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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橘玄雅

    凡是符合選秀要求的上三旗包衣旗人女子,到了11歲,就要上報自己旗內,在內務府造冊備選。按照規定,這些符合選修要求的女子,一生中是必須經過選秀的。選入的,進宮服務,沒選入的,放回家裡隨便嫁人。如果不經選秀就私自嫁人,當事人(女兒)鞭刑,強迫離婚,發給東北或者邊疆的內務府雜丁(如牲丁)為妻。不經選秀就主動嫁女的父母,各鞭刑。同時,未經選秀就娶了這個女兒的男方也有罪。

    每次到了選秀的時候,就由內務府官員負責安排,按照順序進行秀女的挑選。引入都是在神武門,由太監帶入宮內,前往專門地點,由帝后來驗看。每次選秀人數大概八十人。驗看的方法,據說是“試繡錦執帚一切技藝,並觀察身體儀表,不合格者出宮。選中者教導禮儀、讀書寫字。”

    宮女選中之後留下培訓,培訓結束後,根據培訓時候的表現,就要被分配到不同的地點,進行不同的工作。

    宮女的官方檔案,一般都有一個專有“套路”。如:

    鑲黃旗延祥管領下應看女子,披甲人福順之女,三妞,牛年,十三歲。並無生瘡、氣味,亦無殘疾。蒙古他拉氏。女子並無妃嬪之姐妹兄弟是實。為此,內管領延祥,領催文忠同保,光緒二十七年。

    需要提及的是,一些學者透過檔案,認為宮女的名字一般都是“大妞”、“二姐兒”這樣的。實際檔案看來,這些名字大多是排行,所謂“大妞”即“長女”,“二姐兒”即“次女”。同理,二妞、大姐兒之類的名字在檔案裡也常見。而事實上,宮女都有自己的名字,一些雜檔之中見過的宮女名字,有小竹、小福、七格什麼的。

  • 2 # 滿樓書坊

    和歷朝歷代相比,清朝的選秀制度還是很有特色的。

    首先,清宮選秀分兩種,一種是選妃子,另一種是選宮女,兩者是分開進行的。

    其次,兩種選秀所挑選的範圍也是不同的,選妃子的主要限制在一定品級的旗人家庭,宮女則限制在內務府三旗旗人家庭。

    但有一點是相同的是,即:不論是選妃子還是選宮女,都是在旗人家庭中選,和漢人沒有關係。

    換言之,和歷朝歷代的海選、騷擾民間相比,清廷統治者主要是騷擾他們自己人——也就是四五百萬的旗人群體。

    當然,對旗人來說,能夠被還被他們視為恩典和福利,絕不肯和漢人們分潤呢!

    再當然,也有些漢人也會暗自懊惱:如此美貌,閉月羞花,孩子卻當不成皇后、妃子,自己做不成國丈、國舅!

    這當然是各有各的表達了,無妨。但是清宮制度使然,就是如此。

    說是福利,對於內務府三旗被選入宮中的大概算是吧,因為這些女孩子說白了就是進宮當服務員,是有工資和獎金的(年例和賞賜),那是一件挺風光的事。

    內務府三旗的選秀,主要目的是選宮女而非后妃,所以程式也相對簡單。

    大體而言,內務府每年選一次(只是例行規定),上三旗中13歲左右的旗人女孩均在備選之列。據《養吉齋叢錄》中的記載:

    每次挑選時,“應選女子入神武門,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要留者,謂之撂牌子。”

    此外,據《宮女談往錄》中的說法,被選中的內務府秀女先進宮考察灑掃、針線等技藝,然後再定去留。

    之後,那些面容姣好、頭腦靈活、手腳麻利者分配到各宮侍候太后、皇后及各妃嬪起居,略差者則分配到宮內其他後勤場所,如管理衣物、飲食等。

    總的來說,清宮中嬪妃及宮女人數較前朝大大減少,此前“三千佳麗”的盛況不復再有。如康熙時期清宮宮女人數最多的時候,也就500人不到。

    到了晚清時期,因為皇帝大多年幼,而同治未滿二十即告駕崩,光緒一生僅一後兩妃,由此後妃人數劇減,清宮中的宮女也只就一兩百人而已。

  • 3 # 歷史研習社

    熟悉清宮劇的各位讀者朋友肯定知道在清代想要進入後宮成為皇帝的妃嬪要過“選秀關”,不過讀者朋友們可能不知道,想要進入宮廷成為一名宮女,也是需要過“選秀關”的,不過不同於正常的選秀,這種選秀應該稱作“內務府選秀”。

