭看來根本沒有問題。而且孫楊方面所有出示的證據,都是自認為或是中國反興奮劑的程式,並不適用人家反興奮劑機構。而且孫楊團隊在聽證會的表現非常糟糕,所以不僅孫楊的證據沒有說服力,而且對於孫楊的處罰也是走的最上限。
孫楊用一己之力,去挑戰行業的權威;無論孫楊是否被冤枉,但是孫楊的做法顯然過於衝動,孫楊方面不斷質疑人家藥檢官的資質,其背後的目的怎麼能不被有心之人懷疑?反興奮劑機構之所以盯住孫楊不放,也有殺雞警猴的意味在裡面。如果孫楊可以赦免,那麼接下來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豈不是要更改?所以在我看來孫楊根本不必極力去辯護“無罪”,這樣的話職業生涯是毀滅性打擊。如果孫楊在上訴時端正態度,承認自己有一定的過錯,也許會在禁賽年限上縮短,至少職業生涯還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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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峰瞧體育
孫楊被處罰與搞不搞聽證會沒有任何關係,即使沒有聽證會,孫楊仍然會被國際體育仲裁庭處罰,導致這個結果的根本原因還是孫楊抗檢所致,根據國際反興奮劑協會的有關規定,無理拒絕興奮劑檢驗最高將面臨終身禁賽的處罰。
雖然孫楊在接到國際體育仲裁庭判決後的第一時間便向瑞典高院提起申訴,但改判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高院只是對仲裁庭的審判流程進行稽核,只要其流程符合法律規定即可,對審判內容是不關注的。
筆者在這裡不得不說,孫楊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了沉重代價,他一直都是筆者很欣賞的運動員,希望他能在東京奧運會為中國再奪金牌,但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徹底打破了。
雖然心有不甘,但也必須接受這一殘酷現實,希望孫楊能走好自己未來的人生之路,祝他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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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正義zy110
今天看了北師大法學博士副教授在庭審的表現,我確實開始懷疑人生了。可以說,這個法學專家的表現基本就是個法律門外漢,一句合理合法的發言都沒有。證件不全被他定義為犯法,並且是刑事犯罪,此觀點從頭堅持到尾。最為關鍵的是支援他觀點的證據,法律依據,現場發生的情況,以及國際法則相關規定,他的回答除了“不知道”就是“不清楚”。對一件事在不清楚,不知道的基礎上,卻敢言之鑿鑿的把這件事確定為犯法,什麼依據都沒有,就是我認為這樣我覺得這樣就是這樣。對方律師問他,當檢測官後來出示了證件還被認為是犯法嗎?他回答是的,律師又問他,對方用照片或影印件的形式展示了證件還是犯法嗎?他又回答是的,律師問他為什麼,他說要原件。律師又問他這種情況你知道興奮劑檢測機構怎麼規定的嗎?他居然回答不知道。這樣的法學專家你說他能不誤國誤民誤學生嗎!!!!另外,忘記帶駕照是刑事犯罪嗎?忘記帶工作證去上班是犯法嗎?四萬外地和解放軍醫務工作者去武漢抗擊疫情,他們都帶行醫證件了嗎,都辦理了武漢資格證了嗎?請這位專家給解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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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黃家老爹
什麼叫孫楊如果沒有搞“聽證會”?根據西方法律,仲裁庭審案子必須開“聽證會”啊!他們這叫“程序正義”。但是這種“聽證會”有二種模式:
一種是“閉庭模式”,就是控辯雙方只提交資料,然後在仲裁法庭進行辯論調解。
還有一種是“公開聽證會”如果不是“公開聽證會” ,也就是進行“大庭廣眾”之下的聽證會,並且有可能進行全球直播。孫楊就是主動要求選擇這種模式的。
孫楊就是之前因為“國際泳聯”內部判罰孫楊申訴,所以孫楊團隊有些高估自己了,以為自己必然獲勝,所以主動要求召開“公開聽證會”。
但是孫楊沒有好好去想想“國際泳聯”為什麼會判孫楊獲勝?因為“國際泳聯”需要中國這個“游泳市場”,利益使然!而“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不是一個“利益機構”,所以它不管這些。
如果孫楊團隊不是太過自信,跟打了雞血一樣,而是選擇“閉庭聽證會”,並且不採用“無罪辯護”模式,而是採用“部分認罪”辯護模式,估計雙方在仲裁員調解之下,有可能達成: 判罰孫楊雖然有錯在先,但是態度良好,進行減輕處罰的決定,比如禁賽2年。因為WADA要求對孫楊的處罰就是2~8年,也就是最低2年。
其實據說,孫楊原來的律師“劉馳”就是希望孫楊改變“無罪辯護”模式,改為“部分認罪辯護”模式,估計損失不會如此慘重!
