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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風拂麥浪

    第一,學點法律知識,你父母的錢出的首付,一定有購買證據證明錢是父母出的,法律是不會容忍第三方把婚前財產居為己有的。第二,你有多卑微?多窩囊?這樣“貪婪”二字寫在臉上的女人都敢要?第三,父母的錢買的房子,沒寫你名字之前,你根本無權贈送給一個未與你結婚的女人,婚後還貸部分法律規定是一人一半。第四,做人要有底線,做事要有原則,一個男人更要自尊自愛。

  • 2 # 風風雨雨3051

    女友要求房子寫她個人的名字,我覺得你這婚就不要結了。與其等著離婚後淨身出戶的你,不如守住房子等找到真愛再結婚。男人可以為愛而付出,但不能要一份沒有尊嚴的婚姻。假如你把房子給女方,結婚以後你就處於被動了,什麼都由她決定,遲早會落個人財兩空。請三思而後行,不要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這樣的女人奔著你的房子而結婚,婚姻絕對的不長久,趁早分開吧!

  • 3 # 考班格

    這還沒有領證都算計好了離婚的東西,你若同意這些,一旦離婚你就淨身出戶,而且父母含辛茹苦攢錢買的房子白白便宜了她,你想清楚了,以後她可以肆無忌憚,甚至可以毫無底線原則的犯錯和驕橫,因為她無所顧忌。

  • 4 # 小月亮625

    婚後兩個人共同還房貸,不可能只寫她的名字,這就是詐騙婚姻,婚後你若出軌。十惡不赦房子也得歸你,想的美,不過是個女友罷了,商量不好就不結婚不辦事,把她晾一晾,好好想清楚再和你商量結婚的事情。

  • 5 # 從心開始的你我

    女方出錢,絕對沒意見。或者先結婚,婚後再買房,即便寫女方一人名字也可以。

    如果女方出錢,那麼寫誰的名字由女方做主,這一點毫無疑問。即便如此協議也一樣不能籤,什麼亂七八糟的,結個婚還有協議,感情還能按照商品形式計價交易?這那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後步入婚姻殿堂,簡直是明碼標價後自由買賣。

    當然也可以婚後再購房,無論誰的名字婚後都是共同財產,而且你提供了付款證明,將來不會因此而產生糾紛。協議的問題同上,沒有商量的餘地。

    如若婚前買房,理所應當的是你的名字,毫無任何關係的情況下,沒有理由寫女方名字,當然也只是付了首付,那麼在婚後的還款,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將來會做財產分割。

    我們不以個人身份立場而偏袒一方,可以想象作為女方將撫養多年的掌上明珠嫁入人家會有多少的擔心和忐忑,渴望自己的孩子能有足夠的保障,這些為人父母都可以理解,但是這樣的要求和協議讓人不解的同時也絲毫感受不到對於感情的認可以及攜手同行的渴望。

    愛情本是人類最偉大的行為,何至於淪落至此,協議相讓。捫心自問,這是你想要的愛情嗎?

  • 6 # winner38001萊日方長

    謝友邀請!朋友不是找了個女友,你是遇上搶劫的了!是她缺心眼兒還是她覺得你缺心眼?還是她根本不想嫁給你而提出的無理要求?你可以找醫院給她做一下透視,看她的心有多黑?看她的痴心妄想成什麼樣子了?看她是否還有心,估計是讓狗偷吃了?你問她家有弟弟嗎?他弟將來還敢談媳婦兒嗎?………?醒悟吧朋友:讓她能滾多遠滾多遠!寧可一個人過,決不要這種濫貨。只要你活出尊嚴,幸福就在眼前!

  • 7 # 花匠6295

    你是娶老婆的,還是帶回個強盜,你說明很想得到她,不然不會那麼沒主見,她不會喜歡你,她是看上你的房子了,你也不必和她結婚,因為結了婚,馬上就要離婚的,何必找那些麻煩的手續呢,你如果離不開她,她只想要你的房子,你就不如把房子送給她了,那樣你心裡會蹋實,因為你給了自己心目中的老婆,到和她離婚的那天,你會一身輕鬆,房子沒了,人沒了,人才兩空的感覺是渾身清醒,不會像現在這樣為難,腦袋裡是槳糊,沒有主見。

  • 8 # 綠葉清風哦

    你可以看看她,然後就直接轉身頭都不要回但嘴必須和空氣說一聲:88!再然後回家睡覺,明天早上起來,太陽依舊升起![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 9 # 玫瑰少女在旅行

    現在就想著婚前財產,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後的事。嘖嘖…這女孩子不要太精明的叻!

