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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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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想88665
依我之見,看在老婆面上,別要了。儘管20年前的1100元,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挪到今天已經沒什麼了不起的了。再說,對方可能也不打算還你了,若是想還,焉能拖了20多年呢?並且至今仍未有還錢的意思。不過,不要是不要,可得讓他明白,不能糊里糊塗的不了了之。再就是,往後再向外借錢時,一定要長點心,不能輕易的隨便借出。記住了,升米是恩,鬥米變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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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間人暖
這年頭,真是人情是紙張張薄。給老婆的弟弟欠1100元都捨不得。這種姐姐是有眼無珠,才看上這種男人。如果雙方都是獨生子女,一對夫婦贍養4個老人,其中倆個老人絕對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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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嶽陽樓記
區區1100元還想著,也太小氣了吧!老婆的弟弟對你來說可是內弟,小舅子,他與你老婆一奶同胞,是你老婆背後的堅強後盾,也是你老婆避風的港灣,俗稱孃家人,當你老婆被人欺負,包括你及婆母家人,孃家人有權出面擺平,欺負妻子,孃家可不是吃素的,君不見《平凡的世界》中孫少安是如何教訓其姐夫滿銀的。自古至今,內弟靠裙帶關係掙錢的不在少數,騙錢的也大有人在,你還算幸運的,錢不多,如執意要回,後果可想而知,希你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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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宸宸2
這麼親的人,那點錢還不夠喝一瓶好酒,如果去找他還錢,萬一產生矛盾那就不好,等於請他吃一餐飯吧!
我弟弟的女兒,我兒子叫她從老家到廣州來旅遊,機票、賓館、酒家、門票等,共來四天花了一萬多塊錢,去年又到廣州讀書,星期六或放假都到我家吃住或去旅遊,一年下來又要花幾千塊錢,回老家機票或動車票又是我兒子幫她買的。
做人不必太計較,大肚一點點吧!
我的錢被兩位朋友借了,一個一萬塊,另一個兩萬多塊錢,他們向我借了幾年了,現在連個電話都沒有,我也不去找他們要回來,就等於我請他們吃飯吧!但是,從此之後別想再從我手中借到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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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481222151588
姐夫小舅子一千一百塊錢還記的這麼清,有用嗎你就是要能還你嗎。別舍了錢還找不愉快,就當丟了別記心裡了忘了吧。祝你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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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你我相識是惜緣
這種人有點太小架子氣了,沒有點男子漢大氣勢,做不來大事,在老婆眼裡牛皮轟轟,在他人眼裡一文不值。
當然,不管是按法律程式,還是按親情關係,借錢一定要還。
但這種關係,妻弟必還,姐夫禮讓。才是最好的結局。
可是他為啥不還?
一,在妻弟看中,姐夫是幹大事業之人,這點小錢要不要無所謂。
二,可能姐夫小舅子日子都不好過了,想起欠債。
三,小舅子現在可能還是比你窮。要麼,忘記了。
四,要麼中間有誤會。
最終,錢要回來了,姐弟就變成外人,而不是家人。
最怕的是妻子中間不落的人,催錢吧,弟弟說沒錢;不催錢吧,老公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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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無記J
“親兄弟明算賬”該給的給,該要的要。
不管你是習慣叫“小舅子”也好,還是叫老婆的弟弟也好,借錢是要還的,親戚歸親戚,這是兩碼事。
打個最簡單的比喻,我們一家人經常出去遊玩或吃飯,遇到手頭正好沒有現鈔,卡上也沒什麼錢,想臨時買個東西時,哪怕是我的媽媽問我借錢,她事後也是會還的。在還錢時,我不要歸不要,但即使是我真心婉拒,媽媽還是會還的。
曾經在七八年前,有個發小借我200塊錢我都記得。我老婆也曾在遇見他時,問他討要過兩次,可是他就是充楞裝傻一直不還,後來我也向好幾個朋友提起了此事,哪知道我那個發小都曾向他們借過錢不還。再然後,我們看見了他都刻意去躲著他,欠的錢也不要了,但是他已經臭名遠揚。
還錢不還錢反應出一個人的誠信。借錢長期不還,也會壞了自己的名聲。人要臉樹要皮,人若是就連自己的臉也不要的,這個人其實也就完了,到哪都會遭人唾棄。
說句不好聽的,你小舅子借你錢二十多年了都不還,實話說,他這個人是不咋地的,在為人處世方面可能會有許多的缺陷,人品絕對也是不怎麼好。
1100多塊錢放在二十年前不是個小數目,估計要抵得上現在的10000塊錢。你不要白不要,即使真的不要,你也要和老婆說一下,以後儘量少和你小舅子來往。
若是真的要不回來,就當是給他生病抓藥吃了,不要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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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沐子情感
1100塊錢在20年前確實不少,你小舅子欠你的,那肯定得要回來。而且你如果要回來了,以後會省不少麻煩事。
如果你張嘴要這個錢,有這幾種結果:1、你小舅子還錢,然後說你作為姐夫,還記著這事,也太小氣了吧!人家姐姐都是幫弟弟,你倒好,這麼久了,一千多塊錢還記著。以後,你跟你小舅子估計見面會尷尬!