然而孫楊媽媽他們並不願意聽“劉馳律師”的意見,堅持採用最強硬的“無罪辯護”模式,而在法庭上又不能“有效”的證明自己確實無過錯,那麼就處罰必定非常重!
況且是孫楊一方主動要求召開“公開聽證會”的,也就是把大家都弄得“騎虎難下”,誰也不能輕易下臺的尷尬局面,迫使WADA與孫楊團隊“決一雌雄”!
總之,這是孫楊一方太過自信造成的“決策失誤”,既然決策錯誤,必然導致最終被處罰的更重!
如果按照題主說的模式,並且辯護策略妥當的話(比如部分認罪辯護),那麼很可能只被判罰禁賽2年,這也符合WADA的“最低”處罰要求,大家都有臺階下了,屬於WADA有面子,孫楊也能夠承受的局面,畢竟2年之後孫楊如果體能保持的好,可能還能繼續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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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老785
就算聽證會控方律師算個屁啊,敢與十四億人民為敵,可你不得不服人家準備的多麼充分,來者不善還彬彬有禮,把你一步步請進翁裡。就像軍隊打仗一樣,有謀略有膽識的指揮官,一定會受到敵方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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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急速籃球
這問題有點業餘了,可能題主對於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不甚瞭解吧。聽證會其實跟咱們生活中差不多,而孫楊只是被告而已。他當然不想上這個聽證會,如果雙方沒有鬧到聽證會這一步,那麼抗檢一事其實也就不了了之了。
聽證會起因:聽證會的起因還是的從2018年的飛檢說起,在2018年的一次普通飛檢中,孫楊面對著WADA(世界反興奮劑)的委派的飛檢小組,因為質疑對方的身份,拒不提供尿液樣本,然後不允許帶走已經採集完的血樣,而飛檢小組堅持要帶走“檢測工具”,而孫楊為了使他們分離(孫楊的說法),最後才引出了砸毀血樣的一幕,抗檢的一說就此誕生。
事發之後,國際泳聯表示這次飛檢無效,但是作為本次事件的直接參與單位WADA對於結果不滿,向國際體育仲裁機構(CAS)提起了上訴,也就是說希望此機構能夠審理這一經過,CAS機構採用的是聽證會仲裁團的方式,來斷定事件的真偽,而整個過程被稱之為聽證會,孫楊一方申請整個聽證會要公開,我們就透過直播的方式見到了整個聽證會的流程。
不過最後的結果並不理想,在2020年2月份CAS宣佈,孫楊禁賽八年的結果,引得一片譁然,坊間的熱議也從未間斷過。
根本原因不在聽證會。雖然看似最後的結果是根據聽證會判決,但是整個事件的根源並不在聽證會本身,原本聽證會可以成為孫楊獲得清白的工具,但是由於本身之前的做法欠妥,然後後續的動作中又沒有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加上聽證會上糟糕的表現,這才造成了最終的禁賽結果。
雖然目前孫楊表示要上訴,但是就目前的局面分析,能夠扳回結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實目前,只禁賽沒有收回任何成績就已經是非常理想的結局了,曾經的中國游泳第一人,最後深陷這樣的案件之中無法自拔,令人唏噓不已。只能說,一個錯誤的開始導致了最後的錯誤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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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松鼠體育
聽證會是必須要開的,這是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狀告孫楊和國際泳聯的司法聽證會CAS負責審理。只不過分兩種開庭方式:一種是不公開;一種是公開,而孫楊選擇了公開。怎麼回事呢?聽我慢慢道來!