    圖/紫禁城

    選秀的條件

    沒想到吧,參加內務府組織的宮女選秀還有條件,而且條件還不少。

    首先,能有資格參加內務府選秀的人數就很少,只有上三旗(也就直屬於皇帝的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的包衣(也就是“世襲”的奴婢)才有資格參加內務府的選秀。只這一個要求已經將範圍縮的足夠小了。而且,就算是上三旗包衣之後,如果身有惡疾(比如毒瘡,甚至體臭也是屬於惡疾的)或者身有殘疾也是不能參加內務府選秀成為宮女的。

    圖/八旗

    更為神奇的是,如果你是皇帝乳母或者保姆的女兒,也是沒有資格參加內務府選秀的,保姆或者乳母雖然是僕役,但清代習慣也把她們看作是皇帝的家人,皇帝的家人自然不能夠當宮女。而且,上三旗包衣裡少量的“回子”與“番子”(大部分應該是現在的回族或者維吾爾族)也是不能夠參加內務府選秀的。

    內務府選秀的過程

    內務府選秀與普通的選秀不同,普通選秀理論上是三年一次,而內務府選秀理論上是一年一次,不過到時是否舉行,還是要由皇帝決定。而且,普通選秀是十三歲開始可以參加,內務府選秀是十一歲開始。

    在流程上,內務府選秀與普通選秀存在一定相同點,都要先提前前往神武門外集合,之後由太監引入宮廷,前往事先規定好的地點。而且,就算只是選擇宮女,與普通選秀相同的是,理論上的決定者仍舊是帝后。普通選秀時,秀女需要帶著寫有自己屬旗、父親姓名職務與自己姓氏的綠頭牌。而到了內務府選秀時,候選人掛著布條或者紙條寫著自己的屬旗與父親身份姓名,更重要的寫明沒有殘疾、惡疾,也並非妃嬪等的親屬等。

    內務府選秀一般有幾種結果,如果被“撂牌子”,就代表可以回家自由婚配了。如果中選,就代表即將成為宮女,而且,敲重點,就算是內務府選秀也是有可能被指婚的,或是指婚給皇子皇孫作側室,甚至有可能被指給王公大臣或他們的子孫作正妻。當然,還有可能被指派給王府作侍女。

    怎麼樣,是不是選擇宮女的內務府選秀無論在條件還是流程上都顯得十分正式,因為畢竟是給皇帝選擇僕役,自然不能馬虎。順帶一提,與清宮劇裡所演不同的是,宮女被後宮嬪妃凌虐致死的情況是極為罕見的,清宮家法嚴格,乾隆惇妃將宮女責罰致死,乾隆帝專門下上諭,表示此事殊為罕見,本該嚴懲,看在惇妃育有女兒的份上,褫奪封號,並處置了相當多的內務府人員。

    圖/乾隆帝

    參考資料

    橘玄雅:《清朝穿越指南》

  • 4 # 國學童生

    一、八旗秀女

    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秀女來源於滿、蒙、漢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滿、蒙、漢八旗秀女由戶部主持每三年選一次,備皇后妃嬪之選,或賜婚宗室;包衣三旗秀女由內務府主持每年選一次,其中有逐漸升為妃嬪的,但大部分是做為雜役宮女。

    旗下人生來就有口糧,由都統衙門發給,女子長到十三四歲,內務府要按冊子送交宮裡當差。一來,每月有幾兩銀子,家裡能按時按節得到賞錢;二來,女子在宮裡學點規矩,圖個好名聲,藉此找個好婆家。

    旗下人進宮前要先學幾天規矩,早晨由家裡人送來,中午接回去。選秀時統一用轎車送到神武門外,由老太監接領過去,送進儲秀宮。

    宮廷裡有個傳統的規矩,太監全是漢人,有頭有臉的宮女必須是上三旗包衣,無漢人宮女。凡是伺候太后、皇后、妃子、格格的宮女,漢人是挨不上邊的。

    二、拜見“姑姑”

    新宮女入宮後,管上一代的宮女統稱‘姑姑’,姑姑權力非常大,可以任意打、罰,可以認為你沒出息,調理不出來,打發你當雜役去。

    不過她們都是當差快滿的人了,急著要找替身,自己好回家,也盡心地教。清宮規定,宮女在宮裡當差四五年,到十七八歲,就要打發出去嫁人,這是恩典。

    姑姑所有的事,都由新進宮女伺候,洗臉、梳頭、洗腳、洗身子、日常針線活,姑姑都是好漂亮講模樣的人,對衣服鞋襪都十分講究,常常要求新進宮女天天替她拆、改、做。

    三、許打不許罵

    宮裡許打不許罵,因為宮裡忌諱多,罵人就可能帶出不受聽的話來,所以只能用打來出氣。

    宮女不許打臉,掌嘴是太監的事,除非做出下賤的事來。慈禧太后讓隆裕主子打珍小主嘴巴,那是給珍小主最大的羞辱,連下等奴才都不如(宮裡稱皇后叫主子,稱妃子叫小主)。

    每個宮裡都有一個執家法的老太監,也允許宮女去訴苦。

    四、清宮困難三件

    第一是睡覺,宮女睡覺不許仰面朝天,必須側著身子、拳著腿,一隻手側放在身上,另一隻手平伸著。宮廷裡的人都信神,傳說各殿都有殿神,一到夜裡全出來到各殿察看,這樣是保護著太后、皇上和各主子們。

