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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xiaoMiser迷a

    天地泰和

    西安天地泰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我覺得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首先第一反應就是怎樣避開危險,然後採取第一有效措施,制止對方的侵害行為。如果手中有武器,第一打擊需要讓對方失去反抗力,沒有武器的情況,也是要擊打對方要害部位,讓侵害人迅速失去反抗力。這個時候不考慮是否會防衛過當,因為你掌控不了,所以結果要等打擊完成後,才能知道,考慮防衛過當是在對方不能繼續侵害的前提下考慮的。如果真的對方死亡,或者重傷,那也只能承擔後果了。我們是人,不是神,緊急情況下考慮不到那麼多。對方如果失去反抗能力,這個時候可以報警處理。

    創建於2018.8.29

  • 2 # 解憂杜康

    但如果說不會,我就可以在人把我往死裡砍的時候奪刀砍傷對方後,繼續砍死麼?同樣,這也是不可以的,這就是法律。

    從情感角度講,如果說對方將我往死裡砍,最後會要了我的命,我如果不制止他,或者制止後以免其他報復行為,將向我行兇的人殺死這樣的行為合乎常理。但這是個人情感,並不是法律。

    如果像崑山影片中白衣男子被砍後,砍刀掉落,男子撿起刀,紋身男子依舊搶刀。將行兇人推到在地揮刀致使紋身男受傷這一系列過程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

    當紋身男子逃跑,白衣男子扔刀砸向紋身男後,再次撿起刀追趕紋身男,這時已經沒辦法用防衛過當來解釋了。

    當然這樣做對還是不對,我沒辦法判斷。一個人的心裡變化過程,所產生出來的反應是不同的。

    我只說我,我也會繼續追趕,並儘量減少當時所產生的恐懼與憤怒的情感。結果不是我死,就是對方死。但這樣做不代表我是對的,我犯法了。

    所以,我的結論就是,我會反抗,程度不確定,但同樣我會承擔事情所帶來的結果。

  • 3 # 週末的邊走邊看

    如果我是電瓶車男,我會選擇躲開紋身男的攻擊,恰到好處地打他的褲子一下,既起到震懾作用又碰不到他身體,然後勸說他放下砍我的刀,求他寫份我防衛得當的證明,簽字並按手印,再勸他不要再找我家人麻煩。總之,既做到防衛又不傷到他,臨走時讓他對我的正當防衛做評價,滿意按1不滿意按2。

    如果,我的武功不高,不能像武俠片裡躲開他的刀,那麼我不會反擊,一不小心弄死他的話,我也會被死刑,是兩輸的結果,不如不反抗,死我一人,讓他活,這樣還能活一人。我想了想,按照現在的正當防衛法律,這兩種辦法是最優的。

  • 4 # 我為凡生丶紅塵若水

    嗯,為了處理防衛過當這個問題,在我十八歲那年就考慮過了!為了避免出人命,我會將對我行兇的的四肢筋骨割斷,我再打救護電話,再地圖上估算救護車來回急救時間!在車來臨之際,再割掉他的舌頭!不是我殘忍,為了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安全,所以一旦得罪這類人一般我會選擇先下手為強,免得後下手遭殃!雖然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總比自己死亡要強!別問我為什麼不合法解決!因為,對方在未傷害我之前,法律上他沒有任何約束!僅僅是警告對方而已!而我並不喜歡自己生命把握在一個沒有人性,把他人生命當做兒戲的人的手裡!不過下手前我會調查對方家中有何人也涉嫌黑惡行為!爭取的動手之際能在短時間處理掉對方,免得我被抓捕後他們伺機報復我的家人!對於一個三觀端正,但是又是信仰生命的人來說,擁有生命才擁有一切!感情豐富的世界觀裡,親人和愛人比我的生命在我的靈魂裡重要級別要高一級,因而有事物對他們存在威脅時,我會選擇清理障礙!這段內容用在愛國上也是等同的!所謂保家衛國是同理!我遵守著神聖的法律,也並教導他人遵守!但是我又教會他們如何保護自己!原則上我們有底線不跨越!也並不會主動去惹事觸犯法律!但是如這事件中,僅僅因在非機動車道等車,對方就拿刀行兇!就像天降橫禍一樣!我們守法公民,被他們無視法律的隨意腳踏威脅!人的應激反應和對社會認知力中大腦在激素刺激下誠如我這麼理性的人,也可以保證自己會有一秒失控!而導致行兇者死亡!從未想過要去觸犯法律,也未曾想過要傷人性命!這就是我們普通民眾!法律是約束死者那些一類人和被慾望驅使做危及社會他人和國家穩定安全的!