孫楊事件近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時至今日都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國際仲裁法庭聽證會原本是孫楊徹底洗脫冤屈的地方,沒想到卻反而給孫楊來了當頭一棒,禁賽八年的處罰是始料未及的結果。孫楊團隊是絕對沒有想到在此前國際泳聯已經認同自己說法,給予參賽資格的情況下,到了國際仲裁法庭一切都變了,那些所謂對孫楊有利的證據均都沒有起到作用。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此次國際法庭聽證會沒有公開,現在會是一個怎麼的情況?其實本身這次的聽證會可以選擇不公開,但孫楊團隊自信認為可以證明清白,所以提出向大眾公開審理。如果此次聽證會沒有公開,那麼大眾只會知道最終的審判結果是孫楊禁賽八年,這個結果不會變固然沒錯,但國內的輿論一定會更偏向西方國家“陰謀論”的角度,而不是此時此刻這種對孫楊充滿質疑的情況。
如果聽證會沒有公開審理,大眾也不會看見孫楊團隊在此次聽證會上的種種不專業行為。其中就包括了孫楊本人、孫楊母親、甚至律師、翻譯官等一系列不恰當的行為舉止。特別是孫楊母親在法庭上的自顧自話,根本沒有聽對方律師的提問以及法庭的問題,這樣的行為缺乏對法庭的基本尊重。如果沒有公開這次聽證會的內容,大眾根本也不會看到這些現象。
說到底孫楊團隊的不專業性也是此次判罰不利的根本原因所在。孫楊也有可能真是清白,但在國際法庭聽證會上又無法拿出有利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才是最尷尬的事情。對方律師直擊要害,而孫楊團隊又無法闡述明白對自己有利的言辭,反而有些含糊其辭沒有正面迴應事件本身,這也讓自己陷入瞭如今被禁賽八年的困境。如果知道是這樣的結局,孫楊一定不會選擇聽證會公開審理,現在是“裡外不是人”。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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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歐文小老弟
假若沒有這個聽證會,孫楊有沒有可能被禁賽,這點我們看來應該是沒有的。但是呢,這個聽證會不是孫楊搞得,聽證會是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把孫楊告了的,聽證會就相當於司法審判吧。這個聽證會不是你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這個是要看人家的。
在這一系列的問題中,孫楊的仲裁結果是被禁賽8年。這是一個可怕的數字,相當於一個運動員生涯的結束。近日,檢查日報爆出專欄,探究孫楊被禁賽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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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yzwangcn
他成了被告,他必須參加聽證會,不是他想不想開的問題。孫楊後悔的是不應該堅持公開聽證,如果不公開聽證,他輸掉後還可以繼續欺騙華人,是外華人不尊重中國,把自己和國家捆綁在一起。估計孫楊也是被他那個豬團隊和律師欺騙,他以為他們個個都是英雄,沒想到在國際法庭上是一群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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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之文2018
這次聽證會是因為孫楊質疑資質拒檢,而國際泳聯支援了孫楊的主張,判定此次檢測無效!國際反興奮劑組織不認同,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了上訴!性質上如同國內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後,一方當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上訴!法庭根據雙方的表現和證言證詞,判定孫楊暴力抗檢,禁賽八年!
這次事件最後發展成這樣,糾其最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是孫楊的所作所為,在國際反興奮劑組織看來是破壞了規則,這種後果極其嚴重,不但挑釁了他們的權威,甚至還影響到了他們的合法性!正如法庭上所說的,如果孫楊的質疑成立,那麼以前國際反興奮劑組織主導的上萬次檢查都是無效的!這才激怒了他們!!無論如何,他們都會上訴!由於他們上訴的主張是抗檢,對於他們“裁判員”來說,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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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籃視野
並不是這樣。去年11月份進行的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後進行的,並不是孫楊主動要求搞這次聽證會,聽證會的主辦方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當事雙方分別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和國際泳聯&孫楊。而且是孫楊本人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讓聽證會公開開庭的。
因此這次並不是孫楊本人要搞這次聽證會,而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滿國際泳聯袒護孫楊的做法,把孫楊和國際泳聯一同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召開了這次孫楊暴力抗檢的聽證會。這次聽證會即使不公開,孫楊團隊表現如果還是無視無知條例的話,孫楊照樣還是得被禁賽八年。
近日,孫楊在去年11月15號進行的庭審聽證會完整影片曝光,從影片中暴露的細節得知,孫楊被禁賽八年其實並不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有意刁難,而是孫楊團隊無視規則,在聽證會上答非所問,來回兜圈,自顧自說,前後證詞不一致,一直迴避檢察官的問題。因此孫楊被禁賽八年,可以說是一點兒也不冤枉。
孫楊聽證會的完整影片曝光之後,有網友總結了孫楊在聽證會上的表現,總體來講,孫楊在針對仲裁小組提出的“是誰堅持留下血液檢測樣本?是誰拿走了血樣瓶子?為何單獨對這次興奮劑檢查如此激烈?”三個問題時,所回答的答案都是答非所問,前後回答不一致,未能給出比較合理的解釋。
誰堅持留下血液檢測樣本,孫楊一會兒說是自己堅持,一會兒又說是隊醫巴醫生堅持的,前後證詞不一致,導致被國際仲裁法庭抓住把柄。孫楊聽證會完整影片曝光後,甚至連檢查日報都發文談論孫楊被禁賽,稱孫楊被禁賽是無視規則的結果。可見現在即使孫楊再度上訴,駁回禁賽八年的可能性也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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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體壇小龍蝦
搞懂規則,正視規則,是我們每一個人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應該做的,而題主跟孫楊犯了同樣的錯誤,那就是沒搞懂規則!
