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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妙冬居士

    這種事太多拉,就算行人闖紅燈,又有幾個司機敢撞。沒有司機會自己給自己找麻煩的。行人闖紅燈,是個人素質問題,就算違反交通法規,司機沒權處理,更沒權撞他。透過路口,斑馬線是要減速慢行,甚至停車讓行。但是行人闖紅燈時引起交通事故,付出生命代價的事太多太多。保險公司賠償行人再多錢又能怎樣。我們小區就有個人,過馬路從來不看紅綠燈。還吹牛說有個超牛的算卦先生給他算過,可以活到102歲。呵呵!去年闖紅燈讓撞死拉。才35歲。賠償款58萬元。這回好拉。58萬賠償讓別人用著,自己老婆讓別人日著,自已孩子讓別人管著,自己老爹讓別人氣著。誰想學他就去闖紅燈吧,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哈哈

  • 2 # 992舒暢

    ——話說應不應該,有時候根本就沒有該不該。

    ——行人就是行人,在道路上是弱勢群體;他的行走沒有具體規範,車不能跟人一般見識。

    ——車輛是機動車輛,它是喝油的、機械的龐然大物;鐵撞人,如同雞蛋碰石頭。

    ——因此,即便行人闖紅燈,駕駛員理應避讓,不能任性去撞,這是交通潛規則,不容違背!

    ——我們知道,交通規則需要人人遵守,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什麼情況下,汽車必須禮讓行人,不然的話,你的麻煩就會很大;擔驚受怕使之陰影常在,這也是一種潛規則。

    ——有些時候,不能只看誰的主責。憑良心講,我們是不願意看到流血事件,還需要繼續前進,因此,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去賭氣,更不能“引火燒身”!因此,行人違背自己的心理,去找車撞,那就不可原諒!可是我們要看到另一面。

  • 3 # 江南漁夫

    很多賭氣的回答嘛。我來理性分析一下,到問這個問題的時候了,說明機動車面臨著不讓就會撞上的局面,那司機想好了後果的話就不讓唄。

    可後果是什麼呢?首先撞到人了,無論是撞死還是撞傷,對方的生命健康都受到了損失。按很多人的嚷嚷,這是行人活該,不應該司機承擔責任。但咱們生活在現實裡,實際情況交警會判定司機無責嗎?很多案例放在眼前,大家都看過吧。為了一時的賭氣,換來經濟上的損失,運氣不好還會被對方糾纏,得不償失吧?老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可以用在這裡吧。

    另外交規裡的條款也是不利於司機的,學過交規的都應該知道遇到路口或斑馬線的時候司機應該減速,為什麼要減速?就是為了將速度控制在隨時可以停下的程度,減少事故發生的機率。記得當年新加坡首席法醫曾經做過一個公益廣告,奉勸司機在城市道路上將車速控制在70公里/小時以內,理由是這個時速是可以短距離剎車的,但如果到80公里/小時,剎車距離會大大加長,發生車禍的機會就大了很多。可惜咱們還是有很多司機為了趕綠燈變紅燈,或者對斑馬線視而不見,反而加速透過,殊不知這種行為是違反交規的。

    前不久去美國玩了一趟,對那邊司機的行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一條兩車道的馬路上,有個行人過街的地方,但是沒有交通燈,幸好視野很開闊,能看到幾百米開外。按照國內的做法,我瞅了一眼最近的來車還有一百多米,就拔腿跑過了街。沒想到那來車遠遠的吱一下就剎住了,把我嚇了一跳。過街之後回頭看,開車的是個老先生,開過我身邊的時候我向他點頭致謝,他回報了一個微笑。還有好幾次,我們在過斑馬線的時候,還在路這頭呢,路那頭右轉的車就都停下來等我們過完了才開始右轉。要在國內,很多車是能過就先過了吧?