  • 5 # 園緣緣園

    這個問題出現機率很大,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但是,處理結果絕對千奇百怪,因為性格的原因造就了結果。一次看見兩人打架,有個人打不贏,就去找了快磚頭,可是,拿著磚頭又不敢往對方身上砸,結果被打的更慘,如果是我,對不起,別說你已經拿刀砍了我,就算是沒有砍我,我怕你下狠手,要了我的小命,我會毫不猶豫的下死手,古人不會欺騙人“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結果,不用管,做事情都去考慮後果的話,連好事都不敢做,別說傷害他人了!

  • 6 # 翠花快上酸菜

    不管寶馬司機有沒有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我們把能看到的理解一下:

    第一,寶馬司機在訊號燈路口越過白色實線,闖入非機動車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這裡的專用車道指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

    第二,寶馬司機明知自己的行為對社會有危害,還拿刀追砍他人,違反了刑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犯罪預備。寶馬司機持帶管制刀具違反了刑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第四,寶馬司機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違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的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機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五,刑法第四章,寶馬司機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寶馬司機毆打、持刀恐嚇、砍傷電動車司機,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之規定。

    第六,尋釁滋事罪。寶馬司機毆打、持刀恐嚇、砍傷電動車司機,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第二款之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 7 # 全球財經解讀

    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崑山砍人事件,我認為理想判決應該是,劉某某在掃黑除惡期間,私自攜帶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質。劉某某違章闖紅燈走人行道,駕車撞了騎電動車的於某明,作為一起自身責任的交通事故理應妥善協商處置,但是,劉某某卻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攜帶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脅砍殺被肇事車撞的受害人於某明,非常囂張,行為惡劣,於某明偶然撿拾劉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極度恐懼中,連續砍殺面對自己不放的劉某某,應當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依法應當做出無罪判決!

  • 8 # 鄭繼文1

    這個問題,專家會考慮如何防衛才不過當,專家在被刀砍時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不僅能夠禁得住砍刀的持續砍殺,甚至砍他的人刀不慎脫手,專家還會把這把砍刀撿起來,遞給砍殺他的人,並從容淡定地說:""繼續砍,我還沒有想好如何防衛才不過當,同時也不知道你是有意要殺掉我,還是一時失手。我還得考慮考慮你是不是犯罪?是不是暴徒?是不是神經病?是不是一時衝動?由於諸多因素的約束,我只能容許你繼續砍?或者你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我拿起你失手落下的刀,又向你砍去,那不就是以暴制暴了?我是懂法的,不要以為你的刀脫手了,我就會撿起刀奮起還擊了?我不會那麼傻,你分明是引誘我在反擊中防衛過當。我知道撿起你的刀向你砍去,會導致我情緒失控,我可能讓你在我的反擊中一刀斃命,也可能砍你數刀,你才一命嗚呼。顯然這就是方位過當,甚至是犯罪殺人!知道嗎,其後果難以預料,後果就是如此,你還不如繼續砍,我想警察會來救我的,法律會進行公正判決的,不會受社會輿論誤導,警察會來的~~會來~~~會~~~""

    向專家致以崇高的敬意~~不不不,應該是向專家致以~~

  • 9 # 你TM耶熊吧

    如果我是電車男,我會站著不動的讓他打,讓砍,用我的德行感化他,感動他,讓寶馬紋身男回頭是岸!佛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好吧!我編不下去了!。。。。。

    我會砍的比電車男還狠呢。。。遇見生命被別人威脅 ,首先保證自己安全,已經逼的我不得不還手了,我還在乎生死,而且誰能保證寶馬男回到車上拿不出來另一把刀或者槍亦或者開車撞人?如果弄不死,請問寶馬男傷好了,會不會找黑社會騷擾我家人不得安寧? 所以,如果是我,也必須弄死他!

  • 10 # 中醫健康理療師

    在中國人民法規規定,20條,明顯的說到,當對方有對對有這惡劣的暴打,砍殺,強行要治對方死地的時候,是可以採取自己的非正當防備的,這個案件中,電動車主屬於正確防備維護自己,

  • 11 # 陝西大荔縣人

    那要看是誰,訓練有素的格鬥家肯定會做的完美,讓自己不受傷害,還能制服對方,如果是一班的普通人沒有什麼格鬥防範基礎,就是有膽量也是一次帽險,還不如我一但拿到刀的機會,我想一班的普通人都會做出向於謀人一樣的做法,因為生死關頭是馬虎不得的。

  • 12 # 手機使用者50062876032

    如果:寶馬男開始被反砍後倒地不動了,失去了反抗能力,白衣男再砍至死,可以界定為過度防衛。

    遺憾的是:寶馬男第一次被反擊後還鯉魚打挺,跑向車內,去幹嘛?白衣男可判斷去拿槍或更致命的武器,所以續砍,是一種防衛。對於普通人而言,大面積紋身就是一種警戒色(害蟲),況且車裡隨時藏刀意味著什麼,國家安檢為什麼不準帶刀?