    你爸媽的錢颳大風來的呀,萬一離婚了跟你們倆半毛錢關係沒有。還指著你爸準備二婚的首付款嗎。

    如果非她不可的話在去協商協商,實在不行,就應該考慮考慮,那女子是不是能踏踏實實過一輩子的主。

  • 10 # 多想變成小鳥

    這不是明搶嗎?她是愛你,還是愛你的房子,這要求太過份了。明顯不是為了愛情跟你在一起。一個人再愛也要有底線,不然你愛就會讓人當成懦弱,會對你為所欲為,這樣的愛不要也罷!

    現在的女孩都明搶了嗎?一個人的自尊和底線在哪兒?就是把自己賣了值不值一套房子

  • 11 # 善美真8

    女友要求房子寫她一個人的名字,還寫協議婚後房子歸她一個人所有,你該怎麼辦?

    這確是一個難題,按照你陳述的現狀,你們還沒有結婚,只是女友,也就是說,她可以成為你老婆,也可甩了你,同你說by!當然,這是同等的,你反過來也可對她這樣做。而在這個狀態下你家供房,用你父母的錢做首期,房子卻要寫她的名字,還要求寫協議,協定婚後房子歸她一個人所有,按照這個推測,該女子是想把這個房產當作嫁裝吧?但嫁裝也不是這樣定的呀。而且,對於這個房子,交了首期,後面的月供數目還很大,能不能供完成還是一個未知數,一旦供不了,銀行還會收回房子,所以作為新婚夫妻,婚後的艱苦奮鬥還長著,靠雙方共同努力。如果說,首期款由女方父母提供,女方提出這樣的要求,還可以理解,但就算是這樣,婚後還要完成較大的月供數量,所以女子也不應提,簽定協議,婚後房子歸她一個人所有。所有這一切,只能說明,這個女人不簡單,太自私,根本不存在什麼愛情的事,所以你必須注意了,這是一個由錢的房子的問題,引出個人人品問題。照常理,男女之間,兩情相悅,之後談婚論嫁,建立新家庭,一般供房是以雙方的名字為正常,而且,在買房過程中,雙方都要毫不計較地,很自然地去辦理雙方房子戶名問題,不宜搞得太尖銳,為了落誰的名字而雙方爭得面紅耳赤,就太傷感情了。而面對你女友這個要求,相去甚遠了,不過這樣也好,可以說孤娌尾巴現形了,對於這樣的女人,你得多個心眼了,如何決擇,就靠你自己了。對於一個旁觀者來說,應該是長痛不如短痛,天下何處無芳草?當然你更應針對你的現實狀況,及你的人生態度取向,如何取捨由你權衡決定。

  • 12 # 泉運吾寬

    冷靜!靜靜想一想,父母的血汗錢,甚至棺材本都拿出來了,就這麼輕易的送人了,心能安嗎?如果離開她你還能找到媳婦(女人)的話,就換一個吧!這個女人你養不住的,娶她你註定人財兩空。

  • 13 # 夕陽紅1590836

    傻啊?她是要房子,不是要婚姻,要是要婚姻,她不在乎名字是誰的,假如她要不放心,只是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共同的還貸,這個比較合理

  • 14 # 小媳婦歡樂生活

    這個女友是重點,指的並沒有結婚。既然沒有結婚,那麼為什麼要寫她的名字呢?

    首先很重要的一點,房子首付是你父母的積蓄,她並沒有支付一點首付的錢,那麼為什麼要寫她的名字呢?

    其次,還要求你寫婚前協議,指明婚後房子屬於她一人,那麼萬一她僅僅是衝著你的房子結婚呢?剛結婚就離婚的話,你們是一毛錢都不會拿到的。到時候你說你多虧。賠了夫人又折兵!

    再次我個人認為,房子雖重要,但是沒有結婚,就不要有不勞而獲的想法,如果是你們婚後一起努力買的,那寫她名字沒有關係。

    總之我是不支援你女友這樣做,如果你特別喜歡你的女友,又是奔著結婚去的,那麼如果你女友一直堅持房子寫她一人名字,並註明婚後屬於她個人財產,那麼我覺得你有必要寫協議,並公證。註明她婚後不能與你離婚,如果婚後她與你離婚,那麼就自動放棄房產所有權。

  • 15 # 風柏村66210323

    你趕緊撤,再不撤屍骨無存,結婚過日子不是鬥心眼,什麼女友,這個婚還沒有結就算計到離婚了,你問問她,你是奔著結婚過日子去的還是想法詐騙房子?