    當然咱們情況不同嘛。咱們國家人多、咱們國家壓力大趕時間、咱們國家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素質低的太多。。。

  • 4 # Ja不假

    在有訊號燈的路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時,與直行的汽車衝突時,原則上不必給橫向穿越的行人停讓,因為此時汽車停讓的話,行人會越來越無視紅燈這個交規的“禁區”,影響獲得通行權的機動車正常行駛,會造成路口的擁堵。但是儘管這樣汽車也應該是在行進中(始終不停車!)“禮讓”個別搶紅燈的行人,目的是要讓闖紅燈的行人覺得這時的汽車不會也停讓他們,他們也面臨危險,所以會警示行人。當然這種“且行且讓”的前提還是要保障他們的絕對安全。也就是說“禮讓”不該是一條法規,而是一種態度。在國外執法已是很嚴格的情況下也同樣如此,除非你在空曠的地方隨意橫穿高速機動車道,使得正常高速行駛的車輛來不及反應(當然個別故意不反應的機動車也列入)而撞人,而在有訊號燈的路口,本來車速都很慢(大家都有遇事反應的能力時),所以即使此種情況下,即使有行人在路口闖紅燈,那麼同樣汽車也都會本能的讓行人先過,這才是真正的“禮讓”。

    禮讓二字很簡單易懂,但是真正做到理解運用其實不易,包括我們現在的執法部門對於“不禮讓”的處罰規定,同樣也是對禮讓的不解。

  • 5 # yjmlzhj

    文明進步的一個標誌,是從能容忍和願諒他人的錯誤開始的。行人闖紅燈,與機動車闖紅燈一樣令人厭惡。但闖紅燈的原因可能會有很多。有可能是注意力沒集中無意的,或點遇上著急的事慌亂了。當然也有可能是抱著“我是行人,我是老大,你們都得讓我。”這種人。

    但不論什麼原因,到了斑馬線和路口,出於對生命的尊重,都應該減速慢行。你不能因為別人的一個失誤或小錯誤而要了別人的命。畢競你開的是鋼鐵獸,而別人是血肉之軀。難道你也願意在你不經意犯錯時,別人理直氣壯地要了你的小命?

  • 6 # 喬先生166937861

    遇見闖紅燈的行人,機動車不應該禮讓而是避讓,儘管行人忽視自身安全,但司機不能學行人的負面行為而人為製造路怒後果,這是對生命起碼的敬畏。因為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人能保證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能做到遵章守紀。違法的成因很複雜,有人為因素,比如故意、隨意,不經意,也有交通硬體原因,比如訊號配時不合理,道路設計不規範,交通設施不完善等等,但這些都不是駕駛員用車教訓闖紅燈行人的理由。所以,不管開車還是騎車都要有突防心理,時刻保持警惕,註定車速不能過快,便於制動,尤其斑馬線。有時候對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事故降到最低限度,這是站在以人為本的角度思考問題而不侷限於規則本身。

  • 7 # 春風夏雨秋果冬雪001

    行人的思維就是我是行人,弱勢群體,你開車不敢撞,但是他不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允許人有自己的失誤。司機是不敢撞,但是別忘了有時司機看不到,有時沒注意到,有時剎車失靈,有時太多了,司機真的不敢撞,打心底也不會撞,但是有了這麼多有時,所以就有了可能撞到行人。只是想說為了自己別碰到那個有時,自己尊章出行,為了自己,為了自己,為了自己。是司機應該到人行道減速,避讓行人,但是還有個萬一呢,別讓自己碰到萬一,到時怎麼處罰有什麼用!我自己的親眼所見,剛剛實行避讓行人時,處罰很嚴,我們這的批發市場十字路口行人就直接無視紅綠燈,當時我是第三兩車,行人一直過馬路,不論紅綠燈,第一個車司機漏出頭喊你們等等不行嗎,你們都佔用了好幾個紅燈了,我們也有事,也著急。唉,現在也是無視紅綠燈,但是強多了,因為抓的不嚴了,有人紅燈透過,車可以慢慢在他身後透過

  • 8 # 微言戲語

    無規矩不成方圓,儘管行人與汽車相比出於弱勢地位,但行人仍然要遵守交通法規,對於行人闖紅燈的行為,交通管理部門不能聽之任之,更不能放任這種行為不管,這謂之不作為!