    總之,死者,該死!該死!

  • 13 # 成志先生

    這樣一種直接威脅到個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談什麼過當都是那些無聊的律師,為了證明自己書背的多,玩一些文字遊戲,無聊的律師們,你們有考慮過你這樣作惡遲早報應會到你自己身上的,無聊的媒體為了博人眼球,賺取點選,惡意為作惡者辯護,你們都是心理罪,天生有著作惡的思想。

  • 14 # 欣欣21930

    當被人往死裡砍時是否會考慮防衛過當?難道保護自己的同時,還要考慮施暴者的人身安全?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精神處於極度恐懼,且亢奮的狀態,所有行動都是求生慾望引起的防偽本能。還管什麼下手輕重?還攻擊要害部位,使其喪失抵抗能力?根本不可能想那麼多,大腦幾乎是一片空白的。保命要緊!我和你拼了!就是這麼回事。不然就只能把眼一閉,等死了。

  • 15 # 海中看浪

    我的回答是與帶有兇器的歹徒搏鬥時,很難把握住度,除非雙方勢力相差太大。而且在為了活命而博鬥時也不能夠想很多的,

    為了不使為了保命或見義勇為而與歹徒博鬥時傷了他或打死他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後果出現。最簡單的辦法是拜蘇炳添,劉翔為師,猛練短跑和跨欄。到那時收到歹徒威脅時立即快跑,加速前進。逢山跨山,逢河跨河。如此堅持下去,下屆亞運會我就能參加了。剩下的歹徒由神聖的法律和愛好主持公道的律師們去討論,遣責去吧。

  • 16 # 何長768

    危急關頭人的本能會超越其本人的本質,遇到突然危急平地可跳幾米遠,力撥百斤。76年唐山地震震驚了全國,我村進行了防震宣傳,村鄰近有一工廠因傍電而發電,有人村民聽到發電機響以為地震打鑼,危急中一人抱起一缸百斤

    大米跑出空地,事後確人虛驚一場,事後怎麼也抱不回這缸米,要三個人才能抬回家。人在危急關頭理智一定會自保。

  • 17 # 風雨無阻155717273

    《江城子 - 崑山紋身男》 一夜生死兩茫茫, 不低調,太囂狂。 砍刀墜地,攻守易勢成悲涼。 屢進警局不思量, 身似花貓,面無光。 入會天安肝火旺, 高利貸,放肆猖。 欺人太甚,自衛反擊白衣郎。 除暴安良?防衛過當? 父母妻兒淚千行。 崑山月,照明亮。 局長、院長、檢察長, 人間正義不可擋, 不教輿情遇冷霜。

  • 18 # 天下太平167823207

    我根本不會反抗,因為萬一在反抗的過程中胡抓亂揮在人家臉上抓了幾道印子怎麼辦?既防衛過當犯罪又成了毀容需要賠償,得不償失!唯一辦法就是開始行兇前徵得行兇者的同意,把手機攝像頭開啟,全程記錄我真的沒有防衛過當,以堵住那些律師的嘴。否則,既有人砍,又有律師追究法律責任,黑白兩道齊上,還有沒有活頭了?

  • 19 # 藍色戀932

    我說幾點:

    第一:寶馬龍哥沒有往死裡砍,如果真的往死裡砍,電車男必死。

    第二:寶馬哥與電瓶車無冤無仇,沒有理由往死裡砍,除非,不想活了。

    第三:電瓶哥不是普通老實人,他能面對刀具而不懼,還能佔主動權,說明不是一般人。

    第四:如果是正當防衛,電瓶哥連續砍了7刀,試想下,這期間寶馬男肯定已經喪失了出擊能力,也解除了生命危險。但是電瓶哥,並沒有停手,還是繼續砍。說明電瓶哥就是想弄死他,不管是情緒失控還是有意殺人,結果是一條人命沒了。拋開這命是好命還是賤命,生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貴賤之分。即使此人該死,也不能違法操作,越雷池半步!

  • 20 # 精誠君悅磁磚

    這個紋身男被砍死,相信正常人都會拍手稱快,因為這是為民除害,如果還讓他活在世上,會有更多的老百姓被他肆意欺凌,那些說什麼防衛過當的人,請你設身處地想想,在那麼危險情況下,誰能把局面拿捏得恰到好處,也只有你或者你的至親碰上這種霸凌,你才不會說防衛過當,才會閉上你的臭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會羨慕有錢人嗎?你有怎樣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