    第二是吃飯,嚴格控制飲食,每頓飯只吃八成飽,儘量不吃有腥味的食物,基本不吃魚,來保證身上不帶邪味,不吃生冷食物,不然在貴人面前冒出髒味兒來,那是“大不敬”

    第三是出虛恭,在當差前,要先淨一淨身子,免得失敬,怕因出虛恭丟了差事,惹了麻煩

    五、飲食講究

    宮裡吃飯有嚴格季節性,吃東西講究分寸,不當令不吃,宮女在飲食上的待遇也還不錯。

    清明節有豌豆黃、芸豆糕、艾窩窩;立夏有綠豆粥、小豆粥;夏至吃水晶肉、水晶雞、水晶肚;端午有各種餡、各種形式(方的、尖的、抓髻式)的粽子;暑天有涼碗子吃,像甜瓜果藕、蓮子洋粉攥絲、杏仁豆腐、荷葉粥等,都是冰鎮的;八月節有各種月餅;重陽節有花糕。

    從十月十五起每頓添鍋子,有什錦鍋、涮羊肉、山雞鍋,一年裡有三個月吃鍋子,正月十六日撤鍋子換砂鍋。

    大年初一吃春盤,也叫春餅,一桌放一個大盒子,所以也叫盒子菜,裡頭放12個,或16個或18個琺琅盒子,盒子裡放著切好了的細絲醬菜、薰菜,如青醬肉、五香小肚、薰肚、薰雞絲等等。

    六、衣服、打扮

    一年四季宮裡有份例賞衣裳給宮女,清宮傳統,宮女穿著要樸素,說話行動都不許輕浮,要有宮廷氣派,宮女不許描眉畫鬢,不穿大紅大綠。

    清宮宮女服飾是上季量下季,一個季度量一次,每次賞四套。底衣、襯衣、外衣、背心,算一套,衣料大多是春綢、寧綢,夏天也有紡綢。

    春天到二月,宮女由太監分批次領著在體和殿外東廊子的屋裡量衣服尺寸,由頭上到腳下,包括鞋襪,準備夏天穿。

    除去萬壽月能穿紅擦胭脂、抹紅嘴唇外,一年差不多穿兩色衣裳,春夏是綠色,淡綠、深綠、老綠,不能出大格;秋冬是紫褐色的,惟一能爭奇鬥勝的,是袖口、領口、褲腳、鞋幫的子和繡花,也是以雅淡為主,不能過分。

    平常是烏油油的大辮子,辮根扎二寸長的紅絨繩,辮梢用桃紅色繩系起來,留有一寸長的辮穗,用梳子梳勻,蓬鬆著,鬢邊戴一朵剪絨的紅絨花,腳下白綾子襪子,青鞋上繡著滿幫的淺碎花。

    七、行動

    宮裡頭講究多,宮女要‘行不回頭,笑不露齒’。走路要安安詳詳地走,不許頭左右亂搖,不許回頭亂看;笑不許出聲,不許露出牙來,多高興的事,也只能抿嘴一笑。臉總是笑吟吟地帶著喜氣;痛苦也不許哭喪著臉;捱打更不許出聲。不該問的不能問,不該說的話不能說,在宮裡當差,誰和誰也不能說私話。

    沒事不許擅自離開宮門一步,‘離開宮門,打死不論’,誰在宮裡亂串,‘左腿發(發邊疆),右腿殺(砍頭)’,宮女在宮裡不許單人走,送東西、取東西,都是一對一對的,家屬探望,要由老太監領著出入。

    八、針線和識字

    清宮規矩,宮女不許認字,太監可以學認字。空閒時間要學做針線,打絡子。宮女基本上有做不完的針線活,衣服長了、短了,肥了、瘦了,都要自己做,還有姑姑們的,姑姑非常的刁,對衣服鞋襪都十分講究,整天整夜地拆、改、做不同的花樣和繡品。有的宮女月銀不夠用就靠做針線掙零花。

