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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6531528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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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念情緣
媒體有沒有扭曲事實我們無從知道,但有一些東西我覺得我們有必要重新界定!
試問:劉露過安檢的次數還少嗎?是她第一次過安檢不懂規矩,還是安檢檢查方面確實存在問題,導致事件的發酵?
眾所周知,安檢問題關乎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已經深入人心,在如此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容不得任何人囂張和跋扈,劉露為什麼要違反安檢規定肆意妄為,難道她是三歲小孩?
劉露已經是一個有完全民事行為和能力的年輕人,有自己的智識和判斷,哪怕是任何一個年輕人都不會犯不該犯的錯誤,為何偏偏出現在她身上?
答案來了:
各地的安檢程式不一導致了劉露的錯誤判斷,這期間安檢員的態度應該是引發此次事件的導火索。
安檢員的執法行為已經在很多旅客的心裡留下了非常惡劣的印象,我們的安檢工作很多時候都是粗暴而沒有任何人情味的,不容解釋,不容拖沓,刻不容緩,他們鐵面無私,不近人情,這不應該是執法人員的形象,但工作是他們的需要我們無法怪責什麼
無法不承認有些安檢員把安檢行為當成自己囂張跋扈的資本,特別是一些心胸狹窄的人在這樣的工作崗位上,完全把別人當成低人一等的動物,如果大家沒有遇到這樣的人算是你們的福氣。他們的眼裡只有必須執行,對任何詢問不是不理不睬就是直接呵斥,這樣很容易造成衝突和矛盾激化!
劉露顯然是遭遇了不應有的對待,進而和安檢員發生衝突,在被制裁的情況下感受到了羞辱,對執法行為既氣憤又無奈,而平日的不可一世讓她對安檢員的執法行為除了異議,更多的是直接認定了執法的違規,可能在她的視界裡,安檢的行為才是應該被深深指責的,所以她會說:你完了。(這個意思就是她會因為自己是公眾人物而會對安檢員的行為糾纏不清,事後一定不會放過安檢員,所以才會有此一說)
她是如何認定安檢行為錯誤的我們姑且不說。
影片的傳播在劉露已經遭受懲處的時候,就應該被原諒,並不是任何一個違法安檢的行為都會被傳播,很明顯這個影片的傳播是有心人的行為,是故意打壓旅客,增加安檢員囂張跋扈資本的有力武器,是自我防範的資本,這期間發生了什麼,我們已經無法得知,現在我們所知道的就是這個女生大錯特錯。增加了安檢的威懾力,從此公眾人物的人身權利連跳樑小醜都可以藉助職責本身而進行羞辱和要挾。
就想問下天下哪對父母能夠教出這樣愚蠢透頂的子女,連安檢常識都不知道,故意試錯。公眾人物,本身就有公眾意識,在遭遇冷眼和不應有對待的時候,特別是心高氣傲的女生更容易發生理智錯亂,作出令人不齒的事情,事件和衝突的產生不能夠說和安檢這一個關卡有關。
如果劉露不是公眾人物,這件事情也許就不了了之,也不會發酵如此之大,正因為她是公眾人物,對安檢的具體行為更能夠有質疑的資本,沒想到卻遭受打臉和挫折,最後安檢以執法的名義暴力處理事件,而劉露的不配合和腦袋缺根筋的表現讓她遺臭全國!
這樣一類事件是對所有公眾人物的羞辱,公眾人物有對不同事件提出質疑的權利,在任何場合應該都要得到尊重和接待。
不能因為公眾人物對公眾場合的執法行為提出質疑而遭受羞辱,甚至因為拙劣應對而給承受不該承受之重!安檢執法行為對公眾人物尚且如此,我等小民更是噤若寒蟬。
劉露的錯是她不應該把自己標榜為公眾人物,進而爭取合法權益事件的大肆傳播遮掩了我們對執法機構執法行為的存疑,特別是事件的主體是公眾人物的時候,人們一致不分青紅皂白的偏向於執法機構比如:汕頭交警事件,如果不是有那麼大的曝光率,很可能事故當事人就是個無辜受害者。
民眾的不理智導致事件的持續發酵現代的人普遍仇富,導致公眾人物對於普通民眾也失去感情。
劉露的行為只不過是一個無知的資本少女犯下的錯,人們卻不願意給其活路的機會,非要在輿論的喧囂中將人活活打死。
普通人要是發生安檢失常行為,處理完事後就沒事了,公眾人物遭受的心理壓力沒人體會,其實他們更敏感,而我們卻把他們推向黑暗的深淵,特別是一些無良媒體!