2、你岳父岳母會覺得你這個女婿太摳門,作為女兒,女婿本身在岳父岳母面前就要注意點,這倒好,你這是找不痛快。
3、你老婆跟你翻臉,你只要提試試,你老婆絕對跟你吵架。
即使他答應了還錢,還1100塊錢,你如果收了,你覺得現在一千多能買什麼?還有必要收嗎?另外,你肯定會想這錢怎麼也得有利息吧,給你1100,你肯定不願意。
要了這個錢,那真是得不償失,他估計也不想還,如果想還,這麼多年,這個1100早就還了,根本不用等你開口要。
如果你不想跟你小舅子來往了,要錢的確是個不錯的選擇!
所以,兄弟,這個錢,為了你和你老婆的感情,為了你以後還要去岳父岳母家,你就別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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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伊風清揚
我認為你這借出去的錢,不是應不應該要,而是要不要的問題,最好是“不要”的好。
說到借錢,借出去的錢,尤其是自己沒得錢的時候還踮起腳後跟湊足了借出去的錢,頭難免會疼。既然你二十年前就可以答應借給老婆的弟弟1100塊,看來你相當的熱心助人,一個好姐夫!時過境遷,這麼久了,最應該提錢的人兒應該是弟弟,他提這事兒該多好:有錢錢交代,無錢話交代!你有提錢要回的權利,但是提錢傷感情啦!一傷也許還不止傷一個人兒,不值得!
這些年了,多想想老婆的付出,弟弟的好,自己的優秀,這點錢放到現在已經貶值得不值一提了。一件衣服,一臺洗衣機,一個手機的事兒,只要你健康著,勤勞著,努力著,就忘了它吧,有時候裝糊塗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也許我是站在說話不腰疼,也許你遇到了困難,也許你一時衝動……還是那句話,我借出的錢有要回的權利,但是要不要全在你自己考量!
希望你權衡利弊,作出最好的決定!祝你週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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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傳承古帖筆法章法的人
我認為你應該免了這筆帳,還要在老婆面前,約你內弟一起吃飯,然後當面宣佈,這筆賬免了,下次缺錢再來借,但下次借錢記得還錢。
因為這筆錢不多,你也不缺這1100元,做個人情,親人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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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HD點亮
二十年前的1100元,對一個普通人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說好是借的,如果他有錢來主動還。你收下也無可厚非。但是二十多年了沒還,可能經濟上有困難。又是你老婆的弟弟,不還就算了。主動還也別要了。千萬不能自動要。一要就得罪很多人。影響家庭和睦,得不償失。
別想那麼多了,不是旁人,就當扶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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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凱蒂不拉客
該,必須要。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老婆也不能要了,婚必須離,離婚之前把這些年給她花的錢一分一毛都要算清楚,不能讓她家佔一分錢便宜。然後這輩子可不能再結婚了,女人都圖你的錢,自己一個人過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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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Helen4979
還要啥,別要了,要是要應該早開口要回來,20年之後,就不好開口了,當送人情了!
要了,你想能欠20年錢不還的人,即使還了你錢,也諸多不願,可能背後詆譭,還影響夫妻關係。並且20年了,那時候1100和現在1100能一樣嗎?
自己舅子,現在出去請個客,吃頓飯,也得三頭五百,喝酒的時候,和舅子隨口提句,然後當送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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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胖姐的迷糊小生活
別要了,想還早還你了,還用等二十年啊!
不過你實在想要的話可以讓你老婆去要,給不給的另說了。就怕你老婆是個扶弟魔。再影響了夫妻感情。
二十年前的1100元可是不少了。我記得我剛參加工作時也是二十年前了,一個月才300來塊錢,1100元是三個來月的工資了。想想這麼多錢借出去,要不回來是夠窩火的。
親戚之間,真是遇到錢就說不清。我老家有個堂哥就是,借了我們的錢,好幾年不提還錢的事,我們找個由頭去找他要,他一句話:你差這點錢啊?還找我要?
氣死我了,我就差這點錢,別管錢多錢少,借的就是要還嗎!