    我們知道作為社會主體的人,都有著法律和社會道德的規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汽車司機如此,行人亦如此。沒有什麼強勢弱勢之分。

    但是,有一種情況是存在爭議的,那就是在有紅綠燈的路口,行人違法闖紅燈,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應不應該必須違法闖紅燈禮讓行人呢?我們說從人性和道德的層面,機動車仍然應該禮讓行人,儘管他們的行為已經違法,但我們不能因此與行人爭道,從而威脅到行人的生命安全!僅此而已!

    不過,說到這裡就有必要來聊一聊行人違法闖紅燈的行為,以及交通管理部門應該做得事情了。

    我們知道交通法規的制定,是針對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這當然包括了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在內。不能說因為機動車駕駛員好管理就一股腦的把道路交通的責任全部加在機動車駕駛員身上,而對於行人就一味地遷就,這樣顯然是有失公允的。

    管理者不能放任行人違法而不作為,而應該去積極宣傳引導,並加以嚴格管理,對於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也應加大處罰力度,只有這樣兩手抓,才能使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夠嚴格執行交通法規,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做到真正的交通安全,暢通無阻。

  • 9 # 輕鬆健身192

    應該,因為機動車經過市區和交叉路口時,不管斑馬線上有沒有行人,都應該減速慢行,這在交通法規上是有規定的。好多交叉路口發生的事故都是因為駕駛員不減速慢行,盲目搶燈造成的。反之如果大家都減速了,及使有行人違章了,也不一定就一定會造成事故,交通法規所有規定的目的主要就是為了避免和降低事故的發生,這才是主要的作用,不要簡單的認為只是事故發生後化分責任的次要作用。知道為什麼消防.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是可以不管紅綠燈可以說是違章駕駛嗎,這是因為一切與人的生命財產為先行的理念定下的規紀。所以我們應該遵守這個理念,違章的行人雖然不能與消防.救護車相比,但是,人命大於天,理念是一樣的,所以,斑馬線上應以人的生命為先,而不是以事故後的責任大小為先!如果是因行人違章你不理讓而造成事故,你也走不了,還可能要造成可以違章救護車一路違章向你飛奔而來,以搶救這個違章的行人,想過沒有:難道是違章行人就不搶救他了嗎,同理,難道他違章你就不禮讓他了嗎,你禮讓不就等於是搶救了他嗎!不是雙贏了嗎!何況我們國家好多縣級城鎮的交叉路口,只有行車線和斑馬線,跟本沒有紅綠燈。所以,為了遵重人的生命,必須規定斑馬線上車輛禮讓行人,已使全體駕駛人員形成一個遵重生命的習慣,遵守交規是為了防事故於未燃。而不是隻注重事後的責任化分,責任有交警和律師去把你認定。

    所以,我願全國的駕駛員不要再在這個問題上糾結,請遵重生命,不要說違章行人不遵重自已生命。他不是罪犯,你也不是自衛,就像那些跳樓的人,公安消防都還要想盡辦法去救他,何況只是一個違章過斑馬線的行人,所以就讓斑馬線上車輛禮讓行人這個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規定定穩了吧!

