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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K-喬布斯

    這惡作劇的17歲愣青頭,被鄰居打了耳光。打人者固然沒有權利打人。但法律也對這愣青頭無可奈何,因為只是小惡。回過頭想,對這愣青頭的成長來說被打也是好事。打了,記住了,以後不會再犯類似的小惡了。這就當一次家法伺候吧。另外打人者應該對其家長道歉,越位打耳光了,以求其家長原諒。愣青頭嘛,要記住“不以小惡而為之,莫以小善而不為之”。祝今後健康成長。

  • 2 # 正經亂說

    打的好,就是一耳光太少了,這熊玩意他媽還說什麼回家教育了孩子,你那熊兒子從三摁倒二十七得多久,你怎麼不制止,現在捱打了說自己回家教育過了,什麼蔓結什麼瓜,一家垃圾

  • 3 # 大漠孤煙1784372

    首先,17歲還要放到“孩子”這個筐子裡養著,這位母親不知道腦子完整不。其次,17歲搞出這個事,已經不能用“玩”“惡作劇”之類定義了。再者,所謂的“批評”恐怕只不過是做母親的迫不得已,用來遮羞的說辭而已。

    當然,私下扇耳光的做法顯然不妥,明顯不對,至少懲戒的力度也不夠。這樣犯了個其母親一樣的錯誤——竟然把一個“17歲”當成了小孩,把這種行為侷限在了道德範疇之內,希望用單純的教育的方式解決。

    電梯,看起來只是一個住戶上下樓的,共用工具而已,但它是所有人共有的,共有的屬性界定了任何人,都必須在合理的前提下使用,你把它當做玩具,不合理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別人的權利,行為的違法是顯然的。

    我認為,應當用必要的法律手段懲戒——拘留、罰款、最低程度應當讓去打掃公共衛生,如果扇耳光可以的話,也應當當眾執行,而且不該隨隨便便扇上一個兩個的,否則懲戒作用不太明顯,教育目的根本達不到。

  • 4 # 朱文亮談家教

    他人的孩子,輪得到你來教訓嗎?

    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位業主做的不對

    假設當時有一位護法的警察在當場,警察能扇這孩子的耳光嗎?

    如果警察都不能,憑什麼你可以???誰給你的膽子??

    每位孩子在未成年之前,都有監護人。孩子如果犯了嚴重的錯,都應該先和監護人溝通。

    不管孩子犯了什麼錯,你可以說他幾句,但是你動手了,就是不對。很多國家法律對監護人動手打人都不被允許,更何況你一個外人呢?

    從道德角度來講,這位業主也不對

    中國人的骨子裡向來對孩子有一種寬容之心,這叫:善。

    請問這位業主,你的善是被狗吃了嗎?

    無疑此人非善人,拿別人的一點點錯誤,就放大,還大打出手,面對的竟然還是一個小孩。此人一定是吃軟怕硬的,如果對面孩子父親是人高馬大,也在場,我就不信他還敢出手!

    對於物業

    如果電梯並沒有損壞,批評教育即可。多和家長溝通,何必那麼較真?你的較真,縱使了那個極端的業主做出了錯誤的行為。雖然他有錯,你也有過。

    孩子及其父母

    我們應該鼓勵孩子試錯,允許犯錯,但在這之前都需要想想,是否會給他人帶來麻煩?有些行為可以有一些明確結果的話,適當的時候該阻止還是需要阻止。

    否則,你要下樓的時候,別人也按了,你的心裡會怎麼想?

    可以藉此機會教孩子多一點同理心,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教育機會嘛!

  • 5 # 眼淚流過是幸福86369276

    在不對 他有權利打人嗎? 我要是家長就去告他 去醫院做全身檢查 讓他賠償精神損失費 、腦細胞死亡費、誤工費 。

  • 6 # 春暖花開003

    看了一個故事的介紹,覺得那個中年男人膽子也真是大。

    現在的孩子營養好,17歲的孩子,力氣很大了。跟一個17歲的陌生孩子動手,他反擊的話,老胳膊老腿的,夠你受的。

    回到事件,我還得說那句話,中國離法治社會,還有非常遠的距離。

    一個人犯了法,只有執法人員有執法權,普通人沒執法權。這個樓盤的保安,這個打人的男人,不管他做的事情多有道理,他們都是在明晃晃的在踐踏中國的法律。

    這叫動用私刑啊。

    什麼時候,咱們中國人,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會想到請執法人員去解決,我們這個國家,才可以叫文明社會。

    有些讀者會問,你以為這事警察就能處理的好?