最後:治安安全錯誤應該有正當的處理方法,而不是透過有效的傳播途徑去遮掩自身執法行動的醜惡,這是赤裸裸的人身攻擊,特別於公眾人物而言,無異於致人死地的手法!如果當時整個過程,安檢能夠平和對待,就不會有女生的意氣用事,現在事件當事人已經遭受懲罰,安檢的問題是否需要正確面對了。
為何許多執法的公眾場合,和公眾人物有關的事件都是公眾人物在倒大黴,這樣的事件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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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貴氣凡夫
睜眼說瞎話,白天說夢話。執法記錄儀和車站的攝像是造假?真她媽不是東西,鐵證如山還裝人。戲子就是沒人格,才明白為什麼祖宗把她們排到了下九流。她說的話和一個妓女證明自己清白有千萬麼區別。臭婊子,就是欠揍。讓她掏下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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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貴圈八姨太太
劉露,1999年出生,20歲了,南京藝術學院在讀大學生。從情緒失控大鬧高鐵站,到被釋放後發文道歉認錯,再到深夜發文指責媒體洗白自己。
第一,3歲小孩都做不出來的事情,20歲的她乾的驚天動地,還很委屈。20歲了還控制不好情緒,是家庭教育有問題還是九年義務教育白讀了?
第二,小孩子犯錯,情緒失控大人喊1、2、3都不用喊完都能制止的規矩,面對公共秩序法律法規還需要三次警告完了,還不理解自己為啥要被傳喚去派出所。
第三,不管你是十八線不知名小演員,還是未來的國際巨星,演員也就是一份工作和職業,不是任何人可以頂著公眾人物的名號去給自己標榜什麼特殊權利。話說話來,哪個公眾人物會蠢到因為一瓶普通的保溼噴霧大鬧高鐵站,叫囂媒體和法律法規。
第四,迫於輿論壓力的道歉和深夜發文指責媒體的這波操作也是沒誰了,認錯不知錯,錯了還委屈辯解,20歲了不是孩子,說是個孩子都對不起國家九年義務教育的付出和培養。
被釋放後劉露在9月22日凌晨4點發一篇長文題目為《內心實記》,她在文中指責媒體宣傳時誇大扭曲事實,只擷取對他們有利的放在網上,坦言自己沒有大眾看到的那麼壞。1,噴霧不是我偷偷拿走的,是安檢人員給我的,怪我嘍~安檢人員給她是偶同意她自己處理,她遲遲不處理當然會再檢票之前對她再次溝通。2,溝通中,她的一句:老子如果不想處理,我站在你面前嗎?在公共場所面對嚴肅的公共執法出言不遜,一個20歲的女孩子覺得自己這樣說話很酷嗎?不抓你是要讓你給候車室那麼多人做榜樣去詆譭侮辱國家公共執法人員嗎。3,“我是公眾人物,你完了”“我需要一雙襪子,否則我五千元的鞋承擔不起我的腳”這種自己事後看了都會覺得可笑的智障言論,還事後解釋不是字面那個意思。怎麼~姑娘這是又當自己是個詩人了,覺得是大家有不理解需要你來翻譯一下~4,雖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20歲的小丫頭情緒失控罪不至死,應該寬容她包容她,原本發文道歉後是需要多理解和包容她,但是這篇深夜的《內心實記》後,對於媒體的指責,暴力執法的質疑,強行辯解,推卸責任~真的該帶回家好好教育了,規範公共秩序,拒絕配合執法,大鬧火車站,出言不遜,叫囂媒體,影響社會,怎麼~警察叔叔還要對她的反抗溫柔以待嗎? -
5 # 仔仔de生活
帶了違禁品,本來不帶進站就沒問題,她不該大鬧,不該氣急敗壞說出不該說的話。
拘留,解聘,是對她這次事件的懲罰,本來這件事這樣就可以結束了。
關鍵是很多人的心態出了問題,喜歡透過口誅筆伐讓自己獲得滿足感,這才是最大的問題。一年警察不知道要處理這種事情多少起。
其他人為什麼沒有熱門?因為大家不關心的。大家關心的關鍵詞無非是"女星""炫富"大家心中的偏見比事情本身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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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錢方2108
越描越黑。最後很可能是自毀前程。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守秩序,講規則守法的,良性公民。這位女士,你可曾知道,公安機關代表的是法律,代表的是廣大民眾,對你進行制裁。一個不守法,不講秩序,不講規矩的人,演戲能演出來什麼樣的好戲,讓民眾去欣賞呢,即便你的演技再好,你的內心如果充滿了負能量,你的演技也是虛假的,你還太年輕,趕緊改邪歸正,爭取民眾對你的諒解,以免誤了你的前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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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506939923584
活該??什麼屌藝人?純屬扯淡和中國部分渣渣藝人一個屌樣,唱了一首歌,拍了一部電影馬上搖身一變,疲鐵變成鋼,雜質一包裝成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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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東南東南福建