首先,需要解釋一下,沒有這次聽證會,當然就沒有這個禁賽結果,但這場聽證會,並不是孫楊搞出來的啊,而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不滿2019年年初國際泳聯對於孫楊暴力抗檢無罪的判決,於是他們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也就是說,原告是WADA,而被告是孫楊和國際泳聯。值得一提的,相信自己一定能贏的孫楊,要求CAS讓聽證會公開審理,結果弄成現在這樣,真的讓人唏噓不已!其次,假設沒有搞這一次聽證會不現實,因為那是WADA發起的,但如果假設孫楊沒有帶那五個證人出庭,也許仲裁結果還會好一點,禁賽期也許會是四年,而不是八年!為什麼這麼說呢?正所謂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孫楊帶上的這五位證人,這完全沒有起到積極作用,整個聽證會,面對對方律師的追問,他們的回答堪稱災難級別!證詞前後矛盾,躲躲閃閃,就像在說謊一樣,他們的證詞前後不一,也讓孫楊不知道怎麼回答,一會是自己要求留血樣,一會是巴醫生要求留,總之給仲裁員留下極為不好的印象!這正是這五位證人當時替孫楊做的決定,或者說給孫楊撐腰,讓他敢違規拒檢,留下血樣!這是整個事件的導火索!最後,既然結果都已經出來了,我們就別再掩耳盜鈴式的假設了,不管是孫楊還是我們,都應該好好總結一下這件事給我們的教訓和啟發,懂法,尊重規則,甚至比體育競技本身更重要!任何人挑戰規則,都會被規則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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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我是來堵喬吹嘴的
幾個基本事實:
1:國際反興奮劑組織在2013年巴塞羅那游泳世界賽時就已經通知各國,曲美他嗪將於2014年1月1日開始,正式列入WADA新版禁藥目錄S6.b類裡。而孫楊是2014年5月被查,這個藥在體內代謝只保持12小時。
3:孫楊在2014年5月17日尿檢,陽性,沒有進行B瓶檢測,且沒有儲存B瓶樣本,這樣就沒辦法日後再次檢測。基本上就是證據沒有了。
4:按國際泳聯和國際反興奮劑組織要求,一旦檢查出陽性,最遲不能超過20天,就必須上報到國際機構,便於複查和認定。而中國是在時過半年後才上報的,並且沒有保留B瓶,所以到半年後,國際泳聯已經沒辦法複查了,也沒辦法上訴了,因為沒有證據了。 因此,國際泳聯,給了中國嚴重警告。並且目前取消了 北京的檢測機構資質。
5:孫楊參加了該年的亞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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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揚帆去遠航007
聽證會是歐美的國家的叫法,類似於我們國家的司法審判,意見不同的雙方在聽證會上可以互相辯論。孫楊作為當事人出席聽證會,而並非是孫楊發起。值得一提的是,仲裁法庭的聽證會一般不會公開,但在孫楊的要求之下,仲裁法庭才特意公開審理。
說孫楊等人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利令智昏,愚蠢至極,一點沒冤枉他們。他們被大國崛起搞得雄心萬丈,底氣十足,想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當作揭穿和控訴國際敵對勢力欺負中國的戰場,所以要求公開審理,並現場自始至終有專人錄影(像做紀錄片),令孫楊一方沒想到的是之前他們在家裡準備的辯護詞與法庭詢問的一點關係沒有,法庭只詢問和核實拒絕藥檢的事實,孫楊一方的回答是“我認為”,“我以為”,“應該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語,完全是狂妄自大,自以為是,用他們的個人認為來讀解國際體育規則,以此作為拒絕藥檢的武器,並深信不疑他們是正義的;不顧拒絕藥檢的事實,還糾纏在三個藥檢官裡有兩個沒有官方身份證書,所以藥檢違規,違規就可以抵制拒絕;沒有砸血檢樣本,只是砸開封存容器,血樣完好無損在我這裡;沒有搶奪樣本,是在藥檢官預設的情況下拿走樣本的,不能算暴力抗檢;
孫楊一方的證人自說自話,答非所問,含糊其辭,左顧言它,就是不正面回答問題,其實就是抵賴耍賴。
要感謝孫楊一方堅持仲裁法庭的公開審理,現場情況被網上直播,並被中網路友大肆轉發,孫楊一方本想搞成一場聲討控訴國際興奮劑機構欺負中國的大會,使孫楊成為不畏強權,據理力爭,為華人贏得世界尊重的大英雄,沒想到弄巧成拙,那些原先相信孫楊指鹿為馬歪曲事實的說詞,堅定支援他的華人看了現場影片發現上當了,原來孫楊在編造事實歪曲事實,用愛國的名義綁架大家成為維護他私利的幫兇,大多數人都知道了真相,認為孫楊一方太幼稚,很無恥,不可理喻。孫楊的老媽開始甩鍋,懟天懟地懟空氣,懟一切與孫楊沾邊的人,中國官方媒體也開始批評他,與他劃清界限,孫楊狂妄自大的鬧劇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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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超憶科比