    是的,這說明另外一個方面,我們的執法部門,工作還不能令群眾滿意。執法者缺位了,給了私刑上位一個機會。

    我生活在中國,我希望我們的國家,解決人與人衝突,靠法律去解決。

    我不希望每次出事,法律缺位,梁山好漢上位。這種事情越多,說明我們這個國家還需要進步,無論政府還是民眾。

  • 7 # liyq8868

    家長是應該管管自己孩子,有一次老公正開單元門,裡面一個8歲左右男孩一腳猛踢開門,差點撞把正開門的老公的臉上,胳膊肘撞出個包,看是孩子,沒跟他理論。

  • 8 # 使用者5583270380901

    17歲,年紀不小了,高中快畢業了吧。

    記住,法律與道德是相輔相成的。

    打人是不對的,這毋庸置疑,按照法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挨頓打長個教訓。

    17歲了,不小了,長點心吧

  • 9 # 於是笑著笑著就哭了

    我孩子要是幹了這種事我自己都開打了!我可不想讓別人明裡暗裡罵我孩子有爹媽生沒爹媽教。如果我跟孩子同坐一架電梯他搗蛋按下第一個按鈕我就要呼他了,那還容得下他繼續再按剩下的24個鍵。看著他把樓層鍵都按完了,錯已犯下了再輕描淡寫的教訓幾句管用嗎?這位母親與其說是在教育兒子還不如說是在對兒子的錯誤行為事前縱容事後和稀泥。

  • 10 # 往事如煙人生似夢

    我也遇到過三歲左右的兒童,在出電梯前將凡能按著的樓層按鈕全部按下。當時小孩的父母並沒糾正其不良行為,但他們並沒考慮別人的感受,從底樓上到高層的鄰居卻要遭受在每一層都得停下-開門-關門-啟動的折磨。樓主所述的主人公已經是17歲的青年了,論年齡已快成年,論學歷至少應該是高中生。為什麼還把自己當成年幼無知的小孩子?我認為這樣的人被扇耳光也是罪有應得。

  • 11 # hu204112002

    注:被外人打遠比自家說教勝百倍!……我有一熟人從小到大就是天老大他老二,在外闖蕩被打殘,每每見了我們兒時舊友特卑謙……不忍見他

  • 12 # 一笑象害蟲

    如果是小學階段的孩子所為,只能說是調皮和好奇,如果說是中學階段的孩子所為,也可解釋為一種惡作劇行為,如果是成人所為,那就是損人不利已的主。這種人雖然不多,但心裡陰暗,一有不順心的事就向社會發洩,造成的影響不小。記得從深圳小梅沙登山口上馬巒山,沿途有好多安全提示的標語牌,被人逐一破壞,真是令人氣憤不已。對於孩子階段的調皮或惡作劇行為,學校和家長有責任對其進行教育,但動手打耳光就不僅僅是過激行為,而涉嫌違法了。

  • 13 # 五道口的顏學姐

    事情經過

    這是幾年前的事情了,在2014年,晚上10點左右,17歲的小杜和母親一起回家,他們住在2樓。乘坐電梯回家途中,小杜把電梯裡每層樓的按鈕都按上了。恰巧樓上有位業主要下樓,等了七八分鐘。業主找到了保安,查看了監控,然後找到小杜一家。找到小杜後,業主二話不說,就給小杜一個耳光。

    小杜媽不幹了,要業主道歉,說小杜就是個孩子,好奇。業主不道歉,小杜媽就報警。

    你不教育孩子,社會會教育他

    這是典型的一起“你不教育孩子,社會就會替你教育他”。小杜自己已經在幹壞事了,小杜媽難道還期望對方溫和有禮,對小杜客氣有加?想幹壞事,就要承擔做壞事的責任。為啥幹壞事的人少?不是大家道德高尚,而是必定要遭到懲罰。

    雖然那位業主的行為可能不妥。這個不妥是針對業主來說的,因為有可能會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我是個良民,不懂會不會),平白給自己惹點麻煩。這個不妥不是針對小杜來說的,他這種行為即便不遇到這位業主,也可能遇到那位路人,會伸手教訓他。或者壞事做大了,法律就會懲罰他。

    一個熊孩子身後,必定有溺愛的父母

    當我看到小杜媽說小杜是孩子時,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17歲,長得人高馬大,完全就是一個成人了。霍去病17歲出徵匈奴,帶800人馬,殺敵2000多,封冠軍侯。

    一個當媽的不反思自己孩子錯在先,反而對別人不依不撓,讓孩子更是有恃無恐。小杜的問題既不是他一時好奇,也不可能他到了18歲就能改正了,因為他有個媽,會替他擦屁股,料理這一切。

    李天一的父母更為厲害,李天一強姦案出來後,他媽媽夢鴿接受採訪還說,李天一是個孩子,本性善良,忠義,只是不到18歲,是個孩子,心智不全。可惜,法官不接受這個“孩子”說法,被判10年。

    勿以惡小而為之

    前兩天,也有一個熊孩子跟小杜幹了同樣的事情,看看他的父母是怎麼教育的?這個小孩9歲,他寫了一封公開的道歉信,掛在電梯口。上面寫著:親愛的鄰居,我這次犯了一個大錯,我真誠地向您們認錯……