別老攻擊了,她說的氣話也是孩子味十足,很幼稚,大家不能原諒嗎,社會應當包容,而不是象警察抓她那樣,如果換作是外國留學生在福州,恐怕要被追著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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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夢的猴1
她清白不清白,現在不是自己說了算了。起碼有過錯,作為藝人,公眾人物,不潔身自好,嚴於律己,而是自我膨脹,忘乎所以,是家庭教育和社會捧殺造成的。俗話說,胸前的花,腳上的泡,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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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史工作坊
我在想一個問題,如果劉露這篇文章再次遭到痛罵,會不會出現另一種聲音:此文非劉露所寫,或者此劉露非彼劉露,就像很久以前一些暴力執法的人被公之於眾後,他們喜歡找替身——臨時工。不排除一些人湊熱度製造虛假的可能性,就像當年馬蓉出軌後發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如果此文真是劉露所寫,那麼其內容並非題主所說的宣城自己的清白,是想告訴大家由於媒體的肆意渲染,她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壞而已。也就是說,劉露承認自己錯了,只是沒有大家想得錯的那麼厲害而已。
站在危機公關的角度來說,劉露此舉實在是不高明。對社會、對公眾群體瞭解還是太稚嫩了。在車站裡面的對話,不知道劉露內心是不是真的有炫富的心態,但她說出來的話給人的直觀感覺就是在炫富,這是最讓公眾反感的。劉露作為公眾人物,處於社會階層的高處(雖然還是個學生,但她更為人所知的身份是明星、藝人),要學會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這一篇文章可以看出劉露又一次被自己的情緒所左右了。
劉露事件成功捕獲到了全社會的關注點,那麼多人關注著此事的進展,很多人心裡是有預期的——就像大家做錯事一樣,劉露應該受到報應和懲罰。社會大眾心裡更加樂意看到的新聞是劉露相關的“負面”訊息(比如劉露的醜事、劉露遭到了處罰等),還有人是一種“痛打落水狗的心態”,而不是有人在這個節骨眼上替劉露洗白或者辯解,何況劉露的行為完全沒有翻盤的可能性,她自己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了。
記得在一些節目或者訪談中看到過,一些明星抱怨公眾對其的關注度過高,其實,這就是一種平等——任何明星掙大錢本質上來自於公眾的關注(如果一個人沒有關注度就不能叫明星,根本就不可能有那麼高的收入),當然也就要面臨著公眾的監督,實質上是權力與責任的平等。
社會很公平,對普通人有相應的平衡,對公眾人物也有相應的平衡,規則面前,人人平等。 -
11 # 武寧老兵
劉露小姑娘,事件從起初妳就是因不守規矩而起,進而隨事態發展,又不配合處置,妳的心態完全扭曲了,很虛榮,不能腳踏實地和普通公民同樣遵紀守法,如果把虛偽的東西剝去,只是工作人員一次正常的驗查而已。我看妳不用去洗白自己了,會越洗越黑,現在可能想到將來,那就何必當初呢。紀住妳染上當下娛樂圈的少數人的痛病。要做一名有素質和教養的《文藝》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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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使用者50542581190
只有深刻的認識自已,認識自已的錯,才能得到公眾的諒解,媒體沒有誇大歪曲你,只不過報道了事情的發生與結果。要求公眾人物要自律,不要妄為,高人一等而鄙視社會公德,法律規則。警察依法處理沒有過錯,也沒有因是名人,大人物而網開一面。違法對個人的代價是一樣的。那裡摔跤就在那裡爬起來,勇敢面對,用行動來表明你知錯擔責。國內名演員犯錯,犯罪的有的是,但他們擔責後同樣事業走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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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菜園82138130
現在的一些人們不知道為什麼道德修養這麼差!這既有家庭教育的結果,也有社會價值觀的問題——長期形成了一種影響人們行為的大的氛圍,估計一時兩時很難改變。一箇中年婦女因過安檢交警叫喝一口飲料,明明是飲料死活就是不喝,瘋狂對抗警察被拘留;兩個司機為搶一秒互不相讓發生衝突,打架竟打了一個多小時!還不過癮又約來眾人打群架,雙方被拘數天!一對情侶在公園椅子上談情說愛,一個姍姍學步的孩童吃雪糕好奇走近弄髒了點衣服,被打的不省人事!!……此類事情不一而足,不知道中國人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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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aram84
事情真不大 配合一下安檢 工作人員會無緣無故為難你嗎 高鐵又不是你家開的 想帶啥帶啥 不配合檢查 擾亂公共次序 威脅公共安全 被強制帶走後 還口出狂言 態度惡劣 至今不反思自己 猶在辯解 朽木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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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600019461
