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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106潔

    一部好劇,是由很多人的共同努力取得好成績好收視的。不是光靠一個人的演技取得的。並沒有嫉妒恨。只是,現在的演員的收入都是沒有上限的。一部片子酬勞就是有著重大貢獻的科學家都自愧不如。讀書何用?科研何用?小年輕都擠破腦袋往娛樂圈鑽。如果國家還不出手整頓,未來,支撐泱泱大國的棟樑之材,不可能從娛樂圈出來!強我國力,抵抗外侵的的堅強後盾,也不可能從娛樂圈出來!國家,該出手就出手!必須整治娛樂圈的混亂狀態!

  • 2 # 寒塘渡鶴1

    那些垃圾小鮮肉全程替身,連特麼臺詞都不背,拿著上億片酬你們覺得正常;王千源作為實力派演員,靠一部部電影口碑攢起來的名聲,拿幾千萬的片酬你們眼紅了。片酬多少是人家商量好的,請不起可以不請,沒人要挾你綁架你,現在答應了又不想花錢,製片方就是實打實的耍流氓,這事與演員何干?

  • 3 # 豬油鹼

    支援王千源,這明顯是片方在耍賴。合同白字黑字在那裡寫著,尊重合同,尊重法律,總是沒錯的。

    至於說“不給錢給罷工”,這不是理所當然嗎?你不給錢,人家憑什麼給你幹活?在商言商,童叟無欺。如果你去超市拿了東西就走,看人家和你急不急?你怎麼不說,這個超市太過分了,不給錢就不讓把東西拿走?

    片酬高不高,這個是雙方洽談的結果。合同上籤了字,是有法律效力,必須要負責。至於限薪令,如果籤的合同是在限薪令之前的,那麼限薪令沒有權力去制約。今年出臺的法律,總不能去約束10年前的事情吧?

    這事情,明顯就是片方自己的鍋。合同是你們自己籤的,當時什麼都沒說。等到限薪令來了,就要以此為藉口進行反悔?哪有這麼好的事情?這種事,就應該自己內部解決,簽訂的合同,是不可能改變的。

    至於說“日後誰還敢跟你合作”,這話應該問自己才對。法律生效的合同,還敢耍賴。是日後誰還敢跟你合作才對。

  • 4 # GZ2839

    什麼狗屁回覆?我不贊成導演陳嘉的說法,陳導演的意思是說可以不按照相關規定的規定司法程式來嘍!市場可以暗箱操控嗎?那麼市場制定的政策和規定都是空談,人人都應該守法,自覺的去遵守。

  • 5 # 石頭娃4

    問題出在國家,出在國家的個稅徵收制度。如果對電視劇的個稅徵收制度改為:每集50萬人民幣內,徵10%。51一60萬,徵20%。61一70萬,徵40%。71一80萬,徵60%。81一90萬,徵80%。91一100萬,徵100%。這樣,如果演員每集的片酬是50萬,稅後實收是40萬。如果每集片酬是100萬,稅後實收是65萬。如果每集片酬超過100萬,稅後實收還是65萬。在此標準下對影視行業的個稅徵收加強監保,逃稅必罰,重逃重罰。若問理由,沒理由。就是不想讓你暴富,暴富對你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百害而無一益。並且該行業已是一個重大而成熟的產業,成熟產業的作用是富國富民,並不僅僅是富個別人。國家應對某些行業,特別是影視行業的個人收入應加強指導和管理並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這些年,影視行業個別演員的高收入現象己給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副面影響,給社會帶來的副能量遠大於正能量,未能真正替現社會主義勞動與價值相等的原則。

  • 6 # 影視壇譚

    羨慕嫉妒恨啊!一個演員一部電視劇的收入六千多萬元。我們這裡教師一年大約十萬,加上各種績效、節日補貼等等。打死了十萬左右。十年一百萬,一百年一千萬、六百年六千萬。也就是說,我們要活成千年老妖才可能拿到王千源一部電視劇的錢。類似王千源這樣啊演員一生中可能要演至少三十部電視劇。每部按六千萬元算,小編認真在計算器上算了好幾遍,對按上的零左數又數,沒辦法當年我們的數學真的是體育老師教的。(小時候在爸爸單位讀子弟校,沒有正規的老師,基本都是從工人裡面抽的)

    又假設一個年收入十萬的公務員25歲工作三十五年後退休,假設他活到八十歲去世。按他收入年限為55年。一年十萬55年五百五十五萬。一個公務員一輩子五百五十萬(最大最泡得演算法)。一個演員一輩子18億。那麼一個王千源相當於327個公務員一輩子的收入……

    對於社會最底層的農民工就不算了,我怕算出來剛好一個農民工看見這篇回答怎麼辦?怕他們義憤填膺。

    額滴神啊!演員簡直是暴利啊!這不是天價是什麼啊?