    這才是該有的正確教育方式。孩子是會犯錯,但犯錯之後是溺愛縱容還是批評改正,這就是家長的選擇了。

  • 14 # 酋長1957

    我要對這孩子說:好奇不是你的理由,你這是缺德欠教養。他媽媽如果真的批評了他,他真的知道自己錯了,那就太好了。不過這個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從另一方面說,業主打人也是違法的,不能贊同。面對缺德的行為,旁人也不能用更缺德的行為去反擊。

  • 15 # 靈感如泉湧

    如果孩子幾歲調皮按下,是可以原諒的,但是都十七歲了,還有什麼不懂的,而且媽媽也在場,應該立即制止立即按了就沒事的。

    再說打人的業主,你都找物管反應了,這事應該物管出面教育並同時教育家長,不要慣著孩子,這是公共設施,不是你家的。別動不動就動手打人,你沒權利,假如對方是牛高馬大的壯漢你敢打嗎?

  • 16 # 甘肅高考志願幫

    我怎麼看,歡天喜地的看,手舞足蹈的笑!過癮!過癮那!

    這就是典型的“你不教育孩子,社會會替你教育”的活生生的例子!只是一巴掌還是太輕了!應該是按亮一個樓層一巴掌才是合理的教育思路。都17歲的成年人了,嚴格講也是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了。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的人了。不要在用“還是孩子”來搪塞,在你的眼中是孩子,別人的眼中就是惡魔!下次再敢這樣做,不只是男子單打,要考慮進行那女混合打才行。

  • 17 # 汾陽人3

    我記得我17歲時已經很懂事了,都快高中畢業了。這個孩子不是7歲是17歲,也許過幾個月就18歲成年了。這麼大的孩子做出如此損人不利己的事,說明父母教育之缺陷!打一巴掌長長記性也許讓他記憶深刻,以後不會再做出如此讓人憎恨的事。所以我認為這一巴掌不輕不重恰到好處。

  • 18 # 漁樵行者g

    必須贊一個:打得好!一個耳光不夠,再甩幾個才解氣。莫說我偏激,17歲了還是孩子?虧你說得出口,要說也是寵溺家庭長大的,挨一耳光丶長點記性,有助於早日成熟。要不永遠是個長不大的孩子。

  • 19 # 遠山的呼喚

    孩子雖然有錯,但是動手打人是萬萬不對的。孩子不懂事一時犯了錯,難道你當大人的也不懂事嗎?千錯萬錯自有做家長的來教育,憑啥動手扇耳光?碰上好說話的也就算了,倘若遇上強勢的老爸,還不打出你兩顆狗牙來。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誰家的孩子不犯錯。尤其是男孩,都有一顆好奇心,所以難免有的時候會惡作劇,只要沒造成什麼危險和損失,我想都是能夠原諒的。難道打人的這位男同志,小時候就沒有犯過錯嗎?是不是犯了錯誤,都是由別人家父母來教訓的呢?以大欺小,算什麼本事,如果你面前是一位一米八幾的壯漢小夥,我想你早就當了縮頭烏龜了吧。

    我們當大人的要有一顆寬容之心,社會上不文明的現象需要我們去維護,但是不能用暴利解決問題,否則和潑皮無賴有什麼兩樣。河南打老師案說明了什麼,凡事都是有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當你用手去打一堵牆的時候,你的手也必然會疼的。當你打別人的時候,你敢保證有一天這個人不會打你嗎。

  • 20 # 閆老師教作文

    這一耳光該不該扇?

    一17歲男孩兒,坐電梯,可能是出於好奇,將3~27樓都按紅了,被一業主扇了一個耳光,男孩兒的母親報了警。

    有的網友為這位業主叫好!說扇得對!說扇得好!再扇狠點!

    在這裡,我不想為這位業主叫好!我認為,這位業主的素質,也沒有比那個孩子高到哪去,他的錯誤,我認為超過了那個孩子的錯誤。

    那個男孩兒按紅了各樓層的健,除了搞惡作劇外,大不了是破壞公物,情節輕微,是個思想品質問題,如果後果嚴重會觸及到法律問題,從這位男孩的行為及後果看,還沒有達到犯法的程度。

    我認為,這位業主的錯誤,已經大大超過了男孩的錯誤。作為一個成年人動不動就扇別人的耳光,我看他離犯罪已經不遠了。他的行為已經犯法了!他在衝動的情況下去扇這個男孩的耳光,如果這個男孩再一衝動,掏出水果刀,給他兩刀,這不就釀成血案了嗎?

    儘管這個男孩的做法讓人生氣,作為一個成熟的、有素質的、有教養的成年人,你可以訓斥他,批評他、教育他,但你絕對沒有權利去扇他,你已經嚴重的侵犯了人權。

    最後,我說一說男孩的媽媽。當時你如果在場沒有制止的話,說明你這個當媽媽的也失職,怎麼能任憑自己的孩子去搞這種惡作劇呢?!

    我認為孩子有錯,媽媽有錯,那個業主的錯誤更大!我的看法如有不當,敬請網友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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