年輕人犯點錯誤並不可怕,謙虛謹慎,知錯就改就行了,眾人不會
揪住不放。關鍵有三點,(1)知錯不改,安檢發現。,禁帶物品不僅沒有讓人帶回,反而又偷偷摸摸又帶進。(2)面對安檢人員妄稱公眾人物威協對方說:你完了。那種對法律的蔑視,那種忘忽所以的狂妄才是公眾極度反感的原因。(3)面對詢問還不忘顯擺一下自已5000元的鞋子,炫富心態更觸發了公眾的神經。至於事後的辯解更是蒼白無力有越描越刀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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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心靈的沃土
車站、碼頭、飛機場,人流量大,物品比較多。安檢人員有時候態度是粗暴的。長期在那樣一個環境中工作,要想對每一個旅客都像是對自己的親爹親孃一樣也不現實。出了這樣的事情,不要做過多的解釋。長期出行的人都知道,該帶什麼?不該帶什麼?該注意什麼?提前去,態度溫柔一點,現場做一個合理的解釋,不要使場面失控。如此一來全都解決了。先檢討一下自己的修養夠不夠,哪個地方做的不夠。一般的情況下,一些官員、富豪、或者號稱公眾的人物,性格里行為上,都有一些牛逼閃閃的味道。中國是個人口大國,大家都要相互規範,遵守紀律,都沒那麼多事兒了。你要說安檢人員粗暴,你也可以對他取證錄影,發到微博上啊。反倒你自己失控了,大話連篇,一塌糊塗,你自己不認倒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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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原來的我
要是媒體瞎寫,你就去告他!你看那些明星冰冰啊,汪峰啊,都告贏了,所以你也可以去告!不僅可以澄清事實,還可以獲得賠償款,順便還能上熱搜提升流量。如果你不敢去告,就說明你心虛,人家媒體並沒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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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走55643606
安檢是對全體旅客的安全負責。不能帶的咱就別帶,這既是對大家負責,又是對自己負責。你怎麼就不遵章守紀呢?搞什麼特殊啊?你才是個演員嘛,又不是特種兵執行任務?你和誰較勁呢?和法律法規叫板,只有傻瓜才會這麼做呢!現在,你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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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風之鶴H2018
影片我們都看了,影片裡面那個垃圾說蛇話我們都聽得很清楚,中國人民都不是傻瓜你也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無理的辯解是沒有用的,那隻會證明你是垃圾中的垃圾!我很欣賞你說的那句話“你完了”!現在全中國人民把這句話還給你“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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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Ludeng196
網路真的有一些很操蛋的人,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亂靠惡炒吃飯的人。一個女孩此次犯了達到行政拘留5天的錯誤,執法機關毫不客氣給予了嚴肅的處罰,並沒有因為她是演員而網開一面。毋庸置疑!這是正確的。可是一些網噴放不過別人一點點可糾正的錯誤,無限的誇大和連帶搜尋女孩生活的方方面面給予惡噴惡炒,令人很鄙視這些披著人皮的混蛋。世上沒有不犯錯誤的人,包括放不過別人的那些混蛋也在犯各式各樣的錯誤。就事論事是坦坦蕩蕩的人,惡意誹謗和妖言惑眾者,是根本沒有尊嚴的網痞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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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什麼“一點小事無限放大”,“明星是國家的精神財富”?聽到這些話,我為說這話的人都臉紅!式問;什麼叫“一點小事”?在規矩面前需人人都一樣遵守,若人人如此都認為是“一點小事”,憑良心說,結果如何?事情沒發生在你自已身上時都認為“是小事”,重慶公交車乘客女,為“小事”搶盤向盤造成十幾人失去生命!且為自己坐過站而搶奪方向盤、暴打公交車駕駛員而造成公共財產和無辜者的傷害事件越來越多,這些有那一件事是為“大事”而引發的?沒有,都是“小事”,且引發這些後果的當事人,無一例外的全部是“自私”,且道德底線缺乏,凡事我字當頭,把自己的私慾都理解成“一點小事”的大腦、心態已“生鏽”的人。
更不不能理解的是,把明星當成國家的“精神財富”?簡直是歇斯底里,不錯,老一代藝術家們,的確是我們值得敬佩更值得所有中國人民尊重的,但是縱觀現在的所謂的“明星”們,除了對金錢的崇拜與追求,她們的文化休養與藝術造詣從何體現?更有甚者為名而出賣色相,還未“成名”便奢侈無度,無一絲一毫的“公眾人物”的形象,這樣的國家“精神財富”我們國家寧願“受窮”!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