    宮女出宮,都能帶出一雙巧手去,尤其出色的是打絡子,滿把攥著五顏六色的珠線、鼠線、金線,全憑十個手指頭,往來不停地編織,挑、鉤、攏、合,編成各種形象的圖案。

  • 5 # 趣向雜談

    宮女不是八旗出生,而是包衣三旗出生,清朝的選秀有兩層含義,一個是每三年一度的八旗秀女大挑,一個是一年一次的內務府包衣使女小選,兩個選秀面向的物件不同,選秀途徑不同,選進來後的待遇也不同,可以說是兩個沒有關聯互不交叉的體系。

    弄清楚秀女和宮女的區別,首先要明白普通旗人與包衣旗人的區別,八旗是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所建立,入主中原之後,旗人又有了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 蒙軍八旗 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他們是臣民,而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包衣阿哈在滿語中就是奴隸家奴的意思,來源主要是戰爭俘虜、罪犯、負債破產者以及包衣自己所生的子女等。因此,清初的時候雖然把八旗女子和內務府包衣三旗女子都稱為秀女,但挑選的方式與秀女的身份有天壤之別,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入選者可作為皇后妃嬪或賜予近支宗室,未入選者自行回家婚配,而每年一次的內務府包衣選秀,由內務府主持,入選者在宮中服役,充作宮女。而到了清朝中後期,包衣選秀就不再稱為選秀了,而直接說引見內務府包衣三旗使女,宮女出生的如果機緣巧合也是有成為妃嬪的機會,有名的如雍正生母烏雅氏,令妃魏佳氏,但縱使是八旗平民女子,未入選者也萬不會成為宮女。

    具體的說,八旗秀女大挑其物件是滿蒙漢的八旗秀女,指的是滿蒙漢八旗官員 另戶軍士 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三至十七歲的少女,只要是在旗的女子就一定要經歷選秀,如果未參加選秀即使到了二十幾歲仍然不能自行婚聘,如有違反那麼該女子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就會受到懲罰,所以在清代,一般平民旗人女子也是要選秀的,這是一個法律程式,沒有選上叫做撂牌子,代表你已經有了自由婚嫁的資格,選上的話就會成為皇室或宗室的妻妾後備人選,能否選上的重要標準自然是家世條件,一般來說能入宮成為后妃的都是滿蒙世家女子,其父祖擁有三品以上官職,如甄嬛的原型乾隆生母鈕鈷祿氏父親是四品典儀官凌柱,其出生就較為低微,所以只能入雍王府做一名侍妾,而年妃雖出生漢軍旗,但其父官至總督,他的女兒是康熙親自指婚的雍王側福晉。

    至於像安陵容那樣的家世條件,在清代宮廷中也有,不過入選途徑就不是選秀了,而是官員贈與,比如康熙的漢妃密妃王氏,這算是混得最好的一位,其他基本沒有封號,其父是知縣王國正,她是康熙在南巡時由當時的江蘇織造李熙所獻,王氏是李熙的表妹,也出生漢軍旗,但以她的家世恐怕是不能應選入宮。