  • 10 # 旅遊老達人

    我也說說闖紅燈的問題,紅燈,就是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誰不按規矩辦事,那就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了,汽車本是一部由人控制的機器,是機器就會有損壞和控制失靈的危險,人的大腦也是一臺計算機,不過,也會出現控制失誤,比如,吃飯咬到了舌頭。交通事故是怎麼發生的呢?是兩臺機器都發生誤差的時候,兩臺機器都判斷失誤的時候。交通事故,輕微的是身體受傷,嚴重的是失去生命,所以,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都有按規矩辦事,不然,你就有可能把自己拿來和汽車比試強度了。當然結果是雞蛋碰石頭了。司機傾家蕩產可以賠你幾十萬,你的生命終結了,嶄新的老婆成了別人的媳婦,可愛的孩子把別人喊爸爸,你的父母老來無依無靠,這是何等淒涼。因此,不要聽磚家說的車讓人,如果車沒有讓呢?剎車壞了呢?司機走神了呢?那樣你就完蛋了 。中國磚家的話,很多都是屁話,不能當真,車讓人就是讓雞蛋碰石頭,然後磚家在一邊看熱鬧。自己的身家性命還是自己掌控,不要聽磚家放屁。

  • 11 # 樺哥W

    行人闖紅燈,駕駛員只有在採取了必要措施而無法避免的時候,發生交通事故才應該不被追究責任,而不是說,只要駕駛員沒有違章,就不該追究責任。這是對人的生命權的起碼尊重,即使對方違法闖紅燈了。

    設想一下,如果行人違法了,闖紅燈過馬路,路過的司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闖上去,而且不用擔責,這社會會變成什麼樣了?但如果你違法了,而我也盡所能採取了措施,還是無可奈何闖上了,那,就不能怪我了,是嗎。所以,不能以為強調誰違法誰擔責。再說,作為機動車司機,在任何情況下,儘量避免造成人身傷害,也是行駛過程中的一項基本責任,在你能避免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必要措施而發生了交通事故,即使對方違法在先,你也違背了作為安全駕駛的基本責任,怎麼可以不擔責呢?

  • 12 # 文社科文學

    首先,你要對機動車的效能有所瞭解機動車在綠燈的情況下正常顯示他是不會減速的,只要碰見紅燈,他才會減速 在這種情況下,多數的汽車碰上的行人是想踩剎車也停不下來。現在需要行人遵守交通規則珍惜生命,如果靠司機來減速或者避讓行人的話,多數是來不及的更多的只能造成交通事故。最可悲的一點是許多行人認為機動車見著他不會故意撞人,但是實際上是駕駛員想停也停不下來。所以 我鄭告僥倖心理者 交通不是電腦遊戲 生命不能重來綠燈行 紅燈停 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要遵守交通法。

  • 13 # 隨性好玩

    就在前幾天的傍晚,天已經開始黑了,但是路燈還不太亮,車燈也不是太起作用,我剛好走一個路口,離路口還有三十多米,紅綠燈顯示的是綠燈,突然我看到前面有個黑影晃了一下,我就趕緊變換遠近光,按喇叭,減速,快接近的時候,看見就是個人,戴著耳機,低頭看著手機,他沒有走斑馬線,離斑馬線還有四五米的距離!嚇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當我從他身邊過去的時候看他,人家是真淡定!

    我為自己感到慶幸,也為他感到慶幸!我倆都很幸運!

  • 14 # 神七

    機動車是否要禮讓行人怎麼說都有它的道理,我的觀點是要結合國人的具體情況來定。

    首先說說應該禮讓。從保護行人,崇尚弱者優先的原則應該這樣做。但要具備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司機和行人的素質要高。否則前面司機讓了,後車司機一點禮讓的意思都沒有,就會頻繁出現追尾事故甚至更嚴重事故。這個問題不用我舉例說明了。還有行人走人行道也不是不管不顧隨便就過的,也要看看車流量和車速,要給想禮讓你的司機一個反應時間,很多事故就可避免了。不要以為你什麼時間走在人行道上所有車都能停下來禮讓你的。

    再來說說不禮讓行人。我覺得要想車不禮讓行人,那麼相應的基礎設施好裝置、相應的管理和處罰辦法就得跟上。比如在行人道口設紅綠燈和監控探頭,對不按訊號指示的司機和行人進行處罰。對不按訊號指示強行透過並因此造成事故(比如司機因避讓行人發生事故或被追尾)的行人要給予重罰。