    嗚嗚嗚!!……

  • 7 # 梁勇10866

    無論誰,當你想僱傭他時,對方都會為自己開價!至於多少,那就看雙方協商的結果。就算協商不成,也被必要把協商內容曝光!這已經超出了錢的範疇。對方完全可以要十個億!你出不起,就別僱傭了事。我現在說:我身價100億,犯法嗎?

  • 8 # 也許就是你說的那樣

    演員片酬高這個事分怎麼說,他要就拿200萬,日後這片子賣了20億,那這賺的錢都誰拿走了?市場經濟,啥高不高的,那是職業,有本事你也做演員去啊!真有本事你別去看當紅明星的電影電視劇,讓他賣不了那麼多錢,你看還有人給他高片酬麼?還不是你們慣的!這就是紅眼病!

  • 9 # 皇城根閒人閒話

    一個演員敢要天價片酬,依據是什麼?為什麼如此膽大?不要再爭論什麼劇組合同,什麼男一男二,還不都是腦殘粉願意燒錢慣出來的嗎!

    這些天價片酬演員不管有多麼吊,腦殘粉也是非常樂意貢獻的。所以這些戲子就肆無忌憚的揮霍粉們的辛苦錢毫不客氣。刷單八億會引來更多勒緊褲腰帶粉們的上貢。大叔轉賬幾千萬給小蜜也是可憐了那些吃了上頓沒下頓粉們的買單。

    說句難聽的,戲子自古以來就被打上了翻臉無情的標籤,它們從來不會心疼粉們的供奉,因為你認的它它不認識你,更不屑於認識你,在它們眼裡心裡粉們只是一群願意為它們賣血的賤奴而已!

    這就是天價片酬養成記,是無數賤奴的功績!

  • 10 # 雲霧山1216

    王千源也這麼沒底線、也這麼不要臉?他咋有臉拍正面人物的戲?除了錢,王千源還對什麼感興趣?!

    說實在的,如果沒有這次王千源片酬糾紛,我根本不知道這傢伙叫“王千源”。一直認為這人應該是正直的,天價片酬就應該由他來抵制。因為這人演了無數們“好人”,看起來是那樣的公而忘私、義無反顧!可是現實讓我絕望!原來王千源在表演“好人”的時候,實際上是在想著如何多摟錢!!!原來自己崇尚的人卻是如此的認錢,如此的內心毫無底線、毫無對國家(現在看來真的不配跟他談國家)的尊重,敬畏,為了掙錢可以什麼都不在乎!還能信誰?還有什麼影視作品可以欣賞?就等著黨中央告訴我了!

  • 11 # 憶甲申VS一世金戈豪情

    市場經濟 商業行為 市場決定一切 這是製片方違約 只要王千源依法納稅這有什麼問題 任何法律都沒有溯及力 要看這個合同的簽約時間點 為什麼偏偏把重點忽略掉 這個問題就是赤裸裸的帶節奏 退一步說 無個人工作室的演員不過送給經紀公司打工的高階勞工而已

  • 12 # Lidongsheng

    看到這個訊息更堅定了我之前認定了戲子這個行業大多是不要臉的,準確說就是個不要臉行業!個別優秀演員,可以叫演員,不要臉的叫戲子,以後網路,或電影節上評選請將演員和戲子區別開來,上面這個訊息這個人物可入選優秀戲子三等獎!不知年底前還有更不要臉的戲子沒有,但願特,一,二等獎空缺!

  • 13 # 慌錘子慌

    個人認為陳什麼的導演所作所為真是小人,如果你真的有多麼正派所有的媒體和國家單位都會啟動調查針對王千源的,約定在前事後小人,抓住點政策方向就給自己臉上貼正義,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你的所作所為是多麼齷齪,還曝光聊天記錄,劇組沒錢你可以宣佈流產啊,現在反倒給別人設圈套,中國現在最缺的就是契約精神,你這種小人的片子我是不會看的。

  • 14 # 想學吉他

    不要臉的劇組。 價錢肯定是事先談好的。嫌高可以不用他,換別人。既然用人家了,就要給人家錢。這所謂的天價,片酬肯定不是演完之後才定的價。想賴賬還拿著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說事兒,詆譭人家這種人才是正經的流氓。