  • 6 # 趣看歷史

    清代有一套獨特的選秀女制度,每三年選一次,入選的都是滿洲八旗女子,(蒙滿漢)旗外漢女則不得入選。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旗人,是清朝獨有的。因此,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後宮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獨有的。  一、清朝的選秀包括選秀女和選宮女,但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到了清代後期,包衣三旗的應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而在挑選宮女時,就明確地說“引見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說,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b]   1、選秀女   主辦單位:戶部   時間:三年一次   備選資格:八旗佐領下13-17歲旗人女子,主要為滿、蒙三品官員之女   閱選程式:戶部奏報皇帝允准後,行文八旗都統衙門,基層長官逐層造冊彙總,由戶部上報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選秀標準:品行、門第   選中去向:內廷主位、皇子栓婚、親郡王指婚、親郡王之子指婚   晉升級別:貴人、嬪、妃、貴妃、皇貴妃、皇后   晉升原因:入宮時間、生育情況、皇帝意向(難晉升到貴妃)、隨主入宮   出宮年齡:獲封后不可以出宮 清朝從順治時就規定,凡滿族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裡隨侍皇帝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閱選時,按八旗的順序,一般七八個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后們挑選。被挑選女子的名字,每排寫一張單子,留宮中存檔,這種名單,在檔案中稱為“秀女排單”。   2、選宮女   主辦單位:內務府會計司   時間:一年一次   備選資格:內務府三旗佐領、內管領下年滿13-15歲包衣旗人女子   選中去向:內廷主位的使令女子、後宮雜役等   晉升級別: 宮女、女官、答應、常在、貴人   晉升原因:皇帝寵幸、生育情況(難晉升到妃)   出宮年齡:25歲出宮 Re:清朝的選秀制度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立了八旗制度,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來的狩獵組織的基礎上建立的,是軍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軍事、生產等多方面職能。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誌,組成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八 旗。清入主中原後,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儘管清初將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稱為秀女,但挑選的方法和她們在宮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后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係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但承擔後宮雜役的,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後期,包衣三旗的應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而在挑選宮女時,就明確地說“引見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說,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也就不那麼簡單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然而,就在這一規定釋出的第二年,閩浙總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摺,請求違禁小說請刪除允許他年過十七歲的兒子恆志與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完婚,但是,馬爾泰的這位千金還沒有參加過選秀女。此事令違禁小說請刪除大為惱火,命令德沛立即趕赴京師,當面訓飭,同時強調:“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選看後方準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謹遵行。近見尚有未經選看之秀女聘定許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責者,雖系蒙朕恩俞允,究與體制未協。選看八旗秀女,原為王、阿滒等擇取福晉;若在未經挑選之前即行結親許字,非為廢弛舊制,並恐無奏事責任之人,或不敢陳奏之人,伊等已行許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關係;且八旗秀女,於十三四歲即行選看,並無耽擱之虞。”這裡,違禁小說請刪除振振有詞地說了三條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是為諸王和眾皇子挑選妻室,並非是為了給自己充實後宮;第二,一旦因選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緣,也是因為沒有遵守“我朝定製”,違法在先,並非皇家的責任;第三,即使為了選秀等上三年兩載,應選秀女也不過十六七歲,不會耽誤她的終身。最後,違禁小說請刪除命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務須遵例於選看後再行結親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補充規定: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至於參選秀女的年齡,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最小的是十一歲,大的可達二十歲。 每到準備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醜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諮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准後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由於眾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車輛,而兵丁之家只能僱車乘坐。因此,乾隆時規定:“引看女子,無論大小官員、兵丁女子,每人賞銀一兩,以為僱車之需。……此項銀兩,……著動使用者部庫銀。”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的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為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車樹雙燈,上有“某旗某佐領某某人之女”的標識。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秀女們乘坐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北街市,然後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這時,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選完畢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依次登上她們來時所乘坐的騾車,各歸其家。這種井然有序的排車法,是嘉慶年間的一位名叫丹巴多爾濟的額駙發明的。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複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后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眼簾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靚麗的容貌是否是當選秀女的主要標準呢?這裡有一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詞彙聯絡起來,非但如此,少女們愛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違禁小說請刪除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後“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欣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姊女未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在清代,皇帝一死,還是風華正茂的后妃們就要搬出原來居住的東西十二宮,住進專為皇帝遺孀安排的院落——慈寧宮、壽康宮和壽安宮,就是人們常說的紫禁城裡的寡婦院。從此,這裡的座座佛堂和嫋嫋輕煙,就是她們未來日子的主要內容了 補充 沿著縱貫紫禁城的御道一直向北,穿過雄渾空闊的外朝大殿,通過了乾清門,就來到了皇帝的內廷。這裡是皇帝處理日常政務、接見大臣以及讀書習字的地方,也是他和后妃們起居活動的場所。 乾清宮和坤寧宮是屬於皇帝和皇后的,東西十二宮則是其他嬪妃的居所,它們星辰一般簇擁著象徵天、地的乾清、坤寧兩座宮殿。 清代的后妃制度是在明代后妃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到了康熙以後,後宮的位號就有了具體的規定:一共分了八個等級,其中皇后一名,皇貴妃一名,貴妃兩名,妃四名、嬪六名,另外,地位比較低的貴人、常在、答應等不限人數。 清朝選秀女是從順治皇帝開始的,從八旗女子中挑選出中意的少女作為內廷的后妃,順治皇帝的這一作法從此代代相傳,成為清宮的一個制度。 八旗選秀女,每三年一次,由戶部主持,選中的秀女就作為皇后、妃嬪的候選人,或者選配給王公貴族。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這些人中雖然也有一部分後來升為妃嬪,但絕大部分都成為後宮妃嬪的使女。 參選的秀女要成為清宮后妃,要想住進這金碧輝煌的宮殿,必須經過一輪又一輪的考察和挑選。 首先,要嚴格審查她們屬於哪個旗,年齡有多大。 因殘疾而不能入選的,由族長層層上報到都統,也就是這個旗的旗長,說明原因,報戶部上奏皇帝后,才可以免除應選,自行婚嫁。如果違犯了這一規矩,就要被追查治罪。 在選秀女之前,先由戶部奏報皇帝,獲得批准後,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級將適齡女子的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戶部上報皇帝,由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提前送到京城。在選秀女的前一天,她們乘坐的騾車由本旗的基層長官參領和領催排定次序。 日落時騾車開始出發,入夜時分進入地安門,停在紫禁城的北門神武門的外面,等待宮門開啟以後,選送的秀女,仍然按照上車前排好的次序下車,然後由宮中的太監領著她們進入順貞門。 皇宮的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選秀女的場所。選秀女時,通常是五六個秀女站成一排,由皇帝、太后親臨現場挑選。如果看中了誰,就留下她的名牌,叫做留牌子,沒選上的將名牌丟棄,就叫撂牌子。 這是同治帝選閱秀女所用的綠頭牌,這位名叫阿魯忒氏的秀女,就是後來同治皇帝的皇后。 在現代人的想象中,秀女們一定是傾國傾城,一個比一個美貌嬌豔。可是看到這幾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時,人們難免要大失所望,實在看不出這些面孔漂亮在哪。 這是因為,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接受選閱時,必須穿旗人服裝,嚴禁穿時裝。並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萬惡淫為首,“好色”是極不名譽也不道德的。所以,清朝統治者公開的兩條選秀標準,一是品德,二是門第。 初被選中的裡邊還有絕大部分人要被淘汰,也就是所謂的撂牌子。