    汽車數量的快速增長,國人還沒有完全適用,車和行人的矛盾問題日漸突出。交通管理部門在尋找到更科學、更合理的方法同時,我們每個司機和行人是不是也要提升一下自己的素質,這樣人、車就和諧了。

  • 15 # 一生平安172960160

    前堤是如果司機沒有闖紅燈正常行駛情況下,而行人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就應該行人負全責,司機也不應承擔任何責任,什麼行人是弱者,機動車無責也得承擔責任的百分之十,這不是同情而是助長和幫助行人違法和闖紅燈,反正我是弱者你機動車撞我試試看,相信網友和廣大司機也都遇見和看到過,而行人闖紅燈愈演愈烈,這就是交法的漏洞和缺陷之處,捫心自問,誰成天開車沒事就想撞人玩?!我想誰也不想這樣,車比竟是有慣性的,不是想停就一下不動了,畢竟是機械的東西,人,是撞不過車!請廣大行人按燈行走,珍惜生命!!

  • 16 # 開心男人658

    還是那句話設紅綠燈,誰違章誰負責都是一樣公民人人平等,不要助漲惡習,慣一些臭毛病,本人不開車,但是看見斑馬線上什麼人,什麼毛病的人都有。

  • 17 # 使用者6172761944

    機動車如果在正常綠燈下,確保安全情況下,依次透過。在沒有訊號燈指示下,減速慢行,注意避讓行人下安全透過!行人要根據人行橫道指示燈依次透過!如果有行人突然闖紅燈強行透過,也真是給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帶來了安全隱患!很多車來不急反應,釀成事故!所以建議適當改下交規,不能讓機動車老是去背鍋!

  • 18 # 留駐真諦

    謝邀:該不該都要讓,即是不情願也必須讓,沒有其他選擇,結論是該讓。行人違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機動車無責也必須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法律就是這麼定的,有什麼辦法?機動車是弱者而不是行人,賠償損失時行人就是弱者了,就這麼簡單。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情況下他人無權剝奪,即讓是違法,生命權大於一切。死刑犯的生命也只有被執法時決定。一旦撞死人都是刑事案件,再衝的駕駛員也承擔不起,賠錢坐牢,終身禁駕,這代價太大太大。所以讓吧,讓那些黃司機去撞吧。我反正是要讓的。

  • 19 # 夏天有雨894

    闖紅燈過路口,不管是機動車或行人都是違法行為。既然是違法,那就應該追究違法者的責任,但是在我國有保護行人的人情味規定,機動車撞傷行人,不管任何情形都要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所以時至今日,有些行人對紅燈熟視無睹,任意撞紅燈過路口,機動車不得不減速避讓。這樣對交通路口的通行速度會減慢,造成交通不暢。因此對行人撞紅燈,除應加強批評教育以外,也應該引進懲罰機制,給以適當的經濟處罰。懲戒不是目的,而是讓撞紅燈的行人長個記性,撞紅燈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買單。估計是今後他再也不會撞紅燈了。

  • 20 # 蕭糊塗仙

    我認為機動車不讓行人,行人綠燈可以通行,往往我看見一些亂象,你不制定車讓行人嗎?她就慢慢騰騰的過馬路,純粹是個爺,低頭打手機,看微信,尤其汽車右轉彎和左轉彎的時候,就那麼十幾秒,20來秒,她就慢慢騰騰的走,尤其可惡的是低頭族,手機就跟她的親爹親孃一樣,我想他對待親爹親孃也不這樣,往往開車打手機的,過馬路低頭族的看微信的,極其可惡,交通公安部門必須嚴打,罰款扣分,100元到200元,如果車輛行人就是縱容,那幫低頭族的,大大家認為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到底是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呢?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