  • 15 # 蘇蘇愛電影

    有些人習慣了潛規則,其他人按法律法規光明正大做事情時,就怒斥別人不講規矩“怎麼能不和我們同流合汙呢”,拉幫結派排擠威脅別人。

    首先要明確一點:法律是有優先順序順序的。比如民事法律優先順序低於憲法,當兩者有衝突時按憲法規定。

    針對王千源天價片酬這事,他籤的合同是拿6180萬片酬,這是在國家對演員限薪令出臺之前,但他出演的這部戲還沒有正式上映,也就是他籤的合同還沒有正式完成(演員合同除了演出,還包括後期製作、配合宣傳等),製片方當然可以和他再商量片酬問題。最直接的問題就是,如果被查出來不符合演員限薪令而導致影片不能上映(參考《巴清傳》),那製片方就虧得血本無歸了。

    把王千源經紀人的話翻譯一下就是:

    1.我不在乎國家政策,不在乎製片方會不會血本無歸,反正之前籤的6180萬一分不能少,不然就罷工。

    2.我們想辦法鑽法律漏洞,違不違法都無所謂,反正之前籤的6180萬一分不能少,不然就罷工。

    這種行為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顧他人和無賴有什麼區別。各種合同上往往都有一條“因不可抗力,雙方可以協商...”,國家的演員限薪令就是不可抗力,不能因為6180萬合同簽署在演員限薪令出臺之前,就強行要求必須按合同執行。很多劇組也有高額演員薪酬合同也是在限薪令出臺之前簽署的,在國家的演員限薪令出臺後,製片方和演員雙方協商降薪,這才是光明正大的處理方式。憑什麼王千源就不行,就得潛規則。

    至於爆料這個事情的劇組,就類似《手機2》《大轟炸》被曝光黑幕,也是一幫人不管潛規則是否違法,就專門人身攻擊。請記住,國家法律高於一切,任何違法的潛規則一旦曝光就會涼涼。

  • 16 # 祝賀臣

    這個遊戲規責被破壞了,國家也默認了,多少年了難道主管 部門不知道嗎,是真管不了改革以四十年整了,一棵小樹都長成棟樑之材。文藝圈有龐大的根基,有成千上萬的億萬富婆和土豪,富可敵國的財產,抓個大頭范冰冰也沒見動其根基,就如在一頭藏犬身上撥根毛一樣,六千萬只是一班點,有上億的誰報了,報了又怎麼樣,人家該拿還是拿了,也沒把人家怎“地。

  • 17 # 人生有伱才精彩

    《遺忘村》,開始認識的王千源,覺得演技挺特別,然後看的《鋼的琴》、今年的《大人物》,對他的感覺,演技爐火純青,演什麼像什麼,絕對是個好演員!!!

    回到這件事來說,這個天價合同是在限薪令之前籤的,所以合同沒有任何問題,市場經濟,劇方 演員各取所需,殺青了,按照合同付錢就完事了。

    但是劇方怎麼做的,藉著限薪令,剋扣工資? 無視合同,毫無契約精神?公開私人聊天記錄,斷章取義,逼人就範?

    不給錢就打官司,中國現在就得好好治治這些欠錢不還的老賴,要不是維權成本高,那些欠我家三五千的畜牲,我早去告他們去了,支援王千源要回血汗錢!

    演員的工資,真是高!

  • 18 # 職場寶鑑

    實在不能理解一些網友對“天價片酬”的理解!現在是市場經濟,同樣是房子,有的百八十萬,有的上千萬上億,沒有人去指摘千億豪宅的天價。如果王千源拿著天價片酬,卻偷稅漏稅,或者像一些流量明星沒演技,那值得網友們去討伐。說白了,還是一些網友“酸酸”心理在作祟。

    真正應該說的是,劇方行為違背了現代社會文明的根基,那就是“契約精神”。這做法,有點像清朝人拿中國的現代政策法律說事,拿現在的政策說過去的事兒,我想不出一個合理的詞語來形容這種行為,但這邏輯簡直太荒誕不經。

    如果劇方這種荒誕的違約耍賴行為獲贊,那麼以後所有人都可以效仿,到時候當事人恐怕就不是隻一個王千源,恐怕你我也會成為現在的王千源。想想這都是個細思極恐的事情!

  • 19 # 晚霞130058886

    要求所有演員又或者明星什麼的,只要片酬超過十萬以上的,上交片酬的60%作為商業稅。一個小小的戲子,都不怎麼出名,還好意思要求一集拿220萬?嘖嘖嘖

  • 20 # 公十同窗一

    明星是市場經濟體上的腫瘤,汙點藝人是這個經濟體上的惡性腫瘤。腫瘤絕對不是好東西,惡性腫瘤則是要我們命的壞東西。身上要長腫瘤我們只是拿它沒法,但如果還要把腫瘤說成是好東西那就變成糊塗蟲了。可以想法抑制腫瘤為最好。

    明星收入特高這是現階段中國市場經濟規律決定的,這是一種合法的弊端,但它並不符合常情常理的,所以我們要在可能的範圍之內儘量加以限制。

    當今中國娛樂圈問題重重,治亂反腐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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