    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立了八旗制度,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來的狩獵組織的基礎上建立的,是軍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軍事、生產等多方面職能。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誌,組成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八 旗。清入主中原後,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儘管清初將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稱為秀女,但挑選的方法和她們在宮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后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係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但承擔後宮雜役的,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後期,包衣三旗的應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而在挑選宮女時,就明確地說“引見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說,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也就不那麼簡單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閒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然而,就在這一規定釋出的第二年,閩浙總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摺,請求乾隆皇帝允許他年過十七歲的兒子恆志與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完婚,但是,馬爾泰的這位千金還沒有參加過選秀女。此事令乾隆皇帝大為惱火,命令德沛立即趕赴京師,當面訓飭,同時強調:“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選看後方準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謹遵行。近見尚有未經選看之秀女聘定許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責者,雖系蒙朕恩俞允,究與體制未協。選看八旗秀女,原為王、阿滒等擇取福晉;若在未經挑選之前即行結親許字,非為廢弛舊制,並恐無奏事責任之人,或不敢陳奏之人,伊等已行許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關係;且八旗秀女,於十三四歲即行選看,並無耽擱之虞。”這裡,乾隆皇帝振振有詞地說了三條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是為諸王和眾皇子挑選妻室,並非是為了給自己充實後宮;第二,一旦因選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緣,也是因為沒有遵守“我朝定製”,違法在先,並非皇家的責任;第三,即使為了選秀等上三年兩載,應選秀女也不過十六七歲,不會耽誤她的終身。最後,乾隆皇帝命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務須遵例於選看後再行結親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補充規定: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至於參選秀女的年齡,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最小的是十一歲,大的可達二十歲。 每到準備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醜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諮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准後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由於眾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車輛,而兵丁之家只能僱車乘坐。因此,乾隆時規定:“引看女子,無論大小官員、兵丁女子,每人賞銀一兩,以為僱車之需。……此項銀兩,……著動使用者部庫銀。”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的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為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車樹雙燈,上有“某旗某佐領某某人之女”的標識。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秀女們乘坐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北街市,然後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這時,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選完畢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依次登上她們來時所乘坐的騾車,各歸其家。這種井然有序的排車法,是嘉慶年間的一位名叫丹巴多爾濟的額駙發明的。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複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后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后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眼簾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靚麗的容貌是否是當選秀女的主要標準呢?這裡有一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詞彙聯絡起來,非但如此,少女們愛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乾隆皇帝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後“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欣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姊女未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在清代,皇帝一死,還是風華正茂的后妃們就要搬出原來居住的東西十二宮,住進專為皇帝遺孀安排的院落——慈寧宮、壽康宮和壽安宮,就是人們常說的紫禁城裡的寡婦院。從此,這裡的座座佛堂和嫋嫋輕煙,就是她們未來日子的主要內容了 補充 沿著縱貫紫禁城的御道一直向北,穿過雄渾空闊的外朝大殿,通過了乾清門,就來到了皇帝的內廷。這裡是皇帝處理日常政務、接見大臣以及讀書習字的地方,也是他和后妃們起居活動的場所。 乾清宮和坤寧宮是屬於皇帝和皇后的,東西十二宮則是其他嬪妃的居所,它們星辰一般簇擁著象徵天、地的乾清、坤寧兩座宮殿。 清代的后妃制度是在明代后妃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到了康熙以後,後宮的位號就有了具體的規定:一共分了八個等級,其中皇后一名,皇貴妃一名,貴妃兩名,妃四名、嬪六名,另外,地位比較低的貴人、常在、答應等不限人數。 清朝選秀女是從順治皇帝開始的,從八旗女子中挑選出中意的少女作為內廷的后妃,順治皇帝的這一作法從此代代相傳,成為清宮的一個制度。 八旗選秀女,每三年一次,由戶部主持,選中的秀女就作為皇后、妃嬪的候選人,或者選配給王公貴族。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這些人中雖然也有一部分後來升為妃嬪,但絕大部分都成為後宮妃嬪的使女。 參選的秀女要成為清宮后妃,要想住進這金碧輝煌的宮殿,必須經過一輪又一輪的考察和挑選。 首先,要嚴格審查她們屬於哪個旗,年齡有多大。 因殘疾而不能入選的,由族長層層上報到都統,也就是這個旗的旗長,說明原因,報戶部上奏皇帝后,才可以免除應選,自行婚嫁。如果違犯了這一規矩,就要被追查治罪。 在選秀女之前,先由戶部奏報皇帝,獲得批准後,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級將適齡女子的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彙總。最後戶部上報皇帝,由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提前送到京城。在選秀女的前一天,她們乘坐的騾車由本旗的基層長官參領和領催排定次序。 日落時騾車開始出發,入夜時分進入地安門,停在紫禁城的北門神武門的外面,等待宮門開啟以後,選送的秀女,仍然按照上車前排好的次序下車,然後由宮中的太監領著她們進入順貞門。 皇宮的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選秀女的場所。選秀女時,通常是五六個秀女站成一排,由皇帝、太后親臨現場挑選。如果看中了誰,就留下她的名牌,叫做留牌子,沒選上的將名牌丟棄,就叫撂牌子。 這是同治帝選閱秀女所用的綠頭牌,這位名叫阿魯忒氏的秀女,就是後來同治皇帝的皇后。 在現代人的想象中,秀女們一定是傾國傾城,一個比一個美貌嬌豔。可是看到這幾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時,人們難免要大失所望,實在看不出這些面孔漂亮在哪。 這是因為,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接受選閱時,必須穿旗人服裝,嚴禁穿時裝。並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萬惡淫為首,“好色”是極不名譽也不道德的。所以,清朝統治者公開的兩條選秀標準,一是品德,二是門第。 初被選中的裡邊還有絕大部分人要被淘汰,也就是所謂的撂牌子。