首先你這題目就有問題,應該是如果當初孫楊很順從的完成了檢查,那麼孫楊就不會有如今的下場。正是因為當初有兩位檢察官沒有出示有效證件,因此孫楊不配合檢查,暴力抗檢。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才會告孫楊,因此就有了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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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李家慧說排球
“假如孫楊沒有搞這次聽證會”
難道聽證會是孫楊要搞的嗎?提問者顯然沒弄明白事情的前因後果。
所謂聽證會其實就是對孫楊的一次起訴,起訴方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做出禁賽八年判決的是設在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
在這個官司中,孫楊是應訴方,是被告,他怎麼可能主動去搞這個什麼聽證會呢?
孫楊只希望聽證會全程公開,讓世人來判斷孰是孰非,以表明自己必勝的信念。
聽證會未能全程公開,仲裁的權利不在世人手中,孫楊也沒有打贏這場官司。
是不是就沒有被禁賽這個結果了?幾天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官網公佈了孫楊案長達78頁的仲裁報告,解釋了孫楊案的諸多疑點。
十幾年來,孫楊曾接受上百次藥檢,除一次因治療胸悶而“誤服”外,其餘皆無問題。但本案的關鍵不在於孫楊是否服了藥,而是“暴力抗檢”是否成立。
控辯雙方各置一詞。孫楊方質疑藥檢人員資質,擔心遭人陷害,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保護運動員的合法權益,拒檢合情合理,不存在“暴力抗檢”。但控方認為孫楊及其家人存在砸血樣、撕檢測單、恐嚇檢測人員出庭等行為,暴力抗檢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可否認。
最終,起訴方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勝訴了,仲裁者一致認定孫楊“暴力抗檢”。
禁賽八年是否太重?中國民眾普遍覺得禁賽八年判得太重,對於28歲的孫楊來說無異於終生禁賽。對於仲裁者來說,量刑是有依據的,並不那麼困難。既然孫楊“暴力抗核”罪名成立,禁賽八年就是難以避免的結果了。因為不是“初犯”,否則應被判禁賽四年。
前文提及孫楊曾因“誤服”而遭禁賽三個月,儘管只有三個月,仍然留下了“汙點”。這次判罰較輕且是“禁賽期滿”後才公佈,未對孫楊造成實質性傷害。這種帶有一定保護意味的處罰曾遭人詬病,也在一定程度上為孫楊後來的“抗檢”埋下禍根。如果“初犯”罰重一些,孫楊之後行事當更加謹慎,也可能就不會發生“拒檢”這樣的“愚蠢行為”了。
禁賽八年,你覺得判重了,還有不少人覺得判輕了。他們認為應剝奪孫楊取得的所有成績,至少應收回去年光州世錦賽的兩枚金牌。
孫楊這官司不僅對他個人是刻骨銘心的慘痛教訓,同時給整個中國競技體育界上了嚴肅的一課。 -
19 # 呼呼2076
就是沒有聽證會,結果也是一樣!那為什麼搞聽證會哪?估計原本的意思,想扳回點面子,誰知還不如不搞,讓人家把底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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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Mr百憂解
孫楊只是申請了直播這次庭審而已,是WADA針對之前國際泳聯判定孫楊抗檢不予處罰而發起的上訴,被告方是孫楊和國際泳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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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假如沒有這次聽證會,孫楊就沒有被禁賽的結果。不過很遺憾聽證會不是孫楊搞的,而是CAS組織的,他只是被動應訴。如果他上訴的話,下次聽證會就算是他搞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