不想還還不如手心朝上,張口說:能不能給我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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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老姚文字江湖
算了吧,雖然20年前的1100元不少,但你小舅至今未還,說明他根本就沒想過還。否則,不可能這麼多年都掙不了這點錢。
如果你此時問他要,可能的結果有幾個:一是他不承認,耍賴,說那麼多年前的事,不記得了。二是承認借錢了,但現在沒錢,有錢再還。三個字,繼續拖。三是老婆罵你小氣,這點錢還惦記。
想到這些,你覺得有必要開口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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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湛江陳哥
說真的道理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先是打你老婆弟弟70大板,因為儘管是親戚,也要明算帳,當初你有困難,姐夫出手相助,妻弟理應懂得感恩,並且主動還款。如果事過了20年,還不去主動還款,就覺得不懂事了!但是做為姐夫的你,都20年了還惦記著就點1100元借款,說明你這個姐夫也是不夠大方的,也不是一個合格的姐夫,人家姐姐都嫁給你了,你還惦記著這點小錢,你也夠吝嗇了!你也該打30大板!因為你是一個不合格的姐夫!這20年也是難為你了,日日夜夜,也睡不好覺,經常惦記著這點錢,如果我是女人,我也早就離開你了,讓你一個人與錢結婚,象你這樣的男人,能有女人願意嫁給你,你早該燒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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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博興國史
如果經濟條件還算可以的話,建議不應該要了,理由如下:
一,討要會傷夫妻感情。即使妻子不是扶弟魔,姐弟感情還是有的,時隔20多年再去和舅子討要,很容易讓妻子感情上受衝擊,覺得無顏回孃家見父母和弟弟。
二,時間不同,金錢的價值不同。20多年前,1100元錢有很強的購買力,至親間也有討要的必要。但現在,這些錢僅能買一件較好的衣服或吃一頓大餐,為這點錢在至親間再翻舊賬不值得。
三,要債簡單,產生的隔閡難消除。如果去討要,舅子家歸還的可能性極大,但容易讓他們對姐姐、姐
夫產生誤解,認為他們認錢不認人,彼此間感情淡泊。如此一來,親戚間再次面對時,均會倍感尷尬。
當然,如果經濟條件非常差,家有變故或有病人等非常重大開支,財政已經入不敷出的話是可以討要的,這樣也不會引起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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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落花獨舞迷茫突圍
二十年前,1100元是一個半月的工資,在當時來說應該算不小的一筆錢。可當時不要,現在即便要來,也不值錢啊,就是一兩頓飯錢 ,還得罪小舅子、丈人和丈母孃,由此還會引來你和媳婦的不和睦,太不划算了。不用糾結了,別要了,和老婆孩子開開心心過日子多好,親情一旦傷害,多少錢都買不來。另外,你不要這個錢,去丈母孃家,大家都一如既往的歡喜,一旦要了,情感就出現裂痕了,相處也很尷尬,金錢難買人之快樂!況且不是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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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牛年要牛裡牛氣
當然要回來啊,20年前1100元可不是小數目,不過你也是挺牛的,這個問題思考了二十年還沒有下決定。以前沒錢還可以理解,現在1100塊對任何人來說應該是很簡單了吧,你吃點虧就要1100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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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借款傷了親情友情, 壞了社會風氣!
這親戚也夠親的了,一千一百元還記這麼清楚?我七十多了,最近我弟到他女兒處玩,我跟侄女同一城鎮,我這老大自然要盡地主之誼了,請他們吃了二頓飯化了二千多元,有一餐酒和飲料還自己帶。你就當請他們吃飯得了,還要什麼?去討這錢,很可能討不回來還得罪了小舅子,得罪了小舅子就等於得罪了丈母孃,你看化算嗎,要債這點心思多去賺點不就好了嗎?!聽我的不錯!這事劇友評論很激烈,以上我只是站在題主立場上去回答問題,比較偏面,站在社會角度去分析這件,當然沒有一個人會說題主的小舅子借錢不還是對的!現在人們普遍評價社會誠信度低,特別體現在借錢上,現在幾乎沒有人敢借錢了,因為錢借出去容易,幾乎很少主動還錢的,也就是通常人們說的“老懶”多了,借錢的借的時候什麼好話都敢說,錢進了他口袋就成大爺了,有的死豬不怕開水燙,你跟他打官司也沒用,打官司還浪費了點訴訟費和律師費,借錢肯定結冤家,錢借得越多,結冤越大,我九十年代初有一朋友開礦要臨時借款,我自己沒錢,去跟同學借,同學老婆把存摺也摔給我,存摺上一共八萬全取了連夜送到鄉下,二三十年前,那是交通很不方便。後來朋友礦倒閉了,人走礦空,我對那同學不能失信,連本帶利全還了,因為我那朋友不還,跟我同學沒半毛錢關係,我當然討飯也得還這錢,這就叫信誠。再說我那朋友後來去安徽辦水泥廠發財了,沒想到過還錢。再後來二婚討娘子,兒子討媳婦,造房子,買車子,從來也沒主動找我說過還錢的事,到現在三十年了,當時借了八萬,還加以前一些欠帳。到今天也沒還這錢,有什麼辦法?這些人把社會風氣全搞壞了,一些真的有困難的人,生病付不出醫療費用的人,真的借不到錢了。這些人應該受到社會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