  • 7 # 遺產君

    在清朝的紫禁城裡,有大量的宮女從事服務工作,不僅要服侍皇帝、后妃的衣食起居,還要從事洗衣、打掃衛生等粗活,雖然生活十分枯燥辛苦,但每年還是有不少人擠破腦袋想進去,比較皇宮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地方,即使只是當差,能看一眼也是很好的,二來在宮中當差工資雖不多,但比起宮外也不少,再者如果在宮中被高官大臣看上,後半輩子也就衣食無憂了。

    不過這也只是外人對於皇宮生活的憧憬,生活在這樣的深宮大院之中,難免失去快樂,不僅只是不開心,而且宮中對宮女有嚴格的限制,宮女絕對不能讀書識字,甚至連任何帶有文字的東西都不能看,說話也必須遵循一套規矩,不吉利的字眼提到可能就會被殺頭,而最讓宮女痛苦的卻是她們的睡覺方式,對於她們來說,睡覺就是一種折磨,據說宮女睡覺時會被規定一種特定的動作,看似容易,但當睡著之後,身體很難受到控制,一旦被發現睡覺時動了,就會立馬受到懲罰,懲罰完第二天照常工作,不僅睡覺連吃飯也十分痛苦,宮女進宮就是為了侍候皇室,必須整潔乾淨,身上不能有任何異味,味道大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吃,這還沒完,她們每頓只能吃八分飽,對於大多數年少進宮的宮女來說,加上大量重體力的勞動,對身體的摧殘可想而知。

    封建社會對於女子的摧殘不是我們現代人可以想象的,只是為了每個月為數不多的一點銀子,她們不得不忍受一切,令人心痛。

    那麼這麼多的宮女是怎麼選拔上來的呢?

    清朝入關後許多制度都進行了重新擬定,其中也包括宮女的選拔,在北京市西城區有個會計司衚衕,這裡是原來清朝內務府會計司的辦公地點,這個會計司不僅管錢管賬,還專門負責皇宮太監、宮女的驗收工作,至於怎麼個驗收法,這門道和標準就複雜了,包括年齡是否相符,身體是否健康,身材標準是否合格等等,如果宮廷中要是出現個把假太監,那準是這會計司失職了。

    從前有種說法,清朝選秀女,選上的當妃子,剩下的當宮女,最終被淘汰的才准許另嫁他人,其實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清朝宮女和秀女的選拔是分開進行的。