  • 16 # 寂寞恨別離

    女友要求過分了,父母積蓄付的首付,是希望為兒子承擔一些負擔,讓兒子有房子結婚,能幸福生活,這也是天下父母的心願!

    婚前簽訂協議,婚後房子歸女友所有,一旦有問題,你將淨身出戶,一無所有!

    因為按法律常識來講婚後房子籤女方名字,也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你女友在婚前籤協議,而且宣告婚後房子歸她所有,顯然是有目的或想法的。

    退一萬步講,即使你和女友付按揭,房子也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應寫上夫妻雙方名字,先不論你們感情如何,法律只認協議,只認簽字,為了以後的婚姻幸福,你要和女友溝通女子:房子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應寫上雙方名字。

    你可能會遷就女友,或者為了愛情做退讓先這樣做,如果這樣做了婚姻是沒有保障的,無數事例證明,沒有經濟基礎的愛情或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我身邊有個例子:男的有一套房子,找了一個女朋友,女方答應和男的結婚只有一個條件:房子寫她名字,說是這樣才能證明男的是真心對她,而且簽定協議。

    結果房子歸女方後,女方直接和男的離婚,後來打官司,男的自然輸了。

    因此漁哥建議:

    一、找女友溝通,遵循結婚共同平等原則,寫上雙方名字。

    二、可以寫女方名字,但一定要在結婚後,當婚姻關係生效了,寫誰的名字也沒關係,房子是共同財產。

    三、籤補充協議,萬一離婚後房子歸你所有,這樣你才有保障。

    漁哥認為:婚姻一定要平等,愛情才會長久,男人大事上該抉擇要當機立斷。

    祝你幸福

  • 17 # YQ築夢

    怎麼辦?現在才是女友,把父母辛苦所得付首付的房子給女友?開玩笑,最有懸念的是寫她一個人名字,而且還寫婚前協議,房子只屬於她一個人?你確信,房子到手,她會成為朋友的新娘?

  • 18 # 山東漢子也柔情

    個人覺的,倆個人之所以成為夫妻,首先是因為彼此有著共同的語言、共同的愛好,在志同道合的前提下才走到一起來的,而不是各懷鬼胎,帶著所謂的功利性,這樣的婚姻就算是勉強結合在一起,也只不過是曇花一現,註定長遠不了!

    婚姻最好的模式,莫過於是夫妻二人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小事上各自作主,大事上共同商議!

    透過你的描述,感覺身為一個男人,未免在夫妻相處上也太過於弱勢了些,說的好聽一點你這叫謙讓,說的難聽一些你就是太窩囊!

    你父母婚前付的首付買的房子,憑啥就得必須只寫女方的女字,而且不只如此,她甚至還恬不知恥的要求萬一離婚後,房子全歸她一人所有!

    她這那裡是想和你結婚過日子,分明就是打著結婚的幌子來騙房罷了!

    可是這當中更讓人不解的是,面對著女方如此無理的要求,你不僅沒有一口拒絕,反而還在這裡糾結不已,難不成你還真想照對方的意思去做?

    讓你這麼做的理由又是什麼?

    是女方太過於優秀,還是她有著傾國傾城的容顏,以至於讓你沉迷於她的溫柔鄉里不能自拔?

    還是因為你太過於窩囊,或者是你根本就稱不上個男人,萬般無奈之下才做的選擇呢?

    不管是那種情形,你要始終清楚一個道理,那就是夫妻雙方的地位如果不能處在一相對平衡的點上,有一方太過於強勢和自私,而另一方又愛的太卑微以至失去了自我,這樣的婚姻註定走不長遠,大多都會以悲劇結束!

  • 19 # 木馬兒346

    喜歡就結吧,不喜歡就算了吧!

    如果是我,賺錢狂多,又足夠喜歡,寫就寫了,如果分手給她就給她了。如果我賺錢一般般,就不會答應,原則性問題,還是要堅持,如果實在談不攏,就算了,太累了!心累!

    什麼都是錢

  • 20 # 天鷹070

    問題很嚴重,建議:

    1、父母出全資,寫父母名;

    2、父母婚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寫父母名;

    3、父母婚前出首付,自己還貸款 ,寫你和妻子名,產權證寫清父母權益;

    4、自己出首付,自己還貸款,寫你和妻子名;

    5、女友出資購房,寫女友名。

    這樣出問題後,基本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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