    選秀女是由戶部負責進行的,三年選一回,年齡在13至17歲,必須是八旗女子,大多是三品級以上官員的女兒,選出的秀女主要是提供給皇帝、親王、貝勒當老婆。

    選宮女是由內務府會計司負責的,一年選一回,年齡在13至15歲,主要是八旗中包衣出身的下等族人的女子,這些宮女主要是侍候後宮的妃嬪。

    秀女和宮女一般都不從漢人女子中選拔,只是到了清朝末期才有所鬆動,但也只能從漢旗中的女子當中挑選。

    宮女一旦被選上,要等到25到30歲的時候才能被放出宮,選中了一批宮女後,還會有專門的人來教習她們必要的禮儀以及如果工作,其中有才能的就會提升為女官,其餘的人會被分往各個宮殿去侍候相應的主子。

    宮女的日子並不好過,剛剛進宮的時候,嬤嬤對待她們非打即罵,離開家中的熟悉環境,進了這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紫禁城中,失去了人生自由,還要侍候主子,如果遇到個脾氣好一點的主子,可能日子過的還好一點,宮女可不是白白乾活,她們也是有工資的,但是所幹的工種不同,掙的工資就不一樣,或是遇到過節的時候,各宮的主子還會賞賜一些她們所穿的服飾,胭脂水粉,也是由內務府供給的,所以說她們是沒有什麼開銷的。

    但她們要是熬到了出宮的年齡也是一個老女人了,要知道古代女子婚配的年齡是在十三四歲左右,二十五歲已經可以做奶奶了,等到她們出宮的時候,許配人家的機率微乎其微,要是能一步登天被皇帝看上是最好的出路,要是到了年齡順利出宮,出來就只能靠攢下的銀子安度晚年了。

    從上可知,秀女和宮女的差別大了去了,但是在宮女們感嘆命不如人的時候,還得慶幸一點,那就是宮女到了25歲就可以退休嫁人,而秀女一旦被選中,這一輩子就算是賣給紫禁城了,再趕上不受寵的,地位還不如宮女。

  • 8 # 趙劉果兒

    大清王朝甄選宮女是每年度一次。宮女的錄用權則由清朝政權時期的內務府負責。內務府是一個專為清王朝政權服務的單位。根據清朝制度,年滿13歲的包衣家庭的女子,【包衣就是清代八旗機構的一種封建人身領屬制度,它是中國古代封建主僕制度的延續,體現了封建等級社會中臣僕與領主之間的人身隸屬關係。包衣人;滿語全稱包衣阿哈,本意為家裡的僕人,指清代滿洲貴族家中豢養僕人,或朝廷封賜隸屬於滿洲貴族宗室管理的屬民。】都要參加宮女的候選。和入選秀女一樣,沒有經過選宮女這個流程的包衣女子不得擅自婚配,只有落選的女子才能再行婚嫁。清朝時期宮女的選拔和秀女的選拔在時間上有所不同。一般來講,宮女是在皇宮中的御花園進行挑選,一輪面試透過即可,錄用的就留在宮中為宮女,面試未透過的就可以回家了。選上的宮女要學習宮中的規矩規則,根據分配不同則接受相應的培訓,培訓合格即可分派到各自崗位當差。

    優質的宮女會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嬪妃、公主、阿哥的宮中服侍。等級不同分配宮女的數量也不一樣,查閱清朝典制書籍得知,康熙執政時期規定:皇太后設12名服侍宮女、皇后設10名、皇貴妃設8名、貴妃設8名、嬪妃設6名、貴人設4名、常在設3名、答應設2名。剩餘資質能力一般的宮女就會被分配到六局二十四司從事基層工作。

    但也有例外,比如說個別運氣好的宮女一旦被皇帝對上眼的話,難免就會被皇帝臨幸。宮女一旦被皇帝臨幸後,宮女的身份自然而然也會改變,鯉魚躍龍門,由僕人成為主子。一般來說,被臨幸的宮女剛開始會被封為答應或常在,然後再根據受寵的不同,冊封為貴人或者嬪妃。宮女除了能做皇帝的女人之外,那些深受皇帝和皇后喜愛的宮女,甚至會作為皇帝的賞賜品,賜婚給一些大臣做妾室或填房。但也有一些宮女命不好,頭腦又不靈活、嘴巴還不會說話、沒有私下賄賂的管事太監或女官的,就有可能被分配到皇宮偏遠的一些地方。這些宮女就有可能被資歷深的老太監、老宮女欺壓,更有可能遭受主子的虐待、折磨,甚至會喪命。

    乾隆時期的惇妃就曾今將一宮女活活暴打致死。還有一些侍奉公主的宮女,就有可能成為遠嫁公主的陪嫁品,以至於老死異國它鄉。而在清朝初期殉葬制度存在時,有些宮女還會成為陪葬品。由此可見,宮女和秀女之間僅有一字之差,但